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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赠与协议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房地产赠与协议书(精选8篇)

房地产赠与协议书 第1篇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地产赠与协议书 第2篇

订立合同双方:

赠与人:张军,男,1969年5月8日出生,现住址:鄂托克旗乌兰镇;贺咏梅,女,1971年8月29日出生,现住址:同上,(以上二人系夫妻关系)。

受赠人:关彦明,男,1966年9月8日出生,现住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在完全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真实表达自己意愿的前提下,特签订本房地产赠与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关系

赠与人与受赠人属亲哥哥、亲嫂子与亲妹夫关系,赠与理由因赠与人工作繁忙,没时间维修管理该房地产,故将该房地产的产权赠与妹夫关彦明所有。

二、被赠与房地产名称、数量、结构、坐落地址 该赠与房地产坐落在鄂托克旗乌兰镇二居委布日都路南,丘(地)号2-56-16。房屋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68.6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68.9平方米。

三、赠与人与受赠人对该行为的意思表示

无偿赠与和无条件接受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该赠与合同双方签字捺手印并经公证后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受赠人承担。依法纳税交费是该赠与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公证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存一份。

房地产赠与协议书 第3篇

一、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

(一) 遗嘱的法律特征

所谓遗嘱, 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做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其法律特征是:

1.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行为。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所实施的法律行为, 但是, 这种法律行为在立遗嘱时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条件。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也就是说遗嘱人在其死亡前有权对所立遗嘱加以变更或撤销。另外,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遗嘱人死亡前无权要求执行遗嘱。

2.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成立, 只需要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不必经其他人的同意或认可, 遗嘱人也可以随时依法变更或撤销自己所立遗嘱。

3. 遗嘱是遗嘱人亲自进行的法律行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 法律要求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做出, 不得由他人代理。

4. 遗嘱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由于遗嘱与遗产分配密切相关, 而且要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容易被篡改和伪造。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 法律对遗嘱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 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设立遗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5. 遗嘱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订立遗嘱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因而不能订立遗嘱。

(二) 遗赠的法律特征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 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其法律特征是:

1. 遗赠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 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 即使在遗赠生效后, 受遗赠人是否接受遗赠也是受遗赠人的自由, 不影响遗赠的效力。遗赠人在生前也可单方取消该遗赠。

2. 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 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 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也包括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

4. 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 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如债务) 。

就是说遗赠人必须给予他人积极的财产利益, 而不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换言之, 遗赠的标的只能是财产利益, 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5. 遗赠是一种只能由受遗赠人专属享有权利。

它是以特定的受遗赠人为受益主体, 因此, 受遗赠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只能由受遗赠人自己享有而不得再行继承和转让。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 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 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

(三)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组织。这种协议规定, 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其法律特征是:

1.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由扶养人与受扶养人双方订立, 且只有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才可成立。因此, 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单方行为, 而属于双方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也就是合同, 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属于一种特殊合同。

2.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的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起既可成立生效, 因此为诺成性行为。但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和实现权利的时间不同。扶养人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履行其扶养义务在遗赠人死亡时实现其受遗赠权利;而遗赠人则从协议生效时起享受扶养的权利, 在其死后将所遗赠财产转移给扶养人所有。

3.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双务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以扶养和遗赠为内容的, 但这两方面的内容并非是可分立的部分, 二者是互为依存的。扶养是以受遗赠为条件或前提的, 而遗赠是以受扶养为条件或前提的。因此, 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 属于双务合同, 只不过扶养人的权利行使是以受扶养人死亡为条件的而已。

4.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的适用效力。

在继承法规定的多种遗产转移方式中, 协议是优先适用的一种, 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发生抵触时, 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而按协议处理。

二、遗赠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共同点是, 当事人所处分的财产都是遗产, 遗嘱人、遗赠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必须由当事人亲自所为。但是, 三者之间又有区别。

(一)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实际上是遗嘱继承的从属部分, 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但遗赠又不同于遗嘱继承, 主要区别是:

1. 遗嘱继承人与受赠人的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而受遗赠人的范围可以是国家、集体、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

2. 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遗赠人与赠与人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同。

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直接从被继承人处继承遗产。而受遗赠人与遗赠人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 而是根据遗赠人订立的遗嘱, 从继承人处或者遗嘱执行人处取得所遗赠的财产。

3. 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标的不同。

遗嘱继承权的标的, 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一定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统一体。遗嘱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 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必须同时继承。如果遗产中有债务, 遗嘱继承人必须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受遗赠权的标的, 则仅仅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如果遗赠人有未清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应当清偿税款和债务之后, 从剩余遗产中交付遗赠财产。

(二)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 但它又不同于遗赠。二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

1.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它的订立、变更、解除和履行, 均须以双方的合意为条件。而遗赠是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依其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 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 均无须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

