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精选10篇)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1篇
公司管理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2、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纪律处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规范管理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1.4、公司总经理对各类纪律处分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2.1、员工在公司的行为规范,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2.11、服从意识。严格服从公司或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指示和安排。对于工作报告,应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上下级之间应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2.12、敬业精神。认真负责,高效高质完成本职工作。
2.13、品格要求。正直、诚实、守信。
2.14、团队精神。团队至上、和谐沟通、精诚团结、知识共享。
2.15、创新意识。不断开发新的工作方法、方式、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2.16、学习意识。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2.2、职业道德。
2.21、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期望的程度。员工应紧记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点、时间都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22、保密意识。严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和员工隐私权。
2.23、遵纪意识。严于律己、恪尽职守。
2.24、参与意识。自动自发,积极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与公司共同成长。
2.3、员工在公司内外,应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2.31、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公司的资产及财物。在工作期间,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设备、物资、工具等。对公司所有设备、物资、工具等应予看管、保卫、及时留意并报告异常情况。
2.32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在外从事任何全职或兼职工作。员工希望为其他个人、企业、各类机构临时工作,应获得公司事先书面批准。公司有权随时撤消上述批准。
2.4、员工在公司内外,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2.41、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地保证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及非工作期间个人与他人的安全。
2.42工作期间,无论发生何种疾病或伤害,都请及时向您的部门负责人报告,以获协助。如果不予以重视,极小的伤害也可能演变成严重后果;
2.43、遵守并执行所有安全操作程序;
2.44、工作期间,不要扰乱他人注意力;
2.45、保持紧急出口及走廊的整洁与畅通;
2.46、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2.47、积极参与意外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
2.48、遇紧急情况,应使用指定通道疏散撤离;
2.49、遵守相关场所的禁止吸烟规定;
2.50、禁止从事与安全管理相违背的其他活动。
2.6、危险情况或隐患报告。预防危险的发生是每一位员工的职责,若发现以下危险情况或隐患,应及时向您的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环保部报告:地面湿滑;安全通道、走廊有障碍物;玻璃松动或破碎、门窗未锁;水、电、气等有泄露;紧急出口堵塞;禁烟区有异常情况;生产设备及其它有异常情况;警告、禁止标识欠缺;
2.7、如果发生任何意外,请及时向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报告。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自岗位是否存有不安全因素,切实保障公司及所有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员工纪律处分管理
3.1、公司设立书面警告、通告批评、待岗培训、解除劳动关系四种处分种类,并视情节轻重使用。
3.2、各部门及车间按照本部门及车间管理制度执行,由部门主管监督执行、上报行政人事部
3.3、不请假、旷工处罚规定:
3.31、没有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的不上班的,第一次做书面警告处理;第二次做通告批评
3.32、旷工一天当日工资没有,另扣除一天工资(根据个人工资日
工资拟定);旷工两天的以此推算,超过5天的没有做任何请示的按《国家劳动法》做自动离职处理;
3.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车间管理制度的,视情况轻重给予经济(10元------200元)处罚;
3.5、质量处罚:
3.51、因个人操作不当,没有认真自检的一小时之内所出现不合格品,需报废的,工资不作计算,损失严重的另给予10-50元罚款
3.52、一小时以上造成批量不合格的,能返工的,由操作者返工检验合格后入库,产品报废的操作者应承担报废经费中5%的损失,检验员和车间主管付连带责任处罚。
3.53、新开发模具应按照模具验证程序进行验证,未进行验证直接生产的,模具和生产部各付50%责任,一次性罚款50元。产品不可用的按照报废损失经费的5%进行赔偿。
开发设计→完工试样→交质检部验证→会审签字→验证单随模具一起入库→建立档案
3.54、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处罚。⑴没有及时或者按照方法操作导致压平机电机烧坏的罚款50元;⑵冲床和模具上要求应用的功能装置,擅自拆卸损坏的罚款50元
3.55、下班后料没有收干净,仓库数量差距超过0.5kg的按照原价赔偿,本规定由仓库进行监督上报。
3.56、公司黄铜和紫铜废料没有仔细分开,混流到费铁里面的,发现一次,车间主管罚款50元。
备注说明:
1、处罚程序:部门主管按情况开据罚款单,通知当事人,签字后交
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做备案后交财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5%损失计算:
如:紫铜产品出现100公斤报废:
紫铜1000kg=74000元,100kg=7400元×5%=370元
操作者370元×70%=259元,检验员370元×20%=74元,部门主管370元×10%=37元
黄铜1000kg=55450元,100kg=5545元×5%=277元
操作者277元×70%=193.9元,检验员277元×20%=55.4元,部门主管277元×10%=27.7元
3、模具未验证操作损失:模具和生产部各50%责任。
4、本规定适用于鼎顺电气有限公司,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行政部,最终决裁总经理。
5、本规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鼎顺电气2011-3-30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2篇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提升个人素质和修养,提高工作效率,全面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不断发展壮大,特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准则及处罚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实施原则
1、原则:明确职责、逐级负责、纵横结合、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2、管理方法:纵向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按日常逐级管理的方法进行;横向实行公司行为规范管理主管部门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制,按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培训、督促和考核等方法进行。
(四)管理职责和权限
