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精选9篇)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第1篇
______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情况
市(20__年至20__年11月)全市13个乡镇3个社区94个村,根据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法律援助律师3名,分别担任5个乡镇35个村的法律顾问,8个司法助理员分别担任9个乡镇3个社区70个村的法律顾问,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所建立辖区内乡村法律顾问微信群14个,保证群众就近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在微信群中开展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法律顾问机制分为两部分:
一是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了部分乡镇和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助理员在履行司法所职能职责同时担任本辖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实行全免费法律服务,对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助理员通过法律进村、进户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 法,使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用粗暴蛮干等简单方法处理问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书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相关法律合同,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切实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帮助。
二是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布科普小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解答咨询等业务,引导群众正确提高法律意识,在疫情期间做好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今年1-11月底基层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法治宣传18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本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
三、经费保障情况
市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无单独经费,实行全免费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配备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为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由于我市律师人员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因一个律师或司法助理员同时担任几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及精力有限,且市属山高路远,到村里提供法律服务的局限性大,故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有不及时的情况,难以满足群众需求。而且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一村一顾问经费未落实,法律顾问服务全免费,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热情不高,后续服务不到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经费保障等办法,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化解矛盾、社会稳定发挥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争取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引进社会律所,充实律师资源,为本地区的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第2篇
一、乡村法律顾问计划及落实情况
本年度之初我所针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制定了服务计划,从信息化服务、人员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做出了统一的部署安排。本年度我所落实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完善乡村法律顾问信息化服务平台
凭借我所的丽水律师网和中华律师网两大网络平台,在醒目位置宣传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范围涵盖法律咨询、代书、审查村规民约、参与调解谈判、开展普法教育等法律服务形式。同时还尽心收集更新并整理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信息,如针对乡村较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在该专题中也可以进行查看。当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时,还可以通过乡村法律咨询栏目提交咨询,并由专门律师值班,免费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2、继续免费为所联系村村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主要以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纠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
3、我所主任吴洪江、书记吕华兴携所里其他人员应邀前往联城街道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联城司法所所长梁宗军的陪同下丽阳所一行人实地走访了金周村、花街村等村。走访结束后主任吴洪江、书记吕华兴与联城司法所所长梁宗军等人就街道目前面临的主要纠纷以及平时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
4、20XX年X月XX日,联城街道组织27个村的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我所主任吴洪江、孙云凤、徐伟仁等律师为调解员提供培训服务,孙云凤律师还通过精心准备,给参加会议人员讲解了《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内容,重点讲解了调解原则、调解协议的制作规范及效力、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等。通过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技能,更好的预防和化解村民内部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5、乡村法律顾问的费用全额由律所承担
目前,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缺乏必要经费是制约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发展的瓶颈。我所系合伙律师事务所性质,律所的经费均来自律所合伙人的出资,律所的经费支出需要经合伙人同意。本所在征询了有关合伙人的意见后,本年度我所开展乡村法律顾问的信息化服务费、交通费、通信费及人员薪酬等必要经费全额由律所承担。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经验与困境
本年度我所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积极探索。尤其是网络服务的开展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提供了法律服务的新的渠道,满足了联系村的法律需求。目前网络已经向乡村普及,乡村中的年轻人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网络操作知识,对网络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大,本年度在网络上的乡村法律咨询就有150多次。通过本年度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我所认为多种服务模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值得肯定和发扬的。
目前,乡村网络法律服务还处于摸索阶段,本年度我所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直接影响了乡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第一,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不足,除开展一些常规必要的服务事项外很难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深入,也很难提供一些创新型服务工作,直接制约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第二,个别联系乡村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与联系村村领导沟通交流机会少,在上门走访服务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闭门羹、冷眼相对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顾问律师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第三,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缺乏有益的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这种新型服务模式的发展还需要领导、学者和实践者共同的努力。
三、乡村法律顾问未来展望
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我省一项重要的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对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高乡村法律服务质量等均有重大意义。乡村法律顾问是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潮流,是值得肯定和付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我所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未来充满信心。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第3篇
