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精选13篇)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1篇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增项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或其聘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可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换,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2篇
2013年9月最新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表:
二级注册建筑师6-7万/3年{本月热门}缓慢上涨
一级注册结构师16-18万/3年{本月热门}缓慢上涨
二级注册结构师7-8万/3年{本月热门}比较稳定
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建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 二级建造师挂靠变更注册流程:
1、变更注册需要提供证书证件原件: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印章、学历证书、身份证、照片、职称证
2、变更资料包括: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在岗情况承诺书、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无在建工程等证明
3、变更注册需要原注册单位配合,必须得到原注册单位的理解和同意。
4、如果有其它证书注册包括B证、C证等,应先注销或同时办理变更
5、二级建造师的程序A 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由新接收单位做出当地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数据不大于500K)。
B 建造师本人带上新单位劳动合同PDF格式的扫描件到原单位建造师管理系统里面申报、解聘、打印出变更资料并签字盖章。
C 将已盖好原注册单位章的变更资料送达新接收单位盖章。
D 把原注册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已经签字盖章的变更资料带到原注册单位当地的地市级建管机关盖章。
E 将原注册单位、新接收单位和两地建筑管理机关盖好章的变更资料送达省建设厅完成变更手续。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如需了解更多挂靠事宜请联系王工电话:*** QQ;1220784498)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3篇
关键词:执业信用,灰色模糊,信用评价
一、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文在查阅工程建筑领域文献的基础上, 依据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各地实践, 在初步确定67个指标的基础上, 进行了多轮问卷调查与访谈, 最终确定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应从基础信用指标, 执业能力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 如表1所示。
(一) 基础信用指标
个人基础信用指标包含了三部分内容:一是基本背景情况, 用来反映个人的基本特征, 包括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类别、单位中的职务地位等指标;二是资产状况, 用来反映个人的生活水平状态, 个人收入、贷款收入比例、家庭收入、居住状况、实际收入与期望收入比例等将会影响个人生活水平状态;三是基本信誉状况, 这是个人在历史时期内公开的信用记录, 不良信贷记录, 工商行政处罚通报, 其他损誉记录和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水平有很强的关联性。
(二) 执业能力指标
执业能力指标主要从资质能力和执业过程两方面考察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资质能力表现的是执业资格人员在项目工作中表现的胜任能力, 体现在熟悉掌握理论知识, 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超的组织能力。专业技术职称、本职专业工作年限、参与大型项目数量、资质证书违规使用状况等因素影响注册建造师工作胜任能力大小。执业过程指标主要考察注册建造师在项目完成过程的记录。执业过程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 工程投诉纠纷记录, 业主满意率, 工程质量合格率, 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率可以反映出注册建造师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按照法律制度和契约约定办事, 遵守惯例, 兑现承诺的执业状况。
二、执业信用灰色模糊综合评判方法与模型
根据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特点及建筑市场客观情况, 信用评价模型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能够处理具有模糊特征和信息不充分的评价指标;能够结合实际适应动态指标体系的变化;能够直接给出直观的可以有效区分的评价结果;能够有效反馈评价系统信息。利用模糊集和灰色关联分析建立的灰色模糊综合评判模型, 能较好的处理注册建造师信用水平的排序, 对样本数据的分布形式和数据多少没有限制, 能够从评价对象的发展变化的动态趋势上找到关联, 因此可以有效的对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进行评价与预测。
(1) 参与信用评价的注册建造师全体构成评价对象集合A={a1, a2, , an}, 评价指标集合Y= (y1, y2, , ym) , 对于某一特定的评价对象aj可表示为向量aj= (yj1, yj2, , yjm) , yji∈yi, 其中i=1, 2, , m;j=1, 2, , n。在评价指标集合中存在一系列的指标具有模糊性, 需要对这些具有模糊性的指标进行赋值。
(2) 确定最优指标集合y*。
其中yi*是第i个指标在各评价对象中的最优值或是公认的最优值。由此可构造初始评价矩阵:
采用极差方法对矩阵R中效益型指标和成本型指标分别进行数据变换, 得到矩阵X.
