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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精选14篇)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1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

科学技术局文件

市科【2010】31号

关于做好2010工作总结

及2011工作打算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工作总结的通知》(市政办电〔2010〕129号文)精神,今明两年是“十一五”计划和“十二五”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总结和明年的工作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写作工作。现就做好年终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围绕2010年全区、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等作出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深入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对照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市政〔2010〕32号)进行逐项检查,报告本部门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全

面、完整、准确总结我市“十一五”期间和今年的工作情况,提出2011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

(三)在2010总结中要着眼工作全局和科技事业长远发展,着眼创新,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四)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重点报告本县区、本部门的工作亮点,重点报告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保民生、保稳定”的情况,要突出具体措施、具体事例、具体数字,不讲空话、套话。

(五)各县、区科技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2010年总结工作,形成的上报材料,分管领导要亲自把关,确保总结全面、完整、准确。

二、关于上报时间

各单位的总结请在2010年10月22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局办公室(邮箱:kjjbgs2828283@163.com)。

联系人:裴秀玉联系电话:2828283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二Ο一Ο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总结计划通知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2010年10月15日共印30份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2篇

今年是我校第一届公费师范生的实习,学校在实习组织、实习安排及实习经费支持方面均加大了支持力度,为进一步将公费师范生的实习工作抓实抓好,学校要求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总结实习工作的经验,以进一步完善我校的公费师范生实习工作。为此,学校要求每个实习小组实习结束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按以下内容架框要求撰写。

实习总结报告内容框架:

一、实习基本情况

1.简要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

2.实习小组基本情况(成员人数、专业构成、性别结构等)

3.实习小组成员实习任务分配情况

二、实习工作基本情况(做了些什么事情)

1.教学工作(教学过程中的备课、试讲、公开课等,所学与所教是否一致,教学应对情况等)

2.班主任工作

3.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情况(校内教师及实习学校教师指导情况)

4.教学管理工作(如各种行政助理工作等)

(要求对所有实习学生在以上方面均有简短描述)

三、学习的整体满意度及评价

1.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学生的整体评价及满意度(实习学校提供)

2.实习学生的自我评价及本次实习的满意度(主要从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角度进行评价)

3.实习学生对我校及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及支持情况的评价及满意度

四、问题、反思及建议(对成为合格教师的思考)

1.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通过实习,将学校所学与实际教学进行比较,对学校教学进行反思,对人才培养方案(特别是课程设置)进行评价;反思自己的学校生活的得与失。

3.对学校教学、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等的建议。以上为指导性内容框架,建议以调研报告方式进行总结报告的撰写,标题自定(应生动、前沿、体现报告核心),字数以不少于5000字为宜(将要求的内容说清楚为准,字多不限)。

本次总结报告将作为评选先进实习小组及实习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请各实习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习结束一周后提交总结报告。

请提交总结报告纸质文本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邮箱: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3篇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要求以及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围绕“降成本、减负担”的目标,以深化实施涉企行政事项清单制度为核心,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果,制止各种清单之外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稳定经济增长和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以实施清单制度为中心,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

1. 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按照规范的格式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将涉企收费清单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相关收费部门适时公开收费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2. 整合中央和各地区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建立全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作为减轻企业负担的服务平台,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3. 比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探索对涉企监督检查、保证金建立清单制度,逐步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项目,并将保留项目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罚款行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工商总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以整治“红顶中介”为重点,进一步清理取消与行政职权和垄断挂钩的不合理中介服务项目

4. 全面落实“红顶中介”收费监管有关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404号)要求,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结合审改部门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规范与行政职权挂钩的中介服务,破除各种指定实施机构的垄断行为,严禁借监督检查名义设立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切开中介服务收费与行政职权的联系。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妥推进脱钩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与行政机关分离,从源头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5. 结合相关税制改革,进一步清理、整合和规范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收费基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6. 继续规范进出口、金融、建设等重点领域收费。