根据中交企字[2010]62号文《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先进法律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 经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评选出2010年度全国交通企 (事) 业单位先进法律工作者。
1庄尚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王甲国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3魏玲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李明秋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孙高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6李志锋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7李二虎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8杨光 (中国船级社)
9徐庆岳 (中国船级社)
10周子珺 (中国船级社)
11刘洋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2陈鸿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3吴大平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4杨宏伟 (中铁二局集团建筑有限公司)
15田锁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16尹发荣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17祝汉新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8戴光炜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19耿午阳 (中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郭成明 (中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1周朝云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2苏顺正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3解金辉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4王裕溪9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25汪友顺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6范斌 (中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7王辉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8刘培明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9谢瑞勇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0孙乐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1常亮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2赵敏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3吴洪涛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4付洪彪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5李豪放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6杨代昌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37苏晓军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38马建国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9韩晶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40谢兴平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41张兴霖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42岳向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43张宏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4张翔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45汤晋辉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46韦树确 (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47徐元明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48赵洪业 (中铁建工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49李建军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50梁璨 (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51赵子意 (北京市京联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52孙继虎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3何中伟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4范须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5张现杰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6蒋闻悦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57余鹏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58易莉 (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59白杨 (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60刘子林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61王立成 (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62田昀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63龙焕荣 (中铁大桥局集团五公司)
64严民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65王正 (中港疏浚有限公司)
66吴志勇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67汤海山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东方疏浚工程分公司)
68范贤芳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69李智峰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70李景国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71刘雪梅 (北京顶亮科技有限公司)
72蒋剑彪 (北京特希达科技有限公司)
73喻岚 (北京特希达科技有限公司)
74李申祥 (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75曹译文 (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76王瑶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7贾玉生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78王书秦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79杨佳辉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80安晓军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81杨君田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82费丽华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83吕佐武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84盖贤弢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85李小林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86王中华 (烟台港务货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7孙埠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88胡志国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89马英姿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90段丽妍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91曲敏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92卢建民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93丁黎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94吴贵彬 (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95韩立新 (大连海事大学)
96赵微 (大连海事大学)
97李志文 (大连海事大学)
98王利民 (大连海事大学)
99安吉泉 (湖南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林思敏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101林庆丰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102唐素君 (金杜律师事务所)
103王权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104许教存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105李霖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公司)