2.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民事

法律行为, 扶养人以尽扶养义务为条件接受遗赠财产, 遗赠人则以遗赠为条件接受扶养, 从而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一种单务、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遗赠人只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 无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即使遗赠人在遗赠中附加了某种义务也不改变遗赠的无偿让与财产的性质。

3. 遗赠扶养协议自协议成立之日起

发生法律效力, 扶养人就要对遗赠人尽“生养”的义务, 虽然其获得遗赠的财产要到被扶养人死亡后才能实现, 但这恰恰是已生效协议的一部分内容。而遗赠则不然, 遗嘱设立后并不立即生效, 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 遗赠才发生法律效力。

4. 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 一般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设立, 而遗赠应由遗赠人在生前以遗嘱的方式设立。

5.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先于遗

赠,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赠而同时又与他人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 在两者相互抵触的情况下, 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执行。

总之, 在办理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中, 只有正确认识三者的法律特征和区别, 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摘要: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中, 正确认识三者的法律特征和区别, 对于提升公证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增强公证的公信力, 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区别

参考文献

[1].卓萍.公证法学概论[M].法律出版社, 1988.

附条件赠与协议可以撤销 第4篇

周老妈今年78岁,有一个女儿在省城打工、一个儿子在国外。周老妈的老伴于去年3月中旬病逝后,她雇了一个保姆。保姆对周老妈照顾很尽心。2008年5月,周老妈跟保姆商量,由保姆照顾她今后的日常生活,直至她走完这一生。周老妈除了每月照常付给保姆工资外,再给保姆5万元。周老妈跟保姆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之后,周老妈将5万元的银行存折交给了保姆。今年清明节后,保姆对周老妈说,她母亲要她辞去保姆工作,并马上回家。周老妈表示:她不强留,但5万元必须退还给她,因为这钱给保姆是有前提条件的。保姆卻说,这5万元钱是周老妈自愿给的,并且进行了公证,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不能还给周老妈。请问:周老妈这5万元钱可以讨回吗? 读者 周宏

周宏读者:

周老妈可以要回5万元钱。周老妈与保姆签订的是一份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协议书。附加条件的赠与协议书(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金钱)时,对财产的作用和目的等提出要求,受赠人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所附加义务的一种双方契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赠人如果接受赠与的财产后不履行赠与人所提出的义务,赠与人则可以撤销赠与,并可要求受赠人返还已接受的赠与财产。虽然周老妈与保姆所签订的赠与协议书经过了公证,但保姆接受赠与后不履行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行为,周老妈仍有权撤销赠与,要回5万元钱。

需要提醒的是:法律又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有时限的。时限为一年。也就是说,撤销权要在本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缘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便丧失撤销权。因此,周老妈如果想通过诉讼途径要回钱,就要及时起诉保姆。

此案例颇具启发意义:其一, 社会上的老年人如果有赠与财产的念头,或者拟将财产分给子女的,可以学周老妈的做法:签订协议并提交公证,以防后患。其二,作为保姆,也应该就待遇等问题与雇主签订协议,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赠与协议(父母赠与子女专用) 第5篇

甲方(赠与人): 父亲:,身份证号:。

母亲:,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儿子:,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房产赠与乙方,并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出资给乙方用于购买的房产并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购房款及房产。

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产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参考详细图纸。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出让。

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二条:此房产所有房款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证。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及出售。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商铺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

第五条:甲方保留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收回该商铺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出售该商铺,甲方有权索要乙方出售该商铺时的所有房款。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购房缴费单据(复印件有效)

2、房屋买卖合同书(复印件有效)

房地产继承和赠与税费一栏 第6篇

二、继承公证的收费是房产评估价的2%,具体需要你到房产交易中心评估确定了。

三、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赠与协议书 第7篇

赠与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撤销赠与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于20xx年10月25日以乙方某某名义购买了大连圣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大连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小区4号楼1-6-2号154.03平方米住宅,首付款315840元,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元,已经向银行偿还两期贷款元,均系甲方支出。

甲方在办理购房手续之后,以乙方在甲方开办的某某公司任职尽责

为条件将该房产赠与给乙方,并以未完全尽职为条件作为撤销赠与的附条件。双方虽然未签订赠与协议、也未办理赠与公证,但双方对甲方以附条件可以撤销赠与的约定予以确认。

因甲方承诺的附条件赠与协议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可以撤销赠与的

附条件已经成就,经双方协议,决定由甲方撤销对乙方上述房产的赠与,本撤销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上述房产产权权利属于甲方,其房产所有权权属有效期限自购买时起有效。因乙方未在该房产中有任何投资,甲方收回产权,乙方无条件同意。

