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精选8篇)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第1篇
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总结出的相关详细流程,可毕业生朋友们参考。
办理流程总序:
1、首先,毕业生朋友需确定好自己报到证、户口、档案要迁移落户的单位或目的地,并拿到就业协议或单位接收函(迁回原籍的不需提供,可直接申请);
2、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及毕业证、身份证到毕业生学校办理介绍信;
3、凭接收函、毕业证、身份证及介绍信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凭报到证到毕业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学校提取档案;
5、毕业生自提档案(或由学校通过机要通道邮寄)及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或工作地人才中心落户。
报到证如何办理?
1、省内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初次办理《报到证》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提供回生源地就业的申请书);毕业证书原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学校有统一证明的除外)。
2、毕业生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以内遗失的, 经本人申请、登报声明作废,交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重新补办,补发后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办 原《报到证》作废”。签发一年后遗失《报到证》不予补办,按有关规定,由毕业学校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证明。(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单位的证明及当年的就业方案表) 办理遗失补办《报到证》手续均须拿毕业证原件来办理。
3、调整改办是指国家计划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权要求调整工作单位。国家为维护大多数毕业生的权益,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都必须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毕业生也不得随意违约。如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则按协议约定处理。特殊情况下,国家允许毕业生调整工作单位。国家对调整改办有明确规定,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出调整工作单位的申请:本人要求去基层单位或去边远地区工作的;要求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的;确属专业不对口,学用不一致的;符合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因的。以上情况按照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调整改办手续。湖南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改办手续统一由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学校签具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改派申请表》、毕业生与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劳动)关系的证明、原《报到证》原件、毕业证。
[毕业生报到证报到流程]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第2篇
(1)持有《报到证》三年内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的证明,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持有《报到证》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第3篇
黑龙江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补发所需材料及流程: 个人书面申请→原毕业学校开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丢失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声明作废(声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修业年限、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报到单位、签发报到证日期、报到日期、报到证号码)→登报一个月后持报纸和上述材料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不再补发《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大学毕业没有报到证怎么办 第4篇
●报到证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
●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
●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何时发放报到证?
●时间:
一般在6月中下旬开具报到证。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注意: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不报道有何后果?
●注意:
○学校将报告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
○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到单位报到,并开始计算工龄;
●落户口的时候需要;
●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毕业生何时报道?
●时间:
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延一个月;
●注意:
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如何使用报到证?
●毕业生必须持报到证在报道有效日期内到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报到,办理相关入职和落户落档手续。
●报到证手续办理完毕后,报到证还需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哪些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继续升学深造的毕业生:
如博士后进站、攻读硕博研究生、港澳台学生、自学生、成教生、留学归国等学生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如不纳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留级、休学、肄业等
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不同省市地区政策不同,以云南为例)
●持有《报到证》三年内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的证明,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
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
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持有《报到证》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
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1.大学毕业没有报到证怎么办
2.大学毕业办的报到证有什么用
3.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有什么用
4.毕业学校的报到证有什么用
拿到报到证报到流程 第5篇
一、“报到证”丢失如何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①由本人提出申请,②在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③到学校核实情况并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后,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新证。其中:就业报到证正本原件遗失的,由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就业报到证副本(即就业通知书,下同)原件,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遗失的,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持遗失情况说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补发的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须注明“遗失补发”。
本人至省厅办理的具体程序:
1.首先由接收单位开具遗失证明,然后个人从本人档案中取出报到证副联(白色),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日报登报挂失,登报的格式为“XX大学XX届XX专业毕业生XX,报到证遗失,证号为XXXX,特此申明作废”;
2.持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3.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出具遗失证明;
4.毕业生持报纸、报到证副联(白色)、学校证明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军转干培训中心430房间,联系电话:053188597896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申请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见附件1:wsbm.sdzk.gov.cn)。学校核实情况后填写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军转干培训中心430房间,联系电话:053188597896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办理。其中:(含)以后毕业的,由毕业生持加盖学校印章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20以前毕业的,由学校持加盖印章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原件),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二、对于升学的毕业生离校后又想就业怎么办?
