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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论文范文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监管不力论文范文(精选8篇)

监管不力论文 第1篇

建筑幕墙、门窗是专项技术, 由从事建筑幕墙、门窗工作多年并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享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审。从市场调研中发现一项幕墙门窗工程招标时报名投标的单位少则几个、多则十几个或更多, 报名的单位都是具有一级资质的幕墙门窗施工企业和甲级设计资质单位, 而其中包括可能有多个分公司或挂靠的单位, 真正的主体施工或设计单位为数并不多。现在全国具有幕墙门窗施工和设计的一级资质企业约有400余家, 把分公司和挂靠单位统计下来约有上千家。真正设计施工实力强的单位为数并不多, 僧多粥少而产生市场激烈竞争在所难免, 投标报价就可能成为胜败的主要因素。对此目前对建筑幕墙、门窗投标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和存在的隐患问题就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们从一些审查过的建筑幕墙、门窗设计方案或施工图中发现与价格有关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建筑幕墙或门窗的结构设计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1. 幕墙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JGJ102、JGJ13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金属板与石材幕墙技术规范, 幕墙结构系统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不低于25年的要求。从审查的资料中发现有不少的幕墙结构系统设计中缺少具体完整的建筑幕墙结构体系与主体有相对位移能力的结构设计, 而多采用的是一种简单的预埋件和角钢来固定立柱的结构方式, 这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结构设计。

2. 构件式玻璃幕墙中半隐或不隐的幕墙玻璃多采用压板固定, 立柱和横梁采用隔热条的断桥铝材来解决断热达到节能, 而固定压板的螺丝和隔热铝材的端部相连接是错误的, 因为当幕墙玻璃受负风压时, 隔热条与隔热铝材端部的结合力是满足不了负风压的作用, 极有可能把玻璃板块吹落造成严重事故, 尤其是使用低质低价 (约1 元左右) 的国产隔热条更加危险。

3. 石材幕墙结构设计中石材的挂件采用了穿销式、T式、碟式、斜插式、胶接式等做结构的受力连接, 尤其是在凹凸立面造型复杂的结构上使用都会因支承力不够的影响造成石材挂接不牢脱落而造成安全隐患。

4. 建筑幕墙、门窗上都采用多种型式和用途的胶、胶条、胶垫及五金配件等, 这些配件的质量和性能都有明确的标准要求,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其型式和用途也都明确了, 但实际采购和应用时其质量与标准产品的性能质量差异很大, 规范要求使用应不低于25年, 但实际上用不上几年就出现胶条、胶垫等就产生老化硬化失去弹性、开裂等。使用过程中经常发生门窗关闭不严、漏水、透风、连接不牢、窗扇变形或脱落等现象, 这些都给工程质量造成不良的影响。

5. 幕墙铝板的设计和加工中边肋高度低于标准要求并与加强筋不连接使加强筋不承受荷载作用的重大错误。

6. 幕墙钢化玻璃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自爆现象和造成的危害己引起社会上广泛注意, 因此在招投标文件中对玻璃的选用和处理应有明确技术要求。

二、建筑幕墙门窗低价中标危害极大

工作监管不力检讨书 第2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出现了问题或过错后,为了避免再犯,就需要写一份自我检讨书好好进行自我检讨,在写检讨书的时候,我们的用语要非常注意。你还在为写检讨书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监管不力检讨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监管不力检讨书1

敬的领导同志: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在杭州下沙物美超市的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中,因我个人的疏忽,我没有能够充分地对工程全部材料的样本可实品做样品检查。没有认真核查账本,也没有在检查之后向您如实汇报。我可以说是犯了一个最低级,最原则性的错误。我有罪啊,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您的要求,把项目的进展情况着实地向了领导汇报。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导致了一些损失,同时也愧疚陈总对我的信任和关照。但此次我通过自我反省,必须找出我工作失误的根本原因,我反思了一下。我犯错的根本原因在于,我自身这个马虎的性格,做事半心半意,敷衍了事。我知道这样的工作作风是极度危险的,这样的作风持续下去。很可能在未来造成更多更严重的错误。针对我的错误,我反省了如下几点改正措施:

1,针对我的责任感不强,工作作风懒散,不实际。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材料部的负责人,我对很多事情应该亲自过问,不论处理的好坏,都应该给上级一个明确的汇报和交代。出来端正态度,认真工作之外,我也要抽出空闲时间提高自己的学习和专业水平,同时保持工作的细节。

2,我今后做事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认真负责,勤奋的工作人员。我要时时认真的了解组织领导的意图,不能将领导的意思偏之千里,要将自己的工作做好做精。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请陈总信任我。我今后一定认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献上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作监管不力检讨书2

在 会议上,正当要下班了,突然来了个电话,我不仅没有认真聆听客户反映的问题,却在下面偷偷我跟旁边的人说话,并被让她听到了,然后她骂我来着,我就挂了。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

