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精选6篇)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第1篇
用车平台利润分成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市君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宏洋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一、合作中心思想:
合作协议中心思想是:甲方以引进用车平台为主(引进过程中司机资源挂靠甲方),乙方以提供司机资源为主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期限为1年,2014年12月1日到2014年11月30日。
2、合作方式甲方出平台,乙方出资源。
3、利润分配方式:5%(当中税点为3%,实际分得2%)现金抽成利润归甲方,5%的现金抽成利润归乙方,90%车源成本由乙方代为转发给司机,营业额共计100%。
4、抽成利润和车源成本每个月分配一次,时间为每个月20-21日两天。
5、因生意再扩展新加入平台的决定权属于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使用权,有管理权,7、乙方若退出,则不分配任何抽成,若不到利润分配期限,中途退出均不能分配任何利润。
8、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加盟的用车平台增加车辆,并每月领取其抽成佣金。
9、甲方在合同期间只负责平台的操作及结算,不负责乙方所属司机的管理和结算,合作后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的平台事务(司机培训、加盟合作)。乙方应有效利用甲方现有的用车平台和新增加平台,实现利益最大化。
10、本协议只针对[一号专车]平台,若平台有相关抽成点数调整,甲乙双方应按需协商调整。
甲方(公章)
法人及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乙方(公章)
法人及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第2篇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成都xx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xx区xx路42号 联系人: 电话:
速递易系统为乙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系统,为了在甲方的物业内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便民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速递易系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具有管理权或产权的物业内(具体位于,以下简称“该物业”)安装、运行速递易系统,为该物业的用户提供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更好地提升该物业的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能,降低管理成本。
2、速递易系统的运输、安装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确保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顺利进入该物业并提供免费临时停放装卸车位。
3、速递易系统合作经营所需的培训、维护、维修、升级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若发现故障、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4、保障速递易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持续稳定的单相三线制电源、做电所需的材料及人工等)由甲方负责提供。
5、速递易系统在该物业开展业务所需的批准或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
6、在速递易启用天后,乙方可根据速递易的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或超期占用费,以提高速递易的使用率,让更多该物业内的用户都能享受到速递易所带来的便捷服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如果甲乙双方主体未发生变化(乙方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不再管理本协议约定的物业),则本合作期限自动续约 年。
三、合作分成:
1、甲乙双方利用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进行合作经营,包括基础业务(即开展24小时便民自助配送及收发服务),以及各种增值业务(例如代收费、代缴费、广告业务等),所产生的收入和支
出由乙方负责,扣除相关运营费用后产生的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照 : 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作经营的利润每核算一次,由乙方提供经营数据并核算,并交给甲方书面确认。对于初期仅开展基础业务产生的不含税收入,乙方暂不考虑设备投入、日常运营维护人员成本等费用,仅扣除最基本的电费(按照 元/ 度计算)、网络流量费(按照 元/ 月计算)和短信通信费(按照 元/条计算)等费用后计算利润。如开展其他增值业务后,利润计算方式为:上条约定的各项分成业务所有不含税收入扣除为取得该收入的合理成本费用后再按比例分配。
3、甲方的合作经营分成款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支付日期为合作经营满一年后,在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内容为综合管理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的支付日期以此类推。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5、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成都xx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xx区仁和街39号1栋1层1号
开户行及账号:农业银行成都清江分理处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在合作期限内对该物业有实际的产权或管理权,可有效履行本协议。
2、甲方承诺乙方是唯一可以在该物业内安装自助配送、收发、支付便民或者类似服务设施、设备的公司。
3、在本合作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该物业内速递易系统的安装位置。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利用安装于该物业的速递易系统开展单方面的收费或经营、使用行为,不得开启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或在其内外部张贴标识、进行悬挂、搭建附属设施设备,对速递易系统进行任何破坏等。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安保部门或相关部门,将速递易系统纳入其安保巡更范围之内,确保速递易系统不会受到人为、暴力破坏。
