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精选6篇)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开展期末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根据校务会议精神,为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管理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本学期各项工作做出客观的阶段性总结,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运行及课堂秩序情况
全面检查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岗和授课情况、学生听课状态、听课笔记、课堂纪律及作业完成情况,及教学计划实施中是否存在未足额完成或超计划现象发生。抽查学生听课笔记及作业明细另行通知。
二、学生管理状况
全面检查学生管理各项工作。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班级日常管理开展情况,全面检查学生日常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情况,检查学生到课、上课及早晚自习情况,了解学生公寓管理状况及学生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学生课外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清理学籍,检查学生资助管理情况,了解学生实习和毕业生毕业档案整理情况。
三、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1、检查办公室日常管理文件材料、上级来文等是否整理规范有序,年检等相关管理报表是否及时送达并做好留底存档,查阅相关管理用表是否及时归档。
2、检查教学运行是否规范有序,检查教学管理材料、教学文件通知等是否及时归档(含教学进度表、停调加课申请表、各类教学记录、教师相关资质材料等)及成绩单、工作量统计表等相关的统计表是否整理。
3、检查学生日常管理资料、学生活动资料、班级管理档案、学生奖罚材料、学生会日常管理检查材料、学生管理各项通知等文件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学生各类活动原始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4、检查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及免学费管理、毕业管理、实习管理相关文件材料是否整理归档。
办公室
2012年6月1 日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第2篇
各教学单位:
教学秩序检查是一项常规检查,是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务处决定开展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上课情况。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安排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停课或调换教室等现象。
2、学生上课情况。包括学生出勤和课堂纪律状况。
3、教师是否向学生推销自编教材或专著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1、集中检查。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0月21日,教务处组织的检查组对全体教师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检查组对本教学单位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汇总结果形成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分散检查。其它时间,各教学单位、教务处自行组织分散抽查。
三、结果处理
1、对于教师未按课表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停课或调换教室等情况,依据《漳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漳师院【2003】53号)做出相应处理。
2、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旷课学生按照《漳州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漳师院【2005】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处理。
3、如有向学生推销自编教材或专著,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重视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周密细致地安排此项工作。要组织教师学习《漳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漳师院
【2003】53号)、《漳州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漳师院【2007】61号),强调日常教学秩序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
2、检查人员不得影响教师的正常教学活动。
3、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师及学生出勤情况如实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不得谎报情况。
教务处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第3篇
为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 加强监督指导, 健全管理机制, 研究完善落实国家在投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根据工作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资司) 下发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指出, 将定于2014年上半年对各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派员分地区、分领域、分时段、分组对重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抽查重点包括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电厂及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电厂。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第4篇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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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第5篇
鲁教职函(2011)13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我厅2011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等院校。
二、检查目的和主要内容
通过检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整改不足,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规范,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条件、教学实施与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等方面。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和专家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自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到2011年8月24日为学校自查阶段。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要点(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写出自查报告提交我厅。
