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精选12篇)
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1篇
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规定
各部门、车间:
为了规范本公司差旅费用的开支行为,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职工因公出差,需办理报批手续。市内范围出差的需经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省内及上海市出差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省外(不包含上海市)出差的需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二、出差时间以白天(早晨七时至晚间八时之间)时间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即晚上八时之后出差的当天、早晨七时之前出差回来的当天不计算出差天数。
三、国内城市分类:
甲类: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乙类:重庆、天津、三亚、各省会城市 丙类:其他地区
四、员工级别分类:
A级: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B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人员 C级:其他岗位人员
五、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
交通工具员工级别火车轮船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其它交通工飞机甲类乙类丙类甲类乙类丙类具A级软席车二等舱普通舱按实报销200***2B级硬席车三等舱***1210C级硬席车三等舱***08 住房标准均为标准间,同行出差的同性人员应选择同一房间入住,如同行同性人数出现单数的,可按同级标准增加1人计算住房上限费用;出差地点处于风景名胜区的,节假日期间可提高标准50元/人。
1、出差住宿费标准应严格执行,超过部分个人负担50%(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除外),低于标准的节约部分补贴50%,但最高补贴限额为每人每天20元,投亲靠友未发生住宿费用的补助每人每天20元;
2、市内交通如确实需要乘坐出租车的,由分管领
导在出租车发票上签字批准,其他交通费用超过标准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同意方可报销;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按天数计发,如出差地点位于郊区的,可据实报销郊区交通费。自带交通工具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4、乘坐飞机、动车组列车一等软座、高铁列车一等软座、豪华旅游客车需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往返机场的交通费可据实报销;
5、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超过六小时或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未购卧铺票的,可享受卧铺补贴,普通车次按票价的60%补贴,特快车次按票价的50%补贴,高铁和动车组车次不补贴;
6、按公司规定可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公司相关
规定经批准后休探亲假,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主管领导批准,可报销休假期间探亲地点往返公司的直线交通费用,交通费用仅限公路座票、轮船四等舱、动车及高铁二等座以下标准,乘座飞机及超公司规定的交通费标准、绕道等产生额外费用的,由个人承担高于公司交通费用标准的差额;
六、出差人员出差补贴标准:
1、在市内范围内出差,不能返回公司就餐,且没有就餐安排的,报销误餐补贴每人每餐10元(仅限中餐和晚餐);
2、到市外的地区但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报销住勤费每人每天25元;
3、到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厦门地区的,报销住勤费每人每天40元;
4、职工经批准到外地参加培训、学习且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报销误餐补贴每人每餐10元(仅限中餐和晚餐);
5、职工经批准到外地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不享受住勤费补贴;
七、其他规定:
1、在出差期间,一律不得报支夜班费、加班费,外单位开具的夜班、加班证明仅供本部门领导参考。
2、遗失车、船票的经本人申请,同行人员证明,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按普通列车、汽车、轮船四等舱报销,金额在20元以下的不予报销。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2篇
一、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
三、职责:
1、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伙食补助规定
1、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不需出具补助票据。
五、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2、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由本部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因公乘坐飞机的,由机场到市内,如果在晚上10点以后降落的,可以乘坐出租车,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每张粘贴单最高粘18张票。并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地点、金额。
7、出差回公司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否则按占用公司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5元。
8、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七、发票报销规定:
1、车票:50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如果是手撕发票,只按票价8折给予报销。
2、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乘车日期、时间、金额。
5、不是合格发票和连号车票一律不予报销,包括住宿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6、因票据丢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报告说明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票据金额报销80%,自己承担20%,经财务审核后另行报销。
