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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精选6篇)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第1篇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试题一

一、填空题(共10空,每空1分,共10分)

1、《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分(5)章,共(29)条。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命令、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当予以行政问责。

4、(乱检查)、乱收费、乱征收、(乱摊派)、乱罚款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

5、未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的,请将选项字母号填在括号内。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自(B)起施行。

A、2012年2月15日B、2012年3月15日

C、2012年2月16日D、2012年3月16日

2、下列不属于行政问责决定机关的是(A)

A、某医院B、市民政局

C、某街道办事处D、某镇人民政府

3、下列属于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应当问责的情形有(C)

A、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或者因言行不文明导致冲突的B、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C、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拖延不办、顶着不办,有令不行的D、作出的决策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相抵触,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4、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应当对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予以问责的情形的是(C)

A、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B、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C、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或者对群众反映的本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改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D、依法应当决策而不作出决策或者不及时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5、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负责受理、调查本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案件,提出拟处理意见,并接受(B)的指导和监督。

A、本行政机关B、同级监察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C、上级监察机关

6、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根据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指示,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人员不得少于(B)

A、一人B、两人

C、三人D、四人

7、调查终结,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应当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拟处理意见,提交(D)的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后,作出给予行政问责、免予行政问责或者不予行政问责的决定。

A、同级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机关

B、本级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机关

C、上级政府或者本行政机关

D、本级政府或者本行政机关

8、对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B)

A、纪律处分B、行政问责决定

C、不予行政问责决定D、党纪处分

9、行政问责复核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C)内作出复核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A、四十日B、十五日

C、三十日D、二十日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原行政问责决定正确的,维持原行政问责决定

B、原行政问责决定所列事实不存在,或者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的,由原行政问责决定机关重新调查处理

C、原行政问责决定违反规定程序,影响公正处理的,撤销原行政问责决定

D、原行政问责决定事实清楚,但对问责行为的情节认定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应当直接变更行政问责方式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两项是正确的,请将选项字母号填在括号内。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人员适用《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予以行政问责的是(ACD)

A、市某局长B、某中学校校长

C、某乡副乡长D、某局主任科员

2、行政问责应当坚持(ABCD)的原则。

A、权责统一B、公平公正

C、有错必究D、教育与惩处相结合3、监察机关在行政问责工作中应当履行(ABCD)责。

A、指导、监督同级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和下一级监察机关的行政问责工作

B、研究行政问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应建议

C、受理、调查行政问责案件,并提出拟处理建议

D、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的行政问责情况

4、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损害(BD)的,应当予以问责。

A、部门利益B、公共利益

C、人民生命财产D、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5、下列属于行政问责方式的是(ABCD)

A、通报批评B、降职

C、诫勉谈话D、免职

6、应当从重问责的情形有(ABCD)

A、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的B、在共同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C、一年内被给予行政问责两次以上的D、拒绝改正错误的7、下列属于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决策,或者决策失误,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的是(ABD)

A、超越法定权限进行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B、发现决策错误、失误或者失当,不及时纠正、改正或者调整,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C、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或者对群众反映的本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改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D、作出的决策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相抵触,损害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8、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行为规范,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有(ABCD)

A、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或者因言行不文明导致冲突的B、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C、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欺骗领导和行政相对人的D、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9、下列情形可以作为行政问责的案件来源的是(ABCD)

A、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问责建议

B、上级或者同级人大、政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责建议

C、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审计、信访等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提出的问责建议

D、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事件

10、(BC)发现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A、监察机关B、政府分管领导

C、政府主要领导D、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

四、判断题(请判断对错,认为正确的,在括号内填“√”,错误的,在括号内填“×”。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行政问责工作由监察机关统一领导并负责组织实施。(×)

2、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负责对干部管理权限内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行政问责的具体工作。(√)

3、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及时解决或者解决不力的,应当予以问责。(√)

4、行政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调查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行政问责。(×)

6、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7、复核、申诉期间原行政问责决定停止执行。(×)

8、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政纪处分的,可以不再予以行政问责。(×)

9、行政问责处理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0、被问责人员对行政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问责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问责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

五、简答题(共4题,共25分)

1、行政问责对象的范围?(6分)

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

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中的所有从事公务的所有工作人员。

2、请列举十种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10分)

(一)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拖延不办、顶着不办,有令不行的;

(二)应当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的;