(3) 以无量纲化后的x*= (x*1x*2x*m) 作为参考数据列, 以各待评价对象xj作为比较数列, 通过公式5可求得各评价对象的第i个指标与其最优指标的关联系数。
其中ρ∈[0, 1], 一般取ρ=0.5。将关联系数转换为隶属度即可得隶属度矩阵~R。
(4) 采用层次分析法或者熵权法, 可以确定各指标因素权重ω= (ω1, ω2, ωm) 。
(5) 由求得的各因素权重ω和隶属度矩阵可以得到待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值, 综合评价值表示了待评价对象综合考虑所有评价指标因素之后的优越程度。依据综合评价值bj的取值大小即可对所有评价对象的执业信用水平进行排序和分析评价。
三、模型应用
根据上文所确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灰色模糊综合评判模型, 可以对各地区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水平进行有效地综合评价, 进而对不同信用水平条件下的注册建造师进行监督和治理, 从而有效地遏制建筑市场上的失信行为, 实现公平公正的市场运行秩序。本文通过实地考察获取某市的5位注册建造师的基本信息数据, 据以进行执业信用评价。
(1) 待评价对象初始数据为:
(2) 确定最优指标集。最优值可以是所有待评价对象中的最优值, 也可以是评估专家公认的最优值。要切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最优值。
可构造初始矩阵为:
无量纲化后得矩阵X:
(3) 以无量纲化最优指标集x*= (0, 1, 0, 0, 0, 1, 0, 1, 1, 1, 1, 1, 1, 1, 0, 1, 1, 1, 1, 1, 1, 1, 1) 作为参考数据列, 以各评价对象xj的指标值作为比较数列, 可求得各评价对象的第i个因素与其最优指标的关联系数, 即可得隶属度矩阵:
(4)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与熵值法相结合得出较为客观的指标权重。
(5) 根据已经求得的各评价指标的权重以及隶属度矩阵, 上述5位注册建造师的综合评价值为:
按照综合评价值的结果, 可知第二位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水平最高, 而第三位注册建造师的执业信用水平较差, 从而可以得到所有待评对象的执业信用水平的排序。在实践中, 如果市场信息是公开的, 有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定期对注册建造师的执业信用水平进行评估并公布, 将能够解决当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失信行为, 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地约束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四、结语
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缺失问题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治理体系, 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规范约束。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 信用缺失本质是具有完全理性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信息不对称是注册建造师失信的根源。基于治理理论, 如果建筑市场是完全信息公开的, 信用评价是对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行为的最有利的外部约束。本文针对建筑市场中部分注册建造师信用缺失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 检验和筛选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的因素, 结合注册建造师工作实践特点, 得出了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的关键因素, 进而构建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灰色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从而将注册建造师进行有效排序和分类, 为注册建造师信用治理难题提供了行之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范志清, 王雪青, 李宝龙.基于物元分析的建筑市场执业资格人员信用评价研究[J].软科学, 2009, 23.
[2]丁娟娟, 陈新辉.企业管理人员执业信用等级模糊综合评判[J].管理现代化, 2006, 4.
一、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资料 第4篇
发布日期:2008-12-18 新闻来源:已经阅读[2250]次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1-3)
(二)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5篇
首先登陆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http://),然后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依次点击个人登陆和企业登陆,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操作,新用户首先要申请成为系统的“用户”,待开通使用权限以后方可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线打印出企业版的“汇总表”。
其次,登陆“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原注册申报系统”中“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的操作说明完成“申请表”的在线打印。
第三,集中受理材料的地市,企业可以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集中受理材料的地市和自愿单独申报注册的单位,可以将注册所需的申请表、复印件、原件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号窗口。
说明:打印企业版“汇总表”的系统登陆需要的是用户名和密码,打印“申请表”的系统登陆需要使用企业的资质锁开通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
(一)初始注册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1-6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业是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以外专业的、再提供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述顺序单独装订在一起”。
(二)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1、《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说明:印章要在领取新的印章时,以旧换新。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证书不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后上报。
(三)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一是执业企业变更的: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提供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二是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更名后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资质的企业提供资质资质副本复印件一份,新成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是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新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证书不装订)后上报。
(四)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注册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申请增项专业是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以外专业的,再提供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述顺序单独装订在一起” 后上报。
(五)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后上报。
(六)重新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说明:同初始注册。
(七)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后上报。
提示:
1、以上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装订在材料的上方,订书钉不要钉住条形码;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6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及注册变更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委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法定时限:建造师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建造师注册10个工作日内上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内上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19258、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建筑法》第十四条;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3、《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
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6]55号)
5、《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7]58号)
6、《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建发
[2008]270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审查核实注册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按承诺时限上报省建设厅。
四、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工程项目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工程规模的业绩合同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8、超过规定时间(签发日期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交该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川建发[2007]58号文件后附有)。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8)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2份,二级1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二)、建造师增项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专业增项注册,还应提交该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印章原件。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4)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五、注册建造师(员)变更注册(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一)、变更注册对象
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姓名变更的。
(二)、变更注册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或带条形码《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B、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
C、限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国有企业);
D、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