八、住宿费报销规定
1、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规定标准个人自理。情况特殊需电话请示分管总监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3、凡同性出差同一地点的,两人只能报一个人的住宿费用,费用限额按级别实行就高原则。总监级以上根据情况可以单独住宿,但注意节俭费用。
4、同时出差在同一地点的所有人的发票在回公司后必须同时报销,否则,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包括分管领导各自罚款50-200元不等。
5、在办事处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办事处。不能在办事处吃住的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九、交通费报销规定
1、火车: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动车、高速铁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车6小时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过6小时但在0点以后下车的,可购相应的硬座卧铺票。
2、无卧铺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凭票实报。
3、轮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仓位或豪华游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汽车: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车限额30元/天。出差当日及回来当日允许报一次营口市内出租车票。销售总监出租车费实报。
5、短途出差费用只报销客车票,下午5点以后允许坐穿线车。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飞机:乘坐普通火车或汽车需10小时以上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1)公司总监级机票须9折及以下,部长级8折及以下实报。(2)主任(含区域经理)7折及以下,业务人员6折及以下实报,无打折机票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出具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一律参照目的地普通火车硬卧同等价位报销。
7、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后再定。本标准实施以后,对特殊费用不是特批的不给报销。
十、带车出差报销规定
带车出差除交通费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标准执行。
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3篇
所谓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指商业银行为确保安全、稳健经营, 运用一系列有效的方法、措施和规章制度, 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进行控制、协调而建立的制约机制。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同样以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 而对于一家企业而言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对于现金流的管理十分重要。差旅费的管理虽然看上去只是一个很小的方面, 但却体现出重大的意义, 它的设计是否合理不仅仅体现了商业银行对营运资金的控制是否合理, 也体现了现有的制度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管理和牵制是否到位。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是指通过界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 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程序和各项工作绩效的衡量标准, 促使每个部门和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既协调配合, 又相互督促, 努力按管理层制定的政策有序、高效地开展业务, 保证经营管理的有效性。目标之二“控制风险, 减小损失”是指商业银行规范各部门、各岗位的行为, 使之加强自律, 相关部门和岗位彼此监督制约, 以避免或减少差错和徇私舞弊。同时, 确保会计数据准确、真实。目标之三“依法合规稳健运作”是指应制定有效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商业银行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差旅费的报销程序设计应该紧扣这三个目标, 实现权责分明, 账目清晰, 有章可循。试图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三大目标出发, 设计出一个合适的分支行处差旅费报销程序。
1 分析及制度设计
我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基本设置模式是:总行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首都北京, 享受副部级单位待遇;一级分行 (省级分行) 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 履行纯管理职能, 为厅、局级单位;计划单列市分行设在计划单列市, 赋予相当于一级分行的业务管理权限, 为副局级单位, 归省级分行管辖;地市级分行 (二级分行) 分别设在各省辖市、地、州、盟政府所在地, 业务归本省分行管辖, 为处级单位;县级设支行, 为科级单位, 一般位于县级政府所在地, 归二级分行管辖, 县支行一般也下设分理处、储蓄所等;大中城市的分行以下, 按城市规划或经济区划设立支行, 为科级单位 (直辖市级别要高一些) , 支行下设分理处和储蓄所, 为股级单位。分级授权层次过多, 会影响总行控制效力和经营效率。因而要实现对差旅费报销的有效管理要充分改进现有的管理模式, 加强内部相互制衡的稽查机制以及审计制度。在施行这个新的报销程序之前需要具备以下软硬件:
a.设立全行统一的内部营运资金控制数据库, 实时公开各分支行处的营运费用并且各个网点也必须建立实名制的资金运用网络档案。要做到高效的内部控制, 信息管理系统的健全十分重要, 因而有必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先进科技来建立一个信息平台, 公开所有的费用支出。一方面, 这能够使得资金的运用透明化, 减少徇私舞弊、非法占用资金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 这也大大减少了审查的成本, 增加稽查的效率;此外, 这样一个数据库也为财务分析和设计减少营运成本的方法提供了宝贵的原始材料。
