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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12-201

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2、中小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融资问题分析

3、金融科技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对策研究

4、新经济下企业融资模式

5、后疫情时代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破解之路

6、企业融资过程财务管理风险及把控措施

7、巩义市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8、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

9、高新企业融资路径研究—以宁德时代为例

10、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银行业对其影响

11、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及建议

12、浅析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13、利率市场化、银行信贷与企业融资

14、数字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15、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16、加强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探讨

17、数字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推动作用研究

18、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思考

19、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探讨

20、企业融资渠道及内部资金运作管理研究

21、探讨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出路

22、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23、重庆市用好政府与市场“两只手”打破民营企业融资壁垒

24、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现状及渠道分析

25、数字金融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背后逻辑与作用机制

26、财务环境对企业融资的影响研究

27、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困境与对策

28、金融科技对民营企业融资的影响

29、数字赋能中小企业融资的杭州路径

30、如何优化建筑企业融资方式

31、关于孝感市“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报告

32、探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优势与风险

33、金融科技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新路径

34、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共生关系实证研究

35、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有效对策分析

36、环卫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下保理的应用

37、我国金融服务体制下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研究

38、基于数字普惠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约束探讨

39、探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40、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发展对策优化研究

41、基于互联网金融下的中小企业融资优势与风险分析

42、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

43、农业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因素及构成路径研究

44、财务环境对国有企业融资的影响探讨

45、供应链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路径研究

46、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47、供应链金融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48、运用数字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49、供应链金融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摘要]众筹融资是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其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推动金融创新和生产模式变革。目前,众筹融资在我国发展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法律法规监管缺失;众筹资金缺乏有效监管;众筹投资者的保护难度加大;众筹融资平台风险集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瓶颈。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监管法律,明确监管主体、做好部际分工协调,加强众筹平台行业自律,建立小额投资者保护机制,防范、疏导众筹平台风险,加强对众筹创意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众筹融资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众筹融资;金融监管;信息披露

众筹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迈克尔·萨利文提出的,他认为,众筹描述的是群体性的合作,人们通过互联网汇集资金,以支持由他人或组织发起的项目。2009年4月,以众筹为运作模式的专业网站——Kickstarter 正式上线,将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引入人们的视线,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企业振兴法案》(JOBS 法案)中第三部分专门对众筹融资模式作出相关规定,将“众筹”这种新型网络融资模式正式纳入合法范畴,对众筹融资活动中的投资者身份、融资准入规则、豁免权利、与国内相应法律的关系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众筹融资模式在中国尚处于萌芽阶段,众筹融资参与者较少,筹资总额较小。相对于美国,我国对众筹融资、尤其是对股权众筹融资的监管机制和法律规范尚不健全。近年来,众筹融资得以快速发展,有其深刻的外部环境因素,也有促进民间资本投融资顺畅进行的内在客观要求。本文拟在分析我国众筹融资的积极作用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众筹融资良性、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众筹融资对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

众筹融资在中国虽刚起步,但我国如能对其进行有效利用,民间投融资的活力、优越性将会充分发挥出来,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趋势下,小微企业将会拥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1.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

我国民间资金与小微企业之间一直存在着“两多两难”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即小微企业多而融资难,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一方面,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许多小微企业虽拥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但规模较小,经营分散,管理机制、信用机制不健全,很多中小企业连基本的财务系统都不具备,难以符合商业银行较苛刻的贷款条件,且商业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复杂,实行抵押担保借贷体制,这些限制使得大部分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也难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从而导致其无法将创意和核心技术转化为现实效益。另一方面,我国又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民间资金,总量虽很大但持有人分散,这些分散的民间资本由于缺少合理的投资渠道,因而多会用于非法集资和投机炒作,这种非法民间金融活动不仅增加了金融系统的风险,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引导民间资本注入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创新,是社会需要面对的问题。众筹融资模式可为解决“两多两难”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众筹融资模式借助互联网平台,为投、融资双方的信息交流和资金融通搭建了桥梁,既为那些拥有好的创意项目但不具备常规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了大众化的融资渠道,又为民间资本投资搭建了便利平台。

一方面,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创业者即融资者可以通过众筹融资筹集到所需资金,从而投入新产品生产或技术创新,促进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流转,为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有助于降低融资风险

众筹融资模式下,投资者众多,而每位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可以很低,这有利于通过分散化的方式降低融资风险。此外,众筹融资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融资信息,融资信息通过网络传播更加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廉、信息交互性强。因此,借助众筹平台,项目融资人与投资者可以进行快速、高效的互动交流,通过这种交流能够充分了解投融资项目的收益、风险,可有效控制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

3.有助于推动金融创新和生产模式变革

从项目本身来看,众筹融资项目一般都是一些有创意、有个性的项目,注重技术创新,科技含量较高,能够体现未来社会生产模式的变革趋势。而且,众筹融资过程与融资项目的宣传和市场推广过程相统一,项目的筹资情况能够反映出市场主体对该项目的反响和项目的前景。

从融资模式来看,众筹融资代表着“金融脱媒”的创新发展方向。寻求更高收益的投资者与寻求更低融资成本的企业,通过众筹平台进行融资,可绕开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是一种“脱媒”的融资模式。“金融脱媒”既是金融创新的表现,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我国发展众筹融资存在的问题

众筹融资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可以解决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其进行技术创新和发展,对我国金融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但也不能忽视其发展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如果众筹融资的发展偏离正确规道,对投资者、融资者都会带来严重损失,对商业银行甚至整个金融体系都将产生巨大的冲击。我国发展众筹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监管缺失

目前,我国尚缺乏针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尽管我国现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目前,众筹融资企业的发展正处于探索阶段,众筹融资很可能踩踏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法律“红线”,一些知名众筹融资机构的破冰主要是依赖政策的“网开一面”,相关众筹融资网站为了避免涉嫌“非法集资”,明确众筹融资回报不能为股权或资金,将其行为界定为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

2.众筹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在众筹融资平台上,投资门槛低,投资者分散,投资者相互之间一般没有联系,对拟投资的项目或企业缺乏实际的了解,筹资者与投资者的地理分隔也使得投资者难以监督所投项目的业务运营状况,这就大大增加了筹资者欺诈的风险。近几年,国内已出现多起众筹欺诈事件。例如,2011年9月,一家名为“贝尔创投”的网络借贷公司因其法人代表涉嫌在其他多个网络借贷平台恶意拖欠多笔债务,成为国内首家被公安机关调查的网贷平台;2011年10月,网贷公司“天使计划”网页突然不能登录,65位出借人高达550万元的本金随创立者一同消失,至今未能追回。此外,在缺乏有效监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众筹资金遭到滥用的可能性也很大。