106索丽娟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07丁孛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108周成龙 (中交隧道局)
109闫学亮 (中交隧道局)
10韩兆一 (中交隧道局)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第4篇
2006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空前活跃。不断规范的政策环境和日益增多的投资渠道,犹如一道道阳光,将百姓们屡受摧残、沉迷多年的投资信念重新找了回来。这一年中,有哪些重大事件值得我们记忆并回味?本刊再次推出年度十大理财新闻,从读者的角度回顾一年中发生的理财大事,阐述其与百姓休戚相关的入选理由,并作出本刊提示
1.《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颁布银行业全面开放
2006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06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条例》对在中国运营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的设立、登记和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为中国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对于没有实现转制的外国银行分行,允许其在华经营外汇业务以及除了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其吸收中国境内公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目前,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9家外资银行的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法人银行。
入选理由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中国兑现了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由此,外资银行可以平等地同中资银行一样开展业务,中国居民在金融理财市场上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预见,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必将加剧中外资银行的市场竞争,而这对提高我国银行业整体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国金融业长期稳定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历史意义。
本刊提示:外资银行来了,百姓们有了更多选择,本土银行必须明白:与狼共舞,还得有真本领。
2.基金市场空前火爆证监会强化治理
2006年,中国基金市场整体经历了爆炸式增长,基金扩张的规模几乎是过去8年的总和,管理资产达到7500亿元。基金热推动基金规模向品牌公司集中,嘉实基金、南方基金等前10名基金公司所占市场份额已超过60%,同时造就了一批接踵出炉的超百亿基金。基金投资人的队伍也不断扩展,据不完全统计,到2006年11月底,2006年基金新增开户总数达到673.18万户,新增基金持有人突破700万户,远远超过A股同期新增开户数,为历年之最。
与此同时,证监会出台了4大制度强化基金业治理。从2006年6月到12月,证监会先后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入选理由
2006年被业界称之为“中国开放式基金年”,其火爆程度可见一斑。但伴随牛市行情引发的基金热潮,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证监会一系列政策的重磅出台,反映出监管层立法先铺框架、后善细节的基本思路,基金持有人利益在立法权衡中的分量正在日趋加重,凸现监管层正在试图将优先发展机构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两大目标有机结合,改变重机构轻投资者的现状。
本刊提示:我国已从散户投资阶段过渡到机构投资阶段,基金成为一种新的、重要的理财选择,投资者应该顺应潮流,莫失良机。
3.QDII制度出台境外理财开闸放水
2006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调整6项外汇管理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入选理由
管理层对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突破性尝试,是继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之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中的又一次历史性跨越。QDII制度的实施,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投资基金业、外汇管理体制及汇率改革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刊提示:“对外开放”应该是双向的,即不仅要放开本国市场,还要走向更广阔的海外市场。QDII制度出台之后,中国金融机构应该有信心、有能力、有实力在海外金融市场上大展身手,有钱的个人投资者也不妨一试。
4.“加息”组合“国六条”政府重拳出击房地产市场
2006年4月28日和8月19日,央行两次加息,5年以上期的商业房贷基准利率由6.12%提高到6.39%和6.84%;优惠利率则由5.51%提高到5.75%和5.81%。自2004年10月29日以来,央行共3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4次提高房贷利率。
2006年5月29日,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国六条”细则。细则强调,各地区政府必须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近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总面积七成以上;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普通商品住房;各地城市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规定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对于购房者,规定购房不足5年转让时须缴纳5%的营业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时,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
入选理由
央行加息、九部委出台“国六条”细则,犹如一套套组合拳,将不断高涨的房地产市场打得“眼冒金星”。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着实牵动了不少购房人的神经。多数专家认为,政府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国内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抑制过热的固定资产投资。具体而言,加息是一种金融杠杆,通过收紧信贷的方式提高购房者的还贷成本,抑制过多的购房需求;而“国六条”细则是对“国八条”精神的一种细化,其宗旨是调整房地产市场的结构,加大中低价房的供应数量。
本刊提示:加息和“国六条”细则出台之后,购房暴利时代已经一去不返,投资者有必要重估房产投资的收益前景。
5.证监会发布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突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006年9月17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这部法规重点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现行的询价制度,加强了对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行为的监管,对各参与主体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设定了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一定期间内取消其参与相关业务的资格等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条款。
入选理由
该办法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高度重
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努力做到发行股票时,既要考虑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也要稳定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既要向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引入长期资金,合理确定价格,防止过度投机,又要照顾中小投资者的申购热情。
本刊提示:政府这次是动真格了,证券机构再想钻法律空子,损害投资者利益,就得三思而后行了。我们期待着,在有法可依之后,证监会能够在实践中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健康保险首立规章凸现保险和谐功能
2006年7月1日,《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将健康险明确划分为疾病、医疗、失能收入损失和护理保险4类,强调健康险业务经营行为的规范,突出保护消费者利益。
入选理由
重疾险风波引发社会各方对保险业的诟病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作为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规范健康险的章程出台,对解决当前健康保险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行业形象,推动产品创新,规范市场行为,凸现保险和谐功能,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刊提示:健康险有法可依,保险公司依靠条款欺诈投保人的老路走不通了,今后若不实实在在经营,后果着实严重。
7.工行IPO圆满成功创全球资本市场新纪录
2006年10月20日,中国工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取得圆满成功。此次发行是全球最大的IPO,工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A+H发行规模合计达191亿美元,高于此前历史最高水平日本NTT移动通讯公司184亿美元的最终融资水平。
入选理由
工行IPO的圆满成功,标志着中国国有银行综合改革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是中国银行改革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工行IPO方式的创新,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转折性变化,将引领中国股市“大而稳定”的新时代。
本刊提示:中国的金融航母诞生!
