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精选8篇)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第1篇
乌鲁木齐会展医院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程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乌鲁木齐会展医院;
2、建筑面积:59411.44m(其中地下面积8470.82m);
3、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4、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片区;
5、结构层数: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5年4月25日
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0日;
二、安全隐患排查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结合施工中安全存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同时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我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其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张爱君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郭庆辉;安全负责人
冯戈命 组 员:杨民、陈杰、邵富鹏、刘一权、郭昭阳、史银香
三、人员职责:
1、组长负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布置、督促检查工作。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总结工作。
3、组员具体负责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将审批过的方案上报及转发到施工项目工地。负责督促施工项目工地专项施工方
2案编制与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专项治理措施
1、施工中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相关预防措施的教育,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挂好安全带,具备可靠的保护条件才能开始作业。
2、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使用的材质要符合规定,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范围内。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要设置一道平网进行防护;安装拆卸电梯井内的平网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安全带。坡度大于1:22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施工塔吊安拆应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准施工,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队伍进行安装拆除及维修保养,作业前要进行交底,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外脚手架施工前,脚手架要有施工方案,立杆基础要符合要求,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符合要求,脚手板与防护栏杆铺设和设置符合规范,脚手架搭设应有交底和验收,脚手架横杆设置、杆件连接、架体内封闭、安全兜网、密目围网、脚手架材质,上下通道,都应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方案进行由专人负责指挥,拆除时应设围栏,指定专人警戒。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其他外挂式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架搭设应有交底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5、高支模板和转换层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经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支撑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支撑模板的立柱基础要稳定,立柱底部要加垫块和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及横向斜撑、剪刀撑的设置、立柱间距要符合方案要求;模板上的施工荷载
不能超过设计的要求;模板存放必须有稳定措施,防止倾倒;拆卸模板时,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操作。模板搭设应有交底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卸料平台要有搭设方案,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在一起,必须单独与结构连结,平台的搭设要符合方案设计要求,要有限定荷载标牌。卸料平台搭设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7、施工工地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责任人,光线不足的部位及夜间应设照明和红灯示警,不让通行的地方要进行封闭。
8、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变动后的设施经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五、实施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等专项施工措施。施工现场以“安全生产”为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到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知识,加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
2、自查自改阶段:项目部做好自查自改工作。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认
真进行自查自改,坚持边查边整改。一查临边、洞口作业、施工吊篮、升降机,二查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项目部组织开展“回头看”:按照项目制定的治理方案和工作检查计划,对在建施工项目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其整改,整改完善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检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在项目部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家、省有关精神,落实到每一个施工部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想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施工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施工人员,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即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等各种形
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会展医院项目部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第2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〇一六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隐患分类: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隐患排查范围
隐患排查范围涵盖TJ03标项目部所有作业点及驻地。
(二)隐患排查内容
隐患排查内容根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内容进行分解。安全基础管理部分:
1、安全生产条件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是否持交安B证上岗,是否按时参加延期教育,保持证件有效。
(2)项目部是否根据2015年施工计划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持交安C证或初级安全主任证的专职安全员。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安全教育后上岗作业。
(4)是否建立全员动态登记台账,并每月进行更新。(5)项目部是否办理覆盖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6)项目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文更新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
(7)是否明确各部门及施工班组岗位职责及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8)是否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一机一档,存档资料: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保养维修记录、操作人员证件等。
(9)江沙线跨线桥跨江沙公路施工施工手续是否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是否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制度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例会是否按时召开,并记录完整,会议要求落实是否有痕迹资料。
(3)是否根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4)是否根据总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及时进行安全生产费用计量。
(5)是否根据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品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进出库程序,建立危险品进出库台账。
(6)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7)是否根据安全检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开展隐患排查,检查记录是否清晰,资料是否齐全、闭合。
(8)项目部是否严格执行安全奖罚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3、安全技术管理
(1)是否根据风险评估成果,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风险源管理方案。
