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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精选10篇)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1篇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离退休(职)类型:机关离休、机关退休、机关退职、事业离休、事业退休、事业退职、精简下放人员。

2、人员类别:公务员、机关技工、机关普工、事业管理人员、事业专技人员、事业技工、事业普工。

3、出生日期: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4、参加工作时间:指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5、参加工作前工龄:经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点。

6、扣减工龄:参加工作后工龄间断的时间段。

7、折算工龄:指在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折算工龄而多于实际工龄的年月。折算工龄只适用于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以确定其领取退休费的标准。

8、离退休(职)身份:干部、聘干、工人。

9、离退休(职)时执行工资职务等级:具体指:

(1)机关公务员执行工资职务等级。包括: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部正职,省部副职,厅局正职领导职务,厅局正职非领导职务,厅局副职领导职务,厅局副职非领导职务,县处正职领导职务,县处正 职非领导职务,县处副职领导职务,县处副职非领导职务,乡科正职领导职务,乡科正职非领导职务,乡科副职领导职务,乡科副职非领 1

导职务,科员级,办事员级。

(2)机关工人:机关高级工、机关中级工、机关初级工、机关普工。

(3)事业单位管理职务等级:从事的行政管理职务等级。包括:一级管理(正部),二级管理(副部),三级管理(正局),四级管理(副局),五级管理(正处),六级管理(副处),七级管理(正科),八级管理(副科),九级管理(科员),十级管理(办事员)。

(4)事业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被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包括:一级专技(正高),二级专技(正高),三级专技(正高),四级专技(正高),五级专技(副高),六级专技(副高),七级专技(副高),八级专技(中级),九级专技(中级),十级专技(中级),十一级专技(助级),十二级专技(助级),十三级专技(员级)。

在未明确定岗政策之前,一律按照原岗位对应的最低岗进行填写,如:原正高级,对应录入为:四级专技(正高);原副高级,对应录入为:七级专技(副高);原中级,对应录入为:十级专技(中级);原助理级,对应录入为:十二级专技(助级);原员级,对应录入为:十三级专技(员级)。

(5)事业工人:技术工三级(对应高级工)、技术工四级(对应中级工)、技术工五级(对应初级工)、事业普工。

10、增加离退休(职)费职务: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至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前,工人在聘用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的,可按退休前执行的岗位和薪级工资标准计发基本离退休费。工人在聘

用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且在聘任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累计10年以上的,增发退休费可按退休前所聘岗位的标准执行;不足10年的,增发退休费按技术工人的标准执行,其中,退休前聘用在八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高级工的标准执行,退休前聘用在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助理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中级工的标准执行(不涉及本人身份、职务的认定及其他待遇)。

11、离退休(职)时警衔衔级: 二级警员、一级警员、三级警司、二级警司、一级警司、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监、二级警监、一级警监。

12、计发离退休(职)费比例: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计发比例为准。

13、其中独生子女或其他原因提高的比例: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提高的比例为准。

14、计算离退休(职)费的基本工资基数:以离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基本工资基数为准。

15、离退休(职)时基本离退休(职)费: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基本离退休(职)费为准。

16、增加的离退休(职)费:离退休后增加的离退休(职)费合计。

17、离退休(职)人员补贴:以2014年1月调整后的离退休(职)人员补贴为准。

18、其他补贴一:指物价补贴。

19、其他补贴二:特需补助。

20、其他补贴三:乘车费。

21、其他补贴四:护理费。

22、保留待冲销生活待遇:指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时由国有企业城建制转入地方事业单位时高出额尚未冲净的部分。

23、工作简历:工作简历中起始时间,从连续工龄开始时依次填写,必须有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都按一年填写。留转的无试用期人员,留转时间作为参加工作时间,留转后一年视作试用期。起始点指因职务(含学历变动而变动职务的)、岗位变动而改变工资的前一个月。

注:此次离退休人员信息采集不涉及各项信息的重新认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均以目前社保处实际发放数为准。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2篇

1、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简历”要如实填写,并保持前后的一贯性,不能随意更改。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2002.02-2005.07 在什么单位任什么职务。

3、“入党志愿书编号”,系指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的通知》的通知(鲁组通字[2004]32号)要求,为新发展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时统一编排的号码。2004年9月3日以前在我省入党的党员和外省转入的党员不填写。

4、“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如:潍坊奎文、山东高密。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如:大学本科毕业、高中肄业。

7、“学位”,填写获得最高学位,如“大学理学学士”、“工学硕士”。“职称”,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8、“入党时间”系指党员取得党籍的日期。重新入党的党员,按重新入党的时间统计。

9、“健康状况”,根据本人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0、“职务”填写所担任的全部职务。“职业”系指党员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类别。同时从事两种及以上职业的党员,以其从业时间较长的认定其职业,如不能确定从业时间长短,则以经济收入较多的认定其职业。

11、“职业”分类比较详细,按照党内统计的指标分类如下: 011 公务员工作岗位;01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岗位;

021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021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0213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0214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021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0221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管理岗位;0222非公有经济控制企业专业技术岗位;0223民办非企业管理岗位;0224民办非企业专业技术岗位;

0311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12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13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0321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固定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22 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合同制工(含营业员、服务员);0323非公有经济控制单位临时工;

从事农业生产人员;112从事牧业生产人员;113 从事渔业生产人员;191民办教师;192乡村医生;193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94本地务工经商人员;199其他农牧渔民;

211 军队军事军官;212军队政治军官;213军队后勤军官;214军队技术军官;215军队军事文职;216 军队政治文职;217军队后勤文职;218军队技术文职;219军队干部学员;21A军队战士学员;21B军队学兵;21C军队士官(志愿兵);21D军队技术兵;21E军队非技术兵;221 武警军事军官;222武警政治军官;223武警后勤军官;224武警技术军官;225武警军事文职;226 武警政治文职;227武警后勤文职;228武警技术文职;229武警干部学员;22A武警战士学员;22B 武警学兵;22C武警士官(志愿兵);22D武警技术兵;22E武警非技术兵;

