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第1篇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者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
1、法律援助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政行为,它体现为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
4、国家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诉讼费及其他费。
二、法律援助的性质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现代国家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性质可界定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法律服务费制服能力,需要通过法律保障其自身合法权益时能够获得法律帮助的法律保障手段。从经济角度讲,法律援助是合理利用行政手段进一步调节和缩小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经济和法律生活的程度,从而 维护社会稳定。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援助是国家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而实施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是国家对保护公民权利应履行的责任,也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之一。我国法律援助的性质,充分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机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农民工求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
农民工到职业介绍所机构求职时,应注意看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不要在没有合法证照的非法职业介 1
绍结构求职。
2、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出勤记录等。
3 、维护权益要注意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申请。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第2篇
民主办社 合作增收 发展专业合作社 携手建设新农村
服务社员为宗旨 共同利益是目标
农民是合作社主体 盈余按交易量返还 法律是合作社的保障 章程是合作社的生命
增强法律意识 倡导法律援助 提升律师素质 提高律师声誉 执行新劳动法,改变旧劳动观。 君子爱财,取之依法。 增强法律意识
倡导法律援助
法律保护你我他,普法用法靠大家。
1、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4、学法知法,自强素质;守法用法,共建和谐。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6、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7、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
8、全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9、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0、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1、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12、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3、法治造就和谐社会,诚信成就积极人生。
14、学法守法都懂法,民安国安天下安。
15、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6、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制止违法行为。
17、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办事,营造法治环境。
18、心中尊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靠法。
19、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20、以宪为尊,以法为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21、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事事用法维权益,处处守法促和谐。
22、学法、知法,立身守法;用法,护法,办事依法。
23、勤学法掌握法律知识,常思法加强法制观念,能守法遵循社会规范,会用法保护正当权益。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第3篇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主体资格。
(1)年龄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
(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妇女; (4)残疾人; (5)农民工。
2、 经济条件(农民工及刑事案件不要求经济困难,但仍需提交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1)符合黑龙江省经济困难标准: a) 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b) 城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的; c) 农场享受“五保户”“特困户”待遇的; d) 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人员;
e) 社会福利机构中由国家供养的;
f)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g) 其他情况特别审批。
(2)经济状况低于黑龙江省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案件范围:
1、 民事:
(1)各种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为权利人);
(2)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收养、抚养、扶养等婚姻家庭纠纷; (3)社保、低保、抚恤金、救济金等给付纠纷; (4)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纠纷;
(5)涉农(土地、种子、农药、化肥、农资)纠纷; (6)消费者权益纠纷。
2、刑事:
(1)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案件(未成年人和盲、聋、哑人除外); (2)申请人为被害人的案件。
3、执行:无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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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特别审批。
三、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证件与材料:
1、有关当事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a)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b)残疾人需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伤残鉴定材料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
c) 农民工需有务工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原件,工资条等(案件性质本身能证明其务工事实的也可)。
2、有关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a) 低保证或失业证或五保证或优抚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年检的证件应有年检章);
b) 或所在街道/乡镇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应载明家庭人口数、就业状况、主要经济来源和年均人纯收入情况)原件或特困户证明原件;
c) 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的证明原件,以及所在福利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d) 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证明原件。
**军川农场依法治理办宣**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第4篇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同学们要勇于用法律知识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同时也要培养自己辨别能力、增强自我的防范意识:
1、单独回家的孩子,在放学的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
察,有没有陌生人跟踪,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
2、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给陌生人打开家门。
3、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4、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要学会用报警、呼救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5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聪明的做法是遇事不慌,
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6、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
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就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第5篇
一、我国人口的基本情况
1、人口数量: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现有人口13.28亿(不含港澳台地区)。据测算,如果生育率保持在上世纪70年代初的水平,现有总人口将超过17亿。
2、人类发展指数:(A经济发展水平GDP指数;B教育水平成人教育率;C卫生水平婴幼儿保健、免疫计划、健康措施的可及性、生活用水、卫生环境等;D健康水平人均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生殖健康水平等)我国居世界第81位。挪威排名第
一、日本第
7、美国第8。
二、我国人口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
