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精选8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第1篇
文章标题: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08年是我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的二年。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为抓手,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民法治素质,全力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建湖”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发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
1、强化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局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2、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为契机,大力宣传《法治建湖建设实施意见》,为法治建湖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氛围。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增强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动参与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围绕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抓好与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全民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信访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全局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深化平安建湖建设工作部署,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扫黑除恶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分层次全面推开“五五”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公务人员学法积分制,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规定,把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3、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总盘子,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指导。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三个文明考核。
2、推进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开设价格热线,协同媒体搞好价格法制专题报道,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充分运用“18法制广场”、法制赶大集、法律一条街,举行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发挥其他宣传载体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板报、横幅、《价格法》实施纪念日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局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3、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对各个层次专兼职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准确把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派员参加县里召开的普法骨干会议。
4、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考核机制。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体系,使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使普法由“软任务”变为硬手段。要建立以考试考核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指标考核机制、和阶段考核机制、表彰激励机制,要定期报告普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督查,形成普法的长效机制。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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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第2篇
1、上级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普法工作文件);
2、乡镇(街道)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印发的普法工作文件;
3、领导同志关于普法工作的各类报告、讲话、文章等;
4、普法工作各类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队伍人员建设情况等;
5、普法工作各类规划、计划、方案、意见、措施等;
6、普法工作各类会议、活动资料;
7、普法工作各类报告、总结、经验材料、调研材料等;
8、普法工作各类信息、简报、刊物、新闻媒体刊载文章等;
9、普法工作各类编印、征订教育培训书籍、图片等教育宣传材料;
10、普法工作、活动音像、视频资料等;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第3篇
一、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效果面临的挑战
原有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行政体系自上而下进行推进, 工作效率高, 但是内容比较僵化古板, 代表权威的同时也失去其趣味性。再加上年轻人被自媒体影响深, 更渴望民众参与创造的能容以及传播方式, 导致了原有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效果面临更大挑战。主要挑战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 宣传方式更习惯说教, 不符合年轻受众信息接收习惯
现在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往往是劝解式的, 比如, 排比式使用“不要”和“要”的具体条款, 比如强调违反法律条文的严重后果和其恶劣性。例如, 关于廉政的法制宣传, 在北京地区的部分区县, 采用的是古诗文配上意味深长的劝诫。虽然宣传制作者已经努力将换面制作的唯美, 但是却失去了鲜活的力量, 给人感觉仿佛一位“老夫子”在进行严肃的教诲。这样的宣传方式也许对于老一代人民群众来说, 还比较能接受, 但是对于年轻市民来说, 感觉距离远, 没有带入感也能难被感染。
( 二) 宣传渠道主要依靠传统渠道, 不注重新媒体渠道的发开利用
原有的行政工作, 更习惯与借用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进行法制教育, 而对于微信微博等年轻人更喜欢的社交媒体和自媒体, 一直比较忽视。但是, 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虽然仍然占有一定的传播市场, 却因为其不能有效进行互动, 而逐渐式微。长期进行平面广告和电视广告录出的主选录宣传, 也容易让受众感到审美疲劳, 产生抗拒心理。
二、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建议
本文认为,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 虽然应该坚持由各级政府进行重点主抓, 坚持保持其行政动员力度, 其形式却必须与时俱进, 并且根据时代做出创新变革。那么在十二一世纪, 互联网自媒体时代, 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该做出以下调整。
( 一) 内容更鲜活, 创造“接地气”的内容
在内容上, 可以采用最新的案例和网络用语, 创造出“接地气”的宣传教育内容。一年一度的春晚已经开始像互联网学习, 将部分热门互联网语言放入春晚节目或者主持介绍中。那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没必要再高高在上, 一定要用说教的方式与受众产生距离。本文认为, 不仅在语言上借鉴网络语言, 也要在行为上更加灵活。放下说教式语言, 并不等于就降低了文章的感染力, 如果用老百姓能够理解和带入的故事, 讲解日常的法律常识, 能取的更好的效果, 例如戒烟令发布后, 北京各个城区用非常创意的手法进行法制宣传。比如, 介绍二手烟的危害, 以老人孩子和不吸烟的人群为主体, 表达了普通人对于抽烟者的反感, 也有使用动画, 也有类似于“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吸”这样的谐音来调侃抽烟。这都是比较亲近受众的内容。
