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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变化论文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201

房地产政策变化论文(精选10篇)

房地产政策变化论文 第1篇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主要税种之一。企业所得税政策近几年一直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 不断的做出调整和修改, 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房地产行业作为目前最热门的话题行业之一, 它的营运发展成为了现在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一大主题。所以为社会的和谐发展, 稳定市场经济, 更为房地产行业有个健康发展的环境, 国家及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制度。杭州作为浙江的省会城市, 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更是如火如荼。然而,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房地产市场的一度低迷, 2009年房地产市场又出现了大幅度的涨价狂潮, 使房地产行业成为暴利行业。房地产行业作为经济主流行业, 其发展存在着不稳定性。

因此, 本文就以此为着眼点, 来考察杭州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状况与企业所得税政策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杭州市万科、浙江广厦、滨江集团三大典型房地产企业的2006年至2010年主要财务指标动态信息, 结合房地产行业发展特点, 从纵向和横向进行比较, 分析其是否受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影响, 并且得到杭州房地产行业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关系程度。

通过近几年《税法规定》和《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具体规定》最新规定和前几年有关规定相比较, 不难发现在政策上有了一定的改动。为了应对政策的变化, 杭州市房地产企业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如对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的调整, 计税毛利率调整方面, 视同销售以所有权转移为判断依据, 成本分摊可多选, 销售费用的扣除比例进行改变, 借款支出, 计税成本的核算, 开发产品的折旧费用方面进行改变, 开发产品范围更宽, 税前扣除, 对公益性捐赠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影响进行多方面的考虑。

在杭州房地产行业企业中, 万科集团、浙江广厦、滨江集团三家上市公司, 都是杭州城市地区耳熟能详的大开发商企业, 都是具有杭州代表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此我们以这三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以小见大, 从而看出杭州市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下面我们从这三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进行比较分析。

万科集团的企业2006年所得税是原按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2007年所得税更改为按负债法核算, 期间所得税税率均为33%。2007年1月1日起, 集团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06年的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2008年1月1日起, 集团执行于新税法规定。2009年除公司在深圳、珠海、厦门、海南及浦东地区20%, 香港地区16.5%外,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浙江广厦2006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此项政策变更影响着公司当期损益。同时滨江集团和浙江广厦企业2006年、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2008年开始使用25%的新企业所得税税率。

将2006年到2009年间万科、浙江广厦、滨江集团三家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金额进行对比。万科、浙江广厦、滨江集团的净利润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整体上是不断增长的, 呈现出上涨趋势。其中, 万科的净利润金额每年都是三家企业中最高的。但是2008年净利润403317万元与2007年净利润比较, 下降了16.74%即81106.55万元, 这是因为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杭州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低迷, 市场观望氛围浓厚, 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均出现负增长。由于市场经济现状的好转, 公司2009年净利润很快回升, 达到532973.77万元超过了三年内的最高值, 所以在总体走势上, 万科依然是向斜上方发展的。

浙江广厦在2006年净利润是-27824.13万元, 是负值可以看出公司在2006年是亏损经营的, 2007年经过一年的调整净利润变为正值, 因为2007年是公司完成股改暨重大资产重组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 房地产销售资金回笼。2008年、2009年净利润数额持续上升, 呈现扭亏为盈的局面。滨江集团的净利润四年内一直是稳步上升的。

在2006年滨江集团是增长最迅速的企业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15.15%, 比率超过了浙江广厦和万科, 浙江广厦数值显示负值说明2006年比2005年净利润下降了51.2%。2007年三家上市公司都超出了100%的净利润增长率, 其中浙江广厦发展最为突出达到165.65%, 说明2007年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非常好。到了2008年万科增长率有小幅的下降, 而浙江广厦在2007年和2008年持续两年都呈现的是翻倍增长的情况。2009年万科成为4年内首次增长最快的企业, 三家企业净利润增长率虽都是增长, 但是就增长速度明显变慢, 这是房地产行业在经过暴涨势头后的平稳表现, 净利润会保持增长势头, 而且会是健康的稳定的缓慢的增长。

为了使结论更为准确, 更具可信度。我们通过SPSS软件, 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与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之间的相关关系。下面我们还是通过万科、浙江广厦、滨江集团的相关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经计算, 税率与净利润两个变量之间得出皮尔逊 (Pearson) 相关系数是-0.594, 这说明税率与净利润之间是负相关关系。即税率增长, 净利润下降;反之税率下降, 净利润上升。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下降到25%, 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净利润数值就会相应的增长。两者之间的双边检验概率显著性为0.406, 这表现出税率和净利润之间的相关性是略微显著的。

经计算, 税率与资产负债率两个变量之间得出的皮尔逊 (Pearson) 相关系数为0.982, 这说明了税率与资产负债率之间有这很强的相关性, 而且是正相关关系。即税率增长, 资产负债率下降;反之税率下降, 资产负债率上升。税率与资产负债率两个变量之间的双边检验概率显著性为0.180, 这表现出税率和资产负债率之间的相关性是非常显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3%下降到25%, 房地产行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数值就会相应的增长, 而且增长幅度极为显著。

通过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的分析, 可以看出我国企业所得税政策在不断完善制度, 新税法颁布后, 企业所得税政策是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前提制定的, 能够促进行业企业在一个公平、稳健的法制的环境中, 健康的平稳的持久的发展下去。特别是国税发[2009]31号文《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发布, 具体制定了房地产行业的税务所得税处理制度, 有变宽的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 对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有无强制鉴定要求, 视同销售行为, 成本分摊可多选, 以预提 (应付) 的成本费用, 销售费用的扣除比例, 借款支出等方面, 也有变严的方面如开发产品的折旧费用。企业所得税政策直接影响的是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税额的降低造成应交税费的减少, 负债减轻, 影响当期损益。

在对杭州房地产行业中万科、浙江广厦、滨江集团三大企业的财务重要指标中可以了解到, 2006年至2009年间企业经营状况都得到了改善, 营运能力、盈利能力都有所提升。从年度的纵向比较, 或是从企业间的横向比较, 说明杭州房地产行业发展是向上的积极的上升中。财务数据表明房地产行业经济市场是健康的, 它的变化与国家政策密不可分, 尤其是与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很大的作用关系。

在SPSS统计软件分析结果中得到, 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动对杭州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之间是具有相关性的。其中税率与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是负相关, 与资产负债率是正相关。税率变动是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动之一, 也是很重要的政策变动。

因此笔者提出建议,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动要与时俱进, 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事物是相互联系的, 正确的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就会有利于事物的发展, 达到双赢的效果。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离不来市场经济, 更加不能脱离国家的宏观调控, 利用税收政策手段, 建立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 健全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房地产行业稳定和谐发展。在房地产行业发展低迷时, 可以出台减少税负的政策, 鼓励企业自身发展;在房地产行业房产过热时, 可以提高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 加大纳税措施, 抑制过快发展。

摘要:企业所得税政策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行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支持。本文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整理分析, 分析企业所得税影响房地产财务的因素, 以杭州房地产行业企业为样本, 以万科、浙江广厦、滨江集团为研究对象, 运用指标分析方法和SPSS统计软件分析, 旨在探索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与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状况之间的关系, 进行分析, 得出相关性结论, 并依据该结论为我国房地产行业企业发展, 及企业所得税政策完善提供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净利润,分析

参考文献

[1]唐勇:“政府救市的经济学思考——对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分析与预测”,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3期。

[2]“大股东被动输血浙江广厦 (600052) 资金链纾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3月31日。

[3]王超:“房地产政策风云榜”, 搜狐焦点网, http://hz.focus.cn/news/2010-01-21/845009.html2009, 2010年1月21日。

高考政策变化 第2篇

一是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1)取消全国奖励性加分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区与全国其他省市区同步取消以下奖励性加分政策。

①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②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③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④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2)增加关于公安民警子女相关高考优待政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要求,增加以下高考优待政策:

①残疾人民警察报考普通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

③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是录取时间及征集志愿调整。

(1)调整录取时间及征集志愿设置。根据往年录取工作执行情况,结合2018年工作实际,对录取时间安排进行微调。录取工作预计自7月5日开始,8月27日左右结束,比往年提前5天。

(2)为更好给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今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减少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增加志愿满足率。

德国移民政策新变化 第3篇

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

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

能独立维持生活;

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

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

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

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

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

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

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女可依赖的兄弟姐妹;

