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现代化
国有林区现代化(精选7篇)
国有林区现代化 第1篇
1 必须转变思想认识, 确立现代林业理念
林业承担着改善生态、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 具有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因此, 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 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 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 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点, 关键是要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现代林业的理念。
树立现代林业的理念, 目的是求得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从省直林区的实际情况看, 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实践中, 重点要突破三个方面的界限:一是要突破山区街道与平原街道的界限, 全方位发展林业, 抓住当前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 大力发展花卉苗木, 积极推进平原绿化和湿地生态恢复, 全面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二是要突破城区与街道、社区的界限, 坚持城乡统筹, 按照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构建现代化特色城区的要求, 着力推进森林进城和园林下乡。三是要突破造林绿化与园林美化的界限, 提高绿化水平, 提升林业档次, 注重林业景观, 努力发展精品林业、观赏林业, 使得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机结合, 相得益彰。
2 突出省直林区特点, 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2.1 加快推进森林进城步伐
美国专家研究表明, 改善一个城市的生态环境, 林木覆盖率必须达到郊区50%、商业区15%、居民区25%, 平均要达到40%。因此森林进城势在必行, 植树造林、广种树木、扩绿播绿最为关键, 要全力打造城市的“绿色形象”。最终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布局, 创造条件建设城区绿岛、城边绿带、城郊森林, 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其长远目标是建成森林城市, 达到林木成荫、鸟语花香、满眼绿色的生态效果。
2.2 积极推进园林下乡进村
要大力实施绿化示范街道、社区工程, 并以此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 拓展林业生态建设外延, 深化林业生态建设内涵, 创造林业生态建设亮点, 努力使林业生态的文化功能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社区, 在高标准绿化美化中得到充分体现。
2.3 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
生态公益林是确保生态安全的基础, 是体现林业生态地位最主要的物质载体。生态公益林发挥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今后要认真贯彻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 以完善覆盖国土的森林生态体系为目标, 对林业生态功能薄弱的流域、区块进行大规模整治, 按照国家、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严格保护, 严格管理, 分级负责, 合理补偿。要抓紧实施生态公益林景观改造工程, 不断强化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建立起有效的森林灾害防治体系, 确保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和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3 以人为本, 发展特色产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从某种程度上说, 特色就是生产力, 就是商机和效益。因此, 省直林区林业产业要大发展, 就必须在营造特色上下苦功夫, 在推进产业化经营上出实招、出硬招, 力求把优势做强, 把规模做大, 把特色做亮。一是要充分发挥优势, 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二是推进规模, 大力加强林业特色基地建设。要做大做强种苗产业, 力争使种苗业作为省直林区发展的支柱产业。三是依托资源优势, 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回归自然, 是时代发展的潮流, 也是发挥森林文化功能最直接、最有效的载体。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不仅能满足人们回归自然的消费需求, 而且能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还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可谓一举三得。
4 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增加对林业的投入
4.1 要坚持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工作机制
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 这是由林业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众所周知, 林业是陆地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绿化造林, 功在当代, 造福千秋, 全社会受益。因此, 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跳出林业抓林业, 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林业建设, 改变以往由林业部门单枪匹马抓林业的被动局面, 努力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林业建设的工作新格局。尤其是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和利益驱动机制, 吸引民间资本、工商企业、外国投资者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团体和个人, 投资林业开发和建设。要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2 要建立起稳定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
按照国家关于林业分类经营的要求, 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 以政府投入为主, 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因此, 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 其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 并予以优先安排。根据实际需要, 设立专项资金, 以满足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需求。对于林业产业化建设, 要遵循经济规律, 坚持市场化原则, 以利益驱动和政策优惠来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 获得投资回报, 从而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林业投入机制, 满足林业发展的需要。
4.3 要着力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国有林区定位研究 第2篇
一、国有林区新定位的基本内容
林业生态经济理论拓展了国有林区发展空间, 注入了新的思路。同时为确定国有林区新的发展目标, 选择新的发展模式提供了理论指导。国有林区重新定位是指根据国家对林业新定位和新的林业发展指导思想, 结合林区具体实际, 按照林业生态经济规律的要求, 重新确立林区在国家及地区发展中的地位和需要承担的任务, 在国家新的林业发展规划中继续发挥骨干作用。
国有林区在国民经济中应该处于什么样的角色, 向什么方向发展, 如何发挥促进森林资源发展的积极作用, 这是林区发展的首要和核心问题。在国有林区50年的发展历程中, 与我国林业的三次定位相对应, 国有林区已经经历了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的两次定位, 但这两次定位都是以传统林业思想为指导的林木永续利用思想, 难以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要恢复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功能, 首先是恢复森林、休养生息, 使自然环境向好的方向发展, 即要构造良性发展的森林生态系统。要求把森林资源经营从传统林业体系中解放出来, 萎缩传统林业体系的规模和结构, 并使林业体系发挥新的系统功能, 即维护森林资源的扩大再生产, 输出以生态效能为主体的林产品。这种新的以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 以资源培育为主要手段, 将资源培育、开发、利用有机组成为一个整体, 丰富了开发和利用的内涵以及科技含量的森林经营发展体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永续利用。