8.汽车交强险上路了却百姓后顾之忧
2006年6月28日,中国保监会向社会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7月1日起正式实施,10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的车主将被罚款。根据规定,投保人签订交强险合同时,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为6万元。此外,精神赔偿也被纳入交通强制险范围。
入选理由
交强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目的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虽然6万元的限额在面临重大事故时显得有些少,但施行交强险的意义仍然十分重大。尤其是将精神赔偿纳入交通强制险范围,更是法律上的一个亮点。
本刊提示: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责、权、利更明确了,理赔时也更省心了。
9.封闭式基金改革凤凰涅磐上涨行情值得期待
2006年7月,华夏兴业基金封转开转型方案获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9月初,基金丰和、泰和双双分红,成为今年率先进行年内分红的封闭式基金。此后,我国首例封转开基金——华夏兴业的“基改”试点圆满成功。10月20日,基金金泰率先宣布对收益分配条款进行修改,由“一年分配一次”变更为“一年至少分配一次”。经过持有人的携手推进、监管层的重重论证、基金公司的思想解放,封闭式基金改革经历数度涅磐,终于破冰挺进。
入选理由
基于持有人利益至上之立场,封闭式基金改革可谓是2006年中国基金业的头等大事。华夏兴业的转型成功为“基改”吹响了号角,“基改”从此上路。基金金泰是年内首只主动修改分红条款的封闭式基金,为其他基金树立了典范。“基改”的破冰,验证了持有人携手维权的强大力量、监管层的深谋远虑和基金公司的辩证智慧,基金分红和由此引发的上涨行情也使持有人享受了实在收益。
本刊提示:三方的和谐思维合力推动改革破冰,这为金融业其他巨大利益争议难题的解决树立了典范。另封闭式基金持续上涨的收益值得期待。
10.全国统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诚信时代来临
2006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进入正式运行。截至10月底,该数据库已收录近5.3亿条个人结算账基本信息,其中5500多万人有贷款和信用卡还款记录,为各商业银行在全国开启查询用户7.5万个。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同时服务于非金融企业和政府部门。
入选理由
现在,任何自然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家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或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的基本信息,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查询、实现共享。许多商业银行已经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可以说,从现在开始,诚信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讲究诚信的时代已经来临。
公司法律顾问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第5篇
篇二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代理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宝来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代理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代理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杭州滨江区的章毛案,章毛开车撞死了人,理赔案件在交强险结案后,受害人亲属反悔,以城镇标准为诉讼请求,把侵害人和我公司一起告上了滨江区人民法院。起先主审法官认为这个案子中,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城镇标准理赔,在三次庭审后,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判决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湖州茂兴化纤有限公司雷击案,原告茂兴化纤有限公司要求我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本案在理赔过程中对于保险责任是没有争议的,只是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接到委托后,我们分别向浙江省气象局和湖州气象局取证,得到证据表明,原告主张的时间没有发生雷雨天气。于是我们按照拒赔处理,后来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以明显有利于我们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进行了调解。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计划 第6篇
1、各帮教小组在接到衔接通知书后,应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2、各帮教小组要在安置乡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各村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谈话教育,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安置帮教管理机构在接到名单后,应当逐一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并完善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不能脱管失控,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五、加强与派出所信息通报。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乡、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报告 第7篇
