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精选10篇)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第1篇
关键词:AHP,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运行绩效评价综述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对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 给予适当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运行绩效是多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的结果, 该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其实施效果与许多非制度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数据无法完全收集。因此,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比较适合采用层次分析法, 从而对制度运行绩效进行质和量的统一评价。
层次分析法 (AHP,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 是复杂决策评价的主要定量方法之一, 它是指用目标、准则和方案等层次归类决策的相关要素, 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进行决策的一种方法, 非常适合评价数据无法完全收集和难于量化的复杂问题。运用AHP法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运行绩效评价, 首先要构建一个较为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然后通过AHP法对个指标进行权重分配。权重分配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
计算判断矩阵的特征值步骤如下。
一致性检验步骤如下。
二、基于AHP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分析
(一) 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评价体系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判断一个地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否达到政府的预期效果, 就需要构建一套客观、适用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评价指标体系, 用来衡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施成效, 从而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不断发展。
通过研究学习相关资料及对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 笔者认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 其二级指标包括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保障得力;二是制度建设, 其二级指标包括筹资筹劳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后期管护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三是操作程序, 包括民主议事、申报审批、项目实施、考核验收、档案管理, 如图2所示。
(二) 各个指标权重的计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由村级、乡级、县级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共同操作运转的, 因此相关政府部门的一事一议工作专员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确定上述体系中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 以此为依据运用1-9标度法确定各级指标的判断矩阵, 计算各个指标的权重和一致性检验结果, 如表1、表2、表3、表4、表5所示。
(三) 结果分析
由表5可知, 13种指标按照权重的优先排序为:C6=C5>C9>C2=C3=C4=C7>C12>C13>C10>C8>C11>C1。
在影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关键因素中, 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的比重是18.51%, 民主议事的比重是9.99%, 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筹资筹劳制度、后期管护制度的比重是7.02%, 考核验收、档案管理、申报审批、监督考核、项目实施、领导重视所占的比重相对略低。由此可见, 从宏观角度来讲, 制度建设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时要重要着重考虑制度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内容, 同时要充分尊重民主, 严格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每个工作环节 (包括筹资筹劳、申报审批、项目验收等) 。此外, 也要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组织领导力量, 加强综改、财政、农业等各部门的协调机制, 各尽其职、齐抓共管, 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建设。
三、结论
本文以AHP为技术依托构建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评价体系, 通过实例验证了此体系, 得到了影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执行的关键指标, 为今后各地区各级政府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从而使政府制定的有关一事一议的规划能够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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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市蓟县财政局农业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天津经济, 2012 (03) .
[3]周志敏.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 2011 (01) .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第2篇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主议事制度
根据《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议事行为,提高议事效率,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情况,现就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拟定民主议事制度: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民主议事的总体要求
以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村民自愿投劳为基础,以不加重农民负担为基本前提,以规划为依托,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支撑等措施,引导村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开展民主议事,逐步形成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民主议事的原则
(一)村民急需、直接受益的原则。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民主议事要从影响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的事项入手,优先解决村民普遍关注、生产生活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建设和管理问题。
(二)程序合规、决策民主的原则。开展村级公益事业民主议建设项目事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
(三)因事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民主议事原则上在村、组内进行。对于跨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分村议事,联合上报,政府批准,统一实施。所议事项要统筹考虑建设、管理等问题,不仅要议定建设方案,而且还要明确项目实施后的管理方式,为公益事业项目设施的长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民主议事的范围
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需要村民参与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建设、管理事项,都要实行民主议事。议事的重点是:
(一)村内道路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村民居住点之间的道路;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道路两侧、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二)文化体育设施。
(三)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四)需要村民筹劳修建的电力设施。
(五)村容村貌整治,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等的修建。
(六)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性等公益事业。
四、民主议事的程序
(一)提出议案。村民联户、村委会,在符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民主议事原则的前提下,均可提出工程建设、管理议案。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会负责对所提议案进行梳理汇总,按有关规定筛选确定提交表决的建设项目。
(二)广泛讨论。提交表决的建设项目表决前应张榜公示,让村民充分了解建设项目的内容,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村民所提建议和意见对建设项目修改后,递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三)民主表决。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建设项目进行表决。最终表决通过的建设项目需经村民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报批备案。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建设项目,经村民、村民小组组长签字后,由村委会按相关规定报乡(镇)审批备案。
(五)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批复后,由村委会按批复方案组织实施。
(六)收尾工作。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参与工程的验收、财务清算,并张榜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各乡(镇),特别行政村要加强对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引导村民积极健康地开展民主议事活动。同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民主议事的广泛深入开展。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第3篇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成效显著
自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来,咸宁市近六年来累计投资128759万元,共在640个行政村实施奖补项目6818个,其中国家和省级奖补资金3214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8137万元,带动民间投资661989万元,重点解决了农村“行路难,饮水难,村容差”的突出问题,受益农业人口116.8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3.5%。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咸宁市“一事一议”项目村的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根本改变。有的村组水利设施得到了改善,有的地方农民增产增收得到了保障,有的农村吃上了安全干净的自来水,初步实现了道路水泥化、饮水自来化、村庄整洁化的新型农村标准。
