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第1篇
一、申请
(一)接受申请。包括来访、来信、基层转送的书面申请,以及来访的口头申请。接受书面申请的,要提供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接受口头申请的,应询问申请人的身份、审查证件、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当场做好笔录,并将笔录向申请人宣读、由申请人签字或印指模加以确认。
(二)审查申请。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是否符合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条件;申请复议的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是否超过法定申请期限;是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否存在第三人等。
(三)补正申请。申请材料不全,经审查难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办理申请。收到申请人的申请(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在收到补正材料)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复议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1)申请人与具体的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行政行为;(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申请复议的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范围;(5)复议申请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6)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7)符合省物价局的受理权限;(8)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转送条件。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同时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
申请,而本机关对该规定无权处理的;(2)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本行政复议机关对该依据无权处理的。
(三)审核签批。对符合申请条件应由本机关受理的,由法制机构提出立案受理意见,报分管局长签批,重大复杂案件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制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制作答复通知书;涉及第三人的制作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答复通知书和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均加盖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行政机关公章。
(五)提交答复。被申请人自收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将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而决定撤销。第三人在收到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应当提交书面答复意见,逾期不提交,依法不影响复议机关的审查和决定。
三、审理
(一)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着重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审理中认为有必要时,办案人员可以进行调查取证,向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二)、审理要求。办案人员应熟悉了解案情,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对影响面广、案情复杂、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由法制机构组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实地调查、征求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复议中止。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中止复议,并在7日内依照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发送《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1)有关部门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正在采取处理措施;(2)申请人为公民,已经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继续参与行政复议的,或者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尚未确定权利继承人的;(3)本行政复议案件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4)法律法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中止情形消失的,法制机构应当在7日内恢复行政复议程序,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四)复议终止。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终止复议,并在7日内依照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发送《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复议机关同意的;(2)申请人为公民,已经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声明放弃复议权利的;(3)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没有权利继承人或者权利继承人放弃复议权利的;(4)复议事实已经消除的;(5)受理后发现申请人已经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6)受理后发现申请人已经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
向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且该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7)受理后发现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做出,而本复议机关并非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的(物价局与其它部门,联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除外);(8)法规规定终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况。
四、决定
(一)决定期限。按复议法的规定,一般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60日内审结的,经分管局长或局长签批可延长30日作出。延期审理通知书应加盖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行政机关公章。
(二)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拟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案件,由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签批。
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拟作出维持决定的复议案件或需要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案件,在公开听证、当面核实意见的基础上,由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送达归档
(一)局领导签批复议决定后,由法制机构制作文书,加盖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行政机关公章,并分别送达给有关当事人。
(二)结案后对在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经办人员应按顺序整理好案卷,按文书处理规定归档。
2007年1月19日
发布部门: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7年0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7年01月19日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第2篇
执 教: 城关教委 李霞霞
教学目标:
1、会用数格子的方法估算不规则图形的面积。
2、会将不规则图形转化成近似的平面图形并估算面积。
3、通过操作、观察、比较,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进一步发展学生思维灵活性。
教学重点:学会估算不规则图形的面积。 教学难点:
1、学会数表格。
2、能将简单的不规则图形转化成学过的平面图形。 教具、学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明标
1、用电脑课件出示实物图,让学生说说这些图形近似我们学过的什么图形。
教师提问:这些不规则图形,我们能不能估算它的面积呢?
