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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精选9篇)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第1篇

学习笔记

地点:办公室 学习形式:自学 学习内容:法治思维的提出经历了一个过程

一般认为,法治思维是指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历经了四届党代会、15年的时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对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写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提要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从上述四届党代会的报告可以看出,十八大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思维”的提出,是建立在前三届党代会的基础上的。十五大确立了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既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从“法治观念”到“法治思维”的转变,是执政理念上的提升,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从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执政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了时代发展对我们党执政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第2篇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第3篇

1. 法治视域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客观

上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在法治框架下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未来几年, 我国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阶段, 也将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中国梦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梦想, 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战略性地位, 把法治作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 同时将科学发展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科学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保障,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 我国目前处于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 要实现科学发展, 需要通过法治来纠正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决策行为存在的注重功利性、短期性、表面性的现象, 纠正发展过程中各种重速度忽视效益、重效率忽视公平、重总量忽视质量、重局部忽视全局、重当前忽视长远的做法, 建立健全一整套在法治视域下的党组织建设发展的合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在当代中国, 要实现不断扩大人民民主这个目标, 需要学习型党组织坚持法治, 要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还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提高公民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保障作用, 从而使党组织可以更好地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复杂而艰巨, 它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相互贯穿, 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系统工程的过程中所包含的一系列重大关系, 如正确处理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的关系;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关系;农村小康与城镇化的关系;科学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发展、改革、稳定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关系;小康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的关系等。而要很好地处理好以上关系,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塑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就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的发展完善。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民主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加强, 公民对民主法制观念的认识也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 在实行对外开放的过程中, 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政治形态和生活方式也融入到我国社会的日常生活中, 对我国社会经济构成、组织形式、价值追求等各个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同时也给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带来冲击和改变, 从而使人们的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淡薄缺失。这些问题都给我们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合理应对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法治, 坚持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前提下进行的,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倡导法制和民主自由的经济, 民主自由和法律秩序下的环境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本身的滞后性、盲目性、自发性的缺陷也容易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 引发见利忘义、收入不均和两极分化加大的现象, 市场经济以商品交换为基础, 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但市场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两种错误观念:一是市场经济行为不受控制, 导致经济活动运行秩序混乱;另一种是政府调控过严, 使市场运行受到政府的控制, 无法按照市场法则运行。因此, 市场经济主体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 经济行为必须坚持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 为了使市场经济在充满民主法治的氛围中运行, 增强市场活力, 来创造最大限度的价值, 就必须要拓展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同时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与市场运作, 在自身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这一切都需要法治的支撑, 都需要学习型党组织适应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依法治国, 规范市场运行秩序,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基础。

2. 法治视域下全面建成小康生活的历史使命要求

学习型党组织必须在国际法框架下为小康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国际生态环境。目前, 我国已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阶段, 改革也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国际形势复杂多变, 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 矛盾风险挑战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 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中国共产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抓住加快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更好统筹调度全国各族人民, 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能抓住机遇又能有序运行, 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不断发展,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社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当前, 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在这种国际环境下, 国际关系特别是大国关系深入发展, 世界多极化趋势有了新的变化, 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 经济全球化在不断发展, 但整个世界不可能只存在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和一种价值观念, 因此存在冲突是难以避免的, 这就需要学习型党组织在国际法的框架下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适应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坚持在国际法框架下发展, 对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社会共同的繁荣进步是有益的, 它使世界各大力量彼此间相互制约, 有利于避免新的世界大战爆发, 同时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遏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国际法在中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可以抓住机遇, 不断发展, 使自己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也有利于各国人民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发展的美好梦想。正是在这样一种和平与发展的大环境下, 我们同西方发达国家的关系不断改善, 联系更加密切, 摩擦和冲突虽不可避免, 但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大局总体是朝向好的趋势发展, 中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更加密切, 区域性多边合作也在广泛开展。正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为我国国内政局创造了安定的局面, 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国与国之间经贸交往密切, 我们要倡导在国际法框架下良性竞争, 遵行相关国际法规, 要坚持原则, 在一些非原则性问题上又要做到适当妥协, 通过协商、对话予以解决, 对于国与国之间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尤其是涉及领土主权问题上的纷争, 既要坚持国家的根本利益, 又要寻找适当的方式化解争端, 若一时难以解决, 也可以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 暂时搁置, 待今后条件具备时再去解决, 要管控分歧, 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建立防止冲突升级的风险管理机制, 这就为实现中国梦营造了良好国际环境, 也为致力于中国自身的发展, 对世界的责任和贡献, 要求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 奉行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造福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 从而实现中国梦,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世界各国都有各自的梦, 尽管追求的理想目标可能不同, 但从根本上说, 各国的梦都是追求人民幸福, 国家强盛, 因此, 各国的梦不是对立的, 而是互通互补的,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要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也为别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法治视域下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义

