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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腐败系统案例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交通腐败系统案例(精选6篇)

交通腐败系统案例 第1篇

〔全国交通系统领导腐败案件〕

1、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6-15 12:30 日前,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经查,段建国在担任省交通厅厅长期间,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段建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案1663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0.5万欧元和价值34.75万元的金条被依纪依法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西省纪委)

2、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清玉接

受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6-05 18:36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清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福建省纪委)

3、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16 10:16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省纪委调查。(吉林省纪委)

4、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15 09:06

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省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云南省纪委)

5、湖北省广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祥勤接受组织

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03 11:15

湖北省广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祥勤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湖北省纪委)

6、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冯华接受调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2-28 17:38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冯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浙江省宁波市纪委)

7、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

判(图)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07-09 19:37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宣判现场。央视截图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人所提刘志军具有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受贿犯罪的赃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机关挽回的量刑情节经查属实。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刘志军滥用职权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虽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大部分被挽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杨维汉 陈菲)

交通腐败系统案例 第2篇

2015-07-06 媒体报道,在山西省纪委相关宣教材料中,省交通厅贪腐窝案被定性为“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全案共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170余人,涉及各类企业人员60余人,立案调查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其中,先后有两任厅长因为腐败问题而落马。

那么,山西省交通厅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塌方式腐败呢?而且,涉案人员不仅有交通厅的工作人员,也有企业人员,他们之间,形成了一条条的利益链,且不同利益链之间还有联系和交集。

从大的环境来说,山西省交通厅出现严重的塌方式腐败,与山西本地的官场生态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正是因为山西官场的整体性腐败,导致很多政务系统也出现了整体性腐败。尤其是交通厅这样掌握着庞大社会资源的部门,更不可避免地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从小的环境来看,山西省交通厅的塌方式腐败,与该部门内部制度的混乱、环境的恶劣以及政企不分有着密切关系。尤其是政企不分,更是引发塌方式腐败的最主要因素。

众所周知,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企业是市场主体,政府只能依据市场规则,对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不能干预其经营、干扰其决策。可是,从山西省交通厅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管理等,几乎都被交通厅所控制,从厅长到处长,从规划到建设,从项目招标到资金拨付,无一不是省 交通厅说了算。而交通厅说了算,更多的则是厅长说了算。在厅长说了算的前提下,其他人则挖空心思地在厅长说了算之外寻找权力空间和寻租漏洞。也正是形成了这样一种官场生态,发生腐败问题也就不可避免了。

已经落马的原山西省交通厅长段建国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说,到了交通厅以后,经手的资金非常多,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上亿的,慢慢地就有了一些心理变化,放松了警惕,最后就导致了严重的受贿。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落马的官员,都曾讲过这样的话,这也成了贪官们的统一悔过口径了。倒是段建国的另一番话,更值得深思。他说,交通这个地方,要想制住腐败,必须要削减它的权力。权力,一是要缩小,二是要有制约。这也道出了包括交通系统在内的所有掌握着庞大社会资源部门出现腐败问题的根源。想一想,掌握着这么多的社会资源,如果再不对其权力进行制约,再放任其行为,岂能不发生严重的腐败。为什么中央巡视组对央企巡视,能“巡”出那么多问题,说到底,也是掌握的资源太多,受到的约束太少。

相反,如果能够对掌握着庞大社会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手中的权力,予以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对每个环节的权力扎上制度篱笆,将其关进笼子,那么,出现腐败问题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象山西省交通厅这样的塌方式腐败也就很难发生。

土地腐败行为案例研究 第3篇

关于土地腐败的内涵和范围界定目前尚无较为广泛认可的标准,但土地腐败问题成为各大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土地腐败案件占当年腐败案件比重从2000年的6.43%上升到2013年的29.14%,且不少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多部门、多岗位、多人数,社会影响巨大,土地腐败与国企改制、重大工程腐败并称为“当代中国三大类腐败”,并被列为治理商业贿赂六大重点领域之一。因此,深入研究土地腐败,从根本上防治腐败行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学者们对土地腐败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从研究内容分析,主要包括土地腐败的表现、腐败的成因、腐败环节、腐败的后果危害和腐败的治理措施等,此外,很多学者选择该领域中的某个易发生腐败的环节进行论述如土地规划、土地批租、土地征收、土地出让等,从研究方法分析,运用了零容忍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寻租理论、博弈理论、人际关系、公共选择理论、制度经济学等方法。总体来看,目前学术界对土地腐败的研究成果不算丰富,与社会的高度关注形成一定的反差,并且大多数的研究均停留在土地腐败现象介绍、原因分析、治理对策的探讨,或是针对某一土地腐败环节进行剖析,很少从实证的角度进行研究,全面把握土地腐败的特点。为此,本文提出土地腐败定义为:土地管理者滥用土地资源与市场管理的行政权力谋取私利。本文从行为研究角度出发,构建腐败主体、环节、方式三维体系,并通过大量典型案例的实证考察,研究分析土地腐败行为规律和特点,可为进一步了解土地腐败的一些真实情况提供帮助。