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长远要求看, 树立生态优先的经营思想, 抛弃多种功能协同发展的思维和目标, 将维护生态安全, 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维持物种多样性, 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作为林区发展的根本方向, 通过建立合理的森林经营方式, 树立科学的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理念、方式和不断调整结构,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 充分挖掘林区的发展潜力, 大大提高林区生产力, 遏止严重的生态功能退化趋势, 实现可持续发展, 满足随着社会发展、文明进步推动的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应该成为林区的基本任务。为此, 国有林区新定位的内容是:以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以构筑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基地为基本定位, 集中精力恢复森林资源, 构造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系统, 发挥国有林区作为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地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骨干力量的基本功能;同时形成特色林产品的生产基地。通过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和随之发展的相关其他各类产业经济, 实现林区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 同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见国有林区定位及关系表) 。
二、国有林区新定位与现行定位的比较
国有林区新定位的实质是对原林区定位的否定, 其与现行林区定位的区别如表。
(一) 定位和指导思想内涵不同
新定位确立了国有林区生态优先的林业生态经济思想, 并将新的林区定位的内涵确定为国家林业生态建设基地, 使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经营着力于构建森林生态系统, 更注重最大程度地满足生态功能的最高需求, 致力于生态保护和森林培育, 这标志着国有林区发展方向需要发生根本转变。
(二) 定位的功能及其目标和手段不同
新定位摒弃国有林区木材生产基地的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功能定位, 将林区的基本功能确定为生态功能的综合发挥, 这就需要打破林区现行林业部门经济运行模式,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建立新的区域经济运行模式, 需要建立现代林区生态经济形态替代木材产业经济形态。
(三) 定位的发展类型不同
新定位将林区经营目标确定为培育森林生态系统, 传统的单纯依靠森工企业进行垄断式经营的木材生产格局势必被打破, 而变成为区域特色目标。林区生态系统是开放的系统, 其具体实施业务具有分散性、零散性、流动性等特点, 这就要求在经济结构, 如产权结构、组织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重新调整, 实现部门经济向区域特色经济的转变, 使林区由对经济效益为主的三大效益的追求转变为对生态效益为主三大效益的追求。
(四) 定位的制度安排不同
新定位涉及林区森林公益性的增强, 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需要动员社会各种力量投入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需要社会各界认识生态作用的重要性, 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同时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使各个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建设参与主体得到切实的经济回报, 这就要求突出国家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各利益主体关系, 在林区体制、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彻底破除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路径依赖, 按照效率、开放原则重新进行全面的体制和制度安排。
三、结论
在新形势下, 重新定位国有林区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 然而要实现林区新定位必然引发国有林区经济形态、制度形态、运行模式的根本转变。但是目前林区虽然进行了多年改革仍未走出困境, 这是因为以往的改革都是在原有的林区发展框架下进行的平衡或加减, 始终没有找到适应林区发展规律的目标和模式。不从根本上打破现有体制、机制模式, 国有林区发展很难摆脱路径依赖。因此, 林区的发展迫切需要打破林区目前发展目标和方向的束缚, 打破国有资源资产要素的配置形式和手段, 打破林区目前的运行模式, 重新构造林区发展模式, 实现制度变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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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林产工业概述 第3篇
关键词:国有林区,林产工业,分析
1 林产工业的概念
林产工业是以森林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为主线, 通过对木材及植物资源的机械、物理加工和化学加工, 获取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及人民生活提高所需要的各种产品的工业领域。林产工业包括木材工业、林产化学工业和制浆造纸工业。
2 林产工业的特点与作用
木材工业是以木材和木质材料为原料, 经机械、物理或化学加工其产品仍保持木材基本特性的产业, 主要包括制材、人造板和木材制品工业等。由于木材具有质量轻、强度高、弹性好、纹理美观、加工容易且属于可再生资源等特点, 它已成为除水而外的、人类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原材料之一, 我国木材年消耗量达2.5亿m3, 折合1.5亿t, 相当于我国钢材与塑料年消耗量的总和,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 林产工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1 木材工业
木材工业是资源高度依赖型产业, 能给投资者回报, 满足社会对木材和木材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同时保护环境不受破坏。和其他所有工业相同, 供需矛盾将不断对木材工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近50年来, 世界木材加工技术进展主要集中在优化温带和寒带木材的利用, 适应市场的需求, 并和塑料、金属和混凝土等其他材料竞争。现在, 木材工业可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包括标准化锯材、人造板、工程材料、家具及木制产品等。在某些重要的结构场合, 木材结构胶合技术使木结构甚至可与混凝土和钢材竞争, 由此也引发了各类产品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 这些技术进步使木质材料与其他材料的总体竞争能力增强。
中国木材工业今后要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 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 经济效益好, 资源消耗低, 环境污染少, 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提高人员素质, 增强产业集中度, 发展规模经营;加强研究开发, 改进产品结构, 提高产品质量, 增强木材产品与钢、铝、塑料和混凝土等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 要注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加强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 努力提高我国木材工业的整体实力和加工水平。
