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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队伍建设标准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保队伍建设标准(精选6篇)

安保队伍建设标准 第1篇

校园安保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淄政发 „2010‟6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3‟2号)和淄博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校园安保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淄公发 „2013‟38号)精神,深入推动2013年“护校安园”行动向纵深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开展校园“三化”建设活动,实现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标准化、保安执勤规范化和管控预警信息化的目标,不断完善校园内外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防控能力,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等恶性案件和涉校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切实增强校园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标准化

1、人防建设标准

(1)在校园大门内设立专门的警卫室,名称为“大张庄镇松崮小学安保室”。

(2)配备专(兼)职男性保卫干部3名,专职保安人员2名。

(4)成立专门保卫科,配备专职男性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人员。

2、物防建设标准(1)校园设施建设 1)实行封闭式管理。

2)外围墙体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根据实际安装铁丝圈网等防攀爬设施。

3)实验室、重要仓库等要害部位安装防盗门、窗等防护设施。

(2)防卫器械配备

至少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钢叉2副、催泪喷雾器4罐、防割手套2副、防刺背心2件、对讲机1对,按保安员数量配备警笛、橡胶保安棍。

3、技防建设标准

(1)校园围墙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并与校园监控室联网。(2)安装全覆盖的视频监控探头,设置监控室;视频监控信息存储时间不少于30日。

(3)校园实验室、财务室、重要仓库、等要害部位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校园监控室联网。

(4)安装1个或多个高音警报器,设置固定或者遥控报警按钮的紧急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二)保安执勤规范化

1、落实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和“六配带”制度。认真按照关于保安人员培训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培训、考核,确保保安人员取得从业证,持证上岗。逐步调换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的保安人员,不准聘用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从事安保工作。要配齐安保器材,保安人员上岗执勤要实行配带“警棍、警笛、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催泪喷射器、紧急报警按钮 ”等器械的“六配带”制度。

2、建立门卫身份证件登记制度。严格来客来访管理,对进

入校园人员进行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和现场识别。强化出入人员管理。

3、实行会客引领制度。建立保安咨询、来客登记、会客人员接送的会客引领制度。具体流程是:外来人员在校门外接受保安询问→保安联系学校会客人员到校门口→学校会客人员引领来访人员进校→填写外来人员进校登记→会客结束后学校会客人员送来访人员至校门口→填写来访人员离校登记。

4、完善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建立与保安人员值班、执勤、守护、巡逻、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能有关的岗位职责,确保安保人员在岗尽职。

5、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电视监控、巡查等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程序,切实加强节假日、夜晚值班保卫工作。规范保安执勤着装和配带要求,做到着装严整、举止端庄,认真盘查进出校园的人员和物品,强化校园周界和院内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处置不安全因素,遇有突发事件迅速报告和报警,切实保障校园的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6、强化校园“护学岗”建设,建立家长群众志愿护校制度。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学习、借鉴、创新校园上放学看护模式,在校园值班领导带岗、班主任护送、保安员守护的基础上,探讨建立由家长、退休职工、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参与的义务巡护模式,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管控预警信息化

1、建立校园保安机构网络示意图。建立包含分管领导、责任人、保安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校园安保网

络机构示意图,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便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上下贯通的校园安保工作体系。

2、建立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校园视频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制定的建设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全辖区校园的视频实时监控平台,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做好上放学时段网上巡查和随机抽查,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防情况,进一步提高校园安保智能化管理水平。

3、建立校园报警联网快速反应处置系统。设置紧急报警按钮,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出现紧急报警,要快速反应,迅速锁定报警校园,通过监控平台调取视频监控,查明情况,并通知辖区派出所或就近巡逻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建立校园安全宣传预警演练制度。建立安全防范宣传制度,充分利用校内网络、宣传栏、通知板等宣传告知方式,及时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宣传,做好应对工作,并认真搞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5、健全完善重点危险人员管控制度。要熟知派出所摸排出的重点危险人物。对精神病人在校园周边及各类公共场所轻微滋事、扰乱秩序的,迅速报警,紧急处置,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三防” 标准化建设

