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精选9篇)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第1篇
山西今年煤矿安全重点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发生
1月27日,山西省煤矿监察局对2010年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作出部署,其中,将着重加强矿井安全预防和治本、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建设、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矿井隐患排查、井下现场监察,以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对于煤炭能源大省来说,煤矿安全一向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自去年我省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煤炭资源整合以来,按照煤炭资源整合的规划,全省资源整合后矿井保留1053处,70%的矿井生产能力达到90万吨/年的规模,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全部淘汰,整合后的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目前,虽然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对于资源整合的煤矿,省煤矿监察局将针对建设项目多、关闭矿井多、复工复产矿井多的实际情况,严格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和生产矿井的安全许可,以提升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点对边生产边改造和过渡期生产矿井开展现场检查和监察执法,全面掌控安全生产状况;对矿井关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良好的煤矿生产建设秩序。
煤矿瓦斯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杀手,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煤矿监察局对煤矿瓦斯治理提出特别意见,要求各地对矿井瓦斯治理和防治透水进行重点监察。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对高瓦斯矿井至少每季度现场监察一次,对抽采能力核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瓦斯等级鉴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煤矿做实生产能力
核定,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对矿井三个鉴定(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班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国家禁止使用设备和工艺展开监督检查。
据介绍,目前,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0年是实现山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时期,面对全省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将严肃查处各类煤矿事故,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警示推动作用。对发生的煤矿事故,将执行事故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三项制度,对事故展开规范调查、科学分析、准确认定,并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批复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督察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第2篇
第二实验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深入排查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场所部位、岗位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学校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涉生涉校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及学生事故隐患;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主要工作目标
构建形成覆盖学校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学校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确定内容再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场所部位、岗位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制订整改计划,并报请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有效提升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大校内巡逻力度和门卫值班值守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学校要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下大力气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学校主要领导是安全工 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走过场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确保隐患整改。学校要按照“先保安全,再求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投入,保证消除安全隐患所必需的经费。要在人员、培训、经费、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夯实学校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构建平安校园。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制订、完善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及时进行总结。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第3篇
姜伟新强调,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严格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四要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同时, 姜伟新要求各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及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措施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齐骥指出,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清形势, 增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今年,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 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是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极大挑战和考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建筑企业要将思想统一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一认识上。只有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 才能把这项民生工程真正建成得民心、顺民意、增民利的惠民工程。齐骥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责任, 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层级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齐骥强调, 强化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是抓好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 加大日常监督巡查、抽查的力度, 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的监督, 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时, 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 如强化市场现场监管联动,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档案资料和不良信用记录管理, 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 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 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实施重点督办, 并进行通报, 必要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直接查处。
