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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精选10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1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处本单位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问题。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八、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九、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十、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

五、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六、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

七、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

八、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九、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十、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

三、自觉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五、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

六、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七、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名称和参加人员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办负责,全体从业人员参加;

(二)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三)车间班组例会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召集,车间班组全体成员参加;

(四)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车间班组晨会每天召开1次;

(二)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负责人同意临时召开。

三、企业安全生产和领导小组例会内容

(一)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和制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三)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四)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五)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车间班组会议内容

(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知识培训;

(二)分析机器设备和安全设施安全技能,生产场所安全环境;

(三)点评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并予以矫正,分析原因和应急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与现场救护;

(五)典型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五、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十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二、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三、分管安全厂长,每年12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4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公司)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五、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六、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班组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车间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车间班组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二、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

三、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四、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五、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六、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

七、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八、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操作者发现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二、企业负责人、值班人员、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企业负责人对发生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四、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五、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六、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七、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八、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九、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十、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十一、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十二、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十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三、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七、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八、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九、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十、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一、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二、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十三、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十四、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十五、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十六、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十七、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十八、经济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二、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五、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六、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七、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八、每用对特种设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九、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十、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

1、带电作业:

2、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他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3、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道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二、危险作业的要求;

(一)危险作业的要求;

1、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二)带电作业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三)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腰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四)、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

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三、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科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2篇

各工程处、项目经理部:

为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

步,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科。

科长:左殿红

专职

安全员:易新生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科设置通知

抄报:兴化市建设局

泰州市富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07月18日印共印5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施工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公司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施工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3篇

1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性

我国建筑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根本,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中频繁出现职责分配不明确、各责任单位管理不到位或干涉管理的问题,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建筑施工管理中,施工规章制度、管理程序以及监督工作是施工管理的主要工作,细分其中的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明确管理职责,对建筑施工的基础环节、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处理管理中、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准确全面的掌控整个施工过程,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由此可见,明确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进行分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2建筑施工责任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

在目前,多数建设单位缺乏甚至没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识,在投资建筑工程项目时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和工程工期,至于安全管理问题大多数时候都是推给施工单位,在政府部门强制监管之下,会在检查时做做模样应付。其次,建设单位在聘请安全管理人员时选择不严格,导致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准欠缺,安全理念和意识落后,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不明确,日常监督工作存在疏忽,导致施工现场诸如施工地点不安全、机械设备损坏等隐患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2. 2施工单位

承包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最大化的企业利润,缩减安全管理工作成本投入,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缺乏,未能与专业的安全人员组织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甚至为了更进一步缩减成本,在配置安全防护用品、设备时并未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规定,无法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其次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安全工作人员的权力受到限制,在部分安全隐患、违规问题的解决措施上与项目经理意见相悖,导致问题未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对工程质量、施工人员的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2. 3设计单位

在建筑工程的设计上,大部分设计单位将重点放在建筑造型、美观、创意等方面,在结构安全设计上,多数情况下选择了传统保守的设计方案,未能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设计报告中没有准确注明设计图纸的重点安全环节的解决办法,将如何安全正确施工的问题留给施工单位, 为建筑施工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2]。

2. 4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工程的管理上,只注重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问题,忽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几乎没有开展。其次由于施工单位安全意识缺乏,对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并不重视,造成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松懈,未能定期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使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问题没有及时被发现并解决; 同时由于安全理念未能贯彻落实,普通员工以及施工工人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上报甚至不管,一定程度上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合理分配

建筑工程中各方责任单位松懈的安全管理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解决管理问题必须对症下药,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合理的分配,将各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以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质量。

3. 1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

建筑项目能够为建设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在工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效益,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仲裁。建设单位在投资项目时,必须明确各个责任单位的管理职责,在建筑施工招标选择中严格选择具备安全意识和理念的施工企业,同时聘请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建筑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帮助施工企业解决在建筑勘察、施工等工作上遇到的安全隐患问题,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3. 2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施工企业作为受到安全事故最大冲击的单位,将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是解决问题的必要条件。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前期必须做好准备工作,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大力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建设单位一并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力宣传施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同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资金成本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安全责任管理机构,加大人力财力的支持,将基础安全管理意识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参与施工的人员中[3]。

3. 3设计单位的管理职责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经过实地考察,了解地形特征,考虑设计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历来的经验在建筑创新设计中保证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对重点部位、 环节做出准确的标注说明并提出施工建议,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情况,在重点部位施工时进行跟踪,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沟通,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解决问题。

3. 4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的有效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条件,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中必须清楚明确自己的责任,将安全意识牢牢谨记,在监督建筑施工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制止,对较为复杂困难的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保证问题能够尽快得到有效的解决,对特别严重的情况必须停工处理,在进行整体改进之后再继续工程。在监督工作中,在发生与上司意见不符、施工单位不管等许多人为因素的影响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强制性措施,或是通过汇报给上级,在多方意见相悖时,必须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探讨,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不能因为人为因素的影响便松懈施工安全管理监督工作[4]。

4结语

科学有效的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促进建筑行业良好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促进相关建筑企业、施工企业等在行业竞争中具备更为优势地位的必要条件。建筑项目的开展还需要各个责任单位的合作管理,以保证建筑施工安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从而保证建筑竣工之后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耿东升.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J].科学之友,2013(6):77,79.

