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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手续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环保验收手续范文(精选11篇)

环保验收手续 第1篇

附件1:

××公司文件

文号

关于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请示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我单位××项目于×年×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于×年×月以鄂环函××(文号)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该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竣工投入试生产(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单位于×年×月委托××(监测单位或验收调查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调查)。目前,验收监测(验收调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现申请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行文时间与提交监测报告时间一致)

环保验收手续 第2篇

为了方便广大从事环保手续办理人员,少走弯路,笔者特就市批项目环保手续到排污许可证流程分享给各位,希望对广大办证人员有所帮助。县批项目在县里可以办理程序大同小异。

一、项目找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 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备一览表、设备布置图、原辅材料年用量,吨产品用量、包装方式、项目每天用水和废水

3、土地证或土地初审意见,4、规划意见

5、发改委出具的备案证或工信局出具的意见

6、总平面图、7、周边关系图、物料平衡,蒸汽平衡和水平衡

8、项目工艺流行叙述和排污节点,工艺流程图

9、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劳动定员)

二、需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1、评估中心安排上会

2、环评上会通过

3、总量申请完成(需先到县局申请,再到市局审批,中间有可能修改环评报告)

4、环评评估报告取得

5、县局项目审批委员会开会通过,预审意见取得.6、行政大厅受理根据市局意见修改环评.(如果环评修改,评估意见和县局预审意见也得相应修改)。

7、市局项目处开会同意。

8、行政大厅出正式批复.三、三同时验收

(前提条件公司应确保生产现场和环评相符,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完好,排放符合环评上要求的排放标准)

1、县局打试生产申请开会同意后取得试生产批复。

2、在试运行期间申请验收监测,县局受理。

3、市环境监测站到公司进行监测。

5、取得验收监测报告,并且在环评要求范围内。

6、申请三同时验收

7、验收申请报告通过,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排污许可证办理

1、申请排污监测,县局受理。

2、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完成,并符合环评要求。

3、取得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4、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难点问题探讨 第3篇

1 竣工项目“变更”验收

建设项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变动是正常的, 也是允许的, 这是由环评文件编制及报批工作所处阶段决定, 为了优化项目建设, 一些变动是合理和必要的。例如对于交通项目建设因工程线路的改变相应的敏感点会随之发生变化, 这就需要在验收时重点关注工程变更情况, 在验收时要注重变更内容的调查和审核。这其中要重点关注的是涉及工程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环保措施的变动, 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初步设计阶段, 则需要编制环保篇章报原审批部门备案;当变动处于施工阶段时, 监理单位在现场巡查时应对变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报告有关部门;处于试生产核查验收和竣工验收调查阶段时, 也要做好相关变动情况的了解掌握。对擅自重大不利变动, 且难以逆转、补救、改正的违法项目, 采取“双移交”措施, 予以严厉处理, 并不再补办手续。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对于环评法第24条所例举的重大变动, 主观有意控制的、主动做出的变化决定, 要重点分析原因, 而对于第27 条所说的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 非主观有意控制的, 出现了预期外的变化, 则重点关注该变化对环境的影响结果, 区分对待。总之, 对于项目变动的, 对于变动情况关键是要做好预防, 做到早发现、早应对。

2 竣工项目“分期”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1 条规定,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 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关于竣工项目分期验收, 首先要了解哪些项目适合分期, 哪些不适合分期验收。例如, 大型水电工程是典型的应当分期验收, 但分期验收的基础是要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相匹配、相对应的环保设施, 对于同步或提前建设完毕的项目, 具备先期投产的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的条件。不应当分期验收的情形主要有:工程主要表现在把密不可分的主体工程拆分进行验收;把主体工程与辅助公用工程拆分, 如某公司年产200×104t矿井与配套选煤厂之间分开验收;将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拆分验收。分期验收不同于分阶段验收, 分阶段是指项目还在实施过程中, 但不涉及主体工程先期投产或投用。

