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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万能范本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房屋租赁合同万能范本(精选6篇)

房屋租赁合同万能范本 第1篇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万能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合同范本点击“租赁合同”查看。

万能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万能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__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万能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出租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

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万能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二)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_____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

(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一)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万能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二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的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四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第五年的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

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万能2022城中村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万能范本 第2篇

出租方:承租方:签约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的坐落及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的楼房一套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在合同的附件中加以说明。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

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月。自至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

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为: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月租金的%支

付滞纳金。

3、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元,合约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行

为,如数退还。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他费用(如有线电

视费、卫生清洁费),应自行负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

六、房屋修缮及装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

偿。(具体价格见附件)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

七、关于转租

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合同中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一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臵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

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绝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

若有特殊状况一方要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九、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

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预收房租概不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且经甲方

通知,仍未纠正、修复的。

(3)、擅自改变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在本市、本房屋内有任何违法

行为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逾期归

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3、房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先从押金内赔付,如损失超出押金数额,应

有乙方另付。

4、甲方若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通知乙方,多余租金如数退还。甲方

如未经乙方同意而擅自解除合同,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

一定赔偿。

十、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2、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

合 同 附 件

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家 具:

双人床一套单人床二套

三人沙发一套低柜四件一套

卧室柜一套写字台二套

大衣柜一套、方桌一个、折叠椅子四把等

家 电:

洗衣机一台

双门冰箱一台

设 备 :

壁挂空调两套煤气灶一个

燃气热水器一台煤气罐二个(400元)

电话一部

其他:

备 注:

出租方确认:

承租方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探析 第3篇

合同解除作为一种法律制度, 产生合同效力消灭的后果。通常行使解除权的时间在自合同生效之后、履行完毕前, 解除权可以依双方当事人约定, 也可由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的解除事由有合意、约定、法定之分, 故解除情形依解除事由不同, 有以下分类:1、合意解除, 即双方在合同中未预见可能产生解除的情形, 双方可协商行使解除权;2、约定解除, 即在合同中就预先定好条件, 一旦解除条件成就即可行权;3、法定解除, 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我国《合同法》九十三、九十四条规定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情形, 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提供法律依据。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合同法》九十四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项情形, 但在法条表述中, 仅表述为“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未指明该当事人为守约方还是违约方。

普遍看法认为, 约定解除权的主体更为简单, 合同当事人之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 即可在双方合同中予以明确。但在法定解除的规定情形中, 争议主要以谁可成为解除权行使的主体展开, 有主张守约方为天然行权人, 也有为违约方发声的支持者。有些违约为当事人蓄意为之, 但在一些情况下违约方并非蓄意, 为减少自身损失不得已向法院提起合同解除之诉, 法院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通过对关联案例的分析, 笔者尝试归纳了法院的处理模式:

此表可以看出, 对于违约情况, 救济手段首选合同的继续履行, 违约方因违反约定不享有解除权, 法院据此精神, 作出继续履行或裁定驳回起诉的判决。从合同解除设立的初衷来看, 将解除权仅赋予守约方, 是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但解除权从性质上来说是一种形成权, 无须相对方配合即可发生效力, 现行合同法只赋予守约一方合同解除权, 有悖平等、公平、效率原则:首先,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法律关系, 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仅凭违约方存在违约行为而罔顾其违约原因、剥夺其解除权, 极易导致守约方借此权利压制对方意志, 谓之不平等;其次, 守约方享有解除权的条件是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严重程度, 不考虑实际履行时现实环境复杂性导致的被动违约, 笼统规定只要符合规定的违约行为即可解除合同, 谓之不公平;最后, 解除权作为守约方的权利, 其可以选择及时行使权利, 亦可随时放弃而改选其他救济方式。若守约方凭借手持的合同解除权, 在合理期限内不行权, 那么解除权会因过了时效而消灭。对于合同来说, 解除未发生, 合同持续有效。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 违约的行为没有及时处理, 即使诉至法院, 法院也因“不告不理”无法处理。于情于理, 于合同涉及的各方都是有害而无益的, 不符合效率。

笔者认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现实环境十分复杂, 在合同签订到合同履行完毕这段时间里, 蓄意违约和被动违约情形均应纳入考虑范围, 解除权该特殊权利不应仅赋予守约一方, 作为平衡, 应综合考虑违约的具体原因及违约的效果等多种因素, 有条件地为违约方设置有限的解除权。

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一) 房屋租赁合同的任意解除

任意解除权, 指享有权利方无需任何理由,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解除合同而使合同关系趋向消灭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对租赁期限不明的合同解除作如下逻辑判断: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 或者该期限的约定不明, 参考合同法六十一条后还是无法确定期限的, 那么判断该租赁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合同里, 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是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租房方。因此对于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而言, 租赁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本文所谓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结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可分为以下三种:租期在半年以上但是没有书面订立合同的, 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租期或者租期约定不明的, 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了租赁期且租赁期满、承租人没有返还房屋反而继续使用的, 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任意解除权作为特殊的解除权, 给予当事人最大意思自治的空间, 但任意解除权利不得滥用。对不定期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 王利明教授认为应体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限制:解除权须附条件、解除权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以及解除权兼顾诚实信用原则: (1) 附条件。因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时, 当事人可根据利益的随时变化, 向相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若不对任意解除权设限, 会导致其滥用, 损害相对方的合法利益, 损害租赁物的使用价值, 不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2) 解除权须在合理期限之内通知对方。该精神在《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得以体现。作为租赁人, 随时冒着出租人任意行使解除权的风险, 对于租赁物的利益没有保障, 因此合理期限的通知实为必要。此外, 合同法虽肯定了解约人的通知义务, 对于“合理期限”并未做具体规定。 (3) 解除须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在纷繁复杂的民事活动中, 当事人应做到诚实守信, 履行义务务必通过善意方式, 滥用权力或者规避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不可取。何况任意解除权带来的是更大更广的合同自主权, 该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会违背合同必守原则。正是基于这种冲突, 诚实信用原则更要突出发挥其指导作用。

