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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责任状格式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负责人责任状格式(精选8篇)

负责人责任状格式 第1篇

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资格后审申请书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投标人一般状况

投标申请人(盖章):

2、主体工程和关键部分不得分包,如果投标人拟分包,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投标建造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我单位建造师的更换须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于违约行为,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承诺处理。

负责人责任状格式 第2篇

兹证明有我公司 (单位名称全称)

(员工): (姓名) (性别)身份证码: 已

在本公司工作 8年以上 年,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 (岗位)一职3年以上。负责过5以下(含5) 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

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

特此证明。

20xx年 月 日

(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第3篇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管理的不断加强, 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2008年, 国资委在《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中, 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企业副职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本质上讲, 企业副职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是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延伸与深化。具体如何开展, 如今不仅政策依据较缺乏, 也鲜有企业开展此类审计活动。

2008年, 山西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开展了《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这一课题。该课题在科学界定财务负责人涵义的基础上, 就开展对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 (财务责任) 审计的有关问题, 进行了深入研究。文中通过对该课题的阐述, 希望能对国内开展企业副职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

2财务负责人的涵义

对于什么是财务负责人, 我国法规中并未直接界定。《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4月) 第三条规定:“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 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 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 (或者聘任) 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见, 法规中规定单位的总会计师属于单位的财务负责人。以此类推, 则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财务工作的人员, 就应当属于财务负责人。我们认为, 这是财务负责人的狭义概念和人们的一般理解。

如果从广义概念来看, 财务负责人应该包括企业领导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因为从经济责任的角度看, 企业领导人为单位首要财务负责人, 其经济责任, 可以细分为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管理责任、社会经济责任和财经法纪责任等。出于各种原因, 企业领导人需要对所拥有的财务权利逐层向下分割, 形成了拥有财务权利的第二责任主体, 即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因此, 财务负责人属于一个群体概念, 而不是个体概念。

将财务负责人界定为一个群体概念, 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尤其是在对财务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 更有利于保证审计的全面性和合理界定不同层次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3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的涵义

由于经济责任是逐层分割的, 因此“三层次”财务负责人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在范围上也是逐层递减的, 即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的范围最大, 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最小。至于所承担经济责任的大小, 与所分割权利的大小多少有直接关系。

一般而言, 企业领导人所拥有的财务权利主要包括财务制度制定权、财务事项决策权、财务管理权、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权等。对于企业领导人所拥有的上述财务权限, 出于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分工授权的要求、管理的需要、工作精力及工作能力等原因, 企业领导人需将部分财务权限“下放”, 比如对次要的财务事项决策权, 直接授权给财务部门负责人;而对于重大的财务事项决策权, 则由自己掌握。

综上所述, 所谓财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即企业领导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 对其所拥有的与财务权限相匹配的经济责任 (财务责任) 。

4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4.1 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建立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基础上的高层次审计, 是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特定受托者履行财务责任或绩效责任情况的监督活动。按此定义, 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即财务权限委托者对受托者履行财务责任情况的监督活动。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合法性;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是否科学, 财务风险的控制情况, 财经法纪遵循情况, 有无经济不法和不忠于职责行为, 等等。

4.2 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我国《会计法》中规定:企业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里的责任属于“领导责任”。总会计师作为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 以及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财务信息的具体提供人, 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方面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

②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此处的财务指标, 是指企业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 需要完成的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

③重大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做出的对企业当前乃至今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深远影响的决策, 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筹资、担保、企业改制重组等经营决策行为。重大经营决策中与财务相关性较大的决策可称之为重大财务决策。重大财务决策是否科学、合理, 属于企业领导人的审计内容。但因为总会计师在单位重大财务决策方面拥有一定的决策权、监管权或建议权, 财务部门负责人也拥有一定的建议权, 因此重大财务决策也属于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审计内容。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决策程序的合理性;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即决策是否失误, 有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资产流失等;决策风险控制情况等。

④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中, 规定了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属于总会计师的职责。而财务部门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 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方面负有具体的参与责任。企业领导人则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建立的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合理;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是否有效。

⑤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情况。

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 第四条规定, 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也应负有相应的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填制、编制、管理的规范性, 会计监督的规范性, 会计管理的规范性等。

