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合同范本
防水材料合同范本(精选9篇)
防水材料合同范本 第1篇
屋面防水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总承包施工,因工程需要,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甲方委托乙方包工包料施工,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共同利益,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
--------------------------工程所有屋面防水工作,包括沿沟及局部翻边。具体为:清理、涂刷、铺贴、垂直运输、落手清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
二、施工工期和进度
乙方从进场开始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按甲方制订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增减调节,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所有屋面防水工作总工期----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
1、施工前必须对前一道工序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技术交底作业,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确保防水质量,若达不到优良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返工的人工费及材料费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监部门的指导,如工程质量不符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进行整改。
4、屋面防水质量是整个工程质量的重中之重,该分项必须确保优良,并保证观感良好。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用工要求
1、乙方负责人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使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即安
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等),发给工人每人一本《新工人须知》,未经教育不准上岗。乙方负责人应对乙方工人每日班前进行当日工作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向项目部汇报。
2、井架、施工电梯的使用必须由项目部统一按排,乙方不得抢用其他班组的垂直运
输机械,由于乙方不服从安排,抢用他组垂直运输机械,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执行国家(部)、省、市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若
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规程、违章作业而导致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按国家(部)、省、市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挥生产,提供安全生产的作业场所和条件。若乙方发现甲方违章指挥、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如实反映情况,甲方必须及时整改,在甲方未整改以前,乙方可拒绝施工,如继续施工或乙方不及时指正而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若乙方使用机械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修理或不及时汇报而继续使用,导致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5、执行双方《承包合同》,乙方要正确使用劳动力,按规定办理进场人员的各项手续
及暂住证、就业证,交分公司劳资科和保卫科。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劳动力管理,严禁乱招乱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劳动力不足或管理不当,造成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保卫等无法满足工程需要并督促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承包单价及结算办法
1、单价:按时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符合上述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要求,按16.0元/M2一次包死,该单价包括管理费、劳保支出费、保险费(安全保险、医疗保险)等所有费用在内(由于设计修改造成返工,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除修改外不开点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2、结算方式:甲方不支付预付款,防水工程完工后经项目部及分公司质安科检查验
收符合要求,且安全生产、工作面清理等符合项目部管理制度,则以实际工程量的85%结算,其余款项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六、工具、机具、劳动用品
1、乙方人员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手套、雨具等)应自理,如向甲方领用,则费用按照购置价在结算中扣除。
2、除垂直运输机械外,其他各类手动机具应乙方自理。
七、其它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的各项要求顺利
实施,如上述方面的任何一方面无法满足要求,则按项目制度条款进行罚款;在省、市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用工大检查中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用工达不到要求,而使项目部受处罚,该处罚在乙方的结算中扣除。
2、按照第二条的施工进度要求,若没按时完成,则造成项目部总工期滞后,每延期
一天罚款1000元。
3、乙方每天施工完后必须在下班前完成落手清工作,若到时没有清理干净,则甲方
派人清理,清理人工按50元/工日在乙方月结算中扣除。
4、甲方各部门(质安科、劳动人事科、保卫科)在分项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用工检查中对乙方的处罚或奖励款项,均转与乙方。
5、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的《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方案》,乙方必须严格
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同时提供甲方所需地所有有关技术资料。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范围内不出现渗漏水现象,因施工影响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无条件补修,所有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则可向违约方索取防水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
7、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合同未尽事宜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0年月日签订
6、
防水材料合同范本 第2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修防水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维修防水合同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承接施工的安置区房屋卫生间、露台防水漏水维修工程,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后,同意将安置区卫生间、露台等渗水维修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谈判确定如下维修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协议如下:
