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协议书版
车位租赁协议书版(精选12篇)
车位租赁协议书版 第1篇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义务,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定的管理公约等文件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本协议中的车位是指 商住楼停车场之车位,车位为: ,本车位仅供承租方作停车使用,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2、出租方经 物业之发展商授权,向承租方提供停车场地的有偿使用服务,并实施对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统一管理。
3、承租方在相应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过程中,须接受上述出租方所实施的统一管理,并遵守双方所签署文件及出租方公示文件的相关规定。
4、承租方停放的车辆必须购买综合保险并做好防盗措施,如遇车辆遗失,由车主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5、承租方须于每月1-5日交纳当月租金和服务费,逾期不交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保留将车位出租的权力。
6、若承租方所租之车位被业主购买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做好调换车位的工作。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车位转租或转借。
7、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系出租方代车位业主即发展商收取。出租方统一收取的服务费,将用于场地和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开支。
8、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经有关方面认定)而造成双方中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该协议的,该协议则自动解除。
9、在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10、租赁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车位租赁协议书版 第2篇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_________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_________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_________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本协议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车位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_________号。
2、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现实版“争车位” 第3篇
当开心网的“争车位”游戏在白领间如火如荼地进行时,现实版的“争车位游戏”也在北京、上海的夜店门前进行着。酷宝,一款国内生产的平民跑车选择与Mosh,on魔时网合作,分别在北京和上海的最繁华夜店区域,与众多国际汽车厂商一起上演了线下真实版的“争车位游戏”。
争车位“双城记”
夜店一直是年轻时尚的高消费人群聚集地,当提及夜店门口好车摆放的繁华景象时,人们常用“奔驰宝马平常得如桑塔纳”来形容——开车去过夜店的人都知道:只有悍马、奔驰、宝马等好车才可以免费在夜店门口停放,而奥拓,QQ等国产小车只能无奈地停在夜店后面的收费停车场。
2008年12月初,F1方程式赛车在北京著名夜店Richy(即Babyface)门口布景展览了一周。当F1刚刚撒展没几天,中华华晨就在Richy门口的同一位置,为旗下酷宝跑车搭起了持续一周的展台,并联合魔时网在展览的最后一个晚上举行了一场数千人参加的、名为“中华酷宝时尚之夜”的大型互动PARTY。工体Richy正对面新开的一家名为Club 3的大型夜店,门口也搭了展台摆了辆新款奥迪百得利,为开业助兴。同时,与Richy同在工体西路东侧,距离仅200米的另一家著名夜店门口——唐会酒吧,也摆出了一辆奔驰C200,把“当日最高消费者有机会免费获得奔驰一辆”作为大噱头。
酷宝VS奥迪VS奔驰,这还只是发生在北京工体西路的争车位大战。紧接着在上海的一周,当魔时网将中华酷宝摆在上海著名夜店Sky门口时,仅一墙之隔的另一家上海顶级夜店、刘嘉玲的Muse也在举行法拉利车友会,30多辆红黄法拉利整齐地停在Sky和Muse两家夜店门口的大街上。
新平台“双互动”
从以上的种种案例可以看出,夜店等娱乐消费场所的车位,已逐渐成为汽车品牌的新营销战场。
与单纯的在线广告(别克、宝马等汽车品牌的开心网广告)或是夜店车位展示不同,中华酷宝此次夜店营销活动是一次线上线下的“双互动”。
在互联网时代,纯粹的线下活动已经很难形成快速的口碑传播效果t同理,纯粹的线上营销活动又很难监测实际的线下效果。针对自己的产品受众——性格张扬的80后、有着稳定收入的小资阶层,醅宝汽车此次在进行传统的展示和PARTY活动时,选择与魔时网一起,尝试了“线上抢票、线上有奖问答、线上有奖传照片,线下汽车展示,线下网友合影、线下汽车主题Party”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整合营销新模式。最终效果惊人。酷宝跑车的品牌在短短一个月内,仅在魔时网单个网站上就获得超过三千万次的有效曝光,而在线下短短两周内,就接触了超过20万次的夜店人群。仅以北京为例,Party当晚入场2千多人,6天的线下展示影响超过10万人次,现场对酷宝汽车表示感兴趣和咨询的超过1千人,并有600多人与酷宝现场汽车合影并上传到网络进行二次传播。
车位租赁协议书 第4篇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泰和名城X-X-XXXX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泰和名城X-X-XXXX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第一条 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将所拥有的车位(位置:新泰市泰和名城一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为X号)租赁给乙方用于停放车辆,乙方车牌号码:鲁JXXXXX。
2、租赁期限及车位租金: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止,共1年,租金2000元/年。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一次性将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
3、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与本停车位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届满,乙方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续租、协商续租事宜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5、甲方负责与物业公司协调,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第二条 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车辆必须停放在本协议约定的停车区域。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小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2、该车位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仅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
3、乙方车辆按照物业公司要求录入车牌信息,凭车牌识别系统检测进出停车场,特殊情况要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指挥。第三条 责任约定
1、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应提供协助,证实乙方为车位的合法租赁方。
2、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不能使用的)或导致乙方车辆受损,协议终止,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放弃继续出租或租用本车位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租赁费。同时,违约方还应支付违约金200元。第四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车位租赁协议书 第5篇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赁甲方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41弄12号对面停车场停车位,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______辆车。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个月,月租金:_____元/辆(人民币),乙方每半年交付一次使用费用。备注或其他协商条件: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本合同期内,以防车辆在停车位损害或财务丢失,除非乙方有证据证明其为甲方所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续租、协商续租事宜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终止其车辆进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绝其车辆进入甲方停车位停放。6.车位租金一旦缴付,如需退租,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7.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需要将车位出售,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第二条 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协商好的停车区域。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公司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且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公司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