⑥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管理情况。

规定会计组织内部各岗位财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是内部控制的要求, 也是会计组织高效、有序运行的要求。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会计人员招聘、培训、离职、考核等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⑦全面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制度是组织营运中的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与技术。一般来看, 单位的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任, 都由企业领导人兼任;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单位的预算管理办公室, 一般设在财务部门, 则财务部门负责人在财务预算管理方面, 也具有一定的权限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分析、预算调整 (变更) 、预算考评。

⑧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情况。

财务风险是指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 企业的实际财务结果与预期财务结果发生偏离, 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 是各种风险因素在企业财务上的体现。财务风险一般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利率风险等。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 及时确认、识别存在的财务风险, 减少风险损失。

⑨财务综合能力变化情况。

财务综合能力, 即企业的各种能力在财务上的体现。财务能力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等。评价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前后单位财务能力的变化情况, 能够客观评价其职责履行情况。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资产管理能力指标、生产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⑩对内、对外财务关系管理情况。

财务关系是企业的财务活动具有社会性, 体现着各种经济利益的关系。企业财务关系主要包括: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上述财务关系错综复杂, 如何协调好财务关系, 属于财务部门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审计内容为:企业能否处理好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与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和谐相处, 共同发展。

(11)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使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是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对企业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 既是综合性的审计, 也是查清责任的审计, 主要对单位严重违反国家现金管理、结算制度、信贷制度、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税利上交规定等所进行的审计。重点在于审查和揭露各种舞弊、侵占国家、单位资财的事项, 审查和揭露使国家和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事项

(12) 其他情况。

指上述审计内容未包括、但又需审计的其他事项, 包括:内、外部审计意见中的财务问题整改情况;前任遗留财务问题处理情况;审计人员认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13) 本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

财务部门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 并不属于其财务责任, 而是其应当遵循的道德规范。审计内容主要是对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 违反财经纪律和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以及使国家和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

5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公司审计部根据专家意见法, 确定了如下评价分值 (见表1) 。评价分值采取百分制。表中的每一项评价分值的大小, 体现了不同财务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比如, “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一项, 单位负责人为20分, 表明这部分责任占其全部财务责任的20%;另外, “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一栏中, 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评价指标分别为20分、10分、5分, 表示在财务指标的完成方面, 财务部门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较小 (责任主要由单位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责) 。评价分值如此确定, 高度体现了财务部门负责人权责的统一。

根据上述评价分值, 确定不同财务负责人具体的评价办法。例如,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评价, 采用如下计算办法:单位会计信息真实, 得20分;较真实, 16分;基本真实, 12分;不真实, 不得分。每一项评价内容均按照此方法来计算, 得出综合评价得分。

如果被审计人员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现象的, 在评价得分基础上进行扣分:轻微违反财经法纪的, 扣10分;较严重违反的, 扣10~20分。严重违反的, 不予以评价, 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根据评价得分, 进行如下表述 (见表2) :

6结束语

通过公司审计部对研究成果的具体运用, 达到了如下效果:在开展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 一起开展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能够节约审计资源,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便于分清不同人员的经济责任, 降低审计风险, 提高审计质量;研究的过程及成果, 为公司开展除总会计师、财务处长之外的其他副职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奠定了基础。

鉴于目前国内有关企业副职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几乎属于空白, 因此文中仅为抛砖引玉, 希望引起理论界及实务界对该领域的关注与研究, 同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及借鉴意义。

摘要: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延伸与深化。文中通过对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阐述, 希望能对国内开展企业副职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一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财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参考文献

[1]刘英来.经济责任审计研讨会综述[J].审计研究, 2006, (6) :12-16.

[2]吕文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及评价体系[J].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2, (1) :16-19.

