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精选8篇)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1篇
第三章 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
(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第二十五条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牵引车以及 其他专用车辆由企业自行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二十六条 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七条 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2)等有关技术要求。
使用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符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等有关技术要求。
压力容器和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或者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第二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危险货物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到具有污染物处理能力的机构对常压罐体进行清洗(置换)作业,将废气、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消除污染,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第四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三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
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三十二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三十三条 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三十四条 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三十五条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配备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
第三十六条 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第三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运、凭证运输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承运。
第三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第四十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第四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二条 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指派装卸管理人员;若合同未予约定,则由负责装卸作业的一方指派装卸管理人员。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四十四条 严禁专用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使用罐式专用车辆运输货物时,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应当和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使用牵引车运输货物时,挂车载货后的总质量应当与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相匹配。
第四十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要求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在运输危险货物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并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剧毒、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通行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或者监控终端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并严格执行《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等标准,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通过岗前培训、例会、定期学习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
第四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第五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第五十一条 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布事故报告电话。
第五十二条 在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堆码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
第五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为其承运的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五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在异地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监督检查时,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档案资料,原发证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没有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予以扣押。
第五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举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并在接到举报后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二)投保的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二)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 条本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未作规定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对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未作规定的,参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 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证》工本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
第七十条 交通运输部可以根据相关行业协会的申请,经组织专家论证后,统一公布可以按照普通货物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危险货物。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自207月1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年发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及交通运输部年发布的《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5号)同时废止。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2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涉及的危险货物种类、运输环节和法律法规要求繁多,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就很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掌握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熟悉危险货物的种类和相关特性及包装要求;理解危险货物运输各环节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重要保障。
一、《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一)关于开业的规定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关于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
(1)资金、机构(2)生产、经营、储存设置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安全警示标志(5)特种设备的生产、检测(6)废弃物的处置(7)危险源的登记、应急措施的普及(8)安全生产检查(9)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必须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质、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一)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1)依照法律法规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2)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从业资格。
(3)安全防护措施、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4)托运人:有资质的企业,向承运人说明种类、数量、特性、应急措施。(5)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6)不得超载,悬挂标志。(7)配备押运人员。
(8)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进入限制通行区域(9)应急预案及演练