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由于最近的工作逐渐走上了轨道,而自己对单位的一切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在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

因此,我不请求领导对我宽恕,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同时,我请求领导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为我单位的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古人常说,“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但一开始,我并未能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古人又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因此,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找出来,若是找不到根本原因所在,敷衍了事,于事无补,将来还会犯更多更严重的错误。悔悟后,归结原因如下: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

2、事发后,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错误,有逃避的心理。一开始,就想着把很多问题推给别人,而不能立刻想着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通过这件事,我重新反思了自己读书学习、做人、做事的态度,感悟到:

1、“一个人一生最重要的是做事做人的能力。做人要专注,做事也要专注。做事不专心,一定无法把事情做得圆满,无法清楚地掌握细节。学习就在做人、做事的点点滴滴中。经典绝不是在书本里,而是在做人、做事的点滴中。“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读了那么多的书,假如不融会贯通,不与生活结合,就很难有喜悦,就是古人所讲的「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2、“学习最重要的境界是体悟。如果学习中不能体悟,那只是“记问之学”,就好像人吃了东西没有消化,对身体当然就没有帮助,甚至还有害处。”

总之,我的行为给单位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做出这样的行为,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理智的人,一个理得心安的人,从过去的错误中学到智慧,不再单纯地懊悔。“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我真心感谢领导的教诲,希望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能从你们身上学得到更多的“智慧”,能得到你们的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和不胜感激!

检讨人:

高利贷盛行,政府负有监管不力之责 第3篇

可是,没想到,中国现在高利贷不但半公开化,还在个别地方扩大到全民化。温州老板卷款逃跑成风,就是高利贷的恶果。去年4月份开始,温州的中小企业资金链就断裂,有多达90个企业老板欠下巨债而外逃,初步估计这个信贷的规模是达到了200亿元,随时引爆一场具有中国特色的地区性金融危机,引发了中央的高度关注。

中国的高利贷危机首先从江苏一个经济不发达的泗洪县爆发。“就像一个胀满气的气球,针一扎就破了。”江苏泗洪县村民们形容当地高利贷的泡沫。据他们描述,在泡沫盛行的那段时间,在高息诱惑下,泗洪出现“全民放高利贷”的状况,甚至有一些公职人员参与其中。高息高收入,一时间,泗洪街头宝马、奔驰车云集。然而数月后,借贷大户“失踪”,停止付息,高利貸市场随即崩盘。为了追债,打杀等血腥的事件接连发生,社会一时动乱。

而据温州放贷者介绍,他们借出的资金中一半为自有资金,另一半从银行贷出来的,通常是“我们将房产向银行抵押出去,用2分的月息借钱出来,然后用4、5分的利率放给小企业主们,赚取中间利差。”再或者“以1.5分或2分的月息从一批老板那里借资金和承兑汇票,暗中以3分至3.5分的高利放出去。”

高利贷市场推动了金融脱媒(指交易双方在交易时跳过所有中间人而直接在供需双方间进行,又称“金融非中介化”),如此一来,银行存款外流的现象就越发明显,但这种自由交易目前还没办法监管。民间借贷市场早已是温州众多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少企业向银行贷款非常难,并且今年政策紧缩,银行额度受限,小企业涌向民间借贷。

正因如此,去年以来民间借贷利率飙升。据了解,目前温州的民间借贷月息一般在3分左右,有的甚至为5分至1毛,而“5分利”相当于资金的年回报率是60%。有的高利贷年利率最高能达到180%。这样的利率诱惑促使民间高利贷市场疯狂扩张。

《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并且,温州市大约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

除了浙江温州, 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亦被视为高危区。而此前中央在东北调研也指出了东北三省的高利贷风险严重。

相比较而言,温州的高利贷方式还算平和。因为高利贷是贷给了做实业的中小企业,而江苏泗洪这些地方则是流向了搞钱的传销,钱炒钱,钱没有贷给实业,而是像传销一样层层加码,以钱生钱的游戏。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温总理到温州调研,他虽然说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但并没有严厉强调要打击高利贷,也没有看到温州对高利贷者采取任何措施。

在这种背景下,浙江的“吴英案”就格外引人注目,二审被判死刑,宣判时年轻女孩的那回头一暼让人叹息。随后国内学界发起营救吴英行动,认为吴英从事的是民间借贷,是中国金融管制的产物等等。总之,吴英从事的是一个愿打愿挨的民间借贷业务,是市场经济,政府不应该干涉,应该放开。

近期,此类案件接连发生。温州立人案已经引发了债权人对政府的赔偿诉讼,理由就是政府不作为,监管不力,造成了他们的损失。江苏常熟“第一美女老板”,涉及个人借款近5亿元,并在常熟各大银行及小贷公司抵押贷款1亿多元路跑。有人称此女老板涉案金额恐怕超过10亿元,或将超过吴英的涉案金额达7.7亿元。接下来,山东鲁中一小城的高利贷老板在往江苏送钱时被枪杀,上演黑吃黑的黑社会一幕。这是高利贷的必然结果。这个产业就是这样的黑社会产业。据说,此老板在这一小城也非法集资2亿多元,此次被杀是为了给人送5000万元现金,被人设局杀死,另一涉案人也被杀。

