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
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精选6篇)
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1篇
行政部门职责
一些较大公司的行政部门分工很细,一般设臵总务办,下设办公室、后勤等几个部门岗位,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侧重点也具体有所不同。总务办的服务对象一般上至公司高层管理,下至基层员工,服务对象广泛,处理的日常事务也包罗万象。不同公司有具体的规定范围。
一、日常行政事务处理:
(一)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语言应亲切简练、礼貌、和气,公话严禁私用,一律不得拨打信息台;对来访者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要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如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跟进落实。
(二)文件制发及档案管理:文件制发后应将文件内容传达到应周知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督导落实。文件制发后,应先分类整理再按要求进行归档,公司内部综合类档案原则上以半年为周期进行建档。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和社会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三)例会组织与纪要:按要求安排好人员的发言顺序,发言要短小精悍,有效地利用时间,讨论实质性的问题。与会人员均应将手机设臵为会议状态。
(四)车辆使用及管理:提高汽车使用率,合理使用,降低能耗。
公务用车,公司领导人员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派车接送;到外地出差,送到火车站或机场。公司其他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可酌情批准派车。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五)日常制度监管: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中,加大行政督导的执行力度,有效地实施行政制度及监管,及时调整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与高效运作的工作效率。
二、行政管理工作:
(一)制度建立与完善: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乎企业现状的规章制度,知会各部门及人员,收集合理化建议,并在企业发展中及时调整和完善,使制度更加规范和合理,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切实可行地提高员工工作主动性和规范性。
(二)部门沟通与人员协调:了解近期的工作重点、业务要点及管理方面的思想。准确理解公司领导意图、做好上情下达的工作。以主动谦虚的态度与其他部门人员充分沟通,尽可能及时了解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并将信息及时整理反馈给公司领导,有效地协助上级推进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与其它部门和同事的协作,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服务意识。
(三)绩效考核: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考核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考核原则是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
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应相匹配。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可采取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部客户评议等。
三、外部沟通
(一)政府职能部门沟通:作为公司与政府部门沟通的窗口,我们应以热忱态度与政府部门建立起真诚信任的关系,端正自己的位臵,灵活处理。
(二)合作伙伴(客户)沟通:要注意多方了解与业务相关的事务,以做到准确理解对方的意图、帮助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传达,但在处理事务时注意以公司利益为重。
(三)注重礼尚往来:节日礼品、贺卡等,在重要的节日(如圣诞节、新年、春节、或重要合作伙伴客户的公司纪念日等),应在征求总经理意见之后,以礼品或贺信及时致意,维护与合作伙伴(客户)的友好关系。在业务合作中,适时提醒经理并根据经理要求为其安排与合作伙伴的定期沟通活动或轻松的就餐,与合作伙伴(客户)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以促进彼此的了解与进一步的合作。
四、企业文化建设:
包括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道德、经营理念、企业VI设计(章程、简介、统一标识)、公司大事记、员工行为准则/员工手册、员工活动组织、节日福利物资组织与发放等。
五、外联工作
(一)证照年检及资质审核
(二)外部事务办理
六、行政后勤工作
(一)物资采购
(二)物资管理及发放
(三)管理成本控制
七、突发事务处理
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2篇
第一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领导并具体主持行政办公事务工作。
2.召集公司办公室每周例会,制定每周工作计划。
3.审核批准公司×元以下行政费用开支报告。
4.审核上报公司×元以上行政费用开支计划。
5.负责公司防火、防盗及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
6.管理公司员工及住宅问题。
7.负责对外经济合同的审核签章及公司法律事务协调。
8.管理总经理办公室人员编制。
9.负责对外联系的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 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1.按合同实施物资采购和小型用品采购。
2.具体安排员工午餐。
3.缴纳电话费。
4.管理环境卫生。
5.安排外来宾客的住宿。
6.具体办理车辆的年检、年审、保险、维修并与管理部门联系。
7.办理经批准的公司员工的暂住证,负责与安委会的工作联系。
第三条 前台文员岗位职责
1.接转交换机电话。
2.负责传真收发与登记。
3.负责前台接待、登记。
4.引见、招待、接送来宾。
5.负责监督打卡和汇总考勤。
6.负责请假及加班电报单的保管、汇总、造表。
7.负责锁门,管理电梯,检查灯光、门窗。
8.收发报刊函件及整理保管报纸。
第四条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督办与上报全公司各部门每周的工作计划。
2.落实谈心制度。
3.反映员工的思想动态,研究、报批与实施引导激励员工的激励机
4.安排布置内部会议的资料。
5.组织与安排员工生日及公司集会。
6.负责公司发文管理及报批。
7.协助全公司各部门的资料整理。
8.管理档案。
9.审查文件、记录及内刊。
第五条 文 员
1.负责文件、资料的打印、登记、发放、复印、装订。
2.管理饮水。
3.保管、登记和按规定发放公司办公文具与器材。
4.制定办公用品计划并报主任审批。
5.接待与通报总经理室客人。
第六条 司 机
1.保证公司业务部门用车的及时出行与安全。
2.保证公司领导上下班用车及来宾接送用车。
3.负责使用车辆的保管及日常清洗、维护、保养。
行政文员主要工作内容有:
1、协助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维护工作秩序;
2、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
3、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发放办公用品、印制名片、办理餐卡、定水、定票、复
印、邮寄等事务;
4、负责接待来宾,接听或转接外部电话;
5、负责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根据各个公司需要而定)。
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负责起草各种文件、计划、总结和汇报。
3、负责公文的收文管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分发、传阅、承办和催办;负责公文的发文管理,包括核发、登记、印制、分发。
4、负责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记录、磁盘、光盘等电子文档的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劳资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维修资金政策调研工作。
7、协调各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各区县房管部门及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关系。
8、节约开支,严格购、领物规定。购买前应经主任确认签字,大件物品的添置、更换须以书面上报,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办公用品建帐、入库专柜保管,领用实行登记备查制度。
9、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职工考核。
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卫生法定职责 第3篇
1 《职业病防治法》确定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法定职责
