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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精选9篇)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1篇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l、凡是在公共场所就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部门每二年一次的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100%,考试及格率100%。

2、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向广大顾客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与行业卫生、环境卫生、皮肤病、性病、艾滋病及有关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3、利用橱窗、专栏、板报、广播、阅读卫生报刊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根据不同类别的公共场所的空间和面积,设置1块以上1.5-2.5平方米的卫生宣传专栏,不得有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并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4、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有宣传资料,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第六章 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2篇

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每位员工上班前打扫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好文件,保持办公桌整洁,下班后重要文件必须收入抽屉,并整理办公桌上的物品,要求摆放整齐,清理当天的垃圾。

2、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放在抽屉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3、经常擦洗自己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爱护电脑。

4、上班时间内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众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等。

5、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纸屑,物品不要随处摆放等。

6、工作人员离开办公桌30分钟以上需关闭显示器,离开一小时以上需关闭电脑电源。离开座位时办公椅要摆放整齐。

7、下班后最后一人离开时需关闭窗户、照明、饮水机及打印机电源。

8、每天由值日人员清理办公区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并负责每天的照明开关及饮水机水桶及时更换。

9、有空调的办公场所按照已下发的《包头化工空调管理制度》执行,保持门窗关闭。

生产技术部将按照以上标准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

生产技术部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3篇

随着突发事件频发, 业务连续性管理作为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保障其业务连续的有效方法, 在全球范围内被越来越多的组织付诸于实践, 随着全球对组织业务连续性管理关注和重视程度的日益加深, 业务连续性管理将成为一种必然的管理趋势。为提高我国各类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适应供应链全球化对我国企业提出的保持业务连续性的要求, 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了《公共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为提升社会各界对业务连续性管理标准的认识, 拟于2013年10月24-25日在北京举办“公共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标准技术交流会”。

此次交流会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承办,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交流会旨在普及业务连续性管理理念和方法, 分享各行业和领域业务连续性管理良好实践, 进一步推进我国组织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 提升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技术交流会对“公共安全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进行宣贯, 普及业务连续性管理理念和方法, 分享各行业和领域业务连续性管理良好实践, 进一步推进我国组织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希望贵单位积极参加, 踊跃投稿, 论文投稿及会议回执见附件1、2。会议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10月24日-25日

会议地点:北京元辰鑫国际酒店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

二、主办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三、协办单位

清华大学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群环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安标科技有限公司

中金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五、合作媒体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

工业与信息标准化网

六、会议费用

会议费:2800元/人 (包括参会费、自助午餐和茶点) 。

论文集版面费:600元/篇。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曾繁仰

电话:010-64907490-8035

传真:010-64906821

手机:18601024657

E-mail:zengfy@cnis.gov.cn

唐维

手机:1316752622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B座10层

邮编:100101

热忱欢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及从事业务连续性相关工作的技术与管理人员积极参加, 踊跃投稿。

网站连接:www.cspress.com.cn

公共管理标准的理论分析 第4篇

公共管理标准的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种类型。根据标准的强制性程度又可以将其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根据标准化对象的不同,标准的分类就更多了,如工作标准、安全标准、质量标准、设备标准等。公共管理事实上运用到所有这些标准。

根据标准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性质,可以将管理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行为标准。

(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主要是对各种物品或产品的形式或内容等所做的技术性要求。这种标准通常表现为对某一类物品或产品的各种外形、成分、制作过程等设定的一系列量化指标,从而作为评价物质产品“质量”的尺度。由于物品的制作过程和物品的质量都是人们行为的结果,因此,技术标准表面上是对物质产品的要求,实质上则是对人们行为的要求和规范。

(二)行为标准。严格说来,所有管理都是对人的行为或指导,因此都是对于行为的规定。行为标准主要对公共管理过程中管理关系双方行为的方式和内容所设定的明确规定。这些标准主要表现为对一类行为做出的要求、确认、约束或限制。在某种意义上,行为标准也可以视为对行为“质量”的技术性要求。

根据实施标准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有无,标准又可以分为严格标准和非严格标准两种。

(一)严格标准。例如,“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农药残留物不得超过0.5mg/kg”,“死亡赔偿20万元/人”,“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和荣誉,有立功表现的另计”。这些标准排除了个人的自主判断和自由选择,事实与结果或原因与后果之间是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只要事实或原因清楚,行为性质确凿,结果或后果就是确定的,即根据标准规定操作,罚款50元,赔偿20万元,农药残留物只要不超过0.5mg/kg就是合格产品,不能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和荣誉。一般而言,技术标准大多是严格标准,即根据物质或产品本身的情况只能得出唯一的判断和结论:达标或者不达标,合格或不合格,等等,非此即彼,一目了然。

(二)非严格标准。如“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货规定,经处罚不改的,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接待地方一般干部、外单位来人用餐标准:10-30元/人·餐”,“一般用户数据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48小时”。根据这些标准处理具体问题,结果虽然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显然已具有一定的弹性,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即可能是罚款2500元,也可能是4500元;接待某个一般干部的餐费既可以是11元,也可以是29元:用户等待修复的时间可能是2个小时,也可能是7个小时。这一类标准为事实(原因)与后果(结果)之间的关系划定了一个范围,但具体后果(结果)与事实前提(原因)之间并非严格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存在着诸多的可能性,也就给行动者的自由裁量留下一定的空间。非严格标准大多见之于行为标准。