b.建立高效的制衡审查制度。对于费用的审查是至关重要的一关, 但是事无巨细只会增加无谓的管理成本, 因而为了兼顾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有效性”和“控制风险”的目标, 在设计时笔者采取的方法是免去了一些不必要的再审查, 通过人事变动以及程序的改进严格有效地执行必要的审查。主要的审查人是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 行长只在特殊情况下履行审查的责任 (详见具体程序) , 而出纳人员则免除审查的责任。除此之外, 由于前文所提及的我国商业银行的庞大分支组织形式, 分行还需对下属支行实行月终稽查, 总行则需对分行实行季度稽查或是不定期抽查。其间如果发现不正常的账目, 则立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样层层相扣的审查模式由于数据库的建立而使得其容易实现, 并且让当事人在处理费用报销时更谨慎,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建立诚信系统。会计人员审查单据合法后会开具一张“承诺书”, 这份承诺书将由该会计人员及差旅人员签章, 表示他们共同对本次报销行为负责。月初对上月报销活动的公示使得报销行为更为透明化。这两个设计使得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加强, 促进每个员工积极参与监督过程, 同时也向全体职员显示了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 在行内推崇诚实、廉洁、自律、敬业的风气。
2 现拟具体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如下:
2.1 外出人员归来后应于到达后第二日营业日结束前前往银行的财会部门完成差旅费的报销手续。
2.2 外出人员在报销前应先填写“差旅费”报
销单, 一式两份, 第一联会计部门留存, 第二联报销部门留存, 由报销部门指定人员据以登记本部门费用开支。
2.3 外出人员在财会部门报销时应出具部门
经理签字审批过的报销单第一联, 公务用信用卡, 信用卡往来明细单, 以及有效的凭证发票。
2.3.1 对原始凭证的要求
a.各部门对外发生经济业务, 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套印有税务部门监制章的收款票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统一收据及专用票据;国家交通、水电等部门的专用票据。
b.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时, 应要求收款方如实填写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准确填明付款单位名称和付款日期;填清经济业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项, 金额计算必须正确, 大小写必须相符;票据上必须加盖有收款方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且有收款人签名 (章) ;购物发票, 若按批量购货总额开票时, 必须附有加盖与票面相同印章的购货清单。
c.取得的原始凭证, 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 或者出现以下情况要退回补充或重开:发票或收款凭证有涂改、挖补或模糊不清的;购物发票与验收单在数量、金额上不相符的;发票或收款凭证上的收款项目与收款单位经营范围不相符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属过期停用或伪造的。
2.3.2 非购物发票或收款凭证报销时, 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 部门经理批示。
2.4 在会计人员审查单据合法后开具一张“承
诺书”, 由外出人员在其上签章保证所报销费用的合法合理性, 并且处理报销事务的会计人员也必须签章。该承诺书一式两份, 一份留外出归来人员, 一份留财会部门, 并由会计人员计入该行的电子网络档案数据。会计人员还需开具通知给出纳, 由出纳人员结清、划回、注销或补差查旅费。
2.5 对于部门经理本人报销的差旅费或者差
旅费金额巨大的 (以超过日平均500元为准, 国际差旅标准另定) , 要送分 (支) 行行长审批。
2.6 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日清周结月公示”, 会
计人员要每日将费用数额输入总行设立的内部营运资金控制的数据库中;每周做清算小结, 以便分行和总行稽核部门 (分理处还需受支行) 审查;下个月初将上个月所报销的金额以及对应的人员在本行内公开公示。
2.7 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 财会部门不予报销。
2.8 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 未能报销而
又没还款的备用金, 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3 总结
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只是商业银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一个方面, 要建立一个完备的内控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近年来, 由于商业银行内部稽核制度的欠缺, 监督不完善, 虽然银行在短期内取得快速发展, 但往往因内控跟不上而潜藏巨大风险隐患, 甚至于发生大案、要案。因而, 商行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 建立体现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银行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相应的法规条款规范日常业务, 将道德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
摘要:银行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 现金的管理不容忽视, 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支行机构设置模式, 使得其在现金的控制上与其他企业有不同之处。从银行内部控制目标的角度, 试图设计商业银行的分支行差旅费报销程序。
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4篇
各设区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
根据省委赣办字[2002]25号文件精神,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三个机制”的建立,特别是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单独统筹,较好地解决了以前部分地区、部分单位长期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问题,体现了党与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得到广大离休干部的好评。