3011研究生一年级学生;3018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3019 研究生其他年级学生;3031本科一年级学生;3038本科毕业年级学生;3039本科其他年级学生;3041专科一年级学生;3048专科毕业年级学生;3049专科其他年级学生;305中专学生;306技校学生;307高中学生;308初中学生;309小学生;

401城镇个体劳动者;402乡镇个体劳动者;403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员;404乡镇个体工商户雇员;

501 离休人员;502退休人员;503退职人员;504内部退养职工;601执业律师;603 会计师;688其他中介组织从业人员;

901 自由职业人员;902未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903社区居委会干部;904下岗职工;905 未就业的毕业学生;906 出国(境)逾期未归人员;999 其他人员。

12、“村干部补贴情况”,填写村干部年补贴总额,单位元。

13、“工资(收入)情况”,填写2014年月工资总额或月平均收入总额,单位元;“月缴纳党费金额”,单位元。

14、“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15、“个人简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

16、“曾受表彰情况”,填写受表彰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荣誉称号、享受待遇等。“曾受处分情况”,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7、“流动情况”,非流出党员不填写。

“流动党员”系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流出地点”具体到县级市。“职业”,同11条指标解释一致。

“外出流向”,按照党内统计的指标分类如下: 机关;12事业单位;121人才(劳动)服务中心;1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外商投资企业;21民办非企业单位;22私营企业;2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4外商投资企业;3个体工商户;4城市社区(居委会);5乡镇社区(居委会);6建制村;8其他单位;9不掌握流向。

18、“第一书记”栏任职村居,规范填写××县××镇××村;“选派类别”,分省直单位选派、市直单位选派、县市区选派、乡镇选派4类。

1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党员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重要社会关系”主要指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属,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重要社会关系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军队副团级以上)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企业基础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3篇

正常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第一次年度申报为“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期内,纳税人对已申报内容进行更正申报的为“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这个补充申报会产生滞纳金。

2.“101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这个不能修改的,如有汇总纳税企业须到国税大厅维护)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总机构的,选择“总机构”,选择的纳税人需填报表A109000和A109010;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比例缴纳的总机构,选择“按比例缴纳总机构”(此项我省不填);其他纳税人选择“否”。

3.“102注册资本”:填报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或认缴的股本金额(单位:万元)。(请企业核对一下,以现有的为准,如有不符,尽早到税务机关变更)

4.“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有下拉框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标准填报纳税人的行业代码。如所属行业代码为7010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以填报表A105010中第21至29行;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50**,为工业企业;所属行业代码为66**的银行业,67**的证券和资本投资,68**的保险业,填报表A101020、A102020。这个是为区工业企业、其他企业,与六大行业用的。

5.“104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先算: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请大家翻到第8页,第5小点第5行,请把全年从业人数=月平均值*12划去,总局写的这行是多余的。

6.“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依据和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7.“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规定,境外中资控股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8.“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9.“108境外关联交易”:纳税人存在境外关联交易,选择“是”,(这是反避税调查的重点),不存在选择“否”。

10.“109上市公司”:纳税人根据情况,在境内上市的选择“境内”;在境外(含香港)上市的选择“境外”;其他选择“否”。

11.“201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纳税人根据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选择。

12.“202会计档案存放地”:填报会计档案的存放地。

13.“203会计核算软件”:填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如ERP。14.“204记账本位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民币或者其他币种。15.“205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本年会计政策和估计与上年度发生变更的选择“是”,未发生的选择“否”。

16.“206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选择多项。(如果有缩短年限法加速折旧的就选:其他)

17.“207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选择多项。18.“208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抵法是通过坏账准备的,有坏账了直接转营业外支出的就是直接核销法。

19.“209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有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只有所得税费用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的是应付税款法。

20.“301企业主要股东(前5位)”,填报本企业投资比例前5位的股东情况。包括股东名称(填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证件种类(企业股东的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股东填: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号、身份证号、护照号等),经济性质(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报;个人投资的,填报自然人),投资比例,国籍(注册地址)据实际 填列。这个税务机关是后续管理用的

国外非居民企业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可不填写。

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分) 第4篇

一、表格填写

1、党员信息表的填写:红色标题区域为必填项,绿色标题区域为选填项,即有则必填,无则空。比如说张三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则在其相对应的绿色标题下把内容补充完整,而没有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该项可以为空,依此类推。

2、新补充的内容或修改的内容一律以红色字体填写,与已有的内容相区分。

3、党员信息采集表修改完毕并确认无误后,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在单位进行公示后,加盖基层党支部公章、党委公章,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对信息库遗漏登记党员,由各基层党组织提供党员组织档案、党员介绍信存根或基层党委会议会议记录,填写《登统错漏党员基本信息表》,加盖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公章、党委公章,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录入信息库。

2、与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由所属党组织负责联系,能够联系上的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确实联系不上的写清原因,拿出处理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盖所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公章、党委公章,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对与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进行联系,组织关系在农村的,由农村党支部进行联系,联系不上的写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后进行公示,加盖所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公章、党委公章,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对于自动脱党党员,由本人写申请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委批准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于“三不”党员,由基层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基层党委审批,加盖所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党委公章,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

三、所采集的电子照片要求小二寸,红底,照片以本人姓名.JPEG命名。

工会会员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5篇

《工会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1、2、会员编号:不需要填写,系统以后将自动生成,请不要删除这一列。

工作单位:手工录入工作单位,单位名称必须与《会员所在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中的单位名姓名: 会员姓名。性别:

1、男

2、女

身份证号: 手工填写15位或18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如包含字母请用大写。

参加工作时间:日期填写格式只能输入8位数字 例如:19841003不能输入汉字或字符。工会职务:按实际所任的工会职务手工录入,无任何职务填普通会员。联系电话:手工录入联系方式(移动电话或者座机电话)。学历:选择该会员的最高学历。

