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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精选12篇)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1篇

为有效遏制居民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广大居民业主切身利益,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严禁小区违法建设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1、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的行为。

2、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行为。

3、拆改住宅楼房或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禁下列违法建设的行为

1、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在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2、在居民区内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区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天津市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安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严禁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出现上述行为,按照《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希望广大居民树立文明居住理念,自觉抵制上述违法行为,为创建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共同努力。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举报热线:022-596233xx。

特此通告!

xx区房地产管理局

公安武清分局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2篇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属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在征地拆迁中一律不予补偿。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各种名目擅自与单位、组织及个人非法签订土地租赁、承包或买卖协议。

三、有下列违法建设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并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和拆除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非法租赁、承包、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

2.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3.擅自圈占土地、突击抢搭抢建、存在安全隐患的;

4.未经许可,擅自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上改建、扩建的;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开挖建设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套取国家补偿资金为目的,策划、组织和投资实施违法建设,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国家工作人员、村(组)负责人从事、参与、纵容违法建设活动的,从严追究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当事人谩骂、围攻、暴力阻挠、殴打工作人员,或者组织、教唆、煽动群众闹事阻碍执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监察局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3篇

企业安全目标的最终落实层是在班组,各种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发生均与班组人员有关。因此,班组作为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应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而这第一道防线,就应该从遏制员工的习惯性违章抓起。

要遏制习惯性违章,企业务必先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执行能力,把“不讲任何借口”的行为准则融合到实际工作当中,印刻在员工的心目中,使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成为班组每一位员工的一种守则、一种信念和一种力量,从而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去认真对待并做好每一项工作。

要遏制习惯性违章,基层班组就要不断加强员工的培训学习力度,使他们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按章操作、规范操作的好习惯;还要经常利用典型案例,集体开展分析和讨论,使全体员工做到“安全”二字心中留,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化。

要遏制习惯性违章,基层班组就要在安全管理日常活动中,大力培养员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并做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还要抓好工作前、工作中和工作后的过程管理。工作前要认真分清职责权限,理清工作范围与安全措施,制定工作标准,指定工作任务。同时认真预测工作环境可能会受到的影响、工作是否会出现问题、人员对此项工作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调整。在工作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工作规程制度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对违章操作人员,做到违章必止,违章必处,不顾人情不讲面子。工作后,要认真总结,将好的工作方法加以归纳、收集,把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克服。

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4篇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1、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退层平台、公共绿地、房屋底层周边空间、停车场地等公共空间搭建的阁楼、阳光房、彩钢棚房、遮蔽式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广告牌和其他设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的门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室、酒窖等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建设。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纠正;已实施或存在的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清查并拆除,恢复土地或建筑原状。

三、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拒不自查自纠的,除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外,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及征信系统等通报。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130881123xx;市监察局政纪举报中心:25394xx。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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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通告 第5篇

为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决定对我市农地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整治。

一、甄别情况,分类处理

第一类,凡在公路两旁农地搭建的违反公路宽度控制标准并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

第二类,凡在农地搭建的与农业无关的临时建筑,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

第三类,凡在农地搭建的务农人员临时生活用房,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属“代耕农”的,在自行清拆后,可按政府安排搬迁至经批准的统一生活用房。

第四类,凡在农地搭建的用于农业的临时生产用房,须经当地村委会、镇农办审批同意并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二、分期分批,限时清拆

(一)上述第一、二、四类临时建筑,限于6月30日前自行清拆整改完毕。

(二)上述第三类临时建筑,限于7月31日前自行清拆完毕。

(三)凡在限期内未自行清拆的临时建筑,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设局、规划局、执法局强制清拆。

三、妥善解决代耕农生活用房问题

上述第三类临时建筑清拆之前,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要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出租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人员的生活用房问题。“代耕农”生活用房按不超过60平方米/户确定用地总面积,纳入镇、村年度用地供给指标范围,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用地使用权属村集体。市政府免收办理划拨建设用地手续市级费用,并对镇村建设资金给予贴息支持。

