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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精选12篇)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1篇

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漷县镇政府及民政科王科长、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社救处领导同志:

遵循北京市政府“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精神,促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长足发展,以便利占全国总人口十分之一的老龄化社会安定和谐,我们作为中国人要为国家分忧。

我们的办院宗旨是:为社会家庭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

办院承诺是:以人为本,亲情服务。

拟设置社会福利机构的基本情况: 我们申请筹建的敬老院是远离市区喧闹和城市污染,是老年朋友颐养天年的好场所。

我们地处北京东南面,在京津、京津唐、京哈高速公路干线网络中,交通便利。从北京站到“天下第一城”公交938路途经此处,中巴车、小公汽车直达本院附近。

中国农贸城、多家银行、邮局、电信(联通﹒移动)、超市、二级甲医院、公安派出所、大小规模饭店、宾馆、公交汽车站等等,都在附近。

这里原是觅子店乡政府所在地,门口有双石狮把守,院内绿树环绕、鸟语花香,有园林处登记注册的古梧桐树18棵,仿古平房十六栋,全部坐北朝南的正房。每排房均有封闭庭园,栽有花木,或葡萄架、或樱桃树、或种植蔬菜,可自行采摘。每排独立庭院各有域名,如蘭园、玫瑰园、芳草园、驿馆院、御膳房农家院、等等。设标准间、夫妻间、三人间等,每栋房设有卫生间。太阳能热水器供热水,房间内有空调或电扇、彩电(有线电视)、冰箱、沙发椅、个人衣柜,每排房都设有坐便器和洗浴间,卧室是地板地,备有综合医院的床头呼叫系统。还设有老年康复训练室、阅览室、休闲棋牌室、文化补习教室、卡拉ok厅、演出排练室、书法绘画声乐教室、手工艺作品陈列室、茶道联谊会,等等。我们拥有乐器种类多、高档,拟组建老年艺术团,活跃大家文化生活。

大食堂及厨房设置可以为百余人就餐服务,同时还备有数个小包间对特殊休养人员配餐服务。

我们和(二级甲医院)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暨河北省香河气管炎哮喘医院建立合作医疗关系,具备突发性疾病和其它应急处置救助服务能力。

我们北京爱心阳光老年乐园一经镇政府暨镇党委批准、报通州区民政局审核,我们将坚决接受区镇民政主管部门指导或指派的工作,优先保障接收本地区“三无”、“五保”、失能老人、失独、空巢、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国内外专业化养老服务,对自愿接受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优质服务。对乡镇留守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寄养、配餐或送餐上门等便民服务。我们本着积德从善、替天下人尽孝、养员之上、服务第一经营原则,不定期扶助地方孤寡、体弱残疾老人,邀请空巢老人和本地区城镇离退休者、农村老人来院娱乐、聚餐,进而达到活跃和繁荣本地区老年文化生活,促进老龄化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我们的力量。

我们北京爱心阳光老年乐园一经镇政府和镇党委批准,我们立即筹建老年爱心网站、热线电话、爱心门铃、本乡镇社区居住的老人花名册、养老服务档案、等多种方式建设老人服务平台。同时为提升对老年人服务质量,我们组织老年健身和艺术培训中心,结合老人兴趣和身体状况辅导学习书法绘画、制作手工艺品、唱红歌、组建文艺演出队,吸收院外老人参与活动等等。

我们北京爱心阳光老年乐园一经镇政府和镇党委批准,我们立即筹建护理工作人员培训教室,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严格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

我们北京爱心阳光老年乐园一经镇政府和镇党委批准,我们全心全意为老人群体服务、面向社会各行业和院校招募养老服务志愿者,实行志愿者报名、注册和培训的常年制度。施行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体制,让爱心阳光洒向我们美丽的漷县镇每个地域和社区。

我们北京爱心阳光老年乐园一经镇政府和镇党委批准,我们在适当时机出国考察日本爱心会所属敬老院,建立交流学习、互派护理实习生,提高对老人服务水平和敬老院规范设置建设的要求,等等。

综合以上所述,恳请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漷县镇政府领导尽快予以审核批准,使这一好事能尽快实施。

此致

敬礼

申办人 : 张冬梅

20__年7月1日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2篇

根据《剑阁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特向贵局申请筹办“剑阁县爱吾老护养院”(机构名称),请批准。申请人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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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3篇

进入21世纪,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总量扩张,增量提速的发展趋势,人口抚养负担正在逐步增加。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预计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0%。中国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困境。

2010年“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要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3种养老方式有各自的优势,但都具有局限性。为了寻求更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养老服务方式,要对这些养老方式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探索一条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养老之道,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1 家庭养老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根据费孝通教授提出的“反馈模式”,家庭养老是指通过家庭的赡养让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养老模式。父母养育儿女,儿女赡养父母这种下一代对上一代予以反馈的互惠均衡的模式,是目前中国养老方式的基础。