(10)发生事故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监、环保、公安、卫生
(二)处罚规定
(1)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超载、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车辆运输的、未经批准进入限制区域的、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2)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未悬挂标志、不配备押运人员、长时间停车不报告的、化学品丢失、被盗的或泄露等不报告的、发生事故企业不整改的。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
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予以许可的10日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专用车辆、设备管理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对托运人的要求(1)资质企业承运
(2)记录信息不得少于1年
(3)设置标志、向承运人说明危货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4)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对承运人的要求
(1)不得使用危货车辆运输普通货物(2)按照GB13392标准悬挂标志(3)设立专用停车区域
(4)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5)不得运输法律禁止的货物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丢失、泄露等(7)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8)配备押运人员(9)不得随意停车
(10)装卸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1)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12)严禁超载、超限运输
(13)严格遵守危货运输的线路、速度、时间规定(14)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15)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16)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7)制定应急预案
(18)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19)装卸根据危货性质装卸(20)发生事故及时报告(21)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22)异地经营3个月以上的应当接受经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
(四)处罚规定
(1)有非法所得没收非法所得,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许可的、伪造许可证件的、超范围经营的、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擅自运营的。(2)非法转让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3)未投保或保险已经过期的,限期投保
(4)不按规定维护检测车辆罚款1000以上5000以下罚款。(5)不携带道路运输证罚款20以上200以下罚款(6)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形: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作业的、托运人不说明注意事项的、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
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
(7)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罚款1万元以下,拒不改正的对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企业处1万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8)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委托无资质企业承运的、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的
(9)擅自改装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或罐体,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危险品运输相关常识
危险品运输相关常识
(一)什么是危险品
根据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规定,凡具有爆炸、易燃、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贮存和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于危险货物,即危险品。其中燃爆危险品占相当大的比例。
危险品运输相关常识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
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规章制度。
危险品运输相关常识
(三)办理危险货物托运时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的几点:
(一)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办理托运。
(二)在托运单上填写清楚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三)托运下列危险货物,应当持有关证件:
1、爆炸物品和需凭证运输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品准运证或化学危险品准运证;
2、放射性物品,应当持有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包装表面污染及辐
射水平检查证明书。
(四)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填写托运单,以防止混装而引发重大事故。
(五)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需提交生产或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危险货物鉴定表》,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运输。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危险品运输相关常识
(四)危险品运输管理
1.企业因生产需要运输或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按照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路和空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各项规定办理。
2.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和城镇时,事前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运输途中不得随便停车。
3.企业、事业单位对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按铁路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
4.企业、事业单位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除执行铁路、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是专用车、船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载工具,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禁止没有安全设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车、船装运化学危险物品。
(三)遇水易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和小木船承运。
(四)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运人员。押运工作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经过省级化工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押运证的人担任。
(五)销售部门对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外观检查运输工具合乎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否则发生问题,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5.企业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厂内运输加强安全管理和检查,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危险品运输相关常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路须带齐的证件
1、车辆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2、从业人员
驾驶员
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证
押运员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具备哪些条件?
1、企业组织条件
有完善的企业章程;
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机构。
2、设施条件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用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且其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
有一定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租用他人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的,要签订一年以上的有效租用合同。
3、资金条件
除固定资金外,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除车辆本身外,须有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金;