5、甲方应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由于甲方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6、合作期限内,如甲方对该物业的管理权发生变更,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新管理方就合作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在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其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下一个管理单位或产权方。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及乙方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属于乙方所有,在合作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速递易系统及其能够拆除的基础设施。
2、乙方将运用速递易系统向该物业内的用户提供24小时便民自助配送及收发服务,并且乙方可以利用速递易系统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增值业务,乙方承诺其开展的业务不影响该物业内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3、乙方及乙方合作伙伴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该物业内的速递易安装区域的,甲方应予放行;同时,乙方及乙方合作伙伴的工作人员进入该物业时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六、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若遇不可抗力情形,使得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作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本协议即中止,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协议自动恢复履行。
2、若遇国家政策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4、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合作期内预期经营所得的损失与合作约定的总金额。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都同意将争议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
1、合作期(包括自动续约期)满后,若甲方允许继续在该物业内投放使用类似速递易系统,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作期限结束前的90天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协议条款做出修订,则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都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第3篇
公告显示,拟建设的环保产业园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计总规模为1500吨/日;城市污泥建设处理规模200吨/日;医疗废弃物建设处理规模15吨/日;餐厨垃圾建设处理规模200吨/日;电子垃圾一期建设处理规模300吨/日。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无疑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对此,你怎么看?
孔铭:盛运环保擅于在生活垃圾中寻找“黄金”。从此次与包头政策签约,我们其实也能看到公司的定位和战略。公司主要布局的是二三线城市,以及一线城市周边,这样一来就避免与央企发生正面冲突,公司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这一市场定位是很准确的,而且公司拿单能力也较强。公司的小订单策略,将会占据国内更多的市场,增长空间巨大。
《动态》: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发电业是怎么样的一个现状?能否为我们介绍。
孔铭:我们看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也在不断增加。垃圾处理能力的相对不足直接导致了“垃圾围城”现象日益凸显。国家早在十一五规划中已经强调,要对垃圾处理要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鼓励增圾焚烧发电和供热”,“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部的环保投入约为3.1万亿,其中固废物处理达到8000亿。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焚烧处理能力会进一步增长,到2020年,我国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到50%,垃圾焚烧在2015-2020年期间将会迎来高速增长。
《动态》:由此看来,盛运环保作为垃圾发电龙头,公司发展前景巨大。
孔铭:的确如此。公司具有很强的接单能力,从12月份以来,除了最近公告的包头项目外,公司在月初也与贵州德江县人民政策签订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目前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订单相当丰富,目前在手项目超过40个,明年新投产的项目在7至8项,后年则有30项投入生产,这将大幅提升公司的业绩和规模。
《动态》:我们注意到,公司在今年4月公布了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筹集资金不超过21.66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修改了定增价格和数量,分别改为8.3元/股,2.61亿股。12月份,公司的定增获得了证监会核准批文。对于定增,你有什么看法?
孔铭:定增对象早已确定,预计最迟1月份资金将到位。前期,公司通过向金叶珠宝转让持有的丰汇租赁22.5%的股权,今年将确认的收益约为7.60亿元(税前)。此外,公司还分别与华融控股、国开金泰成立并购基金,在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资领域积极寻求资金支持。这些都有望保障未来业绩增长。
《动态》:公司未来业绩亮点,能否给我们展望一下。
孔铭:主要有这么几点。一是着力拓展PPP项目,扩大业务版图。9月,公司与中建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建设有限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以PPP合作模式为主,对城市固废治理、水务治理、城市污水等项目的股权投资、工程总包、咨询设计、建设安装、运营管理等业务领域,开展深度的合作,优势互补。二是,进军碳排放领域,提高核心竞争力。8月,公司与上海盈碳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未来盈碳将使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成为减排项目,并就这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销售达成合作。通过长期合作,盈碳为帮助公司实现CCER 销售收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会进一步拉升公司未来的业绩水平。
我们认为,在未来国内垃圾焚烧行业的景气将延续的背景下,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公司成长弹性最好,随着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的加快,公司将维持高速增长。
《动态》:从二级市场该股的走势来看,前期反弹力度尚可,但进入12月以来一直没有太多的表现,是不是这一格局还会延续下去?