如何开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第4篇

1.为考核和选拔领导干部提供依据。过去,一些企业领导班子在换届交接时,由于未经过公正的审计,以致责任不清,互相推诿,造成干部考核难度很大,无法正确评价经营业绩和经营能力。少数亏损企业负责人弄虚作假、胆大妄为,报喜不报忧,反而容易得到提拔。实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改变这种状况,对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2.有利于增强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感、危机感和使命感。贯彻“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每一位任期届满的企业负责人都有一个恰如其分、实事求是、公正的评价,能够增强企业领导人的责任感;根据审计报告的评价,结合平时考察,决定企业法人职务的升、降、留、免及平调,增强企业领导人的危机感;审计按照责权利挂钩的原则,通过对权责授予情况和责任完成情况的评价,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能增强企业领导人的使命感;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对企业负责人全心全意搞好企业,都能起到一种有效的鼓励和鞭策作用。

3.有利于督促企业合法经营,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与完整。通过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错、纠错、防弊、堵塞漏洞,杜绝浪费,制止经济犯罪活动,可彻底改变目前个别单位存在的“富了方丈,穷了和尚,破了庙”的不正常现象,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4.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貌,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利用审计人员接触面广、视野宽、专业知识丰富的优势,提出可行的建议方案和改进措施,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会计核算是否准确,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企业经济成果是否真实可靠,以及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质量是否相匹配。主要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决算报告等问题;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2.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企业财务收支核算合规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决算是否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收支状况。主要包括: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以个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问题;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以及企业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和企业负责人收入情况;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问题;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存在账外资产、潜亏挂账等问题,有无存在劳动工资核算不实等问题。

3.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质量变动状况。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企业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有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性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有效资产及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企业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

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做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企业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主要包括:企业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的核算情况,以及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4.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要认真检查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核实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重大问题。

5.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经营绩效变动情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账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防范措施

1.影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因素审计权限、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形成审计风险。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资料中反映,而靠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如假发票、假经济合同、假会议记录等。

2.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所形成的内在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3.审计项目多、任务重,审计人员少,难以满足审计工作的需求。目前审计力量普遍偏少,而审计任务较重,而在领导班子换届是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非常集中的时期,审计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很大,不堪重负,对审计工作质量也有影响。

4.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大多数企业负责人任期时间长,所形成的会计资料多,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又不清楚,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存在着潜在的审计风险。

5.经济责任的界定问题难度较大形成审计风险。如何界定原任责任和现任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如被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时,往往相互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致使责任难以区分。

6.“先离后审”带来的审计风险。按规定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现实中,组织人事工作往往衔接不上,“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普遍存在,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审计流于形式,也增加审计工作难度。

7.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导致的审计风险。审计评价在很多情况下是靠数据说话的,而目前会计信息不实,会计资料的可信度差,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甚至造成判断上的错误。审计人员如果发现不了重大问题,对被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不实,资产、负债、损益不实揭露不了,反映不出事物本来的面目,出具的审计结论就不真实,形成审计风险。

8.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科学确定审计程序。审计程序即审计工作步骤。合理的审计程序,可使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终结阶段三个步骤。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明确审计任务、组织审计力量与拟定审计实施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两个方面;实施阶段的工作包括进驻被审单位听取个人述职报告和单位评价报告与调查了解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审核检查有关经济活动资料两个方面;终结阶段的工作包括整理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离任者、接任者签意见书;单位领导审定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及决定,下达审计决定书;建立审计档案,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

9.正确选择审计方法。审计方法选用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效果。因此,审计人员对各种审计方法应有较深刻的理解,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运用对比分析方法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采取座谈会与个别了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企业负责人的政策水平及经营管理能力;通过全面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检查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用实物盘点和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企业的实有资产;用微观审计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价经营业绩。

10.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审计证据收集。在审计内容上,要重视经营决策的审计。决策是否科学往往直接关系到决策项目的成功与失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往往是惨重的和无法弥补的。

处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状 第5篇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各处室主任签订本责任状:

1、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处室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校园平安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安全措施,制订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要把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

2、按照县教育局“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抓好落实。

3、处室负责人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职责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防微杜渐,把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发阶段。

4、各处室要根据本处室工作的特点,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他校舍的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彻底整改。

5、加强师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处室组织师生参加校外集会、体育、文艺、公益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经学校请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行。校外集体活动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好防范工作。

6、做好本处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学校校长或分管安全副校长,同时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7、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对处室的考核。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在各处室领导职责范围之内,因教育管理不力、违反制度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校长(签字):

处室负责人(签字):

xx学校

财务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6篇

财务部门负责人

一、职务

1.在厂长和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工厂利益不受侵犯。

3.根据工厂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全厂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负责对全厂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

9.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11.负责完成厂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负责人责任状格式 第7篇

