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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申请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放射诊疗申请书(精选10篇)

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1篇

关于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年检的

邵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我院全称为湖南省邵阳县中医院,系全民所有制,中医类别,二级甲等医院。放射科设置在二门诊楼二楼及一门诊一楼,有X射线机2台,CT机一台,骨伤科内置C臂机一台,现共有射线装置计4 台,放射工作人员8人。我院定期委托贵局对我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及机房卫生防护检测,均评价合格,现特请贵局对我院《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年检,望批准为感。

邵阳县中医医院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关于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法人的

邵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我院全称为湖南省邵阳县中医医院,系全民所有制,中医类别,二级甲等医院。放射科设置在二门诊楼二楼及一门诊一楼,有X射线机2台,CT机一台,骨伤科内置C臂机一台,现共有射线装置计4 台,放射工作人员8人。因领导班子更换,现特请贵局对我院《放射诊疗许可证》法人代表由原来的易俊辉院长变更为黎晓琦院长,望批准为感。

邵阳县中医医院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2篇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5、放射机防护性能及放射机房防护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

6、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

8、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人员名单;

9、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检测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放射卫生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12、承诺书;

13、代办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加强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干预措施 第3篇

1 放射卫生的相关法律依据

自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 我国在2005年相继出台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使现行与放射卫生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19个, 可见国家对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2 放射卫生防护的相关技术标准

放射卫生防护的相关技术标准是卫生监督工作中最多的科目, 共分6类标准: (1) 基本标准只有1个, 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2) 职业照射的卫生防护标准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辐射防护技术人员资格基本要求》等38个; (3) 公众照射的卫生防护标准有《一次性医疗用品r射线辐射灭菌标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等14个; (4) 医疗照射卫生防护标准有《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等35个; (5) 放射病诊断标准及放射事故医学应急处理原则有《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标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等47个; (6) 监测规范、方法等标准有《职业性外照射个人检测规范》等31个。

3 二道区放射诊疗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

3.1 二道区放射工作单位持证情况

二道区现有放射工作单位34户, 其中驻区医疗机构11户, 区属医疗机构8户, 个体诊所15户;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29户, 新、改、扩建项目单位1户, 预评数13户, 审核数13户, 控评数9户, 竣工验收数13户;开展放射工作的机构共有放射诊疗设备29户, 持有许可证台数为13台, 设备状态检测12台;放射工作人员35人, 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人数为25人, 配备个人剂量计人数35人。行政处罚仅为警告13户次。

3.2 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1 对放射卫生防护的许可申领缺乏主动性

从本区的放射诊疗许可检查中可看出, 还有一部分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放射工程项目时, 均未向卫生监督机构及时申报, 擅自选址、设计、施工并投入使用。因此产生诸多防护问题, 如选址不妥、设计不合理、机房面积不够、防护设施不合格。从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且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3.2.2 对放射辐射防护的认识薄弱

个别单位的经营者对放射辐射的危害没有完全的认识, 片面追求利润, 没有从思想深处去重视。另一方面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本身也没重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嫌麻烦, 在监督管理中发放的个人剂量计佩带情况也不乐观, 没有在工作时随时佩带, 使监测结果不能充分体现受辐射真实情况。

3.2.3 对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投入不足

从监督管理工作中可看出, 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及个体诊所, 由于经济原因使用的放射设备多是购买的二手机器, 其防护性能较差, 而使用的机房更是因陋就简不能按要求新、扩、改建, 更有甚者, 机房根本不设防护设施。

4 新形势下提升放射诊疗设备电离辐射危害防护措施的思路

4.1 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在十八大四中全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制化治理国家, 这为新时期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指明方向, 做好新、改、扩建涉及职业性放射性辐射危害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是放射危害防护的关键。因此, 要求使用放射诊疗设备的单位一定要认识到此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及竣工之前, 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放射卫生防护相关的技术标准, 进行放射性辐射危害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并经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后方可立项, 同时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对此环节加强管理, 及时发现问题, 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指导工作, 杜绝此环节造成的不必要经济损失及防护措施缺陷带来的安全隐患。

