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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11篇)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

方城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县纪委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县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扶贫工作实效的典型问题、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一批政策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县直各职能部门,负有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

三、治理重点

(一)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着力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二是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三是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项目招投标及发包、建设、验收、结算环节乱打招呼、吃拿卡要;在扶贫贷款、物质采购、资金拨付中行贿受贿。四是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五是扶贫领域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严格落实县委“九位一体”责任体系,夯实我县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形成“责任捆绑连带”机制,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对扶贫检查、专项督查巡查、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

2.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对群众反映 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

3.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三)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重点治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堆盆景”、设计样板路线,应付上级检查或影响恶劣的问题。二是职能单位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三是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四是扶贫开发部门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图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五是扶贫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造成损失等。

四、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年底结束。

(一)线索搜集

1.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

2.梳理专项巡察线索。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优先处置。

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巡查,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址和电子信箱。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受理,单独登记,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二)开展督查巡查

对2016年以来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教体局、组织部、文广新局、卫生局、供电公司、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各乡镇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巡查。

1.招标投标情况。应实行公开招标的是否都实行公开招标;实行邀请招标的是否履行批准手续;招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超出资质许可承揽工程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是否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重点查验招标投标相关审批文件,招标公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2.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组建是否规范,人员结构是否合理,内部制度是否完善,履行责任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资质及其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现场监理工作是

否到位,是否存在监理单位和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问题,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是否存在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存在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是否健全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低劣问题,项目建设中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否存在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或进度滞后问题。重点查验项目法人单位管理文件,参建各方来往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日志等。

3.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是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中央投资资金;中央投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支出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变更项目内容地点问题;是否存在滞留上级拨付专款、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出现投资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重点查验下达投资计划文件,下达建

设资金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或材料,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凭证,竣工结算报告及有关部门审核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等。

(三)严肃问责,注重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问责,真正落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敢于“开刀问斩”,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县纪委对影响较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增强震慑效果。

(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要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等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

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任组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纪委承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直查快办的工作机制。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优先查办。要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督查、审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典型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到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措施抓治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加快节奏、提高效率,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恪尽职守、敢于担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搞好专项治理。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2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X纪厅〔2020〕XX号文件),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XX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聚焦脱贫攻坚重点短板弱项,严查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严查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查基层“微腐败”,严查“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把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

围绕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六个全覆盖”,进一步明确治理重点、时间要求、具体措施。对已开展的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社会兜底保障5个专题进行“回头看”“回头查”。结合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统筹推进就业扶贫、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医疗4个专题治理。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各村、扶贫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全年坚持。

(二)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行动。

组织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及时跟踪督办,加快办理进度,认真分析研判,实行领导包案,加强责任落实,基本实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各村、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完成时限:6月30日。

(三)加强扶贫领域宣传报道工作。

要积极推介正面典型,宣传工作经验。利用网络、微信、电视、报纸、内部通报等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联合党政办制作扶贫领域微视频,鼓励写作能手积极撰写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的工作信息,全方位展现我镇纪检干部决战脱贫攻坚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成果。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全年坚持。

(四)加大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

联合镇扶贫、财政、自然资源、经发等站所,推动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和批后管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交办机制。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扶贫站、财政财务管理办、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五)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围绕“四个严查”涉及问题,分类分批通报曝光。通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六)把脱贫攻坚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把脱贫攻坚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将检查探头对准扶贫领域,加强扶贫领域整改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坚持。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镇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书记XX任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XX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纪委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纪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传导压力,切实履行职责。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检查本镇

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主动出击,从督查检查、信访举报两方面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全面摸排本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在强化日常监督中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严肃处置。二是实行领导包案。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重大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全年,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每人包案不少于2件。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镇机关各相关站办所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全力攻坚,形成监督合力。镇纪委牵头抓总;及时办理扶贫领域重点信访件,并加大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宣传镇纪委护航脱贫攻坚的新举措好办法,讲好干部的感人故事。