特此通告。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 第6篇

特此通知!

xx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 第7篇

经查,你户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团结村地段,建480平方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户于7 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当事人:

xx县行政执法局鹤立中队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8篇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冬季绿化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全面清理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重点拆除各类违建商亭、棚厦;清理取缔各类违法摊点、加工点、废品收购站及占道市场。

二、按照绿化规划需要,应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其拆迁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本次清理拆除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清理拆除工作,凡阻碍清理拆除工作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9篇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的通告

为保障电力线路可靠供电,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110千伏架空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的区域和10千伏架空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2.5米并垂直于地面的区域为电力线路保护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堆放物品或进行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行为。

二、架空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距离电杆高度的1.5倍并垂直于地面的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如储油罐等)。

三、对于在上述保护区内无报建、无报批的违章建筑物,将向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自行纠正违章行为。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以保证本地区的供电安全为重,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重,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违章建筑。

四、若在正常情况下,《隐患整改通知书》无法送达违章建筑物业主,我们将会把《隐患整改通知书》张贴于违章建筑物之上,并视张贴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拆除的,电力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程序,依法对违章建筑物、易燃易爆物的业主的相关物业进行停电处理。

六、对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交由人民法院处理,并按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赋予的权利,强行进行拆除。

七、未经电力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的违章建筑物,电力管理部门将根据安全考虑,不予对该建筑物供电。

特此通告

南海市人民政府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第10篇

摘要

纵观近几年以来发生的行车事故,有90%以上是由于人为的违章违纪造成的,由于少数人的违章失职,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受到巨大的损失,更使运输生产秩序一片混乱,所以说,违章违纪不除,安全无法保证。安全没有保证,局无宁日,段无宁日,这已成为各级管理者的共识。职工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松弛直接威胁运输安全。在调查铁路职工违章违纪问题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违章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违章违纪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提出从建设安全文化、加强教育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科学防控等方面,采取综合手段加以防范和治理,以期努力实现违章违纪问题的根本性好转。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铁路职工两违问题现状 2.1 铁路职工两违问题现状 2.1.1 早期两违现象普遍存在

2.1.2 部分职工对两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2.1.3 处理两违手段单一 2.1.4 两违问题危害严重 2.2 产生两违现象的原因 2.2.1职工遵章守纪意识淡薄 2.2.2 激励机制不健全

2.2.3 职工业务水平及培训效果有待提高 2.2.4 规章制度不切实际 2.2.5 职工作业环境不良 2.2.6 职工精神状态不佳 2.2.7 部分设备质量不稳定

第三章

违章违纪心理影响因素分析 3.1 违章违纪心理影响因素的主要表现 3.1.1 侥幸心理 3.1.2习惯心理 3.1.3 紧张忙乱心理 3.1.4 盲目蛮干心理 3.1.5 逆反不平衡心理

关于遏制铁路运输工作中违章违纪的思考

第一章

绪论

随着我国铁道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在党中央和铁道部的正确领导下,各路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挖掘运输潜能,使我国铁路各企业的运输效率和运输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国民生产总值的快速发展和添砖加瓦注入了活力。中国的铁路运输能力排列在世界第一,中国铁路科学技术实力名列在世界的前矛。中国铁路发展的辉煌时代已经到来。

在以前的铁路现场职工教育工作中,采取最多的方式是举例教育式。这些例子大多数都是行车事故、工作差错、工程事故、职工违章、违纪处分等等。这些都是以文字或会议的方式在各路局进行宣传,从而

3.2 产生违章违纪心理因素的原因 3.2.1 舆论导向偏激 3.2.2 管理上的软弱 3.2.3 表率作用差 3.2.4 分配不合理 3.2.5 少数职工素质低下 第四章