良好公共管理标准的主要特征

标准是一种独特而重要的公共管理工具,是一种高度具体的、精确的和公开的“游戏规则”,广泛运用在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当中。设计良好的公共管理标准,主要应具备如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一)标准中的语词定义应具体而明确,不能含混产生混淆。每一项标准都应当尽可能是针对一项非常具体的、单一的行为的规定,规定所包含的相关语词的定义应明确而具体,而不可概括而笼统,否则就会发生定义问题,规则的适用性就不存在了,人们将无所适从。如在“大气总悬浮微检年日平均值(TSP),北方城市≤0.350毫克/立方米,南方城市≤0.250毫克/立方米”这一规定中,“北方城市”与“南方城市”都是容易产生分歧的两个概念。

(二)标准应尽可能是量化的,而不是定性的。如“开业登记收费人民币50元”,“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菌群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0个”,“脚手架高度在24米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电话服务台应答时限:最长为15秒”。因此,科学的标准就是以量化的形式表述一项特定的要求和义务。当然,也有一些标准是不能量化的,如“严禁代签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但其意思是非常明确的。

(三)标准是公开明示的,而不是隐蔽的或者是内部的。这使标准区别于“潜规则”的心照不宣,也使它与“暗箱操作”的方式格格不入。既然制定标准是为了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的,那么标准就必须向社会和公众公开,至少应告知标准规范的所有对象。标准因此可以说是一项关于行为方式或事物性质的公开陈述。标准如果没有得到公开明示,就像没有公开宣布的法律一样,就无所谓遵守的问题,因而也是没有意义的。此外,公开的标准也是敦促标准执行的准则。

总之,标准以简捷扼要的方式阐明了行为的限度和义务。具体而量化的标准,使得对于行为的约束和标准被遵循的程度进行的测量变得直接而有说服力。标准好像一个温度计或一根标尺,立刻能测度出物品或产品的合格与不合格,以及行为的合理性和适当性等。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中,都不可能有足够多的官员来确保向社会成员提供其分别行动所需要的适当行动的信息,因此,借助与标准化的公共管理,能够增加行为的合理性,减少行为的盲目性,降低了社会的交易成本。而且,依据标准的公共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公共权力的随意、专横和武断,并增进社会的一致、秩序、安全、信任和预期。

公共管理标准的性质

标准化和依据标准的管理,是当代社会控制和公共管理的重要特征。复杂的标准体系型构了个体的行动,促进了社会的协调与合作,是现代社会运作不可或缺的公共物品,对社会生活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一)标准是一种公共物品

经济学上的公共物品作为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概念,是指那些使用和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与所有由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一样,严格意义上的标准一经设立,就具有了普遍性、公共性和权威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个人或者团体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循和执行。公共生活所需要的标准通常需要公共权力的强制力量来予以保证,因此那些个人或私人团体设置的标准往往不能获得足够的公共性和权威性。标准作为一项普遍性的规则,具有鲜明的公共性。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对标准的“消费”,并不排斥其他人或其他团体对标准的同样“消费”。标准的成本和收益是社会性的,具有经济学所说的“外部性”。从成本方面看,特别是技术标准的设立和实施,如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环境标准等,通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进行反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试验,要花费大量的检测或监测成本。对行为标准的适用和监督,也是需要大量的组织成本的,如制定标准、开发程序、技术创新、组织重组、实施监督等。所以,除非标准的产权得到清晰地界定,制订标准者能够获得标准化的大部分收益,个人和民间团体将缺乏制定和推行标准的有效激励。当然,在某一行业领域独占鳌头的个人或团体的某些做法虽然作为其他个人或团体所遵循和效仿,而类似于一种标准和样板,引起其它市场主体的跟进,但其权威性是不能强制实施的。这是它与政府设置的标准最根本的区别。从标准化的收益来看,标准化中的知识和信息,减少了社会行动的成本,增强社会交往的确定性、可靠性。标准化的技术规范,是一个社会技术发展的指标,同时也是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方法。标准化的行为规范,是社会规则合理化程度的标尺,为社会生活带来秩序、安全、公平、稳定和预期。标准的收益因此也具有了“外部性”和“扩散性”。由此可知,世界各国政府都是社会中主要的标准提供者,这绝不是一种偶然和巧合。

(二)标准是一种要求、一种义务,而且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和义务

“一项标准就是一个‘必需的手段’。[1](42)标准通过把现实归纳为一系列的类型,而规定了具体情境下所要采取的对策。标准既然是为了指导行为的,因而具体的、量化的、公开的标准,就对行动者提供了最为精确而具体的要求。而且这些要求在管理上是可以准确测量并付诸于操作的。标准通常是对行为方式和物品性质的一种最低限度的要求和义务。对于技术标准,标准设定了一个上限或下限,人们可以比标准所要求的做得更好,但是不能超出标准的最低限度。就行为标准而言,严格的标准化操作,就意味着对行为的最低限度的约束和限制。比如交费、税收和赔偿等严格标准,通常只存在一一对应的事实关系,超标或低于标准都是不被允许。在这一点上,标准与作为行为规范的原则具有根本性的区别。比如,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这些都可以说是对行为的原则性要求。原则表达的是对行为的高质量的、理想化的、定性的要求。标准则是对行为的最低限度的、底线的、基本的要求。标准的应用不需要就标准生效的事实条件进行价值判断,而只需要采取技术方法确认事实关系,测度行为效果,从而适用与事实对应的标准规则。而原则由于是对行为的理想化的愿望和要求,因而需要作出严肃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为原则所规范的行为通常根据遵从原则的程度方面做出判断,而为标准所规范的行为,只能得出是否遵从的问题,一项行为或物质或者是遵从了一项标准,或者是违反了这项标准,不存在第三种情况。原则提出了一个模糊的、不能测量的要求,将具体的判断留给了行动者自己的理性和知识,从而允许一定的自由选择空间。而标准或是排除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严格标准),或者至少将自由裁量的空间缩小到一个非常简单的地步(非严格标准)。