1、小学及以下

2、初中

3、高中、技校

4、中专

5、大专

6、大学本科

7、硕士研究生

8、博士研究生 称相一致。3、4、5、6、7、8、9、10、民族:选择民族种类。(请对照下列内容按个人的实际来选择相应的选项编号。)

01、汉族 02、壮族 03、满族 04、回族 05、苗族 06、维吾尔族 07、土家族 08、彝族 09、蒙古族

10、藏族

11、布依族

12、侗族

13、瑶族

14、朝鲜族

15、白族

16、哈尼族

17、哈萨克族

18、黎族

19、傣族 20、畲族

21、傈僳族

22、仡佬族

23、东乡族

24、拉祜族

25、水族

26、佤族

27、纳西族

28、羌族、土族、仫佬族

31、锡伯族

32、柯尔克孜族

33、达斡尔族

34、景颇族

35、毛南族

36、撒拉族

37、布朗族

38、塔吉克族

39、阿昌族 40、普米族

41、鄂温克族

42、怒族

43、京族

44、基诺族

45、德昂族

46、保安族

47、俄罗斯族

48、裕固族

49、乌孜别克族

50、门巴族

51、鄂伦春族

52、独龙族

53、塔塔尔族

54、赫哲族

55、高山族

56、珞巴族

11、政治面貌:

0、群众

1、中共党员

2、共青团员

3、青年

4、民革

5、民盟

6、民建

7、民进

8、农工党

9、致公党

10、九三学社

11、台盟

12、就业状态:

1、在岗

2、待岗

3、失业

4、病休

5、退休

6、退职

7、退养(即内退)

8、农民工

9、其他

13、技能等级:

1、初级工

2、中级工

3、高级工

4、技师

5、高级技师

6、初级职称

7、中级职称

8、高级职称

9、无

初级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五级)证书的人员; 中级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的人员; 高级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人员; 技 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二级)证书的人员; 高级技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人员; 初级职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的人员; 中级职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人员;

高级职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人事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人员(含正高级);

14、现居住地[市、县(区)]:

460105 海口秀英区 460106 海口龙华区 460107 海口琼山区 460108 海口美兰区 460200 三亚市 469001五指山市 469002琼海市 469003儋州市 469005文昌市 469006万宁市 469007东方市 469025定安县 469026屯昌县 469027澄迈县 469028临高县 469030白沙县 469031昌江县 469033乐东县 469034陵水县 469035保亭县 469036琼中县 469037中南西沙 未能选择的直接录入代码。

15、现工作区域:

1、本省内

2、省外

3、国外

16、是否劳模:

1、全国劳模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省部级劳模

4、否

17、是否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1、是

2、否

18、安康互助保障金投保金额:在下拉菜单中选择。

19、平安互助保障金投保金额:在下拉菜单中选择。20、医疗补充保障金投保金额:在下拉菜单中选择。

21、婚姻状况:

1、已婚

2、未婚

3、离异

4、丧偶

22、是否单亲:

1、是

2、否

23、会员详细住址:手工录入会员现居住地详细住址。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第6篇

一、填表范围

流动人员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市的市区,在其它地区居住三日以上的人员。湖北省范围内所有的流动人员都应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一人一表。

二、填表要求

1、照片:收取采集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省范围内十六周岁以上、未办二代证的人员以及外省流入本省、十六周岁以上人员必采。现场采集应符合JPG格式,图像文件大小应符合警综平台标准。

2、统一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

3、表中黑体加粗体字的项目为必填项。

4、凡有“○”的项目,只能单项选择,在对应项目前打“√”。

5、填写带*栏时,请对照字典填写。

6、本表填写完毕后由采集人签字,填写采集时间,交由社区民警审核。

三、有关具体填表说明

1、姓名:按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填写(未落户的新生儿按已取姓名填写)。

2、别名:包括未正式登记使用过的小名、诨名和绰号。

3、政治面貌、专长、身份、文化程度、监护关系、信息级别、职业类别属字典选项,在基础信息字典表中查询填写。

4、管理类别:A类指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合法身份且遵纪守法,配合公安机关登记管理的人员;B类指暂住时间不到半年,职业不稳定,经济来源不稳定或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C类指按规定应当列为重点人员的;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无正当理由逃避公安机关登记办证的;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单独或结伙居住有可疑情况的;昼伏夜出、形迹可疑的;无正当职业、经济状况良好、收支明显不符的;有摩托车又行踪诡秘或房屋内存放有来历不明物品、摩托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可能用于作案工具的;可能藏有危险物品的人员。

5、社保状况:填写被采集人参加社会保险类别。

6、信息级别应由民警填写。

7、“居住处所”若为“租赁房屋”则“入住时间”、“与房东关系”为必填项。

8、被采集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要填写监护人信息、监护关系,未成年人还需填写预防接种和就学信息。

9、居住地址:按流动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填写至室号,并与实有房屋信息表上地址一致。

10、入住时间:是指登记人入住暂住地的时间。

11、租住时间:为拟租住时间,以月为单位填写。

12、同室关系:指在一室内生活、居住人员之间的关系。

13、出租人(代理人)姓名:是指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出租房屋所有人委托、指定管理房屋的人。

14、房屋租赁备案证号:按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的号码填写。

15、到达日期:按登记人申报时间。

16、登记日期:以填此表日期为登记日期。

17、暂住证号码、有效期限两项,武汉市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市州核对填写暂住证编号。

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7篇

填表说明

一、填报要求:

1.必须填写企业法人代码。

2.符号准确,易于辨认。所列栏目文字叙述和数据都应确切、可靠,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无”,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本报表所有金额单位为:“千元”。

3.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打印或复印。

二、基金资助类型:指企业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的类型,包括:①贴息;②拨款。

三、企业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制(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四、企业所在地代码:按企业所在地区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市城市)代码填写。