(二)创新投入机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了资金保障。咸宁市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思路,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整合其他财政资金,集中投入,捆绑使用,并将乡镇“普惠制”与对村组“重点制”结合起来,实行竞争性立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覆盖了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涉及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公共环卫、人畜饮水等公益事业项目,填补了政府对村级小型公益设施投入的空白。
(三)发挥项目主体作用,群众参与意识大为增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什么、怎样建,均由村民民主决策,按民主程序办事,实现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既激发了群众谋划公益事业项目、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使村民逐步养成了主动参与、民主议事的习惯,从而把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服务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广大群众在“一事一议”中看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的关注,感受到了党的惠农政策的温暖。
(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农村政治生态显著改观。咸宁市坚持“议”字当先,按照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原则,做农民愿做之事,干群众想干之事。通过“一事一议”架起了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桥梁,搭建了基层民主议事办事的平台。特别是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凡有项目的村,乡村干部经常与大家一起定规划、议项目、谋发展,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和拥戴,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五)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三农”水平有效提升。咸宁市各级综改部门不断强化财政公共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开通了财政服务“三农”的“直通车”,搭建了公共服务新平台,极大促进了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面貌改观,为综改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纵深发展面临的难题
旨在探索建立“政府奖励、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顶层设计的初衷。而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让惠民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更多老百姓,则使这项政策带有鲜明的普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至今,较好地解决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空档期”,但随之而来的是,公益事业建设的“疲劳期”初显,机制运行的“深水区”难涉,筹资筹劳的“埋怨声”渐起,奖补资金的“特惠制”收效甚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纵深发展面临新课题。
一是撒“糊椒面”,“一事一议”奖补陷入“疲劳期”。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求的是全覆盖,要求惠及万户千家,投入少、项目小、见效快成为常态,但真正有成效的政德工程没有留下多少。新修的路又坏了,疏竣的沟渠又淤塞了,改变的村容又是恢复如旧了。同时,由于项目门槛过低,导致许多镇村认为这项财政奖补政策是派发制,村村有份,年年有着。这导致一部分村项目规划不严谨,村民参与不积极,筹资筹劳不真实。这种状况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行之初非常鲜见,到近年来却成为了一种现象,“七年之痒”下的“疲劳期”显现。
二是先易后难,“一事一议”奖补进入“深水区”。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近几年咸宁市优先支持解决群众最急需、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村内公益事业,让群众看见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投入少、见效快、容易办的事越来越少,而涉及群众长远利益的公益项目依然没有减少,而且都是一些“硬骨头”。虽然目前正在探索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但“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与实际工作如何对接则成为基层困惑的“盲区”。例如,有一个县拿出了10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布局、村容村貌等,投资最少的一个村都达到3000万元以上,单靠现有的“一事一议”奖补额度和运行机制,至少需要50年。
三是村民“自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怨声载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核心是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使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事实上,许多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单靠留守人员筹劳难;有些村民认为村里的事也应由政府包办,农民筹资难;年年筹资筹劳,群众有埋怨,干部有想法。调研中群众反映最多的是,受筹资筹劳限制办不了什么事,小村大项目无法做,大项目小投入做不成,只能做些小项目,遇到乡村道路硬化、兴修水利等稍微大一点的项目,或者一年有几项公益开支,就只能望事兴叹。同样,现行的财政奖补标准虽然已提高了比例,但还是明显偏低。按目前的政策标准,单靠“一事一议”村民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是很难解决农村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尤其是投资需求较大的一些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突出重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推行难。咸宁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之初,基本上是几百个村齐头并进,村村冒烟,户户点火。为了集中有限资金,压缩奖补面,坚持效益优先,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两委班子强、产业基础好的村,实行重点规划、重点投入。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特别是在征求基层干部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时,一些没有奖补项目的村反映强烈,过去没有积极性的村也“积极”起来了,过去筹资筹劳难的村也“没问题”了。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亟待转型升级
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抓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功在当代、福泽万民的民生工程。但要解决新形势下“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问题,破解“疲劳期”,勇闯“深水区”,推行“特惠制”,则需要加快“一事一议”转型升级、打造综改品牌工程。
(一)建立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竞争淘汰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规定,对违反政策、截留挪用村民“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除追责外,还将停止筹资筹劳项目。但有些村因村级经济状况好转,加上“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因“事小量少筹难”等因素,对此并不是太在意。建议新一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以“不以人口数量为依据,不与筹资筹劳数量挂钩,大幅提高单个项目奖补额度”为突破口,全面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竞争淘汰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凡是项目规划设计不完整、不科学、不切实际的不予奖补;坚持民主议事先行,凡是村民议事不充分、村民热情不高、群众参与度低的村不予奖补;坚持效益优先,凡是不讲实际,搞形象工程,项目投入留有缺口,形成新的村级债务的,坚决退出财政奖补范畴。
(二)更加明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对象。以乡镇为主,做好项目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首要的基础性工作。奖补项目怎么定,资金怎么投,瓶颈怎么破,方法怎么变,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因此,在项目选择上要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为重点,坚持“农民自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克服小而全、满天星的做法,力求大而精、效益好。按照县上有重点、乡镇有亮点、村里有看点和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的实施要求,重点把小城镇、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水利道路、生态环保、文化卫生设施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尽可能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有机配合起来,相互补充,拾遗补缺,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品牌。一是严格按照“四个条件”选择美丽乡村试点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四个条件”是湖北省综改办率先提出的,带有鲜明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特有属性,必须一以贯之。对于单纯的行政命令、盲目的贪大求洋、变相的政绩工程、虚假的面子工程,美丽乡村建设都应拒之门外,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担当责任。二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按照“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尊重民意、注重实效”的设计初衷,美丽乡村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要依托现有的山水脉络以及独特地域风光,让村庄融入大自然,让农民望山见水;要融入适宜的现代元素,继承传统文脉,让群众记住乡愁;要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使旧貌变新颜。三是整合资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作为综改部门着力打造的美丽乡村建设,要率先加大投入强度,增加建设资金占比,体现主导作用。同时,要以美丽乡村试点建设为平台,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为牵引,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各级综改办与财政部门融为一体的优势,把综改办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旗帜举起来,把品牌竖起来,把阵地巩固起来。