家庭养老的优势在于能够给予老年人精神归属感,促进代际之间的交流。其次,家庭养老能够降低社会成本,减少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压力,规避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养老方式在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再次,家庭养老是中国传统“孝”道的强大表现,家庭养老是中国人普遍认可的一种养老方式,赡养老人自古以来被认为是子女们责无旁贷的义务。

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对称;其次,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中国子女数量减少,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再次,农村的家庭养老压力比城市养老压力大,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导致农村“空巢“老人现象严重。

2 社区养老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提供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的优势。从其便利性看,由于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存年龄向后延迟,很多老人即使到了退休年龄身体依然硬朗,加上退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城市中的多数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在社区中,老年人彼此相对熟悉,不存在陌生感,可以减少老人的孤独感,让老人得到心理上的安慰。从专业性看,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是多样化的。社区服务人员熟悉社区环境,具有社区管理服务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从成本上看,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社区养老的服务收费标准较低,在大部分老年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让低收入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从传统思想看,老年人对家庭周边的环境较为熟悉,社区养老的方式既能让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家庭和环境中,同时也可以就近享受到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服务种类单一,服务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档次低,无法满足社会老人多样化需求;第二,服务机制不健全,没有统一的运行管理办法;第三,服务资金来源不足,资金使用缺乏信任,目前社区养老资金大多由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单一,社区中缺少养老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第四,服务队伍规模小,社区养老服务人手紧张,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3 机构养老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机构养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的综合性服务模式。养老机构在农村称为敬老院,在城市称为社会福利院,具有公益性的特点。

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社会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氛围有待形成,养老机构仍受传统思想的约束。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年轻人的时间、精力、经济承受能力比较有限,使家庭养老受到很大冲击。由于传统“孝”道的影响,子女不会主动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同时,多数老年人在情感上越来越依赖子女,排斥机构养老的形式,使机构养老的发展受到阻碍。第二,养老机构自身建设滞后,服务水平较低,基础设施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制约着老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很多养老机构缺少户外活动场所,以室内的静止活动为主,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形式单调。在饮食起居标准和要求方面不够规范,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第三,机构养老服务的供给不足,缺少一线护理,以临时和外聘人员为主。一线护理人员性别结构不合理,以女性为主,男性护理人员较少,导致对男性老人的照顾不足。同时,护理人员缺少护理经验,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推进,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多元化、多层次发展能够给老年人更多的选择,中国养老模式应具有中国独有的特色,对其的探索应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养老目标而努力。

参考文献

[1]王瑞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与社区养老的比较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10(4).

[2]戴卫东.家庭养老的可持续性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4篇

【关键词】 养老机构老人;感染;临床;治疗特点

人步入老年期后有其独特的生理特点,一旦发生感染时表现就不是很典型,发病后临床发现老年人的各项情况都比较严重,死亡高发,给予患者应用抗生素药物治疗一些患者会出现不良反应,在养老机构的高龄老年人发生感染的几率一般多在社区和医院中间。其耐药的情况给予治疗产生很大难度。

1 高龄患者发生感染的情况

高龄患者多会出现软组织、皮肤、胃肠道、泌尿系统、呼吸道等感染。感染的细菌以G—菌为主,也会发生混合感染的情况。患者出现感染后多会出现相关并发症,致死率也比较高。患者发生感染多为不典型的表现,一些患者還会没有任何表现。有些患者会出现尿失禁、意识模糊不清、食欲欠佳、周身不适、虚弱无力等症状。高龄患者出现发热的表现不多见。如患者的体温出现了上升的表现可考虑患者的感染比较严重,当患者的体温出现了下降的表现时应给予重视,应考虑患者的疾病比较危险。患者感染高发的疾病有如下几种。①肺内感染:患者易于出现迁延不愈的情况发生,且患者的肺部功能日久明显下降,影响呼吸系统情况。②肺部结核:患者肺部结核易于发生广泛的扩散表现。③泌尿系感染:此疾病也易于发生迁延不愈,难以治疗。④腹腔内感染:患者易于发生憩室炎、阑尾炎、胆囊炎等感染性疾病,且会出现穿孔等严重情况,故应对患者进行病原学检查,但是进行标本的采集有一定的困难。应给予患者进行早期的诊治,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2 药代动力学情况

高龄患者各项情况都明显衰退,且其白蛋白、全身水、血流量等都有明显的不足。故在给予患者应用药物时其药物的浓度要比其他患者高一些。但其由于肝肾等器官的衰退导致药物的毒性无法及时排出,积蓄体内。故对患者进行肌酐指标检查科了解患者的情况。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药物有喹诺酮类、万古霉素、大环内酯类、β—内酰胺类、氨基糖甙类等药物,故在给予患者应用上述药物治疗时应对患者药物剂量进行控制,并对患者的药物血清情况进行密切观察。