板书课题:不规则图形的面积
2、出示学习目标
(1)会用数格子的方法估算不规则图形的面积
(2)会将不规则图形转化成近似规则图形并估算面积。。
二、探究新知
猜想
出示实物(树叶)让学生观察后,估算树叶面积。 学生说想法
探究
(一):利用数格子的方法探究树叶的面积 自学质疑
1、用电脑课件出示“自学提示”。
2、用电脑课件出示情景图,引导学生观察,会数格。
3、学生自学课本100页内容,完成导学案“设问导读”中的活动探究
(一)。
小组交流 (学生小组内交流自学情况)
展示点拨 (指名回答,检查学生自学情况;,会估算面积)
活动探究
(二):学会将不规则图形转化成近似的规则图形并会计算面积。 完成导学案“设问导读”中的活动探究
(二)。
1、先让学生观察,说说小树叶像我们学过的什么图形。
2、小组合作 (小组内交流想法后画一画)
3、小组内交流后展示。教师点拨。
4、用电脑课件出示情景图,引导学生观察学会计算不规则图形的面积。
5、算一算。
三、训练拓展
完成导学案相关的题目。
四、小结反思
让学生谈本节课的收获,教师点拨。
板书设计:
不规则图形的面积
用数格子的方法
转化成学过的平面图形
城关教委 李霞霞 2014年12月17日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第3篇
(一)定额项目设置及说明
1、本章定额共包括八部分60个项目,定额项目组成见表
2、熟悉定额说明 下册P39
1、
2、3条
3、注意一般土建脚手架和装饰脚手架的关系 下册P39 说明
11、12
4、脚手架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时必须发生的辅助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被列为措施项目。
(二)工程量计算
1、外脚手架按外墙外边线总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计算
*计算公式 S=L外H+S0
*屋面有女儿墙者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
*有地下室时,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底板垫层底。
*屋面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工程量并入主体工程量内 *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定额 *计算脚手架时不扣除门窗洞口、空洞等所占面积 *有山墙者,以山尖1/2高度计算。
2、里脚手架按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已讲) *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3.6m,每增1.2m按调增子目套用一次,不足0.6m不计算。 *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
*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部分,高度超过3.6m时按实际搭设面积,套外墙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0.7计算。
3、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高度在3.6m~5.2m计算基本层,超高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6m不计算。 *天棚面单独刷(喷)涂料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10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10m以上按80%计算。
*满堂钢筋砼基础,凡宽度在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即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 )。
4、装饰装修脚手架: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第4篇
1.章说明第2.1款路基石方的界定:各项目可根据地质条件调整评定标准。
2.章说明第2.6款路基填筑石方的界定: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
3. 203-1节路基挖土石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路基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分为土方和石方两类。只有当要求承包人在路基挖至完工断面后,或在填方区清除表土后仍留有非适用材料,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时,该路基范围内的材料才为非适用材料。
4. 203-3节借土挖方:不分土石成分,综合为一个项目。
5. 204-1节路基填筑土石方:以压实体积计算,为保证压实度路基两侧加宽超填或路基沉降增加的土石方不予计量。
6. 204-1-a细目回填土只计填筑,好土的挖运在借土挖方或路基挖方中计量。
7. 204-3节结构物台背及锥坡填筑:土石方计量中既要扣除桥长范围内的土石方,也要扣除桥长范围外台背回填(若桥长范围外还有台背回填处理)的数量。
8. 205-1节软土地基处理:在软土地基处理中增加了干砌片石、浆砌片石、松木桩三种类型,并将土工织物分为土工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类。改良土以掺灰的剂量计量,工程内容不含压实,压实已在填方中计量。