孔铭:进入12月份以来,盛运环保的股价走势不甚理想,12月的涨幅不到1%,相信会令很多看好它的投资者大失所望。但是,公司目前的盘整是为了今后更好的上涨,目前多条均线排列呈多头,上升形态并没有被破坏,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还是可以持续关注该股。
《动态》:本周还有什么重要的公告,需要投资者关注?
孔铭:隆基股份(601012)拟定增募资29.8亿元加码主业的公告,值得大家关注。隆基股份日前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2.4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8亿元,拟用于年产2GW高效单晶电池、组件项目及补充注动资金。
《动态》:能否对该公告为我们进行解读?
孔铭:好的。根据方案,该年产2GW高效单晶电池、组件项目拟合计投入募集资金24亿元,其中19亿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项目将建设15条PERC电池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备,生产转换效率20.5%以上的单晶硅高效电池,预计达产后营业收入43.81亿元,净利润4.71亿元;5亿元用于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预计达产后营业收入68.38亿元,净利润2.01亿元。
隆基股份作为单晶硅片龙头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此次定增无疑会使得公司的单晶硅片产能得到扩充,这不仅对公司业绩带来提升作用,同时会使得公司不仅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第4篇
甲方:
乙方:(悦琪SPA连锁)
甲方因营业需要,同意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技师项目,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技师合作经营协议,内容如下:
一、合同订立
甲、乙双方于订立本合同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其主体资格之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经营场地
1、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将(美容SPA、桑拿沐足、保健按摩)相关三大类提供给乙方合作经营。为确保乙方(悦琪SPA连锁)品牌不正当竞争受损,甲方承诺不得引进其它同类厂家与其恶性竞争。如酒店经营管理场所范围内出现不法无证小商贩或公司内部人员为牟利出现拉拢游客消费现象,甲乙双方应配合维护正常的商业环境。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止。
四、合作责任
1、甲方同意乙方进场合作经营技师项目,乙方负责技师项目的经营,技师的引进及服务项目的确定和创新,乙方所有的经营活动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针执行。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经营内容,则由乙方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合理有序的工作空间,为乙方的经营提供便利的条件,保证乙方工作人员营业期间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害,乙方须提供从业人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营业需要可要求乙方改进服务项目的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乙方须适应市场的发展,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服务特色,敢于创新。
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负责协调乙方人员接受甲方的管理要求。
5、乙方负责技师服务项目的质量,必须规范服务程序,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乙方负责技师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必须做到培训合格,甲方对乙方的服务程序,技能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6、乙方负责制定技师服务项目的类别、品种、服务价格、服务时间、服务形式,甲方可根据营业需要,与乙方协调进行调整更改。
7、甲方负责乙方提供场所,硬件配套设施及相关辅材等。
8、甲方提供乙方人员食宿,乙方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五、利益分配及财务结算
1、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技师进场后有保底工资,足疗按摩师/月,如每月分成达不到保底工资,月底甲方需向乙方补齐差额工资。
2、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足疗按摩师营业收入以:进行拆分,即每日的技师项目营业收入,甲方得%,乙方得%,3、甲方负责乙方营业收入的结算,及财务管理,乙方所有项目的销售、入账、拆分、结算,必须按甲方的财务规定执行。如客人需要发票统一由甲方给予顾客,乙方不在管理发票、刷卡、挂房账、签单等一切财务收示事宜。只与甲方确认每天的营业金额之后每十日结算一次。
4、甲、乙双方结算依据凭有效消费单,技师留存根,并与财务统计核对营业收入金额,双方约定每十日对账结算一次,甲方必须依照约定的时间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当次应得结算金额。
5、乙方按分成所得金额不承担任何费用,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6、为确保营业需要,乙方进场向甲方缴纳合作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合同解除后无息返还。
7、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须在年月日前营业,乙方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进场,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过错方负责。
六、经营促销、推广
1、乙方承诺策划的系列促销活动、宣传品、试用品等必须提前知会甲方
相关负责人员,经协商同意后执行活动。
2、甲方在不影响酒店服务品质、整体形象及运营的情况下,要配合乙方
做系列推广事宜。(如:店牌、产品形象广告POP、服务单、宣传册、价格
牌放置问题)
3、在经营阶段内双方友好协商在部分时间搞活动促销时,因毛利降低乙
方收取的经营折扣也应适当降低标准(具体标准待看相关活动)。
4、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设置的展台、展板、展架、POP、服务单、宣传
册、价格牌等,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设置,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合作优先权