3 给予患者应用药物治疗的原则

高龄患者出现感染性疾病时应根据患者的情况来选择治疗用药。给予患者应用药物的原则应注意安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之下才可选择用药。应对患者进行药物敏感试验后再给予患者应用治疗药物。给予患者应用治疗药物的原则应遵循如下情况。

3.1 应对治疗药物的各项情况有所了解,包括其副作用、药效学、药动学、抗菌活性、适应症等各项情况。避免出现药物滥用的情况出现。

3.2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给药治疗,如此类药物的毒性比较高时应谨慎应用,特别是氨基糖甙类药物尤其应谨慎应用。

3.3 高龄患者的胃部具有特殊性,其吸收药物的情况不良,故尽量通过静脉途径治疗中、重度的高龄患者。患者情况改善之后可通过口服治疗。给予患者应用治疗的疗程要有保障,避免治疗时间不足引起复发的情况。对患者治疗期间应对其副作用情况进行观察。

3.4 高龄患者多有慢性合并疾病,且经常应用药物进行治疗,有时要吃几种药物,而各药物之间的反应会对患者有影响。故应对患者治疗药物情况有明确的了解,调整其应用的药物种类。

4 患者出现感染的具体治疗措施

患者出现感染后应立即给药,不能等药物敏感检查之后再选择药物。特别是重症患者。可根据临床经验前期给予患者应用适合的药物进行治疗。

4.1 肺炎

4.1.1 社区获得性肺炎 ①患者感染的细菌也许为G—杆菌感染,此时可给予患者应用喹诺酮类、氨曲南等药物进行治疗。②患者感染的细菌也许为金葡菌感染时,此时可给予患者应用头孢西林、苯唑西林、萘夫西林等药物进行治疗。③患者感染的细菌也许为肺炎链球菌时,可给予患者应用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等药物进行治疗。

4.1.2 医院获得性肺炎,病原多为G—杆菌,金葡菌,肺炎链球菌与厌氧菌,可选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氯林可霉素、氨苄西林—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林—他佐巴坦等药物;万古霉素可用于耐苯唑西林,金葡菌感染。

4.1.3 家庭护理老人的感染,引起的病原多为肺炎链球菌、G—杆菌与厌氧菌,可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可伍用氯林可霉素)、氨苄西林—舒巴坦、青霉素或氨苄西林(可伍用喹诺酮类、氨曲南或氨基糖甙类)。

4.2 泌尿系感染

4.2.1 无并发病者,病原多为大肠杆菌,变形杆菌(Proteus spp)、克雷白杆菌(Klebsiella spp)。可选用复方新诺明、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喹诺酮类。

4.2.2 有并发病者,引起感染的病菌除无并发者外,尚有肠道杆菌(Enterobacter spp)、绿脓杆菌与粘质沙雷菌。可选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喹诺酮类等药物。

4.2.3 留置导尿管者,病原除有并发病者外,尚有肠球菌(Enterococcus spp)。治疗除选用并发病者外尚可用氨苄西林或万古霉素。

4.3 细菌性脑膜炎,病原菌多为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Lmonocytogenes)与G—杆菌。可选用氨苄西林或青霉素+第三代头孢菌素等药物。

4.4 腹腔内感染(胆囊炎,阑尾炎与憩室炎),致病菌多为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肠球菌、厌氧菌与其它G—杆菌,可选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氨苄西林—舒巴坦等药物。

参考文献

[1] 中国中老年杂志,2003,23(3):133—135.

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精选) 第5篇

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养老院(机构名称)已建设完毕,具备开业条件,特申请设立许可,请予批准。申请人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合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养老机构补贴申请的条件 第6篇

首先,要有合适的场地。新建的要完善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养老设施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

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已办理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

此外,建设规模符合要求。新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扩建增加床位100张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50张以上。床位入住率达到50%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2次审批

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最后,报市级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5月和10月,全市组织开展2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各区县民政局须在当月30日以前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7篇

尊敬的湘潭市政府及各位领导:

随着社会的发展,湘潭也和全国一样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湘潭是国内率先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至2009年底,湘潭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45.8万,占总人口15.8%。预计到2030年,全市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100万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0%。同时,随着老龄人口的日益高龄化,大部分家庭将呈现4:2:1的结构,即一对夫妇在抚养一个孩子的同时要照顾四个老人,使得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将越来越多的依赖于社会,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体系将是一个趋势。

但从目前现实情况看,养老服务机构是一个微利甚至是非营利的行业,在中国还处于以政府为主导多方面争努力参与的低迷状态中。一方面养老机构数量规模太少,且大部分只停留在解决老人吃住方面,条件低下,忽略老人的精神享受,致使大部分家庭对老人进入养老院持抵触态度,使社会对养老院产生不信任感。而另一方面在养老机构的投入与政策支持与经营投入上,公办大型的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常见有报道老人入住需要排队登上好几年,民办的因为公信力以及资金和政策等方面还是受到一定的发展限制,但是未来的发展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要通过政策鼓励、优惠和政府的资源分配与资助,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中加快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把社会资源更多地吸引到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中来,“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就是两种较好的模式。