3 竣工项目“现状”监测

现状监测是环保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手段, 既可以考察相关环保设施的运转效果, 也可以了解项目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及其程度[1]。做好竣工项目现状监测, 重点是要结合项目特点有所侧重, 其中主要的几项监测主要包括: (1) 水环境监测, 根据项目所处的不同环境功能区划分别设点, 尤其是水环境敏感目标处属于必设点位, 水动力有明显差别的应分别设点, 布点时应与环评文件中所确定的点位相一致。水环境现状监测的因子主要包括:BOD、COD、SS、氨氮、石油类、悬浮物、p H值等等, 必要时还需要对特征因子进行监测。 (2) 空气监测:项目空气监测主要是对废气处理设施及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废气达标排放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进行现场监测评估。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挥发酚、甲醛等。 (3) 声环境监测: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要求, 对于声环境的监测布点时要结合项目有所侧重。以公路项目建设为例, 一是要对采取合适措施降噪的敏感点而试运期未采取措施的敏感点;做好跟踪监测验收;根据不同路段交通量的差异性, 选择有代表性监测点位, 尽可能照顾到不同路段的差异性。

4 竣工项目“后环评”

在竣工项目环保验收管理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有关竣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问题, 产生这一现象主要的原因有: (1)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 会产生不符合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 这就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以对环境影响分析进行必要的补充论证, 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改进措施; (2) 部分环境影响十分复杂的建设项目, 在建成投入试运行阶段, 发生实际环境情况明显与之前的环评预测情况有较大出入, 可结合工程环保验收来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从而重新分析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 并提出环保完善的对策; (3) 部分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能会在其投入运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才能逐步的显现出来, 例如铁路、石化基地等项目, 针对这类项目, 往往在环评和验收管理中都应明确要求项目在投运后进行长期的环境跟踪监测和生态观测, 并在运营一段时间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长期有效的环保措施。这些后评价其实也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在项目建成投运后的必要延伸。开展后环评文件应当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分析。

5 结语

近年来, 随着铅污染、尾矿垮塌等各类环境风险事故频繁发生,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常发生, 因此,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新技术、新途径, 切实抓住项目环保验收的重点环节和关节节点, 解决难点问题, 通过合适的方法切实解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所遇到的难题和困难, 切实有效地提高执行率, 为项目环境管理的完整性提供有力的保障[2]。

摘要: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是环境监测依法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监督和服务的重要途径。本文结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以保障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

关键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探讨

参考文献

[1]吴世红, 余乐.如何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J]环境保护, 2009 (5) :47-49.

环保验收手续 第4篇

30多个大型工程无视环保法律法规,不经过环境评价就违规上马,这种“目无组织”的行为激怒环保部门可以理解。但生态保护不是环保部门的私事,它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子孙后代的身心健康。轰轰烈烈的“环保风暴”若以30多个项目整改“补手续”草草收场,未免太便宜了那些蔑视法纪的单位和官员。

从这些违规工程名单中,不少公众并不陌生。它们之所以在大家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在于这些工程从上马开始就惹起了不少争议。就拿水电站来说,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项目本身就是在群众质疑声中开始的。不仅这些工程的合法性存在问题——不经过环保总局的环保评价论证就开工,而且其对生态的影响也让人放心不下。一堆钢筋水泥大坝将奔腾不息的大江大河截成数段,对水文、地质、植被和动物习性的影响是不可逆转的。据《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不完全统计,金沙江干流大于15万千瓦的电站就规划了21座,按这样的建设发展速度,30年内长江、珠江、澜沧江、怒江、红水河等都将成为无数断节连接的阶梯,长江之水不再是天上来,而是“梯”上来,西南的天然河流将消失。而且很多水电站已经成为“生态之灾”,如岷江上游的电站建设,产生大量弃物,严重影响汛期排洪;岷江上游汶川至茂县一带是变质岩出露区,历史上曾千辛万苦才把塌方、滑坡勉强治住,现又因为电站开发面临新的山地灾害。