4.2 整合资源, 建立高效的协作机制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放射工作的部分管理是由卫生、公安、环保等执法部门共同承担的, 而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是一项法制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这就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应整合资源,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最好能够与技术服务部门进一步扩大合作, 充分体现技术服务部门的技术支撑作用。例如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力量利用起来, 增强放射个人剂量监测, 设备场所的检测评价等, 由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执法体系和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发挥整体作用, 使之成为放射卫生防护监管的一个高效协作体。

4.3 广泛宣传放射危害及防护的相关知识, 提升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管理积极性

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单位的前哨作用, 广大卫生监督协管员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健康讲座、新闻媒体等手段, 加大放射辐射危害、放射卫生法律法规、放射防护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普及, 提高群众放射卫生防护意识。同时卫生监督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对放射诊疗设备的经营者和从事放射诊疗的相关工作人员展开相关知识的培训,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使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参与者从被动防护到主动防护, 对违法现象积极进行检举,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4.4 转变执法模式,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使放射防护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从本区的放射诊疗许可检查汇总表中可看到,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有13户次, 但只对其进行13户次的警告处罚, 罚款户次为0。因此卫生监督机构转变执法模式, 加大执法力度尤为重要, 要从过去的单纯管理的执法模式转变为以“教育、警告、处罚并重”的执法模式, 这需要有与执法模式相适的卫生监督员。要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人才培养, 通过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员培训并考核, 提升卫生监督员的服务意识, 打造一个行为规范、高质高效的卫生监督队伍, 才能更好地提高执法效率。今后, 还应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放射卫生监督, 对辖区内的放射工作单位督促其完善内部放射防护管理责任制度, 对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措施、设备、装置、场所的防护性能, 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建立规范的档案。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详细书写到执法文书中, 及时将相关执法文书归档, 可借鉴对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 融入到放射卫生工作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放射防护技术标准要求的, 可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直至注销卫生许可证, 对管理不善违反规定、违章操作造成放射事故的放射诊疗单位要坚决查处, 使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走向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 放射防护措施得到有力落实, 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健康。

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4篇

【关键词】 放射诊疗;放射防护;监测

【中图分类号】R1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4-0163-01

在疾病诊断中,放射诊疗方式应用范围广,影响力大,为患者疾病的诊断提供了依据。随着医疗器械的发展,放射诊疗设备地不断改进,被大量应用于临床中。但在日常工作中,一些放射诊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因缺乏放射防护意识,使自己和患者受到了电离辐射,对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危害[1]。因此,笔者根据放射诊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从监测的角度对放射防护进行分析,现报告如下。

1 放射防护标准

为减少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在放射诊疗机构受到超额的放射照射剂量,国家颁布了卫生部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在颁布的标准中,对放射诊疗机构和放射工作人员提出了要求[2]。

2 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存在的问题

2.1 放射防护监督问题 一些放射诊疗机构选择的工作场所不符合国家防护规范,在对工作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时,没有向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没有取得审批手续,从而留下设计不合理、机房面积不足、防护措施不达标等安全隐患,造成经济损失[3]。如对象山县水晶乡卫生院的检查发现,该院位于门诊楼1楼放射科X光室的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由北京中科美伦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ZK-DR(A),编号为20130709269,机器性能检查符合《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11)规定的技术要求,虽然机房的防护监测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l8871-2002)中相关剂量限值的要求,但机房受检者防护门处存在X射线泄漏问题,上门缝0.97μSv/h,下门缝0.14μSv/h,左门缝0.35μSv/h,右门缝0.36μSv/h,中心0.34μSv/h,(本底:0.06~0.16μSv/h)。而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的X射线摄影系统符合标准,但机房同样存在防护门处X射线泄漏问题,上门缝0.83μSv/h,下门缝0.52μSv/h,左门缝0.28μSv/h,右门缝0.52μSv/h,中心0.41μSv/h,(本底:0.06~0.16μSv/h)。因此,两所卫生院需要加强监测个人防护。

此外,卫生监督部门中放射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少,日常监督不到位,不了解自己负责区域内的医疗设备情况,导致多数放射诊疗设备没有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造成多数设备处于无证上岗的情况。如在象州县象州镇卫生院第一次检查时发现,该院的深圳市蓝韵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KeenRay TOP-U,编号为DU0114800369的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管电压指示的偏离超过了标准要求规定的±5%或±5kV,在检查后卫生院联系了厂家工程师到卫生院对机子进行了调试,使管电压指示的偏离达到了标准要求。