1、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培训、督促公司全体员工遵守行为规范,有权依照本《条例》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教育或处罚。
2、各部门要选出现场管理员,负责每天检查和督促本部门
员工遵守行为规范,并依照本《条例》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检查、教育或处罚, 如考勤员弄虚作假,加倍处罚。
二、员工行为规范、违纪处罚具体条例
(一)日常行为规范:遵章守纪 注重形象 互相尊重 融洽沟通
1、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员工驾驶机动车进入厂区内要减速慢行,驾驶电动车、自行车进入厂区内应下车行走,并按照规定停放在车棚,不得随意停靠在厂区主干道和辅路上,违者每人次罚款30元。
2、在车间通道、走廊行走时要放轻脚步,走右侧的中间位置,上下楼梯要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无特殊情况不得跑步上下楼梯,人多时不得拥挤,违者每人次罚款10元。
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佩带工作证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正确佩戴方法佩戴,违者每人次罚款30元;3次以上未佩戴工作证,将予以辞退处理。
4、不迟到、不早退,上班迟到三十分钟以内,每人次罚款50元;迟到超过三十分钟至一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罚款10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5、不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上班期间串岗、离岗者每人罚款200元,且予以辞退处理。
6、凡上班不打卡员工必须填写未打卡说明且必须由部门主管签字,部门主管填写未打卡说明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升效。超
过两次未打卡者每人次罚款20元,按工时计算工资的员工不计当日工时。
7、工作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闲聊、不打闹、不喧哗、不串岗、不打瞌睡、不吃东西、不打牌下棋、不玩电脑游戏、不听MP3、不打手机、不办理个人私事,违者每人次罚200元。
8、一线员工当班期间在车间内接打手机者每人次罚款30元。
9、员工当班期间睡觉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10、要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公共卫生、及时冲厕、不乱扔垃圾, 不随地吐痰,违者每人次罚50元。
11、不得在车间或厂区内吸烟,违者每人次罚200元,且予以 辞退处理。
12、用餐时,应遵守秩序,排队轮候,不大声说笑,不浪费饭 菜,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3、按公司规定准时在指定地点按序上下交通车,交通车拥挤 时,应给年长、身体有不适及有身孕的同事让座。
14、自觉保守公司技术、财务、管理上各种机密(包括薪资机 密),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一经发现将给与直至解雇的严肃处理。
(二)工作行为规范:作风严谨 勤勉谦虚 雷厉风行 日事日清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学习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本职岗位的胜任能力,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多向领导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将给予一定奖励。
2、严格按照程序处理公务,需请示的问题,要逐级请示,无 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或汇报。
3、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时 完成。
4、按照6S管理要求,积极营造清洁卫生、优雅和谐的工作和 生产环境。
(三)礼仪规范:规范着装 整洁大方 适度修饰 举止得体
员工的仪容仪表会影响他人对其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的判断。端庄的仪表、规范的着装既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也是自尊、自重、自爱的一种表现。规范员工礼仪、着装,对振奋员工精神,提升企业形象有着重要意义.1、行政工作人员着装规范
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准穿牛仔服、休闲装、运动
装,出席正式场合或重大集会按要求统一着装,违者每人次罚款10元.2、车间及操作一线员工着装规范
1)在车间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要求穿戴好洁净的工作服、工 作帽、工作鞋、手套,配带好工牌,特殊操作岗位员工要穿 戴好防护用品,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好 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鞋套,配带好工牌,不得穿戴非 工作衣、高跟鞋、凉鞋,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3)工作服要保持清洁,经常换洗,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3、员工要讲究个人卫生,定期洗澡、理发、修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指甲油,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4、男、女员工均不得梳奇异发型、染特殊颜色,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和长胡须,发角侧不过耳,后不过衣领,不得剃光头;女员工的头发应梳理整齐,在车间一线操作岗位上工作的女员工,头发应盘起或扎起,保持清爽、整洁的形象,违者每人次罚款30元。
(四)交往行为规范:恪尽职守 不卑不亢 礼貌周到 信守诚诺
1.在工作区与同事、领导相遇应相互问候或点头行礼表示致意,言语要谦虚诚恳,表情大方自然.2.对待来客来访要热情周到,谦和礼貌,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文明待客.3.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要说明情况,主动帮助联系落实.4.接听电话时应在响铃三声内拿起话筒,声音要清晰、明朗,语调要热情、恭敬,言语要温和礼貌,不要声音过低或高声尖叫,切忌冷漠无礼.如接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或“您好,XX部(或XX公司)”。要认真听对方讲话,不时应答;若对方要找的人不在,要说:“对不起,XXX现在不在,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三、考核管理
(一)考核对于公司所有员工应一视同仁﹐上至部门主管﹐下至 员工﹐奖罚分明﹑公开﹐管理人员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身作责起到身先士卒的表率作用。
(二)考核应以员工平时的自身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作绩效 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对屡教不改及明知故犯的给予重惩;对于平时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偶然不经意的错误﹐给予口头警示;对于平时工作马虎﹐对待工作推委﹑无责任心的员工﹐给予教育并观察其表现﹐在一定周期不见改变给予辞退。
(三)以上罚款,在当月工资中兑现,不在本条例之内,但违反公 司其他规定的,酌情处罚。
人事行政部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3篇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试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内容作出修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名称修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四部规章的有关内容都进行了修改。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4篇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五条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1-
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十九条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