( 二) 建立自媒体宣传渠道和宣传平台, 与受众进行互动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想取得长久的效果与生命力, 必须与受众进行充分的互动, 不能一边只说一边只听的进行单向沟通。因此, 本文建议, 各区县可以建立自己的法治宣传教育微信号订阅号或者服务号以及微博账号。账号一方面配合上级要求进行常规的法治教育宣传, 但是内容要短小精悍且有趣活泼。同时也可以通过互动自媒体平台切实进行惠民服务, 比如开设互动专栏, 解答居民日常法治问题。例如在这个地区养大型犬是否犯法, 生育证的具体办理。这些内容, 即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 又关系到社会和谐和法律落实, 通过自媒体对居民进行便捷服务, 能够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命力。
( 三) 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到政府日常工作中
政府的主体工作具有明显的节奏和周期性, 例如评选文明城市的时候, 对市容市貌抓的紧, 比如在环节选举中对民主治理要求高, 比如春节期间, 政府的中心在于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避免意外发生。
三、总结
综上所述, 本文认为,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带来, 政府体系自上而下的法治教育宣传从内容到传播渠道, 逐渐不适合当今年轻人的习惯和喜好。为此, 本文建议, 应该融合互联网思维, 创造出有吸引力的内容, 通过开始自媒体平台与受众进行互动, 同时将原有的宣传方式与政府主题工作中结合开展。
参考文献
[1]吴军.关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几点思考[J].中国司法, 2008, 04:68-70.
[2]于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 2012.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第4篇
1. 农村普法的难点
1.1法律价值观取向不够 由于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阴影难以磨灭,农民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深入。受几千年封建传统观念的侵蚀和影响,部分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宗教意识很浓,封建迷信盛行。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革命和五十多年的发展和变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有部分农民的封建思想不易消除,平时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的现象普遍存在,遇事凭传统习惯、不能正确运用法律处理。“法”的意识十分淡薄,这给农村普法造成了一定困难。
1.2地理位置的影响 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尽管近几年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乡村道路修了不少,电力、电话、电视等基础设施逐渐兴建和完善,但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现状仍然存在,这对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一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受农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影响,苦于无积极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只得做做表面文章,抓抓而已,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1.3普法队伍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工作既繁杂又琐碎,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上面布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临时抽人“应对”,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的现象。可以说,无人管事,责任不明是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能取得突破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1.4宣传形式单一 农村普法工作在宣传形式上没有新的突破,仍是靠传统的出专栏、设置咨询台、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缺乏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行之有效的普法措施,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的积极性。绝大部分村民是通过看资料、听广播了解普法的,年年如此,学不到新东西。
1.5普法对象素质不高 在农村,青壮年大多进城务工,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中老年人,学法处于被动状态。只有遇到问题时,才急着了解法律知识。然而,只有法律条文,没有工具书,对规范的、抽象的法律条文看得不懂,理解不透,似是而非,一旦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相当一部分农村群众仍按照传统习惯或利用宗族势力来解决,而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制约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
2.建议及措施
2.1加强道德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的深刻变化,农民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一方面,农民感谢党的好政策,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相信党、依靠党、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价值主流。另一方面,农民对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和不正之风存在强烈不满,加上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陷入迷茫和困惑之中,造成一些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年农民缺乏正确的价值取向。传统的勤劳、善良、纯朴、厚道、以义制利的传统美德缺乏。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在城市物质文明高消费的诱惑下,在某些社会分配不公现象的刺激下,当代农民在价值目标的取向上更趋功利。不少人把“一切向钱看”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集体观念淡薄,个人主义日趋严重,只讲实惠、不讲情义,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对公益事业漠不关心。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不断引导农民把爱家乡、爱社会主义、爱集体联系起来,要进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做贡献。
2.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深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农村的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的发展,无疑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可以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软件”基础。
2.3建立保障有力的队伍 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是搞好农村普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要从战略的高度,切实抓住三个基本环节:一是认真配备。要求普法工作者必须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配齐、配好这支队伍,真正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文化素质高,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调整、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二是合理使用。要管好用好农村普法工作工作队伍,一方面要在工作上给予关心和支持,让他们大胆工作,另一方面对那些年富力强,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同志要大胆启用;三是精心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和通过各种渠道,对农村普法工作队伍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努力使他们适应农村普法工作的需要;四是要采取“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义务”的办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老师、回乡知识青年的作用,发动他们担任村组宣传员。