(四)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政策。要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为目标,在操作和实施层面的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完善操作程序,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制度,规范项目实施、后期管理和有关基础工作。一是跨越筹资筹劳“硬杠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要突出村级公益事业必须实行村民自议,而项目筹资筹劳这个硬杠杆可以弱化,不与奖补比例挂钩,不与项目验收挂钩。二是简化项目操作流程。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有规划、申报、初审、审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建档等八个工作流程,程序多、耗时长、要求严、操作难。如何简化操作流程,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设计。三是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考核制度。县级政府对镇政府、镇政府对村委会,都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绩、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探索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彰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时代特征,放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惠民效应。
(作者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第4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动此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省综改办联合渭南市综改办、咸阳市综改办通过深入基层, 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 扎实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调研, 为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及成效
2008年,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选择黑龙江、河北、云南3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2009年扩大至陕西等17个省, 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经过四年多的实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经历了从探索、初建、完善的发展变化过程, 截止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体系,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 中央一级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
中央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主要有9个, 其中: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文3个, 即《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08]2号) 、《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09]3号) 、《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10]1号) 。这3个文件指导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发文1个, 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22号) ;农业部发文2个, 即《农业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经发[2009]5号) 、《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 (农经发[2012]1号) 。这3个文件主要是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财政部发文3个, 即《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 (财预[2009]5号)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1]561号, 财预[2009]5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改[2011]3号) 。这3个文件主要从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 陕西省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制度
省级出台的政策制度有4个。其中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文1个, 即《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 (陕农改[2009]2号) , 指导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省财政厅、省综改办联合发文2个, 即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陕农改办[2009]12号) 。陕西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陕农改办[2012]15号) 。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省综改办) 发文1个, 《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陕农改办[2012]14号) 。这三个《办法》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奖补范围和标准、工作程序、工作考核等方面指导全省工作。此外, 省综改办还拟制定《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制度》, 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省级制度体系。
(三) 市县区出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以渭南市为例, 市综改办结合实际, 印发了关于《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意见, 制定了《渭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请资料的通知》, 在全市范围内明确了财政奖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考核办法, 统一了财政奖补项目和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文本。各县市区均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办法》。此外, 大荔县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实施办法》, 澄城县还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合阳县制定了《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资金整合的通知》等。
据了解, 全省大部分市县区综改办都制定了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或办法。如宝鸡市编印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南》, 铜川市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 指导本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
陕西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实践, 取得了极大成绩, 有效地指导了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要成效有六点:一是明确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二是规定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程序。建立和初步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监督检查, 减轻了农民负担。三是明确了省、县、乡镇财政、综改部门的工作职责, 使各级分工负责, 权责明确, 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四是明确了项目管理原则以及项目的申报、审批、施工、验收、管护等管理办法, 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五是明确了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原则, 确保了财政奖补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 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六是健全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示制、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基础管理等各项制度, 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中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根据全省集中审核及省重点检查组在西安、商洛、渭南、安康、汉中进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一些信息, 就我省当前制度建设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筹劳不规范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计算筹资时上限是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 群众认为筹资数额年年变, 一年比一年多;而且90%不需要投工, 10%需要少量投工。由于奖补资金按筹资和筹劳折资总额计算, 一些不需要投工或少投工的项目, 项目村也想方设法将计算基数做大, 多数村在筹劳时按上限或接近上限标准筹工。近几年, 农村青壮年, 特别是90%以上男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 能出工的, 工程又用不上, 村上便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 变相向农民筹资, 一些群众对此有意见。
(二) 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一些市县区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衔接不到位, 存在项目选择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一些市县区部分领导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作为地方争取资金的一个新渠道, 有些已出现了改变资金用途的苗头, 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是在项目申报上, 未处理好规范操作与简便易行的关系。一些项目预决算偏差较大, 未起到预算对项目的规划与约束作用。三是项目管护方面, 普遍将精力放在项目前期、中期以及完工上, 对完工项目的日常维护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 管护费用未落实, 管护责任不明确, 影响项目中长期效益的发挥。
(三) 资金管理有待完善
2011年前, 一些市县区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奖补资金, 在审批项目时有意多批了一些项目, 导致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不到位。今年, 尽管省市多次强调, 实钱安排实项目, 但还有少数市县区超财政奖补资金规模批复项目, 存在财政奖补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的隐患。有些财政奖补资金兑付不够及时, 没有根据工程进度或完工程度分次分批兑付资金, 存在滞留专户的问题,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拨付的随意性较大, 预算执行不均衡,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2012年4月13日召开的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视频会议上,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讲提高两个比例, 但到现在没有正式文件, 市县区无依据计算对每个项目的奖补数额。乡镇报账制县市区执行不一, 缺乏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四) 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市县区在监督检查上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 在一些环节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和执行脱节现象。如项目申报中不是按照区域发展规划或项目库中已有项目, 存在人情项目、随机项目, 缺乏筹资筹劳监督机制、项目预决算审核机制和项目公示制。重事前事中检查, 轻事后检查;重财政奖补资金拨付, 轻资金使用效益的跟踪检查。会计核算办法不完全一致, 记账科目不统一或记账不及时等, 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五) 政策宣传有待深入