浅析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危险货物,事故,运输,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 随着我国化学、原子能、电气和石油等工业的迅速发展, 工业生产中越来越多地使用到危险货物作为产品的生产原料, 并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有毒的废料, 为了完成正常的生产活动, 就必须进行危险货物运输, 然而在进行危险货物运输途中曾发生许多交通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比一般的交通事故严重许多倍。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加强管理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即使事故不幸发生也应该具有条件把灾难降到最小。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多部门执法造成行政效率低下
仅交通部门内部就存在路政、运政和稽征三支执法队伍。加上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交普队伍, 在公路上有四支执法队伍同时存在, 都有上路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多部门执法在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 也加大了被管理者的负担, 降低了交通运输的效率。由于在同一个行政辖区内多支队伍同时执法检查, 而这些执法队伍又是区域分割的, 因此一辆运输营运车辆上路后很可能被多次拦车检查, 造成人为的交通不畅, 使危险货物在途时间过长, 增加了危险性。
2. 职能交叉造成部门之间的争利诱过
政府部门之间在交通管理上的职能交叉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对于从事运输业务的车辆, 公安部门实施包括13项检测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测”, 交通部门实施包括28项检测内容的“综合性能检测”。尽管后者的检测内容基本上完全涵盖了前者, 但两家部门却各行其是, 使营运车主不得不重复受检、重复缴费。而当营运车辆由于性能故障而发生事故时, 两家检测部门之间则互相推诿, 谁也不愿为检测结果负责。在收费时每个部门都不会漏收, 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处理时相关部门之间就互相推诿, 事故因不能及时救援使得灾害更大。
3. 政府管理效能不足
近几年由于政府机构改革, 行业管理逐步淡化和撤出, 交通运管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改变、压缩, 在安全运输管理方面出现调整时期, 一段时间内出现了管理不到位、监察不力等情况。
4.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小, 专业化程度低
虽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 但实际上目前平均每户也只不过是3辆而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 而且挂靠的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化程度较低, 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自产自运的占相当大的比重, 由于产运合一,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目的是为了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运输需要, 而不是为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 而有能力组建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由于货源不能保证等原因不敢扩大规模, 这是造成我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小、散、弱的一个主要原因。
5. 从业人员队伍和行业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普遍较低。
掌握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知识的运管人员偏少, 而且只限于专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人员中, 而很少对具体在现场管理中的稽查人员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知识培训。掌握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知识的运管人员数量不足和知识的缺乏造成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不能到位。然而, 目前相当多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加上对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的时间短, 教材相对比较简单, 培训考试的要求和级别比较低, 造成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中普遍存在着安全驾龄短、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对所承运的危险货物特性认识不足, 缺乏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 这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另外, 无证上岗还比较严重。由于参加危险货物运输培训的人员较少, 培训班不能定时开办而且周期长, 导致从业人员不能及时参加培训, 而提前无证上岗。
三、加强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货物运输现状以及国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经验, 政府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可采取以下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我来实现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
第一结合国外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经验, 可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行业标准:对不同危险货物从运输的角度分类, 给不同类别的危险货物适宜的运作环境, 从而降低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系数;对从事危险货物操作的从业人员要根据工作性质进行严格的培训, 并且定期进行评审, 检验其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
第二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针对国内大多数危险货物运营企业达不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技术要求的现实情况, 各级公安、交通、安检部门应就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严格把住市场准入关, 形成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局面。
第三建立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关键控制点控制体系任何检查监督措施都有局限性, 一方面是不可能检查到所有危险货物在任何时间的运输操作;另一方面, 即使检查出了问题, 事故隐患已经存在, 再采取措施, 必然加大处理成本。因此应更多地采取事前的预防性措施, 而不仅仅是事后的检查监督。即通过分析危险货物运输环节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和表现特征, 制定相应的措施。
第四合理规划危险源的布局, 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章制度政府在相关发展规划中应将需要使用危险货物的企业置于合理的地理位置, 从宏观角度规划出风险最小的危险货物运输网络, 并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及措施, 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快速处理, 使损失降至最低。同时, 建立健全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 在此基础上逐步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操作, 做到有法可依, 使相关行业有一套可以落实到管理过程中的标准。
第五建立一套合理的检查方案, 并制定相关的惩处办法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操作的单位、企业, 要采取定期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评审其是否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操作的资格, 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到位, 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是否具有安全预案和演练记录等。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单位、企业要严加查处, 对于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过程中违规甚至违法的单位、企业, 要予以严重惩处。
第六由专业运输公司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现代运输理论和技术的发展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提供了基础, 利用第三方运输理论整合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由专业化运输公司来负责危险货物运输操作管理, 一方面可以改变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格局, 提高危险货物运输的集成度,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为政府监管危险货物运输、保障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提供了基础。同时, 无线射频技术 (RFID) 、卫星定位技术 (GPS) 、地理信息系统 (GIS) 等现代运输技术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跟踪、监控、管理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