3.众筹投资者的保护难度加大

众筹融资的投资者主要为分散的小额投资者,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和技术,自我保护能力差,大多数的投资者缺乏专业的判断,对融资项目质量的好坏和投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在借贷利率高或项目具有创意的诱惑下,他们可能会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各国法律和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

由于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主要是依赖于信息披露,因此监管机构要确保筹资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帮助投资者根据披露的信息进行理性的决策。然而,在众筹融资模式中,筹资者一般为小微企业或初创期的企业,其单笔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这就要求应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而降低筹资者的融资成本,必然就要降低其信息披露负担。同时,我国互联网的信用监控机制目前还比较脆弱,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相当困难。

4.众筹融资平台风险集聚

目前,国内众筹网络平台大多是提供“本金担保”服务、捐赠模式的众筹平台,对欺诈行为采取“先行赔付”的方式。这就使得本应借助众筹平台自行交易的直接融资模式,演变成了由众筹平台运营方一手主导的间接融资,以至于众筹平台融资风险不断堆积,成为金融系统中风险的积聚源。

5.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瓶颈

对创意项目发起者而言,众筹平台的开放性决定了难以避免创意被抄袭的风险。如一个项目发起者有了好的产品创意后,为了通过众筹平台获得资金支持,会把产品的设计思路、外观图片甚至使用详解等内容都贴到网上,这会给剽窃、抄袭这个产品创意提供机会。众筹平台上的一个项目从最开始的募集资金到最后的生产,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内盗版产品可能已经在市场上风行,以至于那些项目出资者在出资后得到的产品回报就已经不是最新的创意产品,甚至可能是已经过时的产品。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还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发起者很难保护好自己的智力成果。

三、促进众筹融资良性、健康发展的建议

众筹融资的兴起,既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兴途径,也是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夯实资本市场的基础。然而,当前众筹融资由于监管缺位,已经出现野蛮生长的局面,若不及时加以规范引导,任由市场主体恶性竞争甚至违规越界,则会导致市场无序失控引致区域性风险,从而对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形成负面冲击,造成市场停滞甚至萎缩。因此,有必要加快完善监管机制,积极将众筹融资纳入金融监管,及时了解众筹行业发展的动向,跟踪分析出现的问题,以促进众筹融资良性、健康发展。

1.制定专门的监管法律,明确监管主体,做好部际协调

首先,应参考目前已有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定专门针对众筹融资平台的法律法规。监管法规应当以原则性为主,在行业准入标准、资金管理、投资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指导意见,该意见不必规定得过细,可随着众筹融资发展过程中不断显露出的问题而逐步对其作出细致的规定,使其相对完善。

其次,遵守适度监管原则,避免因监管的过于严格而阻碍其发展。众筹融资的规范制度,既要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小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小微企业融资的经济性和便捷性,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再次,要针对不同形式的众筹融资,根据其不同的特征和风险点,制定不同的监管制度。股权模式要获取证券业经营牌照并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由证监会负责监管,涉及债券或资产证券化等证券活动,应由证监会承担监管责任;借贷模式涉及资金借贷与债权债务的,则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牵头监管。

最后,由于众筹融资涉及网络安全、征信系统、虚拟货币、产业发展等问题,因此需要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参与监管,逐步建立众筹监管的部际协调,从多角度加强统一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与重复。

2.加强众筹平台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众筹目标公司发起人和众筹平台首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此外,监管部门应鼓励众筹平台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自律,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建立信息披露机制、风险揭示机制,建立行业内部投诉处理机制。众筹融资平台要坚持中介功能,充分展示创意或项目信息和发起人资信等信息,不能变相搞资金池、直接进行融资、经手资金管理,不能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在保证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具体的投资决策由投资者自己做出。

3.建立小额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

首先,对众筹融资平台的监管应立足于消费者保护,增加操作和融资的透明度,加强对众筹资金的管控,保障融资信息和支付安全,使出资人掌握更多的相关信息。

其次,应普及众筹融资知识,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模式,为更好地培育合格投资者,应借助互联网信息传递的便捷性,通过网络普及众筹融资知识,或者通过定期培训、举办论坛等方式对出资人与企业持续开展众筹融资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应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风险揭示书,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投资风险。

再次,要规定股权众筹普通投资者的资质,限制投资者每年的投资额度,禁止采用广告促进发行,防止出现劝诱和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确定补偿条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4.防范、疏导众筹平台风险

众筹平台应将风险控制作为重要任务,要对不同来源、不同类型的风险进行分层分级,不断探索防范、疏导风险的措施。目前,我国众筹平台都有各自的风险控制机制,如天使汇实行会员制,规定众筹项目不承诺固定的回报,而且要求融资企业进行持续不断的信息披露;众筹网要求项目发起人对自己及其所发起的项目进行介绍,包括“关于我”“发起该项目的目的”“项目的进展和风险”“为什么以众筹的方式发起该项目”“项目众筹成功后的回报”等,同时要求发起人向项目投资人充分说明项目存在的风险,以便于项目投资人对项目有全面充分的了解,从而独立慎重地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另外,众筹公司还可以对拟筹资的小微企业进行先进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模式培养,为这些企业提供公司治理服务;通过积累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建立数据挖掘机制,来评估、降低融资风险。

5.加强对众筹创意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为了防止众筹项目创意被剽窃,发起人最好先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产品,建立起一定的防御门槛,然后再在众筹平台上公开发布项目,进行筹资。在筹资成功后,进入产品生产环节时应再次完善,让产品更加完善、更具创新性。

另一方面,众筹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发一些企业客户,为项目发起人和缺乏科研能力的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将项目发起者的创意和技术与企业的资本和生产能力有效结合起来。这样一来,既能有效防止项目创意和技术外泄、被剽窃,又能够避免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为项目的成功提供更多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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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雪静.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探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6):73.