五、基金项目代码:企业申请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时获得的唯一项目立项代码。

六、企业详细名称:要求企业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汉字填写企业的全称,不得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七、E-mail: 企业建立在Internet网络上的电子邮件地址。

八、已到位投资总额: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投资实际已到帐的资金额度。

九、本年度到位资金:指本年初至填表日本企业新增投资实际已到账的资金额度。

十、创新基金资助:指本年初至填表日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该项目资助的金额。

十一、金融机构贷款:指本年初至填表日国内各类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贷款。

十二、企业自有资金:指本年初至填表日企业将自有资金转为用于该项目的经费。自有资金不包括集资和借款等,这些应包括在“其他”来源中。

十三、本年度项目支出合计:指本年初至填表日本企业从创新基金资助、政府其他拨款、金融机构拨款、企业自有资金等各种渠道到位的费用支出总额。

十四、本产品开发及试制:指本年初至填表日本企业从创新基金资助、政府其他拨款、金融机构拨款、企业自有资金等各种渠道到位的用于基金项目产品开发及试制活动的经费总额。

十五、购买仪器设备:指本年初至填表日因开发本产品而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的总额。

十六、购买生产设备:指本年初至填表日为实施本项目而购买生产性设备的费用总额。

十七、基建:指本年初至填表日为实施本项目而进行的土地房屋建设费用。

十八、流动资金:指本年初至填表日用于本项目产品生产等方面的流动资金总额。

十九、销售费用:指本年初至填表日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为销售产品而专门设置的销售机构的日常费用。如用于该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宣传等费用。(按企业损益表中“销售费用”栏填写)。

二十、项目进展情况:指本年初至填表日项目目前状况与计划进度相比,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十一、项目当前所处阶段:

其中:研发阶段:即项目产品处在研究开发阶段或项目产品已成型,并有样品或样机。

中式阶段:指项目产品在有样品或样机的前提下,进行产品定型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试生产。

批量(规模)生产:指项目产品利用中试阶段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

十二、本年度工业总产值:指本年初至填表时间内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与原规定的区别是:1.新规定的计算价格不含增值税;2.新规定凡自备原材料一律按全价计算总产值,凡来料加工一律按加工费计算总产值;3.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的价值,新规定要求若会计在产品成本核算时计算了这部分价值,工业总产值则应包括,否则可不包括。

十三、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工业总产值: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实现的工业总产值。

十四、本年度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计算方法是: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本年度工业增加值是指本年初至填表日基金项目所实现的工业增加值。

十五、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工业增加值: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实现的工业增加值。

十六、本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指该基金项目从本年初至填表日内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对外加工等所取得的收入。

十七、项目执行期间内累计产品销售收入: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

十八、本年度出口创汇款:指该基金项目产品在本年初至填表日内出售给外贸部门或直接出售给外商的销售收入的总金额。包括境外技术合同实现金额及在国内以外汇计价的商品出售额等。

十九、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出口创汇额: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实现的出口创汇额。

十、本年度净利润总额:指该基金项目实现的利润在本年初至填表日内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亏损以“-“表示,并允许项目企业根据其企业利润总额进行估算)。

十一、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净利润总额: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三

十二、本年度交税总额:指企业在本年初至填表日内经营该基金项目产品时实际上交的各项税金及能源基金、教育附加费等。

十三、项目执行期内累计交税总额:指基金项目执行期内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实现的交税总额。

十四、本年度减免税额:指该基金项目从本年初至填表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税务部门批准所减免的各种税金额中基金项目所减免的税额。

十五、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减免税额:指基金项目执行期间从起始日到填表日累计减免税总额。

十六、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研究开发的技术骨干以及项目实施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十七、项目新增就业人数:是指由于基金项目的实施而直接向社会新吸纳的人数,不含本企业原有职工参与基金项目实施的人数。

十八、项目资金情况:说明项目资金落实以及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本项目还需投入资金情况以及资金来源情况。

十九、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根据项目合同书说明项目实施以来,是否按规定计划进行,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从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两方面阐述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

十、项目进入市场情况:简要说明项目产品在市场开发、销售方面的情况以及项目产品在国内、外竞争对手情况。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8篇

本表在换证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具体填表要求是:

一、个人基础情况

㈠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应与本人持有的《居民身份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残疾证号、残疾等级:应与本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记载内容相一致。

㈢低保证号:应与本人持有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编号相一致。

二、户籍地及常住地情况

㈠户籍地址、户籍登记时间、户籍性质:应与本人户口本所记载内容相一致。

㈡本市常住地地址、常住地起始居住时间:应按照本人居住情况,如实填写。

三、文化程度及职业资格情况

㈠最高文化程度、专业、毕业学校名称、取得学历证书日期: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记载内容填写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

㈡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取证日期:根据个人持有的最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填写相应的名称。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9篇

1、本表格由参保单位在增减参保人员,或因单位注销、分户、合并、成建制迁移导致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异动时填写。

2、档案资料编号由经办机构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填写,其中“征缴B”意为档案种类为征缴业务第B类,单位成建制转迁异动时填写“B4”,其他情况导致人员异动时填写“B2”。“永久”意为保管期限为永久,具体填写规则由各经办机构自定。

3、性别、户口性质、民族、文化程度、异动原因:单位从表格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异动原因关系到参保人员是否具有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请如实、审慎选择,并与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相符。

6、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按职工公民身份证相关内容填写。两个汉字的姓名中间无须空格,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示例:1970-10-18。

7、参加工作时间:按职工档案内国家认可的最早工龄时间填写。填写格式为:年—月—日,示例:2000-10-1。

8、异动年月:按在本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时间填写,填写格式为:年—月—日,示例:2010-10-1。

9、月工资金额:按申报职工的月工资额填写。

10、个人应缴金额:表格设置计算程序,填写月工资金额后,鼠标左键单击此栏,自动算出,公式为:月工资金额×2%。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个人应缴金额为0。

11、转入实际缴费月数、前次未享受待遇期限:由参保单位依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填写,需与提交的转迁证明相符。