因《合同法》分则“租赁合同”一章并未规定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行使方式, 按照交易习惯, 如行使房屋租赁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以“解除的意思表示通知到对方”为必要。至于通知的形式, 有口头与书面通知之分。《德国民法典》以“口头形式不宜作为通知的形式, 因为口头通知缺乏证明力”为考量, 规定了“必须用书面形式向对方通知对方, 表达终止租赁关系的意思。”笔者看来, 口头亦或书面, 是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自由。书面更为规范, 不必赘述;口头形式在交易习惯中方便快捷, 在效率上更甚一筹。至于口头方式不利于举证证明的问题, 不足以作为限制解除权行使限制的理由, 况且采用口头形式并不会对承租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列举了五种情形, 满足之一即可行使合同解除权。针对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还特别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一)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 出租方有理由解除合同; (二) 承租人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间不支付租金, 出租方有理由解除合同; (三) 若租赁物部分毁损或者全部毁损, 承租人有权提起解除; (四) 承租人的安全和健康遭受质量不合格的租赁物的威胁时, 承租人有权提起解除。以上四种特殊的解除权, 实质是将《合同法》九十四条具体化, 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才可产生, 同属于法定解除权。

在多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 由于被告在合理期限内不支付租金, 构成根本违约, 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据此提出合同解除。此时原告的解除权属于法定, 即按法律行使合同解除。同时, 现有的房屋租赁合同多在补充协议中对租赁合同的解除进行了约定。在此种情况下, 原告基于法律规定享有解除权还是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享有解除权?笔者看法和崔建远教授一致, 认为:法定解除在具体适用时, 多为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反, 结果造成如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严重后果;约定解除不同, 约定解除在适用时不一定以违约作为条件。因此可以把约定解除看作法定解除的一种补充, 假使约定的解除条件无法涵盖全部解除条件的情况, 在未涵盖的领域内, 可以适用法定解除。[1]

我国在立法模式上采用通知解除的模式。享有法定解除权的当事人要解除合同, 只需通知对方自己要解除的意思。对方如对解除的效力有异议, 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在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情形下, 惯用通知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标准。

四、解除后发生的效力

依据合同法九十七条规定, 适用到房屋租赁合同上,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如下变化: (1)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返还。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负有把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的义务。 (2) 承租人欠付租金的支付义务。 (3) 承租人对因使用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害进行修缮的义务。 (4) 损害赔偿责任。 (5) 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2]

返还租赁房屋时, 返还的房屋除了应符合约定的状况, 房屋内的附属物品也应返还。如果没有经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

进行了装修或增设了他物, 增设物和装修费用问题如何解决?A公司诉B公司租赁合同添附物案的审判结果可以作为参考。在此案中, 两家公司租赁合同的解除是A公司一方违约导致的。A公司的装修得到出租方B公司的同意继而作了改善, 因此出租方不得以“未经其同意增设他物”为由提起诉讼。该添附出于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考虑, 不宜拆除, 故归B公司所有。如果因承租人的改善、增设行为, 出租人受有利益的, 为了实现交易公平, 平衡利益, B公司作为受益人, 应当适当补偿A公司。

五、总结

实践中, 对于解除权的主体规定较为模糊, 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赋予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等等规定, 致使承租人的住房利益无法得以保障。因此, 解除权的主体不应只限于守约方一方, 违约方在特殊事由下理应平等享有解除权;对于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而言, 出租房也不得滥用合同解除权, 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 考虑承租方的利益, 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从而实现交易安全, 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 达到租赁物的效益最大化。

摘要:租赁合同一旦有效成立,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双方都应严格遵守, 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违约一方须承担法律责任。但客观状况约束着履约者的履约行为, 若情况使然, 合同无法继续进行, 为保护自身利益, 解除合同成为必然选择。租赁合同的解除权由谁行使、如何行使、行使条件如何, 解除后的法律效力如何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交易安全的维护以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租赁合同解除权的价值不可小觑。

关键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任意解除权

参考文献

[1]崔建远, 吴光荣.我国合同法上解除权的行使规则[J].法律适用, 2009 (11) :14-18.

房屋租赁合同万能范本 第4篇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 第5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坐落在号房,以年租金元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年,从年月日算起,租金按年付清。

二、此房屋出租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改变结构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四、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一个月协商解除或续租合同事宜。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房屋租赁合同书(长期合同范本) 第6篇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为一个月,时间定于合约租期第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即,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二)承租人违反双方约定之租赁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2007

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10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2011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七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第五条.续租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当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共同认可事项

一、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5%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件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名)(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万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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