木材高效利用有三层含义:第一合理利用:第二综合利用;第三节约利用。目前我国木材的利用率较低, 平均在60%左右, 世界上木材资源消耗量大的国家都在积极寻求木材高效利用的途径, 林业发达国家的木材利用率一般在80%以上。对木材的高效利用是我国林产工业的发展方向, 也是发展目标。无论是我国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选择, 还是作为微观的林产工业企业都应该选择这一目标, 这是大势所趋。同时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 以及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有量的有限性, 目前我国每年的木材产量只有8000万m3左右, 由于森林资源本身的特性决定, 即使乐观的刊, 未来我国国内的木材供应量也不会有很大的提高。
3.2 林产化学工业
林产化学产品的加工和利用已有悠久的历史。在天然植物的利用方面, 在公元前松脂和松香已被埃及人用作涂料。用松脂蒸馏松节油在公元之初就有记载, 中古时代松脂加工已有一定规模。利用含单宁的树皮、果实将生皮踩制成革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技术之一。烧制木炭, 在中国和埃及可追溯到公元前。此外, 在木质活性炭、木材热解转化提供木质能源及木材生物转化方面都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并实现工业化, 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国的林产化学工业经过不懈努力, 已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
林产化学工业产品按使用原料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木质原料的化学利用产品, 它主要利用木材中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三大组成部分生产木浆和纸制品、木质活性炭和能源产品、纤维原料水解和酶解产品等;二是非木质原料的化学利用, 它主要利用存在于林产原料中的各种天然有机物, 如花类化合物、植物多酚、生物碱、黄酮类化合物、植物酸、多糖及其他天然化合物, 来生产松香、松节油、植物单宁;天然植物素、生物活性物质、色素等产品。
林产化学工业可以充分利用林产资源, 为发展国民经济提供各种重要产品。如松香被广泛地应用于造纸、油墨、油漆、肥皂、合成橡胶、医药等部门。松节油不仅是一种优良的溶剂, 更是重要的化工原料, 用于合成樟脑、龙脑、松油醇、花烯树脂等。松针原料含有大量的生物活性物质和能量物质, 其系列产品可用作饮料添加剂及化妆品的活性成分。条多酚是一种天然抗氧化剂, 目前已成功应用于油脂和食品生产。银杏叶提取物制剂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对治疗冠心病、高血压、哮喘等有显著效果。活性炭是一种优良的吸附剂, 广泛地应用于环保、食品、医药品及化工产品的生产过程, 在很多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卓越效能。发展林产化学工业不仅可以综合利用森林资源, 还有利于森林保护, 维护森林的生态效益, 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尤其对于林区和山区的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加快林产化学工业的发展更具重要意义。
3.3 造纸工业
造纸术是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 它对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 中国的机器造纸19世纪末才开始, 起步较晚, 发展较慢。20世纪前半叶, 中国机制纸和纸板的最高年产量仅达16.5万, 虽然我国的造纸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与发达国家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纸和纸板人均消费水平低, 2014年我国人均消费量为9.5kg, 仅为世界人均消费量的一半, 是美国人均消费量的8%。我国造纸原料还是以非木材为主, 造纸原料结构不合理, 2014年国内所用纸浆中, 木浆比例占11% (国产木浆仅为6%) , 非木浆比例为32.9% (其中草浆28.6%) , 废纸浆44%。所以, 我国自制浆生产的纸和纸板, 质量档次较低, 每年还要大量进口高档纸和纸板。我国许多造纸企业的规模小、管理较差、技术装备落后、污染严重。近年来我国已经关闭、改造了一大批小型制浆造纸厂, 但一些原有的大、中型制浆造纸厂仍需要扩大经济规模、采用先进技术的管理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以及投资环境的改善, 我国的造纸工业在资本、资源、人才、技术、产品质量、价格及营销服务等方面会有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以适应造纸工业国际化的新趋势、新格局。目前已经具有一批体制合理、技术装备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兴起, 成为中国造纸业的新兴力量, 带动中国造纸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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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第4篇
国有林区是以森林资源为主体而形成的特殊区域, 作为林业建设的主体, 国有林区是我国最大的后备资源培育基地。自1949年至2000年间, 国有林区生产的木材占全国木材产量的二分之一, 占林业系统木材产量的三分之二, 为支持国家基础建设、缓解木材供需矛盾, 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正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 我国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中心和“重采轻育”的做法使得森林资源大幅减少, 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同时由于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的不合理性致使全国范围内的国有林区出现可采资源危机、森工企业经济危困、企业职工生活危难等局面。改革开放以来, 国有林区在发展中遇到了更多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 “三危”局面不断升级, 而国有林区无论从管理体制还是运行机制上, 其改革进程都远远落后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步伐。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国有林区的林权制度存在种种弊端, 虽然过往的改革取得过一定成效, 但是并未真正触及矛盾本质, 改革并不彻底。因此, 推进并加深新一轮的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现阶段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意义
(一) 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关于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 (2007) 的表述是:“在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 为国家贡献生态效益, 进而使国家得生态、企业卸包袱、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的目标真正得以实现”。前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 (2008) 指出:“目标一是通过改革, 使山定主、人定心、树定根’, 充分调动林业职工保护、培育和经营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提高林地的生产力, 提高森林资源的集约经营水平, 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目标二是通过改革, 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解决有家无业的问题, 使林业职工依托林地资源, 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目标三是以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推动林区整体改革, 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为实现经济发展、生态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林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上述表述可以得出,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可以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近期目标有:森林生态效益不减;提高林地生产力及森林资源集约经营水平;林区职工增加收入;企业减负并为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发展。
远期目标有: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森林集约经营水平和规模经营水平得到提高;林区职工造林抚育的投资得到回报, 收入来源多样化;富余人员的就业问题得到解决。