合同期满时,甲方会优先考虑乙方,若甲乙双方自愿续约可以按途径办理。
八、合同解除及终止
1、合同期内乙方人员达不到甲方相关标准与要求,甲方有权30天提出终止合同。
2、合同到期或合同终止结清所有工资和保证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诚信履行,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如有违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2、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需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签署日期: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第5篇
保定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师国利,保定市环保局局长肖宝元、调研员赵晋民,保定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魏建华、中康韦尔总经理陈龙、IBM中国研究院技术总监刘亮博士、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副研究员郑楠博士等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肖宝元与陈龙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上签字并为“智能环保联合实验室”揭牌。此次保定市环保局与中康韦尔“智慧环保”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在环保领域达成了长期合作意向。
中康韦尔成立于2012年12月27日,致力于空气监测和净化系统的研发,是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空气质量监测与治理的高科技公司。
保定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是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一步,作为全国第一个将城市划分为网格化监测的空气质量管理体系,打破了常规的以点带面的做法,可以实现中小尺度空间、精准时间粒度的污染监测与污染预报。
保定市环保局于2014年10月开始使用中康韦尔研发的天坤系统之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高精度的空气质量实时传感监测网络,移动计算在内的新媒体空气质量监管和互动体系,基于云计算的空气质量大数据预测、分析与决策支撑平台。特别在2014年11月,为做好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保障工作,保定市环保局与中康韦尔基于该系统对会议期间空气质量进行了联合预测和综合会商,取得了良好效果。系统上线至今,采集到的数据精准,污染预报准确及时,为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污染提供了科学支撑。
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促进该项目落地实施,并从根本上推动和促进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重大科研成果的转化,真正打破治理大气环境的藩篱,为保定市乃至全国范围的雾霾治理做出重大贡献。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第6篇
未来,双方将在以下几方面展开合作:一是在环境保护等战略规划上开展广泛深入合作。根据清远市的发展需要,华南所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前沿技术研发和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双方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环境保护规划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合作。二是在环境治理等方面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华南所接受清远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对清远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环保与生态的重大课题、重大工程项目及其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等提供环保科技支撑;为清远市环保系统的环境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技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支持;协助清远市推进环评机构改革等重大工作。三是双方共建合作平台。选择具备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建立合作实体,推进实现产业化,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清远市政府为华南所科研成果在清远市应用和转化提供便利和支持;华南所优先选择清远市作为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区域。四是建立人员交流与互派机制。双方根据工作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华南所根据清远市需要,帮助培养和引进环保科技与管理人才。
促进双方合作的主要做法有:一是成立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由清远市政府市长和华南所所长担任组长,负责协商制定合作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二是选派干部挂职支持。由华南所选派一名副处长到环保局进行挂职支持,给予环保局更全面、直接的专业理论和战略政策支持。三是迅速进行项目对接。对于龙塘、石角的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华南所迅速在已有基础上与清城区环保局进行无缝对接,促进清远电子废弃物拆解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工程尽快开展。
清远市副市长刘柏洪,华南所副所长刘晓文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华南所代表,清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丹雄,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环保业务合作分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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