20xx年我所有幸成为贵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与贵公司精诚合作。为了便于双方有效沟通和交流,增进合作,现将20xx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报告。同时为了20xx年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此也将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要求向贵公司一并做出说明。
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
1、20xx年3月7日
宋总与张律师、律师助理小郭前往贵公司,商谈法律顾问合作事宜,并商谈贵公司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20xx年3月12日下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陪同宋总、师总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斌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计算机学院三楼会议室洽谈该公司违约,贵公司要求退还15万的相关事宜。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无果。
3、20xx年3月13日下午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应邀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本案案情,宋总与张律师、朱律师充分交流、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4、20xx年3月14日
张律师、朱律师、郭开友研究、探讨具体案情后,张律师提出本案代理方略,交代具体办案细节应当注意的问题。
5、20xx年3月19日上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到XXXX公司与宋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调取XXX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立案材料。 6、20xx年3月20日
朱律师去工商局查询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立案。 7、20xx年3月21日
审查修改《融资服务合同》。
8、20xx年3月27日
审查、修改《债权融资服务合同》。
9、20xx年3月28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XXXXX公司送案件代理费用发票,交换起诉书意见,沟通起诉书内容,并盖章。然后到高新区法院立案,高新法院以合同字迹模糊,疑似有所修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因贵公司当时无法提供原件,立案没有成功。
10、20xx年3月30日
朱律师再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开会,不接受立案。
11、20xx年3月31日
朱律师第三次去高新区法院立案,法院只收了材料,没有立案,告知耐心等通知。
12、20xx年4月6日下午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开友去高新法院催促立案事宜,法院以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新区,实际工作地址在武侯区,应去武侯区法院立案,强行退回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又没有成功。
13、20xx年4月9日
朱律师去武侯区法院立案,被告知只能在高新区法院立案;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再次提交立案材料,并强烈要求应该由高新区法院受理,否则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后法院接收了材料,要求等候立案审查。
14、20xx年4月16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给高新区法院打电话了解立案情况,法院同意立案。
15、20xx年4月18日
朱律师、律师助理郭郭开友去高新区法院领取XXXX公司诉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一案传票,书记员告知公司转账15天才能到账,7天内到不了帐就
按自动撤诉处理,要求交纳现金。后,小郭拿现金代贵公司缴费。
16、20xx年4月19日
律师助理郭开友把立案费发票送到贵公司,进一步沟通案件立案进展情况。 17、20xx年4月23日
朱律师到高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与承办法官初步沟通案情。
18、5月2日上午
张律师、郭开友梳理、整理该案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再次研究代理方略并发送贵公司,便于准备证据原件。
19、5月3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联系贵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证据原件准备情况。
20、5月10日
朱律师去高新区法院领取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的传票,协商开庭时间。
21、5月11日
张律师、郭开友研究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认为对方反诉理由牵强、证据不足,确定应对方案,律师助理郭开友再次与贵公司核对原诉需提交的证据原件情况。
22、5月14日上午