消除违章违纪的对策

4.1 建设安全文化,树立反违章、灭违纪的思想意识

4.2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反违章、灭违纪的素质基础

4.3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反违章、灭违纪的良好环境

4.4 实施科学防控,优化管理手段 第五章

关于违章违纪对策的部分思考

5.1要不断地坚持正面引导,尊重职工需要,开发蕴蓄的潜在力量

5.2坚持从严务实的管理作风

5.3重视发挥管理者的非权利影响

5.4 切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5.5 健全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大胆改革,使各项管理工作更趋合理配套 来开展职工的教育。每一次的事故,每一件职工的违章和违纪的事件,虽然在我们职工的心目中烙上了深深的记忆,在工作操作上有了更加规范的认识,和在纪律上的遵守上有了更加强烈的思想意识。但这样的以事故案例和违章违纪事件的形式作为简单的教育方式,只能在短时间有效,但不能作为长期有效的职工思想教育的方式。为什么我们的事故今年出了,通过一番内部整顿和加强教育之后,在后面的两到三年之间就不会有个事故发生,但这样不能保证过了这两年或三年就永远太平无事。这个路局出了事故开展了整顿和教育,其他路局作为一个安全教育的典型在其下属各企业也宣传也教育一下,并未在职工思想上引起彻底的反思和转变。事故的隐患仍然存在。侥幸心理仍然存在。张三路局里发生了事故,李四路局作一个事故案例来教育职工。但是事故教育是带有一定的负面性的,在发生事故的过程中,人的意识总是薄弱的,职工会想到既然我已经错了,不如一错到底,他(她)会联想到张三路局的事故,事故后果也不过是这样,反正事故每个路局都有。于是就抱着这样不负责的态度,事故从而可能就会再次发生、连环发生。

实现正面思想教育不但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还能减少和违章、违纪的事故发生。我们要不断的表扬和鼓励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绩的职工。把这些职工的优秀事迹作为鼓舞全路局职工的思想进步和工作进步的一个典范。实现鼓舞、奖励、激励制度,不仅能调动起广大职工人人争做模范,集体争做先进单位的干劲,而且能在一定的程度和效果上大大减少各种事故和违章违规问题的发生。实现正面思想教育是现代铁路运输行业各大企业教育职工思想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力弘扬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大力普及铁路行业各企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教育,在职工的素质和思想认识上有进一步的提高,人人要求进步,对工作精益求精。调集人的欲望性,来发挥职工的进步思想。对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绩和立功的同志一定要进行全路局的表扬,根据作出成绩的优异性,也适当的给予工作地位上的提拔。重在激发职工的主管能动性上狠下功夫,这样每个职工都会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漂亮出色。实现正面思想教育是铁路行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第二章

铁路职工两违问题现状

职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以下简称两纪)松弛是困扰铁路运输安全的顽症之一。除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几乎所有行车事故都与违章违纪(以下简称两违)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铁路各级组织为消除两违做了大量工作,但职工两违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多岗位、群体性和重复性两违引发的行车事故时有发生。针对这个问题,通过深入运输生产站段,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分析安全资料等形式,对两违问题的现状、原因和处理方式进行分析。

2.1 铁路职工两违问题现状 2.1.1 早期两违现象普遍存在

据有关部门前期通过不记名问卷对356名铁路干部职工进行的调查,在参与人员中,50.6%的人发生过或多次发生过两违;75.3%的人看到过他人两违;44%的人遇到过干部违章指挥。问卷调查还显示,在两违问题中,非正常行车多于正常行车、单独作业多于群体作业、室外作业多于室内作业、流动岗位多于固定岗位、冬夏两季多于春秋季节、夜间多于白天、偏远地区多于较大站区。大多数职工或多或少都有过两违行为,有的职工甚至对违章作业已经习以为常。