2.4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教育载体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富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要针对当前农村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从业结构、居住状况、行为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实际出发,多编辑一些由典型案例诠释法律条文、朗朗上口的法制短语等组成的法律手册,制作一些图文并茂的法制挂图、年画,创作一些法制文艺精品节目,建立农村普法网站,在农村远程教育和村村通电视中开辟“法制栏目”,农村报刊、杂志中设立“法制专栏”等,从方便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2.5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际,适时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要结合农村的实际,针对农民的思想反映和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效果。如围绕农村易出现土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房屋拆迁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土地、工商、规划、税务等部门联合起来,到农户家中宣讲《土地法》、《农业法》、《森林法》等,依法解释和处理各种问题。围绕农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一道去做工作,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和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农民自己明白其中道理,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搞好安全生产。围绕农村易出现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者就可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宣传禁赌、禁毒、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总之,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开辟一条“以创新方式求普法实效”的农村普法路子。
摘自《重庆司法行政网》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 第5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自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一五”普法以来,全民普法至今已走过28年的历程。28年来,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发挥最大的效能,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尤其对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不尽满意。今年的人大审议意见以及8月28日黄永祥局长走进南京电视台大型全媒体互动新闻栏目《民声》演播厅与嘉宾、市民互动中,都要求我们要针对各类受众对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实效。
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难点问题。对此,我们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本文试从原因分析及工作路径选择的角度,对如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途径和方法提出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现阶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1986年至今,我国已经开展了6次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阶段都确定了不同的任务和目标:“一五”普法是普法学习的启蒙阶段,“二五”普法讲求学用结合,“三五”普法提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四五”普法提倡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五五”普法提倡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六五”普法注重法律观念意识的养成。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还形成了“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看上去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然而,认真分析现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缺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和形式上,没有落在实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不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一般是各级普法办公室,而政府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有的是法制机构,有的是人事教育机构,有的是党委办公室,各自工作出发点、落脚点不一致,工作步伐不协调,缺乏统一领导。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不到位。法制宣传教育点多面广,教育对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地区普法经费、设备设施不到位,甚至十几年未增长,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陈旧单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群众接触互联网、数字多媒体、电子图书的机会越来越多,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从单纯了解一般法律知识向了解维权途径、诉讼成本和诉讼时效等多层次、综合性需求的转变。而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依然传统单
一、方法简单、手段相对落后,缺乏创新,必然影响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
目前,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普遍定位于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忽视引导其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依法维权。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计普遍性有余但针对性不强,普法活动流于形式,学用脱节,学无所获。
(四)法制宣传效果缺乏科学评价
法制宣传教育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把长期存在的人治观念转变为法治观念,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辅之以科学评价机制。然而,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依据一般是领导如何重视、建立了多少制度、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份材料、办了多少期培训班,而不是考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与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教育对象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否得到提高。
二、影响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的原因分析
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为何总是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究其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形式内容的,也有运行机制的,还有社会执法环境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仅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存在三个错位:
(一)重视错位
在当前行政体制下,要做好一项工作,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的重视非常重要,甚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法制宣传工作来说,形式上各级领导部门都很重视,该发的文发,该讲的话讲,该参加的活动参加,显得都很重视。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面子上的事情做完后,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实际问题难以得到解决,重视停留在了表面上,出现了错位。例如:虽然有庞大的工作机构,但真正干活的却只有几个人;虽然理解普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辛劳,却没有积极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虽说要不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普法工作经费却长期不见增长,甚至开展活动还要靠筹集经费等等。在当今行政运行体制下,出现这样的错位,如何能期望具体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员有力挽狂澜的作为。
(二)供求错位
随着全民普法经历的28年历程,普法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最初的普及法律知识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文化的转变,普法手段也从最初的“挺进报”模式发展到运用全媒体自媒体互动式转变。然而,随着这些转变,我们却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转变,就是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转变。随着二十多年的普法工作的进程,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已经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获取法律知识的层面,而是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年来,我们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运行模式,主仆角色错位导致我们长期主观替人民群众确定需要知道那些法律,要向人民群众普及什么法律,而忽视了广大普法对象对法律的真正需求。特别是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因群体、时期、环境等不同而呈现差别化,其中个体差异尤为明显。这种供求错位致使我们长期以统一的、不变的普法供给应对人民群众千差万别的法律需求,必然导致普法预期效果与实际成效之间的落差。
(三)评价错位
长期以来,对于普法工作的评价一直都是按照自上而下的一套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各级普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这个考评体系开展的。多年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大都以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工作措施等为评价考核指标,以党委政府研究过多少次普法工作、开展了多少场次普法活动、举办了多少期法制学习讲座、下发了多少文件材料、开展了多少次广场咨询活动、承办了多少次法制培训等为考核依据,对于形式与效果是否达到有机统一、是否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往往考虑不够,忽略了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满意度这样最重要的评价指标。甚至由于有些指标制定的不科学,造成各级普法工作部门为完成指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这种评价错位也就必然导致普法工作唯上不唯下、忽视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实际需求,普法工作如何能取得良好的实效?
三、切实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的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宣传工作的一部分,属于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它是做人的工作,是培养人的意识和观念。要把长期存在的传统“人治”观念,转变为适应建设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观念,需要时间和历程,更需要与时俱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为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
(一)各级领导部门要切实从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来重视普法工作
法律必须被信仰,司法必须被尊重,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制的力量越来越显现,发挥着保证国家安宁、促进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在现行体制下,各级领导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要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在群众路线、为民执政上,聚焦关键,准确定位,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制约普法工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二)转变观念,针对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要树立以人民群众为根本的思想,要从受众者的角度出发考虑普法工作重点,既要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还要考虑“民生”这个工作大局,围绕服务“民生”确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特别要加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宣传,既不能对人民群众进行重义务、轻权利宣传,也要引导人民群众不能只讲权利,不尽义务。二是把主体需要做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宣传内容上,要把人民群众希望知道、了解、掌握的法律内容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要改变行政部门说了算,我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采用什么方式,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理念,变被动普法为主动求法,切不可让人民群众“被普法”、“被宣传”。三是要坚决抛弃“向民施舍”的“救世主”观念,真正站在受众的角度,研究他们的心理,选择最适合的载体和形式,不仅在内容上要贴近群众的需求,在形式上也要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的理解和参与,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
近年来,较之于传统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四大传统媒体外,出现了诸如网络、手机、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媒体,信息传播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趋势。普法工作也要适应这一变化,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普法工作媒体全覆盖。要认真分析研究各类受众群体接受信息的特点,有目的、有重点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实效。如分析机关干部、公务员主要通过党报、政务平台、互联网获取信息;年轻人主要通过网络、手机、微博、微信获取信息;老年人主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获取信息;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广播、书籍资料获取信息等等。要深入调查了解各类群体最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有重点、针对性地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资源优势,放大传播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如与《现代快报》开展的“法律大讲堂”栏目,就是把在有限课堂上所讲授的法制内容通过《现代快报》在南京的近30万发行量,传播到广大市民中,放大讲堂效应;又如南京市中院通过邀请十万群众进法庭旁听真实的庭审活动,力改传统“模拟法庭”宣传模式,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律,监督审判活动,不仅宣传了法律,而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提升对司法公信的认同度。