(二)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1. 通过转制放权、公开公平公正地确权, 结束了产权主
体和责任主体由于处于虚置状态而严重缺失的局面, 真正实现了林木、林地经营的产权多元化。在国有森林资源领域真正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实现了“林定权、权定根、人定心”,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2. 实现了由经营林木资源为主向经营林木资源、林地
资源和林区资源并举的发展模式转变。通过立体复合式经营, 大力发展林上经济、林下经济和林间经济, 从纵深、宽广两个维度全方位地实现了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3. 建立了活立木市场, 实现了由资源不动产向流动资
产的转变, 解决了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 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4. 通过资本运营、资本流转, 有效地激活了民间资本,
妥善地解决了森林抚育资金匮乏的问题, 并且为今后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投入森林抚育, 打开了绿色通道。
二、现阶段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 林权制度改革还缺乏对森林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
识, 与产权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了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创新, 克服了体制性的矛盾, 解决了国有林区林业产权不明、产权主体和责任主体缺位、责权利不统一的问题, 使经济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彻底明晰。但是, 由于森林资源自身特有的属性, 其生长周期长, 经济效益见效慢等特点, 导致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客观实际中表现为生态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依旧模糊。
无论是经济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义, 还是生态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 为维护产权主体的利益, 必须需要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保障。目前的林业法律法规对森林、林木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较为详尽, 但是对森林、林木经营者或所有者的权利保证方面的规定还比较少, 并且不具体, 这也是导致生态责任主体与利益主体不明确的原因之一。这种情况给林业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随之而来的是破坏森林资源和侵犯林木合法权益的现象频频发生。
(二) 有效的林地流转和林价体系还有待形成, 产权交易市场有待规范
林地参与流转是林区林权交易的重要内容,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也是让林地流转起来, 实现活立木交易, 保证林区职工对所承包的林地享有充分的经营权、处置权, 保证职工的收益权。但是, 我国国有林区目前在林地流转方面还缺少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没有形成完整的国有林地流转理论体系, 对相关林地流转的规章制度也缺少进一步的研究, 也没有规范的机制和程序控制国有林地的产权流转, 对于流转后的林地经营管理也缺乏经验。
国有林区林权流转过程中合理确定价格是防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的先决条件, 合理的林价是林权交易的基础, 这就需要森林资源评估机构的参与以及成熟的林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由于森林资源价值与质量的判断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条件, 对国有林区进行林权流转时, 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容易造成国家森林资源的流失, 损害国家利益。因此, 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健全林权资产评估制度迫在眉睫。
三、深入推进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 突出森林生态在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地位, 保障林权改革的深入开展
生态责任主体与利益主体模糊, 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生态保护意识的欠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因此, 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 不仅要通过教育、引导林区承包者充分认识到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 并且将生态保护这一意识从法律层面加以提升, 在明确产权的同时, 使林区承包者相信自身能从保护森林资源中受益, 通过保护森林资源致富, 用法律手段保护林区承包者的权益, 从而确保承包经营林地的有林地面积持续增长。
林权制度改革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一样, 都是“政府主导型”, 从上至下推行的。林权虽然从政府转移到承包者手中, 但不是简单的发放林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 如何保证承包者充分享受到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益处, 不仅需要政策上的支持, 更需要法律的维护, 现有的与国有林业有关的法律以及配套制度, 是在国有林区改革之前制定的, 需要加以补充与完善, 如进一步完善林业税费制度, 要对生态效益显著的林业植物性产品、生物性产品实行减免政策, 发挥税收对林地资本产权继承、入股、收益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还可以通过完善国有林区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国有林区的的稳定发展、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保驾护航。
(二) 成立专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 健全林权流转制度, 从而建立规范的森林资源交易市场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 既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又是实现制度改革公平公正的条件。森林资源资产是一种复杂的资产形式, 难以像通常的企业资产那样进行评估。在国有林区林权流转过程中, 由于国有林地、林木价值被低估, 导致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必须成立由林业管理部门指导的专业森林资源评估机构, 对国有林权的流转进行强制性的评估, 建立评估机构资质审查制度和评估机构准入制度, 对国有林区的林地、林木等产权交易进行合理定价、正确评估, 充分保护林权主体的利益, 保证林权流转的有效进行。
林权交易市场是林权流转的场所, 实现林权的有效流转, 真正做到资源产权有主, 不仅要做到初始产权分配的公平性, 还要积极培育林权和活立木交易市场, 以此引进外来资金, 而在外部投资还不健全时, 可以尝试在林场或林业局内部进行的林权交易, 促进经营规模, 形成规模经营主体, 并且通过增加林权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咨询、交易档案备案等服务功能, 尽快建立规范而高效的森林资源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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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现代化 第5篇
首先,提高营林生产成本,实现按劳分配,使职工收入与当前经济水平相适应。根据1999年颁发的《营林生产统一劳动定额》和更新造林生产应发生的项目及现行苗木价格测算,每亩成本最低应45.73元,其中栽植工资为每亩16.01元,每株为7.3分钱,苗木费为每亩23.15,苗木包装、装车、运输、假植、管护、材料等费用合计为每亩6.57元。而伊春林管局给的常规造林成本为每亩34.45元,去掉苗木费、包装、装车、运费、假植等必须支付的费用,每亩只剩5.73元可作为工资,与按劳动定额核定的单价2.6分相差7.3分,差价率达64.4%。因此,各造林单位为了职工能够接受,都自筹资金补到造林上,一般场所都要赔上五千多元,如果造林成本长期不足,林场不可能长期有能力给予补贴,必将造成干部无信心,责任心降低,工人不愿干营林活,影响造林数量和质量。以上是按理论计算的,在实际生产中还有一些不可预见的工作,实栽密度都高于设计密度,所以实际成本还要略高些,成本提到每亩50元才能满足正常生产要求,而且这个成本还应该是动态的。
