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精选6篇)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第1篇
百里杜鹃渝兴煤矿
地 面
供 电 管 理
百里杜鹃渝兴煤矿
规 定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管理责任
第1条 机电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分别负责本矿供电管理的行政和技术组织协调,对全矿供电的管理和技术业务全面负责。
第2条 业务部门的职责:机电科是供电主管业务部门,牵头组织检查、考核安全用电情况,查处违规用电现象,负责矿各类新增负荷的审批,传达贯彻上级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法规和业务部署。保卫科、企管科、安全科、调度室和水电工区等单位要协助机电科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和违规用电的检查处理。机电科牵头每月组织一次大范围的地面用电检查。每周五的地面安全大检查必须将违规用电检查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3条 基层单位的职责:
1、水电工区负责对施工单位、职工家属用户按表计量,做好计量装置的使用监督检查、健全用户电表台帐,并按时抄表收费;负责地面供电系统,包括地面变电站、生活区箱式变电站和架空线路等所属范围内的日常维护;负责用电统计报表及经济分析。
2、机电工区、皮带工区和水电工区,在抓好安全供电的同时,积极配合机电科做好安全、计划和节约用电管理,配合作好“避峰填谷”、停产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
3、各单位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所有用电设施(包括电缆、电器和通讯网络系统)的安全、节约、维护以及质量标准化工作。执行矿有关规章制度,在保证本单位电器设备(设施)完好、安全可靠的同时,加强对职工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教育。
第4条 用电计划的审批权限在机电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私自接火用电。申请搭火和具体施工时由水电工区负责。
第5条 各单位对所属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维护,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制等规章制度。
第6条 各单位使用空调器、电热器和非生产用电动机械等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机电科登记,由机电科配发“渝兴煤矿特殊电器用电许可证”,并在机电科指定专用线路上使用,由水电工区具体实施。单身宿舍严禁使用各种烧水、做饭、取暖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第7条 厂区、办公室、职工宿舍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要做到天不黑不亮,人走灯灭。路灯、节日彩灯、霓虹灯等工业照明应采用光控或集控,科学合理设定开灯时间;所有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应超过60W。
第二部分 计量收费及管理措施
第8条 收费范围:临时住户。
第9条 收费标准:暂时按照0.6元/度收费,以后根据每月用电报表统计的平均电价进行收费。临时住房、不便装设电表的用户按照当月各用户平均用电量收费。
第10条 抄表及缴费时间:水电工区于每月1日对所有电表抄表计量。各住户及外转用电单位务必于每月15-18日凭水电工区出具的证明到财务部缴费。
第11条 电表箱的钥匙由水电工区保管,电费的收取及抄表由水电工区安排专人负责。机电科、保卫科、后勤部门、企管科联合现场监督。
第12条 水电工区负责填报“电费回收奖罚结算审批表”,经财务科、企管科、机电科审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报请总经理审批,提取回收电费金额的10%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第13条 矿对违章供电、用电的单位或个人,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未按规定申报计划或申报计划未经批准,擅自改线搭火者,给予100-300元罚款,并予以拆除。
2、对违章用电的职工,按矿安全奖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事故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矿峰谷用电计划用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4、未经过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任何用户(包括按表收费的用户)不得使用功率大于300W的电器,对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罚款500-1000元,并没收相应电器。检查中发现用户有大功率电器(包括电饭煲、电磁炉、电炉子等大于300W的电器),视为正在使用,一律没收并罚款500—1000元/件。
5、每发现一盏长明灯,罚款100元,同时连挂单位责任人;单身职工宿舍有常明灯罚当室所有住宿者,其走廊楼梯有长明灯罚该楼管理人员;办公楼走廊、门庭的常明灯罚临近单位。
6、对职工家属宿舍、经营承包单位、以及其他用户未装表计量而用电者,罚责任人500-1000元,对擅自启封、拆卸、故意损坏电能表和采用其它手段偷用电行为,每发现一次罚单位或个人1000元,并按前期用电量的两倍计收本期电费,造成电能表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14条 所有计量电表箱,开启时应由机电科、企管科、水电工区等单位现场监督,严禁单独开启表箱,每发现一次,罚操作人员300元,两次以上调离工作岗位。
第15条 对在供电管理、计量收费等工作中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违犯纪律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16条 对违章供电、违规用电的罚款,按罚款金额的50%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第17条 用电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发现用电安全存在隐患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除停止其用电以外,对有关部门责任人要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18条 对于逾期不缴电费者,停止供电,从工资扣除,不能扣工资的加倍强行收取。
第三部分 地面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9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作业规程》、渝兴煤矿《关于加强机电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所有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20条 配电室管理:
1、配电室应尽量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腐蚀介质、无振动且地势较高的地方。
2、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屏每一回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并应标明用途标记。
4、配电屏后部检修通道两端应设防护栏。
5、配电屏前应铺设绝缘胶垫(厚8-10mm,宽800mm)。
6、配电室(包括变压器)应由专人管理,应有停送电制度、变电所安全保卫制度、变配电事故处理规程等有关部门制度,并有电工维修记录、符合运行记录、干部上岗检查记录等有关记录。
7、配电室应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和电气安全用具。第21条 配电线路管理:
1、现场使用的电源电缆应采用设置电缆沟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明设或直接埋地。
2、一般电缆埋地时,必须采用铁管或聚氯乙稀管穿管保护,且埋深0.6米以上。
3、电缆沿墙或沿电杆设置,其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其固定点应采用塑料扎线或软质线材加绝缘垫固定防护。不得直接使用铁丝等硬质线绑扎固定。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电线。
5、手持电动工具和临时照明灯具的电缆电线不得有接头。
6、任何情况下负荷电缆(电线)至多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电缆接头在室外或潮湿地方除用绝缘胶布包扎,还要用防水胶布包扎,并采取措施防止接头受力。第22条 配电箱、开关箱管理:
1、配电控制应分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配电盘)→分配电箱→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分配电箱应考虑用电设备分布情况,分别装在用电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力求缩短,一般不应超过30 米。
2、现场施工设备一般应实行“一机一箱”,即:每个开关箱控制一台设备,不宜一箱多闸,控制多台设备。
3、所有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
4、各种设备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以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制作,箱内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上,金属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箱的进出线必须设在箱体的下端,严禁设在箱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电缆应在出线口处予以可靠固定。进出箱体的电缆剥皮不得超过箱体。
7、配电箱、开关箱内应分别设置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其中工作零线端子板应和箱体绝缘。
8、配电箱、开关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9、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可锁、防雨。
10、室外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宜采用固定式,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1.3m~1.5m之间,且箱体与基础应连接牢固、端正。
11、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且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0.6m~1.5m之间。
12、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1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14、施工现场及其现场库棚和临时宿舍,每一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所控制的灯头和插座的数量不得超过25个,且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5、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23条 漏电保护器的装设:
1、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开关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采购、使用和安装漏电保护器时,必须检验产品是否有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应选用容量适合的漏电保护器,并按说明书安装使用。
3、施工现场用电要实行分段保护,形成最少二级的漏电保护网,即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设第一级,末级开关箱设第二级。
4、用于线路末端保护人身安全的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场所可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毫安、能在0.1秒内动作的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场所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在0.1秒以内的漏电保护器。
5、现场使用的平板振动器、振捣器、水磨石机、地面抹光机、无齿锯、电钻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其末端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6、安装时,应注意区分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一定要穿过漏电保护器。穿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能重复接地,否则漏电保护器会产生误动作。
7、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
8、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9、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发生动作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进行合闸操作,严禁带故障强行送电。
第24条 接零保护管理:
1、现场施工接地用的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一般应由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引出;如由其它变电室供电的,其保护零线可在现场的总配电箱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