紧急程度: 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XXX司字[ 2006 ] 360 号

签发人: 邓昌

关于印发《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

通 知

各市州XXXXXX公司、专业公司、直属单位及直属分公司:

为了加强对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市州XXXXXX公司、各专业公司、直属单位及直属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XXX集团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中国XXX[2006]379号)对原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川XXX司字[2005]00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负 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附件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流程图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任期 经济责任 审计 办法

四川XXX实综合办

2006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

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市州XXXXXX公司、各专业公司、直属单位及直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国XXX集团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中国XXX[2006]37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本办法适合四川X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各市州XXXXXX公司、各专业公司、直属单位及直属分公司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对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重大经济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应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XXX集团相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

审计工作组织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由省XXX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任期内的经济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暂缓审计的,由省XXX公司审定。第六条

对企业负责人逐步实行任职期间定期审计制度,通过任中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

对所在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其他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企业负责人,省XXX公司可以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资产量一般不低于被审计企业资产总额的50%,被审计企业本部及重要子企业应当纳入审计范围。

第九条

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中国XXX集团的规章制度和本办法,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审计。

第十条

省XXX公司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审计等有关部门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交流、通报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审计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任职期间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规性;

(三)任职期间企业主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四)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

(五)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六)任职期间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七)任职期间企业负责人本人及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中国XXX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八)任职期间群众反映强烈和职代会评议的与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有关的重点问题及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规性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财务决算是否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问题;

(二)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决算报告等问题;

(三)企业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或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四)企业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有无截留、转移、多计、少计收入等问题;

(五)企业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工资福利性支出挤占成本费用等问题;

(六)资金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私分挪用国有资产,以及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问题;

(七)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潜亏挂账、劳动工资核算不实等问题。

第十三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在全面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权益、损益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赢利能力、资产运营状况、债务风险、发展能力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第十四条

企业资产质量变动情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各项资产质量是否能够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企业国有资本是否安全、完整,以及对企业

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三)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有效资产及不良资产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不良影响;

(四)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第十五条

企业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是指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做出的有关对内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采购等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XXX集团相关规定,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审批手续、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效益等情况,以及是否造成重大损失;

(二)企业对外担保、出借资金、大额采购与租赁以及重大资产处置等经济行为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三)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

(四)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等情况等,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十六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是指企业重大经济决策、资产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第十七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认真检查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中国XXX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核实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范围:

(一)凡明确任期的,原则上审计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事项;

(二)未明确任期的,原则上审计企业负责人离任前2至3年的经济责任事项。

必要时,审计范围可适当延伸。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省XXX公司下属各单位企业负责人因本办法第五、六、七条所规定的事由需要被审计的,由省XXX公司决定具体的审计时间,经省XXX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拟定审计委托函;

第二十条 审计委托函经省XXX公司主要领导签发后送交审计机构,并同时通知被审计企业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构接受委托后,成立审计组。在实施审计

五日前,向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本人。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应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有关资料,包括: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组织结构、资本结构、人员配备等;

(二)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历年财务会计资料;

(三)企业年度预算、统计资料、生产经营分析以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

(四)省XXX公司下达的企业效绩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

(五)与重要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办公会议纪要(记录);

(六)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评估有关资料;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原因说明等;

(八)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及企业自查、纠正情况等资料;

(九)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报告;

(十)审计组认为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其他资料;

(十一)企业需要向审计组提供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如隐匿、毁损和

拒绝提供审计组所需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审计机构应予以制止并有权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应向审计组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书面述职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述职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负责人职责范围;

(二)任职期间各项效绩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资产质量变动情况;

(三)任职期间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四)任职期间建立健全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五)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省XXX公司战略决策及重大体制改革情况;

(六)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及实施情况;

(七)应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召开员工代表大会,会议由接任者主持。大会主要内容:

1、宣读审计通知;

2、宣布审计组成员名单;

3、宣读审计方案、调查方案;

4、被审计者述职;

5、接任者代表被审计单位签署承诺书;

6、工会组织员工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审计组。

第二十六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可采取向单位、个人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构实施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同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评估、经济效益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相结合,在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可以利用相关审计资料和结果,避免重复审计。

第二十八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向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提交审计报告前审计组应与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交换意见,并将审计报告和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的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应进行复核,并就复核后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的意见,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应在收到审计机构征求意见书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机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审计报告。如提出异议的,审计机构应予以核查。