4、其他符合德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外国人。

从上述条件可以看出,德国对外国移民基本上是采取排斥的态度。面对当今世界争抢人才的紧张局面,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公开演讲时一再呼吁,要求简化外国人的入籍手续,德国总理施罗德也要求放宽外籍电脑人才的入境条件并“收留”在德完成了德国急需专业的外籍学人,以提高德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能力。

不过,德国长时期内一直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移民法。德国朝野各党争来吵去,勉强通过了一项于2000年8月1日生效的,置于《外国人法》下的《电脑人才签证条例》,根据该条例签出的签证便是被普遍错误地当作“绿卡”的“5年签证”。

《电脑人才签证条例》不顾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也不考虑世界各国争抢人才的残酷现实,硬性规定电脑人才必须大学毕业不说,且年薪必须超过10万马克,在德国还只允许最长居留5年,此后便得“滚蛋”。这一规定虽然也解了少数公司的燃眉之急,但劳资双方都怨声载道,认为《条例》管得太死。

德国很多电脑人才并非高校毕业,且最缺人才的新技术公司现行支付给电脑技术新手的年薪通常只有该规定的一半左右(其他则靠提供股票作额外津贴)。公司老板认为,外籍人才不通德语,难与德国同事沟通不说,要在仅凭审核简历后并确定给他们10万马克年薪,无异于强迫他们高价“隔山买牛”。

另一方面,德国人薪酬虽不比美国,但仍可接受。然而,德国税收之高世界闻名,5年之后就得出境离开的规定,更使得电脑人才在德国期间被迫接受“客籍劳工”待遇。这样就无法很好地安排他们的个人生活,更会严重影响他们的个人长久发展规划。

更难以理解的是,该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将劳工的工资作为签证的条件,这在世界上恐怕也绝无仅有。难怪在与德国人士谈到这确实也吸引了一些第三世界的电脑人才的规定时,大家无不认为,德国是暂时用“傻瓜政策吸引了瞎眼人才”。

当然,应该看到,为了吸引急需人才,尽管德国仍然拿不出一套完整的可以发放实质意义上绿卡的移民法或移民条例,但是德国已经尽了很大努力,这是因为,移民问题一直困扰着德国政府。移民问题总是被与难民问题纠缠在一起。德国政府一方面由于德国接连两次挑起世界大战,不得不在接受难民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被迫接纳了为数不少的非专业人才难民;另一方面又由于德国20世纪90年代起失业率居高不下,不得不谨慎地对待移民问题。

由于德国出生率下降,人口不断老化、从业人口比例随之下降。据统计,假若德国坚持“非移民国家”政策,50年后德国人口将由现在的8170万下降到5880万。与此同时,养老比例(15-64岁的人与65岁以上的人的比例)也将由目前的4.4∶1下降到1.8∶1。若想保持目前具有就业能力的人口5580万,养老比例维持在目前的4.4∶1的这一水平,德国每年需要外来移民340万。考虑到生产力的提高等诸多因素,专家认为德国现时每年需要移民50万,否则将无法保证合理的养老水平。

然而,即便如此,德国政府却仍然坚守非移民政策,以致很多在德国享受完免费高等教育的外籍人才,在德国拿不到居留权时,被美国、加拿大等国捡尽便宜,一张绿卡便揽到德国替他们培养的高级人才。德国若再如此,势必在当今的争夺人才大战之中永远处于劣势,德国的经济奇迹一定将“风光难再”。

正因为如此,德国最近改变了移民政策以吸引人才。

2004年7月4日,经过9个月酝酿的德国新移民政策报告终于出笼。新的移民政策报告建议德国政府采取积极的移民政策。报告的核心是扩大移民数量,广招天下贤才,以应对德国人口数量减少所带来的社会危机和专业人才缺口所导致的国际竞争力下降问题。

据介绍,德国政府今后每年引进至少5万名外国专业人才。一直以来,德国属于对外国人移民本国限制得比较严格的国家。而由于这个国家许多人不愿生孩子,人口出生率下降的趋势,成为德国严重的潜在社会危机。

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和人才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德国国内的高级人才外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专业人才缺乏的现象。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势必会削弱德国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在这种双重压力下,德国政府不得不考虑大幅放松移民政策。不过由这份报告的出笼来看,德国最终打破了一个长期困扰自身的禁锢,而向一个移民国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这在德国的移民政策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004年7月,德国终于出台了移民法。其中规定,如果投资德国并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益处,当公司运行3年后德国政府就给您颁发绿卡。德国的商业移民政策对于申请人的要求相当低,只需要投资2.5万欧元注册一个公司,就可申请商业投资移民。

房地产政策变化论文 第4篇

一、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在该问题上, 特别关注土地供给约束与地价、住宅价格之间关系。Tsoukis和Alyousha (1998) 运用欧拉方程论证了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住宅价格、土地价格与实际利率之间存在长期关系, 但在利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数据进行检验时, 却拒绝了三者的协整关系, 说明土地利用效率与土地价格、住宅价格有直接关系。Kauko (2003) 认为土地政策与土地市场完善有直接关系, 同时住宅价格和住宅质量也与土地政策有关, 当总的土地没有出现限量供给时, 土地规划等政策将对住宅价格产生深刻影响。中国一些学者和官员对该问题也做了大量研究。面对各年各地区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认为国有土地“招、拍、挂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 即短期内容易推动地价上涨。与上述观点不同, 刘琳、刘洪玉 (2003) 认为从需求的角度来看, 房价上涨导致了土地转让价格的提高。

二、实证分析

(一) 数据来源

考虑到指标的可得性, 本文实证分析所用的的数据取自于2002201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统计数据库。本文的主要选择六个代表性地区作为研究对象, 分别为东部的北京和江苏, 中部的山西和湖北, 西部的重庆和甘肃, 被解释变量y为商品房当年平均销售价格, 解释变量为企业购置土地价格x1, 地方财政收入x2和国内生产总值x3。本文利用面板数据模型, 通过对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来分析房地产价格与土地转让价格之间的长期关系, 并在此基础上对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二) 模型设定和基本检验

本文试图建立房地产价格与土地价格之间的线性关系, 因为其他两个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显著, 故将其加入到模型中, 回归模型如:

其中, i表示不同地区, t表示时间, μ表示随机干扰因素。

1. 单位根检验。

为使模型回归能够顺利进行, 首先分别对各因素进行平整性检验。四者均在二阶差分的情况下通过了平整性检验, 展示其中一个结果 (见表1) :

其他三个变量同样在二阶差分的情况下, 通过了平稳性检验。

2. 协整性检验。

在通过平整性检验之后, 为获得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协性, 进行协整性检验。由于本文中两个变量之间是同阶平整, 因此, 用两者的一阶差分进行协整性检验。由于初始的显著性水平为5%, 8个统计量中有3个没有通过prob检验, 结果还是能够接受, 可以认为本文中的模型通过了协整性检验。

(三) 根据回归模型进行回归

1. 一般回归模型。

在协整性检验通过了的基础上对方程进行检验, 以土地转让价格, 财政收入和国内收入作为解释变量, 以房地产价格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得到回归结果为:

2. 建立固定效应回归模型。

为得到更为有效的回归结果, 对模型进行固定效应回归, 其结果 (见表2) :

从F统计量可知, 该模型并非固定效应模型, 因此, 回归结果 (2) 是无效的, 需进一步进行检验。

3. 建立随机效应模型。

对模型进行随机效应回归, 在该回归的基础上做Hausman检验, 可以得到以下的结果:

观察上述结果, Hausman Test的结果中, Chi-Sq统计量为1.974031, prob值为0.5778, 大于显著性水平5%, 因此, 接受随机影响模型中个体影响与解释变量不相关, 即认为该模型为随机变量模型。由此可以得到总的随机回归结果为:

由该回归结果可以看出, 土地转让价格与房地产价格存在正向相关关系, 土地转让价格上涨对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而地方财政收入与房地产价格虽然为正向相关关系, 但是, 作用十分微小, 地方国内生产总值与房地产价格的关系是反向的, 这与实际不是十分相符, 可能的解释是样本数不足。

三、基本结论和政策建议

1.增强土地储备透明度, 明确未来城市拓展的区域与空间, 稳定土地供给预期。公开政府土地储备计划, 一方面有利于对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行为形成约束, 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与消费者土地供给预期的连续性。

2.丰富土地供给渠道, 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从土地资源配置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既有效果来看, 开辟并规范管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市场有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并显化其价值, 是土地资源配置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必由之路。

摘要:利用2002—2010年间的东中西部六个省市地区的数据对中国土地转让价格与房价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 在中国目前的土地政策作用下, 中国土地转让价格对房价的影响显著。对于政府制定正确的财政政策和房地产业政策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土地转让价格,房地产价格,土地政策

参考文献

[1]Tsoukis C, Ahmed A.Ricardian Causal Ordering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House and Land Prices:Evidence from England[J].App liedEconomic Letters, 1998, 5:325-328.