2.2 投入到放射诊疗设备防护不足 从对放射机构监测中发现,一些基层放射机构由于缺乏资金,购买已经淘汰的放射设备或购买二手、三手的设备或是改装组机,这些设备的放射防护性能较差,并且不能保证诊断质量,在为患者诊疗时容易出现漏诊、误诊的情况,导致患者重复检查,接受过多的辐射剂量,并且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而与一些基层的放射机构相反,一些大型放射诊疗机构为了增加自身的竞争力,盲目引进部分放射诊疗设备,开展多个项目的诊疗活动,但由于监测设备防护机制的落后,未对设备进行稳定状态监测,使设备管理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导致防护不足。

2.3 工作人员及患者个人放射防护意识差 一些放射诊疗机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意识差,没有充分的认识到放射辐射的危害性,对放射防护不重视,没有使用个人防护放射用品,个人剂量监测剂即便是在工作时间也没有按照规定佩戴,而且一些工作人员不具有上岗资格,放射诊疗机构为了追求效益和医疗诊断效果,对放射防护工作不重视。还有一些放射机构的工作人员贪图经济效益,增加诊断胶片量,从而增加了患者接受放射照射的剂量。此外,放射诊疗机构在申请设备许可证时,为患者配备了放射防护用品,但患者在接受检查时,一些放射诊疗机构未能按照规定为患者使用非照射部位的防护用品,使防护用品成为摆设,并且一些放射医疗机构的医生对患者接受放射检查项目不具备正当的分析能力,将放射检查项目作为常规检查,随意让患者接受放射检查,使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放射照射,增加了照射剂量。

3 改进方法

3.1 加强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工作 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法令法规对放射诊疗机构的射线诊疗机房、设备进行评估,执行国家规定的审批手续,保证放射诊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达到国家要求。对评估不合格的放射诊疗机构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规定。监督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是否在其资质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检查其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检查人员、设备是否满足诊疗工作的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剂量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将放射防护工作作为考核放射诊疗机构建设质量的依据[4]。

3.2 加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设备的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设备平均每年都要进行1次检修和状态评测,通过检修和评测状态评估放射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患者接受辐射的剂量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患者由于设备不稳定和灵敏度低等原因重复检查,造成辐射剂量的增加[5]。此外,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工作人员要了解放射设备的性能,在不影响诊断效果的情况下,要为患者选择低电流、高电压合理的测量值,缩短曝光时间、缩小照射的范围,在保证图像清晰的前提下,减少患者接受的辐射,并尽量控制在患者需要检查的部位。

3.3 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个人防护意识 针对放射诊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监督部门要定期举办培训班,根据不同职位的人员做不同的宣传工作,如放射诊疗机构的领导要学习管理及防护意识方面知识;放射工作人员要参加培训学习,学习防护知识,通过培训、学习和宣传多种渠道,提高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放射防护工作的意识,做到合理使用放射诊疗设备,不危害他人的利益。此外,对就诊的患者宣传电离辐射的危害性,指导患者进行自我防护,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帮助患者做好防护措施。

4 小结

针对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测中的问题,除上述应对措施外,放射诊疗机构在增加设备的同时,还需要提升放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应对设备发生问题时的应对预案,并设定紧急情况,进行实地演练,以保证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具有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特点。

综上所述,在放射诊疗机构的防护工作中,放射工作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防护意识,建立健全放射诊疗的监督机制,从而降低由放射防护导致的事故,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张雷,邳建庭,李春富,等.北京市通州区公立与私立医院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监测与分析[J].首都公共卫生,2014,8(5):219-221.

[2]郑钧正.医疗照射防护是现代社会必须充分重视与强化的热点课题[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4,31(10):755-757,763.

[3]谭育林.放射防护质量量化评价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质量的影响[J].现代预防医学,2014,41(4):751-753.

[4]郝欢.医院放射防护问题及对策浅析[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4,32(2):108.

[5]谭红玉,邓群娣,杨水兰,等.浅谈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对放射防护管理的促进作用[J].社区医学杂志,2014,12(19):29-30.

