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可以有》
《爱情可以有》(精选7篇)
《爱情可以有》 第1篇
那是一个寒冷的午后。运动员们在操场上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司令台上系着一条耀眼的横幅:××学校第九届冬季三项运动会。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旁边冰凉的大理石上,兴奋、紧张、胆怯在心头搅作一团。
早在一个月以前, 各班就开始热火朝天地准备冬季三项的相关事宜,我们的同学个个都是运动健将,大家都争相参加比赛。看了看比赛项目,原本兴致极高的我顿时蔫了:跳长绳、踢毽子、双飞,没有一项是我会的。似乎从出生起, 我就注定和体育没有缘分。跳绳吧,我从来没能超过100个;跳远呢,我能跳1米4就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就连四年级的孩子都会打的排球, 我却硬是接不住;至于踢毽子这种学龄前儿童都时不时玩几下的运动,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儿。于是,我又一次放弃了。
比赛之前,偏偏班上不少同学都发烧了,剩下的同学也都病恹恹的,打不起精神。上数学课时,我去老师身边批作业,她抬头打量了我一番,故作心不在焉地说道: “小陈,你好像没报运动项目吧?”我隐约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望向小李的座位。她是我们班的踢毽子高手,理所当然地报名参加了比赛。前几天,她得了重感冒,此刻正在家休息。“老师,我的体育实在太差了。”我嗫嚅道。“你就当是锻炼身体,把小李的位置顶了吧, 反正是为班级做贡献嘛。”我愣了一下。既然老师都说了是为班级做贡献,我又怎么能拒绝呢?“班级”这个词是不动声色地威风凛凛啊! “老师,我知道了。”我轻声应道。
离比赛只剩下一个星期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踢毽子,对于我这么个体育“低能儿”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没日没夜地练习:看电视时练,背课文时练,在学校操场练,在自家院子里也练……几天下来,我早已没有了起初的冲劲。我发现,并非努力就一定会换来神一般的飞跃,虽然剧本中、小说里的英雄人物都是一夜之间就有惊人的突破的,但是我不是。我开始厌烦,开始发脾气,开始感到委屈,对老师的不理解而怀恨在心———我,放弃了自己。
晚上,我郁闷地看着综艺节目,主持人不间断的笑声充斥在我耳畔,使我莫名地涌起怒火,想起身关了电视。这时,我看见了这一幕景象: 嘉宾玩游戏遭受惩罚,被要求在高空换装。那位嘉宾手足无措地挥舞着手臂, 时不时发出几声刺耳的尖叫。“我不行,我不行! ”他紧闭着双眼,惊慌地喊道。这不就是另一个我吗? 无助而又恐惧,周围的人却都津津有味地看着他表演这场闹剧。“你别慌! 稳住! 这个可以有! ”似乎是为了节目效果,主持人冒出了一句网络用语。只见那位嘉宾渐渐稳住了阵脚,开始换衣服,最终完成了任务。我迟疑着关掉了电视,耳边似乎又响起了那句颇为搞笑的“这个可以有”。我环顾四周,墙角放着一个鸡毛毽子,歪歪斜斜地倚靠在那里。
那么……这个,我可以有吗? 我问自己。
这个,我可以有吧!
我不禁扬起了嘴角,跑过去捧起了那个毽子。“这个,我可以有! ”
比赛当天,天阴沉沉的。我坐在大理石上, 出神地望着手里那五颜六色的毽子。“加油,你可以的! ”好朋友小张走了过来, 拍拍我的肩,笑着说。“小陈,你一定可以为我们班争光! ”体育委员小徐憨憨地笑着。一时间, 同学们都围了过来。和风轻轻笼罩着我们,暖暖的,痒痒的,让人觉得十分惬意。
“嘟———”比赛的哨声响彻整个操场, 我沐浴着冬日这难得的煦风,手中攥着那五彩斑斓的鸡毛毽子, 一步步走向赛点。“加油! 加油! ……”
“这个,我可以有! ”当我终于像《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一样挣脱了绑在心上的羁绊,我竟然也能飞翔。
阳光从云朵后面走出来,对着我笑。一朵云刹那间开了花,金灿灿的花瓣光芒四射。
推荐人语
这是一篇作家、专家们提倡的真实的写作。文中叙述的,是一个体育“低能儿”在无计可逃的情况下,要完成这样一次代表班级比赛的“替补”队员的真实、反复、感人的经过。类似这样的生活,谁都有,可就是熟视无睹,笔下没有。小作者借这样的故事把赛题的题眼“可以有”演绎得妥帖而恰当。“可以有”不是“必然有”,也不是“真的有”。文章展示的是这个“有”的或然性、反复性、复杂性,“有”的实然性、必然性是需要读者的想象和思考来实现的,而不能在文章中用大量的笔墨来落实。再加上文章首尾的环境描写的有机配合,便让真实的学校生活故事,多了一份理趣和韵味。
好爱情里可以有“穷”字吗 第2篇
在物质一手遮天、房子车子成为婚姻必要条件的今天,相爱容易,结婚不易。“穷爱之人”与其到了最后“挥慧剑斩情丝”,还不如早早地分道扬镳,让一颗爱你的心尽快收起真感情。前几天我看到的一篇文章,一个穷男生写自己跟全心全意爱他的女友分手的故事,就说了类似的想法。
他的家境贫寒,但是高考成绩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坚持要为他摆酒请客。贫穷的家庭,终于从他身上看到了希望。
他到城里上学,非常的自卑,因为要费尽心血去练普通话、补英语,上课考试之余,还要拼命去赚钱。为了赚钱,他什么活儿都干,因为父亲听说他可以做家教赚钱时,第一次冲他发了火,觉得他不知道寄钱回家孝敬老人,给弟妹交学费。所以他赚到的钱一半自己交学费,一半留给家人用。在家乡,他被乡亲们说起来都很神化:多么有出息!