要利用电视专访、网络直播等形式,针对社会上法制热点问题,邀请法学专家、专业人士、各界代表等进行专题讨论,会更加有效地提高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除了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发挥普法联络员队伍作用外,还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特殊作用,有效推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热爱普法公益事业、自愿参与、只求奉献、不图回报的法制宣传志愿者群体,如我市的“法律人在行动”群体。他们长期扎根基层,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义务为法制宣传作贡献。普法志愿者的工作没有条条框框,什么形式受群众欢迎,他们就采用什么形式;什么内容受群众欢迎,他们就宣传什么;因而对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要充分这只队伍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普法志愿者公益工作记录机制,统一纳入社会公益活动纪录,向社会公示,鼓励更多的普法志愿者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普法资源。
(五)制定科学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种长期性、复杂性、潜移默化、投入高而短期内不易见到成效的特点,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要坚决摒弃形而上学、不切实际、官僚主义的考评机制,不为考评而考评,特别是要取消那些全凭拍脑袋想象的根本无法确定、无法完成的考核指标,使考评机制更加趋于合理,更加趋于实际,更加有利于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如近期市委政法委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涉及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指标是:“表示近两年有参加过普法活动的占24%”。这个指标看似较低,仔细分析却很有成效。这个指标特指亲自参加普法活动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南京有近1000万人口,24%就是240万,即近两年来全市有240万人亲身参加了普法活动,这个数字不小啊,反映了两年来普法的实际工作成效。这个指标远比“普法知晓率”指标更有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第6篇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二00六年xx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九届六次、七次会议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社会认同、老百姓认可的“法治新浦”的目标要求,紧贴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崇尚法律的信念,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公正司法打好基础,为顺利实施全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和“五五”普法规划启动
1、总结“四五”、迅速启动“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动员部署“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区“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制定切合我处实际的“五五”普法规划,并于6月份出台。
2、加强骨干培训,作好普法教材征订工作。加强对有关专职人员、联络员等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制宣传队伍。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为顺利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奠定基础。
3、加强对学法用法的督查与考核。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的任务纳入我处“十一五”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与督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深入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加强《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加强守法与法律权威的教育、生产生活法律规范的教育、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途径教育等,强化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5、深化对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做好征地、拆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有关劳动保障、经济信用和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今年要特别安排好对《公务员法》、《公证法》、《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物权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及工会工作“一办法五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next]
6、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
7、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利用好宣传周、宣传日、纪念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突出法制宣传重点,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加法制宣传效果。
中共xxx街道工作委员会
xxx 街 道 办 事 处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省依法治省纲要》、《市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县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三、工作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林权纠纷调处办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涉诉法律法规。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决策能力为目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及水平,并带动全体机关人员自觉学法用法。
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做习题、组织考试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并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普法工作由局长陈发智同志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潘志华同志具体负责,其他副局长全力配合,日常工作由法规股费涌同志负责,重点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任务由相关股室的中层干部负责牵头完成。具体详见附表。
(二)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一是以上述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林业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用好党政网、局域网、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在人群集中的场所播放林业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第8篇
一、淄川人防宣传教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 强化监督指导, 抓好在校中学生的人防知识教育。为城区14所高、初级中学免费赠送人防知识教材, 抓好学校师资力量培训和教学的检查指导。连续5年组织开展人防教育基地师资重点培训, 为基地活动室配备了防空防灾知识挂图和书籍。每年10月联合区教体局对全区中学进行全面检查, 指导做好教案的编写和教学工作。全区每年有6 000多名学生接受系统的人防知识教育。