但在文件具体实施中,近来有离休干部反映,由于特困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缴交上的时间差异,以致部分年初的医药费不能按规定及时报销。为此,经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为了妥善解决特困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报销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委老干部局在每年12月底审核下一年度省属申请特困企事业单位的情况,然后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下文,确定补助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的单位名单,省财政厅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文件上的正式名单和省人代会预算计算补助资金并一次性下达。
二、每年年初,在省里界定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名单文件下发之前,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上一年度确定的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名单和离休干部情况妥善安排,按规定确保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报销。
三、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1~12月份尽快研究本级特困企业、事业单位医药费补助的类别、标准等有关事宜。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界定标准,待同级人代会确定预算后,抓紧时间计算本级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拨付。
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发生离休干部医药费的拖欠。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
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若干规定 第5篇
1、公司所有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必须填报出差单,一式两份,一份报行政部记考勤,一份为差旅费报销附件。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部门主管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凭出差单填写借款单。
2、出差费用不实行地区级差制,按统一标准报销。
2.1 副总经理级以上干部的住宿标准为200元/天,副部长级以上为150元/天,其他员工100元/天。2.2 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30元。2.3 往返车船票据实报销。
2.3.1 副部长以上干部乘火车可购硬卧或D字头车票,一般人员只报硬座。夜间坐车不予报销住宿费。员工出差均可乘坐所有汽车。2.3.2 因工作需要,需坐软卧或飞机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2.3.3 超标准票据按标准报销。2.4 特殊说明
2.4.1 上海市内出差,不报销住宿费,可报销地铁及公交费用。伙食补助为每人每天15元。
2.4.2 两人同时同一地点出差,只报一人住宿费,住宿费用按职务高的标准报销。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男女人员同时出差。
2.4.3 出租车费用或规定不明的费用,确需开支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2.4.4 出差期间客户已安排食宿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补助。2.4.5出差人员的费用应在返回公司的三天内报销。
2.4.6所有员工(本地员工除外)可报销一次每年春节回家的往返车票,春节不回家的员工以现金形式补偿。报销后未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所报费用在工资中扣回。
3、审批程序
3.1 两人或两人以上同一地点出差,由一人填报差旅费。
3.2 报销单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核后,转交财务部复核,财务部复核后报请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4、处罚规定
4.1 填报票据有弄虚作假的,或审核、复核、报销后经查有不实内容者,审核人、复核人、批准人均按每次50元处罚。4.2 主观故意造假者,按不实票据的5倍处罚。
关于交通差旅费的报销管理规定 第6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统一交通差旅费审批(审核)标准,加强费用的管理,本着节约、高效的办事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
全公司所有部门与直营门店。
三、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交通费报销标准
交通费按交通工具细分为:公交汽车费用、高铁费用和快速客车费用、打的费用、自驾车和飞机票费用等。
1.公交汽车费指部门人员因公办理事情而使用公交车、地铁交通公司时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如跑业务、去银行、税局、工商、客户处收款、公司各项会议与培训、人才市场招聘、去电信局、社保局等)。
2.高铁费用和快速客车费用指所有部门人员因公办理事情出差去往除了本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所发生的费用。3.打的费用报销标准
打的费用指部门人员(各中心总监级别以上人员才允许打的)因公办理事情而乘坐的士交通工具时而产生的交通费用。4.自驾车费用报销标准
自驾车费用是指部门人员(需要自驾车人员到管理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因公办理事情而驾驶自有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二)管理细则
1.普通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打的费,但是有如下情况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可以报销打的费用:
(1)部门员工晚上因公外出没有公交车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2)门店店长到总部开会错过公交班次当天必须赶回的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
(3)员工因公事紧急情况下,事先申请(填写申请单)上级领导同意后再产生的;
2.自驾车报销标准为每公里1元(根据油价涨跌幅公司统一调整),公里数按附件为唯一计算标准,不再报销其他费用,包括过路费等。3.因公出差除报销交通差旅费外公司不再有任何出差补贴,包括午、晚餐补贴。
四、例外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交通差旅费用据实给与报销且无任何出差补贴。
五、解释
本规定自9月1日起生效,本规定由财务中心负责最终解释权!