巩固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成果,查处国际班轮运价备案违规行为,加大市场监督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竞争环境。继续促进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整顿各种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清理投资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压减各种前置评估和中介服务项目,制止与行政职权挂钩的垄断收费。(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牵头)

(三)以查处曝光案件为抓手,进一步制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7. 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取缔各种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制止各种超范围、超标准、超时限征收的行为。清理规范各种依托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服务行为,制止行业协会代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依托行政职能向企业收费的行为。制止借公共活动及其他名义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强制要求企业订购报刊杂志、强制要求接受指定服务并付费、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制止向企业乱检查、乱罚款的行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8. 完善企业举报查处机制,依托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受理企业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企业。对确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违规行为坚决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四)以加强督促检查为推手,进一步促进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落实

9. 抓好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督促落实。

建立政策跟踪督促制度,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点要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成果,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将取消、调整、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逐项落实到位,形成扶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配合做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1 0. 加强监督检查。

继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督促政策落实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以及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要给予曝光和通报批评,并督促进行整改。2016年四季度,联席会议将组织开展全国专项督查,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落实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重点任务。(审计署、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负责)

(五)以调查宣传评价为手段,进一步夯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基础

1 1.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联席会议将从二季度起组织开展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请各地区继续组织企业做好调查培训和填报工作,逐步扩大调查样本,提升调查质量,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负担评价工作,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企业负担合理区间、企业满意度测评、解决企业办事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1 2. 加强政策宣传。

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对惠企减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重点要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知晓和熟悉清单。联席会议将于三季度组织举办第五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请各地区、各成员单位配合做好工作,并在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1 3. 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各地区加快保护企业权益立法建设,逐步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继续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在调查、反映、解决问题上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区域交流,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抓好工作衔接和督促落实。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本地区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任务落实。有关方案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协同配合。

要主动做好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各地区减负办还要主动向所在省(区、市)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争取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

要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及时抓好督促检查,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还要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代章)

关于做好会刊通联工作的通知 第4篇

坚持正确导向,开拓创新,办精品会刊。《企业文明》杂志社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三贴近”原则,围绕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工作大局,把反映和推动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发挥权威性、广泛性、连续性的优势,继续办好独家策划等栏目,深入进行纵深报道。要深入企业,贴近读者,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层次、水平和编排艺术,提高会刊的综合质量,力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各会员单位要重视和支持会刊工作。《企业文明》是中央企业党建政研会会刊,也是国资委党委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工作载体;是国务院国资委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惟一的一份公开发行的刊物,也是中央企业与各级研究会、广大干部员工交流工作、展示形象、发表成果的舞台和园地。各会员单位要珍惜和爱护这块园地,继续做好会刊的有关工作。要积极为会刊组织和撰写稿件,提供有宣传、推广价值的经验和线索;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通联站,已经建立通联站的要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没有建立通联站的要确定专门联系人,以便与会刊保持通畅、稳定的联系渠道,要积极参加会刊举办的有关活动,对会刊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会刊改进工作、提高质量。

关于做好搬迁工作的通知 第5篇

一、搬迁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择期搬迁。

二、搬迁前准备工作

1、对本部门所有资产和物资进行分类盘点,使用公司专用的盘点台帐,做好台帐登记。

2、将所有资产和物资进行合理归拢。办公室要及时清空办公家俱,拆装办公设备器材,整理办公文件,包装办公文具用品,整理其它物资。生产车间要及早动手,将生产设施设备、工具用品等拆装、清洗、处理干净并打好包装,生产剩余原料要及时返库。

3、制定搬迁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本部人员,细化人员分工,物资财产落实责任人,做好防损、防盗、防遗失工作,对搬迁工作中的突发事件要有预防措施,技术资料、产品说明等保密性文件要做好密封,并妥善安排。