12、补退月数、补退金额:经办机构在完成异动业务后,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出相关数据。其中补退月数为:异动年月与办理年月所差月数,补退金额计算公式为:补退月数×个人应缴金额。补退金额参与应缴失业保险费的核算。在本月缴费开始前办理的,补退金额参与本月缴费核算,在本月缴费开始后办理的,补退金额参与下月缴费核算。

13、参保单位如需增加行填写信息,请从中间插入。

14、表格须参保单位及经办机构加盖公章。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第10篇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

一、填报范围

全国城市、县镇和农村所有教育部门和其它部门办、企业办、民办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

二、填报要求

1、填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经11个部委会签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校舍安全工程三个配套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有关规范与标准;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校舍建筑鉴定报告;本地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

2、填报时点:以每一所学校和每一栋单体建筑物为基本信息采集点,学校基本信息统计时点为2009年10月31日。

3、学校基本信息中的基础数据应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以及统计部门对外正式公布的基年有关数字填报,并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学校基表所填报的所有投资数据最多可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数据不保留小数,一律取整。

5、报表用A4纸打印。

注:对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式的学校可采取将学生、教师分别填报,办学条件按就高原则的办法进行填报;也可采取将学生、教师和办学条件都分别填报的方式填报,但分别填报时要对建筑物采取整栋统计的方法,不得将一栋建筑物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拆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按事业统计的填报方法应拆分为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完全中学,拆分后学校数按就高统计。

二、报表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及填报口径。——报表封面: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各类学校的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即学校代码由1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六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其余为自编码。解释如下:

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第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第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第七至第九位为乡、镇标识。第十位至第十二位为学校顺序标识。第十三位、第十四位为学校类别标识。第十五位为学校办别标识。第十六位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标识。

2.中职学校(机构)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按教育事业统计编码规则和要求填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码,学校不得自行编码。

3、学校名称: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全称进行填报。

4、学校所在地:填报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属性,分县城、乡镇、农村和城市四类。

5、学校土地产权:指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所属状况,分三类:产权、非产权独立使用、非产权共同使用。

产权:指学校现有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学校。包括已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校园土地。

非产权独立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独立使用。

非产权共同使用:指学校现使用的校园土地使用权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取得,由学校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

6、土地证号:填报学校依法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号码。

7、学校地址:填报学校的详细通信地址。如××县××乡(镇)××村等。

8、邮政编码:填报学校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9、电子信箱:填报学校法人(或指定负责人)的工作或个人电子信箱。

10、校长姓名:填报学校法人(或指定负责人)的姓名。

11、电话号码:填报学校的固定办公电话号码(含区号)。

12、寄宿制形式:填报学校学生的寄宿情况,分全部寄宿、部分寄宿和无寄宿条件三类。该指标按照学校拥有的标准寄宿生活设施的数量填报。能够为所有在校学生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全部寄宿;只能为部分学生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部分寄宿;不能提供标准寄宿设施的为无寄宿条件(注:学校有少量寄宿生,但无生活服务设施的也应归入无寄宿条件一类)

13、建校时间:填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有准确记载设立该学校的具体年份。

14、是否待撤并学校:按县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填报。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选择“2-否”,拟撤销的学校选择“1-是”。

15、计划撤并时间:填报学校根据当地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拟调整撤并的具体时间。

16、地形地貌:按学校所在地实际地形地貌填报,如属多种地形、地貌则填其中主要的一种。编码如下:1-平原、2-高原、3-丘陵、4-山区、5-库区、6-海岛、7-其他

17、中心点GPS信息(84坐标系):填报经国土资源部门测定的学校中心点的经度、纬度和海拔高度。该指标需按WGS84坐标系的要求进行填报。

18、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所在地区的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即依据《建筑工程抗震 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2001年7月2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

19、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按照当地地震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填写。

20、洪涝灾害易发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易发区、校址处于危险地段、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对学校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周边环境综合评估意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址排查结论、综合避险建议、排查鉴定结论、排查鉴定机构、排查鉴定组成员、排查鉴定报告编号、排查鉴定报告日期等情况,根据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据实填写。

校址处于危险地段包括:

 处于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危险区的场地;  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  行洪区、雷电重灾区;

 遭受病险水库、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或储灰库等威胁,且难以整治和防御的高危害影响区;

 与输气输油管道,高压走廊、大型变压器,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相毗邻的场地; 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其他危险地段。影响校舍安全的危险地段或禁止建设地段包括:

 存在潜在危险性但尚未查明或不明确的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地裂缝、地震断裂带、山洪、泥石流等场地;  尚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 地质灾害破坏作用影响严重,环境工程地质条件严重恶化,难以整治的场地;  地下埋藏有待开采的矿产资源的场地;

 洪泛区、蓄滞洪、易洪易涝区及山洪、台风、暴潮、雷电严重威胁区;  与大型可燃材料堆场相毗邻的场地;  存在其他对建设用地限制使用条件的场地。

21、最近安全改造方式1: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经排查鉴定确定的涉及校舍安全性的学校改造方式。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分为:1-加固、2-重建、3-加固和重建、4-迁移、0-无。“加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所有校舍中只有加固的情况;“重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是学校原有校舍全部重建的情况;“加固和重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校舍中既有加固又有重建或只有部分校舍重建的情况;“迁移”是指学校 完成安全改造的方式是学校整体避险迁移;“无”是指该校安全工程实施至今没有进行过安全改造。

22、最近安全改造方式2: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经排查鉴定确定的涉及校舍安全性的学校改造方式。按基本建设类型分为:1-新建、2-改扩建、3-迁建、0-无。“新建”是指完成安全改造的是学校原有校舍全部新建的情况;“改扩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所有校舍中既有改扩建又有新建或只有部分校舍新建的情况;“迁建”是指学校完成安全改造的方式是学校整体避险迁移选址新建;“无”是指该校安全工程实施至今没有进行过安全改造。