1、维修时间: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维修地点:文昌市龙楼镇航天发射中心安置区。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维修方案施工,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施工过程中有更适合本维修工程的施工方案,需提前报请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定期必须派人在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与户主沟通协调工作。
5、房间家居用品等的保管和损坏丢失的赔偿:在维修之前,甲方和乙方对于户主家里的大件物品(卫浴设备、家具和家电)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对于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同时在施工时避免对于户主的卫浴设备、家具和家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另对于地板在施工时铺设厚点材料保护,以避免在施工期间对地板的损害)。维修期完毕后需对于大件物品再进行一次确认。对于在维修期间,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任何一件物品的损毁或者丢失,乙方必须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6、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包括帮助乙方与户主、邻居之间的协调沟通,另外还有垃圾、材料堆放搬运的问题。
7、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另外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8、如此次维修没有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再次出现渗水,则乙方必须承担再次维修的责任,不能因超过房屋保质期而拒绝维修,再次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且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工程甲方负责全部材料,乙方负责施工,由于乙方施工工艺错误或者其他的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则乙方负责全部材料的.费用,因此而产生的二次返工费用和工期的延误乙方负全责。
10.本工程维修费用按每间卫生间全部施工内容共计人民币1350.00元(大写壹仟叁佰伍拾圆整)计费。施工内容如下:
1)拆除原墙地砖和原沉池回填物。
2)拆除垃圾搬运下楼统一堆放装车外运。
3)破损给排水管道修复处理。
4)防水基层处理、找平层及防水施工(两遍)。
5)闭水试验、防水保护层及墙面拉毛施工。
6)架空层砌筑和垫层施工。
7)墙地砖铺贴施工。
8)蹲便、洗手盆等卫生器具安装或恢复安装。
9)所有材料自行搬运到施工现场。
10)卫生清理。
11、关于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维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工程款的80%,余下的20%待一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3、关于保修:保修期为一年,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其相关措施进行维修或返工处理,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1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防水合同2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区防水维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所指定之防水工程,涉及窗口、露台、屋面等项目。
1、搭设双排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拆除漏点处原有建筑做法至基层。
3、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重新打发泡胶。
4、基层抹灰找平达到做高分子丙纶的施工条件。
5、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6、粘贴施工设计对应苯板,确保紧贴密实,拼接到位。
7、刮涂防水胶灰,贴网。
8、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9、抹灰找平。
10、贴相同墙面砖,用勾缝剂勾缝。
11、刷外墙丙烯酸涂料。
12、外墙窗口防水密封胶。
13、拆除脚手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14、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行业规范执行。
1、窗口以个为单位,1000元∕个计算。
2、露台、屋面等项目以面积为单位,甲方确定价格计算。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对园区内防水维修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乙方施工能力组织维修工作安排。
2、对乙方在维修工作中遇到技术问题,给予积极协助解决。
3、提供乙方在维修工作中所需要相关图纸及文件。
4、规范乙方在维修工作中的施工工艺及施工秩序。乙方未按确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执行,甲方可责令乙方撤离现场,发生各项费用不予结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服从甲方在防水施工工作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防水维修工作。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所确定维修方案及施工工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材料,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窗口维修工作为一次性包死,凡乙方维修后,本窗口出现的重复、重新漏水问题仍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再支付费用。
5、乙方对窗口进行维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室内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为单项维修工程合同,作为附件,未尽事宜参照框架合同。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防水材料合同范本 第3篇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材料价格条款上洽谈和履行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执行价格的依据不明确。
也就是说, 是执行市场采购的发票价格, 还是执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综合指导价格没有写明。
2. 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 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 调整方法没有约定。
3.在施工期间, 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 (降低) 了双方约定的价格, 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 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也就是说, 没有写明超过 (降低) 到什么幅度范围以上可以调整双方已经约定好的材料价格。