本单位在政府的监督与管理下,配合民政局的指导与规划,计划在市内投资建设或者委托经营一个高耗低效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各级政府的监管,我们愿意投入资金与精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多做一份自己的贡献与努力。结合养老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优秀的养老机构经营特点,我们从“硬件”居住环境与“软件”人才服务两手抓,在服务方式与服务内容上创新求实,宣传与建设方面狠下功夫,把我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经营成为本市内的一个优秀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

我们的理念与我们的服务宗旨是通过打造“居家式”的温馨环境、开展周到的医护服务、营造“邻里般”的和谐关系,为老年人提供一个集住宿、娱乐、医护为一体的“温馨家园”,使老年人安心、舒心、开心、放心地度过晚年。

我们的服务对象是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的老人以及完全无法行动需要进行专业护理和康复的老人。

我们的机构设施完备,每个房间内都配置了品牌空调、有线电视、品牌电脑及独立的卫浴间,有电热水器,保证24小时提供热水。除自带随身衣服生活日常用品外,其余全部由中心统一配备。

温馨的服务。一是温馨的医疗服务。中心为老人实行定期的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定时巡视老人房间,定期开展体温、血压、等常规检查,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健康状况,从而安全、有效地进行疾病防治和救治。对于患感冒等常见病的老人,即由我中心医务人员针对病情开具处方进行及时治疗,且与省职工医院签订了抢护协议,24小

时提供转住院治疗。二是温馨的康复服务。对于患有中风等疾病引起的行动不便的老人,中心量体裁衣地为他们制定康复计划,安排了专业医护人员进行康复指导。三是„温馨的‟生活、护理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每位老人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聘请的专职生活护理员必须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岗前培训,对护理对象的基本情况、护理要求、生活习惯熟悉后才能上岗,对于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还开展24小时陪护服务。配餐上除保证卫生、干净外,还注重营养化、个性化送餐到每人。

我们的制度规范,中心要制定了完善的值班,卫生制度、安全制度、护理制度、配餐制度、生活料理制度、医护制度等,为每位老人建立健康档案。

“亲情化”关怀。一是人文关怀。每位老人过生日,中心都会精心准备一份生日礼物,为老人举办生日聚会;凡是端午、中秋、重阳节等节日,中心都会组织老人开展活动,让老人享受家庭般的“天伦之乐”。二是精神慰藉。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心开设了棋牌室和文化活动室,定期不定期地为老人举办文化娱乐活动,让老人们“老有所乐”。对一些“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中心还提供后事的办理,为社会和正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们解决后顾之忧。

我们的经营主要思路如上,望政府给予指导和支持,给予建设性意见与批准我单位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我单位将在政府的领导下,把养老服务事业做好做强,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届时一个现代化高标准的,集健康饮食,文体娱乐,医疗服务,度假修养,老有所依,老

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现代化老年人养老机构将屹立在莲城大地上,把养老服务产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

申请人:袁国连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 第8篇

一是缺乏信贷支持的政策基础。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指导或实施意见,也没有银行推出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产品,银行内部研究养老服务业的授信人才稀缺。同时,授信审批机制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不能体现养老服务机构的差异性,贷款期限、利率水平、额度规模等方面无法体现出养老机构的特殊性,信贷服务和管理滞后于蓬勃发展的养老服务业。

二是缺乏信贷支持的基础条件。1、承贷主体存在争议。无论民营的老年公寓、护理院、康复中心还是托老所,90%以上属于民营非企业组织。尽管部分机构可以获得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但很难满足治理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等授信准入的基础条件。例如,新办养老机构,在完成设施建设并获批设立前,不可能成为承贷主体;民办非企业组织不得分红的规定,让银行无法测算用于还贷的现金流。2、财务管理短板明显。目前民营养老机构既不交营业税也不缴纳所得税,税务等部门对其没有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大多数养老机构会计人员缺乏,财务管理混乱,不利于银行授信审查。3、资产抵押遭遇障碍。一些民营企业将资金投到养老机构形成的固定资产,类似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质机构,难以设定抵押。4.担保公司担保意愿不强。目前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担保对象为工商企业,对养老服务产业还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操作标准,加上缺乏反担保手段、还款来源不充分,担保机构很少愿意介入。