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在2009年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进程中,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带动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化进程,为中国内需的扩张提供了良好的动力,也带动了银行贷款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开始引起监管者的关注,并不断进行风险提示和监管指引,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的平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氛围。到2010年,无论海外市场还是国内金融市场,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忽然变得异常担心甚至恐慌。不少机构投资者认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迅速增长,会带来银行信贷风险的迅速上升,同时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收入,进而会降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偿还能力,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

实际上,忽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显然是不对的,但是,过分夸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风险同样也是不客观的,这种过分夸大往往没有注意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一系列独特特性。例如,商业银行对于占据70%以上的县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一直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结构分布中,财政偿还能力较强的省市级投融资平台的融资占据主要比重;土地收入占地方政府收入超过50%的城市实际上在中国屈指可数,绝大部分城市的财政收入结构是多元化的,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相对有限。

在当前体制下,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规范化,而不是妖魔化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确实是2009年应对危机过程中最为活跃的融资主体。受4万亿投资计划刺激,以及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推动下,2009年各地方政府纷纷举债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导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的剧增,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相关监管机构已开始着手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管理,2009年下半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新增贷款已呈现冲高回落、增幅放缓的趋势。在2010年1月19日召開的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曾在讲话中提出,“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在政府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调控下,预计地方政府融资会有所收缩,各商业银行在新增贷款控制方面,将减缓对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审批,在增量放贷方面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将进一步增强。

在中国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不能一概否定。从一般意义看,地方政府之所以通过大量设立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主要是由于在中国分税制财税体制下,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的分配出现了事实上的事权的重心下移而财权的重心上移,从而导致了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不对等,同时,中国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在中国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从而导致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唯有寻求外部融资。因此,尽管目前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信贷资金流入地方融资平台,但在地方政府不允许直接举债以及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的前提下,银行贷款依然是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这个过程可能会伴随着整个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地方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的过程。

地方融资平台急剧增长的风险大致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与地方财政相关的风险;第二,如果地方融资平台破产,将会波及相关金融机构。

在风险防范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应完善中国财税体制,平衡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降低地方政府对外融资的依赖性,并摸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制定合理的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在现阶段中国急需摸清地方政府现有债务规模,减少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防止盲目借贷。同时,还需建立一套既符合地方财政债务状况,又能反映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及其变化发展趋势的风险控制标准,以监测和预防债务风险发生。在成熟市场,大部分国家对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都制定了风险控制标准。以美国为例,对于地方政府债务不仅制定了规模控制标准而且还制定了风险预警系统,通过严格的规定来约束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

第二,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也需要对不同地区进行分类对待。虽然地方政府融资风险有所上升,但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存在同等的风险。一些发达地区的经济和财政增长能力很强,其负债水平相对较低,债务风险较小;另外,还有一些地方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商业环境,带动了项目周边土地增值,增强了地方政府收入。这些评估需要差别化地看待,需要动态地看待。

第三,应当区分不同类型的融资平台,实行分类管理。一方面应区分不同行政级别的融资平台,对于县(市)级、区级等财政实力相对较弱的融资平台,由于2009年已有大量的新增贷款流入,因此,该类融资平台目前风险相对较大。同时,也需要区别不同性质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状况良好的投融资平台可以就直接转向市场化的融资;而一些纯属用于进行融资并没有什么具体业务的平台,应当纳入重点监控风险的行列。

第四,引入市场约束,鼓励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减少银行系统风险的积聚。在美国,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发行市政债券进行融资,但由于中国现行预算法尚未修订,地方政府尚不能直接发行债券,因此采取组建地方融资平台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实质上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与美国市政债券在诸多方面都很相似。现阶段中国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的政策为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债券提供了条件。2009年中国共发行了105期城投债,发行规模超过1300亿元,但远远低于银行贷款融资额。因此,未来在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是改善融资结构的一个重要方向。

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还依然在地方政府整体的财政状况承受范围之内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国地方政府整体财政状况不断趋好,财政承担债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6406亿元增加至2008年的28645亿元,增幅达到347%,2009年1-11月地方本级财政收入达29328亿元,同比增长12.1%。

至于地方政府合理的债务规模,虽然目前中国尚未制定地方政府债务控制标准,但可以借鉴成熟市场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管理经验来进行估算。

成熟市场在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需求控制方面,较为常用的指标为债务率和负债率。各国主要是通过对指标设定一个警戒线来控制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对警戒线的设定不一。以债务率为例,债务率是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当地财政收入的比值,该指标反映地方政府通过动用当期财政收入满足偿债需求的能力,是对地方政府债务总余额的控制,美国规定债务率(州或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州或地方政府年度总收入)为90%~120%;新西兰要求地方政府债务率小于150%;巴西规定借款额不得超过资本性预算的规模,州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州政府净收入)小于200%,市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市政府净收入)小于120%。

考虑到中国国民经济及地方财政的高速增长,假设债务率不超过200%,在此基础上可计算出中国地方政府本级整体债务余额2009年11月末不应超过58656亿元。当然,这只是静态的、小口径的测算,更为合理的测算应当考虑基础设施完善所带来的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提高以及其他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因此,实际的地方政府所可以承担的最大债务规模应当大于前述规模。

地方投融资平台不会出现风险集中爆发的状况

对于银行新增贷款大量流入地方融资平台这一点,我们应该从多方面来看待。向地方融资平台发放贷款,最初由国开行在发放“两基一支”贷款中被广泛使用,从历史经验来看,这类贷款往往存在金额大、期限长、违约率低等特点;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巨大的融资动力,随着国开行业务模式的成功,其他银行亦加大了对地方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的力度。由于存在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这类项目贷款往往成为各商业银行尽力争取的对象,带动了近年中国各类地方融资平台的快速发展,在此轮经济调整中,各大商业银行积极“争抢”4万亿投资计划中率先推出的优质项目,贷款规模猛增。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并不会出现风险集中爆发的现象,如十年期的贷款项目,按照惯例,并非一次性还款,可能从第二年开始就还款,风险被逐年分散。此外,人们对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贷款风险的考虑主要源于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的担忧,在当前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近年均有大幅提高,政府偿付能力不断增强,贷款风险短期内爆发的可能性不高。同时,基础设施的完善,也会提高土地收入的。

多年来,中国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控制方面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因此,我们认为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已经有能力处理经济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对于此轮经济调整过程中发放的天量信贷,随着信贷风险的逐步暴露,将可能导致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率有所上升,但并不能因此而得出银行面临巨大风险的结论。商业银行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平衡信贷结构,可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防止盲目紧缩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投入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

目前商业银行已开始意识到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有意收紧一些风险承担能力不高的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投入,主要是指紧缩对新增项目的信贷投入,对于已纳入本年度放贷计划的项目,已经处于建设阶段的项目,已经签订贷款意向或者已经授信的贷款,银行会继续实施,保证项目按时建成完工。对于新增的项目,央行和银监会将对商业银行给地方融资平台新增贷款进行严格控制,以控制风险,保障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

除信贷资金投入外,地方的公益建设项目资金还有其他的来源方式,如资本市场债券融资、信托计划、BOT等。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可将现有大量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进行证券化,增加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由市场发现价格,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2008年11月份以来,为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中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出4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计划。鉴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除财政部代为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地方债券外,全国各地的投融资平台加大了发行城投债的力度,尽管在城投债发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对城投债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滞碍,但城投债的发行对推动经济复苏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未来仍可成为地方政府公益建设中的重要资金来源。城投债作为“准市政债”应该在规范中不断发展,为支持地方建设继续作出贡献。