1、人口众多、资源相对溃乏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其他国家,人口增长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GDP年均增长率达8.6%,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2008年全国人均GDP突破了3000美元,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则只有2200美元。
(2)我国是粮食消费大国:2006年粮食消费量为4.73亿吨左右,相当于世界粮食总出口量的两倍。
(3)资源短缺。我国现有的人均土地、水资源、森林、能源等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
(4)生态环境恶化。荒漠面积已达到26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62万平方公里;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一,按年人均
3.8吨计算,30年来少生4亿人就等于每年少排放了15亿吨二氧化碳。
2、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3、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的要求。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4%6%,15岁以上文盲达8507万人。
4、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庞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1565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其它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的总和还要多,到2050年,劳动年龄人口仍然超过8亿人,就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5、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
6、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2008年性别比为1:1.8。
7、流动人口持续增加,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亿,未来二三十年是我国人口城镇化速度全面加快、人口迁移规模最大、活跃程度最高的时期,将有3亿左右人口从农村进入城镇,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
8、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我院的基本情况
1、职工基本情况:我院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320人,女职工1412人,已婚女职工1180人,50岁以下的育龄妇女900人左右,独生子女850人;同时我院在聘临时工300余人,合同护士400余人,在读研究生1000余人。
2、部门设置情况:我院设有专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办公楼310),目前在编人员为两人;2004年成立了医院计划生育协会,由党政一把手为协会会长,主管院领导为副会长。协会成员均由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聘请了14位一线同志为计划生育兼职干事。
四、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基本政策
(一)晚婚晚育:
晚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年满20周岁,男方年满22周者,均为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
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二)如何办理《生育证》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手续?《生育证》:凡到了晚育年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怀孕四个月内必须到计生办办理手续。需准备以下资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习结业证。(到开福区妇幼保健所参加培训,电话8455801584558016)
3、准生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男方单位盖章,到计生办领取)
4、女方一寸照片一张
5、B超报告单
《独生子女证》:
申领条件:
夫妻双方申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出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再婚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4)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1) 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的,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凡符合以上条件,产后4个月内持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夫妻双方一寸照片一张)到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我院关于独生子女优惠奖励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医院每年以如下几种形式为职工发到位:
1、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险费
2、7周岁以下托幼费
3、“六一”儿童节的礼品
4、按有关政策,凡领取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退休后,增发5%的工资。
二、有关计划生育方面休假的相关规定
1、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正常平产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3、流产:怀孕不满7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师意见,给予30天以内的假期。
4、男职工结扎输精管,给假20天;女职工结扎输卵管,给假30天;上避孕环,给假7天;取避孕环,给假3天;第一次
人工流产,给假15天,从第二次起,人工流产按病假处理;带环怀孕人工流产,给假15天。
(三)第二胎生育政策(与我们有关的)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4、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5、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6、再生育子女的间隔和年龄条件:生育妇女必须在25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为2年,生育妇女超过28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男方再婚只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的,女方必须达到25周岁以上。
(四)收养子女的规定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年满30周岁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处理规定(与我们密切关系的几条列举一下)
1、违法生育、非法收养者,系本院职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2、非婚生育是违法乱纪行为,除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产假期间停发工资。
3、伪造、变造、买卖婚育证明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第6篇
2 Federal Law Resource fedlaw.gsa.gov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3 Federal Web Locator :/包括238个国家,岛屿和地区的4000多个网站的目录索引,还有850多个本地保存的网页和下载文件。提供网上和法律及法律职业有关的信息,重点在美国。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9 Law Forum :法律网站搜索引擎,来自Alta Vista.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1 Law Street :供了美国五十个州的法律以及联邦法律概要;法律新闻及分析;国家可查询律师数据库;关于名人事件的原始文件、以及律师工具。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2 LawCrawler :为法律研究而设计的搜索工具,使研究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在寻找特定领域内的法律信息。其搜索引擎包括美国与世界,美国与巡回法庭,加利福尼亚,美国其他州,以及其他国家。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3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of Cornell Law School :www.law.cornell.edu/是公认的网上重要的法律资源。广泛收集了美国法律资源,特别是最近和以前的最高法院判决、超文本版本的美国法典、美国宪法、联邦条例、联邦证据规则和联邦民事审判规则、纽约上诉法院最近的意见和美国法律规范图书馆的注释。此外还收集了相当不错的外国和国际法律资料。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4 Office of The Law Revision Council uscode.house.gov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15 U.S. Constitutions :www.law.cornell.edu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6 Virtual law library :www.law.indiana.edu/v-lib/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7 VS Court Locator :www.law.emory.edu/fedcts/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8 美国法律文献检索指南 lawlib.slu.edu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19 美国司法部 :www.usdoj.gov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20 如何运用因特网找到和更新美国法典 law.uark.edu/arklaw/aglaw/usc/uscupdate.htm) 国外著名法律站点
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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