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
第五十条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应当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并在违法状态消除后立即发还被扣留车辆。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处分或者予以解聘。
第五十四条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第五十五条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
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5篇
(第二版)
为了加强和改善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有效进行,为了明确经理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同时,也为了使经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文明施工有章可遵,有据可依,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条例,望各部门、各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
一、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地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经理部的相关规定。对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外,经理部还将按责任事故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50元。
2.施工便道车辆行使须谨慎驾驶,主动避让过往车辆,遇通道或路口时须减速慢行,主线便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接受有关交管部门的处理外,经理部还将按事故责任的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100元。
3.严禁施工队使用报废或手续不全的车辆,对进场车辆严格控制,如因车辆手续不全或无牌无照被交管部门扣押,其责任由施工队自行承担。对无牌无照或手续不全的车辆因违章造成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除接受有关交警及有关部门处理外,经理部还将按事故责任的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100元。
4.工地施工的机械(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及其它机动设备等)司驾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须谨慎驾驶密切注意过往的行人和车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如因违章或野蛮操作造成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经理部还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20元。
5.严禁非司机和未经项目领导同意的其他人员驾驶车辆,如有发现按不同岗位进行如下处罚:
(1)项目领导罚款50元。(2)经理部门主管、工段长、主管技术员罚款30元。(3)项目员工罚款20元。
6、项目经理部所属所有车辆司驾、机械操作人员、(包括经理部、外租及施工队的人员)对自驾设备须定期保养,严禁将设备交给非指定人员进行操作,特别是交给无证人员进行操作。如违反规定,经理部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20元。特别规定:机械操作人员如无视本规定,将设备交给非指定人员进行操作,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由责任人承担,经理部还将对其进行50的经济处罚。
7、外租设备人员须和经理部保持一致,服从经理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经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如违反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均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作业个人安全防护规定
经理部管理人员:
1、经理部人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监督、指导或检查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如违反规定将对其进行加倍处罚:
(1)经理部领导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安全帽的罚款50元,并张贴处罚通告。(2)经理部各部门主管及现场工段长、主管技术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安全帽的罚款30元,并张贴处罚通告。
(3)经理部各部门职工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安全帽的罚款20元,并张贴处罚通告。
2、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或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对违反上述规定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在场的工段长、主管技术员处以同等额度的经济处罚。
3、经理部领导未履行安全职责的罚款50元。各部门主管、工段长、主管技术员未履行安全职责的罚款30元。各部门员工和现场技术员以及现场员工未履行安全职责的罚款20元。施工队人员: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罚款20元(1)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系紧帽带(坐安全帽);
(2)穿拖鞋、漏脚趾的凉鞋进入施工现场或从事施工作业;(3)高处作业时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或不系安全带;(4)没有戴绝缘手套及防护面罩从事焊接作业;(5)电工作业时,没有穿绝缘鞋;(6)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内吸烟;(7)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8)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9)班前和当班时饮酒及酒后从事作业;(1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11)施工现场车辆乱停乱放;
(12)在作业场所高处乱抛掷物件和相互打闹;(13)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14)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
(15)起重机作业时,吊臂从人的头部上空经过或吊臂下面站人;(16)未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修、保养、交接记录的;(17)操作人员违章操作;(18)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19)不服从业主、监理等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施工队罚款50元及有关人员罚款20元。(1)施工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未考核合格、未持证就上岗作业;(2)施工现场乱接乱拉电线;
(3)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破损裸露金属线;
(4)配电箱缺门,无防雨措施,开关闸刀盖脱落,无保护接地或接零;(5)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接开关或插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在闸刀开关保险丝上;
3(6)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把电缆、焊钳的绝缘层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防护罩,无保护接地或接零;
(7)流动或临时电缆,直接放在车辆来往碾压的道路地面上;(8)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大于36伏;
(9)从事气割作业时,乙炔气瓶卧放使用、气瓶在阳光下曝晒、与明火距离少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少于10米,乙炔气瓶无回火阀装置;(10)氧气、乙炔管线经过路面时无防护措施;