其次,减少人工更新造林计划,加大人工促进更新和人天混更新力度。在合格的择伐伐区中应安排一部分人天混更新或人工促进更新。一是森林主伐后极易造成树种比例不协调,林木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各种效益降低等问题。如果对这类林分辅以人工措施,实施人天混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充适宜树种,能够改善树种结构,有利于森林保护,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综合生产力。二是实施人天混更新和人工促进更新是人力和自然力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天然更新的潜力,缩短森林资源的培育周期。三是同人工更新相比可以节约费用30%以上。四是可采资源越来越少,伐区条件越来越差,部分伐区伐前郁闭度低,蓄积低,栈后林分郁闭度达不到《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中规定郁闭度0.5以上的标准。金山屯局自建局以来共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4535.5公顷,占森林更新面积的4.1%,形成的林分结构比较合理,生长止常,达到了成林标准。金山屯局每年主伐面积) 万多亩,每年应安排5万亩人天混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现有4.3万亩规划造林地,每年人工更新造林不宜超过1万亩。
再次,搞好规划,增加阔。增加阔叶树比例,科学造林。国家更新造林技术规程对营造阔叶林和混交林做了严格规定,阔叶树不少于30%,混交林不少于50%,这对指导今后营林工作非常有利。在生产中,首先要解决生产成本问题,阔叶树造林苗木费用较高,近几年各地培育的阔叶树较少,苗木供不应求,市场价格高于针叶树种,如果按当前的造林成本每亩34.45元计,营造阔叶树成本缺口太大。其次要解决好适地适树问题,阔叶树种多为阳性喜光树种,现在的造林地块郁闭度小的较少,另外培育一批成苗最少要两年以上,造林者不知道苗圃有什么苗,育苗者不知道几年后造什么树,用多少苗等,往往造成苗木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做好森林经营规划,确定森林培育方向,按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明确造林树种,有利于指导育苗,培育适宜的阔叶树种。三要增强保护阔叶树的意识,加强生产指导,保护好造林地原有天然阔叶幼苗幼树,这是形成混交林的重要措施。
最后,加快营林工作改革。应多元化经营林业,对自费造林者要制定政策予以鼓励,加快荒山荒地绿化步伐。应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营林生产为主转变,由更新造林为主向天然林经营转变,加大扶育力度,在提高生长率上下功夫。应积极实施森林管护经营,在管护区内自造自有、合造共有,自己投资自己受益。应推动苗圃产业化经营,在保证重点苗圃以提供全局更新造林用苗的同时,对其它苗圃进行经营转向,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而苗圃要改变培育树种结构,由过去重点培育“老三松”向培育阔叶树苗和绿化树种转向,加强技术力量,开发研究更多适合造林绿化的阔叶树种,同时对重点苗圃投入和营造林成本要根据测算进行提高,及时增加阔叶树种育苗投入。应更新造林推行招投标制,把需更新造林的地块由专业部门编成标书,公开招标,竞标造林,成林后可由森林资源管理部门验收购买或由工程造林单位持有经营、出售。
摘要:更新造林是我国东北国有林区营林工作的核心。目前, 营林工作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现实与形势要求差距很大,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营林生产成本偏低, 职工收入低, 作业条件差, 职工无积极性, 影响生产进度和质量;以人工更新造杯为主, 更新方式不适应森林经营要求;林种结构不协调, 林分结构不合理;阔叶树苗短缺, 种苗生产不适应林业发展要求。
国有林区现代化 第6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国有林区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思想政治工作是解决人们思想、观念、政治立场问题, 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工作, 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在建设现代林业的新时期, 山西省国有林区面临的发展形势前所未有, 面临的发展机遇非常宝贵, 面临的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这就要求国有林区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 加强林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发扬务林人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使职工以饱满的激情、高昂的斗志, 全身心投入到现代林业建设中, 完成好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1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着力构建林区和谐社会
在2009年召开的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 党中央、国务院把林业发展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林业的历史地位, 同时赋予了林业以新的历史使命。当前, 林业部门承担着建设森林生态体系、保护湿地生态体系、治理荒漠生态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 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 其地位十分重要, 任务十分艰巨。山西省的国有林区尤其是国有林场, 是国家林业事业的最基层单位, 这些林场绝大多数地理位置偏僻, 交通不便, 基础设施落后, 职工居住条件差, 收入低, 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随着社会的转型进步以及受市场经济大潮等影响, 林业职工的思想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因此, 在林业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坚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 利用一切条件, 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和改进, 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 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也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六大”以后一再强调的执政理念, 它理所当然地也应该是林业工作的指南。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中, 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 对于林业工作的意义非常重大, 其意义不仅在于以人为根本、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来考虑问题, 更重要的是, 它可以充分发挥职工对林业事业的参与, 最终实现林区的和谐统一和科学发展。
1.1 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对构建林业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竞争中, 由于单位和职工起步不同、基础不同以及分配不均等原因, 各种矛盾随之而来。就国有林区来讲, 职工生活困难、职工子女就业难、社会保障得不到落实等问题, 引起了职工的极大关注。这些矛盾和问题影响了职工的思想, 影响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对此, 要求林业思想政治工作者一定要深刻领会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此统领思想政治工作。要正视矛盾, 面对问题, 以“敢于说理、善于说理、区分层次、因人施教”等方式, 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 切切实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使职工群众树立顾全局、识大体、以林为业、以场为家的高尚情操和无私奉献的思想意识。做到化解矛盾、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努力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达到构建和谐林区的目的。
1.2 领导要以身作则, 发挥表率作用
林业思想政治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 要坚持身教和言教相结合、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领导者如果自身修养不到位, 原则性不强, 或言行不一致, 都有可能成为职工议论的焦点, 从而降低领导在职工中的威信, 严重挫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所以, 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 严于律已, 处处率先垂范, 用实际行动感染和影响职工。只有心里装着职工, 脑子里想着职工,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标准规范自己言行, 才能真正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