4.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 由于某种原因, 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 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 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 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5.对于在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确认的材料价格, 特别是工期较长的工程, 发包方和承包方没有及时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材料价格进行询证确认, 直到一年或几年后工程结算时才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材料价格进行询证确认, 给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材料价格进行询证确认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6.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材料, 只写明了规格型号方面的要求, 而忽视了一些诸如厂家、质量、容重、价格方面的要求, 结果是材料采购完后, 双方发生了争议。
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缺乏对合同及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这里有历史的原因。我国经历了近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 计划经济时期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法在很多人的头脑里都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真正提倡法制社会也是近些年的事, 法制意识还没有在企业的管理人员头脑里深深的扎下根。由于法制意识淡薄, 没有认识到合同的法律意义, 忽视了合同的洽谈和签定, 往往是任务到手了, 洽谈和签定合同时就较为草率, 给以后的产生争议和纠纷埋下了隐患。这种对合同法律意义的认识问题, 还表现在对合同的管理上。合同的管理, 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 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及时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问题的过程。由于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一旦签定了合同, 就把合同束之高阁, 甚至忘记了合同, 等到工程竣工结算产生了争议时, 才想起了合同, 结果是影响了结算的顺利进行。
2. 重揽活, 轻合同。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一方面, 在当今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建筑施工企业往往把工作重点放在承揽工程上, 却轻视了合同的洽谈和签定。认为只要承揽到了施工任务, 经济利益也就有了, 在洽谈材料价格条款时没有仔细推敲斟酌;另一方面, 就是由于目前建筑市场还是甲方市场, 对于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合同条款, 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到任务而忍气吞声, 过于迁就, 没有用政策法律去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3. 洽谈合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较为低下。
洽谈施工合同, 需要较高的企业管理知识、综合基价 (定额) 知识、建筑经济政策水平、一定的文字水平和善辩能力。但目前在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中, 缺乏具有比较全面知识和较高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有的只具有综合基价 (定额) 和建筑经济政策水平, 但却缺乏企业管理知识, 有的业务水平虽然较高, 但文字水平和善辩能力却较弱。
4. 轻信关系, 忽视合同。
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熟识, 主要管理人员或合同洽谈人员认为人员较熟, 关系较好, 什么事都好办, 甚至轻信发包方个别管理人员的口头允诺, 在合同洽谈和签定时不慎重, 不认真。二是由于发包单位要求工期紧, 要求承包单位先施工, 后签定合同 (特别是一些小额工程和单项工程) , 结果在签定合同时, 双方在一些条款上发生了分歧, 影响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5. 履行合同的自觉意识较差。
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工期和质量, 而对合同中的一些明文规定不去自觉履行。该找发包方签证的不签证, 该让发包方认质认价的不认质认价, 造成了工程结算时发包方不予确认, 使得结算难以顺利进行。
根据上述问题极其产生的原因, 笔者认为, 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 应该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
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提高法律意识。前面提到, 合同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作为建筑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方面丰富的法律知识, 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应该重点学习合同、工程招投标、工程担保、工程量清单计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发布的建筑经济方面的法规性文件, 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合同的洽谈、签定和管理工作, 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2.加强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提高合同洽谈水平。建筑施工合同的洽谈, 需要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这些专业知识, 包括工程预结算、综合基价、建筑工程材料等方面以及对材料生产厂家和供销单位的了解, 还需要有一定文字水平、洽谈技巧和善辩能力。所以,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方面加强学习, 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 为合同洽谈和成功签定奠定基础。
3.加强合同管理, 自觉履行合同。建筑施工合同, 不是签定了就完事大吉了, 合同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是承包方更应该注重合同在履行期间的管理。作为工地的管理人员和预算人员, 应熟悉掌握合同的内容, 自觉履行合同, 该和发包方沟通的事及时沟通, 该需要发包放签证的, 及时让发包方签证, 该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 及时找发包方认质认价。只有树立了自觉履行合同的意识, 认真履行合同内容, 才能够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达到顺利实施合同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法之合同解析 第4篇
摘 要:自刑法典将合同诈骗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后,合同诈骗罪的相关问题一直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尤其是有关合同诈骗罪之合同与合同法之合同的界分在实践中也是困扰不已。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合同法;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据此规定,我们无从得知此罪状中的合同究竟是与《合同法》中的合同进行全面衔接,还是具有其独特内涵。而学界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以何种标准进行界定,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当具有怎样的性质,具体包括哪些形式的合同,也存在较大争议。