[2]冯利军.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08.

[3]彭智.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研究[J].江西建材,2014(9):291-29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4篇

摘 要:现代建筑工程通常是多个利益体的结合产物,需要妥善处理相关方关系,科学合理的分配有关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才可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才可实现建筑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以便进一步明确相关方的职责。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

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地位,其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国家财产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1]。近年来,政府对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伴随建筑工程的迅速发展,建筑规模和难度也随之增加,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所以,必须进一步深化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现状分析

(一)建设单位方面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建设单位工程的投资主体,同时也是最大的受益者,但是有些建设单位往往在施工中单单片面注重工程施工成本,而对工程其他状况未能给予重视,比如: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方面,一些业主的认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属于施工单位,而这直接影响其日常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影响到安全监管体制的有效建立,由于大多数状况下只依赖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安全管理是明显不够的。换言之,建设单位方面的问题根本原因安全管理意识不强。

(二)施工单位方面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主体,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担负直接的而重大责任。从现阶段我国市场分配制度看,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中需承担较大风险,对每方面风险均要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才可确保自身的利益。但在承担风险同时,施工单位要想更好的获取经济效益,就往往从从缩减开支着手,如此对建筑公司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就必然会减少,这在较大程度上造成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三)监理单位方面

在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监理单位也担负着重要角色。通常情况下,监理单位均是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组建的,所以监理单位在一定层面上代表的是建设单位的利益,所以监理单位同样重视工程的成本控制及施工进度管理,并未把生产安全管理置于首要位置,实际上这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是相悖的,其并未真正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大多数监理活动及相关措施的落实上还有待加强。

(四)设计单位方面

现阶段,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一般在结构设计上采取保守心理,而对施工中的安全,他们并未全面的考虑进去[2]。所以,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时通常把建筑工程的造型、外观、功能等方面的构想置于首位,未充分考虑到实际施工的难度,也未考虑到如何开展安全操作或防护要求,片面的认为只需设计好图纸,如何安全、有效施工是施工单位必须考虑的。对于施工安全重点工程和环节在设计资料中未能清晰标明,这为施工安全留下了隐患。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科学合理分配

(一)明确建设单位责任

《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事故不不但会给建设单位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建设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应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首先,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要选择资质合格、安全达标的承包商负责施工。其次,在实际施工中,建设单位各级负责人均有责任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同时,建设单位还应积极为工程的安全施工给予必要的保障措施,不得向设计、施工、工监理等单位提出有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不得对合同约定工期予以压缩。

(二)明确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直接实施者,应时刻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施工安全、有序进行。施工单位应独立设置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开展现场施工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则应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以确保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开展工作,并向一线施工人员提供满足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服装等,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以有效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明确监理单位责任

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整个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作用。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现场巡视工作,不管是哪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均有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通过合同中规定采取强制性措施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强制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明确设计单位责任

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施工安全操作的需要,对关系到施工安全的重点工程及环节应在设计图纸中加以注明,并要提出相应的防范指导意见。设计单位及建筑师等执业人员须对自身设计负责。

(五)加强施工安全监管

政府及建筑相关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应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依法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建筑施工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避免出现形式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同时,应加强建设项目监督,增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监督考核,督促相关方履行好自身职责。还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对出现重特大建筑生产事故依法严处,追究责任[3]。

三、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不单单是施工单位的职责,同时还需要相关责任方一同参与和努力,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环境,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如此才可实现相关方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磊.探析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4(7):216-217.

[2]江焕坤,金俊.建筑施工管理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17):533-53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第5篇

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管理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施工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6篇

11各专业分包单位

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和环保法规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工作之职责 第7篇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经理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下属安全专关员的工作。

二、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三、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四、每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部署下步安全工作并负责起草年度安全工作会议计划总结。

五、非常时期和出现重大事故或隐患时,有权提出整顿,责令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写出事故书、材料和整改措施,及时汇总上报。

六、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处理违章、重特大事故责任者。

七、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8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进程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从而促使了建筑工程事业的蓬勃发展, 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建筑工程项目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 也存在着一些施工安全问题需要我们加以关注与解决。在此时代背景下, 进一步深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与思考, 是现如今整个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存问题

要想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合理分配, 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当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以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对实践经验的总结, 我们不难发现,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存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方面:

(一) 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设计的不合理

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最初设计时存在的不合理现象, 是导致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首要源头。特别是受传统建筑设计观念的影响, 大多数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安全设计是都会采取较为保守的设计方案, 只关注建筑表面的安全保障, 却未能关注到本质问题。这就造成设计单位在进行建筑设计时, 不能充分考虑到充分考虑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更无法提出相应的解决或应对措施, 进而导致建筑施工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二) 建筑单位对自身安全职责的认识不够清晰

建设单位对自身安全职责的认识不够清晰, 也是造成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因。这主要是因为建筑施工过程通常是由施工单位完成的, 建筑单位往往不会直接参与这一过程。这就导致大多数建筑单位会产生一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观念。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下, 建筑单位对安全管理工作自然不会多加重视, 甚至是在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发生后采取推卸责任的态度, 进而加大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问题。

(三) 施工单位运营模式的限制

施工单位作为建筑施工中落实具体施工工作的主体, 其自身运营模式的限制, 也是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因。施工单位作为建筑施工第一线的单位, 其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本着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的原则, 施工单位往往难以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多下成本。施工单位的这种运营模式实际上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下形成的, 因此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三) 监管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够

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够, 同样是造成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一项重要方面。

这主要是因为当下的建筑监管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时, 大都是关注施工的进度、施工的质量等问题。但是对于当下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管单位的监理的力度往往不足。一旦监管单位未能严格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安全管理开展监督工作, 那么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相关单位就更加容易忽视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巩固走的落实。

二、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有效策略

针对上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并积极探索相应的解决措施。通常情况下, 我们可以从以下四大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进行有效改进:

(一)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的建筑设计决定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方向。因此, 设计单位必须围绕国家当前推行的各种安全法规来开展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设计部门不仅要在建筑方案设计初时, 有意识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进行标注, 并明确其操作方法, 进而有效地规避安全风险;还要在建筑方案的设计过程中, 将安全第一的中心思想贯彻始终, 能对整个设计方案负责到底。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应当提高责任意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展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工作时, 就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规程选择信誉良好、安全、可靠的施工单位发展合作关系。

(三) 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施工单位首先应当尽可能地为施工作业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特别是在采购施工所需的材料、器械以及相关安全防护产品时, 一定要选择符合生产标准的产品;其次, 施工人员也应当提高安全意识, 将施工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严格按照正确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操作, 以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

(四) 监管单位

加强监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力度, 也是明确其职责分配的重要一环。这就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 加大监督力度并实施有效的监督手段, 借此避免施工人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态度散漫或操作不符合规范等原因造成安全问题。与此同时, 我们必须注意到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也需要一定的专业性。也就是说, 除了技术人员外, 相关监督部门的人员也应当加强自身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专业培训。只有这样, 监管部门才能真正实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尚存在很多安全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相关建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的不合理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 重新思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职责分配, 在当前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从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进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

摘要:近些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我国的建筑行业也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新时期。但是建筑工程项目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 也存在着一些我们必须格外重视的关系人民切身生产生活安全的问题。探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分配问题, 是当前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思考

参考文献

[1]孙灵锁, 王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及思考[J].建筑安全, 2009, 01:9-12.

[2]许垂鹏.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分析[J].建材与装饰, 2016, 22:119-120.

[3]刘春.探析建筑施工管理职责分配的现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4, 06:52-5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9篇

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任克军 省农委主任

副组长:于文波 省农委副主任

成员:

郭俊英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处长

郑建东 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局局长

肖珍武 省农委科教处处长

于强省农委计划处处长

李伟华 省农委办公室主任

王茹华 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宿录瑞 省农委农垦局局长

赵继春 省纪委驻省农委监察室主任

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由市场信息处负责协调,有关处室共同牵头组织,政策法规处负责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宣传,计划处、财务处负责争取项目和经费支持,科教处负责科技指导,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农垦处、省绿办各负其责,监察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监察。各相关处室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任:郭俊英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处长

郑建东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林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省农委園艺特产局局长

杨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副主任:

潘希波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站长

靳锋云省农机推广总站站长

丁万志省种子总站站长

杨大成省土肥总站站长

陈树才省农机鉴定站站长

成员:

姜桂芹 省农委市场信息处调研员

贾志翔 省纪委驻省农委监察室调研员

郑红霞省农委财务处副处长

赵然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副调研员

李小松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副调研员

白冰若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吴铁军省农委农垦局副调研员

程子峰省农委办公室

周显峰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徐建维省农委农业处副调研员

韩守新省农委科教处科长

柴秋泉省农委园艺特产局

李蔚省绿办副主任

杜东明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王大川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于国栋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潘澎湃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王会志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市场信息处 李小松 杜东明

物资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10篇

2、行政仓库日常管理,包括出入库管理及环境管理等,月度盘点并形成盘点报告;

3、依据现场业务要求协调搬运工搬运及摆放资产;

4、活动物资管理:各类活动物资接收、回库、盘点工作;

5、健身房管理:设备使用状态检查、维护;

6、负责对接行政资产、物料报修需求(行政各条线、业务部门),联系跟进供应商维修情况,并做好维修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精选10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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