(三)务求实效,精准执纪问责。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镇纪委要将赫山区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三年行动方案中列出的4个方面15个重点问题和本次专项治理重点相结合,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监管不严、情况不准的予以问责,同时对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资金使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一律从严查处。二是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是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规范问责程序,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让全体镇村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去。三是加强督查督办。镇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对专项治理工作予以督查督办,对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

零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的领域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履职不力的镇村干部,自查工作不实,工作推动不力,对报告情况不熟、把关不严签字上报的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3篇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室(中心):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4月10日

XX县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XX〔2018〕4号)、《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徐令义同志在广西调研督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和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巩固和拓展XX县脱贫攻坚成果。

二、自查自纠主要内容

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淡化虚化弱化、监管职责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干部作风以及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违纪和贪腐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单位涉农款项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截留、挪用、套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 1 法行为;重点检查在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在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存在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对贫困户所得到的各项政策补贴进行核验,检查贫困户在办理各项惠民补贴过程中是否有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并及时报告。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自查自纠工作从 4 月10开始,至 2018 年 5 月 5 日止。自查自纠工作要将全面自查、边查边改贯穿整个过程,不分阶段,不分节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召开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自查自纠工作。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扶贫开发和科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有效开展和工作质量。

(二)组织全面自查。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职工要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体检,通过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一阶段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找准方向。要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自查自纠入户调查表》(附件3),对本单位联系村的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走访调查,并如实填写调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坚持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一个解决方案、一个责任人,进一步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全面集中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活动期限内能够整改的问题, 2 必须在活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指导。

(二)从严执纪问责。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珍惜机会、抱有侥幸心理、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党员干部,对不把握政策,自查自纠走过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突出领导干部,坚决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三)及时报送材料。单位领导干部要于 5月5 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入户调查表》(附件1)到办公室汇总,5 月 10 日前办公室将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总结和《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2020 年,全县民政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 2020 年专项治理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目标,结合省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之要求,持续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制

度机制,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内容,巩固提高治理成果,如期完成兜底保障任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脱贫攻坚,整治农村低保兜底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XX 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XX 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X 民发〔20XX〕X 号)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未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的边缘人口、监测人口以及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的逐一排查,切实把符合条件的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及返贫致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坚持按户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结合的原则,把未脱贫户中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和重病患者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进行兜底保障;认真建立兜底保障对象台账,落实政策实施对账销号制度;切实落实低保救助“渐退期”政策,帮助贫困对象“扶上马送一程”,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

(二)围绕救急救难,整治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深入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实施意见》(X 民发〔20XX〕X 号)精神,加强临时救助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坚持应养尽养的工作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 1.3 倍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30%的标准分别落实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强化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提高敬老院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

(三)围绕疫情防控,整治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持应兜尽兜的工作要求,落实《XX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X 防冠指〔2020〕X 号)等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相关政策,通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

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受因疫情防控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因疫致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范围,并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倾斜兜底保障。

(四)围绕资金监管,整治使用不规范、管理有漏洞问题。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密切关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在开展面上工作指导中,重点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切实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

(五)围绕问题线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督办不力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求助和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统一的社会救助求助热线,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求助方便。规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值守、事项办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既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又要端正态度,主动作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通过以查处促整

改,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职,主动担当,采取领导包片负责、实地入户排查、督促工作落实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的措施落实,拿出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抓好专项治理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业务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督战分片包干,对全县未脱贫人口的兜底保障情况每季度督查一次,采用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抽查等方式,倒排任务、倒排时间、倒排工期,层层明确任务,传导责任,巩固成果。同时还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群众信访电话数量较多、反映问题突出、负面舆情突出的镇、村,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组织力量直接深入村(社区)和居民家中,实地查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三)强化挂牌督战。各镇要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建档立卡的边缘人口、监测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一人一册或一户一册,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并跟踪督促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紧盯目标抓落实,实行挂牌督战,做好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管理。