1. 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把握和运用法治生态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基本规律和经验。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必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在现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团结全国各族人民, 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理, 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际情况出发, 对于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布局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新任务, 实现从理念向具体的发展, 引导学习型党组织向功能趋势推进, 实现党组织制度性转型, 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目标在理论上的突破, 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政党发展的趋势, 坚持从执政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和经验出发, 在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下进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对中国共产党建设发展的趋势, 走向和发展规划作出合理界定, 从而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实践提供新的科学方向, 对执政党建设理论的发展也提供了新的逻辑起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 怎样建设党, 这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 也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作用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能够与时俱进地把握执政党建设的历史规律与基本趋向, 坚持推进依法治国,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在全面综合的法治视域下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顺应时代潮流和执政党发展趋势, 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经验和规律, 选择执政党建设的战略作了有效支撑。

2. 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法治思维驾驭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复杂局势。

我国将在国际、国内的两个大局中进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执政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 使之可以有效应对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挑战, 坚持依法治国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 同时合理利用改革和法治的手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根本目标服务, 有利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表现在政府在法治下运行, 人民权利得到保障, 国家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公信力不断提高。这说明,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由全面依法治国组成, 依法治国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涵和题中应有之义。这表明, 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和基础, 如果不能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那么,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会因法治保障缺失而出现问题。因此坚持依法治国, 才能使执政党以法治思维驾驭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复杂局势。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第4篇

省教育厅副厅长尹洪斌,鹤壁市委常委、副市长于燕,教育部职业与成人教育司成教处处长蔡妍,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丁胡诚等出席开幕式。尹洪斌、于燕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和相关单位的300余名代表参加了开幕式。

尹洪斌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开展,大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重大意义,把中华民族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不懈努力;要以大力发展全民终身学习为抓手,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学习能力,推动法治中国、法治河南、法治社会的建设;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学习的氛围,用身边的典型和楷模吸引人、鼓舞人、激励人,传递正能量,扩大正效果,努力营造“人人爱学、个个愿学”的良好社会氛围。他强调,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推动终身学习及终身教育的一张名片,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各地终身教育活动开展。

开幕式上与会领导为鹤壁市社区大学授牌,共同开通河南省终身学习网及鹤壁市社区教育网,并为10位“百姓学习之星”代表及10个“终身学习活动品牌”单位颁奖。

开幕式当天,鹤壁市艺术中心外,盘鼓队、太极扇队、柔力球队进行了集体表演。大厅内,与会领导和代表们一起观看了全省各地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成果展板。开幕式上,与会代表观看了《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幸福鹤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宣传片。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合唱团,鹤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舞蹈队、模特队,鹤壁市豫剧牛派艺术研究院院长金不换,为观众献上了精彩的节目。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和参会代表先后到鹤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福源社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等处参观。

本次活动周,全省各地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学习课堂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河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已经成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品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活动规模和质量逐年提高,为树立全民终身教育理念、建设终身学习型城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学习心得 第5篇

法治中国,是新时期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建设新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年初,同志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

“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版”“综合版”和“升级版”。说它是“中国版”,是因为“法治中国”是世界的法治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适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说它是“综合版”,是因为它并不限指“法治国家”,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正因为它既是“中国版”,又是“综合版”,特别是中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因而是“升级版”。

建设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总结35年来的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代表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的法治建设目标。它是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于一体的新要求。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党全国全社会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党实行全面深化各方面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内容和法治保障。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自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和确立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治国理政原则,同时也提出和确立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法治建设目标。同志的“124”讲话(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年的“223”的讲话(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首次提出和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不仅将“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理论写入党的正式文件,而且将它列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