1.3 多与职工交流, 加强感情沟通
个别谈心交流是我们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是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在与职工谈心时, 要诚恳真挚, 平易近人, 不能假大空、单纯说教, 要注意方式方法。比如, 在林业改革过程中出台的一些新的规章制度和一些新的办法等, 职工都会有一个逐步适应和接受的过程。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多跟职工谈心交流, 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当职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发生责任事故而受到处罚、情绪低落时, 要及时地采取多种方式与之谈心, 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 不让职工带着情绪上班, 使他们放下包袱, 心情舒畅, 想方设法做好工作。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树立科学发展的意识, 不断开拓发展思路, 丰富发展内涵, 树立起坚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时, 还要多做培养人才和团结职工的工作, 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造就林业建设的一代新人。
1.4 坚持“以人为本”, 解决职工实际问题
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观, 思想政治工作也要着力体现这一点。要结合国有林区 (林场) 的实际, 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切实解决职工关注、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某些不能在短期内完全解决的问题, 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 要及时予以解决, 从而保证各项林业建设任务又好又快地完成, 保证林区 (林场) 的稳定与发展。要根据林区 (林场) 的实际情况, 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要因势利导, 因地制宜支持职工上项目、谋出路, 对职工自营工程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适时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发展问题, 使困难职工逐步脱贫致富, 使林区早日步入小康社会。
2 因势利导, 讲求实效, 采取多种方式方法, 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构建和谐林区 (林场) 是构建林业和谐社会的基础, 每名林业职工就是构建和谐林区 (林场) 的主体,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员。因此, 必须加强林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发扬务林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精神, 为构建和谐林局 (林场) 做出贡献。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讲求方式方法, 因势利导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务求取得实效。
2.1 要教育林业职工牢记宗旨, 忠于职守, 树立远大理想
国有林区 (林场) 是国家林业事业的最基层的工作单位。在目前特定的环境条件下, 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化, 许多深层次的矛盾正在凸现出来。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引导和破解, 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绿色山西”战略的实现和林业改革的深化。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及林业思想政治工作者, 要从实际出发, 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 加强和改进林业思想政治工作, 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林业职工也和其他行业工作人员一样, 有些人对前途充满了希望, 具有远大理想, 向往着美好的未来, 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不知道如何操作。理想有共同的也有个体的, 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实现。因此, 每个林业职工对工作要有责任感、紧迫感、压力感, 努力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完成好肩负的任务, 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
2.2 加强领导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林业职工的思想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出现了多元化趋势。因此, 各级单位必须加强领导, 健全机制。党委“一把手”必须负起责任来, 建立形成工作目标责任制等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 要搞好政工队伍自身建设, 要经常对政工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以及整体素质, 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优势, 为构建林业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2.3 结合实际, 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黑龙江国有林区政府治理能力研究 第7篇
1.1 现状
治理理论主要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而政府治理理论又是在治理理论兴起之后, 运用该理论研究政府在“多中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与能力的一个新型概念。政府治理能力是:政府在多元治理时代的网络治理体系中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物所具有的潜在的或现实的能量和力量;由该界定相应的可得国有林区政府治理能力则是国有林区政府在当代林区治理体系中治理林区区域内的地方公共事务所具有的潜在的或现实的能量和力量。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政府的治理能力处于起步阶段, 当代林区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但是, 国有林场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不仅改善了林区的自然环境、加快了经济发展、也将促进林区政府治理体系的建设, 促进相关公共组织的发展, 进而提高林区政府管理林区区域内公共事务的能力。
首先, 是政府权力从无限到有限的转变, 逐步推动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其推动着多元治理时代的到来, 政府权力开始向社会转移;其次, 黑龙江省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工作要引入竞争制度, 通过竞标、委托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这些措施都将有效地引入市场机制, 促进社会力量的发展;再次, 完善国有林区政府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 引入竞争机制, 致力于提高林区政府的治理能力, 加强政府和社会的联系, 促进国家权力逐渐向社会的回归, 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更有利于推动黑龙江国有林区的民主化的进程。
1.2 问题分析