(2)项目部是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逐级进行交底。(3)项目部是否定期对危险源清单进行更新并制定具体的预控措施。(4)是否落实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5)是否按照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4、档案管理
日常安全管理活动形成的各类安全资料是否完整、有效,按类别归类、编号,便于快速查找。
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
(1)是否严格落实上级单位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
(2)是否根据上级单位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
(3)是否按方案或计划执行到位。施工现场管理部分
1、施工现场布设
(1)办公生活区是否设置在安全区域;生活区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活动板房是否有合格证或验收证明。
(2)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场区域是否划分合理,标识明显;场地是否硬化,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是否设置相应的防台风缆。
(3)临时用电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使用,并由电工每日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4)施工现场是否配置充足的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现场悬挂责任铭牌。
(5)施工便道是否硬化,施工便桥是否经专项设计或验收后方投入使用;施工便道危险路段是否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便桥是否设置限重、限速警示标志。
2、安全防护
(1)高处、临边作业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挂设安全网,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是否设置挡脚、安全网、警示标志等。
(2)施工现场明显位置是否设置“五牌一图”;交通要道、重要作业场所,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现场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3)水泥罐等高耸设备是否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作业
(1)高处作业是否设置人员上下通道,作业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2)施工现场搭设、拆除支架脚手架是否满足方案要求。(3)支架脚手架基础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4)承重支架、脚手架搭设后是否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是否挂牌
公示及告知。
(5)支架、脚手架材料是否进场抽检或具有出厂合格证明。
4、桥梁工程
(1)挖孔桩、钻孔桩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桩基础施工完成后是否对桩基孔口进行围蔽、警示。
(2)立柱施工是否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基础是否平整、夯实,垫板是否悬空。
(3)盖梁施工设置作业平台,保证作业人员有安全空间进行施工作业,并设置人员上下通道。
(4)现浇箱梁支架材料必须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施工;支架预压前报总监办进行验收合格方可预压。
(5)架梁作业前,架桥机应办理相关证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预制梁吊装就位后应及时稳固、焊接。
5、路基工程
(1)高边坡、滑坡体、危石段设置危险源告知牌等,并拉设警示带等安全防护措施。
(2)高边坡施工自上而下,严禁多级坡同时立体交叉作业。(3)挡土墙施工排水设施是否完善。
(三)隐患排查方式
1、日常检查
(1)施工现场巡查: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如未能当场整改的隐
患,应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
(2)班组检查:班组长应进行岗前检查、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安排人员落实整改。;
2、定期检查
由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安全部负责具体安排,工程部、机材部、综合部等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开展一次。其中,季度检查、节前(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检查结合月度检查进行。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或《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安全部负责跟踪整改情况。
3、专项检查
由项目部安全部或工程部根据上级要求或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台专项检查、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由安全部负责组织检查,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或《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受检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安全部负责跟踪整改情况。
四、隐患分析
1、每次检查结束后,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统计,建立隐患管理台账。
2、对发现隐患进行分析,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及危害程度。
3、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隐患治理措施,减少隐患重复发生频率。
五、隐患的治理
1、责任人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各施工区域的施工员、班组负责
人、职责部门为治理主体,隐患所在区域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隐患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1)工程技术措施:督促施工现场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降低、消除现场危险源,避免事故发生;
(3)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从隐患源头抓起;
(4)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的安全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5)应急措施:在隐患治理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3、整改期限
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下发检查通报或《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应设立风险告知牌,并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挂牌督办。
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第TJ03合同段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第3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工作原则, 继续在全省农机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 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 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二) 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 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 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 违规发放牌证。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五) 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 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六)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应急装备配备不足、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在工作方法上,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 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6月)
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确保专项行动尽快启动。各级农机部门要迅速行动, 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二)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7月-11月)
各市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管理实际, 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对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工作纪律, 对组织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 全面总结阶段 (12月)
各市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要因地制宜,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大“三夏”麦收期间的整治力度, 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作业安全。要统一部署, 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机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不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 落实责任, 标本兼治。
