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金变更申请书
关于保金变更申请书(精选6篇)
关于保金变更申请书 第1篇
xxxxxxxx有限公司
xx司字[2013第022号
★ 关于请求减免年度残保金的
申 请
xx县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家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及〘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进一步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公司应按规定缴纳年度残保金。
从2009以来,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等国内外因素影响,导致黄磷市场需求萎缩,市场价与成本价严重倒挂。特别是从2013年以来,黄磷市场价与成本倒挂近1500元/吨,致使企业出现严重亏损。为解决职工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我公司仍然坚持亏损生产。今年1至9月份共完成黄磷产量11000吨,实现1.7亿元产值;解决了200人的就业。
为搞好企业发展,我公司投资近7500万元建设的5万立方/年仿石材及15万立方/年加气混凝土项目和利用黄磷尾气建设1000吨/年的草酸酯中试项目现已建成试产,但未见效益。目前项目达产还需投入大量资金。但因企业连年亏损,筹措资金存在很大困难。
现将公司以上困难向贵单位汇报,恳请贵单位结合我公司实际给予减免本年度残保金为谢!
特此申请
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保金变更申请书 第2篇
肃宁县财政局: 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是由政府建立,专户储存于经办银行,专项用于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向经办银行提供担保的基金。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财政部门应建立小额担保基金补充制度,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5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是为了减轻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和企业产生的资金成本压力,帮助就业群体成功实现就业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我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2013年,直接扶持自主创业747人,带动就业2442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7338万元。目前财政筹集担保贷款基金共651万元,按担保基金的5倍额度已超出4083万元左右。因担保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特申请再就业资金县配套50万转为小额担保基金。
请领导批准
肃宁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关于工程变更处理的一些想法 第3篇
在日趋激烈的招投标市场竞争中, 业主大多采用最低评标价中标的方式, 并在签订合同时附加垫资等不平等条款, 增大企业财务风险系数, 致使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初期就处于不利地位, 利润空间一再压缩。而在施工过程中又会遭遇材料再次涨价、征地拆迁等外来干扰因素, 因此要想企业持续发展、追求利润必须得从工程变更中找到突破。而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 发生工程变更是相当普遍且不可避免的, 这为承包人摆脱合同价款偏低困境, 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 因此处理好变更不仅能够有效弥补企业低标中标的财务风险和潜在亏损, 也真实的反映了施工企业的专业水平、协调和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以及工作方法。
所谓工程变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经营。有些中标项目前期困难重重, 谁看都得是背着钱去干活, 但是就因为有压力才有动力, 项目部通过二次经营极大的改善了项目经营状况, 竣工后一举扭亏为盈。相反有些标价很好的项目却因为经营压力小, 造成管理松懈、不重视工程变更管理 (也即二次经营) , 从而导致项目利润极大缩水, 甚至亏损, 因此足见施工过程中的经营管理举足轻重。工程变更管理是施工经营管理的重头戏, 它贯穿于整个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并涉及到质量、进度、成本等多方面。所以从工程投标开始到竣工交验为止, 对工程变更进行科学、有序的多方面把关, 进而有效控制成本, 对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大有裨益。
1 重视工程施工前的图纸会审
通过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更加明确, 进一步确定设计工程量, 并找到设计中的缺陷漏洞, 早做准备, 建立投标工程量、设计工程量、结算工程量台账, 做到对工程变更有一定的预见性, 在开工前对可能变更的项目及时准备相应资料并建立台账, 上报工程师或业主, 减少工程施工中的延误和损失。
2 明确并遵循建设项目的变更程序, 超前积累相应的原始记录
在总工协调领导下设专人 (有专业知识及经验的工程师) 按要求及时收集签认一手资料, 按一定顺序分门别类的整理存档, 填写好工程变更台帐, 做好变更及索赔基础工作。施工期间产生的大量文件或资料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预算书、设计变更签证、施工日志、各种会议纪要、现场备忘录、工程验收记录、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来往函件、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书等等。这些文件资料既是施工过程中的基础资料, 也是施工经验与成果的积累, 更是施工企业申请变更索赔的必备资料。作为专业人员要充分意识到任何一个数据、资料的缺失, 都极有可能影响变更的最终审批。例如:路基土石方的原地面标高 (经现场监理确认的) 、换填前后的原地面标高、试验数据等;业主及设计代表有关变更的图纸、文件等。资料收集确认后应及时核算变更工程量、单价及涉及变更金额, 并取得现场第一手施工记录或影像资料, 反馈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若变更项目简单, 且在发出变更指令之前可以准确地确定单价和工程量时, 则在变更工程项目完成后及时上报变更报告;若变更项目比较复杂, 持续时间较长, 变更项目的单价或工程量在发出完全变更指令时难以确定, 则应与工程师协商提出暂定价作为临时支付依据, 并现场核实工程量及时签证。根据工程实际及材料市场单价计算确定单价及时上报工程师。
3 加强合同管理及各部门协调工作, 有理有据向业主申请变更
合同管理是做好变更的重要前提, 而合同管理工作不单是合同部人员的工作, 是以合同部为主, 由人工、材料、机械、财务等部门人员共同配合的重要工作。譬如变更单价是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 关于变更单价中各种材料、设备的单价数量以及结算前的成本清理工作等都需要各部门人员的密切配合, 以确定一个业主易于接受而又利于施工单位的变更单价。还有关于变更的现场签证 (业主或工程师的口头变更必须做到现场签认) , 签证事项是否在合同范围内的判定?如何措辞?是签人工、材料、机械数量?还是签工程量?就需要合同部门人员和项目领导商量比较来判定。
4 完善工程变更报告, 最终确认变更工程量及金额