2.1.2 部分职工对两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纵观铁路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多是因为职工违章违纪造成的。个别职工把违章违纪看成小事,把执行标准化作业当做“繁文缛节”随意简化,对违章行为进行辩解,对警告提醒全然不当回事。在一些单位,职工违章违纪没有及时从根本上解决,留下安全隐患。部分职工对别人的事故漠不关心,不能真正吸取他人的事故教训。在作业过程中缺乏安全自律意识,直到违章造成事故后才追悔莫及。许多职工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身边的两违问题,特别是外系统、外单位的两违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和制止。职工自身缺乏安全自律意识,发现别人违章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致使安全自控、互控、他控机制流于形式。这些都说明,部分职工对两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运输生产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反违章、灭违纪的良好氛围。

2.1.3 处理两违手段单一

部分干部职工认为,有些单位在处理“两违”问题时,大多采取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的办法,缺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不能从深层次查找原因,致使两违职工产生心理障碍和对抗情绪。对于两违问题的处理应该采取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处罚、行政手段等多种综合手段来进行,达到好的效果。

2.1.4 两违问题危害严重

1978年曾发生在陇海线的“杨庄事故”;1993年发生在京广线新乡南—七里营间的“7.10”事故;1997年发生在京广线荣家湾站的“4.29”事故,都是由于职工两违引发的重大事故;2008年4月28日在胶济线发生的客车相撞事故。近年来,铁路行车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设备失修问题。在设备保安全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人的因素就更为重要。每一次两违都是行车事故的导火线,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2 产生两违现象的原因 2.2.1职工遵章守纪意识淡薄

部分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缺乏爱岗敬业、安全责任和遵章守纪意识,存在着自由散漫、疲劳厌战、麻痹懈怠等思想,工作中安全自控能力较差。

2.2.2 激励机制不健全

由于部分单位的安全激励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按标作业职工未得到相应的奖励和尊重,两违职工未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理,未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造成职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不高。

2.2.3 职工业务水平及培训效果有待提高

部分单位的业务培训不到位、不及时,甚至脱离生产实际,培训流于形式。部分职工满足于工作现状和既有经验,学技练功的动力不足,学习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甚至把培训当作休息的机会。

2.2.4 规章制度不切实际

部分规章制度未充分结合运输生产实际,一些单位、车间自行制定的规章过细过严,难以有效落实。有些职工遇到过规章制度相互冲突的现象;有些职工认为本单位制定的规章过多。

2.2.5 职工作业环境不良

有些作业现场的噪音、高温、高湿度、异味等使人难以忍受,职工为了尽快离开工作现场而简化作业。部分安全设备的设计不尽合理,职工不愿佩戴、使用。有的职工认为“天窗”给点随意、给点不足和给点时段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职工为了完成任务,有抢时间、赶进度、简化作业现象。

2.2.6 职工精神状态不佳

职工的体能和精神状态受家庭纠纷、同事矛盾、社会矛盾、休息不好等原因的影响,致使职工作业过程中精力不够集中而导致两违。

2.2.7 部分设备质量不稳定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一些职工由于应急能力不强,在非正常行车或故障处理中产生两违。

第三章

违章违纪心理影响因素分析 3.1 违章违纪心理影响因素的主要表现 3.1.1 侥幸心理

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心理。具有这种心理因素的职工,一般都懂规章,但认为规章太繁,束缚太多,在实际作业中,简单一点,马虎一点,差一点没有关系,不一定会出事。在这种侥幸心理的支配下,作业时简化程序,马虎了事。尤其当领导不在场时,更加随心所欲,违章违纪。而一旦碰上突发情况,便慌了手脚,酿成事故。

3.1.2习惯心理

具有这种心理因素的职工,对规章不怎么了解,或者说,一知半解。特别是对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办法缺乏了解。更不注意警惕。把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当作老问题来判断处理,习惯做法,不知不觉违章,出了事故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3.1.3 紧张忙乱心理

这些职工心理不稳定。有的属于本身素质问题。即:技术业务差、心理适应能力不强;有的则带着满脑子的问题上岗,身在岗位,心想外。而一旦碰上突发事件或非正常情况时,便忘了规章,乱了程序,晕头转向,导致差错,酿成事故。3.1.4 盲目蛮干心理