23、最近安全改造起始日期、最近安全改造完成日期: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日期。该指标与最近安全改造方式1和最近安全改造方式2对应填报。

24、学校属性代码:共10位,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基表1:学校基本信息表: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占地面积:指学校校园(含多校园)内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等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勤工俭学基地和校办工厂的土地面积。学校占地面积的计算单位是“平方米”,而不是“亩”。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占地面积包括自有的和租用的。

2、建筑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3、服务半径: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学校招生区域,以学校为圆心,区域内最远点到学校的距离。该指标只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填报。

4、覆盖人口: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所覆盖的人口数。该指标只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填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填报。

5、教学班数:指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的数量。

6、教职工数:指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和临时聘任教师)。

7、专任教师: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抽调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

8、在校学生数:指统计时点具有学籍的注册学生总数。

9、寄宿生: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10、农村留守儿童:指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并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

11、农村留守儿童中寄宿生: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第5项和7-11项指标不需手工填报,由学校按照学校类别选择填报12-27项自动生成。

12-27栏指标解释同上。

28、校舍建筑面积:除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外,“校舍建筑面积”填报产权归学校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包括自有和租用的。

29、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活动室、其他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9-

36、按教学及辅助用房具体用途填报。

37、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指学校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用于教职工临时休息或者周转的宿舍用房,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房屋面积)、其他等生活服务用房。

38-44栏、按生活用房的具体用途填报。

45、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和其他行政办公用房等。46-48栏、按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用途填报。

49、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 以及“行政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用房。

50、危房面积: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危险校舍面积,按房屋危险程度可划分为B、C、D三个等级。

51-53栏:按危险校舍的具体用途填报。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

54、D级危房面积: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由房屋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的D级危险校舍的面积。

55-57栏、按D级危房的原具体用途填报。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三类。

58、运动场地面积:包括学校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等场地的总面积,含田径场、各种球类场、器件场地、以及课外活动场地,不含体育馆(室),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59、田径运动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选择填报:1.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2.25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3.3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4.4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无田径运动场地。

60、篮球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填报,统计单位“块”。61、排球场,根据学校现状据实填报,统计单位“块”。

62、绿化用地面积: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统计单位为“平方米”。63、绿化覆盖率:指绿化面积占校园占地总面积的比例。

64、围墙:指为维护学校安全,沿学校校园周围用各种材质建造的维护墙体。统计单位为“延长米”

65、护坎(坡):指因主体建筑地质原因,为保证主体建筑地基安全稳定所做的维护结构。统计单位为“立方米”。

66、勤工俭学基地:指产权归学校的勤工俭学用地。如农田、牧场、林场等。统计单位为“亩”。

67、专业实习场所:指产权归学校所有,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的场所。统计单位为“平方米”。

68、学校负债:填报截至统计时点的学校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施工队垫付工程款、教学仪器设备欠款以及其他向单位和个人借款等。

69、学校负债中的工程欠款:填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所欠款项,包括因基础设施建设向银行贷款、向单位和个人借款和施工队垫付工程款等。

70、校园照片:包括学校校园平面图照片和学校校园实景照片。学校校园平面图照片要求:使用制图软件制作的电子图片,或直接拍摄绘制的校园平面图,制图比例为1:1000以上;校园实景照片要求:包括正面、背面、左右两侧至少四张,其中正面照片应包含学校正门。照片录入格式:数码相机拍摄JPG文件,每张照片容量不大于1M,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在图片说明列填报照片的详细说明。照片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正面+顺序号,如“河北省涿州市实验中学正面1”。

71、备注:填报上述指标未包含的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基表2:单体建筑物及排查鉴定信息一览表:

本表填报截至统计时点学校单体建筑物的现状情况。需要特殊说明的是:截止统计时点,已完成校舍安全工程改造的单体建筑物应一并填报。

1、建筑物编号:按建筑物依次排序填报。如001、002、003„„依次类推,不得重复。

2、建筑物用途代码:按单体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多栋相同用途的建筑物应单独填报。对已完成改造的学校,除填报各单体建筑物外,还应对学校的围墙、大门、体育场地、护坎(坡)、校园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和征地资金,单独或合并成一个单体建筑物填报,并选择“51-其他配套设施”,并填报其中相关的资金列,以便于统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资金投入。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

11-教学楼(含平房,下同)、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室)、15-体育活动室、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6-教工宿舍、31-办公楼、32-卫生室、41-其他、51-其他配套设施。

3、建筑物名称:指单体建筑物的习惯称谓,名称中应包含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XX楼,如教学楼、实 验楼、办公楼;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在名称中填加序列数字或其他区别称谓,如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属于其他配套设施的,按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名称填报。

4、开工日期:指该单体建筑物开始建设的年月,应从建筑物基槽开挖当日算起。

5、竣工日期:指该单体建筑物按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时间。

6、建筑结构:指该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 1-土木结构、2-砖木结构、3-砖混结构、4-框架结构、5-钢结构、6-其他。土木结构:土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砖木结构: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球网等钢结构屋盖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指由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在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剪力墙,提高结构稳定性,也称框剪结构。

钢结构:钢结构是指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由钢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钢结构。包括悬索结构。

其他:不属于上述结构类型的房屋结构,如窑洞、砖拱结构、竹(木)结构等。

7、抗震设防烈度:填报学校单体建筑物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2001年7月2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五个等级。该项指标应按照设计单位在建筑设计说明中的表述或排查鉴定报告填写。

8、建筑层数:指建筑物自然层数,即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物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物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9、建筑物总高度:指建筑物设计总高度,一般在建筑设计说明及图纸中有明确表述。当建筑物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 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眺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10、基础形式:指建筑物基础采用的形式。根据建筑施工设计图纸选择填报:1.浅基础:条形基础(包括毛石基础和砖基础等)、筏板基础、独立基础、其他;2.深基础:桩基础(预制桩、灌注桩)、箱型基础、其他;3.其他基础形式;4.无基础。