30多个违规项目中有多少“问题工程”、“争议工程”,不是打上“整改”这个技术补丁就能解决问题的。如果批评几句、补个手续就算了事,跟在“环保风暴”后面的是和风细雨,实际是对违法违规者的默许与纵容,根本起不到震慑和惩罚的作用。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整改”的前提其实是承认其合理性,只是缺少法定程序而已,补上就得了。事实上,没有经过环保评价,谁敢打保票说这些工程不影响生态,对未来不产生破坏性影响呢?在未经环保专家论证,没有了解群众意见的情况下,环保部门签发的整改令也属越权之举。

验收手续 第5篇

(1)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2)消防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并组织消防验收,取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申报材料

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⑤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⑦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试生产审查

(1)准备工作

①确认消防验收通过(一般县级公安消防大队办理)

②确认防雷防静电验收通过(一般县级气象部门防雷机构办理)

③确认特种设备已发使用登记证(一般地市级质监局办理)

④如果原材料涉及剧毒化学品,确认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已经办理(一般从派出所一直到地市级公安部门治安管理机构指准)

⑤确认环保设施进入试生产准备状态(污泥投入到生化池、监测室配置好等)

⑥确认主体设施进入试生产准备状态(试生产方案编制等)

(2)办证手续

①环保局办理试生产批文(一般由环评批复单位核准或由环评批复单位委托下一级单位核准)

②安监局办理试生产批文(一般由地市级以上安监局核准)

(三)专项验收

1、职业卫生验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SH/T 3904-2005)

(1)试生产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取得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验收意见书。

(3)申报材料

①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

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

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1份);

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

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

2、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SH/T 3904-2005)

(1)试生产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取得检测检验数据。

(2)建设单位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申请。

(3)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审批手续。

(4)申报材料

①《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及作业场所,经有关部门认可或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颁发的使用证书及检测检验报告;

⑥安监部门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3、环境保护验收(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SH/T 3904-2005)

(1)建设工程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2)试生产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价,并取得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备注: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环境保护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批准手续。

(4)申报材料:

①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纸件2份;

②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纸件2份,电子件1份;

③由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纸件1份,电子件1份;

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纸件1份。

4、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1)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2)开发建设项目达到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咨询评估资质的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单位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3)评估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的同时,建设单位应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照检查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完成情况、质量和效果,进行自查初验。在查验合格的基础上,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4)申报材料

①生产建设单位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

②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③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④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第6篇

一、申请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由项目参建双方到东湖高新区建筑市场管理站、高新区质量监督站办理。

二、基本流程:

1、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管站提交《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申请表》,填写《东湖开发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并将商品混凝土、墙改节能、安全、文明施工、竣工结算资料全部整理装订成册。

2、建管站批复申请后,下发验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成员。

3、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会议,建管站验收小组对项目实行综合竣工验收,并一次性告知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要求及需要报送的资料。

4、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建设、施工单位,将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建管站,建管站在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

5、验收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项目,验收小组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收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整改一次性告知书》,参建单位应抓紧整改,并提供整改书面情况,补充竣工资料。

6、整改资料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安全管理验收: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完工场清证明(盖章);

2、工程在建工程中下达了整改(停工)通知单或接受过行政处罚的,需提供整改(停工)回复或行政处罚结案证明;

3、《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综合评价表》。

(二)文明施工验收:

1、建设单位需提供工程完工场清证明(盖章);

2、施工许可证;

3、提供维权公示牌及农民工工资公示影像资料(3次);

4、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清单;

5、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拨付总包单位工程款证明及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6、分包单位的联

系人电话及承诺书;

7、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证;

8、工程在建工程中下达了整改(停工)通知单或接受过行政处罚的,需提供整改(停工)回复或行政处罚结案证明。

(三)节能验收备案程序:

1、使用新墙材验收程序:(1)墙体隐蔽和粉刷之前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2)管理部门受理登记、约定验收时间并回告建设单位;

(3)监督员现场检查禁止使用红砖情况;(4)监督员现场核查新墙材使用情况并取证;(5)符合按省政府281号令、《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件规定者,现场填写墙改验收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需提供的资料:(1)施工许可证;(2)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结构施工总说明(墙体部分);(3)《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武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4)所使用墙体材料(基础、内墙、外墙、细部)的购货合同、发票、进场复检报告及材料企业《备案证》。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有目录,封面填写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单位。

2、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提交《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墙体验收单》,并按照《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进行核验。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资料并装订成册(1)封面(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日期);(2)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一式五份,装订一份);(4)东湖开发区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5)武汉市公共建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6)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保温层与基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报告。保温隔热浆料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后置锚固件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及锚固件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当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时锚固件、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增强网、填缝材料进场复检报告,饰面砖与保温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报告;(7)屋面及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其物理性能、燃烧性能进场复验报告;(8)外门、外窗的保温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进场复验报告及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报告;(9)幕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及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幕墙玻璃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及中空玻璃露点进场复验报告;(10)电线、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场复验报告;(11)保温隔热材料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备案证,墙体材料备案证,给排水管材备案证;(12)武汉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报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市级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工程、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13)节能验收会议纪要及签到表;(14)市、区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说明:资料需要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商品混凝土使用验提交:(1)《商品混凝土核准单》;(2)使用商品砼买卖合同;

(3)使用商品砂浆的买卖合同;(4)《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墙体验收单》复印件;(5)《东湖开发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查需提交:

1、武汉市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履约管理手册;

2、《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3、《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支付证明表》;

4、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5、《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审查指标表》;

6、《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监管表》;

7、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8、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9、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人的商务标及中标价的电子数据;

10、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证书(复印件);

11、预算控制价(提交电子数据);

12、工程结算书(含桩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咨询报告及监管通知书(提交电子数据及复印件);

13、其他相关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需提交:

1、《东湖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5、规划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6、环保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7、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8、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资料认可文件或者验收意见书;

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出具的审查备案文件;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住宅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要求 第7篇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格式后附,不得有内容修改痕迹,按单体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一份,备案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竣工档案接收证明书(住建局四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设计文件图审图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注:消防需网上公示“合格”或“未抽中”信息盖甲方公章)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吴中区检测中心);

8、商品房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履约评价资料。

注:吴中区质监站主监员的监督报告已出(移交至质监站办公室,不必带至行政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网络报告已出。(此条无需提供,但须确认)

以上2~6项复印件均需加盖档案室公章。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意见”填写说明: 勘察单位:写明持力层是否恰当,验槽时是否开挖到持力层。设计单位:写明承包单位完成了设计文件,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较好。施工单位:写明按图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积极参加行业评优等。

监理单位:写明按图、按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等较好(一般),无结构隐患,具备使用条件。

建设单位:写明依法建设,有关方面的竣工验收意见和认可文件齐全,申请工程项目备案,投入使用。

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验收情况及意见”填写说明

(一)、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于

日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成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及其他方面专家组成(参验人员名单见后)。验收程序如下:

(1)首先由建设单位ΧΧΧ介绍验收人员名单,同时介绍工程概况和工程验收方案。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监理(建设)单位还汇报了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质监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3)验收组审查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的观感质量。

(4)对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和质监机构提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5)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质量行为做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分别阐明自己的验收意见。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的各类手续齐全,并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对勘察情况的评价:

勘察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良好。能按规定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和验槽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基本职责。

(四)、对设计情况的评价:

设计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良好。单位能按规定要求进行图纸设计、图纸会审、交底工作。能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施工技术问题。较好地履行了基本职责。

(五)、对监理情况的评价:

监理单位能基本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现场人员能持证上岗,基本能按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监理规划细则,简历评估报告等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履行了基本职责。