(三)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或者解决不力的;

(四)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野蛮执法、随意执法的;

(五)乱检查、乱收费、乱征收、乱摊派、乱罚款的;

(六)违反规定,采取打招呼、批条子、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七)截留、滞留、挤占或者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代管资金的;

(八)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连续发生事故、事件、案件的;

(九)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的;

(十)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生效的决定的;

3、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轻或者减轻问责?(4分)

1、主动交代应予行政问责的行为的。

2、积极配合调查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

4、其他按照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4、市和区、县(市)政府如何启动行政问责程序?(5分)

市和区、县(市)监察机关发现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应当向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提出问责建议,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行政问责程序;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发现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行政问责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六、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5分)

某日上午9时,赵某到某局行政审批窗口询问某项行政许可事项,等到10时工作人员王某才来。对赵某咨询的行政许可问题,王某告知可自行到网上搜索许可流程,其他事宜要等请示直接负责人张某后方能告知。三日后,赵某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看到王某正在电脑上与网友聊天,对赵某不予理睬,赵某好言相求,王某才受理了赵某的申请,并收取了20元的申请书文本费。到了领取许可证的日期,赵某到窗口去取许可证,王某告知领导还没有批。赵某过了几天又去,王某告知还要再等几天,并暗示给点好处就马上给证。赵某十分气愤,遂向该局主管领导刘某反映情况,刘某虽表面上答应会妥善处理此事,但过后就置之脑后了。过了一个多月,赵某仍未领到许可证,也未见该局对王某作出批评处理。

如果适用《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请判断案例中哪些人员应当予以行政问责?请指出该人员的具体行为,并说明该行为属于哪种问责情形?

王某

问责情形:王某三番四次没能给赵某办证属于办事拖拉,敷衍塞责,对领导的指示和命令置若罔闻的;王某告知还要再等几天,并暗示给点好处就马上给证属于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或对其勒拿卡要的;等到10时工作人员王某才来,王某正在电脑上与网友聊天属于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刘某

问责情形:刘某虽表面上答应会妥善处理此事,但过后就置之脑后了。过了一个多月,赵某仍未领到许可证,也未见该局对王某作出批评处理。此做法属于对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本行政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的。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第2篇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经2012年2月1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2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通过这段时间对问责规定的学习,使我深有体会。我认为对于我来说,认真学习问责规定显得尤为必要。

对于《问责规定》的理解,我认为核心是在问责,怎样问责?问谁的责?谁所在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出了问题,谁就要负责。有句古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即职位所在决定责任所在。行政问责,就是以行政命令为方式的追究机制。实施行政问责规定是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问责规定的理论学习,必将有利于行政问责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通过对《问责规定》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对问责制度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的重要意义

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

二、目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一)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

(二)在爱国主义方面的学习,知识继续教育上,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第3篇

1 发病概况

2012年1月1日一12月31日哈尔滨市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急性心肌梗塞及冠心病猝死、肿瘤等慢性病均有报告,共报告新发慢性病124 496例,报告发病率为1 197.04/10万,较2011年上升了19.90%;报告死亡病人34 168例,报告死亡率为328.53/10万,较2011年上升了78.30%。其中市区报告发病86 118例,报告发病率为1 501.42/10万,较2011年上升了12.57%;报告死亡23491例,报告死亡率为409.55/10万,较2011年上升了46.75%。哈尔滨市10县(市)报告发病27 763例,报告发病率为822.76/10万,较2011年上升了40.98%;报告死亡10677例,报告死亡率为228.90/10万,较2011年上升了41.23%。市区慢性病报告发病率是外县的1.82倍,报告死亡率的大幅度上升与加强死亡报告工作管理有关。

5种慢性病报告发病率由高到低依次为脑卒中、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和急性心肌梗塞及冠心病猝死;报告死亡率由高到低依次为肿瘤、脑卒中、急性心肌梗塞及冠心病猝死、高血压和糖尿病。从时间变化来看,2012年慢性病各病种的发病率均较2011年有所升高,以肿瘤升高最为明显,见图1。

从地区分布来看,哈尔滨市慢性病报告发病率由高到低排名前5位的依次是平房区、香坊区、道里区、阿城区和道外区,排名后5位的依次是呼兰区、延寿县、木兰县、松北区和通河县;报告死亡率由高到低排名前5位的依次是道外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和巴彦县,排名后5位的依次是木兰县、延寿县、宾县、依兰县和通河县,见图2。