11、平面形式:按学校平面组合的具体形式选择填报。1.走道式组合。走道式(又称走廊式)的组合方式是用走道将各房间连接起来,即在走道一侧或两侧布置房间。特点:房间与交通联系部分明确分开,各房间不被穿越,相对独立,房间之间通过走道保持联系。适用:房间面积不大、同类型房间数量较多的建筑,如学校、办公楼、医院、宿舍等建筑。2.套间式组合。套间式的组合形式是以穿套的方式将主要房间按一定序列组合起来。特点:把水平交通联系部分寓于房间之内,房间之间联系紧密,具有较强的连贯性。适用:房间的使用顺序性和连续性较强的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商店、车站等建筑。3.大厅式组合。大厅式组合是以主体大厅为中心周围穿插布置辅助房间。特点:主要房间突出,主从关系分明,主要房间与辅助房间联系紧密的。适用:影剧院、体育馆等建筑。4.单元式组合。单元式的组合形式是将关系较密切的房间组合在一起,成为相对独立的单元,再将这些单元以一定的方式连接起来。适用:住宅、幼儿园、学校等建筑中。5.混合式组合。混合式组合是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组合形式将各房间连接起来。适用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如文化宫、俱乐部等建筑。

12、楼板形式:2层及以上建筑物填写楼板的结构形式;单层建筑物填写屋面板结构形式。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预制;2-现浇;3-木板;4-其他。

13、构造柱: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根据规范要求,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稳定性的钢筋混凝土柱。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1-有;2-无

14、圈梁:砌体结构房屋中,在砌体内沿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的钢筋混凝土梁,以提高房屋空间刚度、增加建筑物的整体性、提高砖石砌体的抗剪、抗拉强度,防止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地震或其他较大振动荷载对房屋的破坏。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1-有;2-无

15、供暖方式:指建筑物供暖采用的形式。该指标按以下供暖方式选择填报:集中供热、采暖锅炉、地热、火炉、热风、其他形式、无采暖。

1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指按照建设工程国家有关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由设计单位在相关的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建筑物使用年限,无设计文件或设计文件缺失的由排查鉴定机构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定合理使用年限。

17、最近安全改造日期: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对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建筑 物的具体竣工日期。

18、最近安全改造后预计使用年限:填报对校舍进行涉及校舍安全性改造后,由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在相关的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建筑物可安全使用年限。

19、项目性质:按该单体建筑物95年以来是否曾经得到中央专项投资补助项目名称选择填报。具体项目包括: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项目等。

20-58栏:根据该单体建筑物从投资计划审批、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监理、质监、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等工程实施全过程相关文件据实填写。

59、设计施工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存档:指该栋建筑物在建设或加固改造后是否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档案资料进行了完整的整理归档。

60、建筑面积:指该单体建筑物建筑总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61-68栏: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体育活动室和其他教学及辅助用房。

69-76栏: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开水房)、浴室、教工宿舍(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单身职工宿舍、教师周转房等,不包括已出售给教职工个人的教职工住宅等房屋面积)和其他生活服务用房。

77-80栏: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和其他等。

81、其他用房:指除“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 以及“行政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用房。

以上60-81栏信息指单体建筑物中承担各项使用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该单体建筑物中走廊、楼梯等所占用的公共面积,分别摊入不同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房间计算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

82、危房鉴定等级:指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经危房鉴定单位鉴定的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建标[1999]277号)规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划分A、B、C、D四个等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83、危房鉴定部门:指危房鉴定单位全称。

84、危房鉴定文号:指危房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编号。85、危房鉴定时间:指经危房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时间。

86、产权性质:指该单体建筑物的所有权,即拥有该建筑物所有权并对建筑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分3种:1-产权,2-非产权独立使用,3-非产权共同使用。

87、产权证号:指该单体建筑物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编号。88、使用状态:指该单体建筑物在填报时点的状态。具体包括6种状态。使用、闲置、被借用、借用、租用、出租。

89、总投资:指建筑物按照设计图纸和文件规定内容全部建成需要总投资金额,计算单位为“万元”。

90、中央投资:指由中央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

91-94栏:地方投资:指由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学校基本建设的投资。包括省级资金、地(市)级资金和县级资金(含乡级财政投入资金)。

95-98栏其他资金:指除中央和地方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投资以外的各种资金总额,包括学校自筹资金、捐赠资金和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金。

99、工程欠款:指按施工合同规定该建筑物建设,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总金额,计算单位为“万元”。

100、文物建筑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的规定,文物建筑等级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单位的文物。该指标按上述文物建筑等级选择填报。

101-125、本次排查结论、本次排查机构(单位)、本次排查成员、本次排查报告文号、本次排查日期、本次安全鉴定结论、本次安全鉴定机构(单位)、本次安全鉴定成员、本次安全鉴定报告文号、本次安全鉴定日期、本次抗震鉴定结论、本次抗震鉴定机构(单位)、本次抗震鉴定成员、本次抗震鉴定报告文号、本次抗震鉴定日期、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结论、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机构(单位)、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成员、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报告文号、本次抗淹没抗洪水冲击抗风能力鉴定日期、本次抗震排查综合鉴定结论、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机构(单位)、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成员、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报告文号、本次抗震排查鉴定日期等项目根据排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据实填写。

如原危房鉴定等级经有关规定认可无需再鉴定,则本次安全鉴定结论、本次安全鉴定机构(单位)、本次安全鉴定报告文号、本次安全鉴定日期应与原危房鉴定等级、危房鉴定部门、危房鉴定文号、危房鉴定时间保持一致,而本次安全鉴定成员应填报本次安全鉴定小组的成员。

126、最近安全改造方式1: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对该栋建筑进行涉及安全性的改造方式。该指标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选择填报:1-加固、2-重建。

127、最近安全改造方式2: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的对该栋建筑进行涉 及安全性的改造方式。该指标按基本建设类型选择填报:1-新建、2-改扩建、3-维修加固。