4、技术部负责公司监控设施设备、网络宽带、电话通讯设施设备的拆卸及安装,要有安排方案并报送行政部。

5、对于搬迁新厂后的环境设置,要提前做好设计和安排。

三、搬迁注意事项

1、做好防盗、防遗漏工作,搬迁过程要安排人员全程跟踪、看护,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2、对于不能一次性全部搬迁的部门,新、老现场要分别指派专人看管。搬迁结束后,老现场要有专人查验有无遗失、遗漏物品。

3、做好物资财产防损、毁工作。生产原料、产成品要保证搬迁前后质量,易损毁设备器皿要妥善保管。

4、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与商业机密有关的文字资料等保密性文件要及时做好密封,妥善搬运、处理。

5、对印有公司商标、品名的包装废弃物收集整理后报公司行政部统一销毁,严禁私自处理或流出厂外。

四、搬迁新厂后的相关工作

1、对搬入新厂的物资设备要及时进行归位和整理,并对照搬迁前盘点表进行清点、核查。

2、部门整理、核查结束后报公司行政部和财务部,进行再次核查。对出现问题的人员和部门,公司将依据情节进行处罚。

五、相关要求

1、各部门的盘点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并报请行政、财务人员监点。

2、搬迁前的盘点工作要求于*月*日结束,盘点明细表务必于*月*日之前交公司行政部核查备案 后,报送财务部统一保管。

3、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保证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和物资财产安全。搬迁工作如出现物资财产丢失和遗漏,除负领导不擅责任,还要对所失物品负责追回或赔偿。

4、各部门搬迁工作预案于*月*日上报公司行政部。

此次搬迁意义重大,是公司实现规模经营的重大飞跃。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早动手,科学安排,保证公司新厂按预定时间投入运营。

附:《固定资产、备品盘点明细表》

关于做好考核工作的通知 第6篇

各小学:学区决定于6月18日开始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如果教体局对学区各校进行检查,则顺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根据《2012年考核安排》、《学校考核细则》、《教师考核细则》做好相应准备。

2、请认真填写《论文、信息、征文发表,获奖登记,考勤登记表》,以供考核时参考。

3、被考核学校只提供茶水和午餐、晚餐,不上饮料、水果和酒类。

4、参加考核人员所需车辆及集结点由各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安排(车费经核算后按生摊)。

关于做好年度收尾工作通知 第7篇

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20xx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收尾工作,经研究决定,凡今年符合工程中级申报条件专业技术人员,于20xx年12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46号窗口(含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元旦节后正常受理。

镇江市职称和执业资格评价中心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8篇

当前, “三秋”农业生产正逐步展开。秋收和秋冬种等机械化作业的成效, 直接关系到全年粮食的丰产丰收和来年夏季粮油的收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明确目标,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09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主产区的机械化生产, 以狠抓水稻、玉米机收, 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小麦、油菜机播以及农机抗灾减灾作业为重点, 推进作业机具稳步增长、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作业市场稳定有序。确保投入机具总量比2008年增加200万台 (套) , 达到2 800万台 (套) ;玉米机收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超过12%;水稻机收水平提高4个百分点, 越过54%;小麦机播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 超过82%;油菜、马铃薯等作物的机械化播种取得明显进展, 进一步提升秋收和秋冬种生产机械化水平。各地要把“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 紧紧围绕上述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 结合实际, 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 制定工作方案, 狠抓措施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 提高农机具完好率、出勤率和作业效率,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 积极协调, 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配合, 认真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 规范操作, 强化监管, 提高工作效率,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服务水平, 确保补贴政策的实惠不折不扣落到农民手中, 确保补贴机具在“三秋”中发挥作用。积极协调, 落实好对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维修免征所得税和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积极争取作业补贴、机具更新、信贷支持等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 实行优先、优惠、便利供应, 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3. 优化服务, 大力推进跨区作业