公共管理标准所设定的义务主要包括个方面。一方面,标准设定了管理对象的义务,如所有公民都有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义务,所有的公务员都应该根据公文标准制作某种类型的公文,这些标准建构了管理对象者的义务。另一方面,标准一旦设立,就意味着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依照标准监督和管理该方面的社会事务。它们负有监督标准被遵循的职责,例如,所有的食品卫生机关都应该根据食品卫生的各项标准检查生产产家是否达到卫生标准。如果消极无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就必须被认为是渎职、失职或者不负责任。

(三)标准要求平等、一致和统一

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以达到统一,是标准化的实质。标准的形式主义杜绝了与事实无关的人情化的考虑和不相干因素的干扰,内函着平等主义的精神。标准将事实前提和适用条件类型化,同时也将要求和义务类型化,并建立起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对相同的情形采取相同的标准,对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标准,而保证了形式上的平等和公平。对所有的驾驶者而言,一项关于交通违规的处罚标准表明了,如果驾驶者开车撞了红灯,并且只要是这一事实成立,就意味着必须按照罚款标准处以罚款,比如100元。那么,不管所驾驶的车是宝马或是捷达,不管驾驶者是市长或是出租车司机,也不管乘车者是一位着急赶往医院的临产孕妇,或者仅仅是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红灯,这些都不应在标准的考虑之列,执行标准也不需要考虑这些个人情况和特殊理由。比如食品卫生的统一标准,死亡赔偿的标准,公共建筑的节能标准,对所有生产该类食品的生产产家、对所有因为事故死亡的人、对于所有的公共建筑,都是一视同仁的。在既定的收费标准面前,管理人员不会因为一个人富有而多收费,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贫穷而少收费。就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而言,执行者不会因为一个企业的规模大和效益高而要求更高的标准,也不会因为另一家企业规模小和效益低而降低标准。

因此说,标准是一条不可逾越的警戒线,它以一种高度简化的姿态,体现了一种“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正义。标准所体现的公平是一种具体的、可见的公平,因而任何偏离标准的行为都是容易辨识和检测的。当然,正如上面已经说到的,标准的公平更多是一种形式上的公平、程序上的公平。这种依据标准的管理,在保证了一定的平等和公平的同时,也具有僵化、冷漠、保守和“形式主义”的特征。严格遵循标准的公共管理,因为这些“官僚主义”的弊病而倍受那些寻求实质正义的人们的批判和攻击。在这个意义上讲,标准化的管理不是十全十美的。此外,标准归根结底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因此,标准化管理的公平首先依赖于制定公平的标准,并公平地适用标准。

(四)标准意味着秩序、信任和预期

一项量化的、精确的、具体的标准,就像商场上的明码标价一样,对顾客和售货员都具有同样清楚而明确的拘束力,还能杜绝无休止的讨价还价和充满不确定的任意处分。对于摆放在超市货架的火腿肠,人们只要确认需要它并且接受其价格,就可以毫不犹豫地买下它,而不需要再去考虑它是否存在有害物质超标等安全问题,更不需要自己先去找一个仪器来对其进行复杂的实验和检测。火腿肠能被摆放到货架上公开出售,即已经说明(至少被假定为)它已经符合或者达到了卫生防疫等部门制定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又如我们要购买房子,我们除了考虑房屋的地段、结构、造型、面积和价格等方面是否合乎我们的需要或是否令我们满意之外,不需要专门去检测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它根本就是一个豆腐渣工程,因为我们假定它能够建造、竣工和公开出售,即已经是遵照了房屋建筑的各项安全标准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应当已经为我们做好了这一切。在这个意义上,标准排除了全面掌握情况的必要性,以及每个角色对于每一次都各不相同的情况进行了解的义务。技术标准的严格执行,为人们提供了关于物品或产品的安全感,进而促进了社会的预期和信任。

类似的情况,如果需要办理一项工商管理事务,根据公开的收费标准,办理某项业务的手续费是80元,那么人们知道自己只要带足了80元钱就完全够用了。根据矿难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矿难事故死亡者的家属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赔偿要求,并且根据标准索赔,一分钱也不能少给,而对矿主来说,依据标准赔偿,一分钱也不愿多给。因为标准是众所周知的,无论是矿主老板还是死亡者家人,都没有什么可讨价还价的。值得指出的,标准引导行为的一个重要意义还在于,如果矿难的死亡赔偿是20万元,而不是2万元,矿主更可能花费更多的力气和成本来保证安全,而不是视矿工生命如草芥,以至于出现“买棺材比买药材便宜”的现象。从公共管理的立场看,就可以合理地预期矿难会因为高昂的死亡赔偿成本和处罚成本的提高而得到某种程度的控制。总之,行为标准设定了行为的基本准则和最低要求,技术标准为所有与人们生活相关的物品设置了基本的品质和质量要求。标准的价值不仅在于技术层面的精确、科学和统一,也在于它能够增进社会的秩序、安全、信任和预期。

(五)标准意味着权威和强制

作为指导行为的规范或准则,公共管理中的标准内含着两种性质的权威。一种是基于科学技术的知识权威,一种是由政府强制性支持的管制权威,而且两者通常是交织在一起的。因为“标准……具有凝聚知识和技术状况、确定在期望和经济或技术上的可行性之间的折衷的效能”,[1](41)技术标准所确定的规范、限制或要求,是科学技术规范性的逻辑要求。因此,技术标准通常有着不容质疑的科学权威。行为标准是由政府机关制定,并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负有执行这些标准的义务。逾越标准就意味着制裁和惩罚。标准因而顺理成章的具有了强制性的权威。