地方投融資平台的信贷增长惯性,在信贷紧缩环境下,可能会挤压中小企业市场化融资

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初地方政府财政投资保持了较大的力度和速度,对阻止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和缓解其他经济、社会问题以及后续政策的实施,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政府投资基本上控制在基础性设施、重大民生工程和对其他竞争性领域有带动作用的产业等领域,不能替代或挤占民间投资的空间。目前的经济运行也已经显示出民间投资增速的趋势。2009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此作出了基调性和方向性的决定,而且还有了较具体的安排,鼓励民间投资:继续保持较大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投资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在货币政策的实施上明确强调要在金融上支持小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2009年应对危机是有积极正面效果的,同时也留下一些隐患,突出表现在宏观调控的回旋余地明显减少,如果信贷投放的实际需求强大,但是为了防止通胀过于严格地控制信贷,银行为了防止已经发放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自然集中把经过严厉控制之后的贷款投放到2009年已经开工的项目,那么,除了2009年基础设施项目之外的中小企业,必然再次遭到信贷的打击。

为了防止这种挤出效应,应当鼓励基础设施多通过直接融资来进行,同时在物价压力明显回落之后,货币政策基调要从当前较紧的基调中转为适当放松。表现在信贷的投放上,就是在没有显著物价压力驱动下,适当放松的信贷可以推动资金进入经济复苏所需要的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等。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

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一)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现状

从整体上来看, 地方融资平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单一性地方融资平台、综合型地方融资平台、公益性地方融资平台以及经营性地方融资平台。当前我国各个地区在进行城市发展建设时, 必须依靠地方融资平台的协助, 而且一般情况需要的规模和数量十分大, 这种情况在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 但是不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经营的过程中, 在地区发展状况存在差异的情况下, 其经营能力存在很大的差异。随着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融资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 再加上对其监管力度的强化, 地方融资平台必须做出适当的变革, 以适应政策以及市场的要求。此外, 很多地方融资平台在还债时, 主要的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出让入地获得的收入以及相关的补贴, 因此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大。

(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 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存在很多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太过迅速, 在短短的几年内数量暴增, 进而导致地方政府的负债规模骤然增大。其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几乎全部是国有独资性质, 因而其最终决策权有政府主导或者绝对掌握, 无法向市场化、实体化方向发展。其三,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流向相对比较单一, 多为偿还到期债务、基础设施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其四, 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规模相对比较小, 因此需要承担过高的负债率, 对政府的依赖性比较强, 因此多存在融资能力差的问题, 导致商业银行对其信贷要求越来越严格。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方式创新措施

当前,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着重要的转型发展期, 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首先就需要拓展其融资渠道, 促进其经营能力的提高, 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融资方式创新:

(一) 企业的上市融资模式

对于政府控股的企业来说, 在进行上市时主要的步骤如下:先准备相关的材料, 人后与证交所、银行等机构进行交流沟通, 在上市成功后, 就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进行资金募集。对于上市企业来说, 需要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资本情况, 进而在市场中获得融资, 然后将这些资金投入到地方政府公共产品服务的建设中, 政府将会给予提供资金的企业一定的优惠, 最终不仅可以使政府的相关项目建设可以获得资金保证, 同时也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通过上市的方式进行融资时, 有以下几个十分突出的特征:其一, 企业上市的最根本目的是盈利;其二, 为公开资本市场打通未来的融资渠道, 提高企业的借贷能力;其三, 在这种融资模式下, 可以使企业的信贷能力更加明确, 促使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更为清晰, 最终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核心竞争力。

(二) 申请专项融资资金

当前在政府的特定事项或者重大建设项目中, 没有设立专项资金。在这样的背景下, 可以通过申请专项资金的形式, 交给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如在特定扶贫项目、公益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均可以采用申请转向融资资金的方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后, 经由国家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批准同意, 专项融资资金需要在其监督下使用。申请转向融资资金的方式具有以下两个特点:这其一, 企业获得融资资金不需要偿还, 成本低、利息低, 因此产生的资金成本费用相对比较低;其二, 该融资方式下获得的资金, 不能挪作他用, 必须要专款专用, 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后, 才能开展工作。

(三) 融资租赁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是一种新的创新模式, 由出租房向供货方采购租赁标的物, 将其租给承租方使用的一种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底子较好或者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融资租赁的优势主要表现为:首先可以促进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善。当前很多政府融资平台都存在资产流动性不足、财务风险大的问题, 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的使用, 不仅可以促进资产流动性的提高, 将企业的存量资产盘活, 促进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善, 同时对企业的争产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其次这种融资方式受到的限制相对比较少, 而且具有易于操作的优势。融资租赁采用融物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目的, 在监管上更多是贸易行为, 因此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不是十分严格, 并且在审查时, 相关的程序也较为简易;再次, 这种融资方式可以节约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企业通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资金后, 不会对自身的授信额度产生影响, 融资租赁同时可以促进企业财务指标的改善, 促进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增强, 这样反而可以提高企业在银行的资信水平;最后, 合理避税。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 融资租赁设备提取折旧时, 可以根据使用年限和租赁期中较短者计算, 这样企业可以获得因加速折旧而延迟缴纳所得税的好处。融资租赁可以选择使用的业务模式很多, 如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售后回租、委托租赁等。

(四) 增资扩股融资模式

增资扩股融资模式指的就是在政府或者非政府控股的地方融资平台中, 需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 通过融入资金、扩大股本等方式提高信贷能力, 进而促进资金实力的提高。在这种融资模式下, 上市企业或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项目或者向社会发行新股的方式, 吸引社会中的投资者, 然后将企业获得融资资金的来源将其分为私募方式增资扩股和集资方式增资扩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采用这种融资方式时, 首先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 然后向投资方进行报酬费支付, 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支付, 企业可以不承担特定限制范围中的支付压力, 这样就可以促进财务风险性的降低。增资扩股融资模式的主要流程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 了解自己的资金规模以及股本结构, 然后确定需要融资的金额。接下来在社会上进行广泛的宣传, 与有意向的投资者接触协商投资模式和金额, 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 根据其中的规定, 共同进行经营和享受利润, 同时共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五) 杠杆收购的融资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指的是在企业在自身能力范围许可的情况下, 采用负债融资的方式, 增加财务杠杆力度, 然后收集资金, 收购别的企业, 通过对相关企业现金流量的掌握, 偿还自身的债务, 提高自身价值, 增加融资效益。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种类型进行:杠杆收购控股、杠杆收购资本结构调整、典型杠杆收购。这种融资模式的特点表现为:首先是银行提供的债券, 直接融资;其次是企业的融资杠杆可以反映企业股本与资本负债比率, 企业在进行杠杆融资时, 就贷款资金支付相对应的利息。在具体实施中, 需要先确定收购的目标企业, 然后双方签订协议, 获得资金后进行收购和拆卖, 最后重组和上市。

摘要: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提供中,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与此同时因为其运作的不规范, 带来了很大的财政融资风险。融资渠道的拓展, 可以促进政府融资平台资金实力的提高, 更好的保障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关键词: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方式,创新

参考文献

[1] 梁芷铭, 张茜.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机理及模式创新[J].财会通讯, 2016 (14) .