三是缺乏信贷支持的配套环境。1、筹资渠道单一。目前资金来源大多是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同级政府财政“伸手”,缺乏类似交通、城建、文化等投资发展融资平台等筹资渠道。2、养老用地难落实。目前养老机构用地涉及宅基地、自留地、农民承包责任用地、农村企事业用地和养老综合用地等,情况极为复杂,超过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或准备涉足养老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对取得合法土地望而却步。例如,调研中发现,一家镇医院准备利用现有资源吸收民营资本建老年护理院,有关部门虽协调了十多次,但终因土地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放弃。3、财政补贴难到位。从一些已经出台的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看,个别地方以财政困难为由延期或不予支付,实际落实的资金补贴有限。

对此,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国家民政、工商等部门调整现有养老机构准入办法。除民间慈善性养老机构进行非营利组织登记之外,其他的均作为民营营利企业,由民政部门颁发设立行政许可证并监督管理,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让其成为独立的企业主体;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满足养老机构条件的,与民营非营利组织一样享受财政、税收政策,资产可以设定抵押,收益可以分红,加速养老机构的市场化进程。

二是银行监管部门尽快研究出台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引导商业银行提高认识,出台专门的信贷管理办法,开发专业的信贷产品;对县域及以下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授信,纳入农业发展银行授信范围;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采取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对个人和企业开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可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对社会力量开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可按商业可持续原则发放政府贴息贷款;对于商业性高档养老房地产,可按商业性房地产项目进行支持。

关于机构养老的调研报1 第9篇

关于机构养老的调研报告

赖文威 101110220

0 引言

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的10.2%,以上比例按国际标准衡量,均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新趋势.如按2003中国统计鉴中的2002年1%人口抽样调查,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调查人口的8.16%,按此比例推算,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10482万人,比人口普查增加1671万人,年均增长9.0%.老龄人口的增长量和增长速度是很惊人的,80岁以上高龄人口将以平均百万人的速度增长.特别经过这十几年的时间,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重.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模式已不能很好的承担养老重任,在社会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社会化养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可能取代家庭养老。因此,机构养老服务应运而生。然而,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方式,机构养老服务在实际运行中能否很好地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在运营中会遇到怎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能否提出解决方案来完善机构养老服务?在此,作者通过自己在2002年11月至12月在上海市松江区的实地调查研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为城市机构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借鉴.这次调查采用访谈的方法,在松江区的养老院等服务机构和老城区,通过和民营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沟通了解以及路人的随机访谈后,对养老机构进行了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老年人养老需求调查,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二是目前上海市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状况调查,包括物质帮助、生活照顾、精神慰籍、生活娱乐服务等内容;三是社会对机构养老的认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调查结果关于机构养老的调研报告

通过与民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沟通后,作者发现养老机构确实为老人很好地服务,即养老机构有以下优势: 1.可以减少孤独。老年人最怕就是孤独,但是机构养老可以使老年人有机会和医护人员以及其他老人聊天,舒缓精神上的孤寂。2.生活有安全感。当老年人身边无子女或没有配偶时,独自起居很不安全,容易发生意外事件,在养老院则24小时有人值班,一旦发生意外,会有人及时处理。3.减轻家庭养老压力。老年人住养老院减轻了子女的养老压力,有利于家人和老人生活质量的提高。4.提高生活质量。人到老年,或多或少有些疾病,且多为慢性疾病,在养老院可以得到有计划的健康管理和治疗,生活更有规律,一日三餐营养均衡,运动及娱乐活动适度,有利于身心健康。此外,养老机构可以向老人提供专业化、高效的老龄服务,尤其是临终老人,在养老院可以得到更多关怀和专业护理。同时这又伴随着许多问题,如生活环境简陋,入院费用与社区养老较高,服务人员奇缺和普遍素质低,法律法规不完善致使优惠政策难以享受,一些观念不被社会接受——老人进养老院是不孝行为,等等。在报告后面附上调查照片。我国民营机构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

1.相关法制法规不完善 , 优惠政策难以享受。

现 行 的 养 老 服 务 政 策 及 相 关 的 优 惠 扶 持 政 策 过 于 强 调 服 务活 动 的 福 利性 ,公 益 性 , 这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否 定 了 民 间 投 资 的 资 本 属 性 , 也 否 定 了 社 会 养老 服 务 业 活 动 的 产 业 属 性 , 致 使 民 间 资 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热情受阻 , 而已进入这一领域的 民 办 养 老 服 务 单位也大多举步维艰。

2.法 律 意 识 差 , 部 分 养 老 机 构 设 施 简 陋 , 人 员 素 质 有 待 提 高,服务职能有待提高。

!民营养老机构在和老人签订入院的合同方 面 法 律 不 健 全 ,经常发生老人与养老机构之间、家属与养老机构 之 间 的 矛 盾 和 民事责任纠纷.我 国 民 办 养 老 机 构 绝 大 多 数 因 地 制 宜、因 陋 就 简 ,通 常 是由旧的建筑改造而成的如利用原有工房或租用停 办 的 幼 托 机 构 ,硬件条件比较差 , 床位拥挤。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机构养老的调研报告