1、按标准补充专、兼职保卫干部,配足专职保安人员,并分别将保卫干部、专职保安(外聘内配)有关信息公布上墙。

2、加大经费投入,按照“三化”标准,将“物防”按要求原配备不足及损坏部分补充齐备,按保安员数量新增警笛。

3、尽快联系县公安局保安公司进一步维修周界报警系统;在校园院墙上安装铁丝网、铁蒺藜、玻璃碴等防攀爬设施。

(二)加强保安执勤规范化管理

严格落实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和“六佩带”制度;要建立门

卫身份证登记制度,在“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登记”中加上“身份证登记”一栏;要普遍实行“保安咨询、来客登记、会客人员接送”的会客引领制度,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在校门外接受保安询问→保安联系学校会客人员到校门口→学校会客人员引领来访人员进校→填写外来人员进校登记→会客结束后学校会客人员送来访人员至校门口→填写来访人员离校登记” 的具体流程认真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保安人员岗位职责,继续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强化校园周界和院内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处置不安全因素,遇有突发事件迅速报告和报警。要强化校园“护学岗”建设,建立家长群众志愿护校制度,在校园值班领导带岗、班主任护送、保安员守护的基础上,探讨建立由家长、退休职工、协管员、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参与的义务巡护模式。

(三)提高管控预警信息化水平

按照管控预警信息化要求建立校园保安机构网络示意图;建立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校的视频适时监控平台,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进一步建立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已配备智能报警系统的学校要进一步与公安机关联网,落实校园信息收集、研判、预警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危险人员管控制度。

(四)加强协作配合

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充分挖潜,科学整合人防、物防、技防等资源,达到防范工作的有机统一。

校园安保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实 施 方 案

2013.4

安保队伍建设标准 第2篇

一、仪表

1.着装:

穿着整齐,整洁,无皱折现象。领带佩戴整齐,衬衣的钮扣全部扣好。袖口扣好。武装带扎于上衣第四颗钮扣处,无松垮现象。帽子正确佩戴,帽沿朝前。对讲机佩在武装带右前处。上班时间需戴手套。下班时间可着工作服,不得敞怀挽袖。

2.站立行动:

立正:两脚并拢靠齐,两脚尖向外形成60°,两腿绷直,两手并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处,两臂自然下垂,中指贴于裤缝线,头正,颈直,肩平,两眼平视前方,身体微向前倾,重心落在前脚掌,挺胸收腹。

跨立:双脚分开与肩同宽,头正身直挺胸,双手交叉放于背后,自然握成拳。

蹲下:右脚向右后侧后退半部,上体保持正直,两手顺腿下滑,自然放于两膝上,臀部坐在右脚跟上。

跑步:两手握成拳状迅速提起放于腰间,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右脚掌蹬地,左脚顺势提起向前跃出约80cm,然后右脚跟上匀速前进,手臂前后自然摆动,前不露肘,后不露手。

二、门岗

1.保安员于固定岗位站立执勤(跨立式)。2.对进出的人员进行礼貌询问。

3.发现来访者至岗位1米时可以离岗询问,办妥手续后归位。车至2-3米时,手拿出入证件走至车前窗前0.5米处先敬礼后询问,登记完毕发放证件后启动防护栏,车辆驶出前应及时收回出入证件。

4.其他行人进出,若目光与之对视,距离在3米以内时,应点头微笑或行注目礼。

5.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成员进入视察、公司有重要来宾参观指导、公司其他重要活动等均在进入时门岗行举手礼,离开时行注目礼。

6.遇到工厂进出口周围有发生纠纷或其他可能发生堵塞等异常情况的,立刻报告,尽可能劝解,无法执行的,领班或值班员经请示后报警。

7.遇到政府机关、公共性团体人员进入的,原则上放行。但必须在《来访人员及车辆进出记录表》的备注处注明来访单位的名称、人数及事由。

8.遇到大件物品申请进出时,对方有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放行条时,则按放行条上所记录的物品核对,无误后放行。并按照机动车辆或行人分别记录。如果有差异,请对方持已签名的放行条到办公室重新申请。对需进入管理区域的大件物品,经认真检查无异常后放行。每班交接时均把放行条上交办公室。

三、巡逻岗

1、巡逻岗的作业区域为指定的区域,包括工厂的公共区域:停车场、外围墙、楼道等。

2、巡逻时应注意自身形象,保持高度警惕性,坚持原则,预防突发性、危害性事故及责任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厂区的全面安全;

3、负责规定的巡视任务按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巡查,到指定地点签到,巡逻前必须检查对讲机及巡更棒,确保其完好有效;

4、熟悉工厂的设施设备,负责检查所经路线的安全措施并把检查结果记录下来。

5、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设备运作不正常的应及时报告领班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6、巡视工厂各主要区域,包括外围、沿河、花园及停车场,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

7、晚上休息之后,巡逻队员要及时并闭工厂区所有进出口。及时上报和平息巡逻中的突发事件和各类意外事件。

8、巡逻时应注意园区内有无闲散人员,如发现应立即上去询问检查其厂区出入证件;对有可疑的人员应将其带到保安部询问;对有厂区出入证但有可疑的,巡逻中密切监视。

9、留意工厂各通道之灯光是否足够或需要调换修理;