首先, 国有林区改革处于起步, 探索阶段, 相关的财政经济支持还不够完善, 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上缺少足够资金支持去改善林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据调查2010年黑龙江省林业总产值为766亿元, 2013年黑龙江省林业总产值为1480.4元, 2014年4月1日, 龙江森工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 2015年黑龙江省林业总产值达1600亿元, 从数据直观可看出全面禁伐后, 黑龙江省林业总产值增速大幅下降, 在全面禁伐背景下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而林区政府的协同治理能力还处于发展阶段, 目前林区政府还处于单一权利主体地位, 政府职能依然出现“越位”, 国有林区推行“政企分开”改革的进展比较缓慢, 传统管理体制的桎梏依然存在于林区政府的职能定位之中, 影响林区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 林区政府的治理理念, 还比较淡薄, 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与自身素质以及人力资源建设有待提高, 林区政府治理体系正逐步形成, 而相关公务人员的素质还仅仅停留在业务水平上, 还没有对政府治理理念有清晰的认识, 其服务意识还没有形成, 需要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 原来的制度体制也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需要不断完善对公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机制。
其次, 有效的政府治理离不开社会的发展, 而林区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发展比较缓慢, 有些还在政府的行政领导下, 无法拥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可以承接部分事务性的管理服务职能;再次, 林区职工的参与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一方面林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影响林区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原因, 林区经济发展缓慢, 且发展方式处于转型期, 部分林区职工面临失业与再就业问题, 严重影响了其主动参与;而另一方面, 林区职工参与的途径和方式还没有形成, 即使群众有主动参与的意愿也没有相应的组织, 公民社会可以承接, 更没有其切实可以有效参与的方式, 林区政府治理的发展需要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共同合作。
最后, 科技信息的共享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 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 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还有待提高, 对于政府的工作动态, 林区林业资源状况, 经济发展态势等信息还没有相应的途径可以及时公布, 也没有实现林业信息资源的数字化, 林区职工还没有有效的途径去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所以在以后林区信息化发展中应充分应用现代林业信息技术和手段, 全面改进林区社会职工保护林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参与手段, 提高参与热情。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在林区建设管理中, 也亟待引进现代化, 数字化现代林业信息管理技术。
2 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政府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2.1 自然环境因素
自1998年“天保工程”开展落实以来,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培育和保护, 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也有逐步增加;珍稀濒危的动植物得到有效的保护, 生态环境也明显改善;据资料显示“天保工程一期”实施前期就有显著成就, 1998~2005年封山育林面积达74.036千hm2;截至2010年底, 已累计少消耗可采森林资源5283万m3, 森林蓄积净增1.33亿m3, 比工程前增加了20.9%, 达到7.71亿m3;森林覆盖率提高了9.7%, 达到84.2%。森林资源成功实现了由过度消耗向逐步增长转变[1]。“天宝工程一期”实施以来, 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林地面积逐年增加, 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 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也有利于其他珍贵的动植物的繁殖栖息, 近年来东北虎, 丹顶鹤, 黑熊, 等珍贵野生动物的数量大幅增加, 活动范围也扩大, 甚至于出现伤人事件。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 林区林地面积不断增加, 生态系统得到改善, 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新的自然环境背景, 必然影响林区政府治理能力, 要求其有更高的治理能力, 处理林区的事务, 如何处理大型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和保护林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 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就必须完善和提升林区政府的治理能力,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支持、鼓励林区职工更多的参与到林区事物的管理工作。针对当地林区自然环境状况, 要想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 首先是完善相应公共组织的建设, 鼓励、支持、引导相应环保组织, 保护动植物组织的建设发展, 使其切实发挥其作用, 明确其服务的宗旨、对象;理顺其与政府的关系, 实现林区政府与林区职工对林区公共生活的共同管理, 实现两者的最优状态, 实现林区政府权力向林区社会的回归, 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野生动物, 管理林区事务, 建设林区政府, 提高林区社会生活质量。
2.2 经济发展因素
随着“天保工程一期”实施以来, 黑龙江省林区累计少采木材量逐年上增。根据资料显示, 从1998年到2011年以来黑龙江省森工系统累计少采木材5060万m3。在“天保工程二期”实施后, 林区的木材产量, 在2013年已经调减到89.4万m3, 逐步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2]而林区的产业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 积极推进国有林区产业结构转型, 以粗放型提供林木资源为主转向木材深加工和发展林下经济, 非林非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实施林区的绿色食品战略, 并利用地缘优势发展特色森林旅游;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促进林区经济增长。林区政府缺少必要的资金来源, 很难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基础建设上和社会事业的发展[3], 这也就要求政府有更高的治理能力, 使其更好发挥其作用, 促进林区的经济的发展。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 国有林区经济产业结构发生改变, 既减少了木材采伐量, 保护了林区自然资源, 同时也促进林区经济增长, 深化了林场改革, 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 促进了林区政府治理能力的发展,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能够充分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更好推动现代林业的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需要各项政策扶持、政府的支持, 以及林区群众的积极参与;同时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升, 林区经济的发展解决了职工的基本需求, 进而才会追求高一层次的需求, 实现自我的价值, 参与到林区的建设发展;这也是符合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所以, 林区经济的发展是林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2.3 林区政府治理理念因素
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 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4]随后各专家学者提出了“善治”的制度安排, 对治理和善治的内涵、外延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 提供了评价治理能力的可供参考的标准。
治理理念在不断的发展, 更加适用于全面禁伐与林区政府改革的新形势中, 引入市场的竞争激励机制, 将促进林区政府的行政效率;林区政府治理理念的发展, 将促进林区公共部门的发展, 不仅可以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也会激发更多的林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将促进更多的林区职工参与到林区的社会管理服务中, 林区政府治理理念的发展, 将促进国有林区政府改革, 促进林区产业结构转型, 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提高国有林区政府的治理能力。