9. 207目水沟:各类水沟增加浆砌混凝土预制块形式,由于水沟尺寸变化大,原技术规范按延米计量,势必子细目多,现将计量单位全改为m3,使用更灵活。
10.207-5节暗沟:指埋置在路基中带盖板的水沟。
11.208-1节植草:原技术规范只有种草、铺草皮一种,本规则将播种草籽和铺(植)草皮分开,并增加了挂镀锌网客土喷播植草、挂镀锌网客土喷混植草、土工格室植草、植生袋植草、土壤改良喷播植草。
12.208-
2、208-3节护坡:分为满铺和骨架两种,无论拱形、方格形还是空心形都统归为骨架护坡。
13.20
9、210目中挡土墙工程内容含台背回填,考虑设计上垫层厚度不一或由于地基达不到承载力标准需进行砂砾(碎石)垫层处理,将砂砾(碎石)垫层单独计量。
14.209-1-c细目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考虑该种结构设计较少,实施中数量变化也不会太大,取消原来的钢筋含入钢筋混凝土挡土墙中。
15.211-1节加筋土挡土墙:分钢筋混凝土带挡土墙和聚丙烯土带挡土墙,考虑该种结构设计较少,实施中数量变化也不会太大,没按结构分基础、墙面板、帽石、加筋带等,综合在加筋土挡土墙内。
16.212-
1、212-2节挂网防护:考虑该种结构设计较少,实施中数量变化也不会太大,都将各类网(铁丝、钢筋、土工格栅等),综合在防护工程内;挂网锚喷类防护锚杆单独计量。
17.213目边坡加固:对于格构式锚索或锚杆加固边坡时,可增加第四节混凝土格构梁,单位m3。
18.214-1节混凝土抗滑桩:考虑有钢筋混凝土挡板和无钢筋混凝土挡板两类,将钢筋混凝土挡板单独计量。
19.216目取弃土场恢复:取土场开挖应在合同图纸中指定的并经批准的借土区取土,取土场边坡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施工,并做好临时排水和边坡防护工作。除经批准修建的永久性排水、边坡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单独计量外,其余工作均作为借土开挖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第三章 路面工程 1.本规则第三章路面工程整体结构较范本作了调整,范本技术规范以材料类型来划分目,由于路面材料的不断变化和更新,给增加目带来不便。本规则按路面结构划分目,再在各层结构中按材料类型分节,层次较清晰。
2.30
2、30
3、304目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无论设计断面为矩形或梯形,都以顶面面积计算;路面基层增加了贫混凝土基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 3.307-3节封层:进一步分为沥青表处封层和稀浆封层。
4.309目沥青表面处治及其他面层增加了其他路面的结构,如沥青贯入式面层、泥结碎(砾)石面层、级配碎(砾)石面层、天然砂砾面层。
5.309-1节沥青表面处治:进一步分为层铺法和拌和法。
6.311目水泥混凝土面层钢筋单独计量,但支架钢筋仅指设计图纸所示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其它施工辅助措施采用的支架钢筋不计量。
7.313-1-b细目中央分隔带渗沟工程内容已含纵向PVC管,渗沟内纵向PVC管不能再单独计量。
第四章 桥梁涵洞工程
1.本规则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部分结构较范本作了调整,范本技术规范分别在几个目中有地质钻探、桩基检测、荷载试验,本规则将其统一归入第一个目检测中,包括桥梁(整座桥或单根桩基)荷载试验、补充地质勘探及取样钻探、钻取混凝土芯样、无破损检测。
2.章说明第2.4款本章所列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模板安装及拆除,均包括吊篮。
3.章说明第2.5款钢筋、钢材的计量为设计净尺寸,不计入规定的搭接长度、工作长度及吊钩等。
4. 章说明第2.6款桥梁支座:由于橡胶支座规格型号多,用量大,为便于工程管理,统一以支座的体积计算,单位为dm3;相对于盆式支座规格型号少,用量少,则按规格,分别以数量(个或套)计量。
5.章说明第3条桥涵基底处理的计量规则按第二章路基工程中特殊路基处理执行。
6. 403-4节钢管拱钢材:可按材料规格、等级等列细目。
7. 40
5、40
6、40
9、410目桥梁基础分为灌注桩基础、沉桩基础、沉井基础、一般基础,分别在不同目内计量。
8. 405目原技术规范挖孔灌注桩含入了钻孔灌注桩目中,挖孔不同于钻孔,因此本规则更名为混凝土灌注桩;并重新界定灌注桩长度,考虑(下)系梁处桩径无变化,将灌注桩长度定义为(下)系梁顶以下部分(即含系梁的高度),桩体的连接部分系梁在基础中计量。钻孔灌注桩分水中和陆上两种,水中钻孔灌注桩桩长以施工图所示设计施工水位为标准。
9. 409目沉井:原技术规范只有钢筋混凝土沉井一种,本规则增加钢沉井形式。钢沉井作为基础是工程主体结构,不可切割回收,它不同于钢套箱围堰或钢围堰(它们只是深水基础施工的一种方法)。钢沉井内外壳钢板及骨架以重量计量,封底、填芯、顶板混凝土另按体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沉井的钢筋在基础钢筋中计量。
10.410-1-a细目混凝土基础中支撑梁,包括连接桩体的(下)系梁,但不包括下部构造中的(上)系梁。
11.410-2节下部构造混凝土因形式不一,单价差异大,细分为各种形式:索塔、U型桥台、肋板式桥台、轻型桥台、柱式墩、薄壁式墩、空心墩,墩身的系梁计入各墩身中,计量单位m3。
12.410-3节上部构造混凝土因形式多,数量大,施工方法不一样单价也有差异,因此按结构形式划分细目,统一编排了8种结构,各项目实施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按跨径、砼标号、现浇或预制、预应力或非预应力等再列子细目。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除桥面铺装)应计入各上部结构中。
13.