(四)强化服务效能。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各镇要通过深化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城乡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城乡低保网上自助申请改革等多种渠道提高救助服务效率,一是畅通救助申请绿色通道,推行不见面申请,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外出申请困难;二是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实行不见面网上审批,过后再补办线下环节,当月审批当月发放救助金;三是及时救助新冠肺炎患者以及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群众,急难型临时救助资金要在 2 个工作日发放到位。

(五)强化作 风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低保“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治理,抓好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省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整治低保经办服务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专项治

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严肃查处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对非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专治”专班制度。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民政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建立“专治”督导制度。县民政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督战局领导到镇督促各项救助政策和工作责任,推动各镇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聚焦脱贫攻坚,整合帮扶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专治”月报制度。各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纪委监委统计系统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一月一报告”制度,每月精准及时报送专项治理情况(见附件),按月收集上报各镇查处情况。

(四)建立“专治”协同制度。各镇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残联部门的沟通,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横向、纵向一体抓,内外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全县民政系统要加强上下统筹协调,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确保兜底保障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县民政局及时总结各镇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推广各镇先进经验做法。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5篇

今年以来,盐山县严格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和省扶贫办《关于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明察暗访、追责问责阶段”工作。自查自纠阶段,查出违纪违法类问题14件,全部移交县纪委办理整改完毕;

查出作风类问题34件(包括非产业类作风问题),全部落实了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推动

县委、县政府对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扶贫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问题整改推动项目落实和机制完善。一是成立专班。我县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扶农办党组书记、主任马新洪同志任组长,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本辉为常务副组长,扶贫办领导班子4名副职为副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贫办7名股级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专班,负责组织落实本乡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二是制发文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盐山实际,我县先后制发了《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关于对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全县产业扶贫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会议推动。我们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研讨会、培训会,就各个时间节点的工作和业务进行研讨、部署、培训,多项内容合并开,紧锣密鼓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举措,精准识别

在怎么查、如何查、查得实的问题上,我们突出了三个环节。一是摸清底数。在1月中旬前,我们对十八大以来全县扶贫项目按照不漏过一项、不放过一个的严格规定,进行了项目“大起底”,不但在本单位核实底数、查清项目,而且到财政及相关部门去核实底数、核准项目,确保项目底数准、情况明。根据捞实的项目底数,分别拉出产业扶贫项目清单、合作社项目实施台账等,确保自查和核查工作有的放矢地的推进。二是深入查清。首先,按照属地负责的办法,我们把项目清单发放到各个乡镇,要求围绕产业扶贫项目的选定、实施、监管、验收、收益分配等5个环节和51个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入2月份,按照核查压茬进行的要求,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基层核查调研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本辉同志牵头负责,扶贫办班子4名副职分别牵头成立了4个核查小组,按照201x—201x年产业项目、201x—201x年合作社项目、光伏产业项目、特色种植产业项目等4个项目类别划分,分头负责以上项目的核查工作,严格按照5个环节、51个方面的问题,综合运用查阅资料、调研座谈、实地查看、走访了解、个别谈话等方式查找问题。三是确保查实。对每一个所核查项目,我们都建立了全面系统的台账,包括各种资料、实地核查照片及当事人签字认可的51项问题核查情况表,确保核查工作面对面、实打实,有公信力,不走形式,查实情况、查出问题。