浙江民间借贷历来活跃,当年的制造业也是这样借贷发展起来的,但现在这种民间借贷已经变了味。我有个朋友在台州企业做事,他说今年台州企业遇到很大困难,但并不是产业的问题,主要是国家收紧资金,使得很多涉入高利贷的企业出现了问题,因为他们借贷的钱并不是为了企业,而是干了别的营生,现在主产业和企业都受连累。

这些资金吸存者的年利率都在30%至35%之间,拆了东墙补西墙,用后面来的钱还前面借款的利息,越滚越大,总有一天滚不动,非出事不行。而那些见钱眼开的上当者,从来就没有想想什么产业年利率能有35%,有这么好的事还轮到你吗?没有人想到风险。现在出事了,想到政府了,要向政府讨钱。

年利率30%,已经不是传统意义的民间借贷,纯粹就是高利贷,这是任何社会都要打击的。政府确实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博主简介: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一个愿打愿挨的民间借贷业务是市场经济,政府不应该干涉,应该放开。

试论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及若干对策 第4篇

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分支。从会计发展历程来看, 会计最初只是记账、算账、报账。随着生产发展和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 对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产生了管理会计, 财务会计也得以发展。在我国会计有待改革和发展的今天, 把簿记作为研究的重点显然是合理的, 而这并不是说财务会计就只是簿记。鉴于同样认识, 也不能说会计仅是财务会计而不包括管理会计。笔者认为, 随着会计核算手段的进步, 会计改革的重点将转移到会计监督上。

二、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会计监督的主体当然是会计, 而这一主体对于企业来说来自两方面, 即企业内部会计和企业外部会计。从表面上看, 企业外部会计监督的对象似乎是企业管理当局和企业会计, 其实质仍然可以归结为企业单位的资金运动及其信息监督。与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相比较, 只不过是层次和立场不同而已。因此, 会计监督是具有层次性的, 不同层次有不同的目的和立场, 也会存在着不同的监督手段和方式。如果我们把不同层次的会计监督结合起来, 形成一个合理的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的监督职能作用就能得以发挥。

三、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分析

会计监督不力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信息失真;二是乱收滥支 (即各种违规违纪收支) ;三是国有资产流失和偷逃税款。其中, 前两个方面是手段, 后一个方面是结果。那么, 会计监督为什么不力?下面, 分别从不同的会计监督关系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 外部授权人下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

第一, 所有者、债权人、税务局有权管理企业, 且与企业最高当局存在利益冲突;第二, 所有者、债权人、税务局授权企业会计人员监督企业最高当局的经济活动;第三, 会计人员不受企业最高当局的支配;第四, 企业会计人员有能力和条件来知道企业最高当局所从事的经济活动。

长期以来, 我国奉行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 即一方面代表国家监督企业, 另一方面又是受企业最高当局支配的企业员工。显而易见, 这违反了监督关系的基本原理, 是不可能正常进行的。所以, 在企业最高当局意志支配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乱收滥支就泛滥成灾。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 由于缺乏经济意义上的所有者, 因此, 会计监督关系就更是残缺不全了。一方面是授权人虚置, 另一方面是会计人员受支配于企业最高当局, 其必然的结果就是会计人员唯企业最高当局的意志行事。

(二) 内部授权人下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

应该承认, 就先行状况来说, 内部授权人下的会计监督关系好于外部授权人下的会计监督关系。但是会计监督不力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级管理者无明确的授权, 会计人员监督时缺乏支持者, 会计人员也就不予监督, 致使乱收滥支、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出现;二是会计人员不独立于监督者。在分级管理的情况下, 如果让会计人员去监督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是非常困难的。致使有些基层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编造虚假的会计数据去欺骗上级单位。

四、关于会计监督的若干对策

改善会计监督的基本思路就是要强化会计人员的独立性, 如果无法强化这种独立性, 则就只有在会计监督之外另设一种监督机制。

(一) 外部授权人下的会计监督对策

外部人不能单纯地依靠会计人员去维护他们的利益, 而要在会计监督之外寻找一种新的监督机制。从我国的现状来说, 国有企业占有很大的比重, 而社会审计的发展中又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 国家可以依靠政府审计部门来维护其利益, 税务局应该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护其利益, 其他外部授权人则可以依靠社会审计来维护其利益。这样, 就形成以下监督机制: (1) 政府审计对固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2) 社会审计对非国有企业接受委托审计; (3) 税务局加强税务稽查。