(11)砂轮、电锯、皮带轮、齿轮等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不起作用;
(12)卷扬机操作上下无联系信号,钢丝绳无过路保护措施;
(13)明知有危险无防范措施,或虽然有防范措施,但不规范或起不到防护作用;(14)故意破坏安全警示牌及其它设施,或擅自将安全设施、用品全部或局部挪作它用;
(15)不按规定搞好环境卫生;
(16)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防护栏杆;(17)利用工作时间或在安排的工作时间内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18)未经有关部门或领导同意,擅自动用各种设备、机械、供电、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等一切设施;
(19)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20)驾驶员将所驾驶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21)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情节严重。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施工队罚款50元及有关人员罚款20元。(1)在龙门吊轨道上或0.6M内堆放草垫、钢筋等杂物;
(2)对安质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没有进行相关说明;
(3)对安质部要求上报的资料没有及时上报并没有进行相关说明。
三、施工队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或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对未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队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2、经理部对未按规定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记录的施工队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3、经理部对未按规定要求保管好现场各类安全、设备标志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及各类标语牌的施工队,发生丢失和损坏的,除按全额加管理费赔偿外,同时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4、对未按要求向安质部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施工队,按特殊工种人数处以50元/人的经济处罚。对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施工队,按特殊工种人数处以50元/人的经济处罚。
5、经理部对未按规定参加经理部对所有用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的施工队,另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6、各施工队临时用电必须执行项目部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必须配备两名专职电工(要求持有国家核发的、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对于未配备专职电工的施工队,除按要求其配备电工外,另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7、各施工队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协议书配备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按本队总人数3%的比例,配备兼职安全员,对未配备主管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的施工队除按要求其配备外,另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8、在收到客专公司、指挥部、监理站、项目部、局、公司等单位开具的整改通知单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照整改通知单进行彻底整改的,不能按期闭合的,对违章施工队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安全事故或隐患问题被客专公司、指挥部、监理站、项目部、局、公司等单位通报的,对违章施工队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安质部长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工区负责人、主管技术员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9、由于施工队违章施工导致客专公司、指挥部、监理站、项目部、局、公司等单位开具处罚单的施工队或施工队个人,经理部将对违章施工队处以100元、个人处以20元的追加处罚。
10、由于违章施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施工队处以100元的经济处 5 罚,视情节严重,经理部有权要求施工队更换现场负责人或终止合同。同时,经理部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四、关于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规定
经理部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部门和个人的安全职责,及时认真完成部门和个人的安全工作内容。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在月、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对未履行自己安全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处以以下额度的经济处罚:
1、施工现场主管技术员未做好安全日巡查工作,未认真填写《安全日巡查记录》和《班前安全活动教育记录》的,对施工现场主管技术员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安质部长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经理部主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2、对未及时编写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的、对未及时做好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写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检查工作,对工程部长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经理部总工程师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3、施工现场工段长和主管技术员在发生危险情况时未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对施工现场工段长和主管技术员处以3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通报,对安质部长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对经理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4、对未及时填写安全防护设施台帐的 材料主管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对经理部总经济师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5、对未及时建立安全措施经费使用台帐的、未及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的财务主管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财务总监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6、对未按时完成内页资料的安质部长处以30元的经济处罚。
7、对未按规定时间组织月度、季度、专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对经理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经理部划分的工作责任区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便道洒水(控制扬尘)通道排水、清扫路 6 面、维护便道、保持场内整齐、清洁等。针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内容各施工队必须根据经理部相关部门及经理部领导签发的工作指令单进行操作。各施工队应以大局为重,全方位做好有关“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对那些责任区内工作不到位或以其它理由拒绝执行工作指令单的单位,经理部将对其予以警告,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经理部将对施工队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