4.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
6.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停车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7.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车辆进出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本公司管理处报失并重新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8.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管理处,否则因甲方或管理处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第三条 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
2.乙方对甲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 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第五条 免责条款
1.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第六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车位租赁协议 第6篇
承租人(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二、租赁期共 月,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双方商定租金为人民币 (¥: )元/月(含管理费),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即一次交纳人民币 (¥: )元,并在每 个月满前三天内预交下一期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务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 )元,作为车位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关费用结清后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五、违约职责:
(1) 甲方要提前收回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2)乙方提前退回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3)乙方擅自将车位转租给他人使用,以及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天的,乙方务必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车位租赁协议书车位租赁协议书。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承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车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车位的,甲方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00%收取违约金。
(5)车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6)甲乙任何一方不论任何理由毁约,中介方所收取之佣金不予退还。
六、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丙方)留一份存档。
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机动车位租赁协议 第7篇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相关物业法规及望湖城·桂香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地面、地下号车位一个,用于停放车一辆,乙方向甲方缴纳车位租赁费元/月。
二、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地面车位每月30元,地下车位每月120 元。
三、本小区地面、地下机动车位,仅限2吨以下(含2吨)轿车,7座以下面包车停放。
四、车位先付费后使用,租赁期限不低于三个月。
五、乙方须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证明到甲方办理登记,签订车位使用协议,交纳车位使用费,领取机动车道闸智能通行卡。(交纳每卡工本费10元,智能卡请妥善保管,损坏、遗失补卡费10元)
六、乙方驾驶机动车出入大门,必须听从门岗保安指挥,自觉出示智能卡刷卡通行。(必要时,门 岗保安可查验行驶证、驾驶证)
七、甲方所收取的地面车位费用,仅为车位的租赁费用。此项费用扣除物业管理成本外,可当作维修资金,为全体业主所有。如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话,可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八、甲方提供相应服务,以保证乙方租赁车位的正常使用。
九、乙方使用的车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转借、转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停放的车型、车号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补充条款,缴费凭证是本协议内容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方:安徽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水岸星城栋室
水岸星城客服中心业主:
车位租赁协议 第8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协议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承租方车辆信息:
本停车位位于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号地下停车位。甲方出租本停车位给乙方,用于停放车牌号为 的车辆。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个月,月租金为 元(大写:),每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付清首次 个月租金,之后于每个已付费周期结束前一周内支付下一个周期(个月)的租金。
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 承担。
2、双方签定租赁协议之后,乙方须按本小区物业要求办妥相关备案手续。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3、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清洁卫生,如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在租赁期内,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协议,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 天通知对方。
第四条、续用
本协议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 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协议。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解约
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的,均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否则视同违约,须向对方支付季度租赁费总额10%的违约赔偿金。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第六条、免责条款
本协议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车位租赁协议 第9篇
合同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为地下停车场车位的自愿承租者;
乙方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者。
甲方与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月【】日签订了《北京市商品
房现房买卖合同》,对甲方承租本协议项下车位作出约定。
为保证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
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
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基本情况:
1)车位位置:层停车场号车位。
2)车位数量:3(叁)个。
3)车型:颜色:车牌号:停车卡号:
(应由车主本人亲自填写)
4)租赁年期:壹年(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