2 研究方法与案例选取

腐败问题研究的难点在于信息收集的全面性与真实性,我们很难收集某一行业和领域腐败实际发生的全部信息,只能通过已经发现或查出的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寻找规律,这是目前在无法获取完整腐败数据条件下的最优选择。本研究收集整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新华网、人民网、检查日报等媒体刊登的案例和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中研究的土地管理领域的腐败案例,并采用案件指标分析法,从不同维度总结提取关键词信息分析案例。案件指标分析法是通过构建统计指标体系对每一个案件进行详细分析的方法,它能够更好地反映出腐败本身的一些特点。案件指标分析法是目前为止解决腐败问题信息不对称的最好方法之一,是揭示腐败发生规律、认识腐败发展趋势的有效研究工具。

为提高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典型性,本研究选取案件信息较为详实并具有典型性的117个案例,能较全面反映土地腐败的特点。此外,案例涉及23 个省份,地域覆盖面较广,提高了研究样本的随机性。在广泛收集案例的基础上,本研究根据研究目标构建了案例分析的指标体系,共有2 类一级指标、19 个二级指标,并根据指标对案例进行逐一分析提取关键信息构建案例库,如表1所示。

3 实证分析

一个完整的腐败行为可以从主体、客体、发生环节、方式、目的/动机、危害六要素进行描述,其中主体、发生环节、方式三个方面最能反映行为本质。因此,本文选取腐败主体、发生环节、方式3个维度构建土地腐败行为研究框架,通过对117个典型案件的指标统计和内容分析,总结出以下实证研究结果:腐败行为主体具有年龄段及职级集中、带病提拔突出、呈系统化、扩大化趋势等典型特征,不同城市、组织层级、职务级别、权力层级腐败主体其腐败程度不同,未呈现明显的正相关。腐败行为环节上,土地管理腐败领域集中、环节众多、高发点突出,其中土地供应与市场管理最为突出。腐败行为方式表现为多样化、专业化、智能化特点,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3.1 土地腐败行为主体

从上述腐败的定义我们可以得知,土地腐败行为的主体即拥有或影响土地资源与市场管理的行政权力者。以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腐败主体进行实证研究。

3.1.1 宏观观察

3.1.1.1 土地腐败主体年龄段集中性

作案时年龄主要集中在40-50岁之间,其次是31-40 岁,这两个年龄段占据75% 比例,这个年龄段腐败主体掌控的权力较大,处于事业高峰期,极易发生腐败行为。

3.1.1.2 腐败主体呈系统化、扩大化趋势

我国国土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土地管理体制隶属同级政府,这种管理体制为党政插手土地管理提供了制度条件。案例库资料显示:腐败行为主体地方政府占据38.9%比例,国土部门占据60%,其中国土部门一把手、二把手占据37.6%,其他职能部门占据21.6%,主要集中在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地籍科等部门。由此可见,国土领域的犯罪主体已呈现系统化、扩大化的趋势,作为地方党政首脑的一些市委书记、市长,也时不时客串一下“土地爷”的角色。

3.1.1.3 腐败主体职级集中,带病提拔突出

腐败人员作案时主要集中于副科级、正科级、正处级这三个最实际接触事务的职级上,高达70%多,丁锐、 张秀智关于土地资源“实际控制力”的调查结果由高到低依次是:市、省、县区、中央、乡镇,表明现行土地实际控制力高度集中在地方(尤其市、省、县区)政府手中。这也解释了本文腐败行为发生时副科级到正处级占据80%比例的原因。

案发时副处级从9.4% 上升至13.6%,副厅8.7% 至13.6%,正厅3.6% 至6.5%,新增2% 副国级,由此可见,带病提拔比例较高,腐败行为查处率有待提高。

3.1.1.4 涉案金额多、涉及土地量大、影响深远

土地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土管管理腐败涉案金额多。本文117 例案件中,以整个案件为计量单位,案值最低为4.16万元,最高为111700万元,平均1023.56万元,且主要集中于100万-500万元,占据了31.4%,500万-1000万元的占据9.5%,而涉案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有25.8%,因此案值大于100万元的共占据了66.7%,足见土地管理腐败涉案金额之大。《法制晚报》记者曾统计并整理了2009-2010年30个发生在土地、城镇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其中涉案人员的平均涉案金额超过870万元。

此外,从腐败主体个人涉案金额来看,主要集中于100万至600万元之间,高达34.9%,100万-300万元几乎占据了所有案件的四分之一比例。而其中不乏有2000万元以上的,被称为“土地奶奶”的科级干部罗亚平,把手中的土地征用和审批大权发挥的淋漓尽致,采取造假套取土地补偿金、倒卖土地资源等方式,涉案总金额高达1.1亿余元。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在任职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 万余元,共计受贿1.45亿元,社会影响巨大。