这些职工不认真学习规章制度,甚至把规章制度放在脑后,碰到问题不分主次,盲目求快,简化作业,意测行事,违章违纪,酿成事故。这种心理因素,对安全生产有极大地危害。

3.1.5 逆反不平衡心理

具有这种心理因素的人,有的是个人利益没有得到满足,或者是扣了奖金,受了处分,造成心理失衡。故意违章违纪作为发泄私愤。有的对当今社会的某些腐败现象愤说不平,导致心理抗衡,精神疲软,工作没有责任心,违章违纪。还有的受社会某些风气的影响,横顺相比,认为自己工作辛苦,责任又大,赚钱不多,甚至还要扣奖金,受处分心理不平衡,对本职工作失去信心,工作时马虎了事,违章违纪。这种心理因素,对安全生产具有潜在的威胁性。不出事、闯大运,一出事、闯大祸。

3.2 产生违章违纪心理因素的原因

产生违章违纪心理因素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是,通过对他们的种种表现透视,我认为,诱发职工违章违纪心理因素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3.2.1 舆论导向偏激

这些年,“恭喜发财”、“谁先富谁光荣”等发展“个人经济”的口号充斥报刊和影视。舆论导向的偏激,导致部分职工信仰丧失,理想淡化,思想茫然,精神“疲软”,没有主人翁责任感。什么“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有图”、“抬头向钱看,低头思香港”等等。在职工工的心灵深处蒙上了一道道黑色的伤痕。他们错误地认为,市场经济是端掉的饭碗,软化自己的思想。而自己又是“三无职工”(指无文凭、无关系、无靠山)没有国家意识,集体观念。安于现状,甘居落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再加上,他们对当今社会的某些腐败现象愤说不平,导致对领导的讲话产生抵触情绪,严重地心理伤害。使他们工作生活失意。规章制度对他们毫无效力,安全生产也无法得到保证。

3.2.2 管理上的软弱

一个成功的企业家、领导者,应该说管理要起决定性的因素。纵观全局以至全路。前几年,我们搞现代化管理,有点不根据实际情况。搞花架子多了、华而不实。有些企业管理者片面追求管理结果,如企业上等级,安全上台阶,管理上水平,创建文明单位等等,没有真正从基础管理入手。有的为了摘取花环,找几根笔杆子,写花的、叫响的,其结果是管理空洞无物,基础弱不禁风,群体素质不高。一旦出了问题,就不可收拾,乱了方阵。另一方面,干部、管理人员中的好人主义大有人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种花,少栽刺”的思想,对上面搞应付,对下面平平过,工作没有开拓精神。有的对违章违纪不敢管,碰到问题,眼一只眼,闭一只眼。干部的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相互推诿。一些工作一般号召多,具体落实少。等等,由于管理上的松驰或软弱,造成违章违纪屡禁不止,这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

3.2.3 表率作用差

“职工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目前,身处一线的极少数党员干部素质不高,责任性不强,甚至极个别的形象还不如普通百姓。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一部分职工的情绪,使职工产生“党员干部也如此”的失望感,工作中缺乏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周围也没有严格要求他的人,因此,就忘乎所以,随心所欲,违章违纪这股歪风象幽灵似地召之即来。

3.2.4 分配不合理

身处一线的职工,在运输生产中,即付出了沉重的体力,又担有很大的风险。他们理应得到相当的报酬。然而,现有的分配机制还是近似大锅饭的形式,对主要工种没有大的倾斜政策。有的甚至重罚不重奖,或者只罚不奖,影响职工的情绪,这种状况如果不改革,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职工中的群体导向将会继续产生负面作用。工作责任性还将会继续下降。积极性不会高涨起来。一旦心理失去平衡,就会产生不满情绪。不但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违章违纪也难以得到控制。久而久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只是一句空话。