合同》约定将车位交付甲方之日(以下简称“交付日”)始至次年交付日的前一日止)。
在甲方为八层(电梯楼层)801单元的业主期间,甲方有权按照《北
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约定接续承租本协议项下车位。
5)甲方须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和车辆保险合同复印件一份,租赁期限内,车辆行驶
证和车辆保险资料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将变更后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保险资料复印
件交付乙方。
二、租赁/管理费用:
以上车位的每月租赁费用为:其中壹个车位租金人民币0元/月/辆、剩余两个车位为公
布租金价格的50%(本协议签订时,折后租金为人民币1030元/月/辆),每个车位每月
管理费用为人民币120元/月/辆,日租赁费用和日管理费用按照每个月 30 天计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须付停车卡押金,每张卡人民币 300.00 元整。
2)车位租赁/管理费用以 6 个月为一个缴付期,不足 6 个月的按实际日数缴付。车位租
赁/管理费用先行缴付。按照《商品房买卖框架协议》向甲方交付车位时,甲方应当先
行缴付首期 6 个月的车位租赁/管理费用,每个缴付期满前 20 日,乙方向甲方发出下
个缴付期的缴费帐单,甲方应当在当期缴付期满 10 日前缴付下个缴付期的车位租赁/
管理费用。
3)甲方缴付的车位租赁/管理费用可直接交付给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一切以
乙方发出的帐单上的金额、开户行和帐号为准。
4)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停车场的收费价格,则乙方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通知甲方,通知方式为:在本大厦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和本大厦一层
大厅布告栏内张贴《调整停车场管理服务费用通知》,张贴七日。甲方应在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新标准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四、退租/停止租用停车位:
1)如甲方退租租赁车位的,甲方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正式停用日
期,经乙方接受和核对后,如有余下预缴停车费用,乙方将在车位租赁期最后一天
按日数比例无利息退还。
2)甲方须在车位租赁期最后一天完好交还停车卡,如乙方发现停车卡有损坏或不能使
用,停车卡押金将不予退还。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遵守停车场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与疏导。
2)甲方应将停车证放置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左侧,以便乙方保安员在车辆进出时查看。
3)甲方不准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品,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的车位,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
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
或不按特殊情况下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5)保证车、证、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乙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乙方
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6)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7)车位管理采取一车一证一卡方式,甲方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不
得将证卡转借他人使用,如被发现,乙方将予以没收,对于甲方借出证卡或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交纳车位租赁/管理费用,逾期不缴纳,乙方
不承担甲方车辆、车位的管理责任,并有权拒绝甲方车辆使用本停车场。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停车场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车位租赁/管理费用。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4)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车场管理服务。
5)乙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车位管理,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地下
停车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
费用由甲方承担。
6)为了保证心的安全,乙方有权对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查验
停车凭证和安全检查。
7)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租户或业主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
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8)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
绝甲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9)对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本身固有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维
修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之约定,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履行本
协议的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2)甲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本物业的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包括
甲方本人/甲方的客人/与甲方相关的人员)进行赔偿。
3)甲方不按规定时限缴纳车位租赁/管理费用的,需按每日所欠车位租赁/管理费用的5‰缴纳滞纳金,无故逾期仍拒缴付的,乙方有权采取书面通知书、电话催交、上门
催交等合法形式催收车位租赁/管理费用,经催缴无效后,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
议,并收回甲方的停车证件,拒绝甲方使用停车位,甲方车辆和车位管理责任乙方
将不予承担。
4)针对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款,如甲方按时足额交费的,本协议继续有效;如甲方不按
时交纳及或不足额交纳该费用,则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单方解除本协议,甲
方应交回停车证等停车手续,结清本合同项下已发生的费用,乙方有权自甲方单方
解除本协议之次日起,不再承担甲方车辆和车位的管理责任。
八、管理责任:
1)在向甲方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过程中,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与中心地
下停车场管理相关的保险(与机动车相关的其它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2)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丢失及损伤的,乙方按照保险范围赔偿甲方的直接
经济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
3)乙方在管理中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管理服务责任而给本物业的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保险范围进行赔偿。
4)因甲方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车辆被刮、碰或
损坏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其他人员、财产损失的,亦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己车辆损坏,甲方自行承担损失,如造成其他人员、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不包括甲方车辆自燃、自爆)、战争等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或致使协议无法执行,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十一、其他:
1)如此协议签署的车位为租赁车位,开发商仍具有对此车位出售的权利,开发商出售车
位时,不必征得甲方同意,并且开发商出售车位的行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但如果
因此需要对甲方承租车位位置进行必要调整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车位调整。
2)为充分利用停车资源,在甲方不使用租赁车位时,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配使