(二) 内部授权人下的会计监督对策

在内部授权人下, 会计人员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有两种情况, 一是经济事项体现的是各级管理当局的意志, 此时, 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取决于会计人员是否受其监督的管理当局所支配;二是经济事项体现的是部门和个人的意志。一般说来, 会计人员可以独立于部门与个人之外, 所以, 这种情况下的监督关系可以正常运行。解决的办法是由内部审计人员去监督那些体现各级管理者意志的经济事项。

综上所述, 可以得出结论: (1) 会计监督关系正常运行的关键在于会计人员的独立性; (2) 外部人员只能依靠外部监督者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国家所有者要依靠政府审计部门, 税务局要依靠自己, 其他外部人依靠社会审计; (3) 内部管理者依靠内部审计部门去监督下级管理者; (4) 会计监督就是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信息时, 对体现企业内部各部门和个人意志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

目前, 我国会计监督有关原则和方法散布在国家及有关财政部门的法律法规中, 并未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 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混合在一起, 使得会计监督实施的依据和准则不够明确, 会计监督松懈, 也忽视对会计监督手段的研究。因此, 笔者建议, 在建立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时, 除了区分会计监督层次性以外, 还必须明确各自的监督责任及各层次的目的和方法,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

摘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 但在现实中却出现了会计监督不力或难以监督的状况, 本文简要分析了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 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监管不力论文 第5篇

有部分消费者收入不高,消费意识较差,不法分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低廉价格对他们有极大的吸引力,甚至有的人对“三无”产品等基本的常识以及识别有隐蔽性的假冒伪劣和质量不合格商品不懂。从而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导致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屡禁不止。

2.2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原因

在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过于关注地方经济利益,过于保护一些地方企业。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离不开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自身也受到地方的影响,所以地方对一些不法行为提供保护的问题,并不会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省级垂直管理而消失。

2.3社会方面的原因

社会公众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了解甚少,认为工商机关就是收费管理集市的,导致对工商行政执法的行为不理解、不支持,造成了工商执法难度大。此外,社会人情风的现象比较突出,人们考虑一些经济违法行为更认同它是否“合情合理”,而不管也不知道它是否“合法”,从而也给工商部门对依法行政无意识地增加了难度。

2.4传统监管方式的原因

2.4.1监管执法方式还不尽规范

经过多年教育和努力,很多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提出处罚意见时,均会考虑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但是,一些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未依法得到及时、彻底的查处,导致一些社会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还未得到根本性的治理。

2.4.2内部规范和外部监管的制度还不尽完善

对内部规范和执法监管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自身制度建设未能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还有一些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执行时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在外部监管上,对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与善后,事前的监督和提醒机制还不够成熟和有力。

2.5工商管理人员的原因

2.5.1部分管理人员简化管理程序

虽然制定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但在落实上还不够到位,又使得这些同志存在侥幸心理。还有些执法人员缺乏学习动力,往往采用习惯的传统方法执法,造成工商行政执法的水平不高。

2.5.2创新意识不足

某些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工作,遵循守旧,不能超前思维。或是害怕在创新中出现失误,承担风险,因而不敢打破常规开拓性地考虑问题,不善于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对策

3.1重视工商管理的文明监管

3.1.1讲求承诺到位

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对行政行为当事人进行承诺,保证按时有效地完成行政行为。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某种权益的当事人做出期限和权益保护的承诺,使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产生信任感。

3.1.2讲求公开透明

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公开透明,让行政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了解其权利和义务的细节,并进而感受到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一种和谐的关系状态。

3.1.3提供救济方式

监管不力论文 第6篇

据调查: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在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后,其固有的防范风险、控制舞弊、规范管理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执行效果大打折扣。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注重内部控制的执行问题。

为了透彻分析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的原因,笔者针对江苏省宿迁市130家中小型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120份)。其中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管理者内部控制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下、员工素质不高、内控措施执行缺乏监督机制、企业文化落后是导致内部控制得不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原因,如下表所示:

(一)管理者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负责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离开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再好的控制体系也显得软弱无力而流于形式。当负责人具有推行内部控制的强烈意愿时,内部控制执行的阻力减小从而能够发挥作用;反之,如果负责人不重视控制措施的执行,则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将大打折扣。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偏好、态度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而且内部控制也是对管理者包括企业最高领导者的控制,他们的行为也应纳入内部控制的范畴。企业管理者应当是内部控制有力的支持者和执行者。

(二)单位管理水平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内部的微观管理制度,是管理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个管理严格规范的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力大,违法违规现象少;相反,一个管理松懈的单位尤其是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各项内控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根本得不到执行或得不到完整执行。

(三)员工素质

1. 管理层素质。

管理层素质的优劣是内部控制作用有效发挥的首要条件。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内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是否有效,有无偏差,一个关键的因素是单位或部门领导集体,管理当局的理念和行为对控制环境有着深刻的影响。经研究发现:具有高尚道德、健康人格和完善价值观的管理者,一般能够以身作则,遵循、支持、带动内部控制的执行。