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5篇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复印件 □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名单、放射工作人员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

5、放射诊疗设备与防护用品清单 □

6、放射防护检测与质量保证设备清单 □

7、质量控制方案及管理组织

8、本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复印件 □

9、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10、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平面图及周围布局图

11、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制度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6篇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要求,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分管领导及放射诊疗科负责人,成员各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院长:杨瑞超

副组长:副院长:陈大留

成员:医务科主任:王大蛮:放射科工作人员:段立方

应急处理电话:***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措施失效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报;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质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2、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然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3)现场救护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2)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报告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3)联系相关医院,跟随救治;

(4)将人员恢复情况随时报告指挥中心。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立即启动应急人员和设施;(2)保证水、电供应,交通运输;(3)保证食物用餐。二:应急处置程序

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而扩大危害范围,并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1、迅速报告

发生事故的本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科室名称、联系人、电话等报告给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办公室立即将情况向放射事故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准备。

2、现场控制

现场处置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3、启动应急系统

放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同时进行物质准备。

4、现场报告

根据现场情况,由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核素、核素现有活度、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报告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5、现场处置

6、等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损伤降到最小。

若是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大剂量X线误照,应立即进行现场救助,采取措施,以使人员损伤。环境污染降低到最小,组织人力将受照人员送往医院,并同时请预防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若是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大剂量X线误照,应立即进行现场救助,采取措施,以使人员损伤、环境污染降低到最小,组织人力将受照人员送往医院,并同时请预防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若是发生放射事故同位素丢失、被盗,可以组织人力在单位内进行排查,并放射源的名称,状态、特征、危害及射线装置等进行通告,广泛引起本单位职工与公众的重视,最大限度降低危害。

6、查处事故原因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以及环保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7、警报解除

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或修改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放射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些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只1类、1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1类、1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11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放射诊疗安全制度 第7篇

1、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X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习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戴个人剂量计,每季度送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作简要的交待,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作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作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X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浅谈医院放射诊疗设备的管理 第8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1]规定医院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活动。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放射诊疗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3]。然而由于电离辐射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因此潜在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和公共照射的辐射防护问题也越来越被国家有关部门及医院所重视。加强医院建设项目中大型医疗设备的放射防护管理及放射诊疗设备日常使用管理,可有效地保护好辐射受照个体和公众,降低医院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和医疗风险,充分发挥放射诊疗设备的功能和作用[4,5]。

本文根据我院放射诊疗设备管理的经验,梳理了大型放射诊疗设备全生命周期中对机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 日常使用、报废处置管理4个阶段的管理要求,进而提出了分类环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放射防护评价管理等具体的操作管理方法,依据法律法规强化管理医院放射诊疗设备,供读者参考。

1放射诊疗设备不同管理阶段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1.1机房建设阶段

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大型放射诊疗设备其机房建设必须符合法规要求,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6]。

对于新建机房,在其设计过程中必须对机房的辐射防护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需要针对机房的屏蔽材料、墙体厚度、平面布局等制定机房屏蔽防护方案。对于改建机房也需要制定机房屏蔽防护方案[7]。

完成机房屏蔽防护方案后,即可进行辐射环评(以下简称环评)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以下简称预评), 并按程序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卫生审查意见书。环评是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的,针对放射诊疗设备在运行时对周围公众的影响进行论证。环评将放射诊疗设备分为3类:1 Ⅰ类为能量> 100 Me V的医用加速器;2 Ⅱ类为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质子治疗装置、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 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其他医用加速器、X射线深部治疗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3 Ⅲ类为医用X射线CT机、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X射线摄影装置、牙科X射线机、乳腺X射线机、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其他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对这3类射线装置分别编制不同类型的环评文件。环评完成后,应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8]进行的预评,主要针对放射诊疗设备在运行时对放射医生和受检者或病人健康影响进行的预测性论证。此外《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对于“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另外,《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9]中明确了预评报告审查要求, 例如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设备报批的行政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与诊疗风险将其分为危害严重和危害一般2类,还规定了预评报告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