B、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D、《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章原件。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A、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
B、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跨地区变更的,需提供调出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印章的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跨省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办理。
(五)变更注册办理程序
1、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报变更注册申请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系统自动打印生成的《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签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报新聘用企业,新聘企业汇总后按下列要求办理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
2、由注册建造师(建造员)个人提出变更申请,新聘用企业打印《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以及附件材料的原件报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报省建设厅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取得其它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执业信息卡原件。
二、注销结果请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本企业的企业版中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章遗失补办的:提交本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报纸需为整张,不能剪裁。
二、遗失补办登报要求:
1、遗失证书: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8位)
2、遗失印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注册编码号如:川251„„(00)
3、遗失证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注册编号
注:必须注明“遗失作废”
八、备注
1、区(市)、县所属企业申办建造师初始注册应由所属地的建设管理部门呈报;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材料 第7篇
一级建造师申报注册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http:///)办事大厅点击在线申报,上报后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二级建造师申报注册请登录贵州省建设厅(http:///)办事大厅点击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申报,上报后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一.初始注册 1.身份证 2.资格证 3.学历证
4.劳动合同(劳动部门专用合同)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6.申请表(一式两份、一级建造师提供)7.汇总表(二级建造师提供)二.变更注册 1.注册证 2.继续教育证 3.原单位解聘书
4.劳动合同(劳动部门专用合同)5.申请表(一式两份)6.汇总表(二级建造师提供)三.继续注册 1.注册证 2.继续教育证
3.劳动合同(劳动部门专用合同)4.申请表(一式两份)5.汇总表(二级建造师提供)四.增项注册
1.增项专业合格证书 2.注册证 3.继续教育证
4.申请表(一式两份)5.汇总表(二级建造师提供)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8篇
诚信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限届满,现申请延续注册。本人承诺:
1.所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延续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未在两个或者两个单位注册;
3.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承诺人:
四川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册 第9篇
发布时间:2015/04/21
一、执业企业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执业企业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川建设人才网---服务大厅—表册下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5、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川建设人才网---服务大厅—表册下载----建造师(员)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6、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二、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4、《二级建造师(员)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三、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人员姓名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
4、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注意事项:
1、调出或调入企业所属地区为市(州)或扩权县的,需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由调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
2、调出企业为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调入所在地区为市(州)或扩权县的企业,由调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
3、申请变更业务人员,其印章遗失的,可用报纸代替,具体登报内容详见四川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遗失补办。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办理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 028-85222456
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发布时间:2015/04/21
一、《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二、《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三、增项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逾期未注册(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应提交《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注意事项:
1、申请公路、水利专业的,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
2、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审核章;且须提供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及《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审批汇总表》1份。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合同 第10篇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诚聘乙方为甲方兼职职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将二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二级建造师职务。乙方应提供
注册建造师证书从原单位变更到甲方单位所需的相关个人证件,甲方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二、聘用期限:暂定贰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聘用报酬及支付方式:
(1)年报酬为(大写)(¥:元),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
况,均由甲方承担。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经甲方到建设行政主管职能
整(¥:元),期满前一个月内甲方通知乙方是否续签相关协议。
(3)乙方保证证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必须负责办理调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盖
章手续,如果证书有问题或注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不能注册(转注),乙方必须在发现问题之日起7日内全额退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由甲方指定的企业保管,并供甲方使用。资质升级结束后,B证必须归还本人保管。
2、甲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的建造师注册、年检、换章和继续再教育等相关费用。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偿10000元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50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10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的建造师证书继续注册所需要的资料,如:劳动聘用合同、工作业绩等都由甲方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个人资料由乙方提供原件,甲方使用完后应及时还给乙方。
4、聘用期内,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证书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和招投标。甲方必须对乙方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执业专用章负责,且不得用于甲方以外单位与外借。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或参与招、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部门确认无误后,二级建造师转注成功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年的报酬即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违反合同,在项目上使用了乙方的证书,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并陪付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6、聘用期内如乙方需使用本人注册证书甲方应该提供,但乙方以不损害甲方利益为原则(比如乙方不得私自外借其他单位招投标或申报资质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聘用期内甲方若没有按时支付报酬,乙方有权收回注册证书,并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本合同有关条款确实需要修订的,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变更手续。
2、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资;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全部聘用工资。但甲、乙双方均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合同相关手续。
3、本合同期满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4、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注册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无故刁难。