10、巡逻时,应留意工厂环境清洁及卫生情况,如发现清洁人员没有按照标准或疏忽而引致的不整洁状况,应首先要求其改正,另外需记录并报告领班;

11、巡逻时,如接获任何不满之投诉,应仔细礼貌听取,能处理的应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于领班处理;

12、熟悉停车场内的通道结构,保安系统及消防设备等,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13、巡逻时必须检查巡逻范围内消火栓压力表,将异常现象记录,并及时向领班报告。

14、巡逻发现没有正确使用行车车线及泊车位泊车,以及清洗车辆设法制止;

15、碰到有民工破坏工厂环境清洁,或有损厂区形象的现象,要制止,16、未经管理部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泊位或车道上,维修和清洗车辆;

17、完成领导指派的其它工作。

18、做好协同补位。

四、训练

每周的保安员训练不得少于6小时,包括队列体能训练,实验模拟训练,法律法规讲授,消防管理基本知识,工作技巧交流等。

五、质量要求

1.保安人员按编制足额到岗;

2.保安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认真作业,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甲方的文明礼貌用语要求; 4.门岗能够随时控制出入,清楚来往人员的大致情况; 5.各处巡逻准点到位,真正能保障各处的安全; 6.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齐全,人员作业有章可依; 7.安全用具充足;

8.全天候24小时值班;

9.保安员值班为满岗,无各种开小差现象;

10.接到求救信息,5分钟内出动;

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探析 第3篇

一、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重点单位负责人对保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我国正面临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 这种变革产生的新矛盾对重点单位有着很大冲击, 增加了单位的不稳定因素, 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使重点单位治安环境更加复杂化。有些单位负责对安保工作认识片面, 警惕性不高, 思想上懈怠、麻痹。目前, 单位负责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认识存在以下误区:一是观念陈旧, 认为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是“看看大门, 关关大门”, 看不到新形势下治安保卫工作环境的复杂性;二是重效益、轻安全, 安全管理薄弱;三是缺乏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单位负责人认为治安保卫是公安机关的工作, 与自己关系不大;五是“雷声甚大, 雨点全无”, 缺乏长效机制。

(二) 重点单位的保卫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保卫能力是治安保卫基本要素之一, 它通常是指保卫措施和物资装备。目前, 重点单位的保卫能力存在以下问题:内部治安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基础调查研究工作存在一定空缺、安全防范宣传不到位、突发事件应预案不健全等。另外, 重点单位治安保卫物资装备相对较落后, 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需要, 特别是在违法犯罪智能化、技术化的新形势下, 物资装备应逐步实现科学化、现代化, 这是提高保卫能力的重要条件。由于重点单位领导缺乏安全意识及单位制度的不完善, 最终导致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物防设施老旧, 不能及时更新;二是技防设施运转情况令人担忧, 不能落实到位;三是人防制度落实情况效果不好。

(三) 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队伍薄弱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 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在实际工作中, 经常存在重点单位保卫机构设置不健全, 没有配备专职保卫人员, 或者专职保卫人员数量少, 致使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很难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另外, 重点单位保卫人员存在年龄老化现象比较突出, 当单位出现违法犯罪问题时, 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贻误战机。重点单位治安保卫人员社会地位低, 目前国家仍未出台关于保安人员的统一标准的正式职称序列, 往往阻碍人才的发展或者留不住人才, 这些都严重制约着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 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缺乏必要的指导监督

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进行指导监督, 必须依据法定程序, 结合不同性质重点单位的特点, 建立起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制度, 有效地维护单位的稳定。在现实工作中, 经常存在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到位的情形:各级公安机关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致使有关行业、系统和单位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效果不理想;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治安隐患的查处不彻底;没有做到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与单位自查整改工作紧密结合;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没有进行认真梳理研究, 做出分析研判。这些情况都会导致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

(五) 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尚未真正形成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各种社会安全风险不断增加, 而我国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缺乏法律依据, 直接导致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流于形式, 这是极其危险的。重点单位往往涉及重要的人、财、物以及重要事项, 一旦发生案件、事件和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在现代社会中, 安全风险评估也是重点单位安全管理的必备手段。只有全面地识别重点单位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才能做好预防工作, 控制安全风险, 进而达到保障单位安全的目的。