对于环评/ 预评,如需编制评价报告表或者评价报告书的项目,则环评/ 预评报告必须组织专家评审,如是登记表,则不需专家评审。具体按当地行政部门要求操作。

预评完成后,医院应将预评价报告向卫生与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获得卫生审查意见书。

在本阶段医院需要准备的主要工作有:1找到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并签订环评或预评委托书;2收集并整理初步设计的机房图纸;3给出机房屏蔽防护初步方案; 4准备一份拟建放射诊疗设备或放射性核素的清单,并确定设备的主要参数或放射性核素使用量;5建立一套现有放射诊疗方面的管理资料,例如放射诊疗管理制度、现有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资料,包括放射工作人员体检、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等资料。对于改扩建项目可以利用医院现有的资料,对于新建医院可以参照其他同等规模的医院编写一套管理制度。

环评和预评完成后,设计单位应该根据环评和预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建议,并出具施工图,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图进行施工。

1.2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必须完成辐射环境验收检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以下简称控评),检测和控评报告是竣工验收的依据。完成检测和控评后,按程序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项目没有试运行时间,必须在所有条件都具备后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才能运行,为保证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医院最好在设备安装以前就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以便检测和评价单位及时进行检测和评价。

(1)设备的验收检测,除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外,还要委托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检定或校准标准进行检测。卫生部门和计量部门检测项目比较,见表1。

(2)辐射环境验收检测通常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站或者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执行,主要对机房的屏蔽防护进行检测[10]。

控评不仅是对机房辐射屏蔽的防护检测,还要对平面布局、放射防护管理、工作人员和受检者或病人的个人防护、 放射诊疗质量控制、辐射安全措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等进行符合性评价。控评必须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医院应该根据项目类型委托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评价和检测,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 PET等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评价,应由取得甲级评价资质的机构承担,其他项目可以委托乙级资质的机构进行。

控评报告书完成后医院应将控评报告书以及行政部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对应的行政部门提交,并申请竣工验收, 行政部门会组织专家到医院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时必须有评价机构、医院、专家和行政部门代表参加,必要时还应邀请施工单位代表参加。现场验收专家会核实控评报告书中相关内容,对报告书和现场分别提出整改意见。

技术服务机构和医院按整改意见分别整改完善后,医院将最终的评价报告报行政部门,并获取竣工验收批复。 获得批复后,医院应按要求向组织竣工验收的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会详细载明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和使用的放射性核素清单。如果是新增的设备, 行政部门会在医院原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上增加,只有记录在放射诊疗许可证上的设备才能算合法使用的设备。

1.3日常使用

日常使用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对设备进行稳定性检测、 状态检测、大修后的验收检测。

(1)稳定性检测是指医院为确定放射诊疗设备或在给定条件下获得的数值相对于一个初始状态的变化是否符合控制标准而进行的质量控制检测。该检测通常由医院自行完成,医院应根据标准要求配置相应的质控设备,由专职或兼职的人员按标准方法和频次进行检测。若医院不具备检测条件,也可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2)状态检测是指对运行中的设备,为评价其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而定期进行的质量控制检测,其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通常为1年检测1次。设备状态检测的同时还要对机房防护情况进行检测,对防护安全措施进行核查,行政部门每年会对医院的状态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3)若设备进行过大修,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按验收检测的要求进行检测。

在该阶段环境保护部门也要求每年对设备机房进行防护检测,并提交年度检查报告,在北京市,提交的年度检测报告可由卫计委认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场所检测报告替代。还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会对设备性能进行状态检测。

医院在日常运行中应该仔细收集设备运行的各种资料, 例如各种检测报告、采购资料、设备说明书等,并为大型放射诊疗设备建立设备档案[11],以便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

1.4报废处置

大型放射诊疗设备的报废处置按照各医院及主管部门医疗设备报废处置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大型放射诊疗设备处置报废流程并无特殊规定。

2小结

放射诊疗工作是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所采取的辅助措施,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工作的基础,已成为目前医学检查、诊断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放射诊疗工作质量控制与放射防护水平直接关系到放射工作人员、 患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医院日常工作中, 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放射诊疗管理,从而有效保障从业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

摘要:本文对大型放射诊疗设备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中需重点关注的机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日常使用、报废处置管理4个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以利于进一步改善放射诊疗环境,预防及减少放射损伤,保护广大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身体健康。