2. 执行人员素质。

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内部控制理解透彻,主动履行控制程序,则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要好;反之则会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

(四)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健全程度及有效执行

企业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构,同时现有的监督机制弱化,员工执行或不执行控制措施没有任何区别,势必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对员工产生必要的压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由于存在机构不健全、审计范围有限、审计内容单一,以及审计机构缺乏权威性和独立性等问题,其监督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失效也使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自身缺少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不能有效地进行风险评估,不能迅速准确地反馈风险信息,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同时,中小企业在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责任的明确程度和奖罚的执行力度低等问题。根据大型企业的经验:内部控制的责任明确,责权对等,奖罚分明,并确实遵照制度来落实责任和奖罚措施,则内部控制能够在企业内部顺利实施,反之则会出现各部门相互争权和推卸责任的现象,根本达不到控制目的。

(五)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包括道德和行为标准,以及如何在业务中沟通与强化该标准,企业中正式的政策文件等只能书面表达管理阶层想让什么发生,而企业文化则决定什么会发生。企业文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使其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企业的内部控制。当前,中小企业的企业文化存在不完善、不健康、不稳定等问题。规范、健全、健康的企业文化,能够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创造有利于决策实施的内部控制环境。如果企业文化落后,只会严重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

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的具体措施及建议

(一)构建和谐的内部控制环境

1. 加强执行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影响企业成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最欠缺的也是这一部分。中小企业要全面持续地提升内部控制执行力,就必须将执行融入企业的文化之中。内部控制整体执行框架的形成有赖于企业文化意义上的改变。

执行文化凝聚企业全体成员的执行精神,开发各个方面的执行潜能,指导企业的执行实践,规范企业的执行行为,为企业及其成员的执行力提升提供无形的力量,最终能够真正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与良性循环。

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注重对执行文化的培养与优化,树立遵纪守法、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文化建设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定文化氛围的形成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企业管理层需要有长期的规划和耐心。

2. 深化自觉内控理念。

内部控制从根本上说,应是针对人的行为的控制。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领导带头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领导者自身遵守内部控制的紧迫性日趋强烈。中小企业管理层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并自觉接受监督,彻底转变观念,以身作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事情。

由于内部控制是全体员工共同执行的,贯穿整个企业流程,员工的行为直接决定了控制的成效,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必须要赢得员工的理解和配合。中小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和企业文化培训,使全体员工树立自觉内控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崇尚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的内控文化。

3.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良好的内部控制应当立足于控制人性弱点,除了在牵制、约束并监督人的各种自利和败德行为方面发挥作用外,还应当是一种正面的激励与引导机制,通过将人的精神属性和价值追求提到首位,建立起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培养全体员工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和控制意识,以“软控制”的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使其主动协调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建立严格的控制管理体系

1. 执行组织规划控制机制。

中小企业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财务及相关工作岗位,做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能各司其职,明确自己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位置、作用和责任,形成既相互制衡又协同协作的有效机制,以化解可能出现的危害公司利益的风险,减少甚至杜绝贪污、舞弊、浪费现象,提高整体工作效率。绝不能因为吝啬人力成本的开支而因小失大。

2. 授权批准制度要落实到位。

中小企业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授权,因事设人、权利明确、责任到位。加强授权、分权的约束机制,使责权利真正结合起来。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然后通过内部责任评估机制和追究机制,使其切实承担相应的责任,强化各部门和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责任。如果有违反授权批准制度的情况发生,应给予重罚。

3. 真正执行全面预算控制。

为避免管理的随意性,中小企业应采用全面预算控制,企业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预算在执行中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调整,并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全面预算控制应重点抓好: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及预算业绩的考核。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可以设立预算委员会,组织领导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和控制工作,确保预算的执行。

4.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中小企业应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用人制度。首先,在用人制度上应明确各层级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能力要求、职责范围、晋升晋级等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执行企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与正直品行;其次,在激励员工方面,应从制度上规范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并尽可能予以量化,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主观臆断,以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1. 强化内部监督。

内部控制监督是对每个岗位、每个部门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情况的制度,它与行政管理进行交叉控制,有效加强内部监控。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实时监督,随时间的推移而评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质量,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监督离不开内部审计,要加强内部审计,一是对有能力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中小企业,管理当局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授予内部审计机构足够的权限,保证其对重大疑点问题拥有相当的审查权力,当审计人员报告的信息显示企业必须采取某些行动时,管理层必须及时对此采取积极措施。二是对无能力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又无专人负责审计的企业,可以将审计业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定期聘请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专家对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核,检查错误或舞弊情况,或者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弱点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2. 强化外部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的行政监督。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虽然并未强制中小企业执行,但已经成为其努力的方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应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使外部监管与企业内部管理相互协调配合,强化公司内生动力。二是加强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应严守职业道德,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帮助中小企业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并健全完善,使中小企业建立起一种通过自我评价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机制。