一、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罪名,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更重要的是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使人们对合同这种手段失去了信赖,扰乱了动态的财产流转市场秩序,妨害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因此,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利用的是合同诈骗罪之合同手段这个问题时,必须考虑合同诈骗罪复杂的客体性质,即合同诈骗罪中之合同,必须存在于合同诈骗罪复杂客体的领域内,其合同必须是能够体现动态的财产流转市场秩序之合同。凡与这种社会关系无关的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在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之列,而应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为严格地讲,此类合同不具有动态的市场经济特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易合同,而更类似于一般民事合同。
《合同法》的起草几乎与现行《刑法》的修订同期进行,刑事立法者不会不关注我国合同制度的调整。虽然《合同法》修改在后,但它是一个基本法,况且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范围已经不仅仅限于经济合同,更多的存在于市场活动主体间的以民事合同为手段的诈骗犯罪开始涌现。并且,将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局限于经济合同将合同诈骗罪很难发挥刑法打击此种犯罪的威力,不符合刑法的保护目的。虽然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在立法渊源上以两个司法解释为基础,但立法渊源不应影响刑法的目解释,也就是当行为人利用除了经济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进行诈骗,只要是能够体现市场秩序的合同类型,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合同法之“合同”
关于合同法之合同的概念,民法学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包含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从《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①书面形式,即指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形式订立合同的形式。依《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也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三种形式。②口头形式,即当事人之间运用语言对话的方式订立的合同。③其他形式,即指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其他方法订立的合同,如推定形式。上述三种合同形式都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形式,但应当强调的是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进行合同诈骗的行为需要有证据证明合同本身的存在,否则会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因此,从内容上看,《合同法》之合同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合同法》之合同范围要广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只占《合同法》之合同的一部分,只有那些能体现合同诈骗罪客体特征的合同才能成为合同诈骗罪所指的合同。对于不属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诈骗内容的行为,虽然行为人利用的是《合同法》之内容的合同,看似采用了合同的手段,却不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如果符合普通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只能以普通诈骗罪论处,即应当将口头合同排除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范围之外。
三、司法解释确认可成立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种类
考虑到经济合同与其他民事合同的区别不明显,同时技术合同、涉外合同等没有包括在《经济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中,以及制定统一合同法立法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均采用了合同诈骗罪这一罪名,表明刑法第 224 条合同诈骗罪之合同不限于《经济合同法》之合同,还应包括《技术合同法》及《涉外经济合同法》之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涉外合同有 17 种。这些涉外经济合同除利用涉外信贷合同进行诈骗构成贷款诈骗罪、利用涉外保险合同进行诈骗构成保险诈骗罪之外,其他 15 种涉外经济合同均可成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种类。在涉外经济领域已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大趋势的要求,《涉外经济合同法》已失去了独立存在的客观基础。所以合同法中已取消了“涉外经济合同”的提法。但是涉外合同毕竟是客观存在的合同,并且也确实有着与国内合同不同的特殊性,即主体、客体、内容等法律关系的涉外性,以及由此决定的纠纷解决、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独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民事合同中除了上述《合同法》、《担保法》和司法解釋确认的合同之外,实践中还有联营合同、旅游合同、合伙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这些合同也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内涵要件,因此都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就本文所阐述的问题而言,我们在理解合同诈骗罪中有关“合同”的相关问题时,不可能不基于民事法律特别是合同法中对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基本理论来理解,否则,对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理解或阐述就失去了其理论基点。总之,我们认为对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理解应建立在民事法律尤其是合同法相关理论基础之上的,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对之进行理解,进而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处理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蔡刚毅.析合同诈骗之合同[J].刑法问题与争鸣,2001.
[2]赵秉志.合同诈骗罪专题整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材料供销合同范本, 第5篇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T9846.3-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 *******安臵房(三)标段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后次月15日前支付当月货款的 /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 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 9。2。1 )项执行:
9.2.1每月25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于次月25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的 100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 个月内付清;