补办一张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5元合理,还是20元合理?撞红灯是收100元合理,还是200元合理?国家赔偿是否应该考虑对公民的精神赔偿?一些管理标准的“取值”问题,从来是不乏争议的。诚然,这些标准也体现了某种程度的成本分析和理性计算。至少公共管理机构可以自我证明它们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完全合理的,而且这种证明通常不会被要求公开。但与技术标准的科学性相比,它们显然具有某种“统治者意志”的性质,并且受到公共管理部门“垄断性”这一事实的强化。事实上,不管这些合理性的限度如何,只要设定了一个标准,这些标准作为政府的法规或规章,就具有了法律权威的色彩。诸如国家赔偿标准和死亡赔偿标准等赔偿标准、税务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各种收费标准,不管这些费用标准如何被认为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如果政府没有修订标准,就必须被遵守,否则就会受到强制性制裁。而且,对于政府机关的各种行为标准和收费标准,即便认为它是不合理的,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由于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个人作为行动者也根本无法与政府分庭抗礼。更关键的是,个人但凡与政府打交道,或者是有求于政府机关,或者是被政府职能所管制,地位差异明显,力量对比悬殊,这都增加了个体抗拒标准执行的难度。

(六)标准能够明确责任

标准规定了一定的情景或环境下必须采取的行动,“是评估各方责任的决定性工具。”[1](41)标准通常采取一种“如果……,那么(只能)……”的陈述句式,这样将事实(原因)与后果(结果)之间的关系有机地联结起来。一般说来,只要作为标准前提的事实(原因)成立,那么作为结果(后果)的事实也必须成立。并且标准所联结的事实关系通常是一种充分必要性的逻辑关系。比如,如果交通违章“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就要根据罚款标准“罚款200元”,这里的“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这一事实构成“罚款200元”这一事实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建造造纸厂,就必须按照造纸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水,“建造造纸厂”这一事实同样是“按照造纸工业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水”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发生食物中毒,就要追问是否合乎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一条河流是否被污染,就要检测水质是否合乎环境污染标准;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飞机失事、矿井坍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政府的职能部门,就需要调查取证,根据明确的标准鉴定事故责任、伤亡等级,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做出赔偿,并根据鉴定事项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如果是房屋拆迁,必须根据土地征用条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标准将事实(原因)与后果(结果)之间的关系逻辑性地联系起来,从而为判断事实后果并追究行为责任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严格的标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和自主性,从而保证责任的清晰和明确。在根据标准处理问题的情景下,对问题的处理成为一个技术问题,而避免了或排除了某些不必要的价值争论。

标准所涉及的责任主要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标准管理对象的后果责任,既根据标准办事,偏离或者违反标准即承担相应的责任。生产厂家要根据产品质量的国家标准保证产品合格;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就要被处罚;违章建筑或是被罚款,或是被强行拆除;对特定的来访人员给予相应的接待标准等。二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承担的制定和执行标准的公共责任。一方面,政府应根据社会需要发展和完善标准化体系,做好标准化的推广工作;另一方面,政府应严格执行已经被制定的标准,做好监管工作,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来创造一致、秩序和公平的社会环境。

现代政府与公共标准

标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工具。制定并运用标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中,国家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这种角色通常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一)标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法治的理念和原则,公民行动的逻辑是“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但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公共行政是行动中的法律,其一切行动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只有当其在某种确定的法律规则下行动时,才能谈得上是“依法行政”,政府才能为自己赢得尊重和权威。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公共行政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赋予标准化服务以很高的价值。推动标准化服务趋势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官僚主义的假定,即认为同等对待就是公平,如果同等地对待每一个人,那么就是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好的政府被理解成就是标准化的政府,反之,标准化的政府也就是好的政府和有效率的政府。”[2](51)标准或者是一项行政法规或规章,或者是一项法律。无论是其存在形式或其实施方式,它都兼有法律和行政的双重性质。标准的公开宣示,表明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对此领域的干预和权威,并承诺对无序和混乱承担起进行规范的责任。根据既定的标准来实施制裁或惩罚,通常是公共管理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标准允许政府以标准所设立的行为限度来约束行政人员和约束公民或法人,以保证最低限度的一致、统一和秩序。作为一种公共管理的手段,标准是一种关于如何行为的简明信息,比之于其他手段如经济手段及思想教育手段等,具有明显的准确性、精确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一些专业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如卫生及防疫部门、工商公共管理机关、税务机关、质量检验部门等,乐意采用标准作为管理手段或规制方法,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政府是标准的制订者

不要说500年前的历史,仅仅在50年前的社会,标准化问题都还不是一个社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工业化时代企业生产技术标准的发达,也促进了整个社会全面的标准化。既然标准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物品,政府就责无旁贷地担负着提供这种公共物品的义务。“在大多数机构软弱、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只有政府具备确定和实施标准的权威性和可信条件。”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社会生活中的几乎所有重要的技术标准,以及所有关乎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的重要物品的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食品卫生标准、死亡赔偿标准等,都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制定的。一些行业性标准,虽然为行业领域自身技术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合力所推动,但如果要获得足够的权威,它就要得到政府的认可或支持。制定和执行标准要求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来负责这些标准的发布和制定。穷国与富国的区别在于,穷国几乎没有机构来验证商品质量,制定标准和强制执行,并收集和发布那些为商品交易所必须的信息。这往往损害穷人的利益。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通过发布和制定科学的标准来服务于社会,是政府的责任。当然,标准的制定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政府应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而对标准进行必要的修改。比如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卫生部1985年制定的国家标准,已经远大大落后于国际上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20多年了一直没有得到修订。给广大人民的生活和卫生带来了很多严重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修订一些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管理标准。