没人知道他的苦,除了她——家境优越的小学妹,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子,比任何人对他都要好。两人相爱同居了。她带他回家见父母。她家住在高档复式房子里,装修豪华。他身上破旧的衬衫,跟她豪华的家境完全不般配。她的父亲问他:“你能让我女儿不吃一点苦、不受一点委屈吗?”他没有回答。
但是,从此,他有了分手的念头。一天天地疏远她,逼她学英语。等她通过留学考试后,他对她说:“我们分手吧。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不忍心你跟我一起吃苦,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
文章最后,他道出藏在心里没有对她说的话:“10年之后,我会去找你,你幸福的话,我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他深爱“富女友”,但是因为穷,所以要分手。要等10年之后,再续前缘。10年很长啊,两人就算相逢,还能再相爱吗?
他说:“不忍心你跟我一起吃苦,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试问,一个女人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是否已经空度了韶华?而一个男人,放着现成的爱情,有花堪折不去折,却待花落空折枝,要等10年之后,去干什么呢?
“穷男生”分手的真正原因,并非贫穷。在意识层面“我穷”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潜意识情结,才是促使他与“富女友”分手的真切动力。
在“穷男生”的身上,有着典型的“拯救者情结”。一个贫穷的家庭出了状元,所谓“金榜题名”,他的爷爷坚持要摆酒庆祝,那个时刻,是他自幼以来人生成功体验的最高峰。他化身为家庭的“拯救者”,全家人都指望借助于他的成功,摆脱贫穷的生活。他果然不负众望,在城里赚钱,把赚的钱一半寄给家里,导致乡亲们说起他来,都很“神”化。这种被看成“神”的感觉,令人愉快。
在家乡“神”一般的“拯救者”,与在城里人面前自卑的“穷学生”,形成了他自我形象的两级分裂。而当进入女友高档豪华的家中,“穷男生”在城里人面前的自卑更加鲜明了。
深深的自卑以及由此而来的羞愧,带给他的是不愉快的内心体验。本质上,人都喜欢选择让自己愉快的体验,远离让自己不愉快的体验。所以,当女友的父亲问他,怎样让自己的女儿不吃苦受委屈时,他知道10年之内竭尽全力,都达不到女友父亲的及格线。他会不断获得自卑羞愧的不愉快体验,而不是做“拯救者”的愉快体验。
要做“拯救者”,只能把希望寄托于未来,所以他说:“10年后,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女友假如与他分手10年,还没找到合适的伴侣,无疑是一个情感生活失败的女人,那个时候,他可以做一个英雄救美的“拯救者”了。
如果问“穷男生”爱他的女友吗?答案是:爱。然而,他内心更爱的是他赋予自我的“拯救者”形象。
越是自卑的人,越爱幻想自己有“神化”或者“超人”的形象,拯救他人,拯救世界。让所有轻视忽视他的人大惊失色,不知所措,匍匐在地,仰视光辉高大的另一个他——超级“拯救者”。
“穷男生”越是在城里,在女友高档豪华的家里感受到自卑,也就越放不下他的“拯救者”形象。他说“穷男生不该有爱情”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自卑的我,只有在光辉高大作为拯救者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才能承接你的爱情。如果我在你的家庭感受到的只是自卑,那么我情愿放弃你,放弃我们的爱情。”
人在爱情中获得的并不都是美妙感受,尤其在家境不对等的二人之间,一方会经历强烈的自卑,唤起强大的负面情绪。爱情能否走下去,要看他内心化解情绪的能力。在故乡做“神”的感觉固然好,但故乡是回不去的,而异乡的城市生活,却必须以现实的姿态去面对。经过百般痛苦的折磨,才能最终收获爱情的圆满。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姐夫。