律师助理郭开友到贵公司确认已准备好的证据原件、送达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状、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复印件,向宋总汇报案件的有关情况。
23、5月15日
联系贵公司,将与四川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反诉案件的代理方略整理,并提交贵公司。希望就有关问题向王总当面沟通,但王总不在,无法确定时间,后王总表示反诉的律师代理费按照3000元计算,待结案后支付。
24、5月24日
将与四川XX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诉、反诉案件的代理工作情况向贵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并前往贵公司当面汇报。
25、6、7、8、9月基本上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无其他重要法律顾问服务。 26、10月30日
集中上门服务,审查、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弱电工程安装施工协议书》、《成都XXXXXX广场政府大楼部分安防系统供货及安装合同》、其他相关合同。
27、20xx年11月6日
审查修改《监控系统采购、安装协议书》。
28、20xx年11月13日
审查修改《预付款加油协议书》及其相关文件。
29、20xx年1月30日
对《二手车买卖合同》审查修改,提出存在的风险,并发挥贵公司。
二、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总结
虽然,我所与贵公司合作时间不长,仅仅一年时间,但是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我们感觉到贵公司部分员工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有待提升,法律基本常识有待培训。
我们感觉贵公司在合同的审查、管理方面比较混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规范的审查管理制度。
其表现在各部门的协议、合同没有统归合同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修改,而是各自为政,自行其事。导致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没有统一登记、备案,一盘散沙。这有待予以规范,制定相关制度,建立专门机构,设置专门人员管理。
二是,合同的审查、修改应统一由专门机构、人员与公司法律顾问联系,报送审查修改,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是,合同风险防范制度欠缺,为企业埋下了重大隐患。
同时,公司需要建立法律事务呈报处理制度,以实现法务处理的优质高效。 全年我们上门服务近10次,审查、修改合同20份左右,代理诉讼一件。
三、20xx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计划
1、收集、整理、修改、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需要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第8篇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胡柏枝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作了专题报告。报告指出, 协会2009年在推进组织建设、会刊出版、培训、科研、资格认证、对外交往等工作方面,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着不足。2010年, 协会将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 继续推进协会的改革与发展;以纪念协会成立20周年为契机, 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以出台《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契机, 加强总会计师队伍的自律建设;继续做好培训、认证、科研工作;积极筹办2011年国际财联世界大会, 扩展协会的影响力;同时, 积极办好《中国总会计师》杂志, 充分发挥协会宣传平台作用。
常务副秘书长蒋宝恩作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并就《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试行) 》的起草情况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举办2011年国际财联世界大会筹备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会议对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09年度工作给予了肯定, 并围绕会议主要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特别是对2011年国际财联世界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会议认为, 2011年国际财联世界大会是国际财联成立40年来首次在中国大陆召开的国际年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应该借助本次大会, 搭建中国总会计师与世界同行直接对话的平台, 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加快促进中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国际化进程。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第9篇
汲取经验 规划发展