2市区各类慢性病报告发病情况

市区慢性病报告发病率地区别由高到低依次为道里区、平房区、香坊区、南岗区、阿城区、道外区、呼兰区和松北区。除松北区外,2012年慢性病发病率均高于2011年,见图3。

2.1 年龄别发病率分析

从市区慢性病年龄别发病率来看,随着年龄的升高,5种慢性病的发病率均升高,其中以脑卒中的发病率升高最为明显,75岁以上年龄组脑卒中发病率已经达到8 281.68/10万,明显高于其他4种慢性病,其次是急性心肌梗塞及冠心病猝死;糖尿病年龄别发病率升高相对缓慢,5种慢性病0~15岁组均有发病。

2.2 职业别发病率分析

从我市市区慢性病职业别报告发病率来看,学龄前儿童肿瘤已经有发病报告,5种慢性病报告发病率以离退人员、工人、农民/家务/待业所占比例较高,占慢性病报告发病率的80%以上,干部/职员次之。

2.3 病种分析

从各类慢性病报告发病构成来看,脑卒中所占比例较高,其次是高血压和肿瘤。

脑卒中:报告发病55 993例,报告发病率为976.20/10万,较2011年上升了14.25%;死亡8 074例,报告死亡率为140.77/10万,较2011年上升了55.65%;发病分类中脑梗塞和脑出血占报告发病总数的97.46%,其中脑梗塞占87.95%,脑出血占9.50%。从发病年龄看,各年龄组均有发病,发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升高。从45岁年龄组开始明显升高,55岁年龄组迅速上升,75岁年龄组达高峰,55岁以后各年龄组发病占该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3.37%;职业以离退人员为多发,其次为工人、农民、家务和待业占报告发病总数的82.79%;男、女性报告发病率之比为1.19:1。

高血压:报告发病9 313例,报告发病率为162.37/10万,较2011年上升了9.42%;报告死亡1 415例,报告死亡率为24.67/10万,较2011年上升了141.63%;各年龄组均有发病,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从35岁组开始发病率明显升高,45岁年龄组开始迅速升高,75岁年龄组发病率达到高峰,是35岁年龄组的20.30倍;职业以离退人员、农民、工人、家务和待业为多发,其次为干部、职员,共占该病总报告发病数的82.39%;男、女性发病率之比为1.09:1。

急性心肌梗塞及冠心病猝死:报告发病6 266例,报告发病率为109.24/10万,较2011年上升了18.47%;死亡4 960例,报告死亡率为86.47/10万,较2011年上升了34.52%;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自35岁年龄组开始发病率明显升高,55岁组开始迅速升高,45岁组、55岁组、65岁组和75岁组发病率分别为35岁组的2.84倍、6.69倍、15.83倍和27.75倍,55岁以上各年龄组发病数占该病报告发病总数的78.89%;职业以离退人员、农民和工人为多发,其次为家务和待业,共占总报告发病数的79.65%;男、女性报告发病率之比为1.49:1。

糖尿病:报告发病5 784例,报告发病率为100.84/10万,较2011年下降了5.04%;死亡593例,报告死亡率为10.34/10万,较2011年下降了9.14%。发病以2型糖尿病为主,占该病总数的92.32%。自45岁组起发病率迅速升高,75岁年龄组发病率为最高;职业以离退人员、工人和农民为多发,其次为家务、待业和干部、职员,占该病发病总数的85.79%;男、女性报告发病率之比为1.09:1。

肿瘤:报告发病8 762例,报告发病率为152.76/10万,较2011年上升了12.17%;死亡8 410例,报告死亡率为146.62/10万,较2011年上升了42.67%。发病以肺癌最多,占该病总数的23.04%,最少的是鼻咽癌,占0.45%;发病自45岁年龄组明显升高,75岁年龄组达高峰,45岁以后各年龄组发病占该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9.84%;职业以离退人员、工人及农民为多发,其次为家务、待业,共占肿瘤总发病的81.67%;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的报告发病率男性高于女性,男性是女性的1.81倍。其中食管癌最为明显,男性是女性的3.25倍,其次是胃癌和肝癌,报告发病率男性分别是女性的2.14倍和2.01倍;男、女性肿瘤总报告发病率之比为1.01:1。