二、重点单位安保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对策

(一) 切实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

“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 这一方针科学地表达了预防和安全的内在关系, 体现出了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战略思想。预防是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核心与灵魂, 我们要把战略上的防范和战术上的进攻紧密结合起来, 形成一种合力, 变被动为主动, 调动单位一切积极因素,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在这个过程中, 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治安保卫工作的主体意识, 认识到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下, 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推行完善各种保卫措施, 积极开展保卫工作, 实行责、权、利的统一。同时, 还应该大力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做到监管到位, 不流于形式, 实行重点单位安全责任追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把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作为考察领导政绩的重要性指标, 体现出法律的尊严。

(二) 切实构建重点单位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

人防和物防是较传统的治安保卫的方法, 在现代化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 犯罪更趋智能化, 手段更隐蔽, 这种传统的方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重点单位保卫的需求, 加强现代化的安防技术就显得更为重要。针对重点单位的性质和特点, 可以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模式, 特别是要加大技防的经费投入和推广使用, 可以安装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区域报警网络系统等实用的技防设施, 增强重点单位的整体防范效能。构建重点单位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 应该依靠技术防范, 并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重点单位存在的潜在风险, 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达到保障单位安全的目的。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目前, 我国重点单位技防工作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全国性的法律规范, 只有一些操作性不强的、笼统的原则和条款, 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重点单位现代化安全防范系统, 公安机关应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信息化主导警务”的理念, 不断开拓进取, 指导、督促重点单位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网络, 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三) 推行保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卫队伍

保卫人员职业化是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符合法治化和市场条件的本质特征, 而推行保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化的关键环节。保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能够衡量保卫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是保卫人员进入就业岗位的凭证。目前, 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保卫人员职业标准体系, 致使我国重点单位的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保安人员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低, 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经济较发达的欧美国家, 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卫专业资格培训体系, 并根据不同岗位确定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实行职级工资制度, 使保安人员有归属感, 进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保卫职业标准, 是当前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 我国具有强大的职业教育资源, 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运作, 探索出适合我国实际的治安保卫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建立保卫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规范保卫职业标准, 逐步与国际接轨, 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是保卫工作进入职业化、正规化和系列化的轨道, 为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奠定坚实的治安基础。

(四) 加强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提出、部署的“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现代警务机制的重要体现。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监督, 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应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与治安保卫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保卫人员;单位逾期不整改, 造成公民人身伤害, 公私财产损失, 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 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

通过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 能够为重点单位的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内部工作秩序和外部治安环境, 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指导监督形式多样, 可以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本级列管的权限, 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且检查内容不应流于形式, 最后形成法律文书, 按规定存档;此外, 还可以采取抽样性、其他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加强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要求公安民警转变执法观念, 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强化执法监督, 真正实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五) 构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构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重点单位自身的安全需求, 二是由于风险自身的代价。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可以采用定性评估法和定量评估法。重点单位安全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时, 往往在定量评估的基础之上, 再进行定性评估, 这种评估方式更加科学、准确。构建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可以通过对重点单位的内部外部环境、安全保卫机构设置、人防、技防、物防体系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目标。通过安全风险评估, 能够使重点单位树立“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 从而提高重点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达到保障重点单位安全的目的, 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本质要求。

重点单位安全风险评估通常由识别危害、评估危害的风险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等步骤组成。对重点单位危害的识别, 是安全风险评估的第一步。需要说明的是, 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管理不是一成不变的, 往往随着单位的环境、设备更新、制度变革、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而发生变化, 这就要求重点单位实施动态的安全风险评估, 适时进行风险管理。

摘要:安全需求是推动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 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当前形势下, 应切实构建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重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重点单位,安全保卫,法治化建设,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艾茜.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

[2]丛术良, 陈建武.单位治安保卫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5.

[3]李晓林, 何文炯.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3.

[4]张国栋.新形势下的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科技与企业, 2012 (14) .

安保队伍建设标准 第4篇

关键词:主动防控;加强;理念

在银行安保举措上,主动防控理念不是追求一种高对抗和高技术的方法,而是一种在与客户建立密切关系的基础上,可以阻止或减少抢劫事件发生的有效途径,主动防控理念的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金融主动防控理念于银行内部设计环境之中,第二是加强主动防控安保环节的培训。

一、主动防控理念的提出

动防控原则是以美国第一银行,现为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安保经理朱耐斯为代表的一部分人提出的。作为美国联邦调查局负责抢劫案的特别代表劳拉凯瑞也提出了有关建设行的意义,一直到2006年,经过朱耐斯和劳拉凯瑞的共同努力研究,终于形成了主动防控的银行安保新理念。[1]该理念包括对对预谋抢劫起到威慑作用的安全措施和在必要是采取抓捕技巧两大部分。该理念需要安保人员的主动、友善、服务和对可以对象的识别和确认以及后续的有效处置三大原则。根据报告统计,全美已有超过350家银行的只愿接受了主动防控的培训,另有报告显示,美洲银行华盛顿分行自实施主动防控理念后,抢劫案件的发生率减少了70%。