128-138、安全改造期间校长、安全改造期间乡(镇)长、安全改造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县级政府分管教育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地(市)级政府分管教育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省级政府分管教育负责人、安全改造期间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等项目填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各级行政负责人姓名。

139、建筑物照片:数码相机拍摄,拍摄角度分别为正立面、左前侧45度和右后侧45度,至少三张照片,如有校舍平面图资料,应原图扫描、翻拍或制图软件制作后录入。对危房校舍,针对危房结构存在问题部位进行拍照,当建筑物结构存在多处问题时,应分别拍摄并保存多张照片。照片录入格式为JPG文件,照片容量不大于1M,像素不小于1024*768,并在图片说明列填报照片的详细说明。照片文件命名规则:学校名称+单体建筑物名称+正立面+1位顺序码,如河北省涿州市实验中学教学楼正立面1。

140、备注:填报除上述指标以外的需特殊说明的单体建筑物情况。对已完成安全改造的学校,建筑物名称为51-其他配套设施时,应在该栏填报具体的内容(篮球场2块,围墙50米、校园绿化100平方米等)。

——基表3:项目学校校园校舍加固重建迁移规划表: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内、需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学校校舍加固重建迁移规划情况。1-2栏:规划方式,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学校整体建设改造方式选择填报。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划分:1.加固改造;2.重建;3.加固和重建;4.迁移;5.安全。按建设类型划分:1.新建;2.改扩建;3.迁建;4.安全。

3-4栏、计划实施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指根据本地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重建或迁移的规划起始年份和规划完成年份。

5、校园规划占地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后,校园占地总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6、校舍规划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建设的面积总数。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7-26栏:填报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建设的各相应用途的校舍面积数。

27、体育运动场地: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的面积数,包括建设改造的学校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总面积数(不含室内体育馆、室),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28-30栏: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的数量,统计单位为“个”或“块”。

31、绿化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学校绿化面积,指规划中成片绿化的面积,不含建筑物前后、路边零星绿化面积。

32、征地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过程中,因学校迁移或发展需要需征用土地的面积。

33-34栏:填报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或迁移过程中,建设改造的围墙、护坎(坡)的数量。

35-40栏:填报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所需投资金额,按资金用途分为校舍、体育运动场地、绿化、征地和其他附属设施投资(包括修建围墙、护坎、大门等其他设施投资)。计算单位为“万元”。

41-50栏:填报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所需投资按来源划分的资金总额,分为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包括省、市、县三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资金)和其他资金(包括学校自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资金)。

51、备注:填报上述指标未包括的需特殊说明的建设规划事项。

——基表4项目学校单体建筑物加固重建规划一览表:

本表填报统计范围、需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单体建筑物加固重建规划情况。

甲、建筑物编号:按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重建建筑物依次排序填报。001、002、003„„依次类推,不得重复。

乙、建筑物用途代码:按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重建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编码如下:11-教学楼(含平房,下同)、12-综合楼、13-实验楼、14-图书馆(室)、15-体育活动室、21-学生宿舍、22-食堂、23-厕所、24-锅炉房(开水房)、25-浴室、22-教工宿舍、31-卫生室、32-办公楼、41-其他。

丙、建筑物名称:填报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重建单体建筑物的名称。名称中应包含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2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XX楼,如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具有同一使用功能建筑物有2个以上单体建筑时,应在名称中填加序列数字或其他区别称谓,如教室一,教室二或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或东教学楼、西教学楼;具有2类及以上使用功能的综合用房,在名称中应包含两种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学实验楼、教学办公楼、办公宿舍楼等。

丁、改造性质1: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的改造方式选择填报。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式划分:1.加固;2.重建。

戊、改造性质2: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的改造方式选择填报。按建设类型划分:1.新建;2.改扩建;3.维修加固。己、建筑结构:指该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该指标按单体建筑物的结构类型选择填报: 2.砖木结构;3.砖混结构;4.框架结构;5.钢结构;

砖木结构:砖木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是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球网等钢结构屋盖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是指由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即在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剪力墙,提高结构稳定性,也称框剪结构。

钢结构:钢结构是指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由钢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钢结构。包括悬索结构。

庚、抗震设防烈度:填报规划建设的单体建筑物的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 7 月 30日发布并实施,)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版)》(2001年7月20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008年局部修订)等国家有关抗震标准与规范规定的抗震设防烈度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分为无设防(0)、6度、7度、8度、9度,按照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填写。

辛、建筑层数:指建筑物自然层数,即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物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物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根据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填写。

壬、预计开工日期: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开工时间。

癸、预计竣工日期:根据排查鉴定报告和加固改造、避险迁移、综合防灾方案及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确定的单体建筑物预计竣工时间。

01-10栏:“资金来源”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重建或迁移所需投资金额,按来源分为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统计单位为“万元”。

11-31栏:“校舍规划改造面积”指根据本地学校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学校实施校舍加固改造的该单体建筑物总面积或迁移后学校实际新增单体建筑物总面积。其中11栏为该单体建筑物总面积,12-30栏指单体建筑物中承担各项使用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该单体建筑物中走廊、楼梯等所占用的公共面积,分别摊入不同功能的房间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房间计算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房间设计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公共建筑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32、原建筑物编号:实施加固或重建的单体建筑物原编号。

33、备注:填报单体建筑物实施加固改造过程中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二)表内及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

——基表1:01 >或=02;01>或=58;01 >或=62; 28=29+37+45+49;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50=51+52+53;50>或=54;51>或=55;52>或=56;53>或=57;54=51+52+53。

——基表2:60=61+69+77+81;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9=90+91+95;91=92+93+94;95=96+97+98。

——基表3:06=07+15+23;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35=36+37+38+39+40;35=41;41=42++43+47;43=44+45+46;47=48+49+50。

——基表4:01=02+03+07;03=04+05+06;07=08+09+10;11=12+20+28;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2、表间关系。

单位信息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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