3 讨论

全市5种慢性病报告发病率达1 197.04/10万,且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其中市区报告发病率高达1 501.42/10万,说明慢性病已成为威胁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加强预防控制工作刻不容缓。在我市5种慢性病报告发病率中,脑卒中报告发病率最高,为735.75/10万,市区和外县脑卒中报告发病率分别为976.20/10万和440.06/10万,明显高于其他病种,提示我们应重点加强脑血管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1,2]。

从我市慢性病年龄别发病率来看,5种慢性病0~15岁组均有发病,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提示我们在重点对35岁以上人群进行慢性病干预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35岁以下低年龄组人群的慢性病防控工作。

哈尔滨市慢性病报告发病率较2011年上升了0.20%。其中,市区慢性病报告发病率较2011年上升了0.13%,外县慢性病报告发病率较2011年上升了0.41%。这与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对慢性病报告工作的督导和管理以及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报告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有关。提示我们应继续增加对报告单位的督导和监测力度,同时,应加强死因网络直报工作中慢性病患者死亡情况与其死亡证明书存根的核对,将发病、死亡数据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提高工作质量,降低慢性病漏报率[3]。

市区慢性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均高于外县,分别是外县的1.34倍和1.79倍,这与外县农村人口就诊率较低且医疗保健机构漏报率较高有很大关系。因此,提示我们应继续加强对外县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同时加大对外县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人们加深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认识[3]。

参考文献

[1]高菡璐,兰莉,乔冬菊,等.1998—2010年哈尔滨市市区慢性病流行趋势分析[J].中华痰病控制杂志,2012,16(5):396-399.

[2]张绍艳,张典丰,兰莉,等.1998—2002年哈尔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流行病学分析[J].中国慢性病预防与控制,2004,12(2):64-66.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第4篇

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工作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果

2004年7月1日,伴随《行政许可法》施行,我市成立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初始,中心确立了以“一创六建”(创新审批方式,抓好标准化窗口、制度化管理、队伍素质、党建工作、班子合力和服务环境等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完善“五个机制”(高效办事机制、创新服务机制、政务公开机制、奖惩激励机制、检查监督机制)为手段,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为目标的整体工作思路,按照“百姓至上、企业第一、发展优先”的原则,将多个部门统一在一个行政许可平台、一个行政许可标准、一个政务环境条件下,公开行政许可行为,统一再造了工作流程,实行了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一)创新行政理念,推动管理型行政许可向服务型行政许可转变。为了建立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原则和和谐社会需要的行政许可服务体系,中心按照现今社会经济结构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确立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造和谐的公共产品和公众服务”的工作理念,设置了“哈尔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政务公开触摸屏,天气预报屏,微机查询台,大屏幕公示板,始终坚持“企业至上”、“百姓第一”、“外商优先”的行政原则,努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通过“行政许可说明书”、“办件示范文本”、“办件通知单”和“哈尔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中心局域网”传递给公众,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办理行政许可服务提供了信息发布与监督管理的平台。制订了57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操守行为;坚持“以人为本”、“行政为民”,处处事事以方便群众为目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整合内部和部门之间的职能,用“主权在民”、“公民至上”,“宁愿让自己辛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回”的新理念指导工作,坚持每年一次的“千张问卷”调查、“百家客户”走访活动,促进了政府与群众的和谐关系。

2007年10月23日,万达索菲特酒店外方经理到中心卫生局窗口着急申办卫生许可证,窗口即刻派员现场办公发证,从而保证了这个总投资9000余万元的大项目顺利开业。哈尔滨顺迈医院有限公司,是香港与境内合资企业,港方投资8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2.7亿人民币,按规定应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中心工商局窗口为了留住外资,主动派人全程服务,争得国家总局授权,使卫生部允许3年之内办结的资格。于2007年6月22日当天即在中心窗口注册登记,事后,公司派员到中心致谢。