3 提升林区政府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
3.1 增强林区政府协同治理能力
要研究林区政府协同治理能力, 首先要明确“政府协同治理”, “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 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等多元合法治理主体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 运用公共权威、协同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 通过共同合作和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行为方式总和[5]。
首先要确定在全面禁伐和林区改革的背景下林区政府的职能, 改变政府单一权力主体的地位, 将部分的权力转移到社会, 建设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强社会力量参与, 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效率机制;切实提高林区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治理能力;其次就是要求林区政府可以建设成熟的公民社会, 以及公共组织的建设发展, 并使其可以脱离于行政组织, 真正发挥其作用, 使其可以承接政府的部分职能, 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最后, 是宣传提高林区职工的参与意识, 使其主动参与到林区的建设中, 一方面发展经济, 快速致富, 提高生活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公共组织、公共部门参与到林区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加强政府和社会的合作管理, 必须明确掌握林区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现状, 如在野生动物保护, 大型野生动物伤人事件上, 就需要林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合作, 科学明确必须加强政府协同治理的领域, 共同合作建立完整的保护预防措施。
3.2 完善林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
首先, 完善林区行政信息公开制度, 使政府工作让林区职工所知晓;在林区政府全面改革背景下, 加强智慧林业建设, 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建立一种信息化的长效发展机制, 实现林业高效高质发展, 林业政务系统上下左右通畅;通过打造上下一体的林业政务系统, 实现林业政务系统一体化、协同化, 即全方位信息充分共享、业务全面协同, 并与其他相关行业政务系统链接;通过智慧林业的建设, 达到用新型信息技术, 实现政务的公开。其次, 政府公开机制, 应体现其公平性与透明性, 在全面深化林区政府改革新时期, 需要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这就需要政府公开购买信息, 在其工作流程中, 公开透明, 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特殊监督机构, 以及群众性的监督组织, 让其都切实发挥其监督作用。再次, 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政务, 建立一个让公众了解的平台, 进而监督;简化传统的照章办事且繁琐无效的办公方式, 切实快捷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 更加融入到公众的生活中, 可以开发官方微信公共平台, 将更多的信息以群众经常关注且方便的方式知晓, 并可以参与进来;真正让林区政府服务于公众, 社会公力量与到林区政府的治理中, 共建林区和谐社会。
3.3 加强政府治理的人力资源建设
首先, 全面深化林区政府改革的背景下, 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尊重竞争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之中的决定作用;需要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林区政府治理, 需着重加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力度。深入学习研究林区政府治理理念, 提高林区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 引入竞争机制, 形成新体制;过去的学习和培训方式已无法适应现在的新形势, 新需求;具备新的学习能力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发展的核心。公共部门在进行内部人员培训时就必须考虑到公共部门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 力争通过将公共部门建设成学习型组织。
其次实现国有林区政府治理的人力资源建设的规范化, 法制化;对林区政府的人力资源管理严格规范, 依法管理, 另外我国的传统文化和源自于西方的现代法律文明也多有差异, 这种种差异往往是我国推行法制过程中各种阻力的根源, 所以, 推行法制关键在于整个社会建立一种真正的遵从法制的社会文化观念。必须从文化的角度上来推进现代法制文明的传播, 在此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努力才可能实现规范化, 法制化。
最后, 林区政府治理的人力资源建设和发展, 不能片面地强调企业化, 而必须进行角色的战略重新定位;提高国有林区政府的治理能力, 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 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4 完善林区职工的参与制度与方式
(1) 受政府治理理念因素的影响, 林区政府要转变观念, 培养林区职工的参与意识, 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合作, 首先政府要意识到在多元网络治理的治理体系中, 公民的重要作用, 政府和公民都是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 拥有相同的权利共同承担经济社会治理的责任;要通过宣传和教育唤醒民众参与意识, 改变其以往的意识形态和观念。通过教育使意识到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是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 要让民众回归本位, 只有公民主动参与其中, 才能实现良好的林区社会治理, 共同提高林区政府的治理能力。
(2) 要提高林区政府治理能力, 必须促进林区群团组织的发展, 为林区职工提供广阔的平台可以参与到林区政府的治理中, 林区在群团组织发展初期, 林区政府部门应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以促进其的健康发展, 为林区职工参与林区社会治理提供组织保障和活动载体, 促进参与式治理的实现, 从而进一步优化林区政府的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3) 完善公民参与方式, 拓宽公民参与途径, 在林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的基础上, 可以加强政府与群众互动, 指出不合理的现实情况, 无法实施的政策措施以便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对于政府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公民的参与途径。
摘要:采用文献研究方法和实地调查法相结合, 首先对政府治理理论进行了研究总结, 其次对国有林区政府治理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 针对现状进而研究总结了其影响林区政府治理能力的影响因素, 最后提出了完善政府协同治理与政务公开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与职工参与途径等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林区,政府治理,影响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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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志达, 满溢群.国有林区政企合一改革以相关政策:关于大兴安岭和伊春的调研报告[J].林业经济, 2008 (1) :26~32.
[3]马雯慧, 李洪山.浅析新形势下黑龙江国有林区社会管理问题[J].管理论坛, 2015 (5) :194.
[4]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国有林区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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