第七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备, 建立全国性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基础, 尽量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上安装GPS, 能够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因此, 实现要求各地区网和各企业网之间的联网, 实现信息连通, 做到事故在第一时间就近、就地处置, 是当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高效、安全处置的迫切需要。努力从各个环节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即使事故不幸发生了, 我们要能够有力的控制事故的损害使其在最低。
参考文献
[1]辛英:如何强化危货运输管理.吉林交通科技, 2006 (3)
[2]王琳: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西安:长安大学, 2005.7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探究 第4篇
【摘 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性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人民生产财产安全性的高低,对事关区域的社会稳定、和谐以及经济发展都有直接影响。因此,本文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针对性地提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由于危险货物运输本身所具备的危险性、高危险性,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在行业管理中,危险货物运输也是管理的重点方向。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性
首先,由于危险货物本身易发生事故的特性,危险货物运输不能使用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的方式;其次,由于危险货物需要特殊的运输条件,能够充分地掌握危险货物的性质。因此,不是任何运输行业都可以运输危险货物。尤其是对个体经营的运输户而言,更不能承担危险货物运输;其次,在装运货物时,严厉禁止将其与普通货物混装,这是必须强化管理的关键点;最后,由于危险货物本身的稳定性处于一定的临界点,所以要根据危险货物本身的特殊要求与规定来进行货物的储存于运输。若稍微出现了一定的操作错误、偏离,就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出现事故,危险货物就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人员伤亡。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面临的问题
2.1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专业化程度不足,企业规模小
目前国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很多,但是综合来看,大部分企业专业化程度缺乏,并且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导致出现市场混乱,产业过于分散的局面。在进行危险货物运输时,考虑到繁多的货物种类,对车辆的技术、应急方案等都有相应的要求。如果企业没有充足的资源,也就无法扩大经营规模。大多数企业都是股份量制,相当于个体经营的模式,因此,很难对运输车辆的配套与更新提出强而有力的管理机制,导致危险货物运输一度处于布局分散、专业程度地、规模小的尴尬局面。
2.2技术等级偏低,车辆单一陈旧
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存在运输车辆单一,技术等级偏低,相应的设备陈旧、不配套等局面。对于绝大多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而言,除开室友运输、部分危险品运输拥有专业车辆以外,大部分企业在运输危险货物时采用的都是改装车辆或普通车辆,企业过于专注眼前效益,忽视了车辆安全性能。另外,企业没有响应的配套监管制度,导致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程度无法及时掌握,不能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护,常常出现“带病”出车的现象,从而为道路上的运输买下了安全隐患。
2.3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
由于很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领导层本身知识能力欠缺、自身素质不高等,导致企业缺少必要的管理方法,过于注重企业实际的经济效益,忽略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对于危险货物知识缺少必要的学习和安全方面的教育,缺少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很多企业都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进行事故处理,忽视了事前、事中的安全教育,企业安全文化氛围过于淡薄。此外,由于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根本就没有能力建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缺少安全管理人员,也是无法落实安全教育的原因之一。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改进对策
3.1借鉴国外危险货物运输经验
国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可以结合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建立一套规范化、科学化较高的行业管理标准。根据运输角度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进行合理分类、针对危险货物的类别,选择恰当的运作环境,以此来降低运输过程中危险货物的风险系数。另外,对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也需要定期进行评审,做好严格的培训,检验其资质是否符合行业要求,并且建立出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3.2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从目前国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发展来看,大多数企业所具备的运输技术要求都达不到标准。因此,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应当做好专项的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整治,严格控制市场的准入关卡,企业必须通过合法的方式才能够获取经营权利,如此才能够还给市场一个公平、和谐的竞争环境。
3.3针对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建立相应的控制体系
无论是何种检查监督体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第一,危险货物在运输操作当中,无法做到任何时间段的检查;第二,就算问题检查出来,但是处理已经存在的隐患,必然会加大成本的投入。所以,事前预防性措施的采取,不仅是做好事后的监督与检查,更多的是通过运输环节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分析,从而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4建立相应的规则制度,对危险源进行合理的布局规划
在相关的发展规划中,政府部门需要合理的布置危险货物企业的地理位置。从宏观角度来看,需要规划出相应风险最小的运输网络,并且建立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现。另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可少,以此为基础,才能够真正做到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3.5制定惩处条例,建立合理的检查方案
对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抽查与定期相互结合的方式,对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资格进行审查,审核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严格的操作;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欠缺;日常运输管理中,有无演练记录、安全应急预案等。对于不符合从业资格的单位,必须勒令其限期调整,并且给予相应的处罚。
3.6对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提供基础
对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需要利用第三方运输理论来加以整合,通过专业化的运输公司来管理危险货物运输。这样有利于改变当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业化程度低、运输规模小等局面,提升危险货物运输的集成度,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保持与提升;另外政府交通道路局的监督、保障,也为安全运输提供基础条件。同时新技术的应用,如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方面技术也为现代危险货物运输提供了管理与监控的有力支持。
3.7先进的设备与管理技术的采用
先进的管理技术与设备的采用,有利于建立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尽可能安装GPS,避免发生事故时无法及时地找准位置。所以,实现要求各地区网和各企业网之间的联网,实现信息连通,才能够在第一时间处理事故,这也是当前高效、安全处置危险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通过努力,将各个环节可能发生事故的几率降至最低,就算发生了事故,也有能力将事故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
总之,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中,必须做到严谨、细致,并且设置专业的管理机构,确保运输效率,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社会效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离不开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虽然每一个部门的利益渠道不同,实施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但是也必须从整体利益出发,在顾忌各个部门利益,不损害部门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财产不受到任何影响,保证其安全。
【参考文献】
[1]吴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研究——以淄博市为例[J].中国商贸,2011,(17):77-78.