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9篇

【关键词】 通化市;放射诊疗;措施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11.673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6683-01

放射诊疗监管工作需要卫生监督机构、病人、放射工作人员以及放射诊疗机构等各个方面同时参与的复杂性工作。地方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放射防护监管的重要性,环保与卫生等监管机构应当切实加强执法、指导、培训以及宣传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针对违规违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无论针对任何级别的放射诊疗机构都应当一视同仁。而各级放射诊疗机构也应当按照对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对应的培训,从而切实做好对于工作人员以及受检者的防护工作,要将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实处[1]。

1 通化市放射诊疗机构管理现状

1.1 调查各级放射诊疗机构分布情况 2010年——2013年,通化市共有各级放射诊疗单位23家,且数量基本无变化。本次调查即以此23家单位为调查对象,其中,三级医院2家占8.7%,二级医院4家占17.4%,乡镇卫生院6家占26.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占34.8%,民营医院3家占13.0%。

1.2 各级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情况 2010年——2013年,通化市各级放射诊疗单位在放射防护管理方面,成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方案、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档案等指标的合格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各级放射诊疗单位上述4项指标的合格率与2010年相比有较大的提升,2013年各级放射诊疗单位上述各项指标的合格率最高,分别为15%、65%、85%和100%。经过对2010年——2013年,被调查的各类放射诊疗单位在放射防护管理方面各项指标的合格率进行比较,三级医院的合格率总体高于其它类别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相对较低。

1.3 放射诊疗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和行政许可情况 2010年——2013年,通化市各级放射诊疗单位共23家。2010年,共有放射诊疗设备44台,有放射诊疗许可的设备有6台;2011年,共有放射诊疗设备45台,有放射诊疗许可的设备有25台;2012年——2013年,共有放射诊疗设备49台,有放射诊疗许可的设备有47台;2010年——2013年,通化市各级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持证率,分别为26.1%,56.5%和,95.7%和95.7%,放射诊疗许可持证率逐年升高。

通过调查,笔者认为,通化市当前各级放射诊疗机构开展的放射防护管理的现状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放射防护措施在通化市各级医院的落实情况也不容乐观,部分医疗卫生部门(尤其是三级以下医疗卫生部门)在个人防护用品与放射防护设施安装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基层的放射诊疗机构,因为受到自身财力的制约,一般都是购置二手的机器,防护性能堪忧,机房也非常简陋,根本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也就无从谈起。此外,因为部分放射诊疗机构的领导缺少对放射防护相关的方律法规的认知,导致其新建或者改建的放射诊疗场地自主性非常大,并且自主施工以后就开始投入使用,根本没有向相关的机构申请审查,因为这些自主型工程避开了预防性的卫生监督,其在放射防护设设施这方面没有实施“三同时”,所以存在的防护问题非常多。而关于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方面,三级以下的医院,特别是基层的乡镇卫生所,因为其领导为了节约开支,根本不能实现定期开展对应的健康检查。

2 措 施

2.1 落实放射防护措施 要切实落实放射防护措施,这就需要各地政府、放射诊疗机构、卫生以及环保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协同合作。环保与卫生等相关监管机构必须加强对于放射诊疗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力度,针对各级放射诊疗机构应当一视同仁[2]。此外,卫生行政机构还必须要督促放射诊疗机构完善各项放射防护的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放射防护的措施,从而做到依法监管。

2.2 加强培训宣传力度 卫生行政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机构的领导与放射工作人员开展对应的培训,向他们宣传放射防护相关的防护常识与对应的法律法规,让他们更加注重放射的防护工作,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从而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手段。此外,卫生行政机构还应当运用互联网、电视、广播以及报纸书刊等媒介,采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模式,提升广大居民的防护意识[3]。

2.3 放射诊疗单位要不断健全内部放射防护管理 各级放射诊疗机构都应当完善其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的放射诊疗监管人员,并且要制定与自身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符合的品质保障制度;各级放射诊疗机构必须要切实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且加大对于病人与放射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其提供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同时提升放射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降低漏诊率、重拍率以及误诊率。