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7篇
第一:机票/车票及订票费
机票报销需提供携程网订票单、电子客票行程单(机票)/携程开具的发票、登机牌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某人某时某地某项目,如产生订票费,退票费等特殊费用需注明原因
注:
1、公司规定出差交通工具选择: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二等座、长途客车等实报实销 第二:住宿费
住宿费报销需提供发票,住宿清单(住宿清单原则上需酒店盖章)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住宿”
费用描述写明:住宿时间,住宿人数,住宿天数
注:公司规定住宿标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400元以内/间/晚 ;其他城市(二、三线城市):300元以内/间/晚 超出公司标准的需要领导审批 第三:出差交通费
策划顾问项目:每人每天80元,实报实销;
营销顾问/拓展项目及其他:每人每天60元,实报实销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几人几天
注: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包车或者产生的交通费较大超出公司规定标准,需在备注中写明原因同时写清超出公司标准**元,由领导审批。如未在提交报销单上标注此项内容,需另行提交情况说明并由相关领导签字
第四:出差期间业务招待费:(如没有业务招待费,此行不填写)
出差期间产生业务招待费需凭发票实报实销,发票背面需同行同事签字,无同行同事需本人签写“无同行人”并签字
业务招待费按每人每餐20元标准扣除出差补助 费用类型选择:“业务招待费” 费用描述写明:招待**客户餐费
第五:出差期间补助:
差旅费午餐补助:如住宿费低于公司标准50元以上(含50元):65元/人/天,其中每人每天20元不需贴票,其余45元需要粘贴出差地或大连本地的交通费发票
如住宿费低于公司标准50元以下:40元/人/天,其中每人每天20元不需贴票,其余20元需要粘贴出差地或大连本地的交通费发票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补贴”此项只能填写每人每天20元,其他归入“差旅费-交通”
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8篇
1.差旅费报销规定
●交通费报销:
外出工作车费报销以专线公车票价为标准,因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在报销单据背面说明原因,不得乘坐专车。
●远程差旅费用报销(暂定适用于汽车组业务人员):
1)本规定适合员工因公远程出差使用。远程出差指超出无锡市范围以外,且当日不能返回。
2)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标准:员工因公远程出差,原则上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及火车硬卧、轮船二等仓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须事先向部门主管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因退票产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就在报销前写报告说明,由总经理批示是否准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标准:
①一般情况下,普通员工住宿费标准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200元/间,其他150元/间,经理及以上住宿标准为直辖市及省会城市250元/间,其他200元/间。特殊情况住宿需提前报总经理申请,有总经理签字的书面申请单方可报销。
② 同性别二人以上一起出差,应合住房间,住宿费标准为上述一人费用增加30%。
③ 住宿费凭发票报销,超出本职位标准部分自理。5)出差人员的餐费标准:
① 出差到各地,在已产生招待费或对方提供午餐晚餐的情况下,应主动扣除餐贴。
② 在外市出差,不分职务每天餐费补贴50元,按财务规定程序批准后报销。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具体时间以车票前推一个小时,机票前推两个小时为准。
● 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延误工作责任自负。
2.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A、带有税务机关批准的防伪标志和全国统一发监制章的税务发票,且发票上必须盖有“发票专用章”字样;
B、实在无法取得发票的,应有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单据等。
2)经办人员取得合法单据后,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印鉴齐全,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以报销。
3)经办人员报销的费用必须事实上因公司工作而产生,报销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所报销费用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造假或不实一律不予报销,并处于报销金额1倍罚款。
3.报销票据的填写及粘贴要求
1)报销时间不宜超过账目发生后的三天,特殊情况须作说明。
2)单据右下角的报销人填写出差人员的名字,如多人同行,同行人必须签字,不得代签。
3)差旅费报销应附上出差报告,简单阐述本次出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4)原则上,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对于确实没有正规发票的,有发票的和无发票(如收据等)的分开填单报销,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对应发票的,可以用其他发票代替,但仅限于有固定标准的费用。收据及用其他发票代替的原始单据背面应有同行人员及领导签字确认,并用回形针一并附在费用报销凭证后面。
5)费用发票先分类再按日期顺序整理,发票上无日期的手写日期。
6)住宿票据应在背面注明确切的到店及离开时间,同时备注所拜访的客户名称。7)所有的发票及单据一律以粘贴单线框左上角的为准进行粘贴,按照发票面积大小顺序进行粘贴。