变更报告除了将变更原因及内容作简单阐述外, 重要的是将变更发生的工程量按清单计价原则进行造价分析。造价分析表中的每一项细目工程量数据必须有可靠的数据来源和严密的计算依据。报告附件资料里应包括变更数据计算表, 工程量计算用的原始尺寸数据和构造图, 现场测量记录, 变更实施凭证 (批复完成的变更方案确认单) , 现场图片影像资料, 相关现场试验报告, 如牵涉新增单价的需附有新增单价批复单, 所有的附件资料及工程量计算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还有一点特别重要的是所有变更资料中引用的基础数据必须要和对应质检资料中的数据相闭合, 且不同变更之间的数据也必须闭合, 切忌出现数据矛盾的现象。
5 建立与业主及工程师的相互信任关系对处理变更至关重要
有些变更项目存在一定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变更, 因此要求所报变更方案合理有效可行, 并且实施后或能加快进度、或降低投资、或采用新技术等, 以提高批复的确定性。业主的管理目标是力图让变更规模在保证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小, 以利于控制投资规模;而作为承包人则期望通过更多的变更改善投标时的偏低报价造成的成本亏损, 因此取得业主及工程师的信任至关重要。第一变更依据充分、数据可靠、计算准确、附件齐全、上报及时、积极跟踪、得到业主认可, 变更报告就能及时批复, 及时实现计量;第二及时与业主及工程师沟通既能够准确了解业主、工程师对工程功能和价值的要求及工程变更的可能性以及时反馈施工现场, 保证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不会因变更原因而返工或延误, 同时能节约变更处理时间, 及时得到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 不至于象有些工程交工一两年了, 变更还没有眉目。这就要求变更负责人员积极跟踪, 给相应环节的审批人做好解释答疑跟踪, 加快审批进程;第三施工过程中实实在在做人, 老老实实做事, 把安全文明放在首位, 以优质的工程质量赢得业主和工程师的信任, 这样处理变更的过程也就会事半功倍:通过良好的履约, 坚持不懈, 用各种合法的方式方法, 向甲方争取变更签证, 获得成本补偿或效益。不仅提高施工单位信誉、效益, 还能为企业下一步拓宽市场做好铺垫。
6 建立已上报、已批复和未批复变更的管理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变更项目的名称、部位、工程数量、单价、变更前后的对比、上报费用和批复费用以及批复进程、未批复原因等, 这样一目了然, 并便于变更跟踪人员及时与业主、工程师沟通联系, 有的放矢, 查找原因、改正错误。
7 结束语
关于保金变更申请书 第4篇
有观点认为:本案中,法院于2012年判决:“该房扩建部分未进行产权登记,不判决房屋归属,但属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据此, B某理当是该房扩建部分的共有人。而当A某提出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后,登记机构在未对该房现所有权状况审核的情况下为A某单独颁证,造成了房屋登记薄记载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故而认为登记机构登记有误,理当严格审查申请主体的变化状况。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登记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表中含“婚姻关系证明”,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表中没有这项要求。本案中,登记机构在接受A某提出的房屋面积变更申请后,审核了A某的房屋产权证、建房执照和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并在A某提交申请时就有关该房权利状况是否单独所有对A某进行了询问。A某填写的询问笔录为:“该房为其单独所有。”故登记机构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在A某一人名下无误。再因登记机构无权对实体民事法律关系加以审查,故而,在涉及对权利是否存在的审核时,登记机构无需审核实际的权利状态,而仅就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态加以审查即可。总之,登记机构无权对申请人进行物权的确认。本案中,登记簿记载的该房原权利状态为A某单独所有,且建房执照登记在A某一人名下。登记机构在为A某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没有义务审核申请主体的变化状况。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首先,如果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时刻意隐瞒权利状况改变事实,如本案中,A某隐瞒了法院对该房扩建部分判决的事实,登记机构无法查证申请主体是否发生变化。《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如果房屋在事实上存在共有人,但因当事人没有据实申请登记,而导致登记名义人与实际权利人有差异时,登记机构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对于实际共有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只能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要求处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依照相关法规,登记机关既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对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涉及实质权利的内容进行调查,也无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法律关系进行变更,因为这些做法违背权利人对自己财产的意思自治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物权归属及其内容的争议,依据 《物权法》第32条规定,物权的确认应当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登记机构只要审核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查阅登记簿、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实地查看就履行了登记机构审核的职责。本案中,申请人A某递交的材料与登记簿中记载的主体、客体一致,申请房屋面积变更的材料即登记簿中曾记载的建房执照资料和测绘部门重新勘察出具的测绘报告,符合登记程序。基于此,笔者认为,本案中登记机构无需在申请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对其进行申请主体变化状况的审核。而针对B某提出的异议,建议其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并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关于变更申请书 第5篇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 纠纷案件已于 年 月 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关于变更申请书 第6篇
我单位位于南通市港闸区陈桥乡河口村11组,由于经营的需要,现欲搬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颜港村3组。现申请将营业执照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保金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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