3.2.5 少数职工素质低下

铁路具有半军事化性质,需要有一支严格的纪律、严明的作风、严肃的态度、精悍的队伍来进行运营管理。然而,在我们现有的队伍中,少数职工的素质实在令人惊心。有的昼夜打牌、喝酒猜拳,有的整天东溜西逛,无所用心,有的贪污、盗窃、赌博斗殴;有的无病呻吟,小病大养,等等这些现象的发生,固然跟学习教育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个人素质的低下,不能不说是个重要的原因。这些素质不高的职工是难以搞好安全生产的。

第四章

消除违章违纪的对策

4.1 建设安全文化,树立反违章、灭违纪的思想意识

铁路局及站段领导要克服重安全管理、轻文化建设的思想,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辅助手段,作为反违章、灭违纪的长远性、基础性工作。要认真研究新体制、新布局下,站段、车间、班组等各个层面两违的发生频率和内在规律,把握两违人员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观念、道德、态度、情感、品行等人文因素的熏陶和引导,构筑全员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采取征文、朗诵、座谈、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文艺表演、安全警句征集、安全家书征集等职工易于接受的形式,使职工真正认识到反违章、灭违纪就是除隐患、保安全。采取与职工家属签订安全责任状,设立安全光荣榜和曝光台等各类主题活动,并利用宣传橱窗、内部刊物、有线电视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集体、安全个人及家庭的先进事迹,曝光两违人员和两违问题,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正确导向。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自控、互控、他控机制为重点,建立符合系统特点、单位特色、岗位特征的安全文化,使规章制度成为职工的岗位工作原则、生产作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底线,影响和带动职工自觉遵章守纪,积极监督和纠正他人的错误行为。

4.2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反违章、灭违纪的素质基础

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使职工懂规章、会守纪。各站段紧密结合运输生产实际,突出新设备、新技术、新标准的现场应用知识,及时更新教材内容,改进培训模式和方法,强化现场实作和摸拟演练,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将规章教育作为职教培训的重点,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使每名职工都熟悉掌握本岗位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明白如何按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面案例教育,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单位、岗位的作业制度,使职工认识到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完善非正常情况下的作业预案,强化教育培训和模拟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使职工熟知在非正常情况下如何进行作业,为消除两违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

4.3 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反违章、灭违纪的良好环境

各站段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职工的劳动,满足职工的需求,特别是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正当需求。同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清理各类自行制定的规章,克服规章制度层层加码、职工难以执行的现象,切实为一线职工减负。坚持设备保安全、科技保安全的思路,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运输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减轻职工的劳动强度。要不断改善作业环境,特别是室外、流动、有害岗位的作业环境,保证作业现场具备良好的照明、温度、湿度、空气条件等。改进各类劳保用品和用具,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方便职工佩戴和使用,为职工遵章守纪创造良好的条件。

4.4 实施科学防控,优化管理手段

各级站段应切实转变工作思路,针对职工两违,首先在制度上找原因,在管理上查不足,真正地找准症结、分析成因、改进管理、杜绝今后。改进两违问题的防控手段,改进安全检查监督方式,加强对一次作业过程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控,针对重点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盯控,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作业中的“两违”问题。同时改进对两违问题的处理方式,以找准原因、认清危害、纠正错误为目的,严肃处理与批评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使职工认清两违的严重后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第五章

关于违章违纪对策的部分思考

5.1要不断地坚持正面引导,尊重职工需要,开发蕴蓄的潜在力量

人是有思想、有理智、有感情、有自尊心的。精神上正当健康的心理需求一旦得到充实和满足。就会激发人们自身潜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上进心。实践告诉我们:思想理论工作者,企业的领导者只有坚持不懈地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岗敬业的教育,始终不逾地进行感情投资,才能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由于市场经济步入铁路,许多职工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大大增强,尤其是青年职工,自我追求高层次的精神价值,希望自己有参政议政,施展才华的机会。因此,企业的决策者一定要扩大管理的公开度,充分发动群众,把职工中蕴蓄的永不枯谒的智慧和力量,统统“吸收”集中起来,用于企业管理,让职工的心紧贴着企业,各项工作必定会红火起来,安全生产也会健康向前发展。