(四)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管理系统

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效果的关键是进行良好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能够在各个风险点上加入保护设置,对风险实施控制、防范和化解。针对我国当前很多中小企业决策机制不科学、风险意识淡薄、在运转过程中忽视风险管理的现状,在增强企业风险管控意识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以及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按照战略目标,管理层要找出关键的风险点,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报告目标、资源目标与合规目标,良好地执行保护设置,并根据所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可接受的风险水平。通过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分析和报告等措施,对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随时关注内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以识别潜在的风险事项,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与自身的最大风险容忍度,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结束语

大量的管理实践证明: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防范风险、控制舞弊、规范管理,促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所以中小企业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问题。

摘要:建立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在管理实践中执行,以充分发挥其作用。但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后,普遍存在内控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问题,其原因是管理者内部控制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下、员工素质不高、内控措施执行缺乏监督机制、企业文化落后。提高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执行力,应建设与实施执行文化、建立控制管理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以及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执行力。

关键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原因,对策

参考文献

[1]郑惠萍.必须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J].财经界,2010(24)

[2]林钟高.内部控制执行力:诚信文化[J].会计之友,2010(5)

监管不力论文 第7篇

因为禁赛事件截止时间为8月16日,并不影响孙杨参加9月的仁川亚运会。为何尿检呈阳性?处罚3个月的依据是什么?为何结果直到半年后才公布?一系列问题,是这次孙杨禁药事件的关键。

孙杨为什么服禁药?

为治疗心脏不适,浙江泳协称不知是兴奋剂。

5月12至17日,2014年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仁川亚运会选拔赛在青岛举行,这是孙杨自去年年底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等一系列事件后,复出参加的首个比赛。期间,孙杨参加了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和1500米自由泳三个项目的比赛,皆夺冠并获得了这几个项目的亚运会参赛资格。

但在5月17日的尿检中,孙杨被查出了使用违禁药物曲美他嗪。据悉,孙杨从2008年开始出现胸闷、心悸等症状,专家会诊后的结果认为孙杨存在心肌缺血的情况。因此孙杨开始服用名为“万爽力”(盐酸曲美他嗪)的处方药,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虽然孙杨仍然偶尔会在训练后出现胸闷等症状,但此药对孙杨的心脏改善效果比较明显。

巧合的是,直到今年之前,曲美他嗪还不是违禁药物。昨日,浙江省游泳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药物是今年1月1日起才被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列为禁药,出现在《禁药清单》上。

对于为何在曲美他嗪被列为禁用药物后,仍然让孙杨继续服用“万爽力”,浙江游泳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2014年禁用清单》疏于学习,因此才出现这次差错。

为何5月的事情半年后才公布?

反兴奋剂中心称太忙,处罚符合规定。

因为按照医生处方服用“万爽力”,孙杨在5月17日接受的赛内检查中,A瓶尿样中被发现曲美他嗪。

按照规定,运动员在接受尿检时,需要提前说明自己服用过治疗伤病的药物,以协助药检顺利进行。或许是因为从2008年就开始服用“万爽力”,因此无论是孙杨的队医还是孙杨本人,都没有在药检前说明情况。

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接受采访时表示,5月尿检呈阳性后,孙杨在7月的听证会上出示了“清晰而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服用“万爽力”确实是为了治疗心脏的不适,而并非为了提高运动成绩,这一点符合反兴奋剂规定条例中减免处罚的标准,因此给了3个月处罚。同时,孙杨在全国游泳冠军赛上的1500米冠军头衔被取消,罚款5000元。

但为何5月的阳性结果,半年后才公布?反兴奋剂中心解释说,中国游泳协会对孙杨做出处罚决定时, 恰逢南京青奥会,之后又是仁川亚运会。反兴奋剂中心不仅参与了这两个大型运动会的兴奋剂检查和检测工作,还承担全国各省(区、市)运动会的委托检查,相关检查、检测统计数据近期才完成,根据惯例予以公布,符合世界反兴奋剂规定。

“虽然孙杨在这个事件中没有重大过失,但从严格责任的角度看, 孙杨作为一名运动员要为进入自己体内的物质负责,接受兴奋剂检查时应该申报过往用药。综合而言,给予孙杨3个月处罚较为合适。”孙杨的禁赛截止时间是8月16日,正好赶上9月的亚运会,三个月的处罚时间有何规定?赵健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反兴奋剂中心只负责认定运动员尿检是否呈阳性,处罚决定如何实施,由各个单项协会自己决定。目前还有一种说法,孙杨在非比赛期间,仍可以服用“万爽力”,但如果在比赛期间出现心脏不适并需要服用该药物,则需要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为何发出质疑?认为游泳中心危机公关不力。