(三)政府是标准的监管者和执行者

对政府而言,标准的制定实际意味着承认该领域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这同时意味着必须一些相应的机构和部门来承担这种监督和管理责任。作为一种对行为实施严格限制的要求和义务,标准不是自足的。它需要政府的强制性监督和执行。制定标准而不监督标准的实施,对各种偏离标准的情况不闻不问,听之任之,这种虎头蛇尾的情况最是损害政府法制的权威。对于很多政府机关而言,制定和实施标准既是该部门设立的原因,因而也是该部门的任务和职责。标准既是其行动的前提,又是其行动的约束和限制。对于技术标准而言,比如环境质量标准、水质标准、卫生标准,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机会主义和逃避主义就会大行其道。在著名“苏丹红事件”和“劣质奶粉事件”等例子中,政府监管的缺位无疑是问题坐大的一个主要原因。就行为标准而言,政府作为标准的执行者,事实上也充当着一种中立裁判的角色。在行为标准的实施中,如果缺乏政府权威的裁断,那么诸如交通事故赔偿、房屋拆迁补偿、矿难死亡赔偿这一类的事情,最后就只能由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斗来做出最后的决定,而诸如收费、收税和罚款一类的标准,就只能任凭行政人员自行其是,或纵容行政人员与相对人之间的私下交易。对于那些直接针对政府部门及其行政人员本身的标准,比如政府接待标准、公文制作标准、着装标准、收费标准等,政府制定这些标准本来就是要让行政人员和政府部门来遵守的,所以政府更是这些标准的执行者和监管者。

参考文献:

[1][法]皮埃尔·卡蓝默、安德烈·塔尔芒.心系国家改革——公共管理建构模式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2][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M].张秀琴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5篇

一、组织及网路

1.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文件

(要求:有领导具体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红头文件或者盖单位红章)2.健康教育网络示意图 3.健康教育网络名单

4.健康教育会议记录(要求:有通知、签到、照片、会议纪要等资料)5.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6.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7.开展健康教育的有关规定的文件

二、健康教育宣传阵地

1.单位有固定的、上档次的、上水平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要求:健康教育专栏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定期更换内容,并做到至少每2月更换一次,要有更换记录及底稿小样或照片,标注时间和期数)

三、职工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率达90%以上,有培训记录(要求:有培训通知、签到簿、培训课件、培训照片、培训总结、考试试卷等)2.新职工上岗前的卫生知识培训(培训记录、登记表、讲义或教材)3.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培训率100%(要有培训记录、试卷、分数)4.职工基本健康知识测试及统计评价情况资料

(要求:职工相关卫生知晓率≥85%,要有试卷、打出分数,算出知晓率,有试卷统计评价分析)

5.职工定期体检的健康档案及女工保健资料

四、健康教育工作

1.多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内容,如广播、电子屏幕、标语口号;内容要有控烟、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的宣传内容

(要求:有宣传计划、底稿或录音、VCD光盘,播出记录等)2.在旅客便于拿取的地方设有宣传资料摆放、阅报架(有照片)3.订阅卫生报刊(要有报刊合订本)

五、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1.控烟领导小组(红头文件或者盖单位红章)2.控烟制度 3.控烟奖惩措施

4.控烟工作计划、总结

5.控烟工作有专人管理里,控烟检查记录(要求:有照片、记录)

6.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及有醒目、足量、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要求:粘贴在醒目处),7.对职工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做到无吸烟者及烟具、烟蒂、烟灰 8.候车大厅、售票厅等公共场所有醒目、足量的禁烟标识,地面无烟蒂(照片)9.各控烟场所应设立“吸烟室”,有明显的、非临时性的“吸烟室”字样,室内设有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设有座位、摆放盛水的烟缸,并有“吸烟有害健康”等的警句(照片)

10.被评为无吸烟单位的请提供有关文件或评先材料

六、健康教育资料

1.健康教育台帐本填写完整并整洁,一年一本 2.所需辅助资料齐全并按装订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6篇

实习教学质量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系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使我系的专业教学工作有标准可依,特制定实习教学质量标准,以指导我系的专业教学工作。

一、实习基地要求

具有一定数量的比较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场所具备实习所需要的设备、资料等基本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实习教学基本要求。

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要求

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教学经验和实习组织管理能力。

三、实习大纲要求

具有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必要的参考资料。

四、有科学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及措施要求

要求有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实习计划和实习教学安排。指导教师严格按实习计划进行,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在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

五、成绩考核标准

(一)优秀

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大纲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报告全面系统。实习单位很满意、实习报告完成质量较高;

(二)良好

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系统,完成较好,实习单位比较满意。

(三)中等

实习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现象;完成了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实习报告完成质量一般,时间基本保障(缺勤3天以内)、实习单位基本满意。

(四)及格

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基本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完成了实习报告,完成质量基本符合要求;缺勤不太严重(4天以内)、实习单位基本满意。

(五)不及格

实习态度不端正、缺勤严重(5天以上)、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者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或者未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单位不满意。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无城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第7篇

一、绿化养护:

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支撑、修剪、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一)树木

1、浇水

植物的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每年至少浇水10次以上,每次不低于50KG/株。行道树应先松土,欠细,后浇水,采取漫灌的方式,浇透为准。在干旱季节,一般10~15天浇一次。高温季节,3-5天浇一次。新植行道树初次浇水应浇透彻,间隔1—2天后第二次浇水,其它季节根据行道树生长状况和气候条件确定浇水次数和时间。浇水分轻重缓急进行,对新栽的树木应优先灌水,做到因树、因地、因时制宜的合理灌溉。

2、松土、除草

(1)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松土尝试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生长期每月松土一次。

(2)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3)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对植物安全,不产生危害。

3、病虫害防治(含白蚁)。

(1)病害:根据不同树种易感染的病害,在发病前,至少防治三次以上;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防止蔓延;

(2)虫害:根据不同害虫习性进行适期防治;

(3)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做到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不发生药物危害,有安全警示牌;

(4)喷药时间应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虫害抗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4、施肥