(二)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封闭型行政许可向开放型行政许可转变。中心以社会和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按照集中、联合办理的法定规则和“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即在职能部门采取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许可处室向中心大厅集中;行政许可项目进中心到位,行政许可授权到位),将47个委、办、局向中心派驻的157名窗口工作人员组成87个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集中在敞开式“阳光大厅”办公;把全市242项涉及国计民生的并联行政许可项目和与之配套的服务项目,统一纳入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从而使公共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中心领导按照“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坚持每天早迎晚送干部职工,窗口工作人员过生日,亲自送生日蛋糕,拉近了干群关系,促进了中心和谐发展,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创新运行机制,实施控制型行政许可向法治型行政许可转变。中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创新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编制新流程。中心以建设项目为突破口,科学编制、设定行政许可流程,对入驻中心的268个项目进行了流程再造。把原来沿袭多年的21个部门的59个环节划分4个并联阶段;把原来分散进行的踏查、审图、验收,归并为集中踏查、集中审图、集中验收,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北京华联哈尔滨商业有限公司报建49093平方米大项目。2007年6月份申报,中心即刻按照“三集中”原则,快速审批,仅用2天时间办理了开工手续,客商非常满意。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中心利用网络优势,为省(市)重点项目、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项目、哈大齐工业走廊项目和棚改项目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具体说,就是接到报建项目申报后,规划局牵头召开审批协调会,建设单位填报《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项目基础施工承诺书》,对依法建设、费用缴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承诺,即先发《临时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后补全法律手续。这样一来,一些大项目在行政审批环节上享受了优惠政策。四年中,中心利用“绿色通道”,办结项目369件,其中,最短时限仅用22天。为企业抢占商机赢得了时间。三是加大审批提速力度。新的工作流程和“绿色通道”使行政审批工作驶入了“快车道”。其中,建设项目由原来的80多天,压缩到45天;其他项目的平均时限压缩7—8天。我们在近两年中,还集中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审批提速、优质服务”争先进位活动,使进驻中心的268个项目平均提速3-4天,有20.4%的承诺件改变为即办件。同时,我们取消了一些繁杂的“前置条件”,只要基本要件齐全,到中心窗口审批,立等可取。例如,2008年2月22日上午,中外合资的哈尔滨客运铁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到中心工商局窗口中办公司注册登记,虽然没有外商投资人资格证明的认证文件,但考虑到投资3.44亿元的大项目,中心领导当即批准,“特事特办”,立即办理发证,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四是实行集中管理收费。为了将分散在24个部门的49个收费项目集中统一管理起来,中心于2005年10月向市政府呈报了专题报告、经市长办公会批准,全市从2006年开始对建设项目实行“一口式”收费管理,统由进驻中心的建行窗口收缴。中心在办件程序上设置了“必须交费”的软件“门槛”,有效地解决了减、免、缓的问题,铲除了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两年多,中心共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9.64亿元。同比增长2.8倍,为我市财政收入创造了新的增长点,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四)创新监督模式,实现内部监督向社会公众监督的转变。为了从行政许可上优化发展环境,从内容上推行政务公开,从程序上方便服务对象,从体制上推进政府建设,中心在规范队伍行政行为和开发窗口内动力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将47个窗口划分7个工作区,任命7个工作区长,建立

8个党支部,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中心窗口和窗口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设立了专门的考核机构,坚持日巡查,月考核,季评比,年总结。每季评出15%的“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年终评出15%的优秀公务员和5个单项标兵,均在内网予以通报。为了使中心考核公开、公平、公正,中心建立了与考核相配套的内外双重层级监督体系,在中心大厅设置了行政许可监督台和效能监察接待室,对大厅实行专业监督;组建了由25名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对中心实施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单位到大厅采访、报道,实施舆论监督;按照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增加了行政审批网上监察功能,起到了“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的作用,使行政许可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有效提高了行政许可服务水平。通过多渠道监督,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一些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政群关系,创造了中心成立至今“零投诉”的可喜成绩。

为此,省城调队盛赞“行政服务中心摘掉了政府效率低的帽子”。中心窗口人员以“热情、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赢得了“联系群众的纽带、行政服务的平台、政府形象的窗口”的社会赞誉。

哈尔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研究解决的相关问题

行政审批实践证明,,凡是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由于预定网络控制,都能够按照法定流程顺利运行下去,不会出现“中间梗阻”问题。但是,与副省级城市相比,在其他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中心办公场地狭小,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行政服务中心面积大都在2万平米以上,唯有我市3100平米,狭小的办公大厅仅能容下152项行政许可项目,尚有147个项目未能进驻中心,无法在市政府的监控下全面实现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法定要求。