郭允冲指出,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有关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市场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对此,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 努力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二是要全面落实和完善质量安全制度。三是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四是要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能力建设。五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第4篇
李毅中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说,安监总局决定采取更加有力、更加严格的对策措施,具体包括以下七项:
1、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包括国有重点煤矿在内的所有煤矿,都必须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地方政府和安监、煤监机构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监察。
2、加大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各地对已公布停产整顿矿井,应由县级以上政府派出监督人员盯守,发现停而不整、假整顿真生产,立即予以关闭。所有停产整顿矿井,都必须在2005年底前完成整改。
3、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2005年至少要4000个矿井,年底前要全部关闭到位。关闭名单要向社会公告,同时防止列入名单的煤矿关闭之前非法突击生产。继续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小矿点。
4、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对纳入资源整合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矿井,必须先关闭,然后再进行整合。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非法生产活动。
5、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安全监管。建议各地对其他的基建、改扩建和技改矿井,暂停施工,组织复核。建议各地一律暂停核准审批新的技改和改扩建项目。
6、继续抓好瓦斯集中整治。针对专家会诊和瓦斯治理督导组查出的重大隐患,督促煤矿企业限期整改。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责任。
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第5篇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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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建工集团观测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知道一建的工作方案》及国务院、省安委办、省国资委、梅州市建设局等部门关于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本项目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加强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本项目安全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印发广东省建工集团光车落实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指南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集团工程部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成立由项目部项目经理邓波担任租场的工作指南和指导意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的全面工作;在项目部设立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和落实工作。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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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 波
副组长:林哲雄 陈庆广 齐晓剑 李伟军
领导小组成员:曹磊 李章俊 曾镇城 陈汉长 韦林翔 张洁平
崔振宇 吴油顺 曹晋 麦世芬 江晓锋 何明君 黄文浩 肖立云 许少容
林敏熙 林少宏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底):项目部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工区参建单位结合本项目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各层级职责,细化工作实施计划,3月25日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并组织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实施阶段(4月至11月):督促、指导各工区参建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贯彻落实,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风险点、危险源和隐患排查,健全相关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职责与期限,按时落实整改,确保本项目工作取得实效、安全得以保障。
(三)总结阶段(12月):项目部认真总结梳理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各工区在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的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强化后续施工中改进和提升,把这些归纳成工作总结报告书,提交总结报告。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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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区参建单位要加强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分工作任务分工和各岗位职责,突出重点和管控环节,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结合今年的特别防护期、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日常工作,科学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确保工作成效。要充分利用一切手段和力量,加强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指导意见”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预防意识,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取得成效。
(四)实施阶段的具体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所有方案齐全完善,审批程序合规合法,对具体执行的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交底,交底资料有记录;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有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有价差记录、整改记录、复查记录;对多次存在同样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处罚记录。现场施工员: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责,规范记录施工日记,接受技术负责人的交底,组织班组长对工人进行搬迁教育,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不按方案执行的有处罚处理措施,各项处罚、措施有记录。专职安全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安全负责,对各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规范记录安全日记,每天巡视现场,发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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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安全隐患及时与施工员沟通,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发现及时整改,未整改的严重危险立即勒令暂停施工,排除隐患才能复工,对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对多次存在同样安全隐患及重大危害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各项措施、处罚有记录。质检员:对全工程进场的原材料质量进行管控,检查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必要的抽检、复检;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整改有记录。