[2]刘利民.浅谈加强整体运输全过程管理对提高运输质量的重要性[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7):96-97.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5篇
一、判断题(正确划√,错误划╳)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只规定汽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要求。()
2、凡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名的都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未列名的都不是危险货物。()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并定期检查。()
4、放射性货物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的要求。()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有了危险品标志灯、牌,其危险货物包装上可不贴危险货物标志。()
6、危险货物包装上贴有危险包装标志,该车辆可不悬挂危险品标志灯、牌。()
7、一种危险货物,可能具备几种危害性,只贴主要危害标志即可。()
8、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只准液化石油汽罐车使用。()
9、运输液氯钢瓶的车辆,不准从隧道过江。()
10、运输液氯钢瓶时,瓶口按《氯气安全规程》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
11、盛装过危险货物的空容器,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仍按原装货物条件办理托运。()
12、盛装过氧气的空瓶,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1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先加油,后装货”比较安全。()
14、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
1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禁无关人员。()
16、运输忌火的危险货物时,其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17、行车人员不准擅自变更作业计划,严禁擅自拼装、超载。()
18、装车前发现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应由发货人调换包装或修理加固后,方可运输。()
19、未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每车处以购车价3%--5%罚款,总额不超过10000元。()
20、使用全挂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作业,造成事故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2、不按规定悬挂、装置运输的车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无效上岗证件上岗的,处以200元罚款。()
24、违法行为当事人对道路运政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未经运政机关培训、考核,可凭本人身份证上岗作业。()
26、氨、氯同是有毒气体,可以同车运输。()
27、装运易燃液体、腐蚀物品的罐车,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严禁超载。()
28、氧气、乙炔气、氢气同属气体危险化物,也不可同车装运。()
29、微型栏板货车的厢体较窄,不能横放氢气钢瓶,可以改为顺放。()30、危险货物运输途中,如发生火警应立即扑救,同时报警。()
二、选择题(将正确的答案字母,填在空白处)
1、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将危险货物分为()类。A、九类
B、七类
C、八类
D、三类
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第三大类为()。
A、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B、易燃固体 C、放射性物品 D、易燃液体
3、危险货物的危险性主要是由物质的()决定的。A、物理性质
B、化学性质
C、易燃性质
D、还原性质
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第四类名称为()
A、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B、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C、氧化剂、无机过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
D、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和自然物品
5、在一个大气压下,液体沸腾转化为气体时的温度就称为()A、闪点
B、燃点
C、熔点
D、沸点
6、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牌应放在()
A、前保险杠左侧
B、车辆驾驶室内前风挡处
C、车辆尾部左侧
D、车辆尾部右侧
7、从事易燃有毒化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均不得()A、睡眠
B、吸烟
C、看球赛
D、打扑克
8、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有()间距为宜。A、10m
B、20m
C、50m
D、100m
9、易燃液体灌装时,应留有()%的膨胀余位。A、5
B、10
C、15
D、20
10、毒害品中毒的途径一般通过()A、皮肤、呼吸道和血液
B、呼吸道、血液和消化道
C、血液、消化道和皮肤
D、消化道、皮肤和呼吸道