有的养老院 , 基本上 没 有 绿 化 空 地、休闲空间及活动场地.多数民营养老机构养老职能尚不完善 ,不 具 备 必 要 的 医 疗条 件 , 多 数 养 老 院 没 有 正 规 的 检 验 和 医 疗 设 备 , 这 也 成 了 很 多 人不选择一些民办养老机构的重要原因。

3.资金紧张,周转困难

民办养老院普遍面临资金紧张 , 投入资金有 限 周 转 困 难 , 除了自有资金外主要依赖于外部捐赠不能自我维持 和 发 展 , 不 能 有效发挥服务业的最大效能。

4.经营理念陈旧, 管理制度落后.民 办 养 老 院 由 于 管 理 制 度 和 经 营 理 念 的 限 制 使 企 业 不 能 发 挥管理效能, 束缚企业发展。在民办养老院的管 理 和 服 务 上 还 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另外 , 部分民办养老院观念陈旧 , 以为养老就 是 让 老 人 吃 饱、穿 暖 , 这 种 陈 旧 的 观 念 抑 制 了 民 办 养 老 院 的 发 展进程。在管理上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 务 思 想 , 使 老 人不能找到家的感觉 ,使入住率的提高成为难题。

5.机构养老观念尚未被一些人们所接受

观念还未形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而一部分人却把赡养狭义地理解为子女 应 同 父 母 共 同 生活 , 如果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就会遭人耻笑和谴责 , 会 被 认 为 是“不孝 ”之 举 , 由 于 传 统 观 念 的 束 缚 , 老 人 尽 管 希 望 到 养 老 院 安 度 晚 年 , 却迫于社会舆论不敢走进养老院。解决方案

针对当前机构养老服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去解决。

(一)健全机构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

加强养老保障的法制化,使机构养老工作有法律法规可依可循,这不仅是开展机构养老工作的需要,更是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下的机构养老的职责和要求做出规定,城市的不同养老机构,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措施。但是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务必要落实,务必要有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应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机构养老服务的法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关于机构养老的调研报告 法规,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二)加强政府对机构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及监督管理力度

政府应加强领导,在发展机构养老服务业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发展机构养老服务业也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都应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的发展,将机构养老问题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机构养老事业的领导,并保证每年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拨专款用于机构老年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相关的建设。此外,还要增强社区自筹、机构投资和社会捐助,从多方位多层次资金筹集。

(三)引人市场竞争机制

改变传统的认为养老主要是义务性服务和福利性服务的观念,将市场竞争机制引人机构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起由政府宏观管理调控、社会中介组织经办运作、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只有形成按市场规律运作的新的发展机制,才能使机构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具有生机和活力。

(四)加速对老年服务业专门人才的培养

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加强对其职业道德、责任感和荣誉感的培养。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可设学位培养老年学高级专门人才,以便为社区工作输送更多的专业人才。要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水平,制定老年服务社区服务的具体标准,制定提高社区老年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政策并认真加以实施,达到对老人的生活,心理,经济,日常生活等方面全面照顾。

(五)加大宣传,提高民营养老机构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

养老服务,其实质也是一种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做广告,让消费者了解和认同才有更大市场。因此新闻媒体要多宣传民办敬老院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公众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认知度。结论

通过对松江区养老机构的实地考察,作者发现了民营养老机构中存在着的种种弊端。对此,提出了一些见解以及引用了他人的一些观点,希望能为城市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机构养老的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借鉴.总的说来,由于我国的国情影响,我国民营养老机构处在发展初级阶段,发展民营养老机构服务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穆光宗,陈卫。走向21世纪的中国人口:形势分析与对策思考{J}。

开放时代,1999,(05).【2】 杜寿杰,张文珂。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对策{J}。发展论坛,1997,(11)。

关于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10篇

一、兴办养老机构的条件和许可程序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通知》(甘民发[2013]189号),在我市兴办养老机构的条件、提交资料和许可程序如下:

(一)条件

按照《甘肃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举办者应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甘肃省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6、床位数在10张以上;

7、有与业务性质、范围相适应的康复设施以及必要的医疗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按照《甘肃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举办者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5、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6、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8、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许可部门

按照《甘肃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即,按照属地化原则,拟申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到拟建养老机构所在县区民政局申请养老机构许可证。

(四)许可程序

按照《甘肃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举办者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养老机构取得设立许可证后,要到编制部门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之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二、兰州市已出台的优惠政策

民政部2005年出台的《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规定: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

兰州市2004年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的意见》(兰政办发[2004]65号)规定:社会力量办养老福利机构在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

兰州市2012年出台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兰政办发[2012]2号)规定:社会力量新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投入运营后,由市、县区民政、财政部门按照《兰州市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建设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安装水、电、燃气管线、管道工程的,应予以优惠或减免。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11篇