2、保护零线在任何地方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保护零线应用专用芯线,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与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包括工作接零)。
6、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路的末端、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7、各单位应配备至少一只接地电阻测试仪,适时检测接地电阻,并做好记录,而且每季要申请矿试验站对其辖区内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检查。
第25条 防雷设施管理: 1、35kv变电所直击雷过电压保护应采用避雷线,屋顶上设备金属外壳、电缆金属外皮和建筑物金属构件均应可靠接地。2、35kv架空线路应全线架设避雷线并经常巡检。
3、变电所35kv电缆进线段,应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装设阀型避雷器,其接地端应与电缆的金属外皮连接。
4、变电所每段母线上都应装设阀型避雷器。5、10kv配电变压器,应用阀式避雷器保护,保护装置应尽量靠近变压器装设,其接地线应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以及金属外壳连在一起接地。
6、高压电缆与架空线的连接处应装设阀式避雷器。
7、独立的避雷针和避雷线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8、大接地短路电流保护系统中的中性点不接地的电力变压器在中性点应装设保护装置。
9、由地面接入矿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2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米。
10、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装设熔断器或避雷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Ω。
11、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的保护范围内。对排放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粉尘的管道,其保护范围要高出管顶2米。
12、独立避雷针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金属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架空线避雷线的支柱和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金属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14、为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电火花,建筑物内的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米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或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电器闭合回路每隔18~24米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15、为防止电磁感应产生火花,长金属管道两端必须接地。
16、防雷电感应得接地装置一般在建筑物周围环形敷设。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17、低压线路引入室内时,可全线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18、架空金属管道、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建筑物地点,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19、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值班电工在做好维护工作的同时,应记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电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的有关规程,严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20、各单位自行划定维护电工责任区内的电工值班室必须要有临时供电布置图。
21、工地管沟开挖,必须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将管沟处埋地缆线拆除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22、电缆桥架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在横过道路地点标明最低高度。埋地敷设的电缆,其两端和道路交叉处必须设置醒目标志。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第2篇
我矿2010年1月8日8:00点至16:00点进线二路进行停电,期间矿单回路供电。为了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措施:
1、单回路供电电流不超过300A,可正常供电。若300A波动上升。要进行压负荷,其顺序:
(1).外转供电(工人村一路);(2).工人村二路;(3).付井;
2、付井绞车不足10人不准开车,由运输区井口、井底把钩工负责。
3、、一、三水平中央泵房司机1月5日零点班出班前,必须将水仓内的水排至最低水位。
4、变电所要听从局电调度指令,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要按“唱、诵”程序进行,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期间,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由机电一队专职负责人和地面维修人员到现场监督,配电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变电所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每半小时对所内设备检查一次,观察仪表变化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并向领导汇报。
一、三水平主排水泵严禁开泵,清水泵需开泵时,必须经地面变电所及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准开泵。
7、机电一队值班干部在单回路运行期间,必须关注供电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应急措施。
8、若发生停电事故,机运科、机电一队、值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尽快恢复线路的供电。