[2] 周辉.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创新模式研究[J].时代金融, 2017 (5) .

[3]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管理观察, 2018 (13) .

[4] 胡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渠道的发展与变更[J].当代会计, 2016 (9) .

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摘要:2008年末,随着美国政府对两大住房贷款融资机构的接管,以及五大投行中的三家相继退出历史舞台,一场由美国住房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航运业造成了致命的打击。通过分析造船业在此次金融危机受到的影响及遭受重创的主要原因,主要从船舶企业的融资途径、抵押融资和银行抵押融资风险管理几个方面,对振兴造船业的发展提出了解决对策和相关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造船业;融资;对策建议

文献标识码:A

“海运市场就像一个赌场,且波动很大。”2008年9月的金融危机加剧了这一市场的波动。这次灾难性的金融危机,不仅引发了全球金融体系的剧烈动荡,而且使实体经济的发展遭受了巨大冲击,与世界经济密切相关的国际航运市场也不可避免的遭到重创:运量骤减、运价暴跌等原因,共同导致了现今航运业的严重不景气。处在航运产业链上游的造船业当然也未能幸免于难,重新洗牌已是大势所趋。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国务院于2009年2月11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当前我国船舶工业正处于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所以如何巩固和提升我国船舶工业的国际地位至关重要。

1 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及航运经济影响概述

金融危机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了世界经济的严重放缓。世界银行发表的《2009年全球经济展望》报告认为,由于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2008年全球GDP增长率将从上年的3.7%下降至2.5%,而2009年将降至0.9%;其中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将出现普遍的负增长,例如美国就可能下降0.9%;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2009年增长率则将从2008年的7.9%降至4.5%;即使像近些年来GDP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的我国,2009年也可能降到8%的水平,有的预计只能增长7.5%,甚至更低。

2 造船业在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的主要原因

金融危机使造船业陷入了困境:出口锐减,本币升值使造船收益减少;信任危机,造船业信贷紧缩;船东撤单,新单减少;股价大跌,造船企业IPO延迟。归根到底,就是在于融资难的问题。于是,在当前情势下,如何能有效解决好融资问题,探索出并利用好新的融资渠道,便成为重中之重。要想做好、做强融资创新,缓解融资难的问题,就需要以银行为中心,政府、企业密切配合,多管齐下,为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而共同努力。

3 解决造船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3.1 开拓融资新途径,力助船业过寒冬

造船企业应积极发展与金融机构的新型业务关系,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船企可以充分利用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船舶出口争取“一站式”的融资服务。根据企业需要,银行在船厂交船前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

(2)通过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企业赢得更多的融资便利。船企将自身需求和信息提供给进出口银行,之后进出口银行可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提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船舶融资的经验,借助他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

(3)加强对船舶融资担保方式的研究,有效控制船舶融资风险。目前,我国船舶融资模式还主要建立在银行信用担保基础上,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担保基础上的融资模式,以降低船厂、船东的融资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扩大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规模。

3.2 完善我國在建船舶抵押融资制度

3.2.1 完善在建船舶抵押登记制度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造船企业长期来一直存在的融资问题日渐凸显:资产负债率高、资金回收周期长、可用于融资抵押的资产较少,从而使得贷款担保变得异常困难。银行所能提供的融资产品也根本无法满足造船企业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如将在建船舶视为与在建建筑物相同的不动产,向银行设定抵押或向担保公司等企业设定反担保,就成为造船企业打破其融资瓶颈的关键。但由于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只是允许对建造中的船舶设定抵押权,均未对在建船舶抵押权的行使作出较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同时由于船舶行业融资风险较大,商业银行对在建船舶贷款采取了回避态度。因此,在建船舶抵押融资在实务中难以开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为突破我国造船企业的融资瓶颈并促进金融业对我国造船业的支持,建立健全的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法律制度、建立并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在建船舶抵押制度迫在眉睫。

3.2.2 完善在建船舶抵押融资风险管理体系

首先,应当加强银行对在建船舶风险的控制能力,建立在建船舶贷款的贷前风险管理和贷后审查机制。

具体地,在提供贷款前,银行应当积极评估抵押人的资信和实力,审核船舶的价值,对银行介入该项目所存在的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出结论性的客观评价,并提出规避措施。银行应该在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同时加强对造船项目的风险研究,制定出符合在建船舶抵押贷款风险的管理办法,增强银行抵御风险能力。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应当进行严格的贷后检查,并加强对造船项目的监管,核实资金的使用进度是否与项目的实际进度相吻合。

其次,银行要注重与船级社等专业机构的紧密合作,通过咨询并了解船舶在设计、建造等阶段的技术状况,来最大限度地防范船舶融资的风险。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已与中国船级社联手签订了一项旨在突出战略重要性合作问题的协定。作为整个船舶融资系统重要而不可或缺的连接,等级证明和调查报告是融资银行用以监管目标船的重要技术基础。中国船级社在海事领域的强大优势将为进出口银行提供详尽而准确的信息,并从专业角度对造船业发展的趋势做出判断,从而将有助于提高进出口银行在支持中国造船业发展方面的专业水平。有了中国船级社对船厂的等级评估和对船东管理系统的认证支持,必将有助于进出口银行提高制定信贷政策的效率,并且更有效的发展新客户和开拓新船型市场。

3.3 发展船舶融资租赁模式

船舶融资租赁,就是以船舶为标的,由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即航运企业)对出卖人(即造船企业)、租赁物(即船舶)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通过支付租金,最终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融资模式。由于融资租赁兼具融资和融物特征,则其实质可被视为金融租赁公司为企业提供了长期贷款,解决了承租的航运企业希望扩大运力、但当前融资不畅的问题,同时有利于船厂扩大销售。但是,由于我国造船企业观念落后、市场准入制度限制等原因,我国开展融资租赁销售船舶业务还很不深入。

(1)租赁交易模式。

船舶融资租赁公司可由大货主、航运公司、船企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将订造的船舶租赁给航运企业使用,按约定,定期收取租金。在这种模式下,租赁公司是航运公司和船企的纽带:对航运公司而言,是出租方,解决了其融资造船的难题;对船企来说,是船舶买方,帮助船企获得了订单,一举两得。