一些市县区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上, 忽视了政策宣传工作;重视了对群众的宣传, 忽视了对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 导致个别领导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一些县市区项目完工验收后, 未竖立标识牌或标识牌内容、形式不统一等, 弱化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社会效应。
以上这些问题, 有的是因为制度缺失造成, 有的是制度不完善造成, 有的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随着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调整和形势变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意见及建议
为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规范工作程序, 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们认为: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框架:以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关政策为指导, 以村民议事为前提, 以群众筹资筹劳为基础, 以规划编制为蓝图, 以项目管理为关键, 以资金管理为核心, 以日常管理工作为抓手, 以监督检查为保障, 以绩效考核为激励约束, 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分级管理, 以县为主。构建制度完备、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成效显著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运行体系。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建设目标:按照规范管理年活动通知精神, 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 达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更加规范严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更加合规合理、审核审批程序更加规范严格、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完整、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有效、奖补资金分配使用更加安全高效、项目监管更加严格到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更加均衡有序的目标。
(一) 省级需制定和修改完善的政策制度
1、修改完善《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国办发[2007]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22号) 的规定和《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 (农经发[2012]1号) 的要求和农民对筹资筹劳的期望, 修改筹资筹劳标准。一是将“人均筹资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修改为按绝对数确定, 关中人均不得超过50元, 陕南陕北人均不得超过40元。二是将“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工日”修改为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5个工日, 筹劳折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工价从低确定。三是严格方案审核。项目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主要审核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真实有效, 特别是筹资筹劳合理性的审核, 对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 不得筹劳, 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及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方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规范筹资筹劳行为。
2、修改完善《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资金管理原则、财政奖补资金分配标准、财政奖补政策执行标准、项目预决算、县级报账制、乡镇报账制具体程序和要求以及市级管理职责等, 要求县、乡镇实行专户管理, 专款专用。考虑部分市县财政困难的现状, 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部门, 要将本级财政负责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列入预算, 逐步增加资金规模。提高政府财政奖补资金占整个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比重, 适当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在制定奖补政策标准时, 参考这几年的奖补资金与筹资筹劳实际, 将筹资列为奖补的重要依据。对一些确需群众投工, 并能筹到工的, 也将筹劳列入筹资筹劳总额。建议普惠制筹奖比例为1:1.5, 特惠制筹奖比例为1:3, 单个项目奖补总额控制在30万元, 特大项目控制在50万元以内。
(二) 市级应制定完善的制度
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 市级主要承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任务、监督检查等职责。从制度建设来讲, 应偏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特惠制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原则、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二是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制度。从组织领导、政策宣传、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考核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三是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强化市级综改办监督检查责任, 明确监督内容、方式等, 督促检查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情况。按照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的要求,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公开公示力度, 防止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及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四是建立综改干部培训制度。组织举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业务培训班, 提高人员素质。
(三) 县市区需要完善的制度
县市区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应结合中省市有关制度精神, 着重制定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一是项目预决算及审核制度。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 明确审核责任, 制定项目预算标准, 明确工、料、费、税等标准, 既避免加重农民负担, 又要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更要防止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二是项目库建设制度。县级结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科学合理制定当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三年项目库, 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年度项目计划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要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 既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 又要重点抓好一些重点、亮点项目, 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三是项目验收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 制定项目验收的指标要求。乡镇政府组织财政所、农经站、水管站、电管站、公路管理所等项目管理部门及技术人员对村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后上报县市区综改办, 综改办组织财政、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复验, 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质量不达标的项目不予兑付财政奖补资金。四是项目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 改变“重建设、轻管理, 重使用、轻养护”的现状, 落实管护主体, 明确管护责任, 做到管建结合, 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管护水平。五是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要做到统一、完整、洁净、整齐, 专人管理, 一式三份, 县市区综改办、乡镇 (办) 、村各存一份, 减负办只存与群众筹资筹劳相关资料。特惠制资料要报市综改办存档。六是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信息报送和工作调研制度, 充分发挥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决策、宣传等功能, 及时反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认真撰写调研报告, 形成调研与工作的良性互动。
摘要:2009年, 陕西省在高陵、蓝田等30个县区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2010年下半年全面推开。有效地带动和推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发展, 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 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也出现了群众筹资筹劳、项目管理以及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 影响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财政奖补项目申请报告 第5篇
XXX人民政府
关于申报2012年度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报告
县综改办:
根据xx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精神,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拓宽财政奖补范围,我镇迅速召开村级干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宣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政策,重点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村树立项目发展意识,抢抓机遇,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各村结合实际,纷纷上报了农民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通过审核,现在将2012年部分村项目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请予批复。附:xx镇2012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请汇总表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第6篇