(六)、对施工情况的评价:

基本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能按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施工,质量体系基本符合要求,基本能按要求开展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已得到改正。

(七)、需整改的问题:

(八)、竣工验收结论性意见:

该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工程质量按现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执行标准基本准确,验收组人员一致认为该单位工程质量基本符合和设计要求,以及达到现行验收规范,同意通过验收。

备注:

1、验收意见明确:是否按图施工,能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达到验评标准,质量是否合格。勘察单位应注明是否达到持力层。

2、验收报告、备案表所有盖章均需盖单位公章,不得盖分公司章,备案表签字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3、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主要人员签字为项目负责人: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总监和专监(土建和水电专监)(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5)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所有签字人员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签字不得复印。

4、监理评估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质量报告:由总监、各单位负责人(法人)和专监(土建和水电专监)、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不得代签。

5、《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涉及日期和面积的空格一律暂不填写,待前往窗口正式备案时再填写,避免擅自填写而出错,所有填写部分不得修正涂改!

6、备案前,请务必与质监站本项目主监人联系,确认主监人已完成《监督报告》的编写与提交后方可前来竣工备案,并仔细询问确定主监人编写的《监督报告》上“竣工验收日期”的具体日期!

环保验收中废水总量核算方法 第8篇

1 环保验收项目实例

1.1 实例1

某公司主要从事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的开发业务。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该地块仅建设一个项目,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也仅处理一个项目。

该项目排水走向及监测点位见图1。

1.2 实例2

某公司厂区内已建设部分项目, 因产品市场需求形势较好, 现在此地块中投资新建项目。不再新建废水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项目的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单独收集后和其他项目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未处理前废水可单独采集样品, 以便与其他项目废水区别。

项目排水走向及监测点位见图2, 项目废水污染总量核算结果见表1。

2 结果与讨论

废水产生量核算经常采用的方法为:废水日均产生浓度日均产生量年运行时间;接管量核算常采用的方法为:接管口日均排放浓度日均排放量年运行天数。

本研究中实例1项目污水产生、处理和排放较为单一, 废水产生量与接管量测点较易确定, 废水产生量核算点选择S1测点, 废水接管量核算点选择S2测点, 核算方法可以采用常规方法。

实例2项目的监测结果显示, 接管口 (S3) 氨氮和总磷日均排放浓度高于该项目废水收集池 (S1) 氨氮和总磷日均浓度, 废水收集池 (S1) 氨氮、总磷产生量分别为0.046 t、0.0 189 t, 接管口 (S3) 氨氮和总磷接管量分别为0.067 t、0.0 533 t, 从物料衡算角度分析, 此结果存在不妥之处。

造成上述结果原因可能为: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所接收污水来源较多, 在接纳该项目废水的同时还接纳其他项目废水。因此使得污水处理设施进口 (S2) 与出口 (S3) 的废水为众多项目的混合废水, 处理设施出口某因子实测浓度难以区分是哪个项目哪个因子经单独处理后浓度, 监测数据也验证了此分析。此外, 接管口 (S3) 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高于收集池 (S1) 原始浓度。这种情况说明所采用常规总量核算方法存在不合适之处, 需要采用其他核算方法[3,4,5]。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接纳多个项目废水的情况, 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去除效率相对固定, 可从污水处理设施去除效率角度出发, 首先计算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中某因子的去除效率, 再使用此去除效率计算某个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接管浓度, 最后核算该项目废水接管量。

以实例2为例进一步说明计算过程。监测方案中布设该项目废水测点 (S1) 、污水处理设施前测点 (S2)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测点 (S3) 。根据S2测点与S3测点实测结果, 可知污水处理设施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去除效率分别为79.1%、68.0%、88.4%。由此可知该项目废水在此污水处理设施单独处理下, 接管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799 mg/L、3.51 mg/L、1.86 mg/L, 再依据此浓度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接管量。