因全部购房手续和相关文件自购房日起均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以

乙方名义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在贷款清偿完毕后以乙方名义办理产权登记,并有权以乙方名义出售房产。乙方须无条件地提供身份证件配合甲方从事上述产权处置行为。

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办理产权

登记和出售房产。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在产权登记和产权出售结束后,甲方将乙方身份证返还。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赠与协议书2

甲方(赠与人):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626号房屋中XXXX间赠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予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述房屋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xx,

(二)赠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xx;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xx;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予,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予。(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房XXX间赠予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为,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该赠予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住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赠与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资助乙方购车,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甲方捐赠下列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现金: 元(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 赠与财产用途:

甲方赠与现金 万元( 元整)只能用于购置家用小汽车。购置的车辆为雪佛兰赛欧1.2

第三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乙方在购车前,双方约定在合理期限内交付赠与款。

二、交付地点:甘肃通渭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现金通过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第四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且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赠与用于购置车辆的现金,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 乙方(签名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赠与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是指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每股人民币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股。

1.2虚拟股:是指________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是指________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 。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税后利润计算。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 ×甲方税后利润

3.分红取得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取得分红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 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继续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两个月内按均支付。

b.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泄露公司机密造成损失,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分红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虚拟股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它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为____年____月____日始,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的期限。

6.合同终止

6.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6.2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3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需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本合同的争议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规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协议书5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双方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称“上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男方自愿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位于______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的份额赠与给女方,并承诺将该房屋过户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男女双方确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女方自愿接受男方的赠与。

三、自上述房产按揭还款完毕之日起______日内,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四、若因男方的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不变更登记不影响女方所享有的房产权属。

五、若男方撤销赠与的,需重新签订协议,单方解除赠与无效。

六、男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任何债务、租金等纠纷。若有任何纠纷,男方均应在赠与前处理完毕。否则应由男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2。一方为实现本协议所载明的权利而产生诉讼的,与诉讼相关的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3。双方承诺对该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4。各方认可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5。本协议壹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赠与协议书6

赠与人(甲方):__ ,身份证编号:__。

受赠人(乙方):__ ,身份证编号:__。

甲方是乙方的__,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系__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__号,建筑面积: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__年__月__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__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合同签订地点:__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赠与协议书7

甲方(赠与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住址:XXXX

电话:XXXXXX

乙方(受赠人):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住址:XXXX

电话: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签订。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章程中所载明的合法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4、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赠与协议书8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 ,为了保持家庭和睦,增进夫妻之间的感情与信任,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位于 石家庄 市的 房产赠与 乙方。按照 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石家庄市的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赠与不附加任何条件,赠与完成后该房产为乙方个人财产。

第二条:房产状况

1、该房产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合计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 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3、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 赠与合同 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承诺此赠与协议不可撤销,此房产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 房产抵押 、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

第五条:在本房产符合办理该 房屋过户 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 管辖权 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协议书9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 ,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 ,___族,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1、甲方自愿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位于 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 ,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 )的房产,赠与一半给乙方,将该房屋登记在甲乙双方名下。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_____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若因甲方的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不变更登记不影响乙方所享有的房产权属。

4、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处公证,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进行公证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见证人(乙方母亲、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赠与协议书10

甲方(赠与人):父亲: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子女: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赠与乙方,并承诺在具备过户条件时,配合乙方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与房产。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该房产附属设施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及出售。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意愿,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结婚,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性质不变。乙方的妻子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所有权。

第五条 :本赠与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若甲方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出售该房产,则出售该房产所得全部款项赠与乙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协议书11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所有房款和代交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日期:_____

赠与协议书12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乙方的______________,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产籍号: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赠与协议书13

公证申请人: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你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3.如果赠与人曾经立有遗嘱处分过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那么赠与人之前所立的相关遗嘱可能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被撤销。如果赠与人曾经将本次赠与所涉及的房屋赠与给他人(或者以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为他人所有),只是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那么赠与人本次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可能导致赠与人与前后二个受赠人之间,以及二个受赠人之间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4.你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例如,以赠与为名行买卖之实)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5.你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致损失及后果由你(们)自己承担。本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6.你不得以赠与规避合法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对该赠与合同行使撤销权。

7.依据《合同法》第 86条的规定,赠与人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人申请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在本处出具公证书后,赠与人就丧失了《合同法》第 86条所赋予赠与人的可以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房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因此,赠与人应当慎重考虑。

8.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对受赠人附义务,也可以对赠与合同附条件或者期限。

9.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10.依据《合同法》第 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不同意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与受赠人的纠纷,不能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书。

1.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房屋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房屋毁损、灭失的,赠与人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所赠与的房屋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转移给受赠人所有。