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65万人。这一数据在四个直辖市中居首位,并以每年10万的速度递增。据估计到2036年,全市老年人口将突破900万,占总人口的25%以上。同时,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和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家庭增多,家庭养老负担日益沉重,全部“居家养老”并不现实,必须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以促进养老事业快速发展。近几年我市虽然实施了一系列帮老、助老计划,但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与现实需求相差甚远,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政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对养老机构缺乏理解和关怀;三是发展滞后,数量少,现有城市福利院203家,远远不能满足老龄人口之需;四是发展不平衡,条件差异悬殊,除几所公办养老机构,大部分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居住环境、房屋设施、娱乐场所不理想甚至较差、护工少、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差等状况;五是风险意识、保险意识不够,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不健全;六是普遍存在经营经费紧张、政府经费补贴到位难、水电未全部按民用性质收费等情况,导致经营管理者信心不足。

社会养老事业发展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标志,让每一位公民老有所养,是建设宜居重庆的基本要求。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一个由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已势在必行。

为此建议:

一、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体系和老年社会福利制度。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对公办福利机构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对民办福利机构用地采取优惠有偿方式;二是将社会福利服

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三是对福利机构的水、电、气等从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四是给予每个新办的养老机构一定数量的一次性的开办费;五是对于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定性为“非正规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参加免费的职业培训;六是免征社会福利机构营业税等,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意外保险体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养老机构、老人和家属的责、权、利细则,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养老风险保障制度,设立老年人意外保险,以养老机构和家属向保险公司投保,作为解决老年人出现各种意外有效补偿机制;建立养老服务纠纷仲裁鉴定机制,使养老服务纠纷的处理走向法制化、程序化的轨道。

3、大力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并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多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模式,实现社会老人责任主体多元化。同时设立统一资助帐号,方便社会捐助。

4、政府有关部门应参与养老机构慰问关怀活动并形成制度。

二、建设规范化、多种类、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机构。

1、加强对养老机构种类比例和总数的研究,科学制定养老机构规划,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及监管力度。

2、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和宗教团体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改善现有养老院的养老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开设适应不同文化层次、行业、兴趣爱好、工作特点的老年人需求的特色养老机构,如“文艺之家”、“教育之家”等。发展医疗养老,在各级医院设立养老病房,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门的养老医院,通过建立健康档案、老年病治疗与预防、老年心理卫生诊断、临终关怀等,为老年人提供更为完善的养老服务。

3、成立“养老机构评估专家组”,对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并加强评估和督导。一是规模及硬件设施、必备工作内容、床位、最佳入住人数、工作人员数等;二是入住老人权利和义务的规章,如衣食住行的质量保障、身心健康的保健保障、医疗费用的使用保障等;三是工作人员就业资格审定、受培训细则、各类工种的职责范围、工作报酬标准、养老及医疗保障、作息制度等。

4、“全托”和“半托”相结合,探索机构养老与家庭养老、社区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开辟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开放养老机构的老年食堂、老人日间照料室等配套设施,采取电话受理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送餐、配餐等日常服务,让专业的家政、医疗、生活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家庭。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12篇

【关键词】 社会办;养老机构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及其社会价值

近年来,在市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之下,武汉市养老事业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养老事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市、区民政局共下拨社会办养老机构新改扩建补贴资金525.6万元,运营补贴资金2632余万元。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从1999年的7所发展到2008年的115所,床位总数由1999年的150张发展到10422张,代养老人6178人,分别占全市养老机构数量、床位总数、入住总量的53.24%、40.93%和31.63%。由此可见,社会办养老机构正逐步成为武汉市机构养老服务当中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加快了我市养老服务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进程。具体来说,社会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事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布局趋向合理,体系趋于完善

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单纯依靠政府投资来兴办各种养老福利机构,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公办的福利养老院往往只能提供温饱型的社会保障养老,更多老年人在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各种社会办的养老机构却能够通过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满足老年群体的不同需求,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布局趋向合理,体系趋于完善。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目前武汉市市级国办城镇养老福利机构为2家,床位数1194张;区办城镇社会福利机构14家,床位数3639张;乡镇办福利机构87家,床位数10205张;社会办福利机构115家,床位数10422张;社区日间照料站60余个,床位数3000余张,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区级国办养老机构为支撑、乡镇养老机构为延伸、社会办养老机构为骨干、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五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弥补政府运作的弊端,提高服务供给的效率与质量

当政府是居于垄断地位的社会福利供给主体时,往往会产生一些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弊端,如组织机构过分膨胀,服务效率与质量低下;对社会需求反应迟钝,观念保守;在社会福利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寻租”行为;福利服务成本的上升和浪费;保障服务意识缺乏等。民办福利机构的发展壮大能够弥补和消除政府运作可能存在的不足:首先民办福利机构的成员往往来自于民间、活动于民间,能够有效避免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社会需求反应迟钝、保障服务意识缺乏等问题;其次民办福利机构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没有政府机构运行中浓厚的等级制色彩,其各项活动不仅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也是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就增加了资源运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能够较好地避免贪污、浪费、“寻租”等现象,从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供给的效率与质量。