姐夫和姐姐以当时的标准看来,家境上有些差距。姐夫从外地来省城的医科大学念书,姐姐是城里的学妹。父亲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怕姐姐嫁给姐夫吃苦。但是姐夫不放弃,大学毕业后回家乡工作,马上请求他的父母来提亲,自然被拒绝。姐姐说:“你等着,我去找你。”姐夫每天下班后,去火车站转一圈,希望能恰好接到姐姐。后来,姐姐抛下一切,去找姐夫,二人领证结婚。
父亲不愿认可这个婚姻。所以两年后,姐夫又考上研究生,回到了省城,并在大学留校执教,姐姐也调动工作,跟了回来,还生下聪明漂亮的外甥女。可是,父亲还是不祝福他们的婚姻。因为,姐姐投奔爱情的时候,放弃了那个年代必须的大学毕业分配指标,所以回到省城后,进不了事业单位,只能在企业当编外员工。姐姐赶上了企业倒闭潮,她呆一家企业,倒闭一家企业,她总在“找工作——有工作——失业了”的循环中。父亲难免因此责备姐夫,没有照顾好姐姐。
姐夫又加把劲考上了博士,不过换来的是父亲更多的不满:“你越来越高大上,我女儿却失业在家……”
姐夫继续奋战,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考上世卫组织的留学名额,出国去了澳大利亚。回国后,办妥全家移民的手续,要带姐姐和外甥女出国生活。这时,父亲对姐夫的反对到了极点,因为生怕姐夫出国甩了姐姐,女兒离得远,当爹的要帮也帮不上了。
这个,我可以有 第3篇
夕阳的光将河面妆成淡雅的薄媚,我踏着树影来回于这条乡间小径。正值农忙,田间的喧闹之声不绝于耳,细碎的稻粒于黝黑的土地中迸裂而出,一捆捆整齐的稻穗把田野染成一片金黄。而这一切, 似乎都与我无多大关系。我所了解的它们, 也不过是剥去粗糙的外壳,在透明的瓷碗里晶莹闪亮;也不过是夹一筷子放入口中, 一遍又一遍地咀嚼。
顺着小道漫步,嘈杂声渐渐小了,绿影浮动,在田边投下游动的影。恍惚间,一个身影在金黄的空气中来回闪烁,持一把简易的农具,在跃动的稻浪下将它使得上下翻飞。没有现代化的机器, 没有来来回回的人影,她默默地脚踏于这片金色的海,操着镰刀乘风破浪。阳光逆着她的背投射下来,勾勒出一道金边,我的脚步在她的一挥一舞间不由得停了下来。
离开水泥小道踏入田间, 这才仔细看清了她的模样。一根黑色的皮绳将头发束成一个简单的马尾,在后脑勺来回轻晃着。一件蓝色的工作服简单地披在肩上,里面的淡色衬衫在领口处隐隐跳动,灰褐色的长裤拖在地上,却毫无拖沓之感,原来,她也是个爽洁之人。我依稀认得她, 她是邻村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丈夫在外面做汽修,孩子也在学校读书,日子原本倒也美满,可一日,丈夫踏出了家门就再也没有回来,留下她和孩子俩人。她从未对外人展现一丝的不快, 每天仍定时劳作,见人笑着打招呼,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可这其中的酸楚,谁又知道呢?
细密的汗珠从她的额前抖落下来,她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擦了几下就赶忙继续工作。太阳渐渐西沉,她意识到时间不早了。她专注地弯腰,持刀,挥起,落下,那茁壮的稻穗在风中轻摇,将她的脸映得灼灼发光。她如一只翩跹于田野中的蝶,手中的农具是她的双翅。她在这稻浪中肆意挥洒汗水。一摞一摞的稻穗垒得越来越高, 我分明看到她挥舞的双臂在颤抖,她的双腿却深深扎于泥土中,丝毫不肯放松。
最后一片稻子终于被割完了,田间竖起一道道黄色的稻茬,她扭过那汗水密布的脸,突然绽开一个极大的笑容,颗颗被皮肤衬得雪白的牙齿毫无保留地露出。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笑,酣畅得似乎要从脸上溢出来。她松开紧握在手中的农具,“扑通”一下跪在起伏的泥土地上。我被这一举动惊呆了,呆呆地站在那儿望着她。她弯下酸痛的腰,五指深深地插入疏松的泥土之中,猛抓起一把捧于胸前。她把它凑到鼻尖,深吸了一口那最熟悉的味道。她低下头,用额头触碰着那温润的质感。泥土渐渐从她的指尖滑落,她哭了。
大滴大滴的泪珠融于泥土之中, 她的脸上泪水纵横,她最最感激的,不就是这手中的泥土吗? 这黝黑松软的泥土哟,是她生命的依托, 是她生活下去的支柱啊! 这铺满大地的泥土,能给她以生的希望,活的追求;它能挽救一个家庭,哺育一个民族,它生长的一切,还是与我们毫无瓜葛吗?不是的,这眼前的泥土,是我们的天,是母亲。