以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为重点, 推动秋季农机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耕、机播等领域拓展。扎实做好跨区作业证发放、作业供需协调、机手培训、技术指导、信息引导和接待服务等工作。抽调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乡村, 帮助和指导机手维修和保养机具, 保证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密切部门配合, 严格市场管理, 保持供需平衡, 促进机具顺畅转移、有效作业, 保持机手收益平稳。有关省份要针对北方部分地区作物生育期明显比往年推迟、适时收获时间紧的情况, 强化跨区作业组织调度, 开展场县共建, 推进区域协作, 充分发挥农机抢收、抢种的作用, 确保颗粒归仓, 适时播种。

4. 狠抓培训, 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

2009年, 农业部制定了《“三秋”农机作业技术要点》, 各地要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 因地制宜开展技术示范、培训和指导, 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化肥深施、机械深松、精量播种、秸秆还田、节水灌溉、高效施药等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 促进农机农艺结合, 切实提高“三秋”农机化生产科技水平。要大力宣传农机作业质量标准,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 推进优质优价, 加速新技术推广。2009年秋冬种要搞好旋耕、播种机的镇压器配套, 突出解决播种镇压问题, 保水保墒, 提高播种质量和抗旱能力。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 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 保证技术到位率。

5. 强化引导, 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积极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投入“三秋”生产, 开展农机跨区作业, 抓好农机防灾减灾。大力组织推广订单作业、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套餐服务”, 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提高跨区作业效益。要充分利用“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信息服务平台和手机短信等手段, 及时发布生产作业进度和柴油供应、作业价格、天气等相关信息, 加强信息引导。特别要组织合作社、作业队等积极开展帮扶, 为农村军属、烈属、孤寡困难户、缺少劳力的农户和灾区受灾户提供优先、优惠作业服务,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 各地要制定完善工作预案, 开展农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及时组织农机作业队, 开展抢收抢种、病虫防治、提水灌溉、抢排积水、抢修灾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抗灾救灾应急作业, 当前要进一步组织农机抗旱, 充分发挥农机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6. 加强监管, 切实维护作业安全

深入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加强“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结合“三秋”农机化生产特点和“国庆”等重大节日安全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预防农机事故发生, 推动农机作业快速、高效、安全开展。各地要密切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 严格查处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违章行为, 及时处理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加强公路养护巡查, 保证路况良好、畅通, 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安全转移和作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09]2号) 的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农办机[2009]36号) 要求, 结合实际, 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国庆60周年和秋季农机化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7. 做好宣传, 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9篇

一、从2015年6月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提高到900元/月·人。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

二、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含见习补贴)不少于1200元/月的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1200元/月·人。

留用率是指见习基地在一个考核期内(上年7月至当年6月底),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

见习期满是指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期限结束。见习基地在见习协议期内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的,视同见习期满。

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在考核期终了后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见习期满人员花名册、留用见习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见习基地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见习留用情况符合补贴条件并在2015年内提交申请的,各地要按规定落实补贴资金。

三、非驻邕自治区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审核及补贴发放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

四、其他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关于做好年度收尾工作通知 第10篇

文 号:财预[20xx]310号

发布日期:20xx-5-8

执行日期:20xx-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整顿金融秩序的部署和国务院批准的《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整改方案》的要求,经过4年艰苦细致的工作,整顿财政信用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取消财政和部门周转金,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机构撤销及转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最近,财政部已将整顿财政信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国务院领导明确批示:“尽快扫尾,不留后患”。根据批示精神,现对做好整顿财政信用收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财政周转金清理整顿收尾工作请各地方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已确定的周转金处理方案进行贯彻落实。凡已列入转增国家资本金、核销、转无偿拨款方案的周转金,请尽快正式发文,办理有关账务处理手续,同时撤销周转金账户。凡已列入应回收方案的周转金,要做到应收尽收。其中对已收回并准备安排支出的资金(不含此文下发前已经安排支出的资金),建议比照中央财政的处理办法,纳入当年或以后相应年度的预算,统一用于补充社保基金或平衡预算;对未收回的资金要纳入日常的预算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方法继续催收,直至收回,并根据已收回资金的处理办法安排支出。