3.1.1.5 窝案串案多,案件潜伏期长

由于土地管理业务环环相扣,一人单独实施职务犯罪的难度加大,加之土地管理系统权力分散,规章制度约束,所以目前土地系统中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现象愈演愈烈,腐败分子把持领导岗位,结党营私,把个人腐败转变成集团腐败,排挤和打击清廉务实的干部,形成劣币逐良币的政治生态。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案,立案查处32人,其中涉及省内外厅(局)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0人。河北邢台土地腐败窝案中,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7 名“大员”,外加一县委书记,各自利用手中权力,环环相扣,织成了一张腐败的网,6000多万元被侵吞。窝案的腐败链条使得腐败更加难以查处,加上作案方式越来越隐蔽,因此案件的潜伏期较长,本文的117个案例潜伏期平均7.1年,潜伏期最长时间跨度达21 年,最短11 个月,潜伏期在7 年以上的占据了46%。

3.1.2 进一步微观观察

为全面了解腐败行为,借鉴李永奎工程腐败严重程度影响因素研究中分级分类变量,本文从四个不同维度、由高至低五个层级(1-5)对腐败主体涉案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城市层级分为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五线及以外城市,行政组织层级分为省、市、县、乡、村,职务层级1-10 级中每两级为一类,权力层级分为一把手、二把手、部门正职、部门副职、一般工作人员。

经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城市、组织层级、职务级别、权力层级其腐败程度不同,具体表现为:二、三、四线城市腐败案例较多,主要因为这些地区正值发展期,各类项目较多,但从腐败金额看,一、二、三线城市平均案值较高,城市较为发达,资金量集中;从组织层级看,市级最为突出,表现为“双高”现象(案发率最高、平均涉案金额高),主要基于市级行政部门主管项目的立项、审批、验收等权力,极易发生腐败。从职务层级看,5 级以下,即厅局级到乡科级,案发集中,超过90%比例,由此表明土地事务主要由地方办理控制,真正的权力也集中于地方,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地方案发频繁,平均涉案金额1-6 职级远远高于7-10 职级,职级与涉案金额呈现一定的正相关;权力层级方面案发数量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党政、国土部门一把手、二把手及下属部门的正职,掌握大权,并以此进行权钱交易,且涉案金额也较高,其中二把手平均涉案金额最高,由此可见,掌控城建、规划等实际权力的二把手利用自身权力,实施腐败机会多,应特别关注,如表2所示。

3.2 土地腐败行为环节

3.2.1 土地腐败行为环节及腐败高发点分析

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土地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地籍管理、土地供应与市场管理、土地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执法与监督,有专家指出:土地领域的产业链有多长,权钱交易链几乎就有多长。从土地征收到土地的出让,从缴纳土地出让金到调整容积率、用地性质再到产权登记,从项目的规划审批到项目的选址,几乎每个环节都存在着众多权钱交易和官商合谋的案子。土地收储、土地拆迁、土地整理、土地测量、土地规划等由国土部门管理的事项中,任何一个环节都藏有大量权力寻租空间。本文运用指标分析法对案例库中117个案例提取关键词,梳理分类,总结出各领域的主要腐败环节及风险点。

3.2.1.1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基础工作,地籍管理为土地利用提供了信息支持,是土地利用的法律依据。学者们对地籍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地籍管理信息化,少有学者对地籍管理中腐败问题做专门研究,本文案例库中有15%腐败行为与地籍管理有关,因此,本文通过指标分析法提取关键词信息以寻找地籍管理中的腐败环节。地籍管理腐败主要集中于土地登记及地籍档案管理和土地权属争议等业务,其主要风险点分别为工程招投标、违规办理证件、更改地籍档案管理、协调用地关系等,其中违规办理证件案例最多,主要表现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违规发放相关证件或是乱收、贪污办证费用等。地籍管理涉及到国家重大经济利益,一旦腐败行为发生,将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广东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劭,违规为14宗10万多平方米土地审批办理,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损失共计1317 多万元。宣恩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伍远斌,明知土地转让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导致2007年宣恩县政府为收购此宗土地花费了230万元。地籍管理腐败环节和风险点,如表3所示。

3.2.1.2 土地供应与市场管理

2001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仅为1286亿元,2013年首超4万亿元,达到4.1266万亿元,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4.26万亿元,14年间增长超过30倍,总额累计达20多万亿元。(财政部)审计署分别于2007 年、2009 年、2011 年对部分地区的土地资金做了审计工作,公告显示2008 年11个城市违规使用出让金83.7亿元。2010年11市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19.61 亿元;11 个市的674.81 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征收总额的20.1% ;11个市改变土地出让收入用途56.91亿元。2012年11 个市县共计97.19 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12 个市县违规使用土地资金15.42 亿元。此外,据国土部披露,2013 年全国46个城市共欠缴土地出让金492亿元。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背后隐藏着大量的腐败问题,因此找出土地出让腐败环节和风险点,对于根除土地供应腐败十分关键。本文对所收集的117个案例提取关键词信息,如表4所示。