11、毒害品中的氰化物发生火灾时,应用()补救。
A、水及砂土
B、酸碱灭火器
C、1211灭火器
D、二氧化碳灭火器
12、一辆车上同时摆放的所有放射性货包,其运输指数之和不得超过()A、10
B、20
C、50
D、100
13、浓硝酸应用()材质的罐车,比较安全。A、碳钢
B、玻璃钢
C、铜板
D、铝板
14、常用的危险货物包装有()
A、木箱
B、钢桶
C、袋、箱、瓶
D、桶、箱、袋、瓶
15、机过过氧化物比无机氧化剂更容易分解,其分解温度一般在()以下。
A、150度
B、100度
C、50度
D、0度
三、联线题(将两个相关的物质,组为一体,以线联结)
1、右侧品名应归属左侧哪类中: 活泼金属
氮 非金属性强的元素
溴 非金属性弱的元素
钾
2、左侧物品包装中,有哪种抑制剂可以安全运输: 碳化钙
水 金属钠
煤油 黄磷
氮气
3、左侧物品应属右侧哪类危险货物: 电石
毒害品 氰化钾
易燃液体 硝酸铵
遇湿易燃物品 乙醇
氧化剂
4、右侧危险货物,含左侧哪种品名: 雷管
有毒气体 过氧化二苯甲酰
放射性物品 钴
有机过氧化物 氯
爆炸品
5、左侧危险货物选择哪种(右侧)材质的罐体腐蚀性最小: 硝酸
钢板 盐酸
铝板 硫酸
玻璃钢 液碱
钢板
四、填空题
1、《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实施方案》规定运输化学危险货物的车辆,车况达不到()标准,不得从事此类运输。
2、《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严禁()运输业户和车辆从事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3、《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停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和准运许可的审批。
4、《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时,除应携带上述的有关证件和()外,其他证件一律取消。
5、国务院1987年2月17日颁布的《化学()安全管理条例》。
6、交通部交运发[1993]1382号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7、交通部1998年第3号令是《道路运输()处罚规定》。
8、国家标准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
9、交通部行业标准JT230—95《汽车()橡胶拖地带》。
10、交通部门行业标准()《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
11、交通部行业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
12、国家标准GB190—90《危险货物()》。
13、交通部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1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业务人员至少应有一名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1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须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已达到()KM以上,并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岗位培训合格证。
16、交通部公货字[199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规定: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业务管理员等均应参加危险货物运政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道路危险货物()证”上岗作业。
17、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辆以上专用车辆经营规模,()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
1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规定:未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验合格的(),不得装运危险货物。
19、在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采取相应的(),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20、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必须()。
五、问答题
1、危险货物的定义是什么?
2、道路危险货物分为哪八类?
3、爆炸品按危险性分哪五项?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可分为哪三项气体?
5、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低、中、高闪点液体,它们的各自数据如何?
6、遇湿易燃物品的定义是什么?
7、氧化剂的定义是什么?
8、毒害品的定义是什么?
9、腐蚀品的定义是什么?
10、危险货物品名编写(五位数字)的含义是什么?
11、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有哪些作用?
12、危险货物包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3、限制哪些车种、车辆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
14、微型栏板货车,可以运输氢气吗?为什么?
15、液化气体罐车每年由哪个部门进行强制性检验?
16、常压容器(油罐车、酸罐车等)依据哪个文件规定进行检验?
17、《全国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车况达不到一级标准的,不准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这是为什么?
18、危险货物运输,交换,验收,需要什么手续?