9、井下掘进头若发生停电事故,在恢复供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在有害气体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准恢复工作面的供电,若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必须由通风区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后经检测有害气体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准恢复供电。
10、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一、三水平变电所,放专职维修工负责突然停电及送电的有关事宜。
11、单回路供电期间,必须始终保证井上、下电话通讯畅通。
12、单回路供电期间,相关各单位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
13、此措施在机一队班前会贯彻到各车间,在调度会上通知各单位。
14、机电一队在变电所施工期间必须另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矿机运科
2010年1月7日 机电总工批示:
同意按措施执行。
宋超
2010年1月7日 柴厂煤矿雨季三防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机电队都要有一名科长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安全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二、.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矿井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下井电力电缆、绝缘油、避雷装置由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㈡.试验周期
1、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
2、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3、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简化试验;•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备查。
三、对供电电源的安全措施
1、为了保证对煤矿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两回路电源线路可来自不同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不同母线上,即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主通风、提升及排水设备供电,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容量达到保安负荷的运行要求。
4、经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排水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米,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得大于1Ω。
5、为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雷装置及保护装置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四、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通讯系统图,并随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3、井下供电系统必须采取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并且每季度进行一次测定。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并执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的规定。
8、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待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并严格执行谁停谁送的制度,严禁有约时送电现象。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处必须设专人监护。
9、所有电气设备开关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关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写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0、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
11、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采区移动变电站及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
12、正确选择和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并应在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另外还应装设相应的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合理整定,并应在可能发生电火灾的地方,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柴厂煤矿机电队
2011年11月16日
三、电缆使用安全措施
1、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米,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穿墙敷设必须加装套管。
2、巷道内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米的地方。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0㎜。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5、橡套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接头进行冷补,必须经过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6、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高压供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机电科(部门)都要有一名副科长或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分管供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矿、厂、公司的安全供电和电力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