通过上述关键词的提取分析,我们得知土地供应与市场管理主要集中于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租赁,其中土地供应腐败最为严重,几乎所有的腐败案件均涉及土地供应,其主要风险点有:供地方式的确定,我国土地出让供地方式主要有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其中划拨方式可以大大降低成本,但划拨用地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许多用地单位钻制度空子或打擦边球,使用各种手段绕过招拍挂批地程序违规拿地。此外,在招拍挂公开拿地中仍有很多操作空间,比如设置排他性条件限制竞争、泄露土地出让信息、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合同签订中玩猫腻,以及最惯用也最掩人耳目的返还、减免、贪污、缓缴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如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此外,土地转让也是腐败的重灾区,通过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飞利用职权帮助其女儿,以180元每亩低价受让大亚湾土地3500 亩,在未交足全部的出让金、未按规定完成全部工业建设基础的基本开发条件等情况下,以380元每亩价格非法转让,其女儿获利2887.8万元。

3.2.1.3 耕地保护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主要体现在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征用等业务。土地规划对土地管理起到龙头作用,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对土地用途变化的管制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与优化配置,其主要风险规划审批、规划调整和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容积率的一个小数点改变,规划审批口子的放松,土地使用功能的变更,动辄涉及上万的经济利益。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是近年来政府极为关注的一大领域,耕地开垦、土地整治从项目立项、项目承接、施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都存在着巨大的腐败空间,土地整治项目未形成全国统一的验收标准,因此只要能拿到项目几个人合伙成立小公司即可开展此类项目,成本少、收益高、风险小,各大公司争先恐后承接此类项目,也因此导致土地整治类项目承接,施工到验收权钱交易成风。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征用也是近年来各大媒体报道的热点,由案例关键词归纳得知,其主要集中于贪污征地补偿款和征地审批两个方面,多量土地、虚列补偿项目、虚拟征地补偿户、伪造征地补偿协议等种种手段贪污骗取征地补偿款,及“以租代征”集体土地,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等为主要腐败环节。土地执法与监督中也有人知法犯法,在违法处理和监管巡视中收受贿赂,如表5所示。

3.2.2 不同业务领域腐败程度比较分析

通过对不同业务领域腐败程度的比较分析,了解土地腐败重点领域,针对性地防治腐败行为。

经分析可以看出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案件数明显高于其他领域,案发较为频繁,其中土地供应平均涉案金额最高,达4313 万元,土地供应也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雷爱先总结了土地供应过程中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及形成原因,并提出治理土地供应腐败的政策建议。黄涛、袁柏顺从制度性与法律出发,挖掘土地出让领域立法之缺陷,并从制度和立法两方面提出了建议。由此可见,土地供应作为土地腐败的重点领域,我们应特别加以关注。另外,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点是农用地流转与土地征收征用领域,土地征收征用事关广大劳动群众及社会稳定,近几年各种征地纠纷在各大媒体频现,此领域平均涉案金额高达1977万元,且主要表现为虚列补偿项目、伪造征地补偿协议等手段骗取征地补偿款甚至直接贪污挪用补偿款,此领域的监督问题,成为国土管理的重中之重。

3.3 土地腐败行为方式

土地管理腐败行为方式的研究利于掌握其作案手法,从而有效防治腐败行为。当前土地管理腐败手法方式主要表现为多样化、专业化、智能化特点,越来越具有隐蔽性。

一是作案手法上具有隐秘性。通过虚构征地资料、倒签时间等方式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假发票、假证件和收条等手段,及利用较为专业土地规划手段,使容积率的细微调整难以察觉。

二是腐败手段上具有隐蔽性。为避免被发现,很多腐败人员在进行腐败交易时,往往会找出很多方式掩盖,如虚开借条、借钱买房、借车改之名借钱、低价购买房屋或低价订房再转手卖掉赚差价、投资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等手段,以及及各大节日、出国培训、子女婚庆、生病住院等种种理由受贿索贿。如原阳新县国土局副局长冯力兵为掩盖家庭财产来源问题,虚开一张30 万元借条;浙江丽水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叶杰耀以低价购买房屋,购房总价与市场价格差额高达40多万元等,此类案件众多。

三是腐败行为上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类型,直接方式表现为直接插手操作相关业务,主要集中在地籍管理、土地规划、土地出让、土地审批等领域,如调整容积率、改变规划、违规办证、泄露拍卖信息、亲自批示、打批条等,原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兼局长李兰超,一支铅笔打批条,违反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381万元国有资产流失。间接方式主要有以暗示、授意、打招呼、下指令、组织协调、施加压力等,主要集中在获取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的减免与返还、土地审批、土地整治项目承接等业务,且一般发生在职权较高的国土部门主管及党政机关一把手等身上。

4 结论与启示

土地腐败成为近年来腐败的重灾区。本研究从实证角度出发,在系统收集的土地腐败领域117个案例的基础上,运用指标分析法构建指标分析体系对案例逐一进行剖析,并构建腐败行为主体、行为环节、行为方式三位一体的逻辑结构研究土地腐败行为,寻找土地管理腐败的特点和规律,有助于我们了解土地管理领域的一些真实情况。