资料员:及时配合各管理人员进行报审报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账,每月对各种安全投入,安全检查、整改资料,重大危险源管理如塔吊、施工电梯、升级坑的安全管理情况,人员交底教育,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安全演练等安全工作台账进行汇总,做到随时抽查时各种资料齐全。
2、对重大危险源如塔吊、外脚手架搭设、支撑体系、临边防护、施工升降机等定期进行量化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整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定期检查:每月总包项目部、监理、业主、项目部领导组织进行大检查,项目部、总包项目部、监理每周检查,专职安全员、电工、班组长每日进行巡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人生活区、宿舍、办公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深基坑、外脚手架、支撑体系、消防系统、五口一临边防护等,并做好记录归档。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东18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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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区参建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实施情况总结分别于3月25日、12月25日报项目部工程部,由工程部汇总后报总包项目部;期间的每月、每季度工作推进情况与特别防护期情况、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一并综合发到项目部工程部,由工程部报总包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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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工作总结 第6篇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全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特此,我社区首先做到以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以社区书记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要有积极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全面落实。
二、坚持社区与辖区单位,学校,物业,各网点,形成安全生产联动机制,签订201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维稳,遏制事件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及各类案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沟通与平房居民,单位,学校,物业,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形成一套信息网络体系,使辖区的安全生产处于一个及安全监督,安全检查考核,整治,教育宣传,事故隐患的整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的强大网络体系,做到我辖区内安全生产正常,无事故,无人员伤亡的真正安全社区。
四、强化指示,狠抓落实,为积极推动五泉街道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实施,在街道综治办和安全站的组织和引导下,元月28日在中山林什子德祥楼门前,2月25日在酒二校门前,4月21日在金昌南路闵家桥清真寺工地进行三次大规范的宣传活动,我社区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下,于元月25在祁连山大厦门前,3月16日在二十七中校园内举行安全宣传活动,使辖区居民和学校师生深刻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使大家受益匪浅,拍手称好,多次对我辖区内学校,单位,物业,招待所和各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等地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持证上岗率百分之百,清楚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为主”的新局面,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五泉街道以安监站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得到辖区各单位,学校,物业部门领导大力支持配合,对此我社区工作人员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坚决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指示和精神:抓好安全生产,保一方平安,促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社会稳定。
力行新村社区
2011年5月30日
力行新村社区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
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汇报 第7篇
2016年8月2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陕西澄城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澄合矿务局控股的股份公司,矿井证件齐全,按照276天工作日规定要求,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01万吨/年。采用主、副立井单水平开拓方式;提升方式为立井提升、单绳缠绕式;供电方式为双回路单母分段;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矿井最大排水能力1080m³/h。矿井现装备两套综采工作面,一采一备;装备两套综倔工作面,担负矿井的掘进任务。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综掘机械化程度达96.1%。
根据陕西省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及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下的陕煤局[2016]45号文件《关于陕西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规定的通知》及陕煤局46号等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董东公司依照专项工作部署安排,对照规定的八项30条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开展了遏制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灾害专项落实整治。矿井生产系统、采区、采掘工作面生产符合相关规范,采、倔支护工艺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治理、防尘防灭火管理,机电、提升运输和防治水管理健全可靠,“六大系统”健全完善,通过了集团公司各项验收,并经陕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陕煤局[2014]101号文)验收合格批复,安全监控、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通讯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等系统运行正常、稳定。矿井开采正规,无法超层越界,均在批准的煤层范围内开采。矿 井生产秩序、安全状况良好,无死亡事故的发生,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一、矿井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防治、隐患排查治理、汛期雨季“三防”开展及落实情况
1、根据安监总煤装[2016]10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校防范中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我们高度重视落实陕煤局[2016]21号文件关于《陕西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有效防治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省安委会印发《陕西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陕煤局发[2016]46号文件《关于落实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构建了治理机制,制定了防治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全覆盖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同时对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煤矿七项专项监察方案”,公司以事故预防、灾害预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在7至10月份开展灾害防治安全集中排查专项治理,7、8月份公司进行了灾害防治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于2016年7月20日及8月10日、16日、22日由总经理带队,分管领导负责,全方位动态普查,组织进行了顶板、防治水、提升运输、“一通三防”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的46条主要问题已按“五落实”原则进行了落实整改。