在对2014年工作总结中,熊英围绕“杂志出版、新媒体建设、多业态发展、团队建设”等方面展开。她指出,该年度《演艺科技》编辑出版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专业性强、传播前沿技术、反映行业发展趋势,全年共登载了240多篇技术性文章,约占全部篇幅36%以上,其中来自企业的有60多篇,约占28%,编译文章近30篇,占12%;二是传播研发成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行业创新、融合发展;三是强化选题策划,加强实地采访及时报道,编辑采访撰文近30篇。同时,杂志社顺应媒体发展趋势,2013年底,改版杂志社官网——中国演艺科技网,现已完成一期建设,2014年发布信息7 000余条,制作专题11个,内容不断充实,功能持续优化;2014年初设立演艺科技传媒微信、演艺科技传媒微博新媒体平台,关注人数现已近万,部分单条信息阅读数超过2万;杂志付费网络在线机构用户3 597家,比2013年增加了171家,分布在1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等高端机构。杂志社还积极探索多业态发展,2014年度,与安徽省舞台美术学会等联合举办“演艺科技与艺术融合(华东区)高峰论坛”;与巴可公司携手举办“创意与科技的完美融合”演艺科技主题论坛;协助企业策划组织庆典活动,探索与企业合作、服务企业的新模式。
在谈及2015年发展规划时,她提出,在探索多媒体融合发展方面,将继续构建和完善以《演艺科技》杂志为核心,辐射至中国演艺科技网(包含手机版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全视角、多层次、三位一体的多媒体平台,力争做到全面反映演艺行业艺术创意、科技创新的发展态势;在多业态发展方面,秉承“持续创新、多元发展”,充分利用各类行业资源,展开技术交流、高峰论坛、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活动,策划组织技术论坛、活动报道、人物访谈等,打造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建言献策 寄予厚望
顾问、编委在发言中,充分肯定杂志社2014年的工作,并对2015年杂志议题、选题展开热议,希望在增加探索争鸣栏目,新技术介绍,密切与学校、机构、企业厂商联系等方面加强工作。
到会的顾问、编委一致呼吁杂志设立探索争鸣类的栏目。目前国内大环境,艺术批评氛围淡漠,有谈无论,导致一些学术观点不明晰,行业问题认识不清晰,如艺术创作东施效颦、艺术与技术割裂、美学取向混沌、剧院建设模式化和单一化、产品因低价竞争造成稳定性下降等。设立探索争鸣类的栏目,探讨美学理念,展开艺术批评;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之后,通过专访、技术论文总结经验;艺术家在此提出创意与需求,技术专家应对实现方案。总之,在争议、总结中提升舞台演出艺术品位和技术的运用能力,走创新之路,使艺术形态多样化,促进中国作品走向世界。
顾问、编委普遍谈到,进一步加强对新技术,以及探索新的创新理念、手段、做法等内容的介绍。编委们具体提出了各自领域需关注的发展热点,纵观世界范围的大型活动,多媒体技术方兴未艾,尤其是视觉效果的应用最为震撼,“大舞美”、“灯光视频是否趋于一体化”、“视觉设计”等概念不断被提出;旅游演出、主题公园、城市景观、展览展示等新兴热点领域演艺创意设计、演艺场馆和系统设计;光源的发展趋势;LED光源、灯具的理论研究、相关标准制定、应用效果总结;灯光、视频(直视型、投影式)、摄像等各种技术综合运用手段和做法;引入建筑设计等交叉学科的技术介绍,拓宽相关领域的读者群;乐器与新媒体的结合,乐器与舞台音响,专业性乐器科技,空间设计与乐器特性……除此之外,共同关注的内容还有,希望增加对国外新技术、新器材的介绍,国外演出案例的空间分析、艺术鉴赏、技术手段,以拓宽艺术家的思维,激发艺术家的创造力,引领行业发展。
顾问、编委对密切与学校、机构、企业厂商之间的联系也寄予厚望,希望杂志社利用已初步建立起的新旧媒体统一的平台,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结合专家和厂家等多方面的意见,提出创新理念、导向问题,通过论坛、媒体平台展开研讨;牵线企业与大学、研究中心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与院校建立互动关系,给学生以施展空间,引导他们思考,助推后备力量的培养;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使企业了解国情、产品定位,推动技术发明和创新推广,进而起到扶植企业发展的作用;为各类活动提供现场报道、特刊发行等工作,以提升特色服务。
就目前传媒形式和阅读习惯的发展变化,编委对媒体建设也给出了一些建议。首先需要认真审视发展方向、定位。2015年大力发展数字化多媒体平台,加强微信讨论等互动形式;用技术推动技术,用网络技术跟踪最新的技术,收集反馈意见,扩大链接范围。
明确方向 与时俱进
顾问、编委在对杂志社今后工作的建议中表示,《演艺科技》堪称行业内首屈一指的理论结合实际的精品期刊;微信平台信息量大,参与其中,促进其稳定快速的发展,每位编委顾问责无旁贷。在当今新旧媒体交替发展的形式下,希望进一步明确办刊方向、服务对象,与时俱进地审视定位,大力加强数字媒体的发展,加强互动,推动行业走向国际。同时,许多编委顾问还表示,愿提供帮助支持,分享自己的观点和实践体会,并提供更丰富的信息。
朱新村理事长就编委发言发表讲话,他指出,《演艺科技》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在过去十年成为行业传播先进技术的窗口,企业、专家行业人士交流的平台。大数据时代我们面临如何加速向新媒体转型的局面,杂志社要加强市场调研分析,思考如何做强、做精,实现更好的持续发展。要不断调整方式方法,更加求实、求新,求活,协会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继续支持立体多媒体平台的建设。
劳伟杰表示,将认真归纳并汲取顾问、编委及业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海内外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的合作与交流,为受众搭建专业性强的杂志、快速传播的微信、信息量丰富的网站三位一体的全媒体平台,并加大原创内容比例,把准行业发展的脉络,以提升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使其成为行业规范、政策、技术等信息的发布平台,学者、研究者、生产者、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流平台,企业、产业推广宣传的平台。
(编辑 张冠华)
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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