[3]Kauko T.The Importance of the Context and the Level of Analysis:Authorps Respones[J].Housing, Theory and Society, 2003, (20) :134-136.

[4]梁云芳, 高铁梅.中国房地产价格波动区域差异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 2007, (8) :133-142.

[5]刘琳, 刘洪玉.地价与房价关系的经济学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03, (7) :27-30.

各地高考政策变化 第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今年,河北、江西、辽宁等多省份表示将本科第二批次与本科第三批次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录取。记者采访发现,考生、家长和老师普遍认为这种录取方式的改变对备考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河北沧州市第一中学学生郭晓辉认为,“我觉得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是可能对于成绩较差的来说,可能他们竞争的压力可能会更大。对于可能学习稍好的一些学生来说,他们的选择可能会更多。”

河北邢台市南宫中学老师夏天则表示,“我认为二本三本合并录取对大部分学生影响不大,即使录取合并,相对好的学校跟其他学校的录取分数也会有较大的差别,希望大家可以争取做最好的自己,考出理想的成绩。”

环境变化中的会计政策选择 第6篇

关键词:环境,会计政策,选择

会计实践活动必须处于一定的环境。在一个会计环境中, 会计行为主体和会计行为客体相互联结、相互作用, 形成一个有序的循环系统。

1 会计政策的含义

会计政策在形式上表现为会计过程的一种行为规范, 本质上是一项社会经济和社会利益的博弈规则和制度安排, 按照国际准则会计委员会的定义,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编报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实务”。我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是这样定义会计政策的: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所包括的会计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 是指导企业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具体要求。包括了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政府必须制定适合于企业会计核算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原则, 它们主要是通过会计准则和现行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实施来体现;二是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在政府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中选择适合于自身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选择作为会计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之一, 深植于会计环境的多变性之中。

会计环境是广义的, 包括会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由于会计取决于环境, 最终又服务于环境, 环境的现状、变化、需求决定着会计的现实水平和发展过程, 使会计呈现出差异, 使得会计政策选择在会计实践活动中就有了客观基础, 要求企业选择适宜的会计政策以最恰当的表达企业现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会计政策的选择与环境的关系

历史上每一次会计政策选择的重大进步无不与环境变化相关, 从中世纪合伙制出现到目前跨国公司遍布, 产权制度的发展和企业治理结构的变化使得企业管理当局取得了事实上的控制权, 这都已经成为会计政策选择的前提, 会计政策也随之在会计技术、会计报告以及指导原则上发生着变革, 如单式记帐法向复式记帐法的过度, 会计报告披露程度的深化, 以及会计主体由法律形式向经济实质方面的转变等。

在横向的变化发展上, 环境状态的差异是主要因素。从宏观上看一方面作为一种商业语言, 会计政策选择的运用跨越国界、地区, 传递着可比性经济信息, 具有技术属性;另一方面会计政策选择又受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 特别是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并呈现出差异, 具有社会属性, 如在成文法下, 会计政策选择从由会计准则直接约束受制于法律、法规和制度, 会计的可选择空间有大小之别;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 会计政策的选择服务对象有多元化和一元化之分;在崇尚自由和基于保守的文化习俗下, 会计政策选择的开拓与服务领域有宽狭之差, 凡此种种, 不一而足。从微观上看, 企业间的差别更是显著, 采用适宜的会计政策以配合其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尤为必要, 诸如经济规模不同, 会计方法有简、繁之分;发展阶段不同, 会计政策选择可分别采取激进、稳妥战术;资本结构不同, 会计政策选择的服务对象要有所倾斜等。可以说, 会计政策的选择是完成企业目标和贯彻经营思想的手段, 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的发展目标, 即使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又有可能具有不同的目标。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往往会采取不同的战略, 有时稳健经营、有时锐意开拓, 管理人员经营思想的体现, 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除了采取不同的经营战略和措施外, 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借助于会计政策的选择, 比如企业在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时, 往往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 希望尽可能的采用谨慎原则的处理方法, 使企业的实力得以保护, 避免风险的产生。而企业为了便于开拓市场、显示实力, 则需要在会计信息中多显示其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必须指出的是会计信息的披露应当是以客观、真实、公允为标准, 会计人员不能违背职业道德, 滥用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操纵, 以误导乃至欺诈与其相关的利益关系方面, 这将触犯法律, 受到法律的制裁。

环境需求的矛盾促使会计政策选择立足于真实、公允, 处于环境中的利害关系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完全相同, 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也产生不同的影响, 如同为投资者, 大股东希望采取能使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会计政策;债权人力求企业能遵守债务契约, 更愿企业采用稳健性会计政策;税务机构要求采用能增加当期收益以便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会计政策;监管机构为了能提高工作效率, 又能降低监管风险, 主张缩小会计政策的可选择空间;而企业更多地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 要求会计政策有更大的可选择性。

3 会计环境的变化对财会人员的要求

会计环境的变化要求企业的财会人员探索和选择适宜的会计政策, 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公允。在我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断地扩大, 经营范围、业务种类趋向多样化, 使企业与多方经济关系日益复杂, 这不仅拓宽了会计业务的范围, 而且充实了会计业务的内容, 也决定了企业必须在准则、制度允许的范围内, 寻求和选择有利于具体反映企业会计实践, 全面满足会计工作要求, 且能正确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经济关系的会计政策。同时随着技术经济时代的到来, 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 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的生成速度极大提高, 会计人员就可以从原繁重的核算中解脱出来, 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恰当的选择会计政策, 使会计信息的揭示更真实与公允。

4 会计政策选择的重要性

会计政策选择是企业会计信息揭示的基础, 会计的核心问题是统计和计量, 经济业务事项的初始确认和计量, 以及在此之后的再确认和计量, 其本身就是对具体会计原则、具体方法和程序的选择和运用。因此, 会计政策的选择是企业会计信息揭示的基础。会计政策选择既包括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初次发生时的初始选择, 也包括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更原会计政策, 转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现行会计制度的内容, 从会计政策的角度, 和过去相比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必须遵守执行、无权变更的, 如会计期间、借贷记帐法等的规定;一类是给企业留下选择余地的对同一经济业务事项的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这样规定是更基于具体的环境对企业的要求和企业主动适应环境变化的需要。

从我国房地产政策看公共政策的博弈 第7篇

公共政策是指具有特殊权力的政治实体,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订的行动方案或行为准则。它能引导公众行为,约束和管制目标群体,调控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特别是物质利益关系,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分配。任何社会在其运行过程中都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关系失调,并由此带来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当前困扰中国社会的问题很多,比较突出的有食品安全问题、房价问题、物价问题、腐败问题、教育问题、裸官和投资移民问题、恶性车祸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恶性事故问题、强拆问题等。这些问题基本都与民生有关,有的是由于政治不平等所产生的政府权力滥用,有的是由于教育不平等所导致的社会不满,有的是由于价值变化引发的后果无论其形成原因是什么,它们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社会问题进行治理,政府责无旁贷,公共政策就是政府化解和协调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诉求的重要工具。在公共政策的出台和执出行过台程和中执行过程中,利益各方为各自的利益,利益各方为各自的利益要要求求产生产生的的博弈博弈伴伴随始终。下面主要以我国当前最为敏感的房地产政策为例,对利益各方的博弈作一简要分析。

众所周知,2005年之后,中国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局面,中央政府不断出台各项楼市调控措施,仍然无法控制楼市价格持续上扬。直至2010-08,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仍同比上涨了9.3%.以2010年为例,全国几大城市(北京、上海、乌鲁木齐、深圳、三亚、兰州)的新房均价(元/平方米)如图1所示。

看到这些城市参差不齐的房价,我们如何才能正确判断房价水平?国际上通常用“房价收入比”统计指标说明住房价格水平,即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