8)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用胶水粘贴,用回形针附在费用报销凭证或粘贴单后面即可。
4、本规定由总务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实施发布,总务部对该规定有最终解释权,修改亦同。
5、本规定未尽事宜可随时做出修订。
注:附件为报销单据的填写及粘贴参考样式
差旅费报销规定说明 第9篇
为了进一步细化《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工大发〔2016〕10号)在具体报销工作中的落实,经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后,现对差旅费报销规定以问答形式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1.出差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有往返交通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或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等,由对方单位负责安排住宿的,报销差旅费需附对方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并注明对方单位联系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对方单位不负担伙食费,请在对方单位开具的证明上注明伙食自理。如未注明的,只给往返路途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若出差人员住宿地点为亲友家,无法提供证明的,须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完整、清晰填写出差时间、出差事由、住宿地点、住宿亲友与本人关系、亲友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经项目负责人和二级机构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2.出差人员开展野外调研、学生实习等工作无住宿费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开展野外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环境监测、气象观测、地质调查、工地勘察、学生实习、海洋科学考察等工作,住在帐篷、农户、船舶、厂矿、科研基地、考察站、监测站、农场、林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支付住宿费但确实由于客观条件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须填写《实习差旅费报销单》,由师生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及有关凭据,附学院盖章的实习学生名单、实习计划或实习协议,可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差旅费规定标准内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3.出差人员只有住宿发票,对方单位负责往返交通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出差人员须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完整、清晰填写出差时间、出差事由、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并提供往返交通票据复印件或接待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和二级机构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交通票据不连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出差人员须提供完整的住宿费发票,清晰、详细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写明造成交通票据不连续的具体缘由,经项目负责人和二级机构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有往返交通票据及住宿发票,住宿费标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工作需要在外出差,出差期间住宿费标准明显偏低,低于平均80元/天/人的,须提供标有单价、住宿天数和总额的住宿发票或提供住宿酒店的有效证明,并携带向本单位请假并得到批准的请假单,方可报销。6.出差人员租车前往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出差人员应乘坐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出差,一般不允许租车出差。确有需要的,须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在北京租车的须执行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报销的租车费控制在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之和最低标准内,只据实发放伙食补助费。
7.出差人员自驾车前往的差旅费中,如何报销汽油费及路桥费? 答:出差人员应乘坐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出差,一般不允许自驾车出差。但对于在偏远、边境地区开展考察、调研和测试监测等工作,必须要自驾车前往的,可酌情按规定报销据实发生的交通费。须填写《自驾车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填写清楚对应车牌号、详细驾车行程、总里程数和乘车人员名单。自驾车辆包括私家车和租用的车辆,但在北京租车的须执行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租车费、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凭正规票据报销,但总额要控制在按出差人员数核定的城市间交通费最低标准和市内交通补助费之和以内。其中,汽油费报销上限15升油/百公里。对于由于自驾车出差所引起的安全等问题,由各二级单位和出差人员承担。8.差旅中餐费和市内交通费是否可凭票报销?