19、《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中,对运输、装卸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6篇
姓名单位分数身份证号工种考试日期
一、选择题:(单选,每题2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产、经营、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A.购买B.加工C.运输
2、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B.工会主席C.安全负责人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制度。 A.自由运输B.资质认定C.自主运输
4、国家实行()登记制度,并提供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技术、信息支持。A.危险化学品B.普通货运C.一般货物
5、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驾驶人员在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小时。
A.10B.8C.12
6、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生产许可证B.营业执照C.从业资格证
7、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的由()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公安部门B.质检部门C.交通部门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脱离()监管的,由公安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装卸人员B.押运人员C.管理人员
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露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A.质检部门B.交通部门C.公安部门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的罐体应经()检测合格,并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A.交通部门B.安监部门C.质检部门
11、道路运输毒性物质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需要特别关注的是()。 A.运价B.毒性物质是否丢失、破损C.沿途各地公安局电话号码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A.仅负责装在过程B.应负责从任务领取至装载、运输、卸载整个过程 C.仅负卸载在过程
13、不得使用运输毒性物质的道路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 A.强毒性货物B.普通货物C.弱毒性货物
14、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的,且托运人不能及时妥善处理,承运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A.交通B.安监C.公安
15、氯气泄露在空气中会()沿地面扩散,使地面人员受害。 A.沉在下部B.浮在上方C.沉在下部或浮在上方
16、储、运气瓶应()防止日晒,注意通风散热。 A.防潮B.远离火源C.控制湿度
17、氯气是一种(),有强烈的刺激气味。
A.黄绿色的剧毒气体B.红色的气体C.绿色的气体
18、天然气(含甲烷,液化的),别名液化天然气,天然气()。 A.有腐蚀性B.极易燃C.不极易燃
19、易燃液体的蒸气浓度越大,毒性()。 A.越小B.不变C.越大
20、汽车罐车运输在灌装时,灌装流速过快极易积聚静电,一旦发生静电放电,就可能引起可燃性蒸气的燃烧爆炸,后果严重。因此装易燃液体的罐车()。
A.配不配备导除静电的装置都行B.必须配备导除静电的装置C.不必配备导除静电的装置
21、物质在发生自燃时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做自然点。自然点越低,其发生燃烧的可能性和危险性()。
A.越大B.越小C.恒定不变
22,有机过氧化物很不稳定,容易分解,分解时的生成物为(),容易引起爆炸。 A.易燃气体B.气体C.易燃液体
23、含氰基的化合物叫氰化物,大多数氰化物属()物质。 A.剧毒B.无毒C.有害
24、腐蚀性物质本身的化学性质决定了自身各种不同的性质。腐蚀性物质()混储配载。A.可以B.可以大量的C.不可以
25、感染性物质的运输过程(),应注意安全防护。 A.存在感染性B.不存在感染性C.大多不存在感染性
2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处于较高压力下使用的是()包装。 A.玻璃瓶B.耐压钢瓶C.普通铁桶
27、根据包装性能的要求,严密封口可分为气密封口、牢固封口和()3种, A.不透气封口B.固态封口C.液密封口
2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上的文字应为()。 A.化学品B.危险C.危险物
29、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押运人员的职责是()。
A.运输全过程监管危险货物,防止被盗、丢失,确保货物安全B.安全驾驶车辆 C.维修车辆
3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卸货前,应确认所卸货物与贮罐所标货物名称是否()。 A.相似B.相符C.不同
二、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每题2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0岁。()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由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及时人员、装卸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运输、装卸已有水渍、雨淋痕迹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超过6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
7、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8、每一种危险货物对应一个编号,每一个编号只对应一种危险货物。()
9、具有氧化性的货物,可以使用有机材料作为衬垫。()
10、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短途运输可以不配备押运人员,由驾驶人员同时兼任押运人员。()
11、押运人员只负责在运输过程中监管危险货物,确保货物处于安全状态。()
12、押运人员饺监督所装危险货物质量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载。()
13、道路危险货物装卸过程中,押运人员不应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鉴证手续时点收点交()
14、气瓶直立运输比水平运输更安全、更有效。道路运输气瓶时,应尽量采用直立运输。()
15、装卸氧化性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时,应根据装卸工具和场地的操作规程,防止货物剧烈震动、摩擦。()
16、装卸易撒漏、易飞扬的散装粉状危险货物时,应用苫布垫盖,必要时洒水湿润后方可装卸。()
17、安全装卸是指装卸管理人员仅把货物按规定数量进行装卸。()
18、道路运输腐蚀性液体、剧毒液体、易燃液体应使用专用罐车。()
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可以使用移动罐体车辆运输。()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7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第三章 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从业资格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6月14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6年6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业务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
(一)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装卸管理人员);
(三)水路运输企业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港口申报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员);
(四)水路运输企业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查员)。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企业包括港口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者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包括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和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本条第二款所称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是指托运人委托检查员对其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装箱过程、标牌标志、积载隔离等是否符合国际公约、规则和国内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的现场检查。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负责申报员、检查员的从业资格管理。
第四条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建立培训管理档案。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对辖区内装卸管理人员和申报员、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查阅相应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培训档案、考核材料等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二)检查核对相应岗位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第六条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制定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纲。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考核大纲编制考核题库,制定考核程序。
第八条 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的考核题库和制定的考核程序,组织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核不得收费。