2、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省局针对“4.25”铜川照金煤 矿透水事故、“7.18”瓦斯爆炸事故警示通报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公司组织进行了全员安全主体责任宣誓和承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员工的岗位责任,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更趋完善,促进实现安全目标任务。7月5日,8月8日在公司总经理安全办公会上组织机关及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落实了黄玉治局长在全国煤矿重大灾害预防现场会上的讲话、胡和平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及姜峰副省长安全讲话,专题观看了视频教育片,学习了铜川照金煤矿透水事故通报及白水县鸿森煤业公司瓦斯爆炸事故通报,落实了防治水相关安全措施,对照煤矿瓦斯防治“双十条”规定,完善了通风哇专项防治措施。
3、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对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薄弱环节开展装箱整治和考核,对重要的技术措施结合现场实际论证会审,确保措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016安全投入计提标准为20元/吨。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设立了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隐患治理和安全资金投入到位。
4、公司建立了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实行了隐患闭环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科部室包队负责制。坚持开展了旬检、区队周检、班组班查的全员隐患排查,7至8月份,矿井排查整改落实隐患126余条,保障了隐患预控,作业华景的安全性。在安全管理考核方面,以正面激励与安全责任奖罚双向挂钩,有效提升了现场安 全管理效果。通过常态化开展岗位过程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加大安全风险管理,突出事前预防及过程控制。针对矿井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及通风系统、瓦斯管理、监测监控、机电运输、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全方位不留盲区死角,做到登记、报告、责任落实、闭环销号,达到隐患问题的有效治理。
5、根据省局、陕煤司《关于2016年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精神,公司下发了《2016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的通知》成立了雨季“三防”指挥领导小组及抢险工作组,明确了各人员职责。按照文件安排,由调度室负责,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雷雨来临前、雷雨来临后各进行一次检查,二季度排查处理16条“三防”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逐条落实。同时对汛期雨季“三防”期间抢险物资材料、地面井口周围、绞车房、主扇房、变电所、锅楼房、车间周边排水系统进行了排查,对排水系统不畅地段进行了检查和测试。加强了雷雨天气大型设备停运及坚持预防管理措施,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二、矿井突出强化“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治水、顶板、提升运输灾害防治,落实“煤矿七项专项监察方案”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灾害事故
1、矿井通风、瓦斯防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了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和管理体系。依照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双十条”(陕煤化司发[2016]496号转发 陕煤局发[2016]48号)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82号令)的贯彻落实要求,完善了“瓦斯双十条”防治措施,强化了严格巡回、盯面检查工作;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加强对瓦斯检查员的监督考察,强化责任意识,对其检查的结果和问题及时上报通风队及调度室,实现管理科学化、检查程序化的目的要求。7月份按照省局部署,进行了矿井瓦斯鉴定工作,鉴定报告已上报公司(局)。矿井安装了KJ66N型安全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测主扇风量、负压、风速、电机功率等性能参数。按照陕煤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制定了各采掘、辅助区队“瓦斯治理”检查验收表、综合评比表及奖惩办法,使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提高了瓦斯治理工作效率;达到了瓦斯“零超限”管理要求。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稳定,各作业区域风量、风速符合要求,无微风、风帘、风障违规设施。按要求开展反风演习,反风系统设施完善可靠。日常检测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涌出量最大为1m³/min和0.36m³/min,符合规定要求。
2、矿井水害防治: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专业部室为成员的防治水示范矿井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陕煤局[2016]114号函《防治水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矿井健全了防治水机构,完善了防治水基础资料,探放水设备齐全,防排水系统合理完善,水情水害在线检测系统建立,应急管理到位。矿井配备了两台ZDY650全液压探放水钻机,建立了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台账,并设专库、专人管理,雨季“三防”机构健全,物资储备充足。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根据直流电法勘探结果,对富水异常区进行超前探放水,配备不小于150m³/h防排水系统,采煤工作面形成后均进行地板注浆加固,对注浆效果进行电法验证,并配备不小于400m³/h防排水系统。针对承压开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采用物探、钻探综合探查手段,探明含水层的富水性和潜在导水通道。二是通过注浆改造底板,提高隔水层有校厚度和完整性,增强其阻水性能。三是工作面注浆完成后,采用坑透、电法等物探方法对工作面底板注浆效果进行验证,日常严格预防性检查及隐患排查和闭环管理。水害防治效果很好。
3、矿井火灾防治:矿井防灭火方面:矿井主采5号煤层属Ⅲ类不易自燃。井下各机电硐室、转载点、配电点等均按规程要求配备了沙箱灭火器,矿井消防管路安装齐全,矿井无CO或其他指标性气体超限。在综合防尘方面,健全了综合防尘管理办法。井下各转载点喷雾、净化水幕、液压支架架间喷雾、采掘机内喷雾及外喷雾设施齐全,使用正常,从源头消除粉尘,杜绝粉尘超限。在井下综采工作面推广使用了风水联动喷雾装置,大大提高了除尘效果。
4、顶板灾害防治管理:矿井长臂开采支护可靠,采煤机械化程度达100%,综掘机械化程度达99.1%,无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极不可靠支护。采掘工作面顶板动态监测系统持续稳定运行,掘进工作面坚持开展锚杆、锚索拉拔试验,确保支护安全有效。严格顶板支护日常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机制。制定了大面积冒顶预防措施,加强了巷道顶板管理。每月组织专业部室对井下所有巷道顶板支护情况进行排查,并安排对50108综采工作面、50122综采工作面顺槽受压变形巷 道进行了维修和套棚加固;重点完善了50122采面过陷落柱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严把安全技术关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
5、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管理:矿井主提升设备各种保护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井提升系统九大保护、副井提升系统八大保护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检验合格、运行可靠。公司开展了矿井供电、提升运输专项治理活动,对供电设备进行了完善规范,各项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建立了小绞车运输授权开启和“五人联签”管理制度,现场实行了IC卡专人负责制。依照澄合矿业公司“供配电网络和供电安全专项治理”的文件要求,完善了本矿的供配电网络和供配电系统的装备、运行、巡查、维护等管理制度,完善了系统装备的各类保护装置和保护整定工作;同时在4月19日至20日完成了春季供电设施的预防性试验,编制了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在7至9月深入开展矿井机电提升运输专项治理及煤矿设备专项监察整治,进一步规范机电设备管理。