2.•各生产、生活后勤等工区要明确分管供电管理的副区长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工区的供电管理。
3.•各院、校、公司等单位要明确供电管理技术负责人,具体做好本单位的供电管理。4.依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办法”(鲁煤安监科字[2006]194号)的有关规定,在用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二.运行方式
1.35KV矿井电源线路应保证主回路运行,•备用回路带电备用。
2.矿井电源线路为6KV直配线,两回路或三回路同时供电时,母线应采取分段运行。3.6KV供电系统,凡是双回路供电的,一律对应采取分列运行。
4.变电所直流操作电源应设置两台站用变压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正常供电时应运行其备用回路的一组站用变压器(配用大容量蓄电池的可不受此限制)。三.电气预防性试验
㈠.试验分工
1.矿井主变压器、高压断路器、下井电力电缆、绝缘油、避雷装置由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2.•降压站主变压器绝缘油发现异常,必须到电业部门加做色谱分析,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判断。新投运或运行中的主变压器换油,绝缘油必须经地区电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㈡.试验周期
1.•每年统计用电负荷及短路电流计算,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附录3-1(3-2)的要求计算继电保护整定值,经单位分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整定试验。当矿井有两个以上的降压站时,必须配有继电保护配置、整定方框示意图。
2.• 降压站及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井下中央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第3篇
关键词:油田,测井装置,深井,电机,供电方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类对于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高, 石油作为当今重要的能源, 其开采成为了人们所关注的问题。在油田开采中, 油田测井装备无疑是其中重要一环。下面, 我们来客观的了解一下这几个主要方法。
1 调节压力装备和改变压力装备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如下图图1所示的提供电能的方法就叫做调节压力设施和改变压力设施相结合的线性提供电能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现如今油田开采行业里面比较常用的提供电能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具有特点是, 利用线性提供电能的方法, 在提供电能的一边摆放一个调节压力的设备, 同时将另外两台改变压力的设施放在两旁。调节压力设施的主要用途是让提供电能设备可以对电压进行调整, 这就避免了以往线路传播电能对于电压的损失, 让更多的电压用于提供发电机的额定电压。旁边的两个变压器的作用第一是让电气的输入和输出提供有效间隔;第二是为电压数值升高和降低的转变提供了方便;第三是用两个变压器的方式设计, 这两个变压器两端正好相差九十度, 这样提供电能的电压也是九十度, 用这样的方式可以提高供电效率。
这种提供电能方式的优点就是对于技术的要求不高, 具有简便、直观的特点, 而且花费不高, 工作的时候也比较稳定。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说具有较大的体积和重量, 三个机箱的重量可想而知。同时在调整电压时需要人的控制, 浪费人力资源。
2 斩波提升压力和单相工频率逆变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第二类提供电能的方法名字就叫做斩波提升压力和单相工频率逆变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这种方法供电的原理是利用交流先转化成直流, 再直流, 再转化成交流电的方法 (见图2) 。这种方法是先让斩波提升压力转变设备把工频率电流整合以后的直流电压升高到直流七百五十伏特到一千二百伏特之间, 具体调整数值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 接着再用两个单相逆变设施转化成为spwm波段, 采用正弦波段过滤设备过滤成工频率正弦交流电流, 让这两个电流中间的电压差变成九十度位置, 然后用这样的方法就可以给深井下的发电机提供电能了。
3 斩波调节压力、三相逆变和工频率变压器提供压力相结合产生间隔的提供电能方法
第三类提供电能的方法就叫做斩波调节压力、三相逆变和工频率变压器提供压力相结合产生间隔的提供电能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缺点也是一目了然的, 和前两种方法比较来说, 最大的优势就是让输入和输出两端产生了间隔。但是也有致命的不足, 就是产生间隔工频改变压力设备重量比较大, 增加了负重。但是这样的方法相对于第一类方法来讲, 这种直流斩波设备自动调节压力的方法减少了人力资源的使用, 同时在调节压力的过程中更加快捷精准, 具有较高的自动性, 重量比较小。
4 利用直流电进行输送和深井下逆变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第四类提供电能的方法就是利用直流电进行输送和深井下逆变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在现如今的测井装备中, 这种提供电能的方式就一种最佳方法, 这种方式满足了现如今电力体系中最前沿的直流输送电流的理论。
5 晶闸管控制调节电压和工频三桥臂逆变设备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第五类提供电流的方法叫做晶闸管控制调节电压和工频三桥臂逆变设备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示意图如图六。与以上方法不同的是, 这种方法采用的是交流变直流, 再转变成交流电的方法。这种方式的调节电压环节运用的是晶闸管单相整流桥, 让电气产生间距的方式仍然是用工频改变压力设备, 而且用三相逆变器来让直流电直接转化成为交流电。这种方式简化了电路, 让整个电路的成本大大的降低。
6 单相高频率逆变、隔断、整合电流和工频三桥臂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
第六类提供电能的方法叫做单相高频率逆变、隔断、整合电流和工频三桥臂相结合的提供电能方法。这种方法由两组交流、直流、交流转换器构成, 第一组转换器叫做低电压侧边转换器, 它的功能是将交流电转化为直流后, 马上再变成交流;第二组转换器叫做中电压侧边转换器, 作用是将高级电压转化成中级交流电。在这其中, 高频率变压器让电气产生了间隔同时升高了电压。变压器输入电压频率也大幅度提升, 让体积和重量都达到了最小标准。
7 结束语