我学着她的样子, 掬了一把温润肥沃的土,原来,心中那份对土地、对田野的爱, 在这散发着清香的泥土间, 竟展露无遗。我不再是那畏缩在高楼大厦里的孩子,泥土, 这生命的根,在她那劳作的背影中,在她跪下抽泣的那一瞬,让我忽然明白了这种爱。我可以拥有,我将一直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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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创造或者说虚构了一个田间劳作的农妇形象,以她对故乡泥土的虔诚唤起“我”对泥土的再认识:对泥土的爱,应该一直拥有。精彩之处在于无处不在的乡间风光和泥土的气息,在于对农妇形象的具体描摹而又抽象的提升,足够细心的话,还会发现,其实泥土和她已经融为一体:这眼前的泥土,是我们的天,是母亲。应该说,取材不落窠臼,笔法成熟老到,是一篇上好的佳作。但不足之处也有两点:其一是,看似首尾呼应的“我将一直拥有”不但有点俗套了,更是硬让文章失去了“变化”之趣,过早地揭示了后面文字的秘密; 其二是,“一直拥有”和文题“可以有”似乎有那么一点隔的感觉,不如文中农妇和泥土的关系那么契合一体。对于一个写作高手来说,这应该是有遗憾的。
如果爱情可以设计 第4篇
深夜10点,我又一次被锅铲撞击锅底的声音惊醒。对面的男人在做宵夜。我的卧室窗户正对着此人的厨房,得以有幸天天领略他的神厨风采,每天大动干戈地煎炒烹炸,油锅爆裂之声不绝于耳。此举此景,于我这样的方便面拥趸者而言,那是相当的痛苦。
朋友说这样的男人倒是个宝,你没想着勾引一下? 我一把抓过靠垫给她扔过去,本人不到30,自我感觉已经迟暮,就像一只破了的枕头,青春像枕芯一样稀稀拉拉地流出来,饱满与鲜亮不复存在,我还有什么心力去勾引男人?不过话说回来,此君搬来一个月,我与他擦肩而过3次,据近距离观察,长得还不错。
被设计的爱情
人上了年纪就喜欢回忆,我在28岁初秋的这个下午,回忆起了我的大学时代。一段峥嵘岁月,和一个叫江勇波的男孩。
从上大二起,江勇波就开始在我面前晃悠,而我是女生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以至于入学一年,都像尾寂寞的鱼,在男生眼皮底下无足轻重地滑来滑去。江勇波忽然开始关注我,让我受宠若惊。
每天中午11点40分,在饭堂;傍晚8点零5分,篮球场;每周星期六下午4点半,回家的公车上。江勇波无处不在,捕捉到我的眼神,便在拥堵的人群中对我粲然一笑。
我知道他在设计一个开头,我不得不搭理他,我从来学不会矜持。
一场昏天黑地的恋爱,初吻和青涩的情欲,我们像两株水草,彼此纠结,要死要活。
即将毕业时,江勇波说想留在这个城市,永远和我在一起,因为我家就在本市。
其实要留在这个城市很容易,很多人都在别人的城市留了下来,只要咬紧牙关,便能开花结果。但江勇波想要一个正式的工作,不愿替资本家打着没有保障的工。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应该早就知道我爸爸在省人事厅担任要职。
我们的相爱,是江勇波设计的,这点他从不否认。
只是他说那是因为爱我。
后来他的事没有办成,他设计了开头,却不是他想要的结局。我爸爸快要退休,人走茶凉的道理谁都明白。
后来,江勇波就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他去了南方。想来那是一座充满热情的城市,更加适合他。
男人是蝗虫
江勇波之后我开始恶狠狠地活着,男人是尤物,使我辗转于他们之间,一个身体到另一个身体地流浪。
曾与一个北方男人同居,这个男人却没有我期望中的豪放。他出身农村,却在脱胎换骨后羞于向任何人提起,并谨慎得近乎变态,我下班晚回来10分钟都必须要一个解释。
所以我总是逃跑,逃跑还有一个原因是害怕被设计。男人睁着无辜的眼睛说,我是因为爱你。然后吵架撕破脸皮时偷走我的存折。
这世界哪里还有什么爱?
妈妈打来电话,她老人家永远的话题便是我的感情生活。如果热衷于别人的私事是女人上了年纪后的必经之路,我宁愿在30岁就死去。妈妈在电话里呵斥,我可是你妈,不该管你?