2.4 抓住医改契机,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卫生监管部门的运行体系与管理制度都会对放射诊疗机构的发展产生影响,健全卫生监管体制的建设,从而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当前社会对于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各地政府应当针对卫生监管机构实施科学的定位,切实明确卫生监管机构的身份,彻底改变卫生执法没有威慑力、没有刚性的问题。

3 小 结

综上所述,各级卫生行政机构要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强化对于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以及宣传力度,并且严惩放射防护违法行为,让各级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防护行为更为科学、规范。

参考文献

[1] 陈正其,姚洪章,刘定理,柒挺,蒙宗树.低剂量电离辐射对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影响的调查[J].中国辐射卫生,2005(02).

[2] 孙东红,曹波,曹国妹,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中受检者防护调查[J].中国辐射卫生,2007(3).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 第10篇

关于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位员工:

为加强医院放射诊断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x 组 员:xxx、xxx、xxx 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断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医院办公室为放射诊断管理机构,王志勇同志为兼职的放射诊断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断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附件:《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医生职责》 《CT操作规程》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医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断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2、开展放射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嵊州市卫计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嵊州市卫计局进行诊断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医院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校验时向嵊州市卫计局提交正、副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医院开展放射诊断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嵊州市卫计局报告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断场所、诊断设备以及诊断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嵊州市卫计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及时刊登遗失公告,并在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出借。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放射事件,减轻事件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及职责:医院成立辐射防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支海良(电话:***),成员:蔡灵超(电话:***),金慧(电话:***)、唐润莲(电话:***)。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处置及解除。

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当发生人为失误或放射诊断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辐射防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三、放射事件应急响应处置:

1、当射线装置发生人员超剂量照射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封锁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通知设备生产厂家,并立即(2小时内)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电话号码:12369)、卫生部门(电话号码:96301)和公安部门(电话号码:110),配合上述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2、立即转移受照人员,安排人员就医,送至浙医一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3、配合行政部门查明原因,对设备进行检修。

四、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解除:

当发生辐射事件的射线装置修复后,必须经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合格方可解除应急预案。对事件有关资料及时收集,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并采取妥善的预防类似事件的措施,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断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断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计委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嵊州市卫计局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省卫计委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评报告后及时向嵊州市卫计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中的放射诊断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计委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计委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单位放射诊断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体健康,制订本制度。

1、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指从事放射诊断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工作人员。

2、医院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医学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断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从事放射诊断工作。

4、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嵊州市卫计局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每1-2年(不得超过2年)到有资质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收到检查结果后要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至少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单次个人剂量高于年剂量限值的1/4时,必须由医院办公室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办公室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相关资料,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断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断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3、对孕妇实施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是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每次检查实施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摄影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以及辐射剂量。

四、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季一次对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

一、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尽可能快的完成牙科X射线诊断工作。

二、技术质量:参照《浙江省放射科管理与技术规范》

1、每天检查机器设备运作是否正常,保障机器的正常运行。

2、定期(每周)检查X射线机和辅助设备的匹配关系,保障胶片图像的清晰。

3、熟悉X射线机的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射实践活动。

4、检查病人必须遵守放射诊疗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和患者的剂量约束及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5、对每位患者,尤其是特殊患者,如孕妇、小孩等事先告知放射辐射的危害,防止不正当的放射事件发生。

6、对每一位患者的检查,要做好仔细检查校对,降低废片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7、每周对图像的质量进行抽查评价,促进图像质量的进一步优化。

三、诊断质量:参照《浙江省放射科管理与技术规范》

1、严格掌握放射工作人员的准入要求,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及经过适当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2、合理安排适当的医师进行诊断工作。

放射医师职责

一、在医院领导下完成牙科摄影工作。

二、负责X射线机的使用,保养和管理。

三、根据临床摄片要求,做好投照工作。

四、认真做好检查资料登记、统计,以及照片保管等工作。

五、负责X射线机技术资料的保管。掌握X射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爱护机械、定期维修,保持放射工作场所和机械清洁及性能良好,杜绝事故发生。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差错事故,杜绝急性放射性损害。

放射诊疗申请书

放射诊疗申请书(精选10篇)放射诊疗申请书 第1篇关于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年检的报告邵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我院全称为湖南省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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