二、主动防控理念的建设

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高科技设备的不断使用,我们的安保措施也要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再固守以前旧的安保理念,要建设新的安保理念。要变被动防控为主动防控,对银行主动防控理念加强建设变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加强银行主动防控理念的建设哪。

第一是要把主动防控的理念融入到银行的内部环境设计中,该设计可以允许银行职员无论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认为客户活动是安全的,就可以让其在银行内自由活动。这样不仅可以为客户创造一个高质量的服务环境,而且还可以利于主动防控理念的实施。该理念的提出为银行安保设施的管理和银行安保制度以及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发展平台。使三者能更好的融合到一起。这样不仅升级了安保措施,还提高了银行的经营额。[2]

第二是抓好对银行安保防控理念的培训工作。在传统的模式中,安保培训和营销培训是分开的,而在主动防控理念的建设中,基于安保培训和营销培训都是银行的基本业务,可以将两者培训结合在一起,在培训中,首先要先消除银行职员心中旧的那些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员工进行主动防控理念的培训,要不断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培训体系,使银行职员在遇见抢劫等危害银行安全的事件时候,下意识的就运用主动防控的安保措施。[3]

第三是要把银行主动防控理念建设的体系落实到位,主动防控理念体系建设 不只是单纯的遏制银行犯罪的一种措施,同时也是提升银行服务环境建设和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法。主动防控理念的落实到位,必须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体制,做到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使培训的内容很好的落实到银行的每一个员工。

第四是要加强银行职员对安保中的细小问题的识别度,在以往的银行业务中,银行职员对客户的细节识别度不够,导致事件发生后只能采取被动的防控措施。以至于造成对人身及财产的损害。在现实中,银行发生的抢劫等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会使用很多东西掩饰自己的犯罪意图,所以银行职员要加强对客户的认别度,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之前,采取一些措施进行拖延,可以通过一些提醒的话语或动作告诉其的意图已经被发现,使之放弃或打消犯罪行为,最终减少银行抢劫等犯罪案件的发生率。[4]

第五是要加大对主动防控理念建设的物力和人力的投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完善和更新现有的设施,投入人力做好对新设备的讲解,使主动防控理念的建设更好的落实到位,同时对主动防控理念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有效的总结,这样可以为以后的安保措施提供更为有效的服务。

三、推广主动防控理念建设的困境

主动防控理念建设的推广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以及银行员工观念的彻底改变。

主动防控理念建设需要对现有的银行设备增加一些摄像机等技防设备,需要配备新的人力。虽然投入的资金量不大,但是要是叫所有银行都接受这一理念并不容易。主动防控的理念和以往的理念大不相同,需要的技术和方法有驳于以往的安保理念。而且对于一年难得发生的抢劫事件和资金较少的银行来说,很难改变其现有培训方式和银行设计;这样就会导致银行职员对主动防控理念的认识度和重视度不够,很难从内心深处得到认可。进而对主动防控理念的推广带来一定阻碍。

总之,主动防控理念并不是一种追求高对抗和高技术的解决办法,而是一种即可与客户建立密切联系,又能减少或阻止抢劫等案件发生的有效途径,它不仅改变了职员对银行技防、物防设施单纯的依赖性,更多挖掘人防建设的潜力,重要的是主动防控的建设在增强银行安保工作同时,更进一步提高银行的稳固安全形象,从而带来更好的业绩。

参考文献:

[1]万晓春,陆文芳.基于主动防控理念的银行安保新举措[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5

[2]顾欣.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之对策[J]. 现代商业. 2012(18)

[3]黄宪,金鹏.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构建[J]. 中国软科学. 2004(11)

酒店安保部基本服务标准 第5篇

一、安保部员工仪容仪表标准:

1.制服整洁干净,无污迹、无破损、穿戴符合工作标准; 2.着工鞋,男员工穿深色袜子。

3.除手表外不佩戴耳环、戒指、项链等饰物,名牌端正佩戴于外衣左胸位置。

4.头发整洁、无头屑,发梢不过眉,头发侧不过耳。

5.面部清洁,口腔清洁无异味,男员工不留胡须。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指甲清洁、整齐。

7.姿势端正,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眼睛平视,精神抖擞,举止行为规范有礼。

二、安保部环境卫生标准(办公室、值班室、岗亭)