通过实证研究,我们发现土地管理领域腐败行为主体具有年龄段及职级集中、带病提拔突出、呈系统化、扩大化趋势,集团式、坍塌式腐败突出,腐败示范效应强等典型特征及不同城市、组织层级、职务级别、权力层级腐败主体其腐败程度不同,未呈现明显的正相关。腐败行为环节上,土地管理腐败领域集中、环节众多、高发点突出,其中土地供应与市场管理最为突出。腐败行为方式表现为多样化、专业化、智能化特点,越来越具有隐蔽性。这些规律有些方面和我们以前的判断相似,但本研究的意义在于能以实证的方式为此提供真实依据。

河北交通厅腐败“窝案”侦破记 第4篇

年关,年关,对原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来说,2005年的春节绝对是个难过的一关。

一进腊月,交通厅他主管的几个处长都“进”去了。先是原省交通厅道路开发中心沧黄筹建处处长王运芳、副处长刘聚仓,随后和他关系非常密切的原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主任宋敬信也进去了。更重要的是,张全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张翼鹏也因涉案被办案人员带走,连他这个当副厅长的爸爸都不知道被关在哪儿。

一时间,整个交通厅内部人心惶惶,真的假的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工作之余,人们最关心的就是谁谁被叫走了,谁谁出事了,张全如何如何……

这样的势头让一贯谨慎稳重的张全有些坐不住了。尽管此前河北省纪委的同志曾多次找他谈过话,围绕举报他的问题进行了至少两次调查,他本人自信大风大浪里也翻不了船,但这次他预感到事情有些不妙。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2005年2月5日,早已风声鹤唳的张全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那天正是腊月二十七,再有两天就过年了。他被直接带到石家庄市某招待所。

“你有什么问题需要跟组织交代的?”办案人员问张全。

“没问题。”张全回答得很干脆。

“那就呆这儿想想吧。”办案人员向他亮出“双规”手续。

这一想,张全就想断了回家的路,也想断了他近40年的政治生命。2005年2月6日,张全因涉嫌受贿罪被衡水市检察院刑事拘留,12天后又被批准逮捕。

从交通“活地图”上打开缺口

对张全出事,至今交通厅内部还有人感到意外。因为张全为人一向谨慎,不是那种为了钱什么都敢干的人。

张全是唐山迁安人,毕业于河北省交通管理学校,在交通厅属于业务型干部。1990年他任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局副局长,后任局长,1998年升为交通厅副厅长。

张全的问题出在“衡小线”工程上。“衡小线”就是石黄高速路衡水支线项目,全长不到30公里,俗称“衡小线”。原省交通厅道路开发中心沧黄筹建处处长王运芳,曾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因一座在建桥梁出现责任事故,2004年11月23日,王运芳因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在被拘留期间,王运芳供述了他在任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主管“衡小线”项目时受贿11万元的事实。其中一笔6万元的受贿款,让办案人员嗅到了更大的腐败案线索。

这6万元是一个姓陈的沥青供应商送给他的,一是为了感谢王运芳帮助他促成此事,另外也为催要工程款。陈某多年在省道路工程上干,号称是河北交通“活地图”,在河北交通这个圈子里,人脉非常好。他在石家庄有自己的公司,在给“衡小线”做沥青供应商时,却是以石家庄某公路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而这个公司有几个股东,其中就有时任省交通厅主管工程的副厅长张全家人的股份。

“衡小线”用的是进口的湖沥青,是香港一家公司独家专营。为了打开河北市场,那家公司找到了陈某。

调查人员发现,“衡小线”使用的这种湖沥青是全省公路首次使用,因为是独家经营,每吨价格高出一般沥青2000多元钱,高普通沥青近一倍。办案人员怀疑这里面有问题。

陈某不愧是河北交通的“活地图”,办案人员没费什么力气,找他一审,有关河北公路工程的大小黑幕就差不多都暴露在办案人员面前。

经过河北省领导批准,2004年12月9日,河北省纪检委查处有关交通厅腐败案的“12·9”专案组正式成立。此后不到一个月时间,专案组顺藤摸瓜,先后对十几个嫌疑人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以主管副厅长张全为首的交通厅腐败“窝案”,开始浮出水面。

抓宋敬信时,他身上的5个信封还没打开

宋敬信到案,对“12·9”专案来说,有了突破性的意义。宋是交通厅“项目办”主任,和张全都是原交通规划设计院出来的,两人关系非常密切。

宋敬信出生于1961年,石家庄辛集市人。1982年大学毕业就被分配到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990年调到省交通厅公路处任工程师,两年后被任命为公路处副处长、公路局副局长,1996年起任交通厅综合计划处处长。又不到两年,宋达到了人生的最顶峰,当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兼“项目办”主任。此时,宋才37岁,可以说前途无量。

宋敬信并不是一个太贪的人,但他所处的位置实在是太重要了。每年经他手批出的项目资金都是以亿计,做工程的哪个不削尖脑袋想结识他?