不同核算方法接管量结果对比见表2。

由表2可知, 新方法所得结果较为客观, 能如实反映污染物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

3 结论

(1) 现场勘查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重要环节, 此阶段要将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书 (表) 及各级环评批复进行对比核实。特别要关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时明确污水处理设施接纳污水来源、类别、数量和采样点位等, 准确绘制排水走向图。

(2)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接纳污水来源较多的项目, 在制定监测方案时必须设置该项目废水接管采样点、其他接管项目采样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前混合采样点。依据以上点位的监测结果, 在监测报告中可客观对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分析。

(3) 常用的总量核算方法较适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单一废水来源的情况,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接纳污水来源较多的情况, 在核算废水总量时, 要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摘要: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中, 当污水处理设施仅处理单个项目废水时, 废水产生量和接管量所对应的测点和核算方法比较容易确定, 但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接纳多个项目废水来源的情况, 使用常用废水总量核算方法未必合适。为了研究此类项目废水总量的核算方法, 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新的核算方法, 并对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环保验收,接管量,核算

参考文献

[1] 魏玉香.中小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中废水总量核定的技术方法[J].环境监控与预警, 2011, 3 (3) :18-20.

[2] 江伟军, 孙新宗, 潘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的再认识[J].广州环境科学, 2009, 24 (1) :27-29.

[3] 周学红, 余倩, 宋秒, 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中问题的探讨[J].北方环境, 2013, 29 (4) :160-161.

[4] 肖红, 王朝阳, 胡月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建议[J].黑龙江环境通报, 2006, 30 (3) :28-30.

环保验收手续 第9篇

关键词:电厂;竣工;环保验收

1.工程概况

江苏某电厂本期建设 2×1000MW 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 2 台 2980t/h 直流锅炉,同期建设四电场静电除尘装置、烟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 并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同步安装催化还原法 (SCR)烟气脱硝装置。

2.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2.1 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2.1.1 废气及无组织

(1)废气

工程废气排放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 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 2 、NO X 等。通过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四电场静电除尘装置以及采用低氮燃烧器,同时采用 SCR 脱硝系统等措施,降低 SO 2 、NO x 和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无组织

项目在生产中易产生粉尘,主要来源于碎煤机室、石灰石仓、煤粉仓及粗、细灰库、储煤场、卸煤起尘等环节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采取的降尘措施有:在新建封闭煤场的四周安装有防风抑尘墙,墙总长 700m,高度 20m,面积 14000m 2 ;输煤系统采用密闭输煤栈桥, 各转运点均设有除尘设施,并安装水冲洗系统;皮带机的导料槽出口设置喷雾装置; 各转运点尽量降低落差,落差大的转运点均设有缓冲锁气器;各条胶带运输机导料槽处设有防尘和喷雾装置;煤场采用旋转喷淋装置进行抑尘。项目还建有液氨罐区,会产生氨的无组织排放。

2.1.2 废水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 含煤废水、 化学酸碱废水、锅炉及空预器酸洗废水、脱硫废水等。生活污水经新建的 10m 3 /h 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喷淋及道路冲洗等; 含煤废水经一体化煤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 栈桥冲洗; 化学酸碱废水、锅炉及空预器酸洗废水、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回用作除灰渣用水、煤场喷淋、栈桥冲洗水、地面冲洗水;本期工程雨水通过雨水下水道自流管网、雨水泵房及压力排放管后经雨水口排入长江。

3.验收监测内容与结果评价

3.1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1)1#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 2 、NO x 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0mg/m3 、29.4mg/m3 、30.9mg/m3 ,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3)表 2 标准要求;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平均为81.7%,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平均为 99.7%,烟气经脱硫装置后除尘总效率平均为 99.9%,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平均为 99.0%。