是的,您应该管我,可您也是女人难道不知道男人就是蝗虫,走到哪儿都啃一大片然后扬长而去,他们懂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相濡以沫、什么是白头到老!如果可以,让我回到您的年代好了,我规规矩矩地嫁人,然后看着一个男人一生一世要多和美有多和美。
放下电话,我点起一支烟,浓郁的气体灌入胸腔,闷闷地撕裂我的情绪。烟其实比男人管用,午夜梦回,没有颀长的手臂紧拥着我,但有一支烟,在黑暗里弥漫苦涩的味道,足够。
男人的气息
对面的男人终于与我搭腔,他来借盐,多可爱的借口。我不做饭,如果碰巧方便面都吃完,那就是我的减肥日。
男人惊奇地说,不做饭怎么行?怪不得你这么瘦。
这个男人居然没见过不做饭的女人,如果他遇见的全都是洗衣做饭相夫教子的女人,那他该多么幸福多么安全。
没想到以拯救世界为己任的人遍地都是,这个男人居然和我妈一样,恨不得将我这样不认真生活的女人除之而后快。他隔三差五地送来自己做的菜,在我埋头大嚼之时不停地向我灌输持家之道。说实话从少女时代起我就没有将擅长家务的男人看在眼里,更没有想与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瓜葛。男人嘛,就是一股海风,带着又湿又成的气息,热烈刚劲,要是带着厨房里生抽大蒜的气息……无法想象。
所以我对这个叫董大为的男人,只吃他的菜,不看他的眼神。唯一的进步是,记住了他的名字。
超人出现
最近有个头上没几根头发的男人在追我。男人没头发没什么不好,没钱才是不好。不过我也没想过要嫁给他,我只是想在周末的时候有地方可去。况且坐在他的奥迪A6里,我28岁的老少女的心,还是得到了充分的熨帖。
可秃顶男人不肯就这么干巴巴地逛来逛去。一天他将车开到一个树影重重的地方,就开始发浪。除了他的奥迪A6,我对他身上任何一个毛孔都没有兴趣,所以我毫不客气地用高跟鞋蹬他。让我没料到的是这家伙似乎练过柔道一类的功夫,他手脚并用,八爪鱼一般扑过来,我才发现我长期不吃饭的身体根本就抵抗不住。
于是只剩下呼救,心里也明白这个时候除非超人来救我。可是,超人竟然真的出现了1他拉开车门,揪住那个秃顶家伙像揪住一只猴子。我衣衫凌乱花容失色别提有多狼狈,借着车内的顶灯,我看到董大为那张气歪了鼻子的脸。
董大为因为我许多天不去吃他做的菜而备感失落,然后他发现了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羊入虎口。真正促使他跟踪我的不是好奇心,而是碰巧他认识那个秃顶,与他们公司打过好几年交道并且知道那个家伙臭名昭著。
一个故事
我与董大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飞跃,我积极地吃他做的菜,并发出由衷的赞叹。董大为的家收拾得干净且体面,摆了许多瓷器和鲜花,一派生机盎然。相比之下,我的屋子荒凉得像沙漠。我对董大为说,也许我应该是男人,而你是女人。董大为说,你是一个女人,而且是花一样的女人。
我哈哈大笑我是花吗?那你该是珍珠了。
董大为说我是花瓶。盛上清水,等你来插。
我不说话了,蹬鼻子上脸的男人并不有趣。
然后我在董大为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女人照片。我居然可以乱翻他的抽屉,妈妈如果知道了一定会痛心疾首抱怨自己的家教。
那是个清秀的女人,梳着整齐的刘海儿,安静的眼神,一看就是会做饭的那种。董大为说:我的前妻。
我吃了一惊,这个人给我的感觉就像石头里蹦出来的,他居然结过婚。
这个女人是个贤淑的典范,她的生活就是洗衣做饭,然后织着毛衣等男人回家。可那时的董大为和所有花心男人一样,放着外面的花花草草不去沾惹就像欠了谁似的。女人无怨地等着,天天做一桌饭菜,将男人的衬衣熨得没有一丝皱褶。
董大为终于玩出了火,被女人发现他和另一个陌生的身体在床上纠缠,于是离婚。那时的董大为很嚣张,意气风发地签了字。女人流着泪说:结婚3年,我天天做好饭等你回来,但你从来没给我做过一顿饭,今天你为我做一顿饭好吗々
董大为同意了,他也想要一个彼此没有缺憾的尾声。但这时电话响了,莺莺燕燕地邀约,他不想放弃。等他回来,女人已经走了,不是从门口,而是带着满腔的怨愤,从阳台上一纵而下。
我被这个故事惊住了,董大为的脸在灯光下模糊了线条,冷寂的空气在屋里流动。
董大为说她走后,我天天做饭,变着花样地做,我是想让她知道,我多么想念那些柴米油盐的日子,可她再也看不到了。
他开始呜咽起来,一个男人的呜咽,像风中的树叶,无助地颤抖。我将他的脑袋揽入怀里,像搂住一个迷路的小孩。
相同的设计,不同的理由
我全身只裹了一条毛巾,从董大为的浴室里出来。成年男女的交流,本就不需太多铺垫。只是这一次,我有了恋爱的感觉。当他在我的身体里爆裂开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柔软侵袭了我,让我忍不住流下眼泪。
董大为背对着我,他在讲电话是的,我会好好照顾她,您放心吧!
我几乎是扑上去抢过了话筒,妈妈在话筒那边还在锲而不舍地唠叨她是个好女孩,只是受过伤,畏惧感情。阿姨知道你人好,适合她,否则也不会安排你住到她对面……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董大为,他探究地看着我,我们长久地对峙,都不说话。
我终于开口,你故意住到我对面?你关于前妻的故事也是假的?
这个“无耻的人”回答:我在你家看见了你的照片,没办法,谁叫我爱上了你。
我几乎背过气去。从来小心翼翼,结果还是上了当。不过看在这个男人会做饭的份上,姑且一试。也许结局会不同,谁知道呢?