通过对以上六类提供电能的方法进行分析, 基于我国现如今科技水准和实践运用状况,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六类提供电能的方法是现如今油田测井发电机提供电能的方法中, 最合适的, 也是最具有实用价值的。在以后的油田测井设备中, 应该首选这种方法, 从而达到最大油田开采效率, 进一步满足能源需要。
参考文献
[1]彭其泽, 张全柱.油田测井装置深井电机地面供电方式的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2011, 33 (4) :590-593
[2]邓永红, 任学军, 张全柱, 班志强.海洋油田测井装置电机驱动供电方式的研究[J].电源技术, 2011, 35 (2) :202-206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第4篇
关键词:供电系统;技术改造;事故发生率;可靠性
一、我国一般煤矿的供电系统现状
我国的煤矿一般的供电系统都是采用66kv级的地面变电所为矿井以及地面工厂提供电源的。大多数的主变压器总的容量在4.5万千伏安。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煤矿地面供电系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建成。虽然某些变电设备每年都要进行维护,还有一些新的设备投入如到生产中,都是仍然面临着技术设备维护不足、新的设备没有及时的更新等等。这样就造成一些长久的处于危险状态下,这样就会在煤矿生产的过程出现一些安全事故。还有就是我国的一些煤矿供电设备已使用了很多年,沿途的地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样一些原来符合标准的线路就会因为路面的变化而变得不符合现今的要求,渐渐的成为安全事故的隐患。对于这些煤矿地面供电系统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有缺陷的地方,应该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使得供电系统变得更加的可靠安全。
二、煤矿地面供电系统改造
1、供电系统改造的紧迫性。我国煤矿的生产能力越来越大,很多的煤矿已经在井下-100米进行开采作业,这一深度煤层的气体浓度很大,这样就需要矿井具备很好的的通风性以及对于煤气的抽放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也就是說,现今的矿井需要更高的连续供电的能力,这一能力需要一个可靠安全的供电系统来保证。依据我国矿井目前的地面供电系统状况,还需要对于66kv输电线、变配电装置以及主变压器等关键环节进行必要的技术改进,这样才能保证矿井安全的进行生产活动。
2、66kv架空输电线路改造的必要性。目前我国很多的矿井有着长长的架空输电线路,并且随着矿井的相继投产而渐渐的得到使用,有的输电线路使用年限已经超过了40年,比较玩的也已经使用了20年之久。尤其是在一些地面变化情况较大的情况下,随着街道的变形路面的起伏,一些导线的相对于地面的安全距离变小。还有就是输电线路使用的混凝土电杆经过多年的风雨侵蚀已经出来了很多裂纹,存在很大的危险,尤其是对于那些供电线路的运行安全有着很大的威胁。因此,对于老旧的供电线路进行改进是很有必要的。
3、变电所变压器增容的必要性。随着煤矿产煤量的持续增加,处于对于安全生产的需要,煤矿用电的负荷也是在逐年的增加的,有的煤矿已经突破了3万千瓦。这样就对变压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样就是要求煤矿变电设备中的主要变压器有一台在运行还要有一台在备用。与此同时,这两台 主变压器的规格也是一致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变电所主变压器的总容量必须达到7万千伏,然而现今只能达到4.3万千伏,这样的后果就是地面供电所主变压器的供电能力不足,只有对于变压器进行加容的改造,才会满足现今煤矿对于矿井排风排水的需求。
4、地面变电所高压配电装置的改造。目前大多数的煤矿都是采用变电室外的变电开关设备,其为66kv的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高电压隔离开关等高压输电需要的装备。在如今来看,这些设备都是比较陈旧的,对于这些准备的维修的程序也是非常的繁琐,还有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在运行的过程中绝缘下降变化特别的明显,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有着较大的影响。这些老设备的结构不是很合理,这样有时就会出现电流互感器之间因为受潮绝缘性降低的结果,有时候电压互感器也会出现这种现象,这些都是他们自身结构的特点决定的。因此应该更新采取新的措施,目前最为先进的就是LCW-60型电流互感器和JCC1- 60型电压互感器,以LCWB5-66型电流互感器和JCC5-66型电压互感器逐步的代替老型号,因为这些新产品的防潮设施可以保持长期很高的水平,这样对于整个66kv系统的可靠运行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换。
三、供电系统运行改造方案
1、对于真空高防开关进行更新。过去较多的矿井都是采用一般的高防开关,其作用仅仅在电流过大时才会出现保护作用以及进行无压释放等等。但是这对过流的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也没有可选性,非常的不精确。可以选用新型的BGP9l-6AK真空高防开关,灵敏可靠,保护功能全,具有以下保护功能:对负载侧出现的短路故障,进行限时速断保护;对负载侧出现的持续过载,实施反限时保护;负载侧出现的断续过载。
2、对于高压电缆使用新的电缆接线工艺。由于高压电缆敷设更多的空气管、空气管潮湿、高压电缆带区是极易锈蚀,此外,空气管的失修,屋顶经常带下来,打击坏高压电缆,高压电缆敷设时间长,联合,加上连接技术托盘,导致高电压功率超过事故。我们使用MYJV22-6型交联聚乙稀内部钢带铠装聚乙稀护套电力电缆,从轴和轴由地下主要运输巷、斜井提升方式躺在矿区在变电站,它符合“煤矿安全条例”第466条新规则:在总回风管道和特殊回风道不应铺设电缆。原始安装电缆管道在所有的改变在躺在风洞。其优点是高压电缆从湿效果,高压电缆、射击、不容易引起瓦斯事故,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myjv22-610型交聯聚乙稀内部钢带铠装聚乙稀护套电力电缆接头采用新的连接技术,结束过去由于接头质量不好和产生故障,大大提高供电质量,降低事故的电源。
四、结语
我国的煤矿就生产规模而言,一直为我国提供了良好优质的煤炭,今后还将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贡献。伴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矿井对于安全生产活动应该有新的要求,因为煤炭能源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煤炭能否安全生产,关乎着我国的国计民生。所以说,必须设计一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煤矿地面供电系统。本文只是建立在对于我国煤矿地面供电系统的现状以及在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可能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望大家海涵。我们要相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煤矿地面供电系统一定会更加的安全合理。
参考文献
[1] 尚海柱.浅谈煤矿电气保护的选择性[J].电气开关,2005,(01).