2)2#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 2 、NO x 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0mg/m3 、34.8mg/m3 、36.2mg/m3 ,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2 标准要求;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平均为81.8%,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平均为 99.7%,烟气经脱硫装置后除尘总效率平均为 99.9%,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平均为 98.5%。

3)1#、2#机组的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及除尘效率、脱硝装置的脱硝效率,均达到国家环保部批复中脱硫效率不得低于 93%,除尘效率不得低于 99.7%,脱硝效率不得低于 80%的要求。40烟囱排气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 1 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3)表 2 标准要求。

3.2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

1) 电厂无组织排放下风向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 0.45 ㎎/m 3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 氨罐区周界无组织排放氨的浓度最高值为 0.14 ㎎/m 3 , 满足参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3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pH 值以及氟化物、COD、SS、石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

2、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镉、总汞、总砷排放浓度均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1 标准;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 pH 值以及氨氮、动植物油、COD、BOD 5 、SS、LAS、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

4、灰场地下水中 pH 值以及氟化物、总硬度、总镉、硫酸盐、总铅、 总汞、 总砷排放浓度均满足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Ⅲ类标准。

4.结论和建议

4.1 结论

工程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国家环保总局对该项目环评批复的要求以及初步设计环保篇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1.1 废气及无组织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1)1#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 2 、NO x 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11.0mg/m 3 、29.4mg/m 3 、30.9mg/m 3 ,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3) 标准要求;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平均为 81.7%,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平均为 99.7%,烟气经脱硫装置后除尘总效率平均为 99.9%,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平均为 99.0%。

2)2#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 2 、NO x 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0mg/m 3 、34.8mg/m 3 、36.2mg/m 3 ,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标准要求;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平均为81.8%,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平均为 99.7%,烟气经脱硫装置后除尘总效率平均为 99.9%,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平均为 98.5%。

3)1#、2#机组的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及除尘效率、脱硝装置的脱硝效率,均达到国家环保部批复中脱硫效率不得低于 93%,除尘效率不得低于 99.7%,脱硝效率不得低于 80%的要求。

4.1.2 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 pH 值以及氟化物、COD、SS、石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镉、总汞、总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

4.1.3 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 4 个厂界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在 52.1-57.7 dB (A) 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 49.8-53.1 dB(A)之间 , 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類标准。

4.1.4 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量(30.5万吨/年)和炉渣(3.5 万吨/年)、脱硫产生的石膏(11 万吨/年),目前综合利用率为 100%。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电厂备用灰场。

4.2 建议

(1)针对全厂烟尘总量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现象,尽快对江苏某电厂一、二期机组静电除尘器进行改造;

(2)加快灰场的改造工程,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手续 第10篇

申请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

3、规划部分核发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结果通知单);

4、规划条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工程竣工图(每个单体平面、立面、剖面蓝图、总平面图)、市政(雨污分流排水、供电、燃气、网络、通讯、市政道路)竣工图(纸质、word、CAD),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齐全(关键点位应标注规划测量坐标点);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7、房产测绘报告;

8、测绘成果电子图光盘一张;

9、消防验收意见;

10、建设局档案室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归档预验收意见;

环保验收手续 第11篇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一、应提交资料

1.2.

3.4.

5. 6.

7.8.

9.10.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GD3017)(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GD3015)(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GD3013)(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GD3004)(原件);监理、勘察、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AQ4、?、9)(原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查文件质量检查报告(GD3005)、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GD3006)(原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

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需提供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GD3010)(原件);

住宅工程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GD3011)和《住宅使用说明书》(GD3012)(原件); 建设工程使用商品砼情况核查表(按规定使用的项目);

未建人防工程的,需提供区人民防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核对原件并收复印件);建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由人防办提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或准许使用文件;

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量监督站直接提供给中心)11. 12. 13. 14. 15. 16. 17.

二、办理天数

即办

三、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起实施)第十七条;

环保验收手续范文

环保验收手续范文(精选11篇)环保验收手续 第1篇附件1:××公司文件文号关于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请示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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