三、对症施策,整改落实

我们坚持查改并举工作方法,在深入挖掘问题的同时,也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狠下力度。一是认真整改。对查出的各种问题,我们积极进行整改。县扶农办4次组织乡镇副职、项目村书记(村长)、经营者和当事人,以及扶贫办原领导同志,进行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有时是按产业座谈,有时是单独座谈,想尽办法、穷尽思路积极进行整改,并取得了很好效果。二是严格查处。对那些属于违纪违法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格查处,绝不姑息迁就。14件违纪违法类问题,县纪委监委部门对其中14名涉案人员定性为失职渎职受到了严肃处理。三是建立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我们既重视就事论事的整改,也重视举一反三从机制上的整改,从提升管理机制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阳光化运行,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扶贫办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产业扶贫项目推进中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问题整改促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产业扶贫项目落实和机制完善,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盐山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201x年8月11日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西吉县扶贫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根据西吉县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吉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扶组发[201x]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一、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专题研究,全力推进驻村帮扶落到实处。卫计系统多次召开驻村干部“办实事,送温暖”专题会议,组织帮扶人员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并对帮扶人员进行了脱贫攻坚闭卷测试,进一步提升帮扶干部的业务能力,转变了工作作风,推动脱贫攻坚任务有效推进。帮扶人员进村入户,摸清底数,着力解决贫困人员迫在眉睫的问题,各医疗卫计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多次开展“送关怀,送知识,送服务,送健康”活动,开展大型义诊活动6次,开展健康知识专题讲座20余次,不断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模式转变。

(二)加大宣传,不断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结合“农民培训教育年”活动,由卫计局牵头,建立“卫计系统农民培训教育年专家巡讲团”,精心制作通俗易懂的课件15份,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扶贫政策、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利民政策的解读,前后分别在吉强、偏城、兴隆等各乡镇组织群众开展“农民培训教育年”——惠民政策讲座和咨询等宣传活动20余场次,政策普及人群达5000余人,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5000余份。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6篇

为服务好脱贫攻坚大局,根据城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纪发〔2019〕20号)、《2019年江南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八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扶治办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支持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监查重点

为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组,制定了全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查工作计划表,重点围绕贫困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创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挥扶贫攻坚后盾单位作用等方面,紧盯四个扶贫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召开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鼓励本地企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岗及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养老保险代缴,加强组织领导,每月不定期开展督查监管,跟踪扶贫资金落实情况,不断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整治工作,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规范实施、扶贫资金高效使用。

二、支持精准脱贫工作情况

(一)就业创业支持精准脱贫

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人社系统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通知》,我城区召开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目标任务1场,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330人次,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目标任务5人,截至目前已举办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1场,共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54人参加,已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88人,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3人。

今年以来已拨付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补贴5.59万,惠及贫困劳动力34人。目前另已受理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交来稳岗补贴申请材料16人,将拨付补贴2.85万。

(二)职业培训支持精准脱贫

我局全年组织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20人,截至目前,已有39名贫困劳动力参加中式面点培训并按期进行考试。待学员考试成绩合格拿到职业资格证后可申请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食宿交通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持精准脱贫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加快推进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经办责任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参保代缴工作有序进行。目前我城区已为4390名建档立卡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共计43.9万,其中未脱贫人员520名,已脱贫两年扶持期人员1167名,退出户及2016年脱贫人员2703名,为1221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人员按时发放养老待遇。

(四)充分发挥扶贫攻坚后盾单位作用支持精准脱贫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7篇

市分行:

今年来,我行认真贯彻上级行关于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市分行《关于2019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在扶贫领域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要求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按照省市行要求把扶贫工作当作一般性工作进行部署,履行主体责任,主动与当地政府及各部门对接,及时宣传农发行的信贷政策,加强信贷管理,把改进工作作风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教育宣传,落实监督责任

上半年,我行将《xxx扶贫论述摘编》纳入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xxxxx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4次,进一步深刻认识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服务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警示片,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等鲜活素材,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干部员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按照要求在营业大厅设立了监督电话,意见箱,纪检负责人充分起到监督作用,定期开展排查,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

三、开展脱贫攻坚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自查自纠

每季度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对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在办理扶贫贷款过程中,客户准入、调查评估、审查审议、贷后管理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超范围投放、变相使用;在办理扶贫贷款过程中,农发行员工索贿受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经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8篇