这个,我可以有 第5篇
那是一个寒冷的午后。运动员们在操场上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司令台上系着一条耀眼的横幅:××学校第九届冬季三项运动会。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旁边冰凉的大理石上,兴奋、紧张、胆怯在心头搅作一团。
早在一个月以前, 各班就开始热火朝天地准备冬季三项的相关事宜,我们的同学个个都是运动健将,大家都争相参加比赛。看了看比赛项目,原本兴致极高的我顿时蔫了:跳长绳、踢毽子、双飞,没有一项是我会的。似乎从出生起, 我就注定和体育没有缘分。跳绳吧,我从来没能超过100个;跳远呢,我能跳1米4就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就连四年级的孩子都会打的排球, 我却硬是接不住;至于踢毽子这种学龄前儿童都时不时玩几下的运动,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儿。于是,我又一次放弃了。
比赛之前,偏偏班上不少同学都发烧了,剩下的同学也都病恹恹的,打不起精神。上数学课时,我去老师身边批作业,她抬头打量了我一番,故作心不在焉地说道: “小陈,你好像没报运动项目吧?”我隐约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望向小李的座位。她是我们班的踢毽子高手,理所当然地报名参加了比赛。前几天,她得了重感冒,此刻正在家休息。“老师,我的体育实在太差了。”我嗫嚅道。“你就当是锻炼身体,把小李的位置顶了吧, 反正是为班级做贡献嘛。”我愣了一下。既然老师都说了是为班级做贡献,我又怎么能拒绝呢?“班级”这个词是不动声色地威风凛凛啊! “老师,我知道了。”我轻声应道。
离比赛只剩下一个星期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踢毽子,对于我这么个体育“低能儿”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我没日没夜地练习:看电视时练,背课文时练,在学校操场练,在自家院子里也练……几天下来,我早已没有了起初的冲劲。我发现,并非努力就一定会换来神一般的飞跃,虽然剧本中、小说里的英雄人物都是一夜之间就有惊人的突破的,但是我不是。我开始厌烦,开始发脾气,开始感到委屈,对老师的不理解而怀恨在心———我,放弃了自己。
晚上,我郁闷地看着综艺节目,主持人不间断的笑声充斥在我耳畔,使我莫名地涌起怒火,想起身关了电视。这时,我看见了这一幕景象: 嘉宾玩游戏遭受惩罚,被要求在高空换装。那位嘉宾手足无措地挥舞着手臂, 时不时发出几声刺耳的尖叫。“我不行,我不行! ”他紧闭着双眼,惊慌地喊道。这不就是另一个我吗? 无助而又恐惧,周围的人却都津津有味地看着他表演这场闹剧。“你别慌! 稳住! 这个可以有! ”似乎是为了节目效果,主持人冒出了一句网络用语。只见那位嘉宾渐渐稳住了阵脚,开始换衣服,最终完成了任务。我迟疑着关掉了电视,耳边似乎又响起了那句颇为搞笑的“这个可以有”。我环顾四周,墙角放着一个鸡毛毽子,歪歪斜斜地倚靠在那里。
那么……这个,我可以有吗? 我问自己。
这个,我可以有吧!
我不禁扬起了嘴角,跑过去捧起了那个毽子。“这个,我可以有! ”
比赛当天,天阴沉沉的。我坐在大理石上, 出神地望着手里那五颜六色的毽子。“加油,你可以的! ”好朋友小张走了过来, 拍拍我的肩,笑着说。“小陈,你一定可以为我们班争光! ”体育委员小徐憨憨地笑着。一时间, 同学们都围了过来。和风轻轻笼罩着我们,暖暖的,痒痒的,让人觉得十分惬意。
“嘟———”比赛的哨声响彻整个操场, 我沐浴着冬日这难得的煦风,手中攥着那五彩斑斓的鸡毛毽子, 一步步走向赛点。“加油! 加油! ……”
“这个,我可以有! ”当我终于像《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一样挣脱了绑在心上的羁绊,我竟然也能飞翔。
阳光从云朵后面走出来,对着我笑。一朵云刹那间开了花,金灿灿的花瓣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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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作家、专家们提倡的真实的写作。文中叙述的,是一个体育“低能儿”在无计可逃的情况下,要完成这样一次代表班级比赛的“替补”队员的真实、反复、感人的经过。类似这样的生活,谁都有,可就是熟视无睹,笔下没有。小作者借这样的故事把赛题的题眼“可以有”演绎得妥帖而恰当。“可以有”不是“必然有”,也不是“真的有”。文章展示的是这个“有”的或然性、反复性、复杂性,“有”的实然性、必然性是需要读者的想象和思考来实现的,而不能在文章中用大量的笔墨来落实。再加上文章首尾的环境描写的有机配合,便让真实的学校生活故事,多了一份理趣和韵味。
这个,我可以有 第6篇