5.2坚持从严务实的管理作风

作风是管理者的灵魂。管理者对过硬的管理作风的倡导和身体力行,对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环境和职工树立良好地精神面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言道:“什么样将军带什么样的兵”。这说明,干部的作风,干部的形象,严格的管理,对职工形成正确的心理具有导向作用。因此,要把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树立敢抓、善抓的管理作风。

敢抓,就是要把管理上的难点,作为工作的重点,要抓小防大,用刚性的管理来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并用严格的考核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善抓,就是要善于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问题,既不姑息迁就,也不随意“株连”处罚。加强基础工作的落实,重视对管理过程的控制,落实逐级负责制。

5.3重视发挥管理者的非权利影响

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权利影响和非权利影响。权利影响,即通过行政命令影响职工行为,这是企业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但也有局限性,在这种纯粹的权利影响下,被管理者的意志往往是被动的服从,这种服从命令是机械的,或者带有情绪地执行命令。从心理上看,很可能失衡发展到扭曲,表现形式为发牢骚,讲怪话,钻空子,执行纪律打折扣等等。因此,一个好的管理者仅仅局限于权力影响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重视非权力影响。

管理者的非权力影响主要包括人格力量和工作形象两个方面。人除了感觉以外,还有丰富的感性。如果这种感情能够正确的加以引导,就能化为巨大的精神力量,管理者的人格力量实质就是管理者的言和行。要强化人格力量,就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个是“严”与“爱”的关系,要以严字当头,从爱字入手,严爱结合,这样职工就容易理解。二是“虚”与“实”的关系,我们对人的问题需要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向职工灌输好的、正确的思想,这是个软的、虚的。但要与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三是“奖”与“罚”的关系。奖要奖得及时,公正;罚要罚得合理合情。四是“大”与“小”的关系,即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要处理得当,不但要重视宏观,把握整体。同时要掌握企业内部局部矛盾的转化,及时化解,防微杜渐。

一个管理者良好的工作形象,本身就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主要体现在谦洁和勤政两个方面。同时要光明磊落大度坦诚,要经常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这样就能激励广大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

5.4 切实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首先要改善教育。教育本身是一种激励手段,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方法。要造成一种声势,改善教育环境,使之更形象,更实际,更实用。在抓好教育环境,使之更形象,更实际,更实用。在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必须不失时机地将政治思想工作灌输到整个安全生产中去,要根据当前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职工观念的更新。思想活跃的实际,深入到车间、班组、职工中去。真正做到预防在前,思想工作到位。找准结合点,寻找最佳度,有的放矢,做到“药到病除”。使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其次,要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要善于根据各自不同的文化层次、业务水平、心理状态,制定中期或长期培训计划。强化技术业和务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的群体素质。为堵绝违章违纪,确保运输安全,打下坚实地思想基础。

5.5 健全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大胆改革,使各项管理工作更趋合理配套

交通违章通告 第11篇

编号:0026515 机动车

所有人(单位): 中州蓝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有的车号为 FE3642 车型为 客车 的机车,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50 分,在 森林公园停车场 路口(段).,因 涉嫌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交通违法行为。请于接到本通知书后,携带本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及时到 中州市莲花区交通执法大队 接受处理。违法查询电话: 0371---677885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2012 年 10 月 26 日

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的拆迁规定 第12篇

所谓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动工建造的房屋与相关设施。主要包含如下四个方面:(1)未申请或已申请未获批准,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私下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3)私下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私下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物。

根据相关规定,违章建筑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其他机关无权做出某建筑物系违章建筑的认定。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在临时用地上修建的临时性建筑,其使用期限当然也就少于二年。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亦应依法给予补偿。对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拆除已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因为在批准时已明确了可以使用的期限,只有在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情况下,才能根据建筑面积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此外,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形式包括公房与私房、住宅与非住宅等。

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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