(2)信托模式。

信托模式,是指信托机构可以通过发行信托收据来集合信托资金,然后参与社会投资,可以为船舶融资租赁的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平台。

信托模式又可分为资金信托和动产信托。资金信托,是信托公司将多个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购买船舶,并以融资租赁方式租给航运企业;动产信托,是由船企作为设备所有权人(亦即委托人)与信托机构(受托人)签订信托协定,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后者,受托人再将设备出租或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这种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利用受托人的资金,盘活委托人的固定资产,尤其适合于船舶这类投资巨大的动产。

除了加紧对以上两种融资模式的运用外,国家也有必要对船舶融资租赁进行必要的支持和引导。比如,赋予租赁公司与承造出口船的国内船厂同等享有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大力加强相关专业机构,比如船级社的发展,并密切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和完善船舶融资的项目评估体系,使具有极大优势的融资租赁对船舶融资发挥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丁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影响[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2(122:66.

[2]叶志刚.造船业:利空充分释放,结构升级初见端倪[J].海通证券,2008,7(19).

筹融资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数据质押

2013年博鳌亚洲论坛所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指出,同2011年同期相比,58.6%企业成本上升,37.9%企业成本持平,只有3.5%的企业成本下降。而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只有17%左右的中小企业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当前,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已经成为一个重要关键问题。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模式三种融资模式电商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以及平台搜索融资模式的分析,说明在新的背景下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能够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大数据模式和平台模式解决其融资难问题,为中小微企业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一条新的途径。一、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现状分析(一) 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

小微企业主要是指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企业。截止2012年底,中小微企业总数量已经达到5651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量的99%以上。中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提供了将近75%的就业机会,而且国家的出口收入以及财政税收50%以上都是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将更加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分析

从融资渠道来看,主要有银行借款、股票、债券、租赁以及商业信用融资。而融资来源,主要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模式。内源融资是指融资主体在自身内部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的融资。内源融资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但是资金量少,资金筹集慢。外源融资是指通过不同的资金所有者进行资金融通,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是指资金需求者同资金所有者直接进行资金的融通。间接融资主要是指通过金融中介作用使得资金所有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资金融通。直接融资模式过程由于资金门槛高,融资期限长,程序复杂,控制严格,因此,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间接融资是其主要的融资方式。而在间接融资方面,银行成为中小微企业进行间接融资的主要模式,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放弃价格机制,实行信贷配给原则。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过程中,金融中介都是可以存在,只是其存在的方式和所发生作用的表现形式不同。在直接融资过程中,金融中介只是收取中介佣金费用,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而在间接融资过程中,金融中介还作为一个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发行金融凭证,促进金融资源的收益增添,本身对于金融资源的分配不仅起到优化配置的作用,同时还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增值过程。 我国中小微企业由于其自身原因以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策支持和环境因素影响,现实经济活动中存在以下困境:

第1期周琰: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分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一,融资渠道受限。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受限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造成其融资渠道受限。据全国工商联2010年调查发现,95%以上的小微企业没有和银行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得不到正规的金融资源。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低,一般进行比较简单的生产活动,底子薄,能够进行质押的资产有限,生产力水平低,财务状况不明朗,征信的记录有限,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系统进行借贷活动。且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经营风险大,资本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不高,加上抵押品不足,导致其借贷风险提高,征信不完善不能保证其具有较好还款能力。这就造成其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金融借贷活动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需要进行中小微企业前期的信用调查以及后期风险防范研判,造成信贷成本高。双重方面的原因阻碍了中小微企业进行金融借贷活动,阻碍了其进行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从而提高生产力。

第二,融资成本高昂。中小微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融资活动,内源性融资活动和外源性融资活动。内源性融资活动,主要通过熟人或者亲戚朋友等地缘性关系进行借贷活动,一般借贷利率相比于银行正规借贷活动要高很多,但是速度快,借贷金额多。而通过金融等中介机构进行借贷活动,由于征信记录不完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金融歧视等原因,还由于其进行抵押和担保的财产有限,银行一般采取抵押或担保模式对其进行贷款,手续繁杂相关费用较多。就算成功获取银行贷款,但是贷款额度小周期短,优惠利率少。据统计,6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一年以上的中期贷款。而长期贷款更会被拒之门外。在证券市场上中小微企业也难以通过资本公开市场募集资金,而在私募融资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条令,私募融资面临着非法集资的危险。因此无论是通过银行、资本市场还是私募融资方式,中小微企业通过一般性的外源融资模式获得相应的资金,都困难重重。

第三,政府政策支持乏力。政府政策支持的乏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大中型企业由于其体量大,征信以及税务信息完备,通过对其完善管理可以快速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有利于调节整体经济的发展情况,见效快,因而政府更愿意对其政策倾斜。而中小微企业由于其数量多,发展模式多样,产品种类丰富,因而监管的成本较高,因此,政府的金融扶持很难立竿见影显现政策效应,这就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对中央宏观政策的执行力。

第四,信用建设不健全。信用记录不完善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障碍。传统的金融机构由于中小微企业的征信记录不完善,事前的信息收集成本和事后风险防控成本较高,所以往往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顾虑重重。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信用建设不完善的短板。相比于传统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是通过不同的场景和渠道来收集相关信息,通过其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多方面多角度信息分析完善中小微企业的征信记录。因此借助互联网金融的数据模式和平台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微企业由于其征信问题而导致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对于其事后风险的控制也能起到较好的作用。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谢平,邹传伟(2012)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通过研究其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认为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因此能够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境[1]。巴曙松(2013)认为,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息和成本枷锁[2]。汪渝(2013)从低成本覆盖、服务订单化、信贷规模化以及风控创新的角度提出互联网金融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服务[3]。刘芸、朱瑞博(2014)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在征信方面深化的问题[4]。通过以上学者对于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在新时代背景下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确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同电商模式相结合的融资模式以及众筹融资模式,分析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中小微企业电商融资模式

现代电子商务活动是电子商务平台同第三方平台相联系,具有B2B、B2C、C2C三种形式。他们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商品销售活动,通过资金流、信息流以及商品流的信息汇集其相关的数据信息,促进其信用向资本转化的一种形式,是第三方平台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形成的一种新的信息中介模式,促进信息流向资金流的转化。电商模式方面最为成功的就是阿里小贷模式以及京东商城供应链金融模式,通过大数据结合平台优势,对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难困境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途径。阿里小微金融借助其庞大的阿里巴巴所具有的数据资源,最早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贷款,其业务模式也发展的最好。阿里巴巴商城通过其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对其所有线上的商家的交易数据的把控,以及后方团队对其所进行的财务调查,通过其风险控制测评进行放款活动。京东的“京宝贝”通过京东商城的自由资金对京东商城上的商家进行贷款,商家提交贷款申请后无需额外的担保和抵押,京东商城根据其在商城上面的采购、财务以及销售数据进行风险控制分析,然后审批和放款。时间短效率高是京东商城进行信用贷款的主要模式。