1.地面干净、无污迹、无杂物、无异味

2.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起皮、无蛛网 3.空调、排风口过滤网清洁、无污迹、无破损 4.窗户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窗帘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破损、无脱钩 6.植物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7.门牌、标识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8.风口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蛛网 9.电源开关盒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10.空调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11.天花板无污迹、无破损、无蛛网 12.抽屉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摆放整齐 13.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14.地角线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15.电脑屏幕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16.各岗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工作日志完好

三、安保部车场服务标准 1.车场保安员应熟练掌握车辆调度服务程序及有关有求。

2.合理引导调度车辆,确保车辆通行畅通,无堵塞、拥挤现象。车辆停放位置合理,排列整齐有序。

3.客人停放车辆时,车场保安员应及时提醒客人关闭车窗,锁上车门,保管好车内物品。

4.秋冬季节,视情况为过夜停放的客人车辆加盖防霜膜,并对过夜车辆进行登记。

5.遇到雨雪天气,保安员应视情况向客人提供打伞服务。6. 维护大门、停车场、周边的安全秩序和交通秩序。7.控制衣冠不整者,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等人员进入店内。

8.引导上班员工走员工通道,禁止上班员工、大件货物从大门进入,大件 货物进出另开启其他通道,并防止”三品”即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入店。

9.引导出租车按规定场所停车侯客,制止出租车司机不文明行为。10.制止在酒店外围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确保酒店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时报警。

11. 对从酒店通道门隽带物品出来的人员进行检查。

12. 对进入酒店的闲杂、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无法确认身份者报管理人员,对精神病患者应及时劝离。

13. 对着酒店建筑的商业摄影,摄像需酒店方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给予劝阻。

四、安保消防措施检查标准

1.各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消防设施及堵塞消防通道,凡有发现,立即纠正,并向相关部门发出罚单。

2.灭火器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并摆放整齐。3.灭火器旁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4.厨房内至少要配备一把灭火器以上并摆放在明显位置。5.消防栓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岗位不得私自动用消防水。6.每日检查消防报警控制主机系统。

7.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维修处理并在当日完成。8.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消防水系统。

9.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水系统的排放水检查。10.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栓设施放水的检查。

11.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水泵设备系统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12.每周一次对灭火器的气体、气压进行检查。13.每周一次对压力不足的灭火器及时灌液或更换。14.每周一次对排烟机和加压送风机系统进行检查。

15.每周定时通知工程部人员启动排烟风机和加压送风风机系统进行运行检 查。

16.每周一次对防水、排烟阀设备进行检查。

17.每月一次与工程部人员对防火、排烟阀设备进行启动检查。18.每日由消控人员对联动控制系统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19.每半年一次由消控人员和工程部人员联合启动运行检查并上报备批。20.每日由消控人员对消防门控制系统的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21.每周对消防门控制系统进行完好性检查。.每周一次由消控人员对消防应急电源、电器设备进行完好性检查。23.每月一次由安保部和工程部进行故障检查。24.每日一次由工程部人员对客梯对讲系统进行检查。25.每日对监控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监控设备如巨阵主机、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磁带、录像机、监视器、十六画面处理器等要保持清洁、整齐。.根据监控设备运行的实际情况做相应的维护和调整。如摄像机的清晰 度、焦距、方向、录像机磁带、磁头的更换和清洗等。.对存在故障的设施设备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检修。.排烟风机、风阀动作要正确到位,润滑系统要处于正常状态。30.排烟机轴承每月一次加润滑油。

31.排烟机运行时如发现有震动异响现象及时报维修部门维修。32.排烟机点动要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

33、每月对排烟机固定和连接件进行检查牢固情况。34.排烟机要保持整洁良好状态,运行要处于正常。35.每季度对酒店烟、温感探头进行测试。

36.在酒店施工需要动火,必须经过酒店安保部批准。37.动火现场必须将易燃品清除干净,并采取防护措施。38.及时纠正动火员在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的举动。40.每季度组织一次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1.每年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应急疏散预案的消防演练。

42.熟悉消、监控的数据程序和探头的位置,熟练操作各种设备。

五、安保部服务效率标准 1.指挥车辆停放不超过1分钟。

2.距离客人车辆3米内行军礼,行军礼时间为3秒。3.2秒内为客人开车门。

4.接到火警所有值班人员、管理人员3分钟内到位。5.接到治安案件报告,经理、主管3分钟内到位。

6.接上级指示需录象时,30秒内完成切换,1分钟之内开始录象。7.对营业场所的消防清场检查在20分钟内完成。8.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在20分钟内发到部门。9.监控火警电话在1声之内接听。10.发现可疑人员在1分钟内报告。