(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长势情况施追肥。(2)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期和封理化性质确定,施肥的具体方案。

(3)施基肥,应先将肥料和表层土搅和,追肥时应防止植物叶子不因施肥不当而变枯焦。(4)孤植树每年至少应于春、秋各施肥一次,每次不低于标准N肥0.5KG/株

5、树木保护、支撑

(1)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雨雪的预防工作,如风暴雨雪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

(2)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

6、修剪

(1)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对于剪口中走直径大于15cm以上的粗壮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

(2)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3)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7、树木补植及死树处理

(1)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2)补植季节选择恰当、合适。

(3)对枯死孤植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然后适时补栽。(4)对枯死的大树,倒伐前须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8、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树木存活率应达到98%以上,树木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季补植。

9、养护标准:树木生长良好,株形优美。死亡植株不影响绿化效果,单株树木无大范围枯枝,保持树木的良好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二)花、灌木

1、a、浇水:根据不同品种进行养护管理,不得因缺水、肥造成枝叶萎蔫、枯黄。在干旱季节应早晚各浇一次,且应浇透在粉尘污染重的地段,应随时进行冲洗,确保叶面洁净,叶绿。在其它季节,应根据气候和土壤的干湿情况进行,一般2~3天浇洒一次。施肥。在绿化工作中宜采取以“N、P、K”为主,适时补充微肥的平衡配方施肥技术,具体措施如下:

b、施肥: 施基肥前先松土,宜在行株间穴施,农家肥每平方米1~2kg(若用粪水,则夜间灌施)。每年入冬前(9、10月)施一次即可。

c、追肥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根施:施肥前应先松土,将肥(复合肥或其它颗粒性肥)撒施于土面,再深挖。肥料应视配方定用量,每年2次,第一次3、4月份施,第二次7、8月份施。

2)叶面施肥:施肥前应结合浇水先清洗叶面,再按肥料的使用浓度配成溶液用喷雾器喷洒于叶面。在植物生长旺季每年6、7月份叶面追肥3~5次,每隔7~10天一次。

2、病虫害防治

(1)病害应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预防性防治,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并要求诊断准确用药合理。

(2)发生虫害,应适期用药,但应尽可能避免使用高毒和刺激性气味大的农药,有安全警示牌。

3、修剪整形

(1)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

(2)常绿、观叶灌木根据生长速度快慢修剪,一般为2—3次/月。(3)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4)应注意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5)老化枝应有计划的更新。

(6)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7)绿篱、地被修剪应促期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4、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灌木存活率应达到95%以上,达不到存活率应于春、秋季补植。

5、养护标准:花、灌木生长正常,株形丰满。花木生长季节有花可观,无徒长现象,常绿植物不影响其观赏效果,无明显病虫害。

6、种植在草坪内的花、灌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三)草坪养护

1、总体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2、浇水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灌溉方式应以喷灌为主,也可用浸灌;灌溉时间及时期: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夏季要勤浇水;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3、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一般每月完成2-3次)。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持草坪整齐美观,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4、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5、清除杂草。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园林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另需人工除草的草坪随时扯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种纯度达97%(人工除草的草坪一般每月完成2-3次)。保证无明显杂草,杂草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量采用生物防治。如采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有安全警示牌。

7、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办法。

8、其它养护。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每年秋冬应在草坪上打洞,除去打出的老土、撒入泥炭土或沙粒,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促进草坪生长。

(四)水生植物养护

1、河、池内及岸上水生植物的生长范围应严格控制,防止影响水面倒影及绿化效果。超出范围的叶片,应在水面以下随时割除。

2、水生植物应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3、水生植物在水面及水面以上及岸上的枯黄部分应及时清除。

(五)竹类

1、土肥管理

1.1 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以5:2:4为宜。最佳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9月。

1.2 应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臵,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杂肥。

2、水分管理

2.1 应于每年春季出笋前(3月)浇足催笋水,5、6月浇足拔节水。2.2 雨季可视降雨情况浇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浇孕笋水。

3、间伐修剪

3.1 竹林的间伐修剪应在晚秋或冬季进行,间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10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则进行。

3.2 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3.3 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

3.4 根据竹子品种特性,适时进行埋鞭作业,以促其生长更新。

4、病虫害防治

4.1 应以控制叶螨、蚜虫、竹丛枝病、竹杆锈病等为主,经常检查,掌握病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

4.2 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清除病虫枝或病株,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4.3 应注意因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4.4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其他管理 5.1 中耕除草

1.新造竹林,在郁闭之前,每年要松土除草2~3次。2.竹子成林后,适时松土,更新鞭根系统。

3.一般竹林可选择在6月(发笋成竹较迟的竹林,可适当推迟)深翻松土,深度在25~30cm。在松土的过程中,要及时挖除老鞭和竹蔸,释放林地空间。5.2 防寒

1.新植竹子由于移植破坏了大量根鞭,抗寒力下降,移植后前几年应采取必要的防寒措施。

2.高大散生竹采用缠干加风障措施;主干较短的混生竹根部覆盖马粪及树叶,并在西北部搭风障;低矮丛生竹则根据竹高设臵大棚。5.3 调整竹林结构

1.依据竹林密度、径级、年龄等结构,对老竹进行更新,保证观赏竹子的出笋数量,使竹林保持一定的密度和叶面积指数,促进竹林生长。2.挖除老竹的时间,可结合松土,在6月份一起进行。

二、园林设施养护

1、保证围栏、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损坏的园林设施,及时修补或更换。花坛边缘石完好率98%以上。发现花坛边缘石损坏及时修复。绿化地内有护栏、铸铁设施的每年重新刷漆不少于一遍,木制架构每年油漆不少于一遍,园林建筑如亭、廊、架、亲水平台等刷新的每年不少于一遍。