关于部门自行设立的有偿使用资金的收尾工作,财政部将另行发文。

二、关于国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收尾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整顿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清理整顿收尾工作。对极少数尚未撤销的机构,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努力克服困难尽快完成撤销工作;对已撤销机构的各类资产要进行清查盘点,核对清楚各项历史往来账务,做好各类凭证、账目、印章的登记造册工作,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指定专人接收存档。撤销机构的资产处置工作,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各地财政部门要继续组织清理机构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尤其是要妥善解决好个人柜台债务问题,确保柜台的支付,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在收尾工作中,如遇有重大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逐级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关于切实做好迎检工作通知 第11篇

石退耕办[2009]02号

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程迎检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以来,全县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7.32万亩,累计发放粮食及现金等各项补助6274.4万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改善了生态环境,是一项富民强县工程。为检验工程建设保存质量,近期,省林业厅验收核查组对我县当年新造林、封山育林及历年退耕还林保存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从抽查结果来看,工程总体建设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坡耕地造林班块后期管理粗放,草荒严重,影响苗木的正常生长;二是受自然灾害及重点工程征占用影响,易地补植补造不到位,工程总体建设质量难以达标;三是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等。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通过国家2010年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国家林业局将在明年上半年开始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坡耕地还林2002生态林及2005经济林面积进行阶段验收。按照50%的核查率,全县将有近1.0万亩的生态林和经济林被核查。面积之大,抽查率之高,充分证明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视,并且核查结果直接为今后兑现补助及后续产业建设提供依据。因此,阶段验收工作不仅事关退耕还林建设成果的巩固,也事关退耕农户的直接利益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实行政府负责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弄虚作假或拖延时间,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核查。

二、全力做好迎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不仅促进了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县域经济和农民收入,而且生态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工程建设成绩显著。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明年阶段性验收,各乡镇要在继续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组织力量,逐户逐块实地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造林及抚育时机,积极开展历年退耕还林的复耕面积、失败面积、不合格面积以及因雪灾、冻灾造成受灾面积的补植补造工作,特别是2002生态林的补植补造工作,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以迎接国家阶段验收核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使农户自觉做好后期管护工作,巩固提高工程建设成果。各乡镇于12月底前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上报县退耕还林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电话6022621),县退耕办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三、强化措施,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后续管理工作。通过省厅核查发现,不少退耕地因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影响,保存状况较差,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很难通过国家阶段性验收。因此,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条例》要求,扎实做好工程建设的后续管理工作,在国家验收核查前,迅速开展辖区内的阶段验收自查自纠工作,查找问题,开展督查和整改。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乡镇要高度引起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对造林保存率不高、栽植密度不够和面积不实的小班,向农户下发整改通知单,尽快进行补缺补差;对管理不善,草荒严重的班块,要抓住目前时机,突击开展除草、修枝、扩盘等抚育工作,同时加强退耕地的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对因修路、小城镇建设等重点工程征占退耕还林地或因自然灾害等其它因素造成退耕还林地损失的,要尽快开展变更作业设计和报批工作,并按照国家退耕政策“缺一补一”的原则,及时进行易地恢复;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的巡护监管,对质量不合格小班农户,将一律停止兑现国家补助,对少数复耕、毁林案件,森林公安要严厉打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面积不减、面积保存率及合格率双达标。

四、加强档案建设,严格规范退耕还林档案管理。

退耕还林的档案管理与今后的钱粮兑现,确权发证,利益分配密切相关,搞好退耕还林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不可少的工作环节。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退耕还林档案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分类建档、统一规范,使退耕档案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特此通知,希立即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迎检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

关于做好2010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12篇

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科室队,市药检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时刻情系百姓,坚持严明履职,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全面回顾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现就做好2010工作总结和2011工作思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深度思考和系统分析;

二、要抓住重点,突出创新点和工作亮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总结好2010年工作。要有真实数据,用事实体现实际效果,语言要简练朴实,防止空话套话。要突出工作特色,定性准确,用事实和数据说明,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科学谋划2011年工作,提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工作目标要切实可行,工作措施要有可操作性;