2005年春节前,当办案人员准备抓他时,他刚从北京办事回来。为了不给他单位的人造成很大影响,办案人员亮明身份后,让他带上包,装成要出差的样子,领他上了一辆桑塔纳车上。

当时,宋敬信的神情就很紧张。上了车,办案人员说:“对不起,先搜一下你身上的东西。”一搜,就搜出5个没来得及打开的信封,每个信封上都写着宋敬信的名字,里头装着一张卡。宋敬信的脸一下子就变了,寒冬腊月汗就顺着脸冒出来了,很快衣服就湿透了。

事后查明,5张卡都是别人送的,没有少于一万的。因为快过年了,送的人比较多,宋都来不及打开。而其中一张,就是他被抓5分钟前别人刚在他办公室给他的。他身上带的自己一张银行卡,里面就有40多万。

2005年1月26日宋敬信被刑事拘留,2月3日转捕。根据宋敬信的交代,早已进入专案组视线的张全的儿子张翼鹏,也很快被控制住。

一笔20万元的巨款

张翼鹏32岁,大学毕业后留学俄罗斯,回国后就混在北京。2003年1月他从北京回到石家庄家里,无意中见证了他父亲收受20万元巨款的轻松与随意。

事情是这样的:1998年张全当副厅长后,宋敬信接任高管局局长兼“项目办”主任,成了他的直接下属。过去俩人走动就比较多,现在彼此就更不当外人了。

2003年,“项目办”主持的“青银高速”河北段项目开工,北京一家大公司的河北分公司经理陈某找到宋敬信,希望宋能帮助他们承揽工程。为此,陈某先后送给宋敬信50万元。

因为张全是主管高速工程的副厅长,陈某也想给张全送点儿。2003年春节前,他们给张全打电话,说过年了想去家里看看他。张全说“没空”,不见他们。于是,他们就和宋敬信商量怎么办。

“那就让他小子来拿。”宋敬信说。宋知道张全的儿子张翼鹏刚从北京回来,就用手机给张翼鹏打电话,让他到河北宾馆来一趟。

那天下午,就在河北宾馆门前,当着陈某及陈某的副手王某的面,宋敬信将一个白色的手提袋交给了张翼鹏。张翼鹏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挺纳闷的。

“你甭管,给你爸说,是308的,他知道。”宋敬信这么说。

张翼鹏就把袋子拿回去给了张全。张全打开一看,里面是两大捆百元大钞,一捆10万元,共20万元。不一会儿,张全的妻子张兰英下班回来。张全把手提袋交给了她,张兰英随手就放到卧室的柜子里。

就这20万元,让张全在办案人员面前彻底缴了械。在一个非常完整的证据链面前,张全不得不交代受贿这20万元及另外多起受贿事实。在他任交通厅副厅长期间,逢年过节或开会时,下面的人三千五千或一万两万地给他送钱是经常的事。而他的习惯,把所有的钱都交给妻子张兰英。

突破张兰英

张全的妻子张兰英在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任院长助理,主管该院岩土工程处。她虽然职务不高,但丈夫张全是厅里的领导,张兰英自然在单位很“说了算”。

她是“12·9”专案组遇到的最难对付的一个。专案组抓她的时候,已是2005年春节以后了。而年前她的儿子张翼鹏、丈夫张全已被关押多日。按常理推测,她家的一切赃款赃物和该销毁的证据,能转移的应该都转移了。

面对审问张兰英很硬,什么都矢口否认,只是在办案人员掌握了受贿事实,她被证据逼得没办法了才配合一下。但办案人员根据外围调查得知,“张兰英有的是钱,即使被判了,出来日子也不难过”。

但办案人员在她家搜查了几次,没有发现任何赃款或赃物。必须撬开张兰英的嘴。

“按正常收入,你们家也应该有存款吧?”

“有,但装修房子时,存折丢了。”

“存折丢了,密码又不丢,那钱转移到哪了?”

“存折丢了,密码忘了,就找不着了。”

趁着张兰英全部精力都在存折上。办案人员突然问了一句,“那你家的首饰呢?”

张兰英一下子闷在那儿了,最后她只好交代。原来,她把金镯子类的东西都掰折了或抻直了,用牛皮纸包成两个卷儿,再用不干胶裹好,装修家里房子时封到墙裙里了。她共藏了20多个戒指、20多条金项链,还有两个不知道用什么首饰化的金疙瘩,还有几张存折。

另外,张兰英留赃款还有自己的高招。她都是借别人的身份证办的存款,连户主都不知道自己在银行里存着这么一笔钱。比如,她找她弟媳妇,“把你父亲的身份证拿来我用用。”弟媳妇赶紧就得拿。过两天,等张兰英把身份证还了,一大笔存款也就落在了她兄弟媳妇父亲的名下。办案人员通过细致的调查了解到,张兰英最少用3张别人的身份证办了存款,一查果然如此。