服药是为了治疗心脏不适,浙江泳协称不知道是禁药,禁赛3个月复出赶上亚运会,被质疑危机公关不力。

回顾中国游泳队的药检史,孙杨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遭遇禁药事件的明星运动员。

1986年汉城亚运会中国游泳队11人被查出服用兴奋剂。2008年欧阳鲲鹏尿样检测呈阳性,被查出使用合成类固醇,被终身禁赛。2011年,如今大红大紫的“小鲜肉”宁泽涛被查出服用瘦肉精,被国际泳联禁赛一年。

这次孙杨禁药事件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说孙杨“被队医坑了”,也有人质疑孙杨3个月的禁赛时间不符合国际惯例(2013年1月李哲思查出外源性促红细胞生成素阳性,被国际泳联禁赛2年)。更多的人认为游泳中心处理此次事件危机公关不力。“误服’理由很充分,如果5月尿检呈阳性时就公布,人们也不会质疑。但拖了这么久,等亚运会讲完韩语’后再公布,雕虫小技的手法显得非常失败。”

孙杨回应

对于此次事件,孙杨通过本人的微博作出回应。“我一直认为,在泳池中就要凭自己的实力来取得成绩,在多年的训练和比赛中,我经历了无数次的兴奋剂检查,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赛内赛外都没有出现过兴奋剂违规问题。”孙杨强调自己绝对没有利用违禁药物来提高自己的运动成绩,并保证以后会更加注意,“这次事件让我震惊和沮丧,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运动生命,认识到反兴奋剂对我们运动员的重要性。我本人将深刻接受教训,刻苦训练, 用实际行动和好成绩来回报支持、关心、爱护我的人!”

监管不力论文 第8篇

1.1 现行刑法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条表述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位于我国刑法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第342条, 其所属的类罪为我们研究本罪的客体提供了依据。[1]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 数量较大,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1.2 法条中关于“合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未明确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 对耕地毁坏进行认定的前提条件作了规定, 即必须要以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为前提, 但如果合法占用耕地, 改变农业用途, 将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是否构成耕地破坏触犯本罪, 未有明确定义。例如案例:周某, 张某擅自在X市X乡耕地取土。

2009年1月23日, 周某 (X乡党支部书记) 与村民王某等18户村民签订协议, 转包该村18户村民129.53亩农用地。2009年2月16日, X乡政府根据某市政府《X政办发【2008】23号》和X市农发局蔬菜小区建设规划, 决定在周某转包的129.53亩农用地上建蔬菜大棚, 2009年3月15日开始修建, 因群众上访现已停建, 停建前建棚占地31.68亩。

在建棚过程中, 周某与X乡砖厂 (负责人:张某) 私下达成协议, 以平整土地为名, 非法取土用于烧砖, 取土最深处已达5米之多。因取土过多, 使现有10.93亩农用地 (含4.19亩基本农田, 6.74亩果园地) 种植条件遭到了不同程度破坏。

从案例着眼, 抛开前提条件限定, 只看后果:占用耕地, 改变农业用途, 造成耕地毁坏。完全符合本罪要求和中心精神, 因此应当认为触犯本罪。由此, 本法条中包含一层隐含的意思, 即合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毁坏可视为触犯本罪, 建议在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添加此一项。

1.3 大农业范围内改变农业具体用途是否触犯本罪未明确定义

村民在大农业范围内改变了土地的具体农业用途, 此种行为是否构成本罪中的“改变用途”未有明确定义。例如Y市Y镇Y村杨某未经批准破坏耕地开挖鱼塘:2010年5月擅自将自己承包的灌溉水田19亩中的4.2亩 (基本农田) 开挖成鱼塘。虽然《刑法》将原罪名“非法占用耕地罪”改成现在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但是从法条中“非法占用耕地改做他用, 数量较大,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就可看出本罪主要是以耕地作为客观主体的, 而在大农业范围内改变耕地开挖鱼塘造成了耕地毁坏。另外,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3在大农业范围内, 改变土地的具体农业用途, 应视为“改变用途”, 触犯本罪。

2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法缺陷造成执行不力

2.1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罪名缺陷

罪名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每一种具体犯罪的名称, 是对该种具体犯罪行为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4]通过罪名可以区分不同的犯罪种类, 犯罪行为是否成立, 因此应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5]中将该罪的罪名确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从这次罪名的更改中可以看出, 刑法将过去的非法占用耕地地罪改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扩大了该罪的打击范围, 增强了对我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 但同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一罪名仍然未能揭示本罪的本质特征。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非法占用耕地改做他用, 数量较大,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则单处罚金。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法定情节:一, 造成耕地毁坏二, 数量较大。”显而易见, 本法条是围绕耕地破坏展开论述的, 而最终采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 虽然寓意加强对我国农地的保护, 但法条内容与罪名脱节, 显得“头大而体虚”。

另外, 从刑法层面上看, 任何罪名都是对违反刑法行为的高度概括, 而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其行为本身就具有非法性, [1]“非法”一词不能准确解释本罪所保护的客体和犯罪行为特征, 因此, 建议将“非法”一词改换。