清晨,我踏在雾霭濛溟的校园。教学楼的背后,隐隐蹿动着一条火龙,伸吐着金黄的舌, 将紫黑的天幕扯出一点流彩,将在楼间行色匆匆的同学勾画出一点模糊的背影。我抬起头,却遇见这样的梦了。天边的云朵一颗一颗的,仿佛神女颈上的项链。出奇的是:那火龙的灼热,渲染着这颗颗的云,上端是洁白如润雪,下方又是一片金黄,就如同一团温热的火焰舔舐着一颗润滑的温泉蛋。我竟不忍呼吸,怕我的浊气使她酥酥地颤。我为这美景片刻驻足,又饱含快意地前进。
这秋天的云,为何像是被魔术师的手指点中,总是幻化出这样、那样的梦呢? 前往物理实验室时,我在众人的推搡中被挤了出来,抬头,却诧异了。啊! 那是怎样的云啊! 那流动的,仿佛片片薄纱漫在空中的云,似乎受到某种圣灵的启示,在会聚,在舞动! 它们,竟幻化成一只盘于天上的凤凰!那散落在最上端,如同要化开的,是凤凰喷张的头冠;那聚在中间,层层叠叠,显得厚实而稳重的,是凤凰的身躯;那盘旋在最下端,仿佛正钩着什么的,是凤凰的利爪。然而, 最精妙的却实在是它左上方的空隙。阳光从那里肆意地散开,正宛如凤凰那永恒锐利而光芒万丈的眼。这浑然一体的景色,似梦似幻。而当我向同学们指点时,他们却都异口同声:“那是什么鸟? ”
前往语文办公室时,我与同桌走在天桥上。明明方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就成了阴天。突然,我望向天边,那给了我无数诗意、无数幻想的云,此刻又一次突兀而又和谐地成了我的梦。点点的云, 像雾一般弥漫在灰黑色的天空中。自然, 那云也显出典雅的灰色。它们,有些令人看不真切,仿佛,那淡淡的灰色中,又中和了一些水。偶尔有一两簇云朵聚在一起,却又烟雾缭绕地遮掩着什么,而更多的则是如流水般扩散着,环绕着。整个天幕,似乎朦朦胧胧地被什么覆盖了。这样的景色, 恰如名家笔下泻出的泼墨山水画———不,画未免太生硬了。但是, 当我向同桌讲述时, 那个女孩———那个仿佛结着愁绪的姑娘, 那个有着画师技巧的女孩说道:
“但是,这只是普通的东西。而且,你毕竟是一个男生,你的情感太恣意,这不是一个男生应有的品质。”
是的,不用她说,我也了然自己的心境。我的情感太恣意,心思也实在细腻了一些。我倒是真正的双鱼座人,像一条鱼一般,对自己所生活的,所呼吸的,所感触的世界,那么敏感而又易于触动自己。这与我———一个高高大大且又尚显“魁梧”的人是很不相称的。但是,我不遗憾,相反,我感激造物主给予我一颗这样敏感的心,让我发现,让我体会,让我领悟这个世界。让我在一天的终点,遇见天边晚霞,让我将光彩留在昨天,将未来交给陌生而充满机遇的前方;让我在一天的起点,遇见芳草和露水, 让我看见美丽的风景并不需要赞叹,只要将美丽留给自己;让我在春天看到播种,在冬天遇见休养。生活是美丽的,虽然生活中并非都是美好,但,当你切身体会时,美就在平凡的角落,散发出朴素的光芒———若没有这一颗敏感的心, 我如何遇见这一而再、再而三令我惊异的梦呢?
季羡林说,他可以为一株紫藤哭泣。这是心之所致,他认为这个可以有。
于我,这个,我也可以有。
推荐人语
正如这个学生自己所言,他的情感太恣意,心思太细腻,于是他拥有了别人无法感受的美丽和前方。清晨校园看见晨曦中如梦般的云锦;去物理实验室时,惊异于如梦似幻、浑然一体的云凤凰;去语文办公室时,走在天桥上,突然晴转阴之后,漫上天边的灰色,在一般人眼里,不过是乌云而已,而在小作者的眼中,比名画家笔下的泼墨山画还要柔和自然,像雾一般,也如梦一般,那么典雅!小作者惊异于云的梦,我们惊异于小作者笔下如梦般的云,惊异于小作者敏感、细腻的诗心。在如此严酷的应试生活的围攻之下,不知“凤凰”为何鸟,面对如梦如诗的云锦而视而不见,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小作者陶醉于云梦中,精神世界比同龄人更为明朗。能清醒地将不协调的现实不经意地穿插在描写之中,并于文章煞尾处展开了对比、议论性的抒情,继而引出季羡林大师的感悟加以印证,使得文章在形象见长的前提下又闪现了理性的光芒。实在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
假如爱情可以重来 第7篇
老太太已经76岁了,身体倒还好,只是今年,大冷大热,对他们这些老年人,是很致命的伤害呢。这不,自己就觉得从春节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老太太转头,看见旁边的暖椅上,躺着比自己大7岁的已83岁的老头子,心里,稍稍安慰了些。
太阳暖暖的,正在向天边垂落,老太太就想起了和老头子,这一辈子的时光。
年轻时候,老太太是四邻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说媒的人,踏破了她家好几块门槛。可是,她早就心有所属。她,看中了村中那个小学校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那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长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满满的笑,让人就心醉的不行。两个人曾经多次在村中的小道上迎面走过,都只是短短的对视一眼,然后双双红了脸,低了头,匆匆的擦肩而过。短短的相遇,却是两个人,最幸福的期待。