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在就业方案中列为升学,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放弃升学的,应当向毕业学校提出补发就业报到证申请,由学校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在升学当年9月1日前提出申请的,经学校批准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送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在升学当年底前提出申请的,经学校批准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送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在升学半年以上一年以内提出申请的,由学校核实情况后形成正式文件,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送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在毕业升学一年以上的,不再受理补发就业报到证。
三、就业报到或者实名登记:
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离校后,应当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在报到期限内(按照报到证上的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或者实名登记等手续。
毕业生报到或者实名登记,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自动确认。
2.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当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名登记。离校时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方式落实用人单位的,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和离校后准备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实名管理服务系统”)向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实名登记。也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亲友持双方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现场办理实名登记。
(1)省内院校毕业生离校时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方式就业的,使用“实名管理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网上进行报到登记,填写就业状况、查询档案迁转情况,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含离校后准备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且在离校前未进行实名登记的,使用“实名管理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网上进行实名登记,填写求职意愿、服务需求,了解当地就业政策、就业信息、查询档案迁转情况,接受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就业服务。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办理签转手续。
四、调整与改派
1、调整手续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①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②省内院校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①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②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③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省外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五、户口迁移与落户
毕业生毕业后,应当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1.应届已就业毕业生的落户。
(1)落实用人单位的省内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2)落实用人单位的省外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2.非应届已就业毕业生的落户。非应届已就业毕业生持毕业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3.未就业毕业生的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县级(含)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家庭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附:
A、省外就业程序
① 毕业生与单位达成共识,上网登陆并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
② 毕业生持院系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③ 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并登录信息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B、省内就业程序
① 毕业生搜索意向单位并向其发送电子简历 。
② 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
③ 毕业生应约,网上签约成立,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
④ 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并盖章,毕业生签字。
C、解约程序
省内单位:
毕业生向签约单位发送解约申请(或由单位提出解约)省内签约单位同意解约系统自动生成一份解约函单位打印解约函并盖章毕业生签字并持解约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重新择业。
省外单位:
毕业生网上发送解约申请(或由单位提出解约)省外单位出具同意解约函原件毕业生持解约函原件到院系盖章然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重新择业。
六、毕业生忘记用户名、密码怎么办?
毕业生本人到各学院团委找分管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进行操作。
七、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3188366225
重庆报到证报到流程 第6篇
(一)本人亲自办理所需资料:1.身份证;2.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3.委托书;4.委托人身份证
二、报到证改派办理程序
(一)本人亲自办理所需资料
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1.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如回生源地的不需此项);2.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3.原《报到证》(遗失也可以);4.学校出具的《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应届毕业生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之后不需提供此项,此表需到学院就业办办理);5.身份证;6.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所需资料
已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1.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如回生源地的不需此项);2.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3.原《报到证》(遗失也可以);4.学校出具的《重庆市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应届毕业生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之后不需提供此项,此表需到学院就业办办理);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本人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7.委托书;8.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待就业毕业生调整改派所需材料: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如回生源地的不需此项);其余同上!
三、收费标准
毕业生调整改派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就业服务费”50元/人・次。
四、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江北区红石路7号(建北八支路,红旗河沟建玛特车站往大石坝方向300米左右)。
邮编:400020 联系电话:023―88517388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第7篇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档案虽然“光辉不再”,但并不等于是随处可丢弃的“鸡肋”。在毕业前忙着拍毕业照,毕业旅行的时候,建议每一个毕业生都详细了解自己的档案去向,自己的事情,自己一定要上心。
二、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三、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① 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③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四、关于档案管理的问题
关于毕业未就业和已就业同学的档案存放问题,建议参考这篇文章: 存档:毕业未就业学生
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3.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1.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3.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1.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2.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存档:已就业学生
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存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tips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tips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二、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三四百左右
tips 1: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 tips 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劳动法》】
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而且个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31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同时规定,“因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劳动部(1995)233号文件的规定,这里的损失包括:
(1)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注意】对于求职者来说,还要了解和明白--“协议书”不等于合同目前,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以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时间、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很少提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有的约束用人单位的条款其用意是达到既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又要通过高额的违约赔偿限制毕业生辞职的目的 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的依据是1989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第14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服务期一般为5年,随着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具体服务年限和办法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方案》有关“定期服务制度”的条款,并没有规定毕业生违反定期服务的赔偿责任
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以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来调整所以,真正具有法律效应的应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应是《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3、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4、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五、毕业报到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
1、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解答:
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接收和退回毕业生”。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学校备案的协议,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在学校备案),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3.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解答: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5.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毕业一年内跳槽需要办理的手续:改派
“改派”是指在一年内改变工作单位、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对原工作单位不满意或被用人单位辞退改变工作单位需要重新派遣的才需要办理“改派”。但一般不要轻易因个人原因频繁办理改派。省教育厅规定,原则上一年内只允许改派一次。一年以后,改变工作单位的就是办理调动而非改派。什么是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改派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
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四种情况
应届毕业生 “报到证”改派分四种情况:
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二、在本地市内调整用人单位的,由本地市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三、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逾期(毕业后一年内)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需调整就业单位,按社会从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二年),凭签约的协议书与原就业报到证到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允许改派一次。一年以后,改变工作单位的就是办理调动而非改派。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带上原报到证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办理改派手续。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第8篇
答:学校会统一办理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毕业后可自行选择给档案办理择业代理和派出手续,其中派出包括出国,升学,回原籍,签事业单位后将档案寄往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等。
2.择业代理该如何办理?