1.阿里小贷模式

阿里小贷成立于2010年,是专门针对网里阿里巴巴商城通过其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对其所有线上的商家的交易数据的把控,以及后方团队对其所进行的财务调查,通过其风险控制测评,从而进行放款活动。阿里巴巴通过其数据模式来实现其电商金融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模式创新。首先,阿里巴巴通过其自身的B2B、B2C、C2C等各种商业模式中商户同消费者的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信息的收集分析,实现了其原始的电商数据资源的积累和金融属性的挖掘。其次,阿里巴巴打通了其旗下的阿里巴巴、淘宝网、天猫网、支付平台的所用数据,这些数据是活性最高、频率最快、终端消费距离最短,涉及应用场景和行业最多的数据入口和来源。这些数据中包含检测交易数据、客户评价数据、货运数据、认证信息等所有的信息资源,因此数据量最大并且数据资源最为丰富。再次,阿里巴巴通过设立专门的数据事业部以及数据委员会,数据事业部通过打通数据化运营打通底层数据基础设施平台,该委员会负责对数据安全(开放保持隐私)、数据质量(纯洁性和标签化),形成对数据的时效、有效性控制,从而通过甄别有效信息形成有效的信息甄别系统实现对数据的分析。阿里巴巴还设立数据地图,通过数据源头可以提高数据的质量和价值,同时对于失真的数据,该系统会自动报警,自动寻找其在计算过程中的疏漏。2013年底,阿里小贷累计客户数(均为阿里巴巴系统中的商户)超过了65万家,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600亿元,,户均授信约13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不超过4万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很好地服务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图1阿里小贷贷款流程2.京东供应链模式

京东的供应链金融开始于2012年11月。截止到2013年11月,京东供应链平台累计向用户提供近80亿元的贷款。首先,京东的供应链平台所服务的对象是京东商城的部分供应商。供应商需要同京东商城合作三个月以上,京东商城通过供应商在其平台所产生的采购、入库、销售、结算、财务等数据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无需担保和抵押,即可实现三分钟的贷款到放款的全过程。其次,京东供应链上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资金,供应链金融主要是订单融资、入库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委托贷款融资等几个项目,贷款周期为15-90天,到期之后可以继续延期30天。供应商在京东上的销售收入可以作为还款来源。最后,若出现自动审批的障碍,可以通过人工审批的防御风险进行风险控制。

图2京东供应链金融贷款模式无论是阿里小贷模式还是京东供应链模式,都是通过阿里数据平台和京东的数据平台,对于处于其平台上的供应商的真实交易数据获得,从而对其进行信用评价,完成快速审核,进行贷款的模式,并且由于其经营形式主要出于平台之上,能够有效监控其资金流向,保证资金的正常还款以及资金信息的安全。互联网金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最为出色的是阿里模式和京东模式,一方面利用了电子商务平台上所累积的交易数据资源,利用事前的信息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同时能够随时监控其信息的流动,保证出借资金的安全,也能够促进资金的还款渠道的通畅;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实现了产品的价值,还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小额短期的借款行为,缓解了其经营活动的资金链问题,促进其更好的改进技术,实现经济增长的突破。

(二) 中小微企业众筹融资模式

中小微企业通过众筹平台进行资金的筹集。首先,中小微企业要预设筹资额和筹资期,在预设的筹资期内获得相应的筹资额,那么通过众筹平台所获得的筹资项目就获得了成功,反之则失败。其次,中小微企业要借助众筹平台通过图片以及视频展示项目的风险以及描述,确保所进行的描述真实有效。平台通过中小微企业所提交的信息通过平台发布,公众评估并提供是否支持,通过平台所委托的机构对于项目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如果在筹资期内获得相应的投资金额,那么,平台根据相关的条例收取相应的费用。反之平台则不收取相应的费用。最后,通过众筹平台进行融资活动,既拓展了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渠道,降低了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融资的速度,有利于中小微企业能够通过更多更广泛的渠道获得相应的资源。

图3中小微企业众筹融资模式(三) 中小微企业平台搜索模式

金融垂直搜索模式,是通过平台资源的介入,随即完成的中小微融资活动。通过提供信息渠道的整合收集,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陈列在自己的信息平台,通过中小企业的信息搜索功能进行功能和产品匹配,随之形成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的完成。搜索平台作为 一个中介平台,两端分别是资金需求方中小微企业以及能够提供资金需求的各种商业银行,通过信息的比对以及信息资源的整合,随即完成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模式。平台本身不参与到贷款模式中,只是充当贷款模式的中介平台。垂直搜索的平台模式是我国最为主要的平台搜索平台模式,通过搜索互动完成了中小微企业对于金融产品的需求,同时也实现了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商业借款机构的资金提供。金融垂直搜索模式一方面通过中介平台的设置,具有金融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铜鼓平台输入相应的金额、用途和年限,并根据自己的喜好选定一定的银行选项,节约了中小微企业的事前的咨询成本和鞋底成本,有助于提高申请效率。另一方面也拓宽了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的业务推广,提供更多的接触中小微企业的平台和入口,可以在较短时间获得相应的客户资源。但是由于垂直平台搜索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只是作为一个数据端口,本身并不会通过交易活动产生更多的金融资源,只是实现了金融线下模式的线上转换,但是通过数据平台信息资源积累,可以节省中小微企业的借款成本,提高借款效率。

图4中小微企业金融垂直平台搜索模式三、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型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电商模式、众筹模式以及搜索模式,借助互联网技术以及广泛的渠道,能够促进借贷方通过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模式和平台模式降低信息不对称,因而,能够通过其在数据平台上累计的信用记录,通过一种新的模式信用质押(数据质押),降低其由于缺少抵押品而产生信贷风险,进行借贷行为。一方面能够通过大数据平台累计有关中小企业生产、流通以及售卖的信息进行信息数据累计,成为其作为信用质押的数据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平台可以实现金融中介结构(银行)的各种金融产品的创新服务,同时也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平台自己的金融活动的创新发展,从而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困境,实现金融普惠性发展。在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其信息流通的情况,可以分为信用良好的记录,即白名单;还有信用记录不好的记录情况,可以记为黑名单。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作为中小微企业良好的信用资本,在下次借贷情况时候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而信用记录不好的记录信息可以作为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惩罚,也可以成为一种信用(声誉)抵押。下面就分别通过其假设前提以及静态模型和动态模型建立,分析中小微企业通过数据质押模式环节解决其借款抵押品不足的困境。