太平庄乡党委政府,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动员部署会后,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全乡范围乡村两级干部,按照既定部署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全乡共查出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60件,已全部结案并整改;

作风问题118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扶贫领域违法法纪问题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责令辞职并给予行政警告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给予通报批评、批评教育46人。

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动员部署会后,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扩大会及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回头看”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四个一批”要求,对去年以来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回头看”“大起底”,逐一对照两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彻底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整改“回头看”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是聚焦决策部署,政治责任履行到位。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发动、真查实纠。切实落实“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自查自纠到位。树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工作导向,既严查整改不到位的老问题,又深究现存的新问题,拓展自查自纠问题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腐败作风问题处分到位。把整改“回头看”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腐败、与民争利、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回头看”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退回违规使用资金,并对当事人依规进行处罚;

对“回头看”发现的作风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整改,防止反弹回潮。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教育管理。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和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力有序抓好整改落实。党委担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责任心、执行力的一次大考,并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

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责任体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将脱贫攻坚担子分担到每名乡村干部肩上,包村领导要指导所包村的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担子良好脱贫氛围。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两聚焦三紧盯”(聚焦扶贫项目、聚焦扶贫资金,紧盯审计报告、紧盯财务支出、紧盯工作流程),从每个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监管、验收、报帐、资金流向等7个环节进行核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9篇

根据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纪办发〔20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度我市移民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重点围绕XX年以来水库移民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五大方面的问题:

(一)督查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围绕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移民局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移民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等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二)督查行政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移民局党组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扶贫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2.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重审批轻管理、重拨款轻监督、重进度轻实效、重管本级轻管下级的问题;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问题。

(三)督查脱贫攻坚中的工作作风情况

围绕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盲目决策、扶贫项目及资金安排不科学、不合理、推进缓慢等问题;

2.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热衷做表面、设计样板路线,应付上级检查的问题;

3.扶贫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的问题;

4.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的问题;

5.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的问题。

(四)督查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围绕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盯紧资金和项目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扶贫工作延伸到哪,督查就覆盖到哪,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着力发现和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

.对扶贫资金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的问题;

2.在扶贫领域行贿受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问题;

3.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

4.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

5.向水库移民、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6.扶贫领域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五)督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围绕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移民局党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各县(市、区)移民局党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存在宽松软等问题。

三、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阅资金管理档案资料,包括资金预算下达文件、项目投资概预算、财政评审文件、工程款支付凭证、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及报表等。

(二)实地检查。到扶贫项目实地检查。

(三)深入移民群众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四、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由兰春仁同志兼任,负责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自查问题线索。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进行自查,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要重点对XX年以来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进行自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处理。

(二)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要精心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把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实地督查工作作为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点工作来抓,要认真按照督查要求开展工作,要优先督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认真做好登记、归纳、总结,并将督查工作台帐整理归档好。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并将附件1、2、3、4、5于(2018年3-7月份)每月23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10篇

驻陕农纪发〔2018〕3号

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供销合作总社: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省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内容

驻厅纪检组要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形成合力,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一)重点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省扶贫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执行搞变通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重点是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重点是扶贫领域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重点是跟进产业扶贫、区域性扶贫开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等,严查项目分配、资金使用、招投标等关键环节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深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强化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2020年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夯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压实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纪检、信访、计财、人事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会议、文件、实地督导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专项治理工作压力,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三)要拓宽线索渠道。驻厅纪检组和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要通过对外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来信、新媒体等平台,密切关注扶贫领域的负面网络舆情,深入分析专项审计、专项督查等资料,广泛收集和主动发现扶贫领域的各类问题线索,并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分类处置。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在搞好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的同时,驻厅纪检组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具体抽调驻厅纪检组和三个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专项督查各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系统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印发督查情况通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和12月18日前将半年、全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

中共陕西省纪委

驻省农业厅纪律检查组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11篇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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