9.2.2双方其他约定: / 。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材料供销合同范本 第6篇
需方:
经供需方有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盘县第一幼儿园工程项目就昆联品牌给排水管材管件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PVC管材按报价书下浮 61% ;
PVC管件按报价书下浮中标 70% ,国标 64% ; PPR管材按报价书下浮65%;
PPR管件按报价书下浮 20-63下浮62% ; 75-160下浮67% ;
PE管材按报价书下浮 /
PE管件按报价书下浮 /
其他: 20B管4元/根 ; 25B管5.6元/根 ; 32管9元/根 ; 86型线盒0.48元/个 。
一、产品的订购与所有权形式:
订购:该合同签订后,需方应以订单的形式(即:将本批所需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传真给供方,以便供方及时组织安排生产,并能及时按需方要求时间内供货。)
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
2、运输方式:需方要货在2个工作日以上报计划,每批次运输费由供方负责,在 / 以下由需方负责;
3、收货形式:供方负责把货运到工地,需方负责卸货,需方指定由 手机号: 收货,验货及货物时互谅确认签单,业务流程手续,若需方中途换人,应以书面文件通知供方,供方回函确认即可;
三、产品的安装与调试:
1、产品在装卸、安装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施工安装说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再施工过程中非本产品质量问题的损失,供方不予负责,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则供方负责退换;
2、供方负责所供产品安装的技术指导。
四、产品的包装形式及包装物回收:该产品为裸包装。
五、结算方式:
1、现款交货。
六、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合作结束或一方违约;
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一方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予以书面通报理由,经双方当事人书面证实认可后,当事人一方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供需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违约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
八、合同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合同再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任命法院提起诉讼,并将以法院判决书为最终解决方案。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对合作业务进行商业保密。
2、该价格为现时市场价格;
3、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银货两讫失效。
供方: 需方:
矸石材料合同范本 第7篇
矸石材料合同范本
1甲方:山西明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
本着节能环保、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煤矸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购买乙方所有矸石,作为甲方加工新型建材的材料。
二、每吨矸石(包括短途运费)单价为20元/吨,每月供应1万吨,春节期间可不供。
三、甲方对乙方所供给的矸石,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月初如数将款交付乙方。
四、甲方应根据乙方预定的排矸量安排好排矸所需场地,如甲方安排不到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将所外排的全部矸石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中途转让给第三方,如因以上情况影响甲方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有效期从2012年2月起至煤矿采煤结束,甲乙双方每年可根据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协议商更改本协议矸石单价。
八、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矸石材料合同范本
2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供货至本合同终止时停止供货; 数量以乙方实际装车重量。
二、交货地点:甲方煤矸石场
三、煤矸石装车时间:按甲方装载机的作业时间。
四、质量要求:煤矸石为煤矸石,装车时不得混装入泥土、建筑废渣等非煤矸石物质。
五、价格及金额
甲乙双方协商后,煤矸石定价为 元/吨。
六、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磅称重为准,每车都必须空、重车各称一次,双方派人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七、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次给甲方 元预付货款,按称重每车结算一次,预付款余额不足时由乙方再次给甲方交一次预付款。
八、双方责任
1、运输由乙方自己负责,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甲方货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不得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煤矸石场内的煤矸石装车服务。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部门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矸石材料合同范本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土地上煤矸石处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将自家地里的煤矸石以10元每吨的价格卖给甲方,甲方自己负责装车,运输,但在装车,运输途中有任何其他问题,乙方负责处理。
二. 甲方先支付乙方 元煤矸石首付款,余款在甲方将煤矸石拉出去过完磅统计好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三. 甲方将乙方煤矸石拉完后,甲方所购买的其他煤矸石需从乙方地里运出,乙方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
四. 煤矸石启运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 甲方首付款一经付出,即视为乙方地里煤矸石所有权已经转移给甲方,本协议其他条款均已生效,以收款收据为准。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防水材料合同范本 第8篇
建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管理手段, 是影响建筑施工工程过程以及结果的一项重要因素。当代建筑施工项目对于工程的各方面要求越来越细致、多样, 因此合同所涉及的具体项目条款也因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很大不同, 因此对合同的制定、履行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在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修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1999-0201) , 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2013-0201) 。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1999-0201) 同时废止。此次更新国标文本, 是通过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表述、细化各方权责条款, 从而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并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 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主要由于以下四点:
(1) 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 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 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 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 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 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 提高履约效率。
(3) 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 《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 新版合同范本吸纳了最新立法成果。
(4) 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 并修订数版, 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 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同时, 基于住建部文本非强制性特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可以适用各省级行政区机关制定的文本, 也可参考适用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
本文旨在探索在新版合同规范背景下结合现实合同履行案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实际解决办法和预案, 以应对工程实务中可能出现的管理问题。
2 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审查与分析
尽管新版的合同范本在诸多方面进行了规范, 然而在工程实际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依然有“法不尽事”的情况出现, 因此, 如何利用好合同文本所建立的框架对工程实务中的各种情况进行预先防范是规避施工风险的有效手段。
新版施工合同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组成。
2.1 协议书的审查
新版合同范本在协议部分的修订体现了对于合同订立规范性、合法性以及履约双方资质等方面作了细化和强调。对协议书的审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1 承包范围:要表述清晰准确
2.1.2 合同工期:准确界定工期的起算点 (开工时间) 、截止点 (竣工时间)
2.1.3 质量标准:正常计价的质量标准就是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业主要求创优工程要在相应专用条款中明确优质优价计算办法
2.1.4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协议书原序号为四) :在填写价款的时候大小写一定要准确一致, 在日常工作中有时会发现小写的合同价款不对, 比如在打字时把“.”打成“。”
新版合同对该条款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对于签约合同价包含项目、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区别和适用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
具体体现在13版合同范本的价格形式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而99版合同范本的价格形式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并且, 新版合同文本对不同的价格形式和适用范围作了细致的说明。
2.1.5 13版合同对承包人的履约管理责任规范进行了强化, 增加了第五点项目经理和第七点承诺, 该项修订明确了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 (包工头) 的区别与联系:担任项目经理, 必须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承包人自有项目, 项目经理等于项目负责人。防止挂靠等问题的出现。第七点承诺的修订主要是针对黑白合同的问题。原版合同范本中仅规定承包人、发包人的承诺内容为:双方共同承诺不签订黑白合同。而新版本的合同则通过发包方对项目审批手续、资金并按合同价款支付期限和方式等项进行承诺;承包方对施工组织、质量和安全、不转包分包、缺陷责任等方面进行承诺;以及合同订立双方共同承诺认定招标合同的唯一合法性等详细规定, 以避免各种形式的同一工程不同合同、以白合同备案、黑合同履约等不规范行为。
2.1.6 协议书内容需填写完。工作中常出现横线处空白、日期空白等情况, 正确的做法是合同空白地方均应填满, 如无内容则应以斜线划去或注明“此处空白”、“下文空白”。
2.1.7 协议书与专用条款内容应前后一致协议书中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等工程基本情况的约定, 专用条款中又有这些内容的详细约定。所以在填写时应注意保持前后一致, 避免同一个合同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2.1.8 合同签订地尽可能写已方的住所地, 因为目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以及诉讼成本等方面原因考虑, 必须高度重视解决争议条款, 且尽量争取约定纠纷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为施工单位住所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最少也应约定为双方均可在本地提起诉讼。
2.2 通用条款审查
通用条款, 是行政机关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遏制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它融入国家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精神, 是以公平公正为前提制定的, 内容非常详细, 如对通用条款某些内容不能满足工程的个性需要时, 就要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因此, 对通用条款要研读通透, 以前工作实践中也有发现某些业主对通用条款做修改的案例:某个专业公司拟签订的一份工程承包合同, 业主就对通用条款的4.1.1款进行修改, 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修改为:“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当然业主也没有忘记在相应专用条款做匹配。在通用条款审查中, 如发现内容被修改, 就要警惕对方是否别有用心!发包条件太好的工程很可能为骗局的诱饵!
通用条款中新版合同有几个变更的地方值得我们注意:
2.2.1 支付账户 (涉及通用条款序号12.5)
明确了支付账户须与合同约定相符, 这是对发包人违约情形之:“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专用条款部分允许双方对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充与细化。主要针对常见的几类违约的支付行为:1、约定发包人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支付现金、支票、抵扣款项;2、未经承包人书面审核, 发包人向材料商、班组、分包商直接付款;3、发包人其它违约付款行为;均视为无效支付。以上为13版合同较为重要的修订项目, 严格规范了项目款的去向, 一方面杜绝了项目账目不清、管理层级混乱等问题, 另一方面有效防止利用工程款支付而发生的挪用、甚至是侵占行为的发生。
2.2.2 验收和工程试车 (涉及通用条款序号13.2. 2、15.2.4)
2013版合同范本确定了工程移交证书制度。工程责权的移交是以“工程接受证书”签发节点为依据的。避免了接收过程中因项目各部分移交时间不同所导致的纠纷, 保证了发包方的权益。同时也工程实务中所谓的“尾款”即质量保证金的结算划定了清晰的时限。2.4.14保险 (涉及通用条款序号18)
2013版合同范本对保险条款进行了细化:保证了双方工作人员的个人权益。其中规定了双方各自负有为本方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 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明确了意外伤害险为鼓励性保险的非强制性。
2.2.3 索赔 (涉及通用条款序号19.)