(一)前提假设

m:(融资额度较小)投资项目,每个项目的风险函数都不同,且具有连续性。 只考虑失败和成功的案例,中间的情况的案例不加以考虑。

表1模型中各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序号符号所代表意义1P代表项目投资时成功的概率2h代表项目投资收益率3a一个项目通过第三方担保所花费的担保费用4b中小微企业进行一个项目所花费的资料等其他的成本费用5d中小微企业进行一个项目所花费的抵押品数量6r金融中介机构(或互联网金融本身平台)所提供的贷款利率7k中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实力代表的资信水平8c中小微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或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抵押产品)9t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单个项目的信用抵押品10u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所能提供的单个项目的信用资本11Πa中小微企业期望的利润函数12Πb担保机构的期望的利润函数(这个担保机构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自己,也可以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引入第三方,通过第三方提供的资金模式进行交易活动的保证)表2前提假设约束条件

序号表达式表达意义1{p,mh}项目成功时候的收益率函数表达式2{1-p,0}项目不成功时收益率函数表达式3 p(h)*m*h=E项目的收益率均值保持不变4m*d0前提假设条件6 r=φ(k+u,c+m*t)金融中介机构向平台提供的贷款合约(二)模型建立和分析

分别通过分析在静态模式下以及动态模式下,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掌握的大数据资源所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信用质押分析,从而体现出通过大数据模式以及平台模式所提供的信息数据作为信用质押分析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资源,从而能够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的信息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微企业在进行贷款中提供更多的渠道和资源。

1.静态分析

在静态分析的条件下,四个变量分别是p-r,p-a,p-b以及p-t。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互联网金融信息平台所提供信用质押的限制条件下,r、a、b、t 都与项目的成功率成正相关,同时a和b能够通过信用数据的质押,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投资的有效性,能够促进风险小、效益高的项目通过互联网金融数据平台顺利进行。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数据信息同投资成功率是正相关的关系,因此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中介平台进行融资活动不仅能够获得相应的资金需求,还能优化信用数据的质押风险,提高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保证。从而促进更多数据质押模式产生,产生一种良性的循环。在静态模型中,通过引进信用质押的这个风险变量“t”,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数据信息资源进行数据处理,促进平台模式中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能够有效转化为信用质押模式,完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平台模式实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信息中介模式新表现,实现了传统金融模式的信用中介和信用征集模式的转变的静态化形态。

2.动态模型

对动态模式的式子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其他的第三方提供资金的平台所提供的利率r的表达式r=ψ(k+u,c+m*t),其是一个减函数形式。随着其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信用水平越高,其所需要的信用资本是逐渐减少。中小微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所获得信用水平越高,相应的其所获得的利率水平越低。即中小微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所获得信用水平虽然一方面会降低其信用资本,但是能够降低其进行借款活动的利率水平,促进其借款活动,促进信用水平的良性循环。从(7)pr式子我们可以看出,项目成功率同利率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抵押品越高,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贷款的利率就越低。从(8)pa式子可以看出项目成功率同担保费用之间也是正相关的关系,抵押品越多项目担保费用就越低,也就是是说如果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信用越好,是能够通过较低的担保费用进行借贷活动。从(9)pd中我们可以看出项目成功率同中小微企业进行项目抵押品数量之间也是正相关的关系。因此我们可以从(7)、(8)和(9)式子分析中可以看出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项目的成功率以及项目担保费用情况。但是通过互联网金融中介平台的数据质押的优化同样可以成功作为抵押品,其成效同实物抵押品的效果是一样。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所累积的信用数据越多,也就是通过数据质押的质押品越多,其项目成功率就越高,项目担保费就越低,项目可行性就越好。

从本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数据质押模式是解决中小微企业的一个抵押品缺少、优化风险一个重要途径。通过静态模型以及动态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一方面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出一个新的思路,即通过数据质押模式解决中小微企业借贷过程中抵押品不足的困境,并优化借贷前以及借贷后信息数据的收集和风险控制,促进其良性借款活动的有效转化;另一方面也对互联网金融新的信息中介的模式创新提出一种新的实现方式,通过信息中介的作用不仅有效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功能,也实现了信息资源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中介模式的转变。四、互联网条件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的现实与历史意义本文探讨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平台模式以及大数据模式的有效结合,并创新发展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一种新的途径,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第一,适应了现代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发展需要。技术创新发展一方面改变了传统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式,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实现了金融机构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缩短了同用户之间的距离,节省了成本费用,同时实现了新的营销手段,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互联网金融平台互联网技术实现了金融产品的个性化的需求模式的创新,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产品在金融服务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实现了金融产品在新的技术条件创新发展,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二,适应了小微企业虚拟化发展。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活动,不需要实体设施的支撑,能够适应中小微企业在资金短缺状态下创新创业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大众消费者的可支配的收入以及消费习惯已经发生改变,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消费活动已经成为其主要的消费方式。中小微企业的虚拟化方向发展,有利于互联网平台通过其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情况实现对其经营情况和经济状况的有效把握,形成一种新的信用征集模式,为数据质押提供有效的数据前提。小微企业的虚拟化方向发展是互联网技术革新下的一种新的方式,既有利于中小微企业的网络化运营,适合国家所倡导的“互联网+”模式。同时也有利于传统由于征信以及风险控制问题所产生的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第三,适应了金融普惠性功能需要。风险控制是金融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传统的金融系统由于征信端口狭小,只能通过金融系统的端口实现征信记录的收集。而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仅能够通过金融数据进行征信数据收集,而且能够通过一些行为数据的分析获得相应征信记录收集,完善其征信记录,降低其进行金融活动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所聚集的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不仅能够实现金融中介模式从传统的资金中介模式向信息中介模式的转变。同时,通过大量中小微企业的聚集所形成的规模经济效应也能够减少金融活动中的服务成本,减少风险控制成本,从而提高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可见,互联网金融的平台模式和大数据模式,能够实现传统金融机构由于成本因素和风险因素不愿涉及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活动,实现金融活动的普惠性功能。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巴曙松.大数据可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J].中国经济报告,2013(6).

[3]汪渝.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影响研究[J].企业研究,2013.

[4]刘芸,朱瑞博.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与征信体系深化[J].征信,2014(2).

Analysis ofInternet Financing Mode: A New Approach to Solving

the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in Acquiring Loans

ZHOU Yan

(School of Economics,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 China)

Key words: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financing mode;data pledging

(责任编辑:廖才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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