2.2“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简单的以破坏农田亩数为依据不利于对农用地破坏犯罪行为的打击 (即危害结果缺陷)

2000年6月,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指行为人发生占用耕地建窑, 建坟, 建房, 挖沙, 采石, 采矿, 取土, 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该司法解释中规定的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过于简单, 如果罪犯破坏耕地数量特别巨大, 造成耕地损失特别严重, 则显然该解释无法完全的确定犯罪罪责。

2.3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定刑缺陷

此法定刑标准主要有两处缺陷:第一, 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单一。依据《刑法》第342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罚方式有有期徒刑, 拘役和罚金刑。刑法种类相对单一, 不能较好的适应各种犯罪情节。第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定刑过轻。

《刑法》275条规定[6],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76条规定[6],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64条规定[6],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是耕地资源等国家重要资源, 它关系着国计民生, 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且一旦破坏, 往往不可再生, 其价值并不亚于甚至远远高于一般的公私财物, 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最高法定刑仅为5年。相对于以上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以及盗窃公私财物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定刑过低。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中适当性原则, 有悖于立法本意。因此, 有必要提高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量刑幅度, 提高法律震慑力。

2.4 法条规定中追诉标准亩数过低

我国由于人口众多, 耕地资源相对十分短缺, 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非常重要。截至目前, 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仅剩1.38亩, 在全世界26个人口超过5000万的国家中排名降至倒数第三。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定罪标准为破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其他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才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或单处罚金。考虑到我国耕地资源的珍稀性, 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都会对我国社会秩序产生极大不良影响, 因此有必要适当减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追诉的亩数标准, 以从严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3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法的完善

3.1 关于“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司法解释的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司法解释, 即指“行为人发生占用耕地建窑, 建坟, 建房, 挖沙, 采石, 采矿, 取土, 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 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耕地十亩以上中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2009年7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征求《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函, 第六条明确指出[7]:非法占用耕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1) 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进行建筑物, 构筑物建设, 造成耕地被硬化的 (2) 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挖沙, 采石, 采矿, 取土, 致使耕地原有耕作层被破坏的; (3) 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对放固体废弃物, 造成耕地被污染, 不适于继续用于设计人体健康的农作物种植的。[8]

以上“司法解释”和“认定办法”中关于固体废弃物造成耕地种植条件污染的原因均只列出堆放固体废弃物一项, 涉面过窄, 完全遗漏了液体或气体废弃物污染源对耕地种植条件的影响。在执法实践遇到此类犯罪情节, 会造成执法部门无法可依, 无法定罪。因此, 有必要在司法解释中增加关于液体及气体废弃物排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毁坏或污染的犯罪情节。

3.2 本罪刑事责任的完善

本罪的罚金刑亟待完善。我国《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罚金只笼统的规定“并处或单处罚金”, 即罚金无具体数额限制。而《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9]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10]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耕地毁坏的罚金的标准是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所给的标准过于笼统且目前来看“耕地开垦费”依然处在难以确定的情况下, 因此很难据此计算本罪罚金。而《刑法》此法条又没有给出具体数额, 一般都由法官自由裁量。罚金刑的这种立法方式, 既有法官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灵活掌握的优点, 也有法官随自己意志判断, 难免产生不合理情况的弊端。[11]而其他国家例如日本是采用普通罚金制。

但普通罚金刑还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 即在经济动荡时罚金数额会由于货币贬值等状况变得无法恰当完成罚金刑任务, 无法使犯罪主体受到适当惩罚, 违背罪行法定原则。因此, , 最好的罚金刑制是设立倍比罚金刑。倍比罚金刑不受经济变化情况影响, 又便于法官在适当限度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裁量。

3.3 关于破坏性使用农用地罪的增设

前文提到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对于破坏性使用土地是否构成此罪未予提及。鉴于破坏性使用土地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性, 而行政处罚已不能满足惩罚此类罪行的需要, 因此十分有必要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条或者新出台的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司法解释增设破坏性使用农用地条款。但是鉴于破坏性使用土地是在合法占用农用地的大条件下发生的, 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 因此, 建议其刑罚应相对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定刑标准。另外, 由于破坏性使用农用地需鉴定农用地破坏性使用程度, 所以, 在破坏性使用农用地罪法条下, 应附设鉴定破坏性使用农用地程度的技术标准。

摘要:新《刑法》将非法占用耕地罪更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扩大了《刑法》对国家土地资源的保护范围和力度, 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仍然存在诸如法定刑不适当, 司法解释缺失等立法缺陷, 因此有必要对该罪进行研究, 并予以完善。

关键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法缺陷,立法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岩.论非法采矿罪[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订版) [Z].第342条.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3, 3, 17.

[4]刘艳红.罪名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200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Z]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275, 276, 264.

[7]王秋兵.完善人为破坏耕地行为执法体系的建议[J].土地科学动态, 2009 (5) .

[8]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 2009, 6.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2) 8, 7, 74.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Z].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7,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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