(二)专家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采取动态、抽查方式。从2011年9月到12月底,我厅组织专家到有关高校采取听取学校汇报、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和档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抽查函授站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
(一)本次检查结果分为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合格的学校可继续招生;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资格;暂缓通过的学校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待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复查仍不合格,将按不合格处理。本次检查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学校按不合格处理。
(二)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积极做好迎接专家现场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有关高校应于2011年8月24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学校公章)和本校及函授站各年级、各专业2011年全年教学实施计划报送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sdcj@mail.upol.cn。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张清学,联系电话:0546-8396865,0531-86428508。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0号(济南商贸学校院内)。
附件: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内容要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要
点
一、教学条件
(一)学校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建设的投入情况;
(二)授课期间教室、实验室、教学设备等条件保障情况;
(三)教学管理队伍、师资管理队伍的建设情况。
二、教学实施与教学管理
(一)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情况;
(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及执行情况;
(三)各类教师(主讲教师、教学辅导教师、实验或实习指导教师等)的聘任与管理情况;
(四)本校及函授站教学组织实施情况;
(五)学员面授、自学、辅导、答疑、作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验和实践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情况;
(六)课程考试的命题、考试环节的组织安排、学员考风考纪的情况;
(七)开展教学评价和教学督导的情况;
(八)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教学改革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二)教学手段的改革、网络化教学平台的建设情况;
(三)教学管理模式的创新、信息化管理及网络环境的建设情况;
(四)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取得的成效;
(五)教学改革研究以及教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四、教学质量
(一)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二)学习效果的评估及考试成绩的分布状况;
(三)在校学员对教学质量的评价;
(四)毕业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
关于开展党费收缴工作检查的通知 第6篇
各乡(镇)党委,彭山林场党委,园艺场党总支,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定于2009年3月中旬对全县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3月12日。
二、检查方法
县委组织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检查(具体安排附后)。
三、检查内容
检查2006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赣组发[2008]13号)和九组字[2009]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党费交纳基数的核定情况;党组织是否按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对本单位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情况,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
2、各受检单位要配合好检查组开展工作,必须按照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应的各种相关资料: ①2006-2009年党费基数表、上交党费原始凭证(工委党费收缴收据);②党员名册;③党员收入证明(工资表);④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登记表等。
3、各单位党务干部(组织委员)携带好以上迎检材料,按检查安排参加迎检。党委、党总支要携带好下属党组织的相关材料。
4、检查人员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附:党费收缴工作检查安排
中共德安县委组织部
2009年3月6日
党费收缴工作检查安排
第一组检查组人员:沈良政胡雪芬
1、时间:3月12日上午8︰30
地点:水务局会议室
单位:县委机关党总支部、县人大机关总支部、县政府机关党总支部、县政协机关党总支部、纪委机关党支部、水务局党总支部、林业局党总支部、水产局党支部
2、时间: 3月12日下午2︰30
地点:公安局会议室
单位:公安局党委、房管局党总支部、建设局党总支部、移动公司党支部、新华书店党支部、国税局机关党委、检察院党支部、气象局党支部、石油公司党支部、长运公司党支部、邮政局党支部
第二组检查组人员:闵期彤 金胜明
1、时间: 3月12日上午8︰30
地点:邹桥乡会议室
单位:邹桥乡党委、车桥镇党委、爱民乡党委、塘山乡党委
2、时间: 3月12日下午2︰30
地点:聂桥镇会议室
单位:聂桥镇党委、磨溪乡党委、吴山乡党委
第三组检查组人员:张国华郭在华
1、时间: 3月12日上午8︰30
地点:民政局会议室
单位:民政局党总支部、国土资源局党总支部、总工会党支部、药监局党支部、计生委党总支部、技术监督局党支部、科协党支部、科技局党支部、档案局党支部、公路分局党支部、交通稽征所党支部、农业局党总支部、烟草公司党支部
2、时间: 3月12日下午2︰30
地点:教育局会议室
单位:教育局党委、卫生局党委、文广局党总支部、商业管理办公室党总支部、电信局党支部、供销社党总支部、民营局党委、集贸市场中心党支部、森林公安局党总支部 第四组检查组人员:胡新王磊
1、时间: 3月12日上午8︰30
地点:丰林镇会议室
单位:丰林镇党委、高塘乡党委、彭山林场党委、林泉乡党委
2、时间: 3月12日下午2︰30
地点:蒲亭镇会议室
单位:蒲亭镇党委、河东乡党委、宝塔乡党委、园艺场党总支
第五组检查组人员:余小毛郭日初
1、时间: 3月12日上午8︰30
地点:财政局会议室
单位:财政局党总支部、环保局党支部、地税局党总支部、法院党支部、工商局党总支部、县委党校党总支部、审计局党支部、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交通局党总支部、粮食局党总支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
2、时间: 3月12日下午2︰30
地点:工业园管委会会议室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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