第二十九条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

(二)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

计的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时间、分管工作范围和所在企业的业务范围、组织结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等;

(三)审计评价。即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历史沿革、发展战略等,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济业绩与经济责任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即审计中发现的应由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承担责任的问题及其处理建议;

(五)管理建议。即对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提出的改进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议。

第三十条

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向省XXX公司主要领导提交审计报告,并和省XXX公司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后向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下达审计意见。审计意见抄送省XX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评价;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三)管理建议;

(四)对被审计企业反馈审计意见执行情况的时间要求。第三十一条

省XXX公司指派专人或委托被审计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工会将审计意见传达给员工。

第五章

审计工作结果

第三十二条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分清企业负责人对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不真

实、重大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下降,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等问题应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因对主管的资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事项未履行或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造成所在企业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下降应负的经济责任。企业负责人对其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直接责任:

1、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以及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以及中国XXX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3、失职、渎职的行为;

4、其他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管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

省XXX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根据任期经济审计结果,与被审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任免、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列入企业负责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第三十四条

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因经济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企业资产状况不实、经营成果虚假等问题,应当视其影响程度相应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中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应移交有关管理机构予以处理:

(一)企业负责人承担一般经济责任的,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二)企业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三)应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所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堵塞管理漏洞。省XXX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XXX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流程图

省实业公司确定审计时间

一、确定审计事宜 省实业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省实业公司拟订审计委托函,省实业公司主要领导签发

1、送交审计委托函给审计机构;

2、同时通知被审计企业负责人

二、审前准备工作(省实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审计机构接受委托,成立审计组。在审计实施前五日,向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企业负责人本人。

1、被审计人单位按审计机构要求,及时准备有关资料;

2、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写出任职期间与经济责任有关的述职报告,于审计工作开始之日送交审计组;

3、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参加被审计单位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大会,听取企业负责人述职报告;

4、被审计单位工会组织员工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审计组。审计组实施审计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提交审计报告前审计组应与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交换意见,并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10日内提交对征求意见书的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审计报告。如提出异议的,审计机构予以复查。

三、审计实施 并就复核后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向省实业公司主要领导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与省实业公司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后,向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下达审计意见。省实业公司指派专人或委托被审计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工会将审计意 见传达给员工。

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第8篇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 是指单位法定负责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新《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界定。同时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归纳起来,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一旦出现问题, 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

2. 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是一个单位的最高管理者, 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对会计报表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负有领导责任。在实际工作中, 有些单位负责人只是“被动地”在会计报表上签名或盖章, 认为“我签字盖章, 一旦财务、账目出了问题会计人员会负责”, 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 应当予以纠正, 单位负责人必须依法提供一切物力、人力、财力方面的支持, 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3.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会计监督的重要方面, 也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 更是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重要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强化单位内部制约的机制, 能有效控制和防范会计违法行为和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4. 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 抵制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方面, 单位负责人要支持、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 为会计人员撑腰, 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 单位负责人自己要以身作则, 带头支持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 尤其不应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干扰、阻碍, 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否则, 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依法接受监督的责任。

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应当向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否则, 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依法设置会计机构, 配置会计人员的责任。

根据新《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规定,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二、单位负责人怎样负起会计责任

《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 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 而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自身建设, 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 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督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上作为它相关人员依法做好会计工作。因此, 单位负责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

1.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是单位负责人负起会计责任的有效保障。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是指一个单位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保证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避免或降低风险, 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是形成真实、合法会计资料的基础, 又是企业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保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必须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同时, 也有了了解和考核相关工作人员制度遵守情况的正常途径。单位负责人抓住了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严格考核, 就抓住了“牛鼻子”。从当前情况来看, 造成会计资料失真的原因之一, 是会计机构对某些经济业务失控。有的收益不入账, 有的资金体外循环, 有的私自把本部门掌管的财产对外投资, 甚至出现某些经济业务绕过财会部门的不正常现象。如果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的话, 完全可以通过健全的内控制度加以制约。

修订后的《会计法》专列条款规定了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 如强调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强调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相关人员之间应当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 也要防止政出多门, 各行其是等, 这些都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就能使经济业务有序进行, 有效防范经济秩序混乱现象的发生, 从制度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