答:在毕业来临之际,学校会进行统一办理,若毕业生个人自己觉得需要则可填写材料由学校统一办理。
3.毕业后想将档案迁回原籍该怎么办?
答:在毕业来临之际,学校会进行统一办理,若毕业生个人自己觉得需要则可填写材料由学校统一办理。(只能回生源所在地的地级市)
4.毕业后想办理人事代理该怎么办?
答:在毕业来临之际,学校会与江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南昌市人才交流中心、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商好,若毕业生个人觉得自己需要,可按学院通知前往办理。
5.毕业来临之际,毕业生什么都没有办理,档案会怎么样?
答:在毕业来临之际,学校会进行统一办理,若毕业生什么都没有办理,然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所签得的单位可以接收档案或者盖有有能力接收档案权利的单位公章,毕业生档案则一律按照就业协议书上的地址派出,或者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所签的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并且也没有可以接收档案的权利单位的盖章,则一律按回原籍处理。
6.毕业时办理了择业代理后,现因个人工作需要想将档案迁回单位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持个人有效证件,单位接收函、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函择业代理材料(08届以前的毕业生没有,08届09届毕业生有择业代理协议书,10届及以后毕业生有择业代理协议书和择业代理报到证)填写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 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办理。
7.毕业时办理择业代理,现因个人需要想将档案迁回原籍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持个人有效证件,择业代理材料(08届以前的毕业生没有,08届09届毕业生有择业代理协议书,10届及以后毕业生有择业代理协议书和择业代理报到证)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申请书、毕业生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即可办理。
8.毕业时办理了择业代理,现因个人需要想将档案办往江西省人才交流中心?
答:毕业生持个人有效证件,江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函、择业代理材料(08届以前的毕业生没有,08届09届毕业生有择业代理协议书,10届及以后毕业生有择业代理协议书和择业代理报到证)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联系方式,交满两年择业代理费用(多余的费用前往江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教),即可办理。
9.毕业时办了择业代理,后因代理期限已到,需要续办择业代理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持个人有效证件,上交旧的择业代理协议书,交清续办费用即可办理。
10.毕业时办理派出,现在因个人工作需要,想重新办理报到证将档案改签该怎么办?
答:毕业后两年内可以改派,而改派分几种情况:(1)毕业时办理的是派到单位现在因工作需要换了新单位的改派,要有解约函、原来的报到证、现在单位接收函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毕业生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即可办理。(2)毕业时办理的是派到单位现在因工作需要想将档案迁回原籍的改派,要有解约函、原来报到证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申请书、毕业生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即可办理。(3)毕业时办理的是回原籍现因工作需要想将档案迁往单位的改派,要有原来报到证、单位接收函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毕业生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即可办理。(4)毕业时办理的是人才市场现因工作需要想将档案迁回原籍的改派,要有人才市场的退档函、原来的报到证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毕业生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即可办
理。(若毕业办理人才市场时有签单位的还要有单位的解约函)(5)毕业时办理的是人才市场现因工作需要想将档案迁往单位的改派,要有人才市场的退档函、原来的报到证、现在单位的接收函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毕业生联系方式,按要求交清费用即可办理。(若毕业办理人才市场时有签单位的还要有单位的解约函)
11.档案的办理费用怎么算?
答:每月25元整,收费从毕业至今看有多少月,其中本月不算在内即为办理时所需教的费用。应届生补办报到证需要收费80(补办报到证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12.因个人疏忽,报到证遗失该怎么办?
答:应届生可以补办报到证(补办报到证的截止时间为毕业来年的6月30日),要有学院的遗失证明并加盖招生就业处公章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教80元、填写联系方式即可办理;历届毕业生只能办理教育厅盖章的遗失证明,要有学院的遗失证明并加盖招生就业处公章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填写联系方式即可办理;
13.因个人疏忽,择业代理材料(择业代理协议书、择业代理报到证)遗失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持个人有效证件,学院开的遗失证明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加盖公章即可。
14.毕业时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正常毕业(如欠缴学费等),现个人急需档案改怎么办?
答:(1)毕业时毕业生若办理了派出,如果毕业生档案院里已经将之送往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毕业生则只需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交到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档案也就将由招生就业办负责寄往派出地址;如果毕业生档案仍在学院,毕业生则需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交到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并且摧学院尽快将自己的档案送往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然后由就业办负责按派出地址寄出。(2)毕业时毕业生若办理了择业代理,则得先结束择业代理按个人需求办理报到证,如果毕业生档案院里已经将之送往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毕业生则只需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交到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档案也就将由招生就业办负责按报到证地址派出;如果毕业生档案仍在学院,毕业生则需将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交到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并且拿报到证摧学院尽快将自己的档案送往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然后由就业办负责按报到证地址派出。
15.因个人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毕业生应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本人将自己的省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尽量详细本人与被委托人的信息)交与受委托人,并且叫受委托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按要求前往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办理。
16.毕业来临之际,毕业生参加了西部计划,而自己档案也办理了择业代理,现想结束择业代理将档案转出该怎么办?