11.处理车辆碰撞事件和交通要道堵塞情况10分钟内处理完毕。

六、安保部责任控制标准: 1.接受上级安全检查合格率100%。2.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3.消防报警系统完好。4.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5.及时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考核。

6.全店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员工占95%以上。7.安全应急措施健全。8.交接班记录健全。9.安全制度档案记录健全。10.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到位。11.24小时巡逻工作到位。

安保队伍建设标准 第6篇

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强基固本,促进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到根本性好转,推动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了安保型企业标准,创建的基本要求、评级指标和考评标准等内容。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均股、参股并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企业。均股或参股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和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目标】企业应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六条【安全投入】煤炭生产、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规定标准,足额提取用好安全费用,确保安全投入和项目有效实施,国家未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其他行业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需要,保证安全投入。

第七条【准入要求】企业应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其他要求】企业制定和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等应不低于国家和行业要求。

第三章

考评标准

第九条【标准指标及分值】安保型企业标准包括下列指标: 组织体系、制度标准、安全环境、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教育培训、员工权益、应急管理、激励约束、安全文化等10项指标。评级总分值2000分,其中安全环境指标满分计1000分,组织体系、安全文化指标满分各计150分,其他8项指标满分各计100分。

安保型企业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附后。

第十条【级次设定】安保型企业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级含Ⅰ、Ⅱ、Ⅲ三类,最低等级为初级Ⅲ类,最高等级为高级Ⅰ类。

第十一条【评级标准】安保型企业评级标准如下: 1.高级安保型企业

Ⅰ类:考评总分值在190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90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85%;

Ⅱ类:考评总分值在185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90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85%。

Ⅲ类:考评总分值在180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90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80%。

2.中级安保型企业

Ⅰ类:考评总分值在175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85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80%。

Ⅱ类:考评总分值在170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85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75%。

Ⅲ类:考评总分值在165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85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75%。

3.初级安保型企业

Ⅰ类:考评总分值在160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80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75%。

Ⅱ类:考评总分值在155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80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70%。

Ⅲ类:考评总分值在150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环境指标分值在750分以上,其他指标最低不得低于本项分值的70%。

第十二条【前置条件】安保型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安保型企业应连续三年以上实现安全生产,当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中级Ⅰ类安保型企业应连续三年实现安全生产;Ⅱ类安保型企业应连续三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连续两年实现安全生产;Ⅲ类安保型企业应连续三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当年实现安全生产。

3.初级Ⅰ类安保型企业应连续两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当年井下死亡事故不超过1人,地面生产无死亡事故。Ⅱ类安保型企业应连续两年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当年井下死亡事故不超过2人,地面生产无死亡事故;Ⅲ类安保型企业当年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井下死亡事故累计不超过3人,地面生产不超过1人。

A、B类企业参与初、中、高级安保型企业的考核评级,C类企业参与初级安保型企业的考核评级。

第四章

第十三条【用语名词】本标准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保型企业:是指全面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实现组织体系健全、制度标准完善、安全环境可靠、安全投入到位、隐患治理及时、教育培训强化、员工权益保障、应急机制完备、激励约束有效、安全文化引领目标的企业。

第十四条【实施要求】企业依照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标准的解释权属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本标准自2011年 月 日起施行。安保型企业标准

组织体系

1.1 组织机构

1.1.1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1.1.2 应建立完善以生产负责人为主的生产保安体系,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保安体系,安全负责人(委派安监局长)为主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其他负责人为主的业务保安体系,并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生产、技术等业务职能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机构)。

1.1.3 应按规定足额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配备数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比例应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规定。

1.2职责

1.2.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1.2.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宣贯和培训。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 2.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1.1 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定期进行更新。

2.1.2 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1.3 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1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进行贯彻落实。

2.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技术审批、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2.3 操作规程 2.3.1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特点,编制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2.3.2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或投入使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2.3.3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操作过程、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2.4 修订

2.4.1应每年至少一次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2.4.2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情况。2.5 文档管理

2.5.1应建立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流程、形式、权限和安全生产档案类别及保存、保密、销毁要求等。

2.5.2 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安全环境 3.1 生产系统

3.1.1应建立完善、可靠的生产系统。主要生产系统应安设安全监控系统(视频),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广生产系统集中控制。

3.1.2建立适应本企业的生产系统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改进生产系统。

3.1.3 生产系统改变时应有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3.2设备设施

3.2.1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2.2生产系统机电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功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并且有故障监测功能。

3.2.3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设施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验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