根据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得出的结论,“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是3~6这也就是说,国际上公认的居民可承受的住房价格,同时也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有效发展的“合理和理想的水平”,应该只是相当于每户居民3~6年的平均收入。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5的时候,国际惯例就认为该城市的房屋购买力“极低”;当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被认为属于房地产泡沫区;当一个地方房地产收入比超过7以后,被认为是“国际房价最难承受地区”。从《中国统计年鉴》上我们找到了中国从2001-2011年房价收入比的基本数据,如图2所示。

图中数据显示,从2002年后,中国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6以后徘徊,2009年甚至出现了8.03的高位。另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可知,2000年以后,我国不同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和不同收入群体的收入情况都反映出我国房屋价格已经严重超出中国老百姓可以接受的程度(见表1和表2)。

注:统计年鉴没有公布2002年居民收入比分组数据

毫无疑问,中国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最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中国政府必须利用公共政策措施来尽可能化解这一难题,对社会各种物质利益关系进行调控,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分配,避免矛盾激化。

2 就房地产问题出台的公共政策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始于1998-07-03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的公布实施,也就是从那时起,福利分房制度逐渐被取消。根据中国社科院蓝皮书报告,从1998-2003年,全国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只增加了343元,房价大约是普通家庭收入的4~5倍,这个价格还在家庭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但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地方开始出现房地产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量过大、商品房价格快速增长等问题,为了控制这种越来越严重的局面,中国政府开始不断地出台公共政策,对房地产过热和房价增长过快问题进行了调控。

2002年,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部称217号文),该政策从土地供应、金融信贷、住房结构等方面力求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2003-06-05,中央银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 2 1号),这个通知旨在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央行试图通过“管贷款”的方式,达到对房地产市场降温的目的。2004-03-31,国家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71号令),这在一定程度上梳理了房地产行业混乱的市场秩序。2004-05-12,我国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颁布施行。

2005-03-26,《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的文件发出(业界称为“老国八条”),“老国八条”可谓重拳出击,该文件要求各地政府一定要重视房价上涨过快这一现象,如果地方政府的控制措施不力,则要追究责任,这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不少中小房地产企业纷纷出逃。2005-04-27,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8项措施继续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业界称之为“新国八条”。“新国八条”着重提出“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2006-05-17,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项措施(简称“国六条”)。2006-05-29,中央九部委联合出台37号文,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后又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保障性住房”等涉及老百姓住房的问题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7-09-27,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二套房”新规,规定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为原来的1.1倍,这对抑制投资性住房对房地产市场的干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虽然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来影响房地产市场,但是这一年的房地产市场经过一段观望后,再度出现房价大幅上涨全国住宅平均售价增长率为1 6.86%.

针对2008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房地产行业呈现衰退局面的情况,中央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同时出台了房地产刺激政策。例如,对个人首次购买90 m2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了0.27个百分点,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等。此外,杭州、西安、南京、深圳等城市相继出台针对楼市的救市措施,上海更是直接命令国有企业购买房地产,以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然而2009年中国楼市的繁荣,只是增加了更多的泡沫,数据显示空置的商品住房越来越多。

3 对房地产政策的分析

一系列针对房价问题出台的公共政策,从主观来看都是有的放矢的政策,是政府为抑制房价、强化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而推出的,体现了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诉求而将民生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位置的基本立场。虽然中央政府在土地转让方式、开发商资质、贷款条件、货币政策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多个政策以规范市场、控制房价,但几年来的宏观调控并没能抑制住房地产的增长速度和过快的增长幅度,老百姓对过高的房价仍普遍表示出不满。这不免让人怀疑,是不是公共政策出了问题?

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公共政策是进行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站在政治角度上看,国家形式行政权制订出公共政策,体现出公共政策的强制性和合法性,但这种控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强制性执行。政治活动中必然包含了交易属性,公共政策的制订过程就是政策主体依据公共政策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对复杂的利益关系进行整合的过程。交换政治利益的过程中必然包含着斗争和妥协,公共政策制订的核心问题逐渐成为日益表面化的利益博弈,在一方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尊重的同时,会损害另一方或其他方的利益,公共政策作为社会利益的“调控器”,在其运行的各个环节一尤其是执行环节牵动着多方政策主体关注的目光。只有当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强权才会派上用场,这是博弈的基本法则。那么,谁是这场博弈的主角呢?

必须肯定的是,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据统计,每100元的房地产需求可以带动34元的机械设备制造业需求,33元的金属产品制造业需求,19元的建筑材料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需求,19元的化学工业需求,17元的炼焦、煤气和石油工业需求,17元的采掘业需求以及10元的住房装修支出。在以GDP考核地方政府的时代,这组数据所能说明的内容不言而喻。

政府平抑房价的激励基础主要动力来源于老百姓对房价上涨的敏感程度,但是这个基础相当薄弱。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是“中央定政策,地方来执行”,但从当前执行的情况来看并不乐观,问题出在哪里?

分税制在中国已经实施有好几年时间了,分税制使中央财政收入占了整个财政收入的68%,而地方政府只分到32%.与此对应的却是,地方政府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60%,中央政府支出只占30%左右,地方政府选择了“卖地财政”来满足经济利益和自身发展。以2009年为例,全国卖地收入1.6万亿元,同比大增60%,许多大城市的城建资金支出几乎全部来自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也成为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博弈。能不能这样说,地方政府是推高房价以保证土地出让金、税收和GDP高速增长的主体?

在这场博弈中,谁才会是最后的赢家呢?房地产商?老百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

参考文献

[1]郭小聪.政府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顾建光.公共政策分析引论[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2.

[3]谢明.公共政策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房地产政策变化论文 第8篇

“零容忍”(Zero Tolerance)就是毫不容忍,一点也不容忍。“零容忍”政策最初出现在打击毒品犯罪的活动中。1988 年2 月,当时的美国司法部部长埃德温米斯(Edwin Meese)授权海关当局:“对那些哪怕仅仅是携带了微量毒品的过境者,也有权扣押其船只、汽车和护照并将其起诉到联邦法院。”[1]零容忍政策的理论支持来自“破窗理论” (Broken Windows Theory)。破窗理论认为,如果社区中有一栋建筑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无人及时修理,就会给人以整栋建筑都无人管理的暗示,从而招致整个建筑的破坏及各种犯罪滋生。破窗理论支持了零容忍政策是一种有效合理的修补“破窗”的策略。

1989 年,为了防止毒品和暴力进入校园,加利福尼亚州和肯塔基州的一些学区首先针对毒品和帮派活动实施零容忍政策,将持有毒品和参与帮派活动的学生毫不留情地开除。这个政策立即得到其他学区董事会的效仿。1994 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消除学校枪支法》(Gun-Free schools Act),该法规定学校可以依法给予持有武器和违反法律的学生停学一年的惩罚。这一法案又促使全美各公立学校将“零容忍”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枪支等领域。到1997 年,美国79%以上的学校针对暴力、毒品、酒精采纳了零容忍政策。[2]1998 年,俄亥俄州通过立法要求全州所有的公立学校对暴力、破坏、不合宜的行为采用零容忍政策。[3]1999 年,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丹佛高中枪杀案②,此后,美国校园枪击案件不绝于报端,校园安全成为了学校及社会大众关注的首要问题。学校除了安装监控摄像头、增加安保人员、引入金属探测仪、强制学生穿着校服等应对措施外,还普遍制定和实施了更为严厉的零容忍政策:有些州把“零容忍”政策所针对的“枪支”修改为“破坏性的工具”,并扩大了零容忍政策的适用范围。许多涉及毒品和武器以外的行为,比如恃强凌弱、破坏公物、吵架斗嘴、穿着不符合规定也纳入到了“零容忍”的适用范围。甚至在一些学区或学校,学生不尊重教师、不服从管理、迟到、逃学等并没有威胁到校园安全,过去仅仅通过说教就能解决的问题,也都要一律受到停学或开除的处罚。“零容忍”几乎被用于处理学生的所有问题。①

零容忍政策也就逐渐地泛化为:为了师生的安全,学校当局对学生的一些特定的违纪、违法行为,无论其违纪、违法的轻重、背景、具体情况,只要违反了就要一律受到严厉的、明确的排除性处罚(停学或开除),或者移交警察及司法系统。