关键词: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凤翔县因“凤鸣于岐, 翔于雍”而得名, 古称雍, 是周秦发祥之地、华夏九州之一、丝绸之路重要驿站和历史文化名城, 被誉为西凤酒乡、民间艺术之乡。现辖12镇5乡, 233个村, 版图面积1 179平方公里, 人口51万。2009年, 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85.6亿元, 完成财政总收入8.1亿元, 地方财政收入1.9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 212元。近年来, 该县连续两年蝉联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和陕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入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百县 (市) 。先后荣获全国首批绿色小康示范县、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全国金融生态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绿化模范县等称号。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 国务院决定先行在部分省市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 陕西被国务院列入全国14个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 凤翔县是全省30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之一。按照政策规定, 税改后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投入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解决, 不再以村提留形式固定向农民收取。然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议事决定难通过、资金筹措难到位、建设质量难保障”等问题, 如何破解?凤翔县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事一议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在明确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村内街道硬化、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等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同时, 凤翔县优先支持以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群众受益面广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民积极性高, 主动要求筹资筹劳并有村集体投入或社会捐赠赞助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支持村级领导班子得力, 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健全, 村规民约完善的村。同时, 坚持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民主决策, 筹补结合;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先行试点, 逐步推开;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的原则, 激活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健康发展。
作为凤翔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 横水镇尹家坞村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得到了县财政奖补资金的大力支持。本着“国家扶持、政府协调、村民主体、社会帮建”的原则, 村里完成了道路铺装、自来水改造、综合活动室建设、街道绿化等7项工程。南指挥镇太南村在修建水泥路的时候, 村民们一点儿都没闲着:家家备有卷尺, 用于监督道路的厚薄;人人关注水泥干稀, 生怕质量有问题;甚至砌边沟用的水泥砖都有人仔细检查, 缺棱断角可不行。“有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支持, 我们办了好多过去想办都没办成的事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帮我们修好了路, 通上了自来水, 美化了环境。”村党支部书记白志峰说起村里的公益事业建设, 显得干劲十足。如今, 笔直的水泥路洁净畅通, 一排排的农家小院整齐划一, 文化休闲广场上, 老人们谈笑风生, 孩子们在健身器材上嬉戏。
光加大投入还不够, 如何才能在这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让更多的农民受益?县财政局局长张军良在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和奖补办法, 继续大胆探索、积累经验, 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 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在农民身上。现在, 农民群众都切实享受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惠, 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都很高。规范、严格的监管体系也确保了好政策不走样。
公开透明阳光保证了财政奖补政策落到了实处
《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下发后, 县上第一时间出台了《凤翔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并成立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明确乡镇领导为试点村第一责任人, 村委会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层层签订责任书, 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同时, 制定出台了《凤翔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并建立了《资金报账制度》,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资金全程监督。县上制订了《公示制度》, 县乡政府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群众筹资筹劳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 向社会全面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在试点工作中, 各乡镇、村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办法, 进一步完善了《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规定》、《民主理财制度》和《村务公开监督制度》等制度, 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试点工作走上了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唐村乡六冢村村民说:“国家政策就是好啊, 我们现在就只要出点劳力, 就可以把路修得更好”。村干部也反映:“财政奖补制度解决了一事一议工作中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这几年我们村议事通过率和筹资率均达到100%, 村民的积极性比我们都高。”
财政奖补政策激发了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就像一缕阳光, 激活了凤翔城乡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如今该县的村组道路硬化了, 抗旱沟渠疏通了, 环境卫生设施改善了。2009年, 17个乡镇92个试点村完成5大类146个项目, 完成总投资4 825万元。其中群众筹资1 315万元, 筹劳折资1 385万元, 社会捐资128万元, 村集体投入553万元, 整合资金544万元, 财政奖补资金900万元。直接参与筹资农户和受益农户44 690户, 受益人口177 809人。
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激励下, 组织领导到位, 配套措施到位, 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积极投工投劳, 大干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硬化村内街道101个。硬化村、组道路238.255公里, 项目总投资3 597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2 077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692万元。
建设小型水利项目9个。新打深水井6眼, 修建斗渠28 469米, 项目总投资118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83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28万元。
建设人畜饮水项目14个。修建水塔7座, 架设水罐10个, 水井8眼, 购置水泵4台, 铺设供水管道67 630米, 项目总投资702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340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113万元。
建设村内电力设施9个。购置变压器6台, 架设电杆581根, 电线29 500米, 安装路灯362盏, 项目总投资264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103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34万元。
建设村内公共绿化项目13个。修建体育场1个, 休闲广场10个, 绿地12 150平方米, 花园407座, 项目总投资144万元, 农民筹资筹劳总额97万元, 财政应奖补资金33万元。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民强村 第7篇
2009年, 凌源市被辽宁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后, 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65个, 其中修公路230公里, 修桥19座, 护岸坝15公里, 垃圾池40个, 花墙2500延长米, 项目总投资3499万元, 向农民筹资筹劳1692万元、村集体投入784万元、乡镇投入101万元、社会捐赠158万元、财政奖补564万元。项目覆盖20个乡镇, 61个村, 惠及3万农户, 9.1万村民。
2010年, 23个乡镇街, 104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建设项目138个, 其中:修路240公里;护岸坝18公里;垃圾堆放点9个;打井12眼;修桥33座, 项目总投资4329万元, 其中:村民筹资筹劳2490万元、村集体投入195万元、有关部门投入29万元、社会捐赠370万元、财政奖补1245万元, 项目实施惠及28万人口。
2011年, 25个乡镇街, 141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18个, 其中:修路365公里;文化广场14个, 3.43万平方米;文化活动室4个, 1727平方米;打井33眼, 总管路86.72公里;修水渠3.1公里;提灌站2个;堰塘2处, 蓄水5.7万立方米;绿化2.5万株, 道路亮化196盏路灯;砌边沟1060延长米;修桥33座。项目投资1.14亿元, 受益人口达26.2万人。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探讨 第8篇
一、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会计核算