6、董东煤业公司按照集团、股份公司安全培训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规定要求,通过突出现场安全培训的方法,把班组长培训、新员工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作为培训的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完成安全培训计划及现场安全培训,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水准。2016年计划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班工长、特殊作业人员、从业人员481人,截止7月底,已完成年初培训计划的87%,同时,积极开展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作,通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矿领导及专业人员定期深入区队讲解案例,明确安全风险点,加强与一 线职工的沟通交流,凝聚安全经营工作的正能量。
三、清晰观念认识,转变安全机制,通过“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基础保障”,夯实后五个月煤矿安全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1、公司安全管理始终保持“零思维”高压态势不动摇。锁定中省、集团、股份公司安全工作目标和公司“局”“四个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的“12335”安全管理模式,严格安全基础考核和岗位过程控制管理,严格各级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考核,执行安全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认得行为管控、区队班组管理平台及操作素质提升+岗位过程控制联考核的“4+1” 现场管理要求,确保安全责任履行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2、在安全管理上,切实落实层级安全主体责任,领导牵头,分级管理,实现安全绩效和只能高兴力新提升。树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克服安全管理的主要薄弱点,提升“五项执行力”:一是抓现场“三员”联签安全确认和区队一级现场岗位“三三整理风险预控菜单式安全确认”工作。二是抓班前会职工安全预想活动,做到人人能口语描述作业程序和重要环节主要的安全事项。三是抓重点工作的安排、落实和考核工作不走过场。四是抓现场职工的规范操作,对可能造成人身上海的隐患和“三违”人员要列入安全“红线”管理的重点,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余地、处罚不留情面。五是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力度,实现对其作业行为的检查管控,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我们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严抓过程管控考核,今年将责任落实到轻伤视为严重事故进行管理,发生轻伤即进入从严惩治程序,安全风险抵押按照事故类别轻重扣减本金的百分比,直至全额扣除,从考核兑现上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安全培训也着重“现场式”、“亲情式”、“承诺式”等,与实际工作和家属结合起来,提高培训效果。
4、根据《后五个月煤矿安全重点工作和措施》的通知(陕煤局发[2016]51号)及公司(局)重点工作要求,制定了矿井后五个月安全重点工作措施,通过扎实抓好公司重大灾害防治规定和重特大事故防治方案及实施落实,突出重大灾害防治,重大风险预控等环节管理,从严把关,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强化安全专项治理,有效落实通风瓦斯防治、顶板管理、水害防治、机电运输提升、安全培训、生产调度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措施。通过有效落实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区队当班安全作业计划,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作业现场风险点及预控措施,班前安全培训等环节,使每位职工明白当班作业计划,作业场所的风险点及应采取的措施,从源头治理到过程管控,紧盯安全目标不放松,紧盯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紧盯落实与追究不放松,紧盯特殊时段和薄弱环节不放松,扎实把安全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确保后五个月的现场安全生产,实现灾害治理、事故防范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降低提效,严格落实矿井276天工作日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我公司2016年法定节假日、周日休息及富余人员分流期间放假合计天数为90天,矿井生产天数为276天,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文件规定。
五、矿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矿井目前开采的工作面均为孤岛工作面,两巷压力较大,桥转及端头架推移困难,2016年上半年单产受到一定影响。为了保证工作面正常推采,安排掘一队配合综采队在桥转巷进行扩帮、起底,影响了正常掘进任务。采取的对策:对孤岛采面掘进支护参数进行优化,已与西矿院校合作,科研攻关,并在50130回风巷现场进行试验,通过计防治本,提升作业环境安全可靠性。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第8篇
第一、落实企业责任。煤矿企业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各级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首要和直接领导责任;要强化煤矿矿长(法人、实际控制人)的法定责任,真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制度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应急救援、及时报告事故等方面的责任;要保障总工程师的技术决策权,健全完善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突出技术管理对安全生产的约束和支撑,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强化层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系统主导抓安全,形成一级对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第三、加强过程管控。煤矿企业各级负责人要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状况,认真履行抓关键环节、盯要害场所、消除问题隐患、制止违章行为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薄弱环节和不放心地点的安全管控。
第四、深化灾害治理。煤矿企业要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和水质监测工作,建立技术、探放水、物探三支队伍;全面掌握瓦斯基本参数,要建立适合矿井实际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和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制定适合本矿区瓦斯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标准,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对采用综采放顶煤工艺的煤矿,逐矿进行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防治能力的安全技术评估。
(六)严查煤矿事故,严厉责任追究
第一、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对煤矿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煤矿企业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严肃处理瞒报事故。对于迟报、瞒报事故的煤矿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煤矿、主体企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造成迟报、瞒报,依法处理相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严格事故责任落实。要完善事故通报、警示、约谈和督办四项制度,提高事故调查质量和按期结案率。完善省市两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查机制,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公布督查结果。
(七)实施文化引领,构建长效机制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全方位宣传企业核心价值观和安全理念,使“红线”意识入心、入脑,让安全理念进企业、进班组、进家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
第二、强化行为养成。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实践渗透,加深安全文化认知,树立安全文化自信,培养安全文化自觉,推广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危险源辨识、大师工作室、职工技能竞赛等措施和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现场操作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从业人员规范行为能力。