2、设备设施 建筑小品、辅助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建筑小品、辅助设施整洁无损,景观效果优良。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无沉积垃圾。

3、秩序管理 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植物体上无钉、捆、挂、贴、刻、画等现象。无乱设牌示摊点,无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的现象。

4、园林设施 栏杆、甬路、桌椅、喷泉、井盖、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损坏的及时维修,管理到位。

三、绿地管护

(一)景点内各种观赏乔、花灌木不被盗伐、损坏;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二)草坪不被踩踏、损毁;

(三)景点内各种观赏乔、花灌木上不得有塑料袋等易飘浮垃圾;(四)景点内各种观赏乔木枝干不被乱涂、乱刻、乱贴;

(五)绿化完整,保持原景观效果。未经批准,不得被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或临时占用绿地;

(六)园林建筑如亭、廊、架、亲水平台等保持清洁,完好率98%以上;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设施等被盗用。

(七)其它

1、绿地无焚烧枯枝、垃圾、冥纸等现象;

2、垃圾倾倒于指定的垃圾箱内或堆放场,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未经批准,绿地不得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摆摊设点或者从事其它经营活动;

4、未经批准,绿地不得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设臵广告;

5、绿地不得有衣物、腊菜等晾晒等;

6、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

7、未经批准,绿地不得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

8、未经批准,绿地不得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宣传或者其它有组织活动;经批准的活动要限制在指定地段。

四、安全管理:

(一)、安全组织健全,能经常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研究布属安保工作,能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公示,并有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安全防范、措施得力可行,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养护管理工作秩序稳定,内部无激化矛盾、无违规上访人员;(四)、日常管理中,及时制止与举报破坏绿化和其它设施的违法行为,并配合城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注意事项

1、绿化养护作业时不影响游客和周围环境。

2、修剪后的枝条等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日剪日清。

3、技术管理人员应熟悉养护管理规程及不同植物特性。

4、维护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注意劳动安全。

5、绿化施工及养护产生的草叶、枯枝等禁止燃烧,处理要附合环保要求。

6、绿化养护中施用的农药必须是国家法规使用的农药,不得使用国家法规禁止使用的农药。要尽量施用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对能够使用生物防治的害虫要采取生物防治方法,减少农药的施用量,有安全警示牌。

7、使用完的农药包装物属于危险固体废物,要按环保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没有使用完的农药,要妥善保管,要进行有效封存。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8篇

社区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的意义

建立和管理健康档案是通过对患者背景资料和心理、生理等问题逻辑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的记录, 有利于在公共卫生服务中, 对社区居民慢性病患者进行长期的照顾、管理指导、有针对性的健康行为宣传, 增加发现现存危害健康因素的机会, 是提高慢性病控制率的重要措施, 是有利于提高医疗决策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方法, 也是评价医疗和档案管理质量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

目前社区健康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医疗人员队伍偏少、业务素质偏低、思想不稳定, 难以保证慢病防治档案规范化管理。

存在“漏档”、“死档”、“杜撰档”现象。由于人口流动性大, 新入住的居民不能及时地建立健康档案成为“漏档”;或者社区医生做不到及时更改资料而变成“死档”;个别单位由于人员偏少, 为了完成任务、应付上级检查对档案进行杜撰成为“杜撰档”。

社区居民认知度不足, 对健康档案不重视;认为“建健康档案的就是来推销产品的”, 常常导致工作人员吃到居民的“闭门羹”, 使工作无法进行下去。

解决的对策

严格按照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置的要求来配备人员。稳定队伍, 解决兼职问题, 加强对慢性病管理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 加强知识更新, 使其掌握必要的服务技能, 规范提供服务, 保证服务质量。

社区医务人员作为辖区内慢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端正工作态度, 克服懒惰应付心理, 认真踏实地做好工作, 建案要见人, 杜绝应付“编造”档案的现象发生。

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地开展健康教育, 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健康讲座, 向居民传授健康的理念和行为。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健康专题讲座提高人民对健康的关注程度, 提高慢性病患者建档的自觉性, 使慢性病患者主动要求建档。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出诊、巡诊、义诊、上门服务, 发现新的慢性病患者要及时进行建档, 确保建档的及时性与连续性。

建立完整的考核体系, 严格督导检查,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连续性。实践证明, 督导制度的实施与完善可使社区受益、患者受益、社区医护人员受益, 是档案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

公共场所健康教育管理标准 第9篇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管理)专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创办的专业,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为了使专业培养人才的方向始终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有必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并与之建立密切的教学实习关系,共同建设教学实习平台,从而使培养出来的健康管理人才更适合现实需求。

管理类学科是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更强调学生具备过硬的实际操作能力,这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更应重视实习教学环节的设计,形成较为完善的实习教学体系。教育部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一个专业该专业培养具备现代化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社区管理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1998年教育部调整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目录,增加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近年来该专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已有三百多所高校设置了该专业。各高校在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规格、培养方案等方面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使得该专业教学计划日臻完善,课堂教学内容逐渐向科学化、合理化迈进,课程体系建设也初见成效。然而,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各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习教学环节普遍较为薄弱,实习教学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实习教学基本文档缺失、实习内容设置过于狭窄、实习基地建设滞后等。完善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习教学体系尚未形成,这已成为培养实习能力强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的“瓶颈 ”因此,根据实习教学规律,构建完善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教学体系,提高学生实习能力搭是促使该专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

