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精选12篇)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在于加强管理,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检矿主要形式有:定期全面检查、车间班组经常性检查、专门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安全检查。
一、定期组织全面检查
全面安全检查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业务内容、安全设施、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卫生条件、爆炸等危险品管理、运输管理、火灾预防、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对全面检查的结果必须进行汇总分析,详细探讨所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次检查都要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待查。
1、全矿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选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综合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2、选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3、班组每班检查一次。
4、岗位坚持班前检查和班中巡查。
二、安全科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1、检查各选厂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本选厂安全生产问题,各选厂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逐级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第一思想,遵章守纪是否成为每位职工的自觉行动。
3、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4、检查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招用的民工、临时工、轮换工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复审情况;检查在岗职工的常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选厂检查易燃、易爆 危险场所要害部位危险等级相对较高的设备、设施的防护情况;安矿志是否齐全得当;检查班组安全建设情况;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等安全状况及职工遵章守纪情况。
全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级生产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三、选厂班组经常性检查
选厂、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浮石处理、顶板、边帮状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设施、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选厂围的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2篇
安全检查是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为此,石家庄皇冠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特制定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制度
1、一般性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主要是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技术情况、工业卫生情况,为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全公司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班组至少每周一次;个人每天工作前至少检查一次;安全员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夜间由值班人员检查。
2、专业安全检查:由安全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机械、电器进行检查,调查了解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每年至少二次。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雨防涝、防雷雨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
4、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进行综合检查,为防止节假日前后员工纪律松懈,进行遵章守纪检查,以及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查思想:主要是检查企业有关领导和员工对劳动安全的认识,领导是否真正做到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2、查制度: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建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查管理:检查企业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到议事日程,检查“三同时”的落实情况,查安全网络是否健全,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制度的执行情况。
4、查事故隐患:主要是深入生产现埸,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对于事故隐患狠抓整改,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整改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已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
5、查事故处理: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没有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从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三不放过原则:a、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b、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c、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整改制度
在检查过程中不论发现不安全事故或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要加以认真整改,整改过程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1、要充分了解生产及工作系统情况,包括工作程序、各种重要参数、作业情况、必要时画出工艺流程图和布置图。
2、调查事故:在过去事故实例和有关事故统计基础上,尽量广泛地调查所能预想到的事故,即已发生的事故,未遂事故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3、调查原因事件:调查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原因事件和各种因素,包括机械故障、设备故障、操作者的失误、管理和指挥错误、环境因素等,尽量查清原因和影响。
4、制定整改措施:一般由安全检查小组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在制定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整改措施时,可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整改措施中要写明整改内容、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等。
5、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项目要进行跟踪检查、效果验证,检查完成的情况,检查效果巩固的情况。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3篇
(一)任务与要求
1、任务: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检查方式: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3、检查必须制定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建立班组检查、车间检查、分厂检查、综合管理部门综合检查、总部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群众性的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和问题整改制度。通过检查及时消除违章,清除隐患;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并订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检查。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各类事故隐患等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厂长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4篇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落实公司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使安全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来抓,制定本制度。
1、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2、各部门除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专业检查、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在安全检查中,各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安全生产检查组应由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按检查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5、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1)、查思想: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认真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查安全管理:主要检查各级领导及职能人员是否真正落实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查规章制度:主要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贯彻执行 4)、查事故隐患:主要检查物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6、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由检查小组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所属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检查部门按限期对整改项目验收,隐患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整改时间的责任部门,公司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
8、运行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录。下班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定期排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对本单位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3、认真登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生产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 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报告:各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站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5、限期整改:检查小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责任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洲天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湖北洲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洲天建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公司、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各子(分)公司下属的职能部门或分厂(车间)以及工段(班组)四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公司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
第四条 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
一、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二、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 1
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
三、分厂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值班长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
四、分厂主管安全领导每天都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处理事故隐患。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
一、各作业班组之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互检。
二、从事高危行业的矿山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其它各子(分)公司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
三、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生产检查。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重大危险源检查、矿山安全检查、工程施工专项安全检查等。
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在冬季和雨季前对季节性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级在情况需要时应对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第九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安委会的整体布置,各子(分)公司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十条 各级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检工
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检查工作,任何单位(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绕上级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一条 各级主要领导均应参加本单位安全检查,各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各单位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高危行业主要领导每个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一线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确保能查出并解决问题。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应有专家参与,各子(分)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生产专家或精通安全生产业务的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名称、内容、总体情况、事故隐患采取的措施及整改情况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第十五条 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自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上级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可能影响范围立即强制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强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立即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检查单位(部门)应向受检单位(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事故隐患全部消除。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全面整改。
第十六条 下属单位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迅速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事故隐患档案包括隐患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等详细情况。公司各级单位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一、各子(分)公司应对本单位所有事故隐患建立档案,并将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二、公司建立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分别管理各子(分)公司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档案内的事故隐患均应随时监控,迅速采取措施或督促下属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
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导致事故发生者。
二、抗拒或阻挠上级单位(部门)安全检查者。
三、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管或上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者。
第五章 附则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6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陆强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四川陆强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四川陆强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抽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