答:毕业生持个人有效证件,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单位接收函或者人事局、人才中心接收函来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办理,西部计划可按服务时间免去等同时间的择业代理费。
17.来大学读书前时,本人将户口转成集体户,现想知道自己的户口情况该如何查询?
答:毕业来临之际办了档案派出的毕业生可自行去学院咨询自己的档案情况,如果毕业来临之际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的户口则按年份不同而在不同的地方,其中2007届办理了12个月以下择业代理和2007届以前的毕业生户口在下罗派出所,2007届办理了12个月以上和2008届以后的毕业生户口在彭家桥派出所。毕业生可按此打电话去具体派出所具体查询。
18.来大学读书前,本人将户口转成了集体户,现想讲自己的户口转出该怎么办?
答:毕业来临之际办了档案派出的毕业生可自行去学院咨询自己的档案情况,如果毕业来临之际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的户口则按年份不同而在不同的地方,其中2007届办理了12个月以下择业代理和2007届以前的毕业生户口在下罗派出,2007届办理了12个月以上和2008届以后的毕业生户口在彭家桥。结束择业代理后毕业生可自行打电话去具体派出所按要求办理即可。
19办理报到证并且拿到毕业证后毕业生应该怎么做?
答:拿到报到证后毕业生得按报到证上的报道截止时间前前往报到证上的地址报道。
20.档案能否自带或者说档案一般通过什么方式派发?
答:毕业生档案一般通过国家机要局这一途径派发档案,而当毕业生急需档案时,毕业生需要拿着档案所寄往地所开的自带函自行向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办申请自带,毕业生同意途中发生什么情况将由毕业生自己负责,而且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审核允许即可自带拿走。
21.请问有学校代办报到证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报到证?
答:学校按江西教育厅指示,学校老师会在每周三下午前往统一进行办理,所以,如果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时间是在星期三上午十二点前的上班时间由学校代办,则在周四上午即可拿到;如果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时间是星期上午十二点之后的上班时间由学校代办,则得等到下周四上午及以后才能拿到。
22.毕业来临之际毕业生办理了择业代理,请问自己的档案储藏在哪?
答:在毕业来临之际办理了择业代理,凡是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其中2006年及2006年以前的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档案室,2007年及2007年以后的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江西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若未能正常毕业的(如欠缴学费等原因)毕业生档案存放在自己的院系档案室。
23.档案寄出后,由于某些原因没能准时寄到所寄地址,毕业生应该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答:学校通过国家机要局为同学派发档案,若档案寄出后由于某些原因没能准时寄到毕业生所要求寄得地址时,毕业生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办拿取自己档案寄出时的档案机要号以及档案保密号,然后自寻打电话咨询国家机要局查询自己的档案情况。
24.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然后由学校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补发。
25.报到证有期限吗?
答 :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报到,无特殊原因而延迟报到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改派生报到证有效期为改派报到证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
26.报到证的形式 是什么样的?
答:一份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本专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由学校发放给学生个人,副联(白色,也叫通知书)连同档案由学校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27.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界定?
答: 毕业生的生源地以毕业生家庭(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上大学以后家庭户口变动的毕业生,生源地以父母变动后户口所在地为准。但需上交父母变动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落户相关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该证明将进入毕业生本人档案。编制就业方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调整。
28.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答: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29.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答:(1)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2)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3)档案工资的晋级;(4)职称晋升申报;(5)办理落户手续;(6)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出国政审等;(7)代收代缴养老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30.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答: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1.怎样确定自己是否适合办理择业代理?
答:1.毕业生毕业时仍未就业的,仍在继续择业的;2.毕业生毕业时仍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3.已在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没有接受档案权利;
4.报考研究生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5.需要办理择业代理以保留自己毕业生身份的32.出国的学生,毕业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已被国外高等院校录取,应在学院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前及时提交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出国签证复印件并提供官方大学名称的中文翻译。
其毕业去向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择业代理、派回原籍、人事代理中进行选择。
3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能不能补办?
答: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最新政策要求,毕业生协议书遗失不予以补办。
34.毕业生与单位解约跟换协议书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答:与原单位解约函(打印,复印,传真件都行,但需要有公司清楚的盖章),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书(学院盖章,学院老师签字),原来的旧协议书(要求要
有三份),七个工作日可领取新协议书。
35如何更换损坏协议书?
答:需要未填写的三份协议书都在,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书(学院盖章,学院老师签字),七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协议书。
3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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