419、420、
421、422目涵洞、通道的长度以进出口端墙外侧间距离计算,设计图所示的洞口以外工程的建造,在其他相应细目内计量。
14.419-3节倒虹吸管涵分带套箱和不带套箱两种,带套箱倒虹吸管按套箱的断面尺寸分子细目,不带套箱倒虹吸管按倒虹吸管的管径分子细目。
15.421目拱涵:根据拱涵洞顶砌筑型式,将拱涵细分为石砌拱涵、混凝土拱涵和钢筋混凝土拱涵三种。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第5篇
1.章说明第2.1款路基石方的界定:各项目可根据地质条件调整评定标准。
2.章说明第2.6款路基填筑石方的界定: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
3. 203-1节路基挖土石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路基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分为土方和石方两类。只有当要求承包人在路基挖至完工断面后,或在填方区清除表土后仍留有非适用材料,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时,该路基范围内的材料才为非适用材料。
4. 203-3节借土挖方:不分土石成分,综合为一个项目。
5. 204-1节路基填筑土石方:以压实体积计算,为保证压实度路基两侧加宽超填或路基沉降增加的土石方不予计量。
6. 204-1-a细目回填土只计填筑,好土的挖运在借土挖方或路基挖方中计量。
7. 204-3节结构物台背及锥坡填筑:土石方计量中既要扣除桥长范围内的土石方,也要扣除桥长范围外台背回填(若桥长范围外还有台背回填处理)的数量。
8. 205-1节软土地基处理:在软土地基处理中增加了干砌片石、浆砌片石、松木桩三种类型,并将土工织物分为土工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类。改良土以掺灰的剂量计量,工程内容不含压实,压实已在填方中计量。
9. 207目水沟:各类水沟增加浆砌混凝土预制块形式,由于水沟尺寸变化大,原技术规范按延米计量,势必子细目多,现将计量单位全改为m3,使用更灵活。
10.207-5节暗沟:指埋置在路基中带盖板的水沟。
11.208-1节植草:原技术规范只有种草、铺草皮一种,本规则将播种草籽和铺(植)草皮分开,并增加了挂镀锌网客土喷播植草、挂镀锌网客土喷混植草、土工格室植草、植生袋植草、土壤改良喷播植草。
12.208-
2、208-3节护坡:分为满铺和骨架两种,无论拱形、方格形还是空心形都统归为骨架护坡。
13.20
9、210目中挡土墙工程内容含台背回填,考虑设计上垫层厚度不一或由于地基达不到承载力标准需进行砂砾(碎石)垫层处理,将砂砾(碎石)垫层单独计量。
14.209-1-c细目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考虑该种结构设计较少,实施中数量变化也不会太大,取消原来的钢筋含入钢筋混凝土挡土墙中。
15.211-1节加筋土挡土墙:分钢筋混凝土带挡土墙和聚丙烯土带挡土墙,考虑该种结构设计较少,实施中数量变化也不会太大,没按结构分基础、墙面板、帽石、加筋带等,综合在加筋土挡土墙内。
16.212-
1、212-2节挂网防护:考虑该种结构设计较少,实施中数量变化也不会太大,都将各类网(铁丝、钢筋、土工格栅等),综合在防护工程内;挂网锚喷类防护锚杆单独计量。
17.213目边坡加固:对于格构式锚索或锚杆加固边坡时,可增加第四节混凝土格构梁,单位m3。
18.214-1节混凝土抗滑桩:考虑有钢筋混凝土挡板和无钢筋混凝土挡板两类,将钢筋混凝土挡板单独计量。
19.216目取弃土场恢复:取土场开挖应在合同图纸中指定的并经批准的借土区取土,取土场边坡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施工,并做好临时排水和边坡防护工作。除经批准修建的永久性排水、边坡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单独计量外,其余工作均作为借土开挖的附属工作,不予计量。