2004年财政部发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 推动了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 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该制度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 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以及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资金, 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于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时, 借记“内部往来”科目, 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村民交来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 借记“现金”等科目, 贷记“内部往来”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 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固定资产的, 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完工后,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 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 在项目支出发生时, 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项目完成后按使用一事一议资金金额, 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 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一事一议资金的结余, 借方余额反映超支。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村民筹劳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或赞助的会计核算方法, 笔者认为, 村民筹劳是一种劳务投入, 将增加所投入项目的资产价值, 同时也将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 同样, 社会各界捐赠或赞助也将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 因此, 在使用村民“一事一议”筹劳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时, 应按当地正常劳务价格标准作价, 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建成完工后,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或赞助的资产时, 应计入公积公益金, 接受捐赠或赞助的固定资产, 应按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及相关税费计价,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接受捐赠或赞助现金时,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接受捐赠或赞助水泥、钢筋等材料时, 借记“原材料”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一事一议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应按所议项目内容设置“街道硬化”、“集中供水”等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同时, 为了完整、直观地反映该村民筹资的筹集、使用及结余情况, 还要另设备查账簿对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实行“材财乡管”的乡镇, 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应分村记账, 没有实行“材财乡管”的乡镇,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专账核算。
二、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核算
由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新制度, 相关事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现在还没有规定。笔者认为,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应通过“补助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同时, 应设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二级科目, 按奖补具体项目, 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农改[2008]2号) 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 包括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 归村集体所有, 因此, 上级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也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
在具体实施中,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又分为先建后补和先补后建两种形式。有的地方实行县级报账制, 但其本质仍是先建后补。在先建后补 (报账制) 方式下, 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劳务时, 会产生短期负债, 应借记“原材料”、“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应付款”等科目。待收到上级财政奖补资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补助收入”科目。偿还项目负债时, 借记“应付款”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借记“补助收入”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在先补后建方式下, 待收到上级财政奖补资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补助收入”科目, 购买原材料、设备、劳务时, 借记“原材料”、“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借记“补助收入”科目, 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在先建后补 (报账制) 方式下, “补助收入”科目期末一般不会产生贷方余额, 在先补后建方式下, “补助收入”科目期末有可能产生贷方余额, 这时, 年终应将“补助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 结转后“补助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例]张一村拟硬化一条1000米的街道, 计划投资15万元, 按人均20元的标准向村民筹资7.5万元, 按人均4个工日筹劳1000个工日, 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7.5万元。
(1) 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
(2) 收到村民筹资时
以上两个分录也可合并为一个分录
(3) 用现金购买材料5万元
使用材料时
(4) 投入1000个筹劳工日, 当地劳务价格为40元/工日
(5) 用银行存款支付宏光筑路队工程款2.5万元, 尚欠工程款7.5万元
(6) 县级报账后, 收到上级财政奖补7.5万元
(7) 用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欠款7.5万元
(8) 项目完工验收
(9) 同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补助收入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级筹资筹劳和上级财政奖补资金量, 制定项目建设方案, 做好项目预算, 统筹使用资金和劳务, 尽量作到物尽其用。如果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某一项目完工后仍有余款, 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可以退还给农户, 也可转用村内其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对项目完工后资金不足的, 可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垫付, 待下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补足。
参考文献
论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第9篇
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分析
1.1 时间短,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国家自2008年开始试点, 至今才为时2年, 工作实践时间较短,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2 成效明显, 农民受益面广
就2009年全国试点情况看, 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185亿元, 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资助村级公益事业投入628亿元, 相当于财政奖补1元钱带动了4元钱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 已建成或在建项目25万余个, 硬化村内道路47万km, 环卫设施100多万㎡。
1.3 存在的问题
从江苏省试点情况看,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少数地方民主议事程序欠规范, 个别奖补项目不符合政策要求;奖补资金拨付进度不平衡, 少数地方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县奖补覆盖面过大, 奖补项目小而散, 建设标准偏低;项目档案等基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等。
2 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效措施
2.1 明确一个目标
国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目标, 是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进而切实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推进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 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差距, 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 制定工作措施, 落实工作任务。
2.2 强化二个主体
2.2.1 实施三项办法, 切实提高作为政策落实主体的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对奖补政策及其目的、意义、作用的宣传,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工作落实主体的县镇村相关干部对该项工作的认识, 增强其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完善奖惩办法, 制定并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考核办法, 突出对各责任部门特别是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的奖惩措施, 鼓励先进, 惩戒落后。三是形成培训机制, 突出对基层一线县镇干部和奖补村的村干部的业务培训, 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2.2.2 坚持四项原则, 切实发挥作为奖补受益主体的农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一是项目选择以农民需求为原则。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立足点, 就是由农民“自下而上议定项目”, 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让农民按照规范程序议定建设项目, 不搞包办代替和强迫命令, 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项目实施以农民参与为基础。各项目村都要选派5名以上公平正直、热心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人员全程监督项目施工。三是项目验收以农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 必须认真听取群众的评价和意见, 农民群众满意的, 才能通过竣工验收。四是倡导自愿基础上的社会捐助。
2.3 坚持三项原则