5、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为壹年。若解除合同,甲方负责办理转出手续。
6、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办理相关手续,违约方赔偿建造师或代理人的标准是:以本合同费用标准2倍赔偿给乙方,以超出期计算。
7、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时间:年月日签定时间:年月日
固定电话:手机固定电话:手机:
附:
1、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预变更注册要求 第11篇
接省建设厅通知,对新设立(未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可以先预变更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是未取得资质的新建筑业企业;
二、企业在未取得资质前,二级建造师变更由调出和调入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跨市变更的,需由调出地县(市、区)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可作为企业申报资质时建造师资料的依据,放入资质申请资料中。
四、预变更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一、二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一式四份,网上申报系统生成)
2、已注册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1)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2)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其它离职证明;(3)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明;(4)无在建工程及债权债务关系证明,该证明建造师本人签字原单位盖章确认;
(5)主管部门出具的《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一式二份)。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地市一级建设主管部门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12篇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7]7号)文件要求,现就二级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系统登录
登陆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ljzc.net)首页,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系统,也可以直接输入网址(http://jianzao.ljzc.net)登陆。
二、各类注册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聘用企业变更(分为本市内聘用企业变更、跨地市聘用企业变更)
二级建造师在原企业注册必须满1年,才能申请聘用企业变更。
1、本市内聘用企业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新企业保存后点变更注册上报→登录新企业用户(如企业之前未在系统中存在,请注册企业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人员设置新合同日期点上报市级后,打印申请表和审批意见表各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①《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②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③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其中聘期自报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⑤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
⑥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⑦《企业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⑧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a.一份《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单独装订。b.另一份《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与附件材料(③、④、⑤、⑥)复印件合订。c.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2、跨地市聘用企业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新企业保存后点变更注册上报→登录新企业用户(如企业之前未在系统中存在,请注册企业用户)→点聘用企业变更→选择人员设置新合同日期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3份、审批意见表3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同本市内聘用企业变更。所有材料原地市一份,新地市一份。
原企业市级审核通过后,在聘用企业变更到外地市中选择人员点同意调出,在审批意见表“原市级意见”栏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复印件。
(二)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企业用户→点企业更名(含临时),输入单位新名称,选择所有二级建造师人员(含临时)设置新合同日期,上报市级(上报前请确定企业里没有正在系统中办理其它业务的人员),打印申请表2份、审批意见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2)变更名称企业所有本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4)企业更名后与所有本企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二级临时建造师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其中聘期自报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5)《企业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初审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6)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①一份《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二级建造师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与附件材料(3、4)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三)姓名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个人姓名变更,输入新姓名,保存上报→登录企业用户→点个人姓名变更,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审批一件白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3(1)《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申请人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5)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①一份《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与附件材料(3)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四)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增项注册,填写新增专业信息后保存上报→登录企业用户→点增项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审批意见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各一式二份;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需提供其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6)申报费用: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
装订要求:①一份《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带条形码)和《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与附件材料(3、4)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五)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注销注册:
a.聘用单位破产的;
b.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d.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e.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f.年龄超过65周岁的;
g.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h.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j.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k.受到刑事处罚的;
L.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需带条形码);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符合注销注册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1个人也要)
(5)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装订要求:①一份申请表单独装订。②另一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3)复印件合订。③1份汇总表单放。(每个人的材料单独装订)
(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个人用户→点遗失补办,选择遗失补办的项目上报给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遗失补办,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2份、汇总表1份。
2、所需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带条形码);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汇总表》1份;(1个人也要)
(5)申报费用: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88元/人;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的不需交费。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第13篇
一、使用平台: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
二、1.变更注册网上申报步骤:现单位将合同扫描件发往原注册单位2.原注册单位登陆江苏登陆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转出建造师3.现单位登陆江苏省建筑业信息监管平台同意转入并打印建造师变更申请表及意见表。至此网上申报完成。
三、1.将已打印并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建造师转注册申请表、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以及与新注册单位的合同一起交由建造师原单位办理(变更申请表需要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原单位离职证明、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需原单位及单位所在地建设主管单位盖章。)注:以常熟为例,常熟需要常熟和南京住建局盖章。
四、上述办完以后,建造师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离职证明、建造师本人身份证、注册证、注册章寄往新注册单位。
五、新注册单位接收上述材料至市建管部门盖章以后,至省厅办理建造师变更注册手续。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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