2.结合实际, 强化实战能力, 定期开展防空防灾应急演练。2010年11月与般阳路街道后来社区联合开展居民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 2011年11月与淄川一中联合开展了师生应急疏散演练, 全校有6 000多名师生参与演练, 2012年5月结合“全国助残日”, 联合开展了“关爱残疾人, 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在区特教中心举办了一场师生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 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使广大师生真正掌握了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 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3.进一步深化人防知识教育“五进”活动, 完善人防民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机关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在党政机关开展人防知识教育的通知, 积极推动人防知识教育向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和社区延伸。把人防知识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在大中专院校阅览室摆放了人民防空期刊、挂图等宣传资料, 结合“五一二”国家减灾日活动, 在社区和大型生活区举办了人防知识宣传活动。
4.为扩大人防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 认真组织参加了行风政风热线, 接受市民问答。把编好《淄川人防情况》自办刊物作为人防教育的主阵地, 每年至少编发6期, 免费向社会赠阅, 另外在市人防信息、淄川信息、淄川工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物发表信息、新闻。
二、淄川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
机关单位、部分学校、近郊乡镇工作开展得比较好, 而有一部分社区、较偏远的学校、部分企业及农村开展得不好, 有的甚至至今还没有启动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2.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不够扎实。
有的学校在课时安排上不够科学, 把人防教育作为业余选修课, 导致在教育成效上大打折扣。在调研中, 我们也发现, 个别学校的人防教育资料虽然比较全, 但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并不好, 学校存在应付检查的动机。
3.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长效机制。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和平时期, 导致社会上存在和平麻痹思想, 上级非常重视人防教育, 然而到了基层落实时往往轻描淡写。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足, 导致开展人防教育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
4.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不够突出。
比如有些学校重点放在了“学”, 而忽视了实际的“用”。大部分学生掌握的人防教育理论知识多、实用知识少, 学校制定的方案可操作性差, 难免学用脱节。
5.宣传教育工作硬件设施不够配套。
部分学校的教学器材配置缺乏, 没有及时更新, 宣传教育工作平台老化, 宣传教育工作形式老套, 毫无趣味性, 难以调动学生、群众学习人防教育知识的主动性。
我们在调研中查找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不少群众对开展人防教育工作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今后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不大, 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不提高, 就很难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全社会支持的工作氛围。二是宣传教育切入口找不准。对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的交叉点、与人民群众生活的相关点、与城市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把握不够, 以致于宣传教育内容单调, 枯燥无味。三是宣传教育形式不活。常常是“牛不喝水强摁头”, “单一平淡”, 难以收到良好效果。四是人防宣传教育投入不够。在人力上, 缺乏专职宣传干部或队伍;在财力上, 忽视潜在的人防宣传教育效能, 宣传教育设备、器材陈旧短缺, 尤其是学校人防知识教育器具严重不足。五是人防部门自身宣传意识不强。不爱主动出击, 沟通不畅, 媒体空间不够广阔。
三、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
1.创新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和内容。
人防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 根据不同层面确定相应的内容, 采取不同的形式。把人防宣传对象分为各级领导干部、人防建设任务承担者和在校中学生三种类型。首先, 对各级领导干部采取汇报工作、利用党校各类培训班穿插讲授的形式, 加深领导干部对人防工作的了解, 宣传的重点放在国际斗争和军事斗争需要;新时期人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内容以及做好人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如何使人防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发展等方面。其次, 对人防建设任务承担者, 要主动找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把人防知识宣传教育阵地开到安全生产工作前线, 宣传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必要性, 宣传《人防法》的有关内容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政策、标准、要求, 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使他们理解和支持人防工作, 增强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最后, 对在校学生重点是开展“三防”知识教育。淄川区每年统一印制教材4 660套发放到学校, 要做到教材、教师、教学时间“三保证”。结合中学教育特点, 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人防知识竞赛, 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增强学生自觉学习人防知识的积极性。与教育部门配合, 规范人防教育的制度, 健全联合开展人防教育的工作机制。
2.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依靠各职能部门的配合。
由于部门和行业各有各的主要职能, 配合和参与人防建设往往处于次要的位置, 因此, 加强协调尤为重要。在宣传工作中, 积极向宣传主管部门汇报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强化他们对人防工作的认识, 从而调动他们宣传人防的积极性。在依法筹集人防建设资金的工作中, 利用军政联席会时机, 主动向政府和人武部汇报工作, 争取法院、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配合开展工作。2012年区政府下发了人防工作审批前置的通知, 要求对人防工作实行审批前置和报建联审制度, 明确了在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时, 人防、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人防建设实行联合审批。建设单位要先办理人防手续, 才能办理规划、住建、公安消防等手续, 通过与部门协调关系, 为人防工作的开展凝聚更大的力量, 为人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建立人防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城市化进程中, 人们专注于如何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而对人防工作重视不够, 致使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相互脱节, 从而阻碍了人防的发展。事实告诉我们:人防维系百姓安危, 事关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大局。所以应加大对人防工程的宣传力度, 从领导层面入手, 通过与淄川区委党校互设现场教育基地, 建立人防教育宣传长效机制。加大对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建设单位的宣传, 使其真正认识到人防工程的重要性, 提高“结建”防空地下室的积极性。2013年5月, 争取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的支持, 在旧村改造与房地产开发培训班上把人防建设作为专题课向学员进行了培训。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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