各级农机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 细化工作目标, 落实工作责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要把标本兼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将查处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强化治本之策。要与全省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三率”提升活动相结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期抓、反复抓, 积极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和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 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督促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 大力排除安全隐患, 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 大力宣传, 营造声势。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 不断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第4篇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5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和乡中心校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营造稳定、和谐的氛围,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与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
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事故为‘0’”为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打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借鉴别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来开展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对安全隐患的 排查,学校将坚持“每天随观察,每周一排查,半月一大查”的隐患排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学校将实行专人、专费、限期整改治理的原则。如果学校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将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配合上级进行安全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是:
(一)制度的梳理。
针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形式和特点,进一步梳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中是否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职责范围不定、奖惩不到位等漏洞现象。消除制度上的隐患。
(二)隐患的排查。
1、对校园内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设施、设备、学生活动设施进行隐患排查。
2、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照明线路、厨房伙房、寝室电路等设施进行隐患排查。
3、对电教室、网络教室、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及管理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4、对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进行隐患排查。
5、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的预防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6、对教师路队护送、楼梯守护、大型活动、住校生守护、门卫值班、值周教师值班、教师早晚自习等到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安全教育的情况。安全预防,教育为主。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安全教育情况将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课、班会课、午会等)落实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包括星期天)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日”、“百日安全教育生产活动”以及“爱路、护路,创建平安铁道线”活动情况;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到校法制讲座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以及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等方面。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初期整治阶段。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总体目标,各部门、各班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并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按照学校将的“每天随观察,每周一排查,半月一大查”的隐患排查制度进行初期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德鑫 副组长:秦
均
成员:王明刚
李明胜
陈华燕
穆应美
李德波
虞安科
何
美
周万才
杨
飘
秦
奋 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公室,由秦均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学校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学校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使全体教师认识到“人人都是安全管理员”、“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主人翁和责任意识。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煤安发(【2013】1017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矿生产建设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活动,我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组 长:张满怀 副组长:隋锦忠
成 员:陈光 李柱和 孙虎 高俊珍 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由陈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全矿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握好检查和隐患整治的主题是企业,核心是查处整改隐患和问题,目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关系定位。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以落实责任、强化预防、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有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排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要与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1.检查《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情况。煤矿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正规开采,通风系统是否可靠,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是否有效,是否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是否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是否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2.检查煤矿瓦斯“十二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通风设施是否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管理的盲巷,是否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传感器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失爆。
3.检查煤矿防治水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明确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建立健全相应的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严格实行探放水队伍“探掘
分离”管理;是否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将勘探与问探(水文地质调查)相结合、将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将水平探与立体探相结合、将水样化探与征兆预探相结合,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对矿井采空区、周边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情况调查,加强预测预报,预订完善并落实相应防治水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治理煤矿地表隐患。
4.整治新建、改扩建煤矿违法违规施工建设行为。5.开展“打非治违”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要将阶段性集中整治与贯穿全年的全面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各县(区、市)煤炭局全面检查,市煤炭局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即日起-9月底)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大排查,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成立由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专项整治落实方案。
(二)全面深入治理阶段(即日起-10月20日)
煤矿企业要认真整改和治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实行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做到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工作并上报县(区、市)煤