《职业病防治法》同其他卫生法律一样属于特别法。专业性、技术性强, 并非格式化的章条款项目。其职责理解为职务和责任。职务是指在实施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中应担任的事务, 属于应该做的事, 如果没有做好应该做的事, 应当为此承担 (过失) 责任。作为卫生行政部门, 其职责则应该是指在开展该行政活动过程中, 所必须要遵守和履行的法定义务[2]。并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配合, 用人单位负责, 行业规范管理, 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体制。
履行法定职责是政府“转变职能, 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也是政府行政管理模式根本性改革的宗旨。
《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第五十五条至六十一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履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依据。应采取的措施及行为规范和资格认定等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国家独立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的行政管理, 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属职业行政的主体, 对于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包括有实体上的权利, 如行政命令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程序上的权利:如调查取证权、强制执行权等。这是《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 体现的是国家的强制性和意志。在涉及保护国计民生的职业病防治公共事务中, 行政主体不能放弃这种权利, 更不能随意处分。换而言之, 《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权利, 同样也是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不是愿为或不为, 而是必须要为, 一定要为, 不为的后果, 就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职业病防治法》中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法定职责的特点, 及维权内容
首先, 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中的法定职责的根本宗旨是维护公民的职业卫生健康权, 这是坚定不移的。
世界卫生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可能的最高水平的健康。“以人为本, 维护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
《职业病防治法》直接为保护劳动者而制定的条条款款, 字里行间处处渗透出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高度关注, 也极为明确地体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维护公民职业卫生健康权的神圣职责。
当前,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人数多, 流动性强, 特别是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职业病危害尤为突出。国家卫生部, 2005年的报告中显示各类职业病为12 212例, 其中尘肺病例为9173例, 尘肺病例死亡966例。
职业病的肆虐, 不仅损害劳动者健康, 导致死亡、致残, 过早丧失劳动能力, 也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拥有获取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疗康复,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 后果和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要求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 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民主管理等权利, 实际上是将预防医学理论贯穿于制定法律之中, 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用人单位的生产行为和职业病防治的自身管理工作。
3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强化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加强前期预防监督工作, 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不良的恶劣的劳动条件、影响和危及劳动者的健康、直接导致职业病发生, 而法定的10类115种职业病大多数是进行性的, 不可逆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项目 (统称建设项目) 必须由依法设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并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审核验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或投主使用。对于卫生行政部门而言, “三同时”管理看重在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项目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环环相扣, 确保新建项目不产生新危害, 从而堵住职业病危害源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 是一件事半功倍的大事, 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 不仅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而且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职业病防治法》中第六十二条中规定, 未按上述规定的建设项目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国家卫生部2006年7月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3]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危害三类。并特别提出,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在初步设计阶段, 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是具有强制力的国家监督制度
当前, 职业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面临着的困难有:用人单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 法定制度不能落实, 个别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 职业病危害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劳动用工不规范, 特别是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差, 中小企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小, 职业病危害转移严重以及防治能力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等等。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 政府职能就是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公共事务, 而不是企业式行业管理模式, 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方法是卫生监督, 《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是指由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对全国的职业卫生工作依法实施的是有国家强制力的监督制度。因此卫生监督员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授权, 对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活动, 这也就成为法定职责的内容。
职业卫生实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执法工作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监督中提高企业经营者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证《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真正做到分工到位, 逐级落实,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的方针, 全面履行职责推动依法行政, 保护和提高中华民族整体身体素质。
摘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 是我国新时期职业卫生工作的核心。通过对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法定职责的讨论, 分析其特点、内容, 突出强化对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 真正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作用。
关键词:行政,职业卫生,法定职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2006-07-07.