第三章 路面工程 1.本规则第三章路面工程整体结构较范本作了调整,范本技术规范以材料类型来划分目,由于路面材料的不断变化和更新,给增加目带来不便。本规则按路面结构划分目,再在各层结构中按材料类型分节,层次较清晰。
2.30
2、30
3、304目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无论设计断面为矩形或梯形,都以顶面面积计算;路面基层增加了贫混凝土基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 3.307-3节封层:进一步分为沥青表处封层和稀浆封层。
4.309目沥青表面处治及其他面层增加了其他路面的结构,如沥青贯入式面层、泥结碎(砾)石面层、级配碎(砾)石面层、天然砂砾面层。
5.309-1节沥青表面处治:进一步分为层铺法和拌和法。
6.311目水泥混凝土面层钢筋单独计量,但支架钢筋仅指设计图纸所示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钢筋,其它施工辅助措施采用的支架钢筋不计量。
7.313-1-b细目中央分隔带渗沟工程内容已含纵向PVC管,渗沟内纵向PVC管不能再单独计量。
第四章 桥梁涵洞工程
1.本规则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部分结构较范本作了调整,范本技术规范分别在几个目中有地质钻探、桩基检测、荷载试验,本规则将其统一归入第一个目检测中,包括桥梁(整座桥或单根桩基)荷载试验、补充地质勘探及取样钻探、钻取混凝土芯样、无破损检测。
2.章说明第2.4款本章所列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模板安装及拆除,均包括吊篮。
3.章说明第2.5款钢筋、钢材的计量为设计净尺寸,不计入规定的搭接长度、工作长度及吊钩等。
4. 章说明第2.6款桥梁支座:由于橡胶支座规格型号多,用量大,为便于工程管理,统一以支座的体积计算,单位为dm3;相对于盆式支座规格型号少,用量少,则按规格,分别以数量(个或套)计量。
5.章说明第3条桥涵基底处理的计量规则按第二章路基工程中特殊路基处理执行。
6. 403-4节钢管拱钢材:可按材料规格、等级等列细目。
7. 40
5、40
6、40
9、410目桥梁基础分为灌注桩基础、沉桩基础、沉井基础、一般基础,分别在不同目内计量。
8. 405目原技术规范挖孔灌注桩含入了钻孔灌注桩目中,挖孔不同于钻孔,因此本规则更名为混凝土灌注桩;并重新界定灌注桩长度,考虑(下)系梁处桩径无变化,将灌注桩长度定义为(下)系梁顶以下部分(即含系梁的高度),桩体的连接部分系梁在基础中计量。钻孔灌注桩分水中和陆上两种,水中钻孔灌注桩桩长以施工图所示设计施工水位为标准。
9. 409目沉井:原技术规范只有钢筋混凝土沉井一种,本规则增加钢沉井形式。钢沉井作为基础是工程主体结构,不可切割回收,它不同于钢套箱围堰或钢围堰(它们只是深水基础施工的一种方法)。钢沉井内外壳钢板及骨架以重量计量,封底、填芯、顶板混凝土另按体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沉井的钢筋在基础钢筋中计量。
10.410-1-a细目混凝土基础中支撑梁,包括连接桩体的(下)系梁,但不包括下部构造中的(上)系梁。
11.410-2节下部构造混凝土因形式不一,单价差异大,细分为各种形式:索塔、U型桥台、肋板式桥台、轻型桥台、柱式墩、薄壁式墩、空心墩,墩身的系梁计入各墩身中,计量单位m3。
12.410-3节上部构造混凝土因形式多,数量大,施工方法不一样单价也有差异,因此按结构形式划分细目,统一编排了8种结构,各项目实施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按跨径、砼标号、现浇或预制、预应力或非预应力等再列子细目。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除桥面铺装)应计入各上部结构中。
13.