二是中心之外审批,群众意见很大。全市有14个委办局的办事大厅单设,有的部门除了进驻中心的窗口之外还有另行审批,群众四处奔波,怨声载道。据调查,某局近两年办理项目2700余件,而在中心窗口仅办175件,占6.4%。尤其是一些大项目还在各单位内部运转。如2007年全市审批外资项目144件,只有37件是在中心窗口办理的,仅占总量的25.69%。2008年市政府确定的25个市领导包保重点项目仅有3个在窗口进行前期咨询,88%均在各部门内部运转。

三是审批要件繁杂,企业负担过重。历经几年改革,真正在行政服务中心申办的项目要件备齐即可快速通过。但是,在此之外的经营性单位却不受法定时限约束,任意拖拉。如建筑设计,环境评价,科研论证,交通评估、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等,这些都是审批中必须具备的,可又不在行政机关进行的环节,形成了一个费用高、时间长的困扰链。如果把它统一起来,规范起来,将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正确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转型期,行政许可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结构和以条条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很难与国际接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政府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行政管理制度。为了及时解决“服务型政府”这一重大历史课题,各级党委、政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研究探索出一种新的行政机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将分散在各个行政机关的审批职能联合集中在一个“窗口”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从而在市场经济运行轨道上开辟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绿色通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行政”。

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体制的过渡,其目的是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使政府工作从社会管理型模式向服务型转变,去繁就简,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放手,使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真正发挥,为加快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从全国各地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基本情况来看:首先,是将分散在各部门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十分紧密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在一个大厅办理,实行“阳光作业”,并以最短的时间和最简洁的程序办完事情,使办事群众得到最大的方便。对一个部门自身是一种自律、一种创新、一种提升,对社会是一种承诺、一种透明、一种凝聚。对窗口行政许可行为,中心随时督查落实结果,协调解决所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使政府的管理方式逐步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重审批、轻监管、轻服务”的思想和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到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跟踪服务,使群众和企业少跑一家门,少找一个人,少跑一趟路。其次,是通过行政许可的相对集中,把各部门相对分散的行政许可,放在一个更加透明的环境中进行公开办理,最大程度上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仅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增加审批的透明度,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行政腐败;有利于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暗箱操作。而且,有利于形成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更便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促使各部门更规范地行使行政许可权。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地方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随后,全国各地政府建立的提供“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犹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由本世纪初的2600家发展到4500多家。在特定形势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于2004年7月1日正式组建成立了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这标志着我市在建设法制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中心成立以来,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做了大量的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仅在四年的时间里,就办理行政许可服务项目48万余件,收缴费税42亿余元。但是,在具体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机制需要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以分权为特征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以“一变四不变”(地点变,审批主体、审批权力、审批责任、审批人员隶属关系不变)为特征的中心组织模式下,一个地方中心能不能办好,取决于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党委、政府的支持,党委、政府决心大,措施硬,行政推动力强,改革的杂音和阻力就小,工作进展就比较顺利,效果就比较明显。

二是思想观念需要转变。一些部门对建立中心的意义、对中心的发展认识不完全到位,如:认为中心仅仅是“政务超市”,部门在中心集中设立窗口不过是办公地点的转移;部分单位认为行政许可项目情况复杂,进“中心”办理难度大,退出“中心”或不进“中心”的理由找得多、找得充分,对进入“中心”的意义和便民效果甚至不予考虑,畏难情绪大,抵制情绪多等等。由于认识不到位,对中心建设的支持就不够自觉、有力。三是法律支持不够充分。目前中心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它既不是审批业务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法律依据的缺乏给中心履行职能带来困难。如当项目联办部门之间、窗口和办事者之间意见出现分岐时,不少地、市明确由中心进行协调。但中心不是审批主体,按中心的协调意见办理后,如果出现问题,责任仍由部门承担,因此,中心的协调意见有时难以实施到位。法律障碍还表现为存在法规、文件“打架”的现象,如规定申办条件互为前提,使项目难以办理。再有,中心推出的一些实践证明符合基层实际的改革措施,如“超时默许制”、“绿色通道制”等还不完全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中心进一步发挥作用带来困难。四是行政许可机构体制不健全。首先,中心机构性质不明确。各地中心有的定性为行政单位,有的定性为事业单位,甚至个别地方中心目前还不是正式机构,让没有行政职能和法律授权的中心协调有权力的委、办、局,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其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以分权为主,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要涉及多个部门或同一部门内几个处室,有的要经过报省、国家审批,办事者多头跑、重复跑的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中心对在中心以外办理的环节难以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目前全国各地建立的中心基本上都是市、县级的,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体系,个别地方戏称中心为“没娘的孩子”,加之很多省没有明确哪一个省级部门对中心建设进行研究、指导,各地中心各自为政,整体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五是部门利益的影响没有消除。审批与权力和利益密切相关。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的累积,使有的部门形成了一些可见和不可见的利益,特别是在转型时期,由于两种体制并存、各种利益交织,这些部门既以行政管理部门的身份出现,又以一个特定经济领域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因而渐渐地也具有了自己独立的利益。可以说,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确定的行政许可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某些部门获取自身利益的依据。行政许可项目和许可权力进入中心实行阳光操作,与之相应的部门利益也将随之消除,必然影响一些部门不应有的既得利益,必然会引起一些部门的抵制。部门利益是项目和环节真正进入中心、许可权限真正授予窗口等工作难以到位的最根本原因。