答: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实行包干制,不再另行报销餐费和市内交通费。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用的,只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
9.经单位领导批准,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须填写《特殊情况差旅费报销说明》表格,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北京到出差目的地往返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按实际执行公务的天数予以报销。10.到北京市远郊区县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到远郊区县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北京市远郊区县是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11.外请人员开会或参加调研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邀请校外人员开会或者参加调研,需附邀请函,按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咨询费或劳务费,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补助费。
12.学生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学生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参照 《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工大发〔2016〕10号)中其他教职工标准执行。13.乘坐软席列车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火车,或连续乘坐列车超过12小时的,可乘坐普通软卧,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差旅费报销补充规定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管财[2007]218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社实际情况,就差旅费报销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车、船、机票费管理
1.本社职工出差乘坐火车动车组列车的,社领导可以乘坐一等座,其他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达到乘坐一等座标准未乘坐的,据实报销,不发放差额补贴。
2.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未购卧铺票的,一律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给予补助。
二、交通补助费管理
社内职工出差外地参加会议的,路途期间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交通补助费。
三、市内因公外出费用管理
1.社内职工因公到近远郊区县参加会议,开会通知中注明会议期间食宿自理的,住宿费凭发票报销,并给予每人每天50元伙食费补贴;开会通知中未注明会议期间食宿自理的和需要交纳会议费的,不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费补贴。一律不发放交通费补助。2.社内职工因公到近远郊区县办事,单次外出且住宿在1天以上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补贴标准按出差管理办法执行。由有关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或使用本社车辆外出的,不发放交通费补助;除此以外,交通费补助按每人每天25元包干使用。3.市内因公外出职工凡出差期间遇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除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以外另发放节假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
北京近远郊区县包括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
四、营销中心业务员差旅费管理
1.营销中心业务员指负责区域市场的开发和渠道管理,承担区域回款指标任务的营销中心副主任和地区经理。
2.营销中心业务员在外地出差开展业务,住宿费标准为:一般地区每天20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等特区为每天300元。凡突破标准的住宿费一律由分管营销工作的社领导审批。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没有达到住宿标准的不发放差额补贴。
3.营销中心业务员在外地出差开展业务,伙食补贴和交通费补贴按实际出差的日历天数,每天120元包干使用。除此此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报销出差期间的交通费、餐费等费用。出差乘坐飞机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可在包干范围外凭发票据实报销。
4.营销中心业务员去外地参加定货会等非我社主办的各种会议,除报销展位费以外,不报销其他会务费(或会议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费执行社内其他部门职工出差开会人员相关规定。凡参加我社主办的各种会议,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会议期间(不含路途)一律免发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费。
5.营销中心业务员出差期间的公关费用应在差旅费报销以外单独报销,且必须经分管营销工作的社领导审批。
6.营销中心业务员凡出差期间遇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除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以外另发放节假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
7.营销中心其他人员出差一律执行社内其他部门职工出差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规定
1.凡受本社指派脱产参加各类培训超过1个月的人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和住宿费凭发票据实报销。其在培训地学习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费,也不报销餐费和交通费发票。培训期间如在外地参加考察,其考察期间的车、船、机票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每天25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等特区为每天40元。一律不发放交通费补贴。
2.本社职工出差期间因病住院的,连续在30天以内的,伙食补助按每天50元发放,住院超过30天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一律不发放交通费补助费。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11篇
第二条 公差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务活动;
(二)公司批准参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类会议、培训等;
(三)其他经过公司批准的公务活动;
(四)因公出国的费用,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写明出差事由、主要地点、路线、时间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经本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依据。
外出参加培训需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持经审核的外出培训审批单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员工预借的差旅费,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返回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不得拖欠,逾期不报的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条 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报销的上限标准:
职务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员、首席研究员、总工程师、首席营销员
飞机、火车软卧
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研究员、支部书记
飞机、火车硬卧
一级、二级研究员;一级、二级工程师;主管;高级操作员、操作技师;销售分部经理
单飞、火车硬卧
其他人员(包括临时工和灵活用工)
火车硬卧
注:(一)其他人员从昆明出发,特殊情况如携带贵金属、打折机票接近当日火车票票价的,需乘坐飞机的应在出差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领导签批。从昆明出发机票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并由党政办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作为报销凭据。
(二)员工出差期间,乘坐火车硬座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30%计发补助费。
第六条 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不超过标准总额据实报销,住宿补助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发。
第七条 员工出差的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员工应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按下列办法报销:
岗位 省外 省内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2、员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
,每日按下列标准报销
到达目的.地 住宿费报销标准 一般地区