谁知那一年,她的父亲去外面采办年货,回来时遇到了土匪,危急关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过路客,舍命救了下来,还替父亲挨了深深的一刀。
在她家里养伤的时候,她在床前端茶递饭,完全是出于报恩。
等到这个汉子伤势渐好的时候,这个汉子就开始忙里忙外的,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农活和家务活。别看他粗枝大叶的样子,竟是个全能手,洗衣做饭,田间地头,春耕夏种,修修弄弄,竟没有他不会的活计,把她的父母给欢喜的不行,就经常陶醉在四邻的夸奖和羡慕声中。
这让她非常心焦,因为她在一个晚上,偶然在父母的门外,听到了父母亲,有意要招这个汉子入赘的话。她就软软的靠在门边,没了主意。
第二天,故意去那条和教书先生经常偶遇的巷子,徘徊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后来问了村里的一个孩子,才知道那个教书先生,已经回城多日,说是家中有事,要三个月后,才能回来。
那个教书先生再回来的时候,匆匆的跑到她家门口,就看到了她家门上,醒目而刺眼的大红喜字,看见了院子里,一身红衣,满眼幽怨的她。
从那天起,那个教书先生,就彻底的消失在她的生活中。后来,她就跟着那个汉子,安安心心的过起了日子。
新中国成立,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改革开放,风风雨雨,雨雨风风。两个人从农村来到城市,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生儿育女,开枝散叶,就到了现在,老态龙钟的样子。
“不容易,实在不容易啊!”老太太这样想着,胸中有些发闷,就咳嗽起来,惊醒了一旁午睡的老头子。那老头子赶紧起身,关切的看着老太太,就手倒了一杯水。老太太捧着暖暖的水杯,看着自己的男人,想自己,和这个男人过了这一辈子,还有什么遗憾吗?好像没有吧?这个男人,心思实在细腻。对这个家,也实在没话可说。再苦再难,都把她们娘几个,照顾得妥妥当当的。两个人虽然在一起,极少有什么话,却有着多年培养出来的默契。有时候,就默默的坐在一起,手握着手,什么也不说,都能静静的,坐上那么一天。
老太太就想起老头子为了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还记得一年秋天,二小子要上学,学费成了问题,家里也好久没有见到荤腥了。老头子就在屋子里坐了很久,然后起身说,去找人借。找谁借?其时他们在那个城市,一个亲戚也没有。寥寥的几家朋友,也都是一穷二白。谁知到了傍晚,老头子果然就带回来了儿子的学费,手里还破天荒的拎了一只活鸡!
那个晚上,一家人,暖暖和和的在一起,好像过年一样的快乐。
可是,可是她却在晚上给老头子换衣服时,发现了袖弯里,有淡淡的一点血迹。就赶紧去看熟睡中老头子的胳膊,就看见了他肘弯处,一个醒目的针眼,还有好大一片淤青。
啊!这个汉子!这个老头子!
为了这个家,也是一身的病了。八十多岁的人了,却每天依旧忙忙碌碌的,仿佛是一台不知疲倦为何物的机器。而自己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是多么多么的伤心,多么多么的不情愿啊。现在牵手走了这么多年,却只有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始终如一。
老太太这样想着,眼睛里就渐渐的潮湿起来。忽然,就有些孩子气,轻声的问眼前这个男人:“老头子,说说看,如果有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做夫妻吗?”
老头子被老太太这个突兀的问题,弄的愣了一下,然后就展开满脸的核桃纹,笑得很神秘:“不一定喽,如果下辈子,我托生成了大官财主,就去找你,让你跟我享享福。如果,如果还是这么穷,就不喽,就帮着你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我呢,就在你家附近,远远的看着你,只要你能过得好就成了。”
老太太很感动,就幸福的笑着说:“你个臭老头子,还在我家附近,在我家附近干什么?”
老头子就转头,看着心爱的女人,认认真真的说:“不干什么,就,就做个教书先生吧。”
老太太突然愣住了,哀伤地看着这个和自己共度了一生的男人。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里的泪,却无休无止的流了下来。
过了很久,老太太深情的说:“老头子,我要走了,抱抱我吧。”
老头子就慢慢的起了身,轻轻的,轻轻的把老太太搂在怀里。老太太就在老头子耳边,呢喃着说:“老头子,下辈子,咱,还做夫妻啊……”
老太太和老头子的小孙女,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夕阳西下,火红的霞光,将老头子和老太太满满的笼罩在一起。就说:“羞羞,爷爷,奶奶,看不出你们还这么浪漫啊。”于是惊讶地发现,老太太和老头子,幸福的相拥着,已经双双去了。
《爱情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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