3.2.4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加强易燃易爆和设备设施等的监测和预警。

3.2.5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3.3 技术工艺

3.3.1 技术工艺应持续优化改进。

3.3.2 对生产中确需采用有毒有害的原料,应依法加强管理,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达到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3.3.3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过程实时监控,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

3.3.4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

3.3.5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技术和工艺。3.4作业管理

3.4.1应加强生产现场、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作业行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3.4.2应建立完善的通讯、报警、检测监控系统,安全生产实现信息化管理。

3.4.3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本企业的安全标志标识的标准和使用规定。

应在有重大危险源或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或安全提示语,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或设有警戒人员。

3.4.4 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4.5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3.5安全质量标准化

3.5.1执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细则》。安全投入

4.1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

4.2 应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监督程序,严格按照安全费用规定的使用范围编制安全费用提取和投入计划,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 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费用使用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4.4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项目建设概算。

4.5 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所需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费用;

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等;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费用。

4.6 在安全费用规定的使用的范围内,企业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的更新和改造。

4.7 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应报集团公司备案,对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5.1隐患排查治理

5.1.1 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生产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及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时,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1.2 隐患排查前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排查方法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5.1.3 应编制隐患排查表,排查内容应包括综合排查和专业排查。

5.1.4 对隐患应实行分析评估、分类定级、登记建档、整改验收及销号闭环管理。

5.1.5 重大隐患治理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及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5.1.6 应建立隐患分析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各级总工程师要组织业务保安部门对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技术措施,由各级生产、机电等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各级安全负责人应组织业务保安和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1.7 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实时动态预警。

5.2 排查治理职责

5.2.1 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5.2.2 各级主管生产、技术及其他业务的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2.3 各级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统计分析、信息报送、跟踪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3 监督管理

5.3.1 应建立隐患治理督促机制,实施事故隐患分级监控、限期整改、超时升级,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任务的,整改责任主体自动上升一级。对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实行挂牌督办。

5.3.2 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5.4 重大危险源监控

5.4.1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监控责任部门,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4.2 应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

5.4.3 应设立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并向相关单位、人员和周边群众公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5.4.4 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集团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教育培训

6.1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6.1.1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1.2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6.1.3应按要求设立培训机构,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以自主培训为主。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6.1.4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6.15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6.2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6.2.1 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2.2 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1)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新入厂(矿)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3)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

6)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培训和告知。员工权益 7.1员工权利 7.1.1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障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7.1.2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上具有相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7.1.3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7.1.4工会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2职业健康管理

7.2.1 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成立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7.2.2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职业卫生投入,并组织实施。

7.2.3生产环境、作业岗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应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2.4 应定期识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并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依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7.2.5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从业人员。

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7.2.6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7.2.7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7.2.8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7.3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7.3.1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7.3.2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7.4 职业危害申报

7.4.1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应急与事故管理 8.1应急机构、队伍和装备

8.1.1应按规定建立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8.1.2 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不具备条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应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8.1.3 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8.2 应急预案与演练

8.2.1 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8.2.2 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8.2.3 应定期组织演练,评估演练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8.2.4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8.3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8.3.1 应建立事故报告规定,明确事故报告程序、调查、统计与分析、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

8.3.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救援过程中,要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按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谎报、迟报和瞒报。

8.3.3 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8.3.4 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

8.3.5 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9 激励约束

9.1 应建立完善安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促进安全责任落实。

9.2 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及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严格落实。9.3 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保型企业达标挂钩,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安全收入的挂钩比例应达到工资总额的30%以上。

9.4 应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定期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对发现重大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安全文化

10.1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10.1.1应把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建立领导机构,有明确职能部门负责。

10.1.2 应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编制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10.1.3应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资金投入计划并落实到位。

10.2 安全理念和安全视觉识别

10.2.1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本企业安全理念系统和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指导、规范广大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10.2.2建立和营造安全舒适、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景观。10.3安全文化体系

10.3.1应建立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岗位职业道德规范、安全奖惩与监督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制度文化和安全行为文化体系。

10.3.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形成自下而上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诺的保证体系。

10.4 安全文化活动

10.4.1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10.4.2应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立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机构。

10.5 班组建设

10.5.1健全区队班组组织保障、培训教育、激励约束、文化保障及班组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班组管理制度。

10.5.2 应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安全型、效益型、和谐型“五型”班组,推行矿(处、厂)安全自主,系统安全自控、区队(项目部、车间)安全自治、班组安全自理、员工安全自律的 “五自管理”。

10.5.3 现场作业规范,班组“三步骤”工作法落实到位。10.5.4应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创新发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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