六、关于检查后处罚的有关规定
客专公司、监理、指挥部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并被处以经济处罚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罚款,另外遂平制梁场追加处罚的2-5倍罚款。
以上规定望经理部各部门人员和各施工队认真遵照执行,经理部将对各部门人员及各施工队进行半年、年终考核,对以上规定执行好的施工队经理部将予以奖励。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遂平制梁场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第6篇
卫生的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人员不断增加,为了住厂职工在生活区内的安全及身心健康,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各部门人员要严格遵守。
一、职工生活区卫生要求及处罚条例:
1、职工宿舍要保持干净整洁,生活区垃圾存放在垃圾桶内,桶满后送到厂区外垃圾箱倒掉。严禁将垃圾堆放在院子里。发现随地堆放垃圾的处罚10元/宿舍。
2、公司将组织不定时宿舍卫生检查,卫生情况差的员工宿舍罚款10元/人并给予通报批评。
3、职工在厂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规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二、治安要求及处罚条例:
1、在厂区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并每人处罚30元,情节严重的报派出所处理,主要责任者给予辞退处理。
2、未经公司允许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每人次处罚50元并通报批评。
3、严禁偷盗公私财物,本厂职工有盗窃行为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教育并每人处罚50-100元,情节严重的交予相关民事处理机构处理,主要责任者给予辞退处理。
三、安全要求及处罚条例:
1、职工严禁私拉乱接,私自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有违反者经发现一次处罚5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辞退处理,因此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职工在厂内住宿要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安排,未住在指定宿舍且劝阻无效的给予辞退处理。发生一切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3、线路及照明开关出现故障需及时向负责员工后勤工作的人员报修,非专业电工严禁动手修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施工安全处罚条例 第7篇
一切从安全开始
施工管理奖惩条例
一、施工人员处罚规定
01.施工人员由于三证不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包括由此给项目部带来的损失)均由施工队无条件承担;
02.电工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签定施工责任书并在项目部备案,否则一次罚款500元/人次,不按规定走线的罚款500元/人次;
03.施工人员不及时按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的,所有损失均由施工队按2倍承担; 04.施工人员要举止、穿着文明,禁止和施工管理人员争吵,一次处罚1000元/次; 05.施工人员应对现场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如有损坏按损坏成品2倍赔偿,并处以2倍罚款;
06.施工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上岗一经查出罚款500元/人次; 07.施工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着装,否则罚款50元/人次;
08.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对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不进行认真清点的,交工时发现损失一律按施工队责任论处,按成品损失进行处罚;
09.施工人员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保护措施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负,并处以1000元/次罚款;
10.未在项目部登记注册、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本项目部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处罚现场负责人200元/人次,处罚责任施工队1000元/人。
二、施工现场处罚规定
0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发现有现场吸烟的罚款200元/人,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个;02.施工现场没有合格有效灭火设施的一律处以200元/次罚款;
03.施工现场应做到每日一清,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齐,巡查抽查时发现现场杂乱,垃圾乱堆罚款100元/次,对乱抛垃圾及向屋面下方倾倒垃圾的罚款300元/次。走道脏、乱的罚款200元/次;
04.施工现场高空坠物,仅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发现的,罚款500元/次,被投诉到项目部的罚款500元/次,被投诉到总包单位的,罚款1000元/次,被投诉到业主和监理 名称:霸州项目部
地址:霸州市体香温泉小镇 华宸建设集团石家庄炳楠垠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切从安全开始
单位的罚款5000元/次,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负。05.施工队现场用明火、电炉等做饭、取暖的一次性罚款5000元; 06.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否则处以100元罚款。
三、现场负责人处罚规定
01.施工负责人接到项目部的安全问题反馈应及时妥善处理,被投诉到中航港的,一律处罚100元。投诉到项目部总经理处的,一律处罚500元。投诉到业主的处罚1000元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02.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在每日下班时应检查水、电应做到停水、停电后离开现场,由于违反此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并处以1倍罚款。
四、施工队处罚规定
01.被项目部开除的施工队,将自动丧失在项目部的一切利益及质保金,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施工材料处罚规定
01.施工工长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材料品牌、标准的使用,否则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施工工艺处罚规定
01.施工人员严格按项目部工艺标准施工,不按规定施工的一律拆除并100--500元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02.对施焊材料和焊缝未刷防火涂料、未进行防锈处理即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处以罚款200元/次;
03.对违反项目部规定的施工工艺,且工程尚未完工的,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项目部施工工艺,未整改经检查属实的,依据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八、其他规定
01.巡检在抽查材料时,施工队应服从巡检要求拆除半成品或成品,以配合巡检验证材料。如有材质问题,则该施工队此工地此种材料均按有问题论处,将处以3倍罚款。
名称:霸州项目部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第8篇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第9篇