二、零容忍政策存在的问题

零容忍政策,作为美国学校应对学生纪律问题的支柱政策,自从其产生就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争议。支持者认为:学校对那些违纪的学生坚决进行排斥性处罚,可以向潜在暴力发出“警告信号”, 从而遏制突发性暴力事件的发生。而反对者则认为:用这种单一的严酷的方法来对待性质各不相同的问题是不公正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事实上,作为一种极端的政策,1990 年,美国海关已经停止继续使用。但其能够在学校大行其道,来源于人们对校园安全的过分担心与过激反应。由于其自身特点,零容忍政策在学校的实施, 必定产生以下问题。

(一)排斥性惩罚侵犯了受处罚学生的受教育权

零容忍政策采纳的是排斥性(exclusion)处罚。 它把违规的学生排除在学校之外,尽管有一些州给受到停学或开除的学生提供选择性教育,但由于这些教育一般比普通学校教育水平低,因此,这些受到排除性处罚的学生会或多或少地丧失一定的受教育机会。

在日益强调儿童学习权,强调受教育机会均等的今天,这种排除性处罚越来越受到人们广泛的指责。学生是未成年人,是不成熟的个体。在一定意义上讲,每个学生都可能犯错误,也都是在改正错误的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的。对于违纪的学生,学校正确的做法是:分析学生违纪的原因,采取相对应的矫正措施。而不是像零容忍政策所主张的那样:不论违纪的原因如何,武断地把“麻烦学生”隔离在学校之外。把学生隔离出去,并没有教给学生解决自身问题的办法,相反,却使他们暴露在无监管的社会环境里,把他们推向反社会的同伴群体。一些学校对“逃学”的学生也适用停学的处罚,本来“逃学”的学生就不想上学,结果学校还给予他们停学的处罚,这凸显了零容忍政策的荒唐逻辑。难怪人们有时用零智力(zero intelli- gence)、零证据(zero evidence)来形容零容忍政策。

(二)严苛的处罚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零容忍政策是一种严苛(harsh)的处罚政策。 零容忍政策对微小的过失,如打架、扰乱秩序的行为,也处以10 天以内的停学。因此,自从这一政策实施起,遭受停学处罚的学生明显增多,如,1974 年全美受到停学处罚的学生仅为170 万人,而到了2001 年,遭受停学的学生就增长为310 万人, 几乎翻了一倍。[4]但问题是,通过停学或开除把学生排除在学校之外来改变学生不合规范的行为, 其效果很难判断。而且把那些初次越轨者和本来处于“灰色地带”的个别案件都纳入了严厉打击的范畴,可能引发学生与管理者的对立,不但不能消除学生的违纪行为,相反却使学生违纪变本加厉。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成长中的青少年。 对于偶然出了差错或疑似出了差错的孩子,轻描淡写、徇私送情,固然行不通,但一味苛责也不利于青少年的成长。在青少年行为矫正方面应当依照学生行为所存在的“风险”予以针对性的处置。 “风险”被定义为儿童违规或再次违规的可能性。 相关研究表明,预测青少年违规的风险因素包括: 反社会态度、同伴群体、个性特点、以往的行为记录、毒品或酒精依赖、家族特征、教育经历及工作状况。对于那些高风险的学生要强化干预,以减少违规或再次违规的可能性。相反,对于那些低风险的学生,过多的干预反而增加了再犯的可能性。[5]

(三)零容忍政策违背了惩罚的公平性原则

零容忍政策是一种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刀切” (one size fits all)的惩罚性政策。它主张对违反某项规定的学生施予同样严厉的处罚,而不考虑违纪行为的主观恶性、危害的严重性、有无减轻处罚的情节。佛罗里达州一名7 岁的男孩,因为在他的双肩包里被发现有一把塑料玩具枪,而被学校开除;[6]特拉华州一名6 岁儿童由于往学校带了一种能当餐叉、汤匙、小刀使用的野营用具而被停学,并被威胁要送到少年犯管教所,[7]等等。这样不合情理的处罚真是匪夷所思,但是在零容忍政策下,却时常真实出现。学校当局僵化地认为“玩具枪也是枪”、“刀子就是凶器”,既然政策规定“枪、刀子都不允许带入学校”、“带入学校就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就必须对这些违规的学生一律做出停学或开除的处罚。这种不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不区分故意与疏忽、初犯与惯犯、后果严重与否、认错态度怎样,而统统被等量齐观地处罚,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会引发青少年对成人的不信任感以及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消极认识。

零容忍政策也造成了对不同种族、不同经济地位、不同文化的社会群体的不平等待遇。由于一些违纪与违纪者的自身状况、家庭境遇、种族文化密切相关,而零容忍政策却不考虑这些差异。因此,自从零容忍政策开始实施,弱势群体就遭受到了远远高于普通群体的处罚。以俄亥俄州为例, 在2010~2011 学年,情绪障碍学生群体受到的停学处罚是情绪正常的学生群体的7.2 倍;认知障碍学生群体受到的停学处分是认知正常学生群体的2.5 倍;出身于贫困家庭的学生群体受到的停学处分是出身于非贫困家庭学生群体的4.4 倍;黑人学生受到的停学处罚是白人学生的5.2 倍。而出身于贫穷家庭的情绪障碍的黑人学生受到的停学处罚则是出身于非贫穷家庭的情绪正常的白人小孩的10 倍以上。[8]

(四)刑事化导致过多的未成年人流入监狱

零容忍政策趋向于用刑事化(criminalization) 的手段处理青少年的违规问题。在零容忍政策之下,一些轻微违纪学生,受到了停学或开除的处罚;曾经的严重违纪,则被学校管理者认为是犯罪,通报给警察甚至使学生被直接逮捕。受到停学或开除的孩子,可能事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即便当时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孩子,也极有可能事后被判决有罪。有人通过比较研究发现,零容忍政策实施后,学生因破坏公物而被拘留的概率是原来的5 倍,因盗窃被拘留的概率是原来的6 倍,因在校园内打架而被拘留的概率是原来的9 倍。[9]虽然各州和学区有关学生因违纪而被法律执行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有很大差异,但因为轻微过错而被法律执行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并被移交到青少年司法系统的学生人数明显增多。[10]

这种旨在短期内减少严重犯罪机会的政策, 从实效来看,可能恰恰使一部分本应在学校里完成学业的学生走进了监狱。而一个人一旦被贴上罪犯的标签,这个否定性的主导身份可能会迫使他走上继续犯罪的道路。

(五)通过威慑矫正学生不良行为以实现安全校园的政策目标无法达到

零容忍政策意在“杀鸡儆猴”,通过威慑(de- terring)潜在的破环性行为来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实现安全校园。对于成年人,零容忍的威慑作用显然存在,但是对未成年人,尤其是15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威慑是很难奏效的。因为未成年人缺乏意识风险的能力、对未来定向的能力、控制冲动的能力以及抵制同伴影响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往往是不太理性、不大考虑后果的。[11]

一项对停学处罚的研究表明,超过40%的停学处罚是针对重复违纪的。[12]这说明早先的停学处分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效果。而另一项研究则表明:对一些学生来说,停学只能预示更多的停学, 停学变成了对他们违纪行为的强化,而不再具有处罚的功效。[13]的确,从长期来看,遭受停学处罚的孩子由于停学期间没有接受到教师的课业指导, 复学后会跟不上正常的课程进度,学业成绩不理想,这使他们情绪低落、违纪行为再次出现,并遭受处罚。反复的停学更易使学生学业失败、异化于其他同学、最终可能无助地退学,一项研究报告就以“毁灭性的后果”来概括被停学者的命运。[14]

那么开除的威慑效果如何呢?印第安那州教育政策中心的一份报告《零容忍,零证据:学校惩罚实施情况分析》指出,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没有证据表明开除学生能改善学校安全,相反,开除学生给学校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后果。[15]

三、零容忍政策的变化

早在2001 年2 月,美国律师协会就提出应该取消学校的“零容忍”惩罚政策。近年来,“零容忍” 政策更是受到来自父母、学生、教师的批评,它被视为武断的、不公平的、不合理的惩罚政策。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改变极端的零容忍政策。这些学校把“不放弃任何学生、教育好所有孩子”作为宗旨,力求在不损害违纪学生的受教育机会的前提下,来保障学校的安全。这些学校的 “零容忍”政策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限定零容忍政策的适用范围