突破张全夫妇后,办案人员乘胜追击,与张全相关的十多个公路“蛀虫”也相继落网。

2006年1月10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对河北省原交通厅副厅长张全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张全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经审理查明,张全自2001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2.3万元,股金16万元,美金1000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购物卡一张。已追缴赃款174万余元,并上缴国库。

法院同时认定张兰英受贿105万元人民币,美金1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追缴其赃款13万余元,冻结其存款20.67万元。

至此,这起令人震惊的交通厅“窝案”落下帷幕。

交通腐败系统案例 第5篇

为加大反腐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关口前移、源头防腐,倾力打造廉政保障“精品”工程,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按照省交通厅、市委、市纪委、金华市交通局有关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性商贸城市”战略部署,围绕实施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和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这一中心,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廉政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实现我市交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奋斗目标

经过努力,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干部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预警机制和查办惩戒机制等六大机制。争取实现以下目标:

1、交通工程的防腐保廉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腐败现象易发的状况得到根本转变。

2、交通行业管理领域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交

通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明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3、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不出现新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

4、交通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化,部门形象有明显提升。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制订《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2、全面实施、深化拓展阶段(2006年─200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作用和成效进一步凸现。

3、巩固完善、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201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对以前各阶段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二、构建惩防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立足创新,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取得反腐倡廉的成效,就必须大胆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大力营造抵制歪风、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

1、拓展教育渠道,形成教育合力。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交通网站、新闻媒体等宣传教育阵地,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2、突出教育重点,注重教育效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工程建设领域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道德和廉政教育,做到及时提醒、警钟常鸣。同时组织廉政文化进家庭、工地和站

所活动,开展一线教育。

3、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既要加强示范教育,典型引路,又要重视警示教育,反面警戒;要拓宽教育思路,既要依靠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言传身教作用,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确保教育质量。

(二)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1、建立健全交通行业管理领域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交通行业管理环节多,任务重,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休戚相关,受关注程度很高。因此,要以交通法制建设为龙头,以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为重点,全面提高运政、路政和稽征等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行业管理领域廉政建设。

(1)加强交通法制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的任务具体化并加以落实,不断推进交通依法行政进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许可,推行网上审批,实行阳光操作;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力求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适当;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收费项目,必须依法执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充分重视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信箱,把行政权力的行使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进行职业道德、廉政勤政和交通法制教育,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形成制度,凡未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行政

执法证不予年审,凡不持有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代表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录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把住准入关,合同工、临时工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建设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要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省交通厅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综合执法,以从源头上根治公路“三乱”行为。

(2)健全运输市场管理权力制约机制。规范客运班线调整和运力投放工作,加大市场准入信息公开力度,扩大社会知情权,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条件的许可事项,均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作出决定。规费减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处理行为,避免关系罚和人情罚。

(3)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治超工作;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规范,加强公路养护工作,从严控制和规范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建立健全交通工程防腐保廉制度体系

紧紧抓住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招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各主要环节,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规范和保证作用。

(1)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严格基本建设计划编制。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前先明确项目安排原则和资金安排标准。有政府性资金补助的项目,安排资金补助数额时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在不违反《保密法》的前提下,公开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结果、有关内容、执行情况等,接受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规范项目施工许可。根据已经批准的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前

期工作,按交通部有关规定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好审查、审批。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和行为。

(2)规范招投标行为。凡符合招投标规定的交通建设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投标,绝不允许私自定标、定向议标、内部邀标。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坚持“专家评标、法人定标、政府监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依法加强监督。

加强资格预审工作。针对资格预审工作中存在的评审不规范、透明度不高以及投标人围标、串标等问题,调整资格预审办法,深化资格预审工作。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先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潜在投标人有无行贿行为等不良记录,并充分利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制度和施工企业信息系统收集申请资格预审单位的详细情况,选择能力强、信用好的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规范评标专家行为。评标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同时避免专家与企业接触,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和轮换制,对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

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按照交通部招标文件范本和省交通厅招标文件编制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完善评标办法。科学合理地制定评标办法,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评标阶段以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进行审查为工作重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授予条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投诉处理。落实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要求,依法办理有关招投标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串标、围标行为;通过取消中标资格、提高履约担保、加大审查力度等措施,防止低价抢标。

(3)强化工程实施阶段合同履行的监管

严格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认真贯彻《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合同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防止以包代管。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行为,项目业主按照批准的设计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确需变更设计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加强对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加强对廉政合同执行的监管。在工程项目中大力推广“三合同制”,即工程承发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努力使交通项目成为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加大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廉政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双方按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廉政责任制等配套制度,设置廉政警示牌、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廉政工作记录台帐等资料档案。每年合同双方都要进行自查,在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由交通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廉政合同考核验收。

(4)突出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执行交通部《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各建设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基建资金建帐核算,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计量支付程序关,并加强对基建结余资金和基建收入的管理。

3、强化政务厂务公开

(1)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在不违反《保密法》的前提下,行政管理事项一律公开。要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