组织考核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可以向组织考核部门查询考核成绩。
第九条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组织本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报名参加考核,并向组织考核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报名申请及以下报名材料:
(一)申请考核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能够证明其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文件。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担任其他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可不再参加考核。
第十一条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加强经考核合格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更新法制、安全、业务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第三章 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二条 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取得相应种类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见附件),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资格证书》按照危险化学品国际水路运输和国内水路运输类型,细分为包装、散装固体、散装液体等种类,并在证书备注栏中予以注明。
《资格证书》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及编号,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从业资格考核大纲。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考核大纲,编制装卸管理人员考核题库,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装卸管理人员的考核程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考核大纲,编制申报员和检查员的考核题库,制定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程序和考核题库,组织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考核工作。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的考核程序和编制的考核题库,组织开展辖区内申报员和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考核工作。
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的考核程序和编制的考核题库,组织开展辖区内仅从事危险化学品国内水路运输的申报员和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考核工作。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由下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申报员、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考核。实施机构的名录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当向组织考核的机关提交报名申请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 组织从业资格考核的部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可以向组织考核部门查询考核成绩。
第十七条 组织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考核的部门,应当在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装卸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装卸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需要换发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至90日,由申请人向原发证机关或其从业单位所在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培训经历。
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合格的,由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资格证书》;不合格的,不予换证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申请换发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参加考核合格后取得《资格证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未达到16个小时且培训不合格的;
(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条 经考核合格拟从业申报员和检查员的,应当向组织考核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申请申报员、检查员从业资格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近2年内的考核合格证明;
(二)首次申请的,应当具有在同1个从业单位连续3个月的相应业务实习经历,提交从业单位的实习证明;
(三)检查员具有正常辨色力,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四)无因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违规行为曾被吊销从业资格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符合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从业资格的决定。同意的,应当签发《资格证书》;不同意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 2年内未从事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申报或者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应当重新申请考核和从业资格。
第二十四条 需要聘用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的水路运输企业,应当聘用依照本规定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
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应当按照所取得的《资格证书》注明的类型和种类范围从事相关作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将本单位的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的以下信息及时报送具有相应职责的管理部门,装卸管理人员信息报送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员、检查员信息报送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一)被聘用从业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被聘用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编号;
(三)被聘用从业人员的从业区域;
(四)解聘从业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明证号和《资格证书》编号。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水路运输企业的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八条 聘用装卸管理人员的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或者聘用申报员、检查员的水路运输企业未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报送信息的,分别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和检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一)将《资格证书》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涂改《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从业资格管理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8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一项高风险、高难度、高警惕性、高敏感性的运输活动, 它的顺利、安全完成需要克服很多困难, 经受多种风险的考验。正因为如此, 我们更应防患于未然, 采用事前, 事中, 事后整个过程的控制, 降低危险, 共建安全。
一、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一) 危险货物的概念
在货物运输中, 凡具有易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线等性质, 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均属危险货物。
(2) 危险货物的分类
国际运输组织根据各种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和运输要求, 将危险货物分为9类: (1) 爆炸品 (2)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 易燃气体 (4)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7) 放射性物品 (8) 腐蚀品 (9) 杂类。
(三) 危险货物运输的概念
危险货物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 是指专门组织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只有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才有资格进行危险货物运输。
(四)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危险货物具有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性, 决不能与普通货物混装, 因此不同于一般普通货物运输, 必须加强管理。
(2) 危险货物不是任何运输企业