419、420、
421、422目涵洞、通道的长度以进出口端墙外侧间距离计算,设计图所示的洞口以外工程的建造,在其他相应细目内计量。
14.419-3节倒虹吸管涵分带套箱和不带套箱两种,带套箱倒虹吸管按套箱的断面尺寸分子细目,不带套箱倒虹吸管按倒虹吸管的管径分子细目。
15.421目拱涵:根据拱涵洞顶砌筑型式,将拱涵细分为石砌拱涵、混凝土拱涵和钢筋混凝土拱涵三种。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第6篇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长输管道线路的阴极保护工程。
二、消耗量定额中主材的规格、型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均压线联接适用于管线或金属结构间的均压电缆直接联接和绝缘法兰的跨接电缆直接联接,通过测试桩连接的均压线不得执行本项目。
四、辅助阳极地床焦碳中其他降阻材料铺设用人工、机械已综合考虑在消耗量定额内,其材料用量可按设计用量另计。
五、测试桩接线仅指测试桩同管线或金属结构间的连线。测试桩同牺牲阳极、接地电池、探头、检查片、参比电极间的接线已计入该连接体的安装项目中。
六、阳极井钻孔,当人工钻孔超过10m时,孔深每增10m,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40;机械钻孔超过20m时,孔深每增10m,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08。
七、材料的运输和装卸用人工、机械已综合在消耗量定额中。
八、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的通电点、辅助阳极地床、参比电极安装均适用于强制电流排流保护。
九、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的牺牲阳极安装适用于排流保护的阳极接地极安装。
十、检查片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测试桩辅助试片制作安装。 十
一、绝缘装置性能测试亦适用于套管同主管间的绝缘性能测试。 十
二、阴极保护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十三、阳极线杆架设、电缆敷设、保护管敷设、电缆沟铺砂、盖砖等执行第二册相关项目。 十
四、绝缘法兰、绝缘接头、绝缘短管等电绝缘装置安装执行本册管件安装相应项目。 十
五、测试桩埋设执行本册标志桩安装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强制电流阴极保护
1.恒电位仪、整流器和工作台安装,不分型号、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2.蓄电池安装
(1)蓄电池按不同容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2)蓄电池充放电,是指初充电、放电、再充电,项目中不包括充电所用电量; (3)蓄电池铁架安装,按施工图示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3.太阳能电池
(1)太阳能电池方阵铁架,按图示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其它材质支架亦不作调整; (2)电池板安装,按电池容量不同以“组”为计量单位;
(3)太阳能电池与控制屏联测,按太阳能电池系统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4.风力发电机、TEG、CCVT、断电器:不分型号、规格按成套供应以“台”为计量单位。 5.辅助阳极安装
(1)棒式阳极,包括石墨阳极、高硅铸铁阳极、磁性氧化铁阳极,按接线方式不同分为单头和双头两种,不分型号、规格以“支”为计量单位; (2)钢铁阳极制作安装,不分阳极材料、规格以“支”为计量单位,主材可按管材或型材用量乘以系数1.03计算;
(3)柔性阳极,按图示长度(包括同测试桩连接部分)以“m”为计量单位,柔性阳极主材损耗率1%,阳极弯接头、三通接头等配套主材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4)深井阳极,按设计阳极井个数以“个”为计量单位,深井中阳极支数可按设计用量另计主材。 6.参比电极安装:分别按长效CuSO4 参比电极和锌阳极参比电极个数计算。 7.通电点和均压电缆连接
(1)通电点,按恒电位仪引出的零位接阴极电缆与管线或金属结构的两点连接点的数量,以“处”为计量单位;
(2)均压线连接,按两条管线或金属结构之间,同一管线间不同绝缘隔离段间的直接均压线连接数量,以“处”为计量单位。
二、牺牲阳极阴极保护
1.块状牺牲阳极:不分品种、规格、埋设方式,按设计数量以“支”为计量单位,阳极填料用量和配合比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2.带状牺牲阳极
(1)同管沟敷设,按图纸阳极带标识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2)套管内敷设,按缠绕阳极带的螺旋线展开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3)等电位垫,按等电位垫铺设的个数以“处”为计量单位,但等电位垫阳极带主材按展开长度计算。
三、排流保护
1.排流器:强制排流器和极性排流器不分型号、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2.接地极
(1)钢制接地极,以“根”为计量单位,主材按设计用量另加3%计算; (2)接地电阻测试,按组成接地系统的接地极以“组”为计量单位;
(3)化学降阻处理,按设计要求处理的接地极支数以“处”为计量单位。降阻剂可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四、其它
1.测试桩接线、检查片、测试探头安装
(1)测试桩接线,按接线数量以“对”为计量单位,每支测试桩与管线或金属结构的接线为一对接线; (2)检查片,以“对”为计量单位,每对检查片包括一片与管线或测试桩相连的试片和一片自然腐蚀的试片; (3)测试探头,按设计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2.电绝缘装置绝缘性能测试和保护装置安装
(1)电绝缘装置绝缘性能测试,以“处”为计量单位,每个绝缘法兰、绝缘接头为一处,每条穿越处的全部绝缘支撑、绝缘堵头为一处; (2)绝缘保护装置,按保护装置的个数以“个”为计量单位。 3.阴极保护系统调试
构造柱计算规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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