炭局销号。治理验收后也要及时报销号。对不按要求实施整治的从重处罚,对导致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0月21日-12月31日)本阶段重点是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进行再检查,检查省市督查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以他人事故警示自身,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扎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点,亲自深入一线岗位检查推进工作;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经费纳入本企业财务预算,列为生产建设经营专项经费,保障专项整治经费落实到位。
(二)严格检查,分类彻底整治
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依规分类整治。对“三超”、“三违”等违规违章现象要坚决纠正。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
(三)完善职责分工,形成长效机制
企业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职责分工的分解细化和落实,促进企业全员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把安全责任渗透到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流程。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样的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实现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第7篇
为了切实做好井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井下各工作场所正常生产,降低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全面掌握井下消防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科对井下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排查。
一、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整改措施
1.*号井*中段车场灭火器配置不足,只配置一个灭火器;
整改措施:联系购买灭火器,要求配备2个灭火器。2.*号井*处有易燃物,清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将易燃物及时清理。
3.*号井井下动火作业现场无消防器材,且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整改措施:矿区加强教育、管理,井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分析,采取安全措施,安全员加强作业现场检查。
4.井下车场、硐室、主要巷道未安装消防水管;
整改措施:各矿区负责对井下车场、硐室、主要巷道每隔50-100米安装消防水管。
二、整改责任 1.项目部经理对隐患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2.项目部井队长负责组织人员,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
3.隐患整改完毕,由安全生产科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整改时间
根据项目部具体工作情况,整改时限为10天。整改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对不按时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回复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对策 第8篇
一项工作开展的效果, 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 特别是需要多部门协作和资金投入的工作更是如此。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需要交通、港航 (海事) 、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 同时还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这些都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需要上级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在隐患治理经费的投入上, 还需要主要领导的亲自过问。否则, 就是排查的再到位, 在后期的治理中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2 深入排查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前提
要治理首先就要排查, 排查是前提, 治理才是结果。排查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纸上谈兵”, 也不能仅靠对水上交通事故的成因分析就得出哪些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结论。排查主要通过水上巡航和视频监控等方式, 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开展现场勘查和视频巡视。通过巡查和巡视, 可以及时搜集和掌握辖区通航环境安全信息, 及时发现通航水域安全隐患, 获取科学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然后再结合本航区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事故多发的航段, 分析其中的原因, 提出治理的建议, 并向上级部门提交详实的治理报告, 为领导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3 加大投入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
海事安全隐患治理是一项需要花钱的工作, 没有钱将是一事无成, 因此经费投入是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能否舍得经费投入将决定治理工作的成败和效果。而治理经费的投入, 除了依靠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协调外, 还需取得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海事管理机构要主动向上级部门沟通, 向他们分析隐患的成因, 及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还是要讲明各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和应完成的任务, 以及因治理不力引发水上交通事故后, 各部门及其领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促使有关部门提高对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认识, 从而将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4 有效落实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保证
隐患治理重在落实, 这是防范各类水上交通事故之要, 也是舶类型和气象、水文条件等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 有的还可能出现反复, 新的安全隐患也还可能不断出现, 光靠一次或几次的集中行动是解决不了随时出现的问题。所以, 海事管理机构只有执行《杭州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试行) 》, 把工作措施经常化, 始终把排查和治理隐患作为海事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持久地抓下去, 才是搞好治理工作, 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的根本。同时, 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也不是孤立的, 它和宣传教育、通航管理、船员管理、船舶管理等海事工作紧密联系, 把它和其它工作一样, 进行长期规划, 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相互促进, 全面推动, 是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需要, 更是促成海事管理社会化进程的需要。
6 科技创新是做好海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支撑
随着水运事业的发展, 水上交通运输生产的形式逐步多样化。不断发展变化的水上交通运输生产方式, 要求海事管理机构对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也要不断创新和提高。一是在坚持现场监管、巡航检查和重点监控的基础上, 依靠AIS、GPS、视频监控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 对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和手段进行创新;二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数据库, 及时跟踪督办隐患, 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领导决策及时提供第一手资料。科技创新, 有利于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手段,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科技含量, 从而全面提高海事管理机构对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总之, 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只有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 在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 通过加大经费投入, 实施长效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深入排查、有效落实、科技创新, 才能将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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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安全生产理念的不断深化, 各级领导都越来越重视对海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对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杭州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试行) 》的出台, 建立了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 为杭州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本文结合海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 就海事管理机构如何深入推进海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大家作交流。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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