一些州、学区、学校已经注意到,“零容忍”并不适用于所有违反纪律的学生,它不能被当作灵丹妙药用来解决学校的一切纪律问题。学校不应仅凭“零容忍”来武断地消除学生的“麻烦”,学生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管理措施。于是,一些州通过法律修正案明确限定了零容忍政策的适用范围,规定只有持有毒品、武器或严重的威胁、侵害他人人身的行为,才能适用排斥性处罚。一些学区、学校也对零容忍政策的适用对象做出了严格的、具体的解释。这样,零容忍政策才能聚焦于那些真正对学校安全产生威胁的违规与犯罪行为。

(二)给受到排斥性处罚的学生补偿教育

一些学校认识到:“单独地运用惩罚作为矫正行为的手段很难成功。相反,却增加了青少年重新犯错的可能性。”[16]因此,在万不得已对一些学生实施停学或开除之后,不是一推了之,而是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咨询和管理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当然,这样的补偿教育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一些学校考虑到停学与开除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严格限制校外停学或开除的使用,鼓励采取校内停学方式(in-school suspension),校内停学一般在3 天以上,学生脱离各自班级被送至校园内的一专门场所,在特定教师和专家的指导下学习和活动。在校内停学期间,可以有意识地对违规者开展一些行为恢复训练。如,把破坏性行为的肇事方与受害方召集在一起,先由受害方大声说出侵害行为给他造成的损害,然后由教师、专家、社会成员帮助肇事方寻找弥补这些损害的方式方法, 最终培养起肇事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研究表明, 通过对学生开展行为恢复训练,学校的纪律问题有了明显的改观。[17]

(三)增加灵活性,按照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处置

改变零容忍政策严苛的“一刀切”的作法,主张按照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处置,一些学校引入了按比例处罚的原则:大过大罚、小过小罚、过罚相当。学校规定只能对那些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才适用停学或开除这样的排斥性处罚,而且,在运用排斥性处罚之前,必须考虑学生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先前的表现、违纪的具体情境、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危害程度、频率及重犯的可能性等因素。 对于那些不太严重的违纪,主张采用更温和的对应性处罚措施,如言语责备、校内隔离、取消特惠、 没收物品、放学后留校、警告、记入档案等。

一些学校引入了一些非惩罚性的办法来应对学生的纪律问题。如在位于华盛顿州的林肯中学,吉姆(Jim Sporleder)校长就认识到了本校学生的违纪行为大多与早年生活中累积起的心灵创伤有关,因此,该校一改注重停学与开除的传统做法,把纪律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医治违纪学生的心灵创伤上。通过培养学生的同情心、教给学生控制情绪的技巧等,大大降低了该校停学学生的数量。[18]

(四)规定司法介入的条件,减少警察及司法部门的过多干预

学校与监狱具有不同的职能,把大量的违纪青少年由学校推到监狱,既耗费大量的社会成本, 也不利于青少年的发展。早在2004 年,克莱顿(Clayton)郡的泰斯克(Teske)法官就对零容忍政策下本郡警察及司法部门过度干预学生违规问题大为不满。在他的呼吁下,成立了一个旨在减少司法介入未成年人违规处罚数量的,由学区、警察部门、检察部门及教会代表构成的任务小组。经过该小组的积极努力,学区与多个部门达成了一项协议:对于轻微的违法(如扰乱学校秩序、妨害治安, 以及没有引起投诉的打架斗殴等),初犯时,违犯者及其家长将受到警告处分;第二次违犯时,违犯者将被转移到冲突技能培训班接受训练;只有第三次违犯后,才允许警察及司法部门介入。这就改变了学校纪律管理部门、驻校警察及司法部门对学校纪律问题的管辖权限,阻止了大量学生由学校流向监狱的趋势。由于该项目的成功,在凯塞(Casey)基金会的大力推动下,当前,泰斯克法官正投身于类似项目的全国推广。[19]

(五)运用早期应对模式,注重对违纪行为的及早应对

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变化影响与建议 第9篇

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成为我国主要的贸易方式, 自1978年我国着力发展加工贸易至今, 加工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可见,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使用外资的重要方式, 是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从1980年的16.7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10535.9亿美元。加工贸易的发展为外贸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 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增加了国家外汇和财政收入, 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提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 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 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国家鼓励政策促进了我国加工贸易快速发展, 这不仅表现在贸易数量和在对外贸易比重上的增加, 在产业结构上也得到优化和升级。1978年, 加工贸易在我国起步时, 主要以服装、鞋帽业简单的来料、来样加工装配为主, 只是赚取少量的加工费 (外汇) 。现在, 加工贸易发展到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 高科技、高增值已成为现代加工贸易的主要特征。但是, 在我国加工贸易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诸多问题。

1.加工贸易发展畸形。

长期以来, 由于加工贸易在国内粗放式的发展模式, 加工贸易的增长方式呈数量型增长, 加工产品很多是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产品。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生产价值链中仍然处于低端位置, 国内价值链未能得到有效延伸。

2.对一些基础产业造成冲击。

由于加工贸易是一种两头在外的贸易方式, 特别是其从国外进料、来料的贸易方式, 对相关的国内原材料工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几年我国的纺织业、棉花种植业、钢铁工业、石油工业等都受到大面积的冲击。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材料产业大国, 这种由加工贸易过度发展带来的对基础产业的冲击, 对我国长期的经济发展, 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 以及社会的稳定都产生了较大影响。

3.贸易摩擦加剧。

随着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的发展, 我国与发达国家产生摩擦的主要因素之一即为加工贸易引起的贸易不平衡问题。据海关统计, 我国加工贸易约70%的进口和出口是由香港转口的。由于跨国企业对原料和成品的两头作价, 使其赚取了大量的出口利润, 而欧美等国家把我国香港的出口增加值也计入中国出口, 致使我国出口额和贸易顺差加大, 国际贸易摩擦加剧, 对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压力。

4.低附加值带来恶性竞争。

由于我国的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少数增值很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且近几年来国内市场需求趋于疲软, 因此我国许多企业为了从加工贸易中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纷纷以降低加工费的方式争夺外国客户, 导致我国的加工贸易企业走向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之路, 加工贸易企业陷入了数量型增长, 利润幅度大幅下滑的恶性循环之中, 最终使大量加工贸易企业在微利的状态下经营, 一些加工贸易企业慢慢走上亏损、破产之路。同时, 对我国环境和资源也造成了巨大破坏和浪费。

5.带来新的就业问题。

客观上说, 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初期的确为我国劳动力就业的增加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但加工贸易的发展带来新的就业机遇的同时, 也促使了大量基础产业的工人失业, 使加工贸易对就业产生负的影响。

6.加工贸易企业独资化问题。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 加工贸易以原料加工为主, 企业类型包括合作、合资、独资等多种类型, 自90年代后则改为以进口原料加工为主, 同时历经着由本土化向非本土化的转变。所谓非本土化, 即以我国企业为主体的加工贸易转变为以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为主。20002003年外资企业出口总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分别为47.9%、50.0%、52.2%和54.8%。200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分别为4127.6亿美元和4382.3亿美元, 而外商在华直接进出口总额分别达到了2319.14亿美元和2403.37亿美元, 其中外资企业加工贸易占总加工贸易的80%。外商投资企业、国企占进料加工进口的比重分别为93.4%、4.1%, 占进料加工出口的比重分别为90.2%、6.6%。由此可见, 我国加工贸易的主体为外商投资企业, 而且这种转变趋势日渐加剧, 这将对我国基础产业构成威胁。

二、我国加工贸易政策变化与影响

20052007年, 我国先后三次对加工贸易的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的大概内容包括:

1.对某些加工贸易项目进行禁止。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以及保护资源环境的要求, 国家对部分类别的加工贸易项目进行了禁止, 如禁止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 禁止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商品的加工贸易, 如含淫秽内容的书刊, 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

2.对某些加工贸易项目的优惠政策进行调整。由于加工贸易有着极其优惠的政策, 使得其对我国某些传统支柱型材料产业和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一般贸易出口产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所以, 我国对这些产业相关加工贸易项目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3.增加了一些加工贸易项目。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许多新兴产业出现在我国的经济领域, 使得我国的加工贸易项目也有所增加。

4.加强了监管力度。国家相关部门, 尤其是质检、海关部门加大了对加工贸易产业的检测和审批力度, 以求保证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加工贸易的渠道进行走私。

自我国对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以来, 清理优惠措施, 建立中性加工贸易的政策得以贯彻实施, 我国对外贸易逐渐呈现出良好态势。一般贸易增长略快于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进口增长速度放缓, 这有利于减少加工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 削弱对外贸易对加工贸易的依赖程度。出口增速回落、进口增速回升, 进出口增速的差距有所缩小, 贸易顺差的减少, 使我国减轻了贸易顺差虚高带来的国际经济与政治压力。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 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速高于平均水平, 但初级产品进口规模仍较大。