用此车位,而无须向甲方作出任何支付。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解除或者终
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或者终止。《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对租赁车位另有其
他约定的,双方同意遵照执行。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方):乙方(管理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 第10篇
甲方:
于浩___ 1301
1806990 _____52(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房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权属甲方所有的贺田尚城住宅小区地下车位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贺田尚城住宅小区地下车位使用权,车位为10号地下停车库第45号车位。
二、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租赁期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止(租赁期为一年)。
三、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四百元整,车位物业管理费每月60元整,合计每月肆佰六拾元整。一年总租金(含管理费)为人民币五仟五佰贰拾元整。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肆百_元整。
该地下车位使用权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支付;先付后用;
四、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应提前_壹_个月通知对方; 如乙方提前解除协议,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肆百元整,(大写)。
五、租赁期内,乙方只得停放自用车辆(车牌号为),不得将车位转租(借)他人。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库卡_壹张。租赁期满时乙方将卡完好归还给甲方,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不归还或使用损坏的,押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内,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地下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乙方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或甲方代交)。乙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前述相关费用,否则,因此而发生的任何纠纷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小心维护该车位,保持其正常使用状态。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车位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因自然灾害(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等)导致地下停车库水淹、毁损,造成乙方车辆损失的由乙方自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乙方所受让的车位仅用作停放小型机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乙方也不得在该车位上设置、堆放其他任何设施、物品,不得围隔、设置障碍,不得妨碍其他使用人的通行。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租赁地下车位停放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义务。乙方离开车辆时应自行谨慎检查,确保车辆及车内物品处于安全状态;车辆及车内物品丢失,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期缴纳相关费用。乙方应与其他使用人和睦相处,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通道等空间和他人车位。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检修、维护管道等公共利益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十、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无偿收回该车位的租赁权:
1.擅自拆改该车位结构、改变使用性质的;
2.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管道、线路等)外观、结构,造成不良后果,妨碍物业管理;
3.擅自将车位转租(借)他人的;
4.其它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或小区公共权益的。
十一、租赁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地下车位的,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协议。
十二、甲方已提醒乙方充分注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所有条款认识一致,并自愿签订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18年_壹月十六_日乙方支付人民币共计___5920元整,(含押金400元,租金5520元)
本协议采用淘宝付款,付款后即生效表示双方签署本协议,协议执行。
甲方:
乙方:
地址: 5
地址:
电话: 0
电话:
车位租赁协议 第11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因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所管理停车场内的临时停车位,以确保车辆正常停放,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停车位的位置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停车位位于 市 小区地下车库 层,车位号。该临时停车位非固定停车位,由乙方按照停放车辆时的实际剩余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二、收费标准及使用期限
1、车位使用费标准:人民币 元/个/月,(大写:人民币 元正);
2、车位使用保证金:人民币 元/个,(大写:人民币 元正);
3、停车卡押金:人民币 元/张,(大写:人民币 元正);
4、车位使用期限,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车位使用费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正)。
5、本次应缴纳费用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正)
备注:如乙方于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继续使用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给乙方保留优先使用权,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停车车位使用费用及车位使用保证金的交付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协议约定的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 证金。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停车费用后,甲方将本协议约定的临时停车位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超过7天)未交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证金的,将视乙方自动放弃使用该停车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停车费总额20%的违约金。
3、车位使用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乙方按甲方要求履行完全部义务且不存在未付款项及违约责任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退还乙方。同时,依据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等款项及费用,甲方有权在不经通知且无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形下从车位使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限期另行补缴车位使用保证金。
四、乙方车辆信息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临时停车位所需停放的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 2.颜色: 3.车辆名称: 4.车型:
5.车主(或单位):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7.联系电话1: 8.联系电话2:
9.联系地址:
如乙方停放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提供乙方临时停车位,且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甲方按照本条约定信息向乙方发送通知的,视为乙方通知已经送达指定地址,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发送通知的自发送方显示发送成功之日视为送达,通过邮寄信件方式发送通知的自信件在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视为送达。乙方任何通讯信息的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条地址发送通知的视为送达。