为贯彻执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建筑工程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事故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细则》。希望相关责任劳务公司及班组遵照执行。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的,罚款200元/人/次。
2、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3、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1000元;凡年满55岁的老年人不得从事建筑作业,违者处罚200人/次。
4、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200元/次(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5、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次,施工人员罚款50元/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者20元/人。
6、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人,对责任班组罚款100元。
7、高处作业时向下乱抛东西的罚款200元/人/次。
8、没有有效的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而进行高处作业的,操作人员罚款50元/人,班组罚款500元/次,安全员罚款50元/次。
9、塔吊违反“十不吊”的,对塔吊司机和指挥分别每条罚款200元/次,对班组设备主管罚款1000元/次
10、没有经过批准乱拆模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班组进行罚款500~2000元/次。
11、在施工现场赌博的,没收赌资并对班组罚款200元/次,情况严重的视情况加重处罚;打架、斗殴的对班组处以5000元/人罚款,情况严重的加重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12、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背心和赤膊的,配制工作服而不穿的罚款50元/人/次。
13、洞口无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责任班组每处罚200元,对安全员每处罚款50元。
14、临边及楼梯侧边无防护措施的对班组每处罚200元,对安全员罚款50元。
15、对安全设施、设备等不经批准乱拆、乱移、乱动的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16、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的(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外架安全绿网漏挂,安全立网上有破洞面积超过100cm2,没有按规定进行水平封闭的和铺设脚手板的,对责任班组每处罚款200元/处;若发现未按规范规定搭设、使用和出现探头板,按每人每次100元~1000元罚款。
17、使用木配电箱对责任班组每个罚款500元/处。
18、配电箱的配电板采用木板、无匹配的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及进线、出现紊乱以及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有杂物的对班组每处罚款500元/处。
19、乱拉乱接电线,电线拖地零乱不架空不敷埋、裸线头插入插座的对责任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0、不按规范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的对班组罚款200元/台。
2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护导线和普通胶质线的,违者处罚200元/次。
22、未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导致安全隐患的视轻重程度对班组罚款100~1000元。
23、现场设备未按要求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者,对班组罚款大型设备500元/台,小型设备200元/台。
24、施工现场脏乱、垃圾无人清理的、对班组罚款200元/处,安全员罚款20元/次。
25、现场材料无分类、无标示、无堆码,每处罚款100元。
26、施工机具无防护措施对班组罚款50元/台。
27、酒后上岗的对班组罚款100元/人/次。
28、各工种完成施工后,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否则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处以100~2000元/次的罚款。
29、发现有工人盗窃,将收缴赃物并按此财物的价值处以十倍的罚款,视情节轻重,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且连带处罚班组长1000元~10000元的罚款。
30、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每处处罚500元,安全员处罚50元。
31、由于施工需要,安全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每处处罚100元。
32、擅自拆除外架与建筑结构的拉墙件,每处处罚500元。
33、外架上有零量材料,兜网内有杂物,每处处罚100元。
34、非电工操作人员擅自切断施工机械(特别是塔机)电源,处罚2000元/次。
35、从楼上向下倒建筑垃圾,每次罚款500元/次。
保利•未来城市B2地块第二项目部
2012年12月20日
项目经理意见: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第10篇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著,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
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0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3元/处。
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5元,绑扎不符合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5元/处,弯起点偏移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6元。
4、砌砖工程出现 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5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3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3元/处,空鼓2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要水平,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费及人工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到施工点,如发现一次按每翻斗车罚100元。
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的处罚条例另行公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列出清单(以一个月为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力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从职工(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项目部职工守则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立志中天,争创一流
3、遵纪守法
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
4、爱护公物,不破坏公共设施
5、穿戴整齐,礼貌待人
6、热爱集体,能为项目部争荣创誉
7、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必请假
8、在工作上,要有良好的职工道德修养
9、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发扬助人为乐精神
10、正确使用项目部文明用语,七不规范。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七条处罚。
5、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7、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人生安全,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对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场容卫生、消防防火的定期检查:
1、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分项进行检查。
2、查出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
3、每月定于是15、30两天为定期检查日。
4、整改以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并注明复查意见。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劳动人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队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宪法中有关条例及刑法中的有关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颁布的三大规程,五项制度,对上生活费市劳动局及公司颁布的文件,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汇报。
2、贯彻执行三级教育制度,对新到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同时运用各种形式,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明确生产必须注意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教育职工既要有充分的生产技术又要有严格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遵守操作规程。
3、结合季节性,抓住节假日职工思想容易疏忽,松散安全生产观念的现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如大风、大雪、冰冻或雪雨季节,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职工较全面的提高对安全生产深刻认识。
4、班组长每天上班前必须对班级职工做好班前教育,并做好记录,对当天的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项目部,以便及时解决。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日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内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不火少于2只。
3、木工棚内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杂物。
4、木工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
并定期清除。
5、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6、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7、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
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缓冲器。
4、机械操作者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三、电气操作: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主要体应安装于是 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和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查。
5、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四、生活供水:
1、工地应该保证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的充分供给,饮水非经当地部门检验许可,不许使用。
2、水源、水泵、贮水池和水管等都应妥善管理,保证饮水不受污染。
五、生产辅助设施:
1、工地应设置食堂。
2、根据工地需要,应设置浴室、厕所等上列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清洁。
3、厕所应设在现场附近,男、女厕所应分开,厕所内要有防蝇设备。
4、教会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自觉遵守项目部“七不规范”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纪律讲礼貌、讲文明的好工人。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工种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任务、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严肃认真地做好技术交底并参加本班组成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钻研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生产以工地为中心”,而“操作班组则是中心的中心”所以必须采取多方面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班组长本身的安全素质。
3、代表班组做好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并与被教育者相互签字备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员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新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他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的人身安全。
4、组织好安全活动日,每星期一对工作环境进行一次周密检查,将检查结果结合工人思想情况开展,对性的安全活动,除了现场设备、防护设施之外,对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生活卫生及班组职工个人卫生都要事无巨细的布置做好。
5、组织本班组职工多多学习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大力提高本班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互检查执行情况,懂得在任务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冒险作业,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备并懂得有不安全苗子或隐患能主动排除、整改或报告领导。
6、教育全班人员均能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均能保护所有的防护设施,设置所有的安全围护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关心人人的安全,人人关心你的安全,才保大家安全。
7、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之后才施工,对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控”措施,并立即上报;高空作业、夜间作业、特殊场合作业都要首先考虑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作好充分准备才投入。
8、上班前,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作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专业机具找专业人员予以处理,使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设置全部齐全有效,并听众专职安全员指导,接受改进意见,保证班组工作环境内的一切机具,设备有百分之百的完好率。
9、做好上下班时安全事务的交接手续,本班职责必须本班完成,有特殊情况的交待下一班整改,待下班顺利接管后方可下班。班组有权拒绝违章指令,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10、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11、分段落实、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设,将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上报工地安全员,统一转交分公司质安科,便于统一提高。
补充:
1、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见附图)
安全规范及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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