1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教学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国内调研及各种文献资料,可以发现各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教学环节普遍较为薄弱。自 1999年该专业开设以来,国家教育部高教司、科技司等单位不定期在全国举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骨干教师培训等活动,邀请诸多国内外公共事业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在会议上做报告。就该专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各专家学者也进行了讨论,他们普遍认为由于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滞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发展不到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建设缺乏一个成熟的外部环境,这严重制约了该专业的发展。在这种社会背景下,该专业的实习教学环节也很难象其它管理类专业一样达到较为完善的程度。以最早开设该专业的东北大学为例,该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学实习环节仅包括两个环节:入学时的认识教育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提前到第 7学期下半期开始,学生结合就业选岗,从第 7学期起就去相关事业单位实习。相对于其他专业,这样的实习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还有一些高校则沿袭原有相关专业实习教学的老办法,如某些师范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实习教学与原来的教育管理专业实习教学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具体来说,该专业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实习教学基本文档缺失。

实习教学大纲是实习教学的根本,它对规范实习教学的目的、内容和考核方法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减少实习教学的随意性 体现实习教学的有序性,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每一环节的教学大纲。而由于公共事业管理是新办专业,在专业建设的前几年,各高校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理论课程体系的优化整合方面,因此,实习教学大纲的建设较为薄弱。在教学计划中关于不同类型的实习教学环节的地位、顺序、时间分配虽然有所规定,但就实习教学的每一环节如认识实习、学年论文、社会调查和毕业实习等并没有规范的详细的指导性的教学大纲,即使有些关于某一环节的相关文件,也只是简单地说明起止时间、实习时的纪律和课程结束时的作业形式,并没有就该环节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考核标准做规定性的说明,这样使得实习教学的开展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能够很好地达到开展实习教学的目的。

1.2实习教学内容设置较为狭窄。

实习性教学环节按通常可以分为集中和分散两部分。一般来说,集中实习教学环节包括认识实习、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环节,分散实习教学环节主要指根据课程教学要求,配合理论教学,通过校内模拟或虚拟的实习环境,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相关案例,有机地安排观察实习、模拟实验、技能训练、咨询服务等实习活动。由于公管专业开办较晚,现行的实习教学内容只包括了集中教学环节,这对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管理类专业的基本特征实习性很强,很多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要求很高的技术性和操作性,如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应该针对这类课程开设专门的课程设计,以加深和强化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1.3毕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落后。

实习基地建设是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必要前提。实习基地建设是否符合专业需要、是否选择恰当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会产生重要影响。然而由于目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并没有完全到位,现有的事业单位改革尚处于深水区,过去政府包揽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依然未能完全移交给公共管理部门,公共事业管理组织的模式只能是未来的目标模式。这样的社会环境使得该专业实习难度增大。从一些学校毕业实习的效果来看,并不能令人满意。目前大多的学校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学生自己联系工作单位,而大部分学生的实习集中在各类企业,而且实习的工作内容也是五花八门,从企业的生产、销售,到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无所不包,实习工作内容和该专业相去甚远。这样的实习是远远不能够达到实习目标的。

1.4教师的实践能力较弱。

作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师,不仅应具备较高的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还应包括较强的公共管理的实践能力等。目前的公共管理的教师大都是过去从事经济管理和其它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因工作需要才专为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没有参加过专业的实践锻炼,因此大都缺乏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实践知识和实践经验,这也严重影响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教学的质量。

2完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教学体系的对策建议。

2.1完善实习教学基本文档建设。

为了规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教学的内容,撰写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的公共事业管理实习教学大纲是公共事业管理实习教学体系的根本。公共事业管理实习教学大纲应对各实习教学环节的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教学大纲、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每学期的实习教学计划,使实习教学有序进行,减少随意性。

2.2拓宽实习教学内容

为了提高公管专业学生的动手能力,应针对管理信息系统等课程的特点,设置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实习环节。课外实习主要是在教学体系之外利用假期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的实习环节,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共事业管理调研专题研究、案例分析等。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培养方案中设计相应的课外实习学分,学生完成该环节则能够获得相应学分。由于本科生进行实习活动仍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因此,教师指导或负责带队,并制定一定的社会实践计划,有针对性地分组对有代表性的公共事业管理单位或高校实习基地进行调研或专题研究,这样不仅操作性强 而且学生更有兴趣 完成的调研报告有一定深度。

2.3 建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实验室。

根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改变传统的、单一的理论教学模式 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系统工程,培养具有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在创建校外实习基地的同时,应该建立公共事业管理教学实验室。公共事业管理教学实验室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基础上、借助模拟、仿真手段和虚拟环境,应用广泛的信息资源和软件资源进行公共事业管理教育教学的综合性场所。近年来,围绕建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验室、引入实验教学和科学试验方法,一些高校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得到了相关专家的肯定。如华南农业大学等大学已重点建设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房,计划筹建专业实习实验室等。

2.4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目前,大部分高校的公管专业缺乏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生实习多是自己联系。这种分散实习的形式不利于教师及时指导和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考核难度较大。因此,高校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实验条件,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为公管专业实习教学目标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因此,首先是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上;其次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实习的特点,按照不同实习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准确选择教学实习基地,以建立健全多功能的实习基地为理念;再次是对整个教学实习基地进行了全面、整体规划,建立完整的教学实习基地体系。与具有良好行为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双赢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有效的程序和监督机制建立实习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一个拓展视野、亲身体验的场所,以便学生能感受现实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初步认识的社会需求、提升对服务社会的认知,从而更加明确学习的目的,了解自身的不足,激发学习的动力。

2.5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实习教学体系的完善必须得宜于一支精干的教师队伍。从事实习教学的教师应该具有公共事业管理与信息技术的复合知识结构,较为娴熟地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和教学方法,认真负责,善于组织和思考问题。因此,学校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实习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可以邀请公共事业管理单位的人才聘请一批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公共政策娴熟、理论基础扎实的领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本专业实习教学的指导教师,利用他们丰富的行业经验指导学生,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还可以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去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为教师创造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的机会,提高理论水平和实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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