凭票报销,低于120元(含12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20元,按12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特殊地区
凭票报销,低于150元(含15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50元,按15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注:(一)以上住宿费报销均以合法票据为报销依据。
(二)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广州和海南省的海口市。
(三)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天数计发,住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每天40元计发。
(四)员工出差期间,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的,住宿费按每夜40元计发。
(五)两个以上(含两个)员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须一起报销差旅费,不得分开报销。
第八条 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天20元计发(营销人员按每天30元计发),不再凭票报销。如特殊情况须据实报销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再实行包干办法;如携带贵金属的员工,可按次凭票报销交通费,并扣除当日交通补助;自带交通工具的员工,不再报销交通费。已享受当日交通费补助的员工,不再报销由机场到市内的大巴票。
第九条 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
省外 省内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市、县
40.00 50.00 20.00
注:(一)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发生业务接待费必须经请示批准,并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当天伙食补助费后给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发生的业务接待费必须和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四)出差云锡及附属厂矿,提供食宿的,不计发补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内标准计发伙食补助,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条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长期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实凭据报销,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途中按出差规定报销。会议期间不安排伙食,按出差伙食补助包干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外出参加短期学习、培训,期限不超过30日,学习和培训期间不计发伙食补助费,但学习、培训地点在本市,而又未安排食宿的,需附相关证明,可按每天10元计发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短期在外地出差,时间超过30天(含30天),实行以下补助标准。
1、住宿费包干标准:
内容 标准 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
为凭票报销,低于80元(含8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80元,按8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不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
为凭票报销,低于100元(含10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00元,按12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2、伙食补助标准:人均每日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提要:规范公司费用管理,在员工预借的差旅费,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返回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不得拖欠,逾期不报的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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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不再凭票报销。
3、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人均每日10元,不再凭票报销。
第十二条 新录用的员工,可报销由原单位或原学校到公司的路费、行李托运费,路费按火车硬卧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 享受探亲假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报销规定:
1、员工每年一次探亲的可据实报销往返路费,四年一次探亲的,按本人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30%部份自理,超出部份据实报销。
2、员工探亲路费按火车硬座车票凭据报销,年满50周岁的,可按火车硬卧车票凭据报销。
3、探亲期间发生的路费无法提供火车硬座或硬卧票据的,应出具相应车次票价证明作为报销依据。
4、探亲假类型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期间办理私事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办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出差,按高管人员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 员工出差期间必经路线的车票遗失,必须作出情况说明并有证明人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按原车票金额的90%报销。
第十七条 员工因公出国,按国家有关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差旅费管理办法由党政办负责制定和审核。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第12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如下:
一、营销及服务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的营销及服务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包括出租车票及票面上印有公交字样的票据)等实行费用包干,具体标准为:
1、省内出差按150元/天包干,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
2、外省出差按180元/天包干,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
3、参加专业会议或由于工作需要随身携带设备、资料超过15公斤的人员可乘市内出租车,写明情况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可酌情报销。
二、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关于乘坐火车
限乘坐普通硬座及空调硬座,不得乘坐卧铺、动车、高铁; 特殊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同意方可乘坐乘坐卧铺、动车、高铁;
2、公司所有人员出差电话费(含IC卡)不予报销。出差中正常的传真资料、邮寄物品、打字复印等费用可酌情核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五日内到财务报销,否则将不给 予新增借款。
4、单据粘贴需规范、统一,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在相应位置应列明大写金额,字迹清晰、规范,大小写完整一致,不得涂改。
5、其他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公关招标费等)应单独审批报销,不得与差旅费混在一起。
三、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
原则上按照自然天数减一天的标准计算:
(1)出发时间的计算: 12:00点(含12:00)以前出发算1天; 12:00——17:00(含17:00)出发算半天; 17:00以后出发当天无补助。
(2)返回时间的计算:12:00(含12:00)以前返回算半天; 12:00以后返回算1天
(3)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都以车、船、机票上所载时间作为依据。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以车票及口袋管理“客户拜访”定位及拍照为参考。
四、对报销票据的要求:
1、车票:
车票上需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印章不清晰,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
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确标明起止地点的,应自己写上。2.发票:
必须是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发票的户名必须写全称。
跨行业(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等)发票不可互相混用。
发票金额(无论大写、小写)填写有错误、描画或涂改的,只能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而不能自己在原发票上进行更正。如果发票记载的其他内容确实有误的,应当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进行更正,如果进行更正,开具单位还应当在更正处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收据分为行政事业性收据和非行政事业性收据。行政事业性收 据可以作为报销凭据。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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