一、公司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第四条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
一、生产安全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公司按每季度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重大危险源检查、工棚宿舍消防安全检查、食堂消防安全等。
第六条 公司应在冬季和雨季前对季节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第七条 公司在情况需要时应对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第八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生产安全经理整体部署,公司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检查工作,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上级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条 各级主要领导均应参加本单位安全检查,各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各单位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确保能查出并解决问题,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应有生产安全部参与。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名称、内容、总体情况、事故隐患采取的措施及整改情况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第十四条 部门(班组)或个人在自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公司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通知项目部,配合限期排查。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可能影响范围立即通知项目部强制暂停局部、全部停产或停止使用,配合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隐患,立即通知项目部强制停产或停止使用,配合项目部立即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五条 下属班组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迅速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整理档案
事故隐患档案包括隐患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等详细情况。公司生产安全部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生部每月定期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部配合项目部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导致事故发生者;
二、抗拒或阻挠生产安全部安全检查者;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7篇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
(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
(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
(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8篇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两类: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各科室责任:
(1)安全科对全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门卫对全厂的周边环境、门卫、厂内治安、车辆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保障厂内有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
4、事故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性隐患排查。机电仪主管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化学品、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隐患进行排查。
(3)厂二级危险源部位的隐患排查。除厂级检查外,各单位对二级危险源部位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5、事故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隐患整改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上报主管厂长和安环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四)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2)安全环保部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而造成安
全事故的,厂部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9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条目的: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查排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第三条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消防、治安、车辆、设备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隐患整改方法:立即整改和停业限期整改。
第五条安全隐患整改程序:
㈠ 各部门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现消防、治安、设备等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安全管理部根据隐患信息向所属部门发出《综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事故、安全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㈡ 对在日检、月检及路检路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须立即向经营车主或驾驶员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事故、安全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或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
㈢ 对于受某种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㈣ 建立隐患整改跟踪制度。由安全部指定专人对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作评定,形成文字记录,其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后方准从事各项活动。凡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㈤ 隐患整改的反馈。存在隐患的部门或车辆,必须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凡通过隐患的通知、隐患整改、隐患跟踪整改及评定结果后,由部门、车辆责任人或负责跟踪整改的人员在限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管理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安全检查员自身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公司及公司领导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整改须加以高度重视,必须认真负责,及时整改。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建立所有安全隐患跟踪整改的档案台帐,将有关问题逐一统计归类,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反馈隐患跟踪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10篇
南疆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排查与整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南疆事业部范围内各分子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3职责权限
3.1南疆事业部负责监督、督促对各分子公司、车间及班组四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3.2南疆事业部以及各分子公司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制度。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抽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4.1.1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
4.1.1.1南疆事业部以及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4.1.1.2各公司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
4.1.1.3各公司车间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应对安全生产情况每天至少两次进行安全巡查。
4.1.1.4各公司车间领导每班至少一次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处理事故隐患。4.1.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南疆事业部 4.1.2.1各作业班组之间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4.1.2.2车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周期性检查。
4.1.2.3各分子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会议,并做会议记录。4.1.2.4事业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各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验证。4.1.2.5南疆事业部各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重大危险源检查、矿山安全检查、工程施工专项安全检查等。
4.1.3根据自治区各级管理部门和股份公司安委会的整体布置,南疆事业部应对各分子公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4.1.4各公司应积极组织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单位(部门)组织的检查工作,任何公司(部门)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绕股份公司和南疆事业部的安全生产检查。
4.1.5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均应参加本单位安全检查,各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各单位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1.6安全检查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确保能查出并及时解决问题。4.1.7南疆事业部各公司、车间安全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名称、内容、人员等总体情况、事故隐患采取的措施及整改情况等。4.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4.2.1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4.2.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4.3单位(部门)或个人在自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上级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下列办法处理:
4.3.1一般性事故隐患,限期排除。
4.3.2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可能影响范围立即强制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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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时间、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4.3.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强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立即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并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时间、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4.3.4检查单位(部门)应向受检单位(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事故隐患全部消除。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全面整改并做好记录。未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检查单位(部门)要根据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4.3.5各分子公司如无力整改的事故隐患,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的同时,应迅速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南疆事业部。
4.4各分子公司应建立本单位所有故隐患建立管理档案。事故隐患档案包括隐患发现时间、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责任人、验收人、验收结果等详细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南疆事业部企管部。
4.4.1南疆事业部对各公司上报的重大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建立管理档案,对档案内的事故隐患均应随时监控,并督促各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工作。4.4.2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定期向本公司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11篇
一、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大检查; 安全部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施工队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和巡查。
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安全生产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日常性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巡查。安全检查以抽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1、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项目经理部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全体施工人员告示。
3、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半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存在隐患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4、安全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的名称和地点;(2)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3)隐患整治的期限;
(4)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隐患点周边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6、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7、项目经理部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2)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12篇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 组 长:
3、成员:
二、检查时间
1、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具体工作人员,每天至少对安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事项进行一次以上的自查。
2、具有安全责任的部门责任人,每月末对安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事项进行一次检查.3、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冯乙戌,每季末带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对公司安全事项逐一检查。
4、按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布置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公司大厦及附楼区域的消防、机电设备、电梯、安全通道。
2、公司大厦的玻璃幕墙,铝合金窗户是否牢固,窗台不能放置花盘等物品,公司大厦及附楼的招牌、广告牌等物体是否牢固。
3、公司除大厦及附楼外的出租门面的安全事项。
4、公司仓库安全事项。
5、工作人员的操作安全事项。
6、公司小车安全事项。
7、其他安全事项。
四、要求
1、按本制度规定的检查时间进行检查。
2、对公司安全工作的每个地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进行全面、认真仔细、严格的检查。
3、安排专人作好检查记录,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由岗位责任人作好记录,检查记录,指定专人存当保管。
4、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事项,立即进行整改。
五、考核
1、凡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每次每项扣工资30元。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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