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4篇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部门 分工
中图分类号:S3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0-0040-02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即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害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其重要,它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和经济的发展。从毒大米、毒面粉、瘦肉精、注水猪肉、毛豆油、蔬菜农药残留、“三鹿奶粉”奶粉、双汇“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毒豆芽”事件、到最近的“假羊肉”事件,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同时, 也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拉响了警报。政府虽然做了许多努力, 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未彻底消除。我国陷入了深层次的食品安全信任危机,老百姓感叹“还有什么敢吃?”,“如发生农产品中毒事件,追究责任?”本文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探讨,旨在为制定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提供理论参考。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产品安全质量事件层次不穷地出现,一旦人们追究责任时,各部门都认为不归自己,而且在管执法过程中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争议尤为激烈。主要表现出两大争议。一种意见还是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段监管原则。
另一种意见是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原则一般不适用其他环节,而是按市场主体或者按农产品品种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职责。即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不是由工商部门一家监管而是由多个部门依照法定职能共同实施监管。
意见的不统一,部门间对监管职责认识上的混乱,造成了执法行动的不协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惩罚、处理,已严重影响监管职责效果,削弱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本文赞成第二种意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来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认为应当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职责。
2 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监管职责的原因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不适用分段监管原则。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可以看出,农产品与食品分属两个范畴,但互有交叉。这两个范畴存在交叉部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法》虽然规定了质量监督、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实施分段监管的原则,但同时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不适用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原则,而是由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负责监管,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仅明确农业部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而且其监管相当一部分流通环节,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农产品品种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由赋予工商部门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全部监管权,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违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也必将导致相关部门执法缺位,工商部门越权执法。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权,分工合作,密切联系,加强配合,严格监督,执法为民。
3 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划定监管部门及具体职责
(1)农业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监管职责。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这两类市场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管。农业部门负责对流通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进行职责。农业部门有对流通环节农产品的监督抽查、监测、检测、检查的监督职责。农业部门对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标志、包装进行监管。农业部门有对流通环节农产品使用的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的监督职责。工商部门负责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一切违法销售农产品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2)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督工作,对生猪经营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在收购、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的生猪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3)依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种子的质量。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不法行为,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4)依据《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草业监督管理工作。工商、产品质量监督、卫生、价格等部门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促进烟草业发展的工作。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烟草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除此之外,《渔业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主体或者按照农产品品种明确划定农产品安全质量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4 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对策
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是为了避免职责上存在交差、管理上会出现空白、责任出现推脱等问题的发生。如何加强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实现个部门无缝衔接,是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各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
(1)明确职能,加强协调。首先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律培训等手段,明确各部门执法的职责,依法监督,真正做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其次各单位必须以大局为重,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各部门协调、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
(2)及时转移,加强衔接。一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责,应当马上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例如,农业部门发现企业或销售商在批发市场销售禁止销售的农产品,及时将检查结果转移给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对违法行为处理和惩罚。
(3)改善体系,追究职责。各负责部门要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不仅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也要改善执法体系,特别是要健全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做好监督职责。做不作为的单位,要实行问责制,从系统上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公司物业部门的职责 第5篇
2、配合入驻商户办理进场手续;
3、定期回访签约客户,及时反馈客户入驻后遇到的困难;
4、参与租户的洽谈,并处理合同内容相关工作;日常巡视商场动态及租户变化,并及时总结和反馈;
5、定期汇总个人业务数据,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
公司物业部门的职责 第6篇
2、主要负责接待客户,受理关于保安、公共设备设施、环境卫生、顾客服务、收费管理等的书面、电话、当面的投诉咨询和建议工作,及时分派协调各部门得理,做好管理服务,并作好记录。
3、负责项目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服务、受理投诉、来访接待、发放租户账单等工作。
4、负责各类文件、表格的起草、电脑制作、工程付款验收流程、文件收/发登记等管理工作。
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