第三、推进示范创建。各级政府、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引领,围绕打造“塑心、塑行、塑境”三大工程,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把重视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形成一种文化自觉,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素质的提升。2016年省属五大集团要分别建成一个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矿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任务分工,对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市、县政府及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机构,把遏制重特大事故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周例会、月报告、季通报和年督办制度,精准发力,确保责任落实。
(二)选择试点对象。各煤炭主体企业要选择2~3个灾害严重的煤矿作为试点,开展以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内容的攻坚战。各有关市、县政府、集团公司要成立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制订并落实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攻坚战任务;成立若干督导小组,审查实施方案,进行督促检查,在重点煤矿灾害治理、技术指导等方面研究政策,采取措施,提供服务。
(三)逐级落实责任。各市、县政府、各煤矿企业要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细则,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有序实施。构建形成市县、煤炭企业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构建形成新的安全保障能力高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体系,构建形成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体系,构建重大危险源辨识、跟踪和治理防控体系,构建形成以互联网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文化、舆情引导传播体系,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一项遏制“台独”的重大举措 第9篇
遏制“台独”刻不容缓
去年12月底,针对台湾问题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正式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有关方面负责人明确表示,该法律将不适用于港澳地区。这等于告诉人们:这项法律的主要打击对象就是“台独”势力。近年来岛内“台独”活动的不断升级,是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立法背景。
众所周知,自1988年以来,先后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李登辉、陈水扁,利用他们所掌握的权力,逐步背弃一个中国原则,全面推行“台独”路线,大搞“去中国化”运动,并一再利用选举之机煽动民粹,挑衅大陆,企图切断台湾与大陆的一切联系。
1999年7月,李登辉公然抛出“两国论”,宣称台湾与大陆是“国与国的关系”,公开挑战一个中国原则这一两岸关系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导致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的协商中断,两岸关系陷入僵局。2000年3月,主张“台独”的陈水扁与民进党上台。陈水扁主政后,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否认“九二共识”,使两岸关系形势日趋恶化。2002年8月,陈水扁又进一步鼓吹“一边一国、公投立法”,彻底暴露了他的“台独”本质。
近年来,岛内分裂势力明显加快了谋求“法理台独”的步伐。上世纪90年代,李登辉以“宪政改革”、“民主化”为名,主导了六次“修宪”,用给现行“宪法”附加“增修条文”的方式,对台“宪政架构”进行大幅改变,企图否定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为推行分裂主义路线提供法律基础。2003年11月,陈水扁借选举之机一举突破了长期以来岛内在“公投”问题上的禁忌,完成“公投立法”,实现了“台独”分子梦寐以求的目标。2004年3月,陈水扁又执意举办了针对祖国大陆的“3·20公投”。陈水扁、李登辉还进而抛出“公投、制宪、建国”的“台独时间表”,图谋在2006年进行“公投制宪”、2008年实行“新宪法”,使台湾成为所谓“正常、完整的国家”。
2004年3月,陈水扁在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连任后,表面上大打“缓和牌”、“和平牌”与“两岸复谈牌”,摆出一副致力于两岸关系稳定的姿态,实际上却加紧推行“一边一国”的分裂路线,继续暗中策动“公投制宪”,并借选举之机升高“台独”调门,进一步加剧了两岸关系的紧张。在陈水扁当局的恶意挑衅下,两岸关系形势十分严峻,存在着出现“台独”重大事变的危险性。
以法制手段维护祖国统一
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近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纷纷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应该看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条件已经具备。我国的宪法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提供了宪法依据。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这部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此外,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的研究成果,也为制定本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化,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有利于动员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更是国际上的一种通用做法。台湾问题的产生,本质上是外国势力介入的结果。“台独”势力的发展与恶性膨胀,跟外部势力的怂恿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因此,通过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这一法律来捍卫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反对外国势力支持岛内的“台独”分裂活动,干涉中国的内政,阻挠中国统一。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了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社会各界拥护出台《反分裂国家法》
1月28日,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10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说,《反分裂国家法》将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八项主张,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反分裂国家法》将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在1月26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台湾有些人最近提出的所谓“反并吞法”是一种“台独”分裂行径,我们全体中华儿女是坚决反对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不允许改变。《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要反对和遏制将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台独”分裂图谋。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也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海外华人华侨的广泛支持。旅日华侨华人两岸关系研究中心1月13日发表评论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反独促统、维护世界和平的有力保障。《反分裂国家法》不仅对外表明了中国人民统一国家的坚强意志,对“台独”势力和企图插手台湾事务的外国反华势力也是一个强有力的威慑;分裂不得人心,“台独”注定失败,这是中国人进入新世纪最大的民意共识,《反分裂国家法》正是这种民意共识的集中体现;《反分裂国家法》也表现了中国呼应国际社会的现实需要,以实际行动维护亚太地区各国在和平发展中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具体表现。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不仅在国际上具有非常普遍的现实意义,对亚太地区的安全稳定乃至世界的和平发展也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
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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