[2] 李晨明.对煤矿供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与电气保护技术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2,(05).
[3] 郝永玥,王立强.煤矿电气保护的选择性研究[J].河北煤炭,2005,(04).
[4] 那丽秋.煤矿低压电气设备综合试验装置硬件研究[J].科技风,2008,(10).
地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5篇
为加强地面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整洁、优美的矿区环境,推动我矿“文明和谐型”企业建设,现制定地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环境卫生检查领导小组
矿区卫生检查由保卫科具体负责落实,成员由调度室、办公室、财务科、人力资源部组成。举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具体负责全矿办公区、生产区、工广区、食堂及职工公寓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⑴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和个人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清洁。
⑵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每天上班前对各办公室、学习室及环境卫生组织一次清扫活动。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天天保洁、时时保洁。
⑶办公区、生产区各楼顶及房屋顶棚的卫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人员清理。
2、检查考核
⑴矿环境卫生检查人员对全矿范围内卫生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利。
⑵个单位负责人做好日常卫生维护监督,保卫科检查人员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处罚。
三、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及考核规定
1、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⑴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
①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为无烟区,严禁吸烟。
②桌、椅、箱、柜摆放合理、统一,面上用品整齐、无杂物、无灰尘。
③四壁无灰尘、虫窝、图标张贴整齐、统一。
④地面无杂物、垃圾、痰迹、烟头、纸屑、积水,塑料袋。⑤门窗、架无积灰,玻璃明亮、无破损。灯具、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明亮、无灰尘。
⑥各类设施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水沟盖板平整,在道路上堆放的建材、煤炭、机电设备不影响正常的交通。
⑦建筑垃圾必须清运及时,废弃物及时清除、平整。⑧颠落在道路上的煤炭、材料及时清理。⑨运煤通道浮煤及时清理。⑵工广区环境卫生
①地面平整且无垃圾、烟头、积水、杂草、脏乱死角,墙面无乱贴、乱画。
②垃圾倒于指定地点,垃圾与其他东西不混放并及时清运。③道路两旁设施摆放合理,整齐、美观、清洁、卫生。④道路无垃圾、粪便、污水、烟头。⑶澡堂环境卫生 ①班班擦更衣箱、清扫地面,地板见本色,无痰迹、无烟头、无脏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
②杜绝浴池内打肥皂,刷胶靴,洗衣服。③更衣室内严禁吸烟及闲杂人员进入。⑷职工公寓环境卫生
①地面整洁,本色,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无灰尘、蛛网、灰吊,墙壁无乱写乱贴现象。
②桌椅、柜厨、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美观,悬挂的牌版、镜框、图纸等整齐干净。
③门窗玻璃明亮、干净、无灰尘、无损坏,肥皂、毛巾、脸盆、痰盂等卫生清洁。
④床位摆放合理,床上物品干净,衣物被褥整齐,桌、橱、床铺下面无酒瓶、杂物。
⑤做到班班清扫,无垃圾、积水、瓜果皮、剩饭等,保持下水道畅通。
⑥各类防蟑螂、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无蟑螂、蚊、蝇、鼠。⑸洗手间、厕所环境卫生
①洗手间、厕所使用正常,有照明、无异味、无尿垢、无蝇蛆、积垢,通风良好。
②墙壁整洁,无乱涂乱画,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无脏杂物。③设立清扫负责人。
④做到小便入池、大便入坑,严禁随地大、小便。⑤所有水冲式厕所下水道、排水沟保持畅通,化粪池加盖密封。⑥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公物,不准随意开关水门,损坏供水设施。
⑹走廊楼梯环境卫生
①走廊顶、四壁无灰尘,灯具明亮,无烟头,无杂物,无痰迹、积水、障碍物,道路畅行无阻。
②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土、垃圾、障碍物,道路畅行无阻,玻璃明亮。
⑺食堂食品卫生及超市环境卫生
①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搞好食堂、超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②每次就餐完毕,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擦拭餐桌、桌椅,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不能过夜。