四、按时上报材料,请于2010年12月3日前上报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同时上报书面材料2份到衡阳市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永;联系电话:8813068;邮箱:86503898@qq.com。

衡阳市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13篇

1 进一步明确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也是建党90周年, 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是: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 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为目标, 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 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重点、目标和政策措施,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体系建设, 创新工作方法, 强化宣传教育, 创建平安农机, 提高监管能力, 以安全发展促进科学发展。

2 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财政投入

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 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要切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努力改善执法手段, 切实履行好牌证管理、农机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 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要协调争取财政投入, 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探索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财政保障机制, 积极推动实施免费安全监理。要协调落实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009-2020年)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 加强督导检查, 保证建设质量, 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 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3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平

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准, 必须高度重视。各地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 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我部近期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要依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标准, 结合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切实做好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 努力提高上牌率。各地要积极推进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创新工作方法, 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免费发放牌证等便民措施,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努力提升监管水平。

4 不断强化农机事故处理工作

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出台了《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农业部2011年2号令) 和《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培训, 加强学习, 积极进行应急演练, 切实做好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工作, 努力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机事故详细情况, 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印发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重特大事故的快报工作, 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要做好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 定期发布信息。农业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 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发布一次相关事故信息。

5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的两批“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好做法好经验, 结合自身实际, 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 将创建工作纳入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 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安监、交通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 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要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要不断创新形式, 提升质量,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创建工作。

6 积极探索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

做好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 是发生事故后保障农民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积极探索农业机械保险, 研究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机保险与救助长效机制, 推进农业机械安全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 争取财政资金对农业机械安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要探索发展互助、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机保险方式, 支持探索农机互助保险, 协同保险工作部门开办特色农机安全保险业务。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 , 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 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7 认真组织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

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是保障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减少事故隐患的有效措施,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 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设施农业装备使用者和技术人员在使用前开展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查, 引导农民加强危险部位的防护, 依法坚决杜绝私自组装卷帘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 从源头上防止农机事故发生。要通过各种媒体和编印安全操作挂图等方式, 宣传安全操作知识, 积极培训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 增强操作者安全意识。要建立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验制度, 做到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经常化、制度化。

8 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是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 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 用事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 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卷帘机安全操作为重点, 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9 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做好创新研究是保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技术和智力支撑。各地要大力培养农机安全监理专家队伍, 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更新监理理念, 创新工作方式, 推进安全监理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要加强事故隐患分析研究, 找准切入点, 采取有效防犯措施,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水平。要加强安全检验技术攻关研究, 争取科研项目, 提升安全检验装备的科技水平。要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的要求, 加强有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探索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及回收等制度;要积极做好农业机械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开展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调研, 针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及时向企业通报和反馈农机产品有关安全隐患情况, 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标准, 提高安全性能。

1 0 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14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干旱半干旱地区保墒节水、抗旱增产的关键旱作农业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地区气候条件、水资源状况、作物布局和耕作制度,重点针对当地主要粮食作物,确定适宜技术模式,优化布局,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地膜覆盖技术,实现粮食稳产高产。

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地膜覆盖补助以政府补助为引导,积极引导农膜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参与,推动地膜覆盖技术健康发展。

三、残膜回收,防控污染

在应用地膜覆盖技术的同时要切实抓好残膜回收,通过“以旧换新”等补助方式促进残膜回收利用。

2014年“以旧换新”的新膜标准不得低于0.01毫米,要推广应用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减轻破损,提高回收率。要加强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开展多功能地膜、可降解农膜等新技术试验,探索减少新膜残留的新途径和土壤中已累积残膜的回收技术,严防形成更多“白色”污染。

四、强化资金管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块安排到地方,地方各级财政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管理;通过广播、电视、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开展项目进度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请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政策实施情况报农业部、财政部。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精选14篇)关于做好工作总结通知 第1篇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林 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市科【2010】31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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