(三)扩充保障资金来源,保证福利服务的可持续性

社会办的养老机构能够广泛动员和吸纳多种社会资源参与养老福利事业,将各种零散、闲置的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良好的社会资本。这种社会福利保障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一体制,缓解了政府财政等方面的压力,同时增加了能够用于养老福利事业的资源的总量,有助于缓解由于资金不足而导致的养老福利领域内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养老服务的水平、质量以及可持续性。例如武汉市侨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立项投资1.5个亿,在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内兴建高起点、高档次的“武汉市侨亚康瑞颐乐园老年公寓”;此外,还有一批社会办养老机构正在进入报规报建阶段,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后,全市将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以上。

二、社会办养老机构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下,我市社会福利领域一直呈现出“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政府与市场、社会组织的职能关系还未理顺,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包揽着社会福利领域内的大小事务,再加之公民社会还不成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社会力量在参与养老福利事业的过程当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问题。

(一)政策和法律环境不健全

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与社会福利的法律、政策框架已经初步成形,这一法律法规体系目前还很不健全,规范化程度也不高,特别是老年服务工作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随意性较大,制约了养老服务功能的拓展和档次的提升。另一方面目前各项法律、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规范还停留在约束、监控的层面,除对其成立实行严格的登记、注册限制政策之外,还要进行严格的过程监控。而对于如何鼓励、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壮大则考虑不足,政策的优惠范围太窄,有些国家和省制定的扶持政策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导致不少社会办的养老机构举步维艰,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

(二)社会办养老机构整体素质较低

由于起点低、资金有限等先天不足,再加之政策和法律环境不健全等后天因素的影响,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大多素质不高,在发展的数量、规模、档次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从规模方面看,武汉市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床位数一般在30张左右,超过150张床位的只有12家。从档次方面看,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以中低档次的居多,往往存在配套服务不到位、生活设施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导致很多老人宁愿长时间等待入住条件相对较好的养老机构,也不愿意进入这些民办养老机构。

(三)政府办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

现阶段,相关优惠政策往往过多地向政府办的养老机构倾斜,使其不仅可以得到大量的财政支持,更能够以政府这个平台为依托,获得大量的政治资源,保持自己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社会办的福利机构则很难获得这些经济和政治资源。再加之它们往往具有起点低、资源有限等先天不足,造成了政府办与社会办养老机构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两者在数量、规模以及软、硬件条件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样一来,政府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供不应求,要经过长时间的预订和等待才能入住,部分社会办养老机构则由于软、硬件条件差等因素出现床位闲置率偏高的现象,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三、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几点建议

武汉市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目标是:建立以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社会养老机构为骨干、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延伸的“五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全市人口持续老龄化、高龄化的背景下,必须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规范管理,力求尽早实现这一目标,使武汉养老服务业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一)强筋壮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

首先在完善现有养老机构的体系和布局方面,应着力于改善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对于部分设施简陋、住养条件差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可考虑采取撤、并、转等形式,组建区域性养老中心,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和档次,降低改造和运营成本。其次在建设新的养老机构方面,应大力提倡并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在中心城区兴办规模较大、设施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其中,应重点发展中档次的养老机构,并适当发展一些高档次的养老机构,以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上的养老需求。此外,还应重视国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重点建设一些规模大、管理优、服务强的优秀福利院,带动整个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广纳贤才,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目前我市老年服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较低、队伍结构混乱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缺乏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老年服务从业人员行业标准;另一方面则在于从业人员待遇普遍较低,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首先必须大力整顿和规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队伍,尽快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老年服务从业人员行业准入机制以及岗位培训机制,并通过各种行政手段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带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提升,推动从业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老年服务从业人员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于那些考核合格、持国家承认资格证书上岗的从业人员,应为其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其工作的后顾之忧,增强养老服务职业的吸引力。

(三)政策引导,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在遵循“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的基础上,相关政府部门应出台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福利事业当中来,促进养老福利社会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财政、税费、资助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使得社会资本在投资老年服务业时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对于那些取得了突出成绩的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政府应重点扶持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快速发展。据武汉市民政部门介绍,该局目前正在草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的规划立项,资质审批、税收规费、培训用工、社会捐赠、特殊资助等6个方面的19项优惠政策,旨在以政府的政策扶持为推力,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如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养老福利社会化进程的加快,能够满足市民日益提高和多样化的养老福利需求,使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激发全社会参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福利事业,推动武汉养老福利社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精选12篇)关于养老机构申请书 第1篇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漷县镇政府及民政科王科长、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社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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