2.3.1 严格坚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五项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基础, 必须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项政策规定。一是要加强对村民民主议事的组织引导, 议事要真议, 而不是走过场, 所议之事、所立项目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决不能搞强迫命令。二是要创新议事方式, 对外出村民, 村民代表可以而且必须通过书信、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征求其意见, 使所议项目能够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同时对于今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议定, 各村可以打破议事规程, 选择适当时机议定奖补项目。三是加强一事一议筹资上限控制管理, 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限额、超标准向农民筹资问题。
2.3.2 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化管理要求。
(1) 报批奖补项目必须满足“四明确”要求:一是项目位置明确, 必须将项目具体到自然村或组, 画出项目坐落示意图, 并进行GPS定位, 标明起止点的经纬度, 选取标志性地段拍摄项目实施前照片;二是项目内容明确, 必须标明长、宽、厚等基本结构, 并标明所建质量标准;三是项目预算明确, 必须将所用工料预算明确, 确保项目质量;四是议事程序明确, 必须按照提出事项、征求意见、民主表决、上报审核的程序实施, 各项资料完备。 (2) 奖补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循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选择资质好、实力强、信誉高的施工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严禁层层转包, 杜绝无资质单位承包工程, 并签订好施工合同。 (3) 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镇、县逐级验收制度。对项目的定位、结构、材质、功能等按照设计标准由村、镇、县三级逐级全面验收, 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豆腐渣工程”、以旧顶新工程。
2.3.3 严格落实民主公开制度。
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 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从项目议事、筹资筹劳、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及使用到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审计等, 全部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争取村民支持。
2.4 完善四项制度
2.4.1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一是健全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管理、报账制度, 加大制度执行力, 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 确保一事一议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真正用在村民所议项目上, 坚决杜绝平调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现象。二是坚持“先干、后验、再拨款”原则, 完善拨款手续。项目资金的支出, 必须经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评议、村负责人初审、镇负责人签字批准后, 提出拨款申请, 由县一事一议奖补办公室审验后, 按照工程进度, 予以拨付。三是加强对社会捐助资金的管理。鼓励社会捐助资金纳入项目资金之中, 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要求管理使用, 同时尊重捐助人意愿。
2.4.2 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县一事一议筹资工作办公室将加强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 奖补项目的确定是否经民主议事程序并张榜公示, 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 一事一议筹资和奖补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 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 项目建设质量是否达标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要求整改, 情节严重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4.3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奖补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在遵循规范、简明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个项目一份档案的要求, 依据省制定的项目档案规范文本, 完善立项程序, 履行报批手续, 遵守公示要求, 将相关文件、图片、资料等归档保存。
2.4.4 完善管理养护制度。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一律由镇农经中心及时结转集体资产专户, 所有项目形成的基础设施由项目村指定专人进行管护, 并明确管护费用出处, 确保项目长效利用、长期收益。
2.5 加强五项措施
2.5.1 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抓好宣传, 让政策落实到每个农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车等有效形式, 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重大意义、工作原则、实施范围、奖补标准等有关政策, 增强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 为奖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培训, 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加强对各镇农经中心主任、财政所长、奖补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的专门培训, 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2.5.2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县级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 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有效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密切配合各镇加强对奖补项目立项和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第三, 加强督导调度。县委、县政府要加强调度督促, 强化工作落实;县奖补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进度督导、质量跟踪。
2.5.3 加强规划控制。
一是坚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三年覆盖”的原则, 以镇为单位制定三年项目建设规划,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库, 每年选择不少于1/3的行政村作为奖补单位。二是项目选择坚持“三结合、三优先”: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 优先支持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老村庄改造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加快改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面貌;与民生财政要求相结合, 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切、受益直接、见效快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着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2.5.4 加强标牌公示。
制作项目标识牌是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宣传的有效手段, 也是监督项目质量的有效方式, 奖补项目竣工后, 必须设立标识牌。一是统一标牌模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 对标牌的长、宽、厚、材质等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 突出美观、大方、耐久。二是统一标牌内容。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工程造价 (其中:村民筹资、财政奖补、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 、竣工日期等全部纳入标识牌, 便于农民群众和社会广泛监督。
2.5.5 加强审计监督。
镇级要对所有奖补村的奖补项目实行全面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县级实行重点审计和随机抽查审计, 重点审计和随机抽查审计面不低于奖补项目的30%, 以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质量。
摘要:在简要分析当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的基础上, 提出了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明确一个目标、强化二个主体、坚持三项原则、完善四项制度、加强五项措施”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措施。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措施
参考文献
[1]《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 增加财政投入, 扩大试点范围, 努力构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明年将全面推开》, 2010年4月12日《经济日报》.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第10篇
一、“一事一议”的议事前提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必须把握三个前提:一是有发起人。“一事一议”议事的发起人即议事的组织者, 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和身份在各地情况各异, 有的议事会的发起人只有一个, 有的是一人倡议, 数人支持。发起人中有村干部, 也有农民群众。但无论发起人多少或身份如何, 有一个以上的发起人是“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必备条件。二是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群众有要求是“一事一议”议事会启动的动因。成功的议事会之所以群众参会踊跃, 意见统一快, 是因为群众对议题有强烈的要求。例如村民多年受无水吃的困扰, 对解决饮水困难非常关心, 所以群众对这样的议事会积极响应, 所有接到通知的农户都按时参加了会议。三是议事会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无论是大于或小于行政村, 只要属于受益范围, 这个范围的群众很容易形成共识。这是议事会成功的重要条件。
二、“一事一议”的议事原则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召开“一事一议”议事会, 一般是发起人在发出通知时就向各户说明:愿意参与的就到会, 不愿参与的不强求, 不加任何强制观点。群众知道不参加会议就不受益, 会仔细考虑发起人通知的内容, 自己决定取舍。这种会议虽然属自愿参加, 但大多数议事会召开时, 被通知的对象会全部参加。二是坚持全力和义务一致。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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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村民都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这个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 想受益就必须投工投资;另一方面, 谁不投工、不投资, 就不能受益。正是“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把意见一致的农户凝聚在一起, 把持有不同意见的农户排开在外, 这是意见很容易统一的重要原因。这个原则也并非使那些当初不同意参会的农户永远不能受益, 只要他们同意缴纳议事会确定的投工投资份额, 仍然可以加入到受益体中。三是坚持公平负担。在筹资筹劳等义务分摊方面, 农户投入一般实行“按受益户均等”或“按受益人均等”分摊。有些地方因条件困难, 议事会上也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特殊条款。