手段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规范政务行为。

(2)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内容要合法、真实、具体、规范,依照法律法规,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管理模式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做好政务公开的深化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权力相对集中部门的政务公开深化工作。

(3)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对公开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究处罚。

(4)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厂务公开工作,使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企业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事项进行公开。在企事业单位改制、改革过程中,要公开改制、改革方案的制订过程和方案的内容,特别是直接影响单位资产保全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4、建立和完善公共财物管理机制

(1)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标准。建立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公用经费的管理。按照严格标准、合理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办公经费和招待费用实行统一管理。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单位大宗物资采购,严格规范差旅、津补贴、奖金、福利等支出项目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3)加强和规范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

产监管制度,设立真实完备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变更、处置台帐,做到帐目与资产相符、资产帐目与经费帐目一致。防止出现因管理不善致使物资毁损、资产流失等问题。

(三)从严规范,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机制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继续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管人、管钱、管项目等重要岗位以及涉及行政许可、处罚的重要执法岗位,严格实行轮岗交流制度。

2、严格实施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的准确度和干部评价的科学性,落实考察责任制,不断拓宽选人视野,积极探索差额考察办法,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考察谈话的对象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廉洁自律情况应为必谈内容;考察期间应公布监督电话,接受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一查到底;考察范围要延伸到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人才引进、评优创先和干部考察材料都必须有廉政表现和民意反映,坚持廉政一票否决制。

3、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符合交通实际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工作要注重实效,注重实绩,注重廉政,坚持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使用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使用有机结合。果断调整不称职和不廉洁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4、严肃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建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者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制约机制

1、突出领导干部这一监督重点。领导干部是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出国(境)审

查审批、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紧扣工程建设各关键环节。一是以招投标为重点,加强对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质量业绩、社会信誉的审查,加强对标底编制保密性、投标单位资质的有效性、评委产生的合法性、评标过程的公正性的现场监督;二是以物资采购为重点,突出对采购原则、采购方式、采购合同、采购渠道和付款结算的监督;三是以资金管理为重点,把好建设资金使用审批关和工程决算审计关;四是以变更设计审批和质量检查、验收为重点,突出对工程管理部门执行制度、规定和程序情况的监督,防止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

3、把握执法监督这一工作要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做好交通行业管理领域廉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处罚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要通过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调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行为更趋合理。

4、注重拓宽外部监督渠道。积极争取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检察院等机关和部门的支持、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增进配合协作,及时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联合反腐倡廉的实际水平;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管理要素,拓宽监督渠道,提高检查深度,丰富工作方法和手段,增强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保障合力。

(五)着眼防范,建立健全廉政预警机制

1、注重信息收集。完善纪检监察例会制度,把例会的重点放在汇报存在问题和探究解决方法上,定期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趋势分析;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交通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见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社会各个层面

对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廉政考核评价机制,定期进行测评,了解掌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动态,做到早警觉、早预防。

2、加强信访工作。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发挥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的作用。做好信访案件的排查分析,注意从中筛选信息、发现案件线索,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信访统计汇总制度,定期分析群众投诉举报内容,对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领域容易产生问题的岗位和工作环节,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3、健全廉政档案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基本情况,及时综合分析;做好全市交通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统计工作,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进行专项建档。

(六)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查办惩戒机制

1、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案件,以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审批权等权力违纪违法的案件,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2、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挽回损失相结合。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注重发现交通工程建设及行业管理领域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案件查处在源头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

3、完善查办案件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争取指导和支持,探索建立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协调机制和内部防范机制。落实已建立的执法监察、重大工程保廉等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加强配合,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惩防体系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协调

1、健全和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

检监察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高度重视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将其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当年交通工作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施廉政考核,把落实责任制贯穿到交通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全过程,同时督促各下属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建立廉政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科室、岗位和个人,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3、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交通纪检监察机构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做到抓本级和抓系统相结合,加强对全市交通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领域的腐败现象。

附:2005年义乌市交通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图表

交通腐败系统案例 第6篇

知识竞赛活动上的讲话

孙革新

2007年10月2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参赛选手、同志们,你们好!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丹桂飘香。我们在这里隆重举办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知识竞赛活动。在此,我谨代表局党组向在百忙之中抽时间莅临比赛现场指导的市纪委、市纪委第二纪检组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向参加此次竞赛的全体队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向为这次竞赛活动付出辛勤劳动的单位和个人表示亲切的慰问!

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一直是市交通局党组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举办的竞赛活动,既是为参加省厅即将开展的全省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准备,又是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就是通过以赛促学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积极推进交通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思想深入每一个交通党员干部的心中,廉政制度落实到每一个交通党员干部的实际工作中。

参加这次比赛的有市直各交通单位的代表队,还有分别来自各县(区)的代表队,希望各位参赛队员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团结的作风、拼搏的精神,赛出一流的竞技水平,赛出一流的单位风貌。

全市交通系统各级党组织,每一位党员同志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知识,全面落实《池州市交通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竞赛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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