积极研究探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中心建设与发展事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否不断深化并取得实效必须尽快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明确机构性质。从全国各地中心发展来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将项目进入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中心对项目进行整合,对办理程序进行优化,这是包括我市在内的各地中心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第二个阶段是政府部门将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处室,并逐步将行政许可处室成建制地进入中心,初步理顺关系,消除体制性障碍。目前,四川眉山、河南焦作、信阳等地市已进行这方面的尝试。第三个阶段是把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到中心,将中心改造成具有实质性行政许可权力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目前除我市外,全国其他副省级计划单列城市的行政服务中心都已确定为行政机构)。通过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形成了政府决策、中心服务、部门监管的格局。《行政许可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在阐述这一条文时指出:国家在设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力方案时,可以考虑利用现有各地已建立的行政审批中心,将其改造成享有实质性行政许可权力的、统一办理原由各部门分别办理的经济性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实施机构。这样可以解决审批中心与原部门之间的复杂关系,使中心具有真正的许可权力,避免“前店后厂”现象,大大方便办事群众。目前,就我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来看,虽然已经进入第三阶段,但需要进一步明确机构性质(目前中心机构性质仍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法律角度来讲,事业单位无权为行政许可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只有进入行政序列,才能使中心真正成为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实施机构。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中央对各地中心建设已经给予了肯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即,“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中心,四川、安徽、浙江、吉林等省也先后建立了中心,从省级政府明确了中心主管机构,强化了对中心建设的研究和具体指导,对中心机构设置、项目办理、运行模式等形成了全省范围的统一规范。鉴于此,作为对俄边贸口岸的重要省份,从发展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度,我省也应考虑省级中心建设问题,以期形成全省完整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三是改善办公环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现有办公面积3020平方米,有47个单位、87个窗口、242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入驻中心。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面积是最小的,与一些地、县(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相比,我们在入驻项目数量、审批服务规模和配套功能方面也存在相对滞后问题。由于受办公面积限制,一些贴近群众的行政许可事项,如公安机关的行车执照、驾驶执照、身份证、护照审验发放以及政府招投标、集中采购等目前仍然无法入驻中心集中办理。因此,有必要从中心长远发展角度出发,认真研究中心环境问题,使中心在整体功能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如何通过中心的运行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为此,我们认为,如果仅仅是把各部门的办事窗口集聚在中心,而办事的手续还是那么多,办事的方法和步骤还是老样子,那么“集中办理”就只是个形式,就没有生命力。因此,只有彻底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再造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才能从根本上克服传统审批模式的弊端,才能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市民中心”,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测试题 第5篇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

1、《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已经 2012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全文共章条。

2、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行政问责应当坚持、、、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行政问责决定机关是指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

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政策和

上级的决定、命令、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和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行政问责的方式:;; 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 停职检查; 调离工作岗

位;;; 降职或者免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问责方式。

7、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听取被调查人员的和,并予以记录。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不予的,应当。

8、与被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按规定。

9、调查终结,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应当形成并提出,提交本级政府或者本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后,作出给予、免予行政问责或者不予行政问责的决定。

10、行政问责程序分为、、、、等程序。

11、行政问责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行政问责决定之日起内将行政问责决定书送达被问责人员。

12、行政问责处理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被行政问责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其行政问责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

13、被调查人员或者被调查行政机关领导或者行政问责案件的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行政问责机构可以提请政府或者有关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14、被问责人员同时违反政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违反党纪的,移送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处理。