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由于部分加工贸易项目被国家禁止, 如水产品和骨类甚至骨粉废料等产品;大多数木浆商品类, 稀土金属矿、5-7燃料油、蜡油、重柴油、其他柴油及燃料油、其他重油、其他重油制品、尿素、硫酸铵、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使经营这些业务的企业面临减产或是转产的危机。而相关的材料和成品市场, 如木材、皮革和燃油等市场, 也因为商品供求变化出现了波动。

三、促进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1.继续实行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

加工贸易有利于扩大出口和增加就业。通过鼓励加工贸易的发展, 可以保持出口快速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而且我国将获得更多的外汇收入, 这有利于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工贸易的发展, 为我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更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为我国的非熟练劳动力成为熟悉现代工业生产的熟练劳动力的转变提供了条件。

当今世界, 经济全球化趋势日渐明显。发展中国家利用后发优势发展本国经济的重要途径就是融入国际分工中, 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使自己成为生产国际化链条中的一个环节。生产国际化的重要体现即为加工贸易, 其为生产工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分工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加入WTO后, 我国为了充分利用“两种资源, 两个市场”逐步削减了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壁垒, 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2.积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加工贸易的升级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促使加工贸易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由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转向科技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二是促使贸易加工环节的生产技术逐步升级, 以此提升贸易加工的技术水平, 优化我国的整体工业结构, 增强国际竞争力。

目前, 我国给予低层次加工贸易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几乎是同等的政策, 这导致了简单加工贸易获得了大量的外部投资, 违背了我国对外资利用的初衷。因此应当对外资投入加工贸易给予政策性的引导, 鼓励外资投资于高新技术产品, 此外适当削减对从事简单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以此来刺激外资从简单加工贸易领域撤出并投向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中去, 从而发挥外资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3.调整我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对贸易加工的开放式监管模式不利于企业自我监督和管理, 如贸易加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 因而出现管理成本高昂、走私严重等问题。对此我国可进行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调整, 如可在沿海地区设立出口加工区, 对区内企业实施封闭式的监管;对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 海关将改革加工贸易传统的监管模式, 简化现行通关手续。

摘要: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吸引外资的重要方式, 是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加工贸易发展几乎涉及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 高科技、高增值已成为现代加工贸易的主要特征, 但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调整加工贸易政策将使我国对外贸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应继续奉行对加工贸易实行鼓励的政策, 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以带动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加工贸易,贸易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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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变化论文 第10篇

最近, 也就是在《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6周年和最近《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不久, 我又一次到东北地区钢铁企业调研, 还是这些钢厂, 还是这片土地, 情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论到哪个企业, 厂容厂貌都焕然一新, 原来灰蒙蒙、黄龙黑龙交相升腾的天空变成了现在的蓝天白云交相辉映的朗朗晴天;原来道路两傍碎砖烂瓦垃圾成堆, 蚊虫戏疟, 现在是草青青、花灿灿、绿柳成行, 鸟鸣蝶舞;原来高炉、焦炉和化工车间排出的各种刺鼻的气味, 已变成草地的清香、树木的淳香、花的芳香令人心旷神怡的清新空气。走进厂区如同置身于风景花园之中。过去低矮破旧的厂房不见了, 放散烟尘和怪味的小高炉、小转炉、小焦炉不见了, 一座座雄伟壮观的大高炉、大转炉和现代化厂房拔地而起。特别是鞍钢新建的鲅鱼圈新厂区, 堪称厂区绿化、厂房美化、机械设备现代化的世界一流的新钢城。近两年来尽管遭遇到全球近百年来罕见的经济危机冲击, 使国际国内钢铁业大大缩水, 但由于有国家宏观政策的大力支持、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关怀和钢铁企业员工的积极努力, 东北大地的钢铁业依然焕发着勃勃生机, 不仅钢产量成倍增长, 更重要的是在产业升级、设备更新、品种质量、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等几个重要方面打了一个个漂亮的翻身仗。过去人们习惯地说鞍钢、本钢是“傻大黑粗”, 只能生产传统的老产品, 现在这些老企业通过改革、改制、改造, 已经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不仅产品质量普遍提高, 品种结构不断优化, 而且每个企业都有了拳头产品和精品基地, 不少产品不仅在国内属于一流, 而且在国际市场也占有一席之地。

这些变化由何而来呢?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一、国家政策如春风化雨为东北钢铁工业的振兴带来勃勃生机

东北钢铁工业所以能走出当时的困境, 实现较快发展, 首要的一条是国家宏观政策支持的结果。

首先是2003年10月国家出台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振兴意见) 带来的活力, 这是近6年来东北经济腾飞的翅膀, 也是东北钢铁工业步入发展快车道的引擎, 振兴意见出台以前, 正是东北钢铁企业发展中的困难时期, 而振兴意见中又对大中型钢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使东北钢铁企业得到了特殊优惠, 如久旱逢甘雨, 见效特别快。比如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豁免东北企业历史欠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三项政策使钢铁企业受惠最多, 因为当时钢铁企业资金十分紧张, 就连购买原燃材料、支付电费、运费和职工工资都非常困难。有的困难企业欠职工工资三、四个月, 几乎造成资金链断裂, 使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急需注入资金才能启动, 而减征免征所得税, 等于为企业注入了资金, 增强了企业的输血功能, 而豁免历史欠税则如及时雨。因为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连续多年因钢铁产品价低、经济效益差, 不少企业欠交税款较多, 包袱沉重, 压得企业难以翻身, 豁免历史欠税大大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可以使企业轻装前进。更重要的是扩大企业购入重大设备的增值税抵扣范围等于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为企业发展松绑助力, 为企业振兴起到了推动作用, 东北一些钢铁企业资金投入的变化就是有力的明证。以鞍钢从实施拨改贷后到1998年的10多年间, 新增固定资产300多亿元, 每年平均不到30亿元, 直到2000年只有33亿元, 到2008年一年完成固定资产达288.9亿元, 相当于2000年的8倍多, 比上年增加121亿元, 一年提高70%以上。综合生产能力也有很大提高, 钢产量由2000年的879万吨提高到2008年的1603万吨, 净增722万吨。本钢的情况也是这样, 本世纪初前3年, 每年平均投入不到10亿元, 到2007年重点建设投资达到34.26亿元, 重点工程项目53项, 2008年又有新发展, 特别是特钢800/650大型轧机改造工程大棒材部分于2007年5月热试, 小棒材部分于2007年9月热试, 第二冷轧厂于2007年7月竣工典礼, 进入正式生产阶段。综合生产能力已由1999年的产钢300万吨上升到目前的800万吨左右, 钢产量增加1倍以上。

其次是2008年第4季度国家出台的4万亿保增长促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2009年8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这些政策不仅有力支撑了东北钢铁企业的发展, 也为今后东北钢铁企业的进一步振兴增强了后劲。通过增加投入, 政策倾斜, 减税让利等措施不仅起到了输血强身作用, 而且大大增强了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

二、坚持自主创新、技术进步, 为振兴东北钢铁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国家的优惠政策不仅给东北钢铁企业以物质和资金上的支持, 更重要的是给东北钢铁工业以精神和信心上的有力支撑, 使东北钢铁企业借助国家优惠政策的东风, 坚定信心、奋发图强, 大大激励了钢铁工人的自主创新精神。坚持依靠技术进步, 大搞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他们经常用伟人的“只要你给我一个支点, 我将把地球撬动”的名言激励自己, 把国家给的优惠政策作为支点, 而把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当作撬动地球的力量源泉。在这方面鞍钢的经验颇具代表性。