该项条款廓清了逾期失权的争议、并主张双方权利对等。是13版合同范本最值得重视的条款之一。99版合同范本写明了索赔期限, 逾期的法律后果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 合同未明确约定逾期失权的, 承包人仍有权提出索赔。13版合同范本实施后, 逾期则丧失索赔权利。
2.2.4 争议解决
2013版合同范本明确了五种争议解决方式, 即:和解、调解、争议评审、仲裁、诉讼。较原先版本增加了争议评审一项, 并且明确了争议评审的人员组成以及争议评审的效力。可以认为争议评审是介于非正式的双方调解与具有正式行业约束力的仲裁和法律效力的诉讼之间的缓冲手段, 也并不是仲裁和诉讼的必经程序, 因此对于解决争议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争议评审的实际效果和适用范围等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
2.3 专用条款审查
2.3.1 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2.3.2 质量验收标准
合同价格一般都是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为基础计算的, 而质量等级标准都是地方标准, 各省市要求都不一样。因此, 在编制合同相应条款的时候, 如有创优要求, 要按各省市创优奖励办法约定优质优价计算办法。
2.3.3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格合同又分为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2013版合同范本的价格形式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而99版合同范本的价格形式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并且, 新版合同文本对不同的价格形式和适用范围作了细致的说明。
根据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第7.1.3项: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采用单价合同;2、技术简单、规模偏小、工期较短的项目, 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 可采用总价合同;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 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价包含项目、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区别和适用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
2.3.4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2013版合同范本理清了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关系。其中明确规范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最长不超24个月。并且明确了工程最低保修期的时限, 且保修期长于缺陷责任期。签订保修书的时候, 有时会出现把保修金返还与保修期限进行匹配, 导致保修金也会在5年后才会结算返清。其实这是个误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保修金最长只能留24个月, 而不是保修期满。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看到在保修金返还的相应条款中作这样描述:
“一年后返还a%, 二年后返还b%, 剩余的在保修期满后结清……”, 要是严格执行此约定, 最后一笔就是贡献给业主。所以实务中要严禁使用:“保修期满后结清保修金”这样的语句。而且在措辞上还存在严重错误。错误就出在“后”字, 没有限定几天内, 也就是没有截止时间点。
3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2013-0201) 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GF-1999-0201) 这两个版本区别很大, 从格式到内容都有很大变化和进步, 新版合同更逾趋向国际化。我们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手段对合同未尽事宜乃至文本本身进行预案设想和实施方式管理, 以明晰各方在具体细节中的责权、降低己方合同风险, 从而提高项目各方沟通效率并有效保证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住房与城乡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 2013-4.
[2]薛雄.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商品与质量, 2013 (6) .
[3]陈实.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J].价值工程, 2010.
防水施工合同范本 第9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 裕泰酒店屋顶、外墙、室内局部卫生间查漏水工程补救 工程的防水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址:
第三条 工程内容:
第四条:承包方式:
第五条:工程期限: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1.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乙方按时进场施工; 2.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 3.为乙方提供材料放置空间等方便;
4.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与各工种的协调;
5.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6.保证施工基层与作业面、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乙方:1.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及有关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3.甲方延误乙方工期的,乙方工期顺延。
4.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项。第七条 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第八条
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收工作。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验收或在共同验收前已进入下一道工序,视甲
第 1 页
方认可乙方验收。
整体或分段工程交验合格后,不再重复交验;工程交验合格后出现渗漏的,双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约定办理。
验收甲乙双方(或双方合同签约代表)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防水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电话通知三天内进行审验确认;逾期未能审验,视同认可乙方的工程结算结果。
第九条 工程造价: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双方应当以项目实际需要防水的面积进行供货并施工。
第十条 工程量变更:
甲方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应向乙方出具书面工程量变更通知。下列情况视为工程量变更,由乙方出具工程量变更报告,双方应协商增加费用: 1.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的防水层破坏或渗漏; 2.施工过程中因交叉作业或上下道工序返工破坏防水层; 3.工程整体或分段交验后非因工程质量或材料质量导致的渗漏; 4.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工程量增加的情况。
上述情况,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量变更报告后,应书面回复;甲方不予书面回复的,乙方可以拒绝维修或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保修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有免费维修的责任;不在乙方保修范围之列的,乙方同意有偿维修。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及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工程停工及工期延误,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甲方欠付工程款,自应付之日起,每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本合同所有款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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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乙方(签章): 住所地: 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防水材料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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