15、被问责人员对行政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问责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作出行政问责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作出复核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收到行政问责决定书之日起内直接提出申诉。

16、复核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内作出书面复核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17、申诉受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诉之日起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原行政问责决定机关;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19、复核、申诉期间原行政问责决定。

20、被问责人员受到错误问责的,作出行政问责决定的机关应当;造成名誉损失的,应当在公布行政问责决定的范围内、。

二、简答题:

1、监察机关在行政问责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行政问责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哈尔滨市行政复议规定 第6篇

执法行为规定知识测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自(2012年8月13日)起施行。

2、行政执法人员到企业收费,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资格证》,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并在收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费回执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3、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设立(监督电话)并在部门网站上开设行政执法评议、投诉、举报专栏。

4、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5、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涉企(实名)投诉举报案件,需要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6、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具备书面检查条件的,应当按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7、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或者其他可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的,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确定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实施检查。

8、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9、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本,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10、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划分,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核,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对)

2、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分季度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将下个季度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错)

3、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时间及依据、执法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在执法检查结束后5日内形成卷宗,报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错)

4、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需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应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批准。(错)

5、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企行政处罚应当经部门领导集体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错)

6、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

7、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实施抽检活动,应当按照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对)

8、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部门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处罚的,应当按规定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错)

9、对企业首次属于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警告、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的,不予其他行政处罚。(错)

10、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对)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的立法目的?(D)

A、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B、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C、优化经济发展环境D、规范企业生产经营

2、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并纳入(A)。

A、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B、行政执法档案系统

C、行政执法人员绩效考评D、企业评价行政执法工作

3、需要立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以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在(B)日内向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说明执法情况和处理意见。

A、3B、5C、7D、104、行政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报备的检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不得(C)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A、随意减少B、随意增加

C、随意变更D、随意审批

5、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应当在(D)上登记并签字确认。

A、单位检查记录薄B、单位检查审批薄

C、企业检查记录薄D、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薄

6、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对企业实施(C)。

A、季度检验B、季度检查

C、检验D、检查

7、要给予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的对象、内容、依据、标准、实施时间、行政执法人员等报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经(B)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A、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B、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

C、上级部门主要负责人D、上级政府主要负责人

8、行政执法部门应当(C)将本部门涉企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A、每月B、每季度

C、每半年D、每年底

9、行政执法部门向企业收费,应当预先下达(C),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缴费地点等内容。

A、《收费告知书》B、《收费告知单》

C、《收费通知书》D、《收费通知单》

10、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A)对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A、《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B、《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检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与检验无关的(AC)。

A、材料B、资料C、账目D、产品

2、制定《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ABC)。

A、保护企业合法权益B、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C、促进企业发展D、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3、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AD)数额,增加处罚次数。

A、变相减少B、变相增加

C、分解处罚D、分解罚款

4、对企业职工已经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ABC)等培训并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职工重复参加培训。

A、特种作业B、职业资格

C、职业技能D、职业技术

5、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BC)挂钩。

A、业绩B、考核C、利益D、工资

6、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实施行政执法(ABC)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

A、检查B、收费C、处罚D、抽查

7、行政执法部门应当(AC)新闻媒体对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报道。

A、支持B、防止C、配合D、控制

8、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企业评价机制,由(ABC)组织企业定期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

A、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B、政府法制部门

C、工商联合会D、审计部门

9、市人民政府建立奖励机制,对检举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为的(CD)以予奖励。

A、公民B、组织C、企业D、个人

10、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ABC)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而不查处,导致严重后果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A、公共安全B、人身健康

C、生命财产安全D、人民生活水平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20分)

1、《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县(市)设置的有独立行政执法权的分支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2、在涉企执法中,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有哪些要求?

答: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需要向企业主要负责

人反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应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除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检查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本,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3、对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有什么要求?

答: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哪些制度?

答: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六、案例题(20分)

案例:B局在6月初下达通知,要求该局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全年的罚款任务。该局执法人员张某和王某于9月28日到所管辖的企业进行检查,并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中拟对该企业罚款两万元,经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作出了处罚决定。问:该案中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有哪些违法情形?

答:

1、执法部门向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

2、9月28日在“十一”国庆节前一周,执法人员到企业进行检查违反了“节前安静周”制度;

3、执法人员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未经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4、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未经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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