前不久, 鞍钢党委书记、总经理张晓刚的一段话说得好,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创新是核心竞争力, 创新也是一个企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和永恒主题。在60年的发展过程中, 创新推动着鞍钢迈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 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没有创新, 就没有60年前鞍钢从废墟上的起步, 就没有三大工程’的建设;没有创新, 就没有九五’以来鞍钢的跨越式发展。”鞍钢的发展实践就是有力的佐证。“九五”以来, 鞍钢形成了以创新求发展的全员理念共识;形成了明晰的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了一支创新型人才队伍和技能型职工队伍;通过大力推进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 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 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开发研制出一大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使企业跨入国内先进行列。2008年, 鞍钢被命名为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 完成一大批创新项目。比如:“浮选柱提纯磁选精矿工艺技术研究”、“鞍钢1780mm大型宽带钢冷轧生产线工艺装备技术国内自主集成与创新”等一大批项目获得国家和行业大奖。在产品创新方面, 280厚, 规格经济型平板通过新产品鉴定, 已向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二线供货;采用TRIP780钢生产的汽车部件通过马自达6车型使用认可;“造船用钢板”入选中国世界名牌培育目录;“桥梁用结构钢”、“线材预应力用钢”荣获冶金行业“金杯奖”。今年4月份, 鞍钢生产的大线能量焊接用船体和海洋采油平台用钢系列产品通过美国、中国、挪威、德国、日本等5国船级正式认证;今年7月份, 鞍钢“低碳低硅无铝相诱发塑性钢开发”通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成果鉴定。

自主创新、科技进步, 不仅给鞍钢带来产业升级、产品换代, 更重要的是带来鞍钢的大发展, 效益大提升。2007年与2002年相比5年间粗钢产量由1006万吨增长到1616万吨, 净增610万吨, 实现利润由12.1亿元上升到113.9亿元, 净增101.8亿元, 增长8倍以上。2008年尽管受到百年不遇的全球经济危机影响, 在自动压产、钢材产品价格大幅度下滑的不利情况下还实现利润79.9亿元。正是由于鞍钢坚持了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才实现了鞍钢产量稳步增长, 效益明显提高, 综合竞争力大大加强。创新, 既是昔日鞍钢跨越式发展的原动力, 也为今后鞍钢插上腾飞的翅膀。

三、联合改制, 优化重组, 为东北钢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制度保障

振兴需要联合, 联合促进振兴。国家出台的振兴东北战略, 推动着东北钢铁业的联合改组;联合改组, 又促进了钢铁业加快发展, 做大做强。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证明, 企业要发展单打独斗实力单薄, 难以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 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实施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统一规划、合理分工, 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 充分利用资源, 保持可持续发展。振兴东北战略意见中又特别强调要加快重点行业, 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 鼓励钢铁企业联合重组, 建设国际一流水平的北方精品钢材生产基地。我国东北钢铁业的显著特点是布局密集、企业繁多、产品重复、互相制约。既有大型骨干企业, 又有许多中小企业;既有实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又有一些经营困难的弱势企业。有些规模较小的弱势企业在钢城遍布竞争激烈的东北大地如孤帆单舟在夹缝中求生存, 风险丛生。急需在联合改组和优化结构中获得新生。在振兴东北的大趋势大环境下, 不少中小企业、弱势企业为享受国家对重点企业的优惠政策, 保生存、求发展, 积极寻找合作伙伴, 联合意识越来越强, 除了大型钢铁企业鞍钢、本钢正在运作强强联合以外, 其他企业也加快了联合重组步伐, 而且已经出现了振兴催生联合, 联合加快发展的可喜现象。

就在国家振兴东北战略实施不到一年的2004年9月23日, 跨越辽宁、黑龙江和大连、齐齐哈尔、抚顺两省三市的东北特殊钢集团联合重组成功。由原来都是重点骨干特钢企业, 但生产经营都比较困难的三家特殊钢企业大连特钢、抚顺特钢、北满特钢和7家全资子公司、10家控股子公司、5家参股子公司组成了目前中国规模最大、水平最高、产品品种规格较多、独立发展的国有大型特殊钢企业集团, 在集团中除了坚持统一规划、优势互补、合理分工、扬长避短,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外, 在生产经营上坚持以高质量档次、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精品特殊钢材为主, 在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 以及机械制造、汽车铁路、石油化工、医疗卫生等行业高端特殊钢材供应上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 东北特钢集团拥有十多条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特钢精品生产线。拥有轴承钢棒材、汽车用钢、不锈钢轴承钢大盘重线材、特种合金锻件棒板带丝、模具扁钢、工模具钢大模块及锻件等拳头产品。集团公司成立5年来, 始终坚持抓好结构调整, 在发展方向和工作部署上全面推进产品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由低质量档次向高质量档次的两个根本转变, 一是强化专业化分工, 增加主导产品品种产量;二是提升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比重;三是拓宽产品市场开发范围;四是推进装备工艺更新, 改善产品结构调整条件。大连基地为扩大出口不锈钢冶炼能力, 解决生产瓶颈问题, 投资75万元将一台废置电炉改造成AOD炉, 年增加2万吨的生产能力。抚顺基地投入3.5亿元建高强度钢、钛合金生产线, 以拓宽高端特殊钢产品市场。北满基地围绕“两线一中心”投资3000万元新增一台3000吨水压机, 进一步扩大了高毛利的锻造轧辊等大异型锻件产品市场份额。使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越来越好, 产品稳步增长, 品种质量明显提高, 名牌产品越来越多, 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西林钢铁集团也是在国家振兴东北战略的形势下以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 由阿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灯塔矿业有限公司等6个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联合组成。既有横向联合, 又有生产经营链上的纵向联合。通过联合重组, 使横向扩展、纵向延伸, 把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已形成年产钢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备全熟料、全连铸、全一火成材、全定尺、全负差轧制等先进的生产工艺, 被誉为“龙江钢铁脊梁”。生产经营状况越来越好, 特别是2007年各项指标均有大幅度提高, 其中西钢集团本部销售钢材首次超过百万吨, 实现销售收入32.67亿元, 同比增加7.99亿元, 提高24.8%。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 节能减排, 加快了迈向现代化企业的步伐

振兴东北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程, 始终坚持了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 注重节能减排、安全环保、淘汰落后, 保持钢铁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向现代化企业迈进。

首先, 在发展布局上, 坚持把新建基地向城外转移。以鞍钢为例, 生产发展重点已由过去的仅限于鞍山市变为目前的鞍山本部、营口鲅鱼圈、朝阳新区三大基地同时发展的格局, 新增能力主要放到沿海或距离城市较远地区, 以减轻城市的环保压力。在老区也按新的环保标准, 淘汰落后, 改进工艺, 千方百计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他们认真落实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 建成了鞍钢能源管控中心, 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能源管理, 提高了能源管理水平。世界最大的30万KW燃气蒸汽联合发电机组 (CCPP) 已实现投产达产, 高效充分地利用了副产的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既降低了能源消耗, 又减少了尾气排放, 同时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 淘汰了污染重、能耗高的9号、10号老焦炉, 建成3号干熄焦装置。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使循环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使综合能耗年年有下降, 厂区环境大大改善。

其次,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在节能减排的同时, 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 这是东北各钢铁企业在振兴发展过程中显现出来的共同特点。以本钢为例, 他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深度拓展循环经济领域,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首先编制本钢“十一五”能源规划, 并认真组织落实。通过对标挖潜、重点攻关, 每年都有10多项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投入使用, 年创效益3000万元左右。在公司考核的40项主要工序能耗指标中, 绝大部分都能超额完成。特别是几项重点指标如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转炉钢铁料消耗等年年大幅度降低, 节约力度越来越大, 效益也越来越好。为了加大发展循环经济力度, 他们还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战略中的优惠政策, 大搞循环经济项目, 其中6、7号干熄焦及发电机组、饱和蒸汽发电、2台220吨煤气焦炉、240吨燃煤锅炉、3号加热炉改造等, 均被国家列入节能以奖代补计划备选项目, 钢渣资源化项目也已下达国债资金补助计划, 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要求, 加速环保项目建设。本着环保建设“三同时”的原则每年要投入3-5亿元, 加大对污染源治理。同时, 大力加强厂区环境美化绿化工作, 植树、种草年年发展, 厂区绿化面积已达33%以上。东北特殊钢集团为了获取各种金属收得率, 最大限度地减少冶炼后各种金属流失, 强化循环经济工作, 集团公司组织三个基地对照和学习国内国际先进企业经验, 先后建立了钢渣处理厂, 对冶炼产生的废弃钢渣进行再加工, 从中提取了可再利用的各种原材料, 不仅使三个基地钢渣实现零排放, 而且每年可从中获得效益2000万元以上。比如, 大连基地建立的煤球厂, 将煤气车间生产煤球产生的副产品焦油渣再利用, 年处理焦油渣10000吨, 既减少了外排对环境的污染, 又提高了废弃焦油渣的利用率, 每年仅节省燃煤一项就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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