五、临时停车位的使用
1、本协议约定的临时停车位仅供停放小型车辆使用(本停车库车辆限高2米),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或堆放其他物品或搭建任何围挡设施。乙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证金,且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乙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供临时停车位或禁止乙方车辆驶入停车场,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证金,且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宠物及其他任何生物留置,也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乙方违反本约定的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包括甲方在内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证金,且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4、甲方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让、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乙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停车费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证金,且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6、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7、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8、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乙方不得在停车位内修车和洗车。
9、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出入车场时应自觉刷卡,同时应配合车场工作人员查验。
10、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既不向甲方申请续约,又不将车辆开离车位及停车场的,将视乙方自动放弃车辆,甲方有权将车辆拖移离开停车场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措施对车辆进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停车卡),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停车费标准追讨乙方所欠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标准按每日50元计算。
11、依据本协议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双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退还停车卡,并将车辆开离车位及停车场。否则甲方将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的2倍收取停车费,并有权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措施对车辆进行处理,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除本协议已有的约定外,关于本协议约定停车位的使用和管理按甲方公布的相关规章执行,乙方违反甲方公布的相关使用和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停车费和车位使用保证金,且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13、乙方交纳停车费后 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发放停车卡,发放停车卡当天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车位使用保证金 500.00 元(大写 伍佰 元正)。约定停车期限届满或者本协议提前解除、终止当天,乙方交还甲方停车卡,甲方收到乙方交还的停车卡当天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车位使用保证金。如停车卡遗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临时停车位,且该车位使用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14、特别提示:
如临时停车位的开发商售出相应停车位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临时停车位无空位供乙方停车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无息退还乙方剩余未使用期限内的停车费用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补偿责任。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不持有异议。
15、乙方承诺:乙方停放车辆时应当停放在临时停车位的划线范围内,不得擅自乱停乱放,如影响停车场的秩序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放的车辆进行拖移或加锁,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16、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临时停车位,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为实现权利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责任承担约定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3、特别提示:停车位只提供车辆停放场地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保管或保险责任,因车辆毁损、偷盗等行为对车辆或车内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停放车辆的保险、安全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解决,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若乙方有车辆保管需求,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
七、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主体身份信息(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2、停放车辆行驶证
车位租赁协议(范本) 第12篇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甲方承诺该车位确实归甲方所有,必要时甲方有义务出具所有权证明。由车位所有权不正确或不明晰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此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开具收据。租赁期内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签订此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展示车位管理费缴纳证明。
三、签订此《车位租赁协议》的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出入智能卡或其它可用的车库出入凭证,并收取押金元(合同终止时车库出入凭证和押金互相退还),租赁期间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由于乙方自行保管不力造成车辆被盗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车库漏雨、灌水、坍塌等由第三方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索赔。
五、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其它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由乙方不当使用造成停车位设施受损,乙方应向甲方协商赔偿。
六、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方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租赁期内,甲方如有出售车位的行为,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出售行为不影响租赁期内乙方对车位的使用权,否则等同于甲方提出停止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租赁期未截止,乙方提出停止租赁时,甲方无需退还剩余租金;租赁期未截止,甲方提出停止租赁时,甲方需退还剩余租金并额外支付同等金额赔偿。
十二、以上各条款双方均须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含义,签字视为同意。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备注】乙方停放车辆的车牌号码: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车位租赁协议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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