三、“一事一议”的基本特征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采用“一事一议”形式后, 不仅议事会在召开的形式上与过去行政决定分配义务工的方式有区别, 所议事项的内容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 “一事一议”与行政决定在形式上的区别
一是体现群众意见程度不同。“一事一议”是群众自愿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行政村决定是以村、组等组织机构的意见为主。虽然村、组也代表着群众的意见, 但“一事一议”的代表性表现得更直接。二是形成决议的方式不同。“一事一议”形成决议须在参加议事的全体受益群众中通过, 而行政决定是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多数群众中通过或在群众代表中通过即可。三是组织者不同。“一事一议”会议有基层干部组织的, 也有普通群众发起的;而行政决定只能由行政组织作出。
(二) “一事一议”议定事项的特点
一是用工采用货币决算。“一事一议”中出现的“货币决算”与过去农村摊派义务工中出现的“以资代劳”在形式上虽然相似, 都用货币表示人工的价值量, 但它们在体现农民的意志方面有本质区别。二是小规模格局。“小规模”是指受益范围在村内户外的小型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 以群众直接受益为前提, 如果规模太大, 群众受益不均衡或受益不直接的程度也大, 就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从调查情况看, 成功的议事会讨论的议题多数是村以下的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小规模仍是其基本格局。三是工程权属共有。通过建成的工程归投资的农户所有, 各户份额均等。这表明:这种财产属于共有财产。但村民对这种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与村民对公共财产行使所有权的方式有三点不同。第一, 所有权人有特定的对象, 而一般公共财产的所有者没有特定对象, 只要村民户口属于这个行政区, 哪怕是新搬迁来的农户, 都可以享受所有者的权利。第二,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份额可以转让。如农户搬迁时, 可以将自己份额有偿转让让他人。第三, 具有排他性, 即未投资的农户不能享受权利。但这种财产有一点与公共财产相似, 即所占份额不能退出, 因为使用中的财产不能分割。四是议定事项只具有一定约束力。“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也具有一定的约束性。但这种约束性不同于行政决定的约束性, 它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 主要靠受益群众互相信任、互相监督和限制受益来实现, 不带惩罚性。而行政决定由于形成的机制不同, 一般须采用行政、经济等一系列手段来维持正常实施, 有些还带有一定的惩罚性。五是议事内容广泛。“一事一议”议定的事项不只是投工问题, 它所涉及的事项通常包括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成功的“一事一议”议事会所讨论的内容通常包括投工、投资、占地、原材料、工程负责人人选和建设管理等。但这种广泛性与行政决定的广泛性不同, 它只限于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事项。而行政决定包括权限范围内所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事务。
四、“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一般经过如下程序:一是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需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泛、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二是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 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 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这部分人支持。三是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 (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 整理成条, 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四是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时间、地点、通知到各受益农户。五是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 不用文字记载, 靠村民相互间的信任自觉执行。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 然后按决议执行。这些程序完成后, 将议定的事项交会议推荐的负责人执行。
五、“一事一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是村级范围内兴办小型水利、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环卫设施和村容村貌改造等所需资金和劳务, 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二是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三是“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普惠制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特惠制项目实行“乡镇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批、省级备案”。四是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 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 按议定的用途使用。五是“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 所收资金全部交乡镇财政所代管。六是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 要及时办理决算, 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七是普惠制项目实行乡镇级报账制, 特惠制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
六、“一事一议”的积极作用
一是创新了民办公助, 以奖代补机制, 形成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的格局, 壮大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来源。二是构建了农村公共服务自下而上的自主决策机制, 打破了过去上级说了算, 政府主导项目建设的传统模式, 实行议字为先, 群众商议, 调动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三是搭建了基层党委政府为农服务的平台, 探索了新形势下乡村治理的有效形式。四是促进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增加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七、“一事一议”推行的障碍
目前,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 需要加以改进。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一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畴内的事, 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一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 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 只要达到目的就行;一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是政府的事, 不是农民个人的事, 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趣。
二是宣传中的弱区。多头参与, 口径不统一。减负办侧重于对“一事一议”程序规范性的审核, 乡镇侧重于审批, 农经站侧重于资料的把关, 村级组织侧重于议事的结果。“一事一议”宣传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形式不多、力度不大的现象, 致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农民了解、参与率较低。
三是操作时的痛区。居住分散、流出人员多、办公经费紧张的农村现状导致议事成本高、成功率难以保证。“一事一议”开展中存在“二难”现象:村民意愿难集中。农民忙于生计, 认识水平参差不齐, 加之多数村的公益事业年初无总体规划, 想到哪儿干到哪儿, 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议定事项难落实。开展“一事一议”的依据是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文件, 主要靠农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 议定事项执行中有一定的难度;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议定的事项, 按政策规定筹集到的资金和劳力, 相对于山区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高成本的现状, 无疑于杯水车薪, 陷于尴尬境地。
八、“一事一议”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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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 剔除可有可无的思想, 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要通过各种媒介, 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 大力推广典型经验, 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 明确议事范围, 严格议事程序, 及时上报材料, 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 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 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 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推动新农村建设。
四要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 准确把握政策规定, 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事一议”, 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 用之于村民的原则, 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 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 争取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 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 又能筹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 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摘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对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环卫设施和村容村貌改造等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 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必须把握三个前提、三条原则、一定的议事程序, 必须遵循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
财政奖补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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