③每天对餐厅、厨房进行灭蚊、灭鼠,冰箱、冰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确保餐厅、厨房无蚊蝇、无蟑螂、无鼠害。
④保证各项设施齐全,使用正常。包括取暖设施、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防暑降温设施等。确保冬季正常供暖,夏天风扇、空调使用正常,给排水管路畅通,洗手间、卫生间地面、墙壁、灯具、洗手盆等干净整洁,物品齐全,摆放整齐。
2、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规定
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严禁吸烟,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环境卫生区域随时清理,全天保洁,发现一处不清洁,根据情况罚款50—100元。
发现有烟头每个罚款20元。
发现有纸屑、痰迹、果皮、灰尘、蛛网、灰吊,每处(次)罚款10元。
环境卫生区域内发现物料(包括建材、煤炭、设备、备品、备件和废旧物料等)不按要求码放整齐,一处罚款50元。
不在指定地点倒垃圾的,发现一处罚款10元。垃圾池(点)内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外溢的,罚款50元。
下水道堵塞清理不及时、污水外溢、水沟盖板损坏,一处罚款50元。
路面整修施工后不及时清理,影响卫生或交通的罚款100元。桌椅、柜厨、沙发、茶具等摆乱放,每件罚款10元;桌、橱、床铺下面有酒瓶、杂物,每件罚款10元。
门窗玻璃(1、2号公寓楼三、四楼除外)发现灰尘,每处罚款10元。门窗玻璃纱网损坏一块照价赔偿。
悬挂的牌版、镜框、图纸等不整齐,有灰尘。每件罚款10元。床铺叠放不整齐、不干净,每件罚款10元。宿舍内卫生不洁净每次罚款30元。
从窗口往外倒污水、扔杂物,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建筑物竣工后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否则,罚款100元。因生产维修产生的废弃物,不及时清除或平整的,每处罚款50元。
煤炭、建筑材料等颠落在道路上不及时清理,罚款10元。洗手间、厕所无照明,一处罚款10元。
洗手间、厕所有异味、尿垢的罚款10元;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50元。
在卫生间随地大、小便或者不关水门,一次罚款50元。运煤通道浮煤及时清理,清理不及时不彻底(露出水泥路面,人经过时不得在水泥路面留下脚印)的罚50元。
各单位应当积极参加卫生检查,无故不参加的罚单位负责人50元。
对卫生清理工作积极、突出单位适当进行奖励。
广播电视地面设施管理规定 第6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及编码、解码器等设施。
第三条
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
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____有关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____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生产。
第五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六条
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持____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专用元部件必须持____电子工业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____机电产品进出口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海关凭审查批准文件放行。
禁止个人携带、邮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入境。
第七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由____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____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按照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证合格后发放;未经质量认证的,不得销售和使用。
第八条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____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本规定发布前未经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电子工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____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商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地面供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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