4.在转移赠与房屋的所有权之前(办理屋权属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5.如果将房产赠与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6.在本处出具赠与合同公证书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处可能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你需向相关的权利人承担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和补偿的义务,对他人或者本处造成侵害的,还应当承当侵权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所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他人共有,而该赠与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包括共同继承人)的同意;

(2)所赠与的房屋在公证后被法律文件确认不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不属于赠与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3)赠与人受欺诈、胁迫等原因所签订的赠与合同;

(4)所赠与的房屋已经被查封。

7.赠与合同公证后,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不能解除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反悔赠与,而受赠人也同意不接受赠与,那只能通过再次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方能把所赠与房屋返还给赠与人所有。

本处特别提示:请你在本告知书上签字(按指印)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如果你有疑问或者异议,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作出解答;如果你阅读本告知书有困难,可以要求本处工作人员向你宣读。经你签字确认后,本告知书将存入本处的公证档案,作为你已经知悉本告知书所载明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据。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赠与协议书14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赠与事项

(一)甲方将其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股权赠与。

(二)股权赠与数量:甲方拥有 公司股权,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____%,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赠与乙方。

第二条赠与条件

本合同中约定的赠与为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费用

本赠与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保证其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并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股权占比数额合法、真实、有效。

(二)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三)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

(四)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五)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六)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八)乙方取得股权后,对其取得该股权之前的公司债务负有/不负有偿还。

第五条赠与的撤销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____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上述条款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二)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六条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协议书15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xxxxxxxxx有限公司是由、、(即甲方)共同投资兴办的企业。

xxxxxxxx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其中:占有股份%占有股份%、占有股份%。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xxxxxxxxx有限公司所持有15%的股份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赠与,为此,双方达成如下股权赠与协议:

一、赠与方和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1、赠与方(甲方):

姓名或名称:

赠与数:%

2、受让方(乙方):

姓名:

受赠5%

姓名:

二、乙方成为x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后,负责医用导管系列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和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设备技术工作,乙方应完成所任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保证完成医用导管系列产品项目的开发成功和正常投产,并做到每年都有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投放市场。有关此事项,双方另订《劳动合同》。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以股东会决议方式通过该协议所约定的股份赠与事顶,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

四、股权进行上述赠与后,乙方承认xxxxxxxxx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做为股东在xxxxxxx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乙方成为xxx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后,公司的原有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五、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履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有关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订《劳动合同》约定。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地产赠与协议书 第8篇

关键词:离婚协议,赠与,撤销

随着经济的发展, 离婚率走高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诉讼离婚, 另一种是协议离婚。本文探讨的是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 一些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房产赠与子女, 但事后又因种种原因不愿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 而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条款或在子女要求将房产过户时, 拒绝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导致子女将赠与方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过户手续的问题。离婚协议中的这类赠与条款到底能不能撤销?审判实践中是如何处理这类问题的呢?

有的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 当事人之间除了纯粹的财产利益考虑以外, 还搀杂着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等其它因素, 也不排除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同意离婚而在财产处分方面做出大幅的妥协与让步, 故不适用《合同法》中对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1)

也有的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 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以此类推, 即使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生子女已达成合意, 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 任何一方均可撤销赠与。 (2)

由此可见,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 各地法院的判决并不一样。既有支持撤销赠与的, 也有驳回撤销赠与的, 支持与驳回的关键在于适用的法律不同。支持者认为此类案件可以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而驳回者则认为此类案件涉及身份关系, 应排斥合同法的适用, 只能适用婚姻法。

笔者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能把房产无偿赠与给子女和用房产折抵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混为一谈, 这种折抵行为不是赠与, 当然不能撤销。

第一, 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关系的条款, 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它法律的规定”被很多人误读, 该条款排除的仅是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适用, 并不是说在婚姻关系领域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领域中有一些涉及财产权属的约定, 这些约定与一般的民事合同并无本质区别。如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进一步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 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有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 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无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 (3) 我们知道, 离婚协议中通常包括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 也就是说, 离婚协议中不但包括身份关系, 还包括财产关系, 离婚协议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条款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但是有关财产关系的条款却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第二,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不属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可撤销。婚姻登记机关仅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形式审查, 看男女双方是否已就子女 (下转第67页) (上接第112页) 抚养, 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 如果达成一致, 则进行登记备案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不属公证,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也不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等性质。因此,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第三,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同样需经登记才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 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可见, 我国采用的是不动产法定登记制度,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发生的权属变动均需登记才产生效力。因此, 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 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4) 在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本身是有效的, 但赠与人还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将房产变更至子女名下, 才真正完成该不动产的赠与。在赠与人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前, 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综上,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在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参考文献

[1]吴卫义, 张寅.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观点集成[M].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03) .

[2]李晓建, 李文娟.中国法院网安福频道[DB/OL].20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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