19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为了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和确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的战略任务,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全面的布置。依法行政是对依法治国的深化。20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这三大执政原则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依法执政是指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执政行为也要依法,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以外的特权。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政治保障。与这些法治建设行为相适应的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也被依次确立起来:“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建设目标;“法治政府”是依法行政的建设目标;“法治社会”是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小康社会同时也是法治社会。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理论,将中国自党的十五大以来的法治建设的行为与法治建设的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表明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成熟。“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新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路径。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方针。在这十六字方针的指导下,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时隔35年后,20党的报告和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和强调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是对原“十六字方针”的丰富和发展,体现与时俱进。它是中国新时期全面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方针,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

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立法,是中国有权机关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过程。法的存在是法治的前提。立法是法治建设工作的万事之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立法基础比较薄弱,当时总体立法数量不多,甚至不少领域存在“立法空白”。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开宗第一句便是要求做到“有法可依”,这完全正确,符合当时的中国实际。35年后的今天,我们党提出了“科学立法”,这是一个重大的提升。“有法可依”重在解决法律的“有无”问题,“科学立法”重在解决法律的“好坏”问题;“有法可依”重在解决立法的“数量”问题,“科学立法”重在解决立法的“质量”问题。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是我们党鉴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现状,所作出的立法工作重点上的一个重大调整,标志着中国的立法工作已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

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党的报告对严格执法非常重视,明确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的要求,针对中国的现状,我们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执法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民的权利,一要尊重,二要保护,三要规范。要树立政府的权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

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保障。要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实现司法公正,应当让司法成为真正的司法,让司法回归司法。既不能让司法机关变成立法机关以司法解释代替国家法律,更不能让司法机关成为行政机关去“招商引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司法机关真正地从事司法工作,实现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公正,需要建立起社会监督机制,建议实行判决书上网公开,法官对个人意见承担责任。要实现司法公正,还要建立司法权威,不让一份判决成为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全民守法,是宪法对一切组织和个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其核心内容就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第5条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要坚持宪法和法律的至上性和法律适用上的平等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以上的特权,要绝对杜绝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如果我们不能将宪法和法律置于至上的地位,一个国家的法治就无从谈起。

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这里首次提出“法治思维”。年11月8日,党的报告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里不仅强调“法治思维”,而且第一次增加了“法治方式”,从而使“思维”与“行为”达到了统一,法治思维的理论更加完整和成熟。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这一讲话,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广到更加广阔的管理领域。2013年2月23日,同志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依法治国主题)时再次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我们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时期,这一时期我们更需要法治思维。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淡薄,甚至还习惯于战争年代的思维方法,停留在传统思维之中,动辄搞运动,人人发动、全民参与,凡事作为“战役”对待,事事搞专项斗争,不讲因果关系只追究结果责任……面对处理和解决现代社会的各种矛盾显得力不从心。树立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就是要从传统思维和传统方法中解放出来,实现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型。不能真正地树立起法治思维,学会以法治方式处理社会矛盾、保障改革和发展,法治中国的建设就无法有效地推进。

学习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第6篇

植保站—龙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由此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的重视,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已经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论述,阐述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向和方法,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法治中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和路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是依宪治国。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这一点。依法治国要依什么法来治国呢?要以宪法为核心,各种法律法规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来治国。这其中所有的法律的地位不是一样的,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我国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的具体化。因此,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中国的途径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他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之一。

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防线,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四者缺一不可。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第7篇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这是我的教育心得体会。

总之,依法治国的推进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期待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

★ 建设法治社会心得体会感悟

★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后感

★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学习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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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建设致辞合集

★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 发展纲要心得体会

★ 《纲要》实施中的幼儿园教研

提升法治能力建设法治人社 第8篇

一、坚定法治信仰, 以法治思想凝聚人社发展改革共识

坚定法治信仰是法治能力提升之基。 一个人只有内心坚定了某种信仰, 才会在具体行动上有奋发向上的作为。 广大人社干部要坚定法治信仰, 就要做到始终坚信法治, 始终服膺法治, 始终敬畏法治, 以法治思想凝聚人社发展改革的共识。