2. 应当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是在单位内部对各种经济活动与控制系统独立评价, 以确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贯彻, 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 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 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等。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 其中重要的是内部财务审计, 它是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的手段, 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遗憾的是, 目前不少单位根本没有内部审计, 或者是只做表面文章, 不核对帐、表、物;也有的单位把内部审计作为财务部门的从属机构, 大大削弱了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这些现象一定要坚决纠正。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内审工作,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3. 发挥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职能作用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并不是否定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能作用, 与发挥单位其他人员的职能作用并不矛盾。《会计法》在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同时, 还规定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法律责任。这就是说, 会计人员和不仅要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而且要对法律负责, 同时还受职业道德纪律的约束。要保证会计行为规范和会计资料质量,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中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财会专业管理人员的作用。可以说, 只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 严格把关、实行监督, 会计工作就会规范有序地进行, 违法会计行为就会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所以, 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职能作用, 是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得以具体落实的重要措施。因此, 单位负责人应当支持和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解决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为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4. 加强自身建设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 不能认为自己是单位负责人, 会计上的事情都由自己说了算;也不能认为会计工作都是会计人员的事情, 与己无关;更不能认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仅是一种手续, 对其内容不负责任。而是要真正认识到《会计法》赋予自己的会计责任, 高度重视会计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这是依法做好会计工作的关键。因此, 单位负责人要努力做到:第一、学法、懂法, 不但自己要负起会计责任, 履行法定职责, 而且要以身作则、带头执法, 贯彻执行好《会计法》和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二、学点会计, 懂点财务。自己要负会计责任, 就要管好财务, 要管好财务, 就要懂财务, 不求精, 但一定要懂。不能因为自己不是会计, 而不负会计责任, 也不能因为自己不懂财务, 而推脱法律责任。

总之, 《会计法》作为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规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单位负责人权力在手, 责任重大, 必须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 认真学好、深刻领会《会计法》精神, 依法履行各项会计责任, 确保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合法有序地开展。

风险衡量与计算

邵景福运城市财政局

财务成本管理中风险与报酬是该学科中的两大主题, 其中风险的计算与衡量, 在最近几年的考试中愈来愈受到命题者的青睐。如何把风险学习好, 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教学经验, 对其进行归纳和总结, 权作抛砖引玉。

在注会的学习过程中, 教材中仅给出了一些原理性的东西, 有的内容只是点到而已。如2003年的考试计算题目中考到了联合成本在分离点以前成本的分配, 运用可变现净值法求解, 大家知道该种方法是在会计学习计量资产减值 (或跌价) 时运用的方法, 但命题时却出现在试卷上。由此可见, 注会的学习不能仅满足课本上的理解, 还必须进行相应的挖深学习, 对课本上提及的公式细划、推导, 对应用的会式吃准吃透, 灵活运用, 并辅之以强化练习, 方能达到目前考试要求。

风险作为财管学习的两大主题之一, 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 在连续3年 (2003年~2005年) 考核主观题目都会涉及。风险的学习主要分两大块:基本理论和计算。

一、基本理论

1.风险的含义: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不仅包括正面效应的不确定性, 还包括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 风险这一新概念, 反映了人们对财务现象更深刻的认识, 也就是危险与机会并存。而在我们财管当中, 最为关注的是与收益相关的风险。

2.风险 (σ) 的分类:

(1) 公司特有风险即可分散风险、非系统风险, 具体包括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2) 市场风险即不可分散风险、系统风险, 用字母 (β) 表示。

在投资合理出现之后, 人们认识到多样化投资可以降低风险。在充分组合的情况下, 单项资产的风险对于决策没用, 投资人关注的只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特殊风险与决策是不相关的, 相关的只是系统风险。在投资组合理论出现以后, 风险是指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 既不是指单个资产的风险, 也不是指投资组合的全部风险。

二、计算

1.单项资产的风险计算:

市场预测和预期收益概率分布表计算步骤如下:第1步计算期望值 (预期值) :它反映的是随机变量取值的平均化, 在风险相同的情况下, 取报酬较高的项目, 在报酬相同的情况下, 取风险较低的项目。

负责人责任状格式

负责人责任状格式(精选8篇)负责人责任状格式 第1篇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格式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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