始终坚信法治。 人社工作是保障民生的事业, 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法治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 作为人社干部, 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 自觉增强对法治的认同和自信, 把法治自信化为一种信念、一种担当, 切实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始终服膺法治。 《中庸》有言, “ 得一善, 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 ”法治是公平正义的体现, 也是一种善。 人社干部要坚持内心崇尚法治、行动践行法治、终身坚守法治。 要带头学习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要做到在任何时候、 干任何事情都以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尺和行为准绳。

始终敬畏法治。 心有敬畏, 则行有所止。 现实中, 大量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和现象的发生, 与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有直接关系。 人社干部要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对法纪要心存戒惧, 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一旦触及了法律这条 “红线”、“底线”和“高压线”, 必然会遭到 “电击身坏”、头破血流、身败名裂。

二、树立法治思维, 以法治眼光审视人社发展改革问题

提升法治能力核心是要树立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物标准的思维。 当前干部思维上, 仍存在权大于法的“官本位”思维, 情大于法的 “情理式” 思维, “摆平就是水平”的“管控式”思维, 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社系统的形象。 人社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 以法治眼光审视人社发展改革问题。

牢固树立合法性思维。 合法性思维是法治思维的起点, 突出表现为我们想问题、 办事情时应将合法性放在第一位, 所有思考和决策都必须围绕合法性展开。“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每一名人社干部都要在行使自身岗位权力的过程中, 全面审视自己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即行为的目的、行为的权限、行为的内容、行为的手段、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等。

牢固树立规则思维。 规则思维以规则为核心, 依靠既定的规则昭示公众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以及如何行为, 强调规则的确定性和行为后果的可预期性。规则思维具体表现为靠规则处理问题的思维和按规则处理问题的思维。 人社干部要树立规则思维, 在具体的人社各类工作中, 要克服人治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坚持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执行规则不搞特殊和例外, 严格依规则办事。

牢固树立权力受制约监督思维。 要深刻认识到, 权力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紧密相连,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律授予的, 用权就必须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人社干部要时刻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明确手中权力的边界, 明晰法规制度的约束, 明白权力背后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用好权、履好职, 才能不越位、不错位、不出事。

三、善用法治方式, 以法治办法破解人社发展改革难题

提高法治能力, 关键是要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人社干部坚持依法决策、文明执法、阳光行政, 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人社系统的公信力, 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人社系统的行政能力, 以法治办法破解人社发展改革的难题。

坚持依法决策。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 要力戒随意决策、经验决策、功利决策、人情决策。 人社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决策时, 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 越要自觉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从源头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坚持文明执法。 执法的文明程度取决于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度。 依法行政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 人社干部要依据人社法律法规, 细化执法操作流程, 明确执法权限和界限, 注重执法中语言规范和行为规范, 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 让人社干部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中, 树立人社系统良好形象。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第9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本刊为您梳理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新鲜提法。

关键词:依宪治国

【公报摘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如能够激活宪法监督,某部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可以通过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宣布其全部或部分无效,宪法对立法监督乃至对政治的规范性就可以加强,宪法的生命力就焕发出来了。

关键词:法治政府

【公报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公报摘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关键词:扩大地方立法权

【公报摘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设区的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立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更有利于其行使权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积极的意义。立法权往地方扩大,可以大大加大立法速度和数量。

关键词: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公报摘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解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这项制度对反腐败也能发挥作用,比如问题官员落马后,可以进行倒查,这让官员不会再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侥幸心态,选人用人也会更加谨慎。

关键词:独立公正司法

【公报摘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建立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使得任何一个领导干预司法的时候都心有余悸,不能、不敢。

关键词:法治思维

【公报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这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一项制度。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称职,能否晋升,关键是看他有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关键词:跨区划法院检察院

【公报摘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解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关键词: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公报摘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立法工作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且要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实践经验,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符合这两项条件,还会丰富立法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促进我国立法更加成熟完善、具有前瞻性。

关键词:深化基层治理

【公报摘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解读】北京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公报强调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或组织章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很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靠党委政府来包揽一切是难以实现的。让出一部分空间,让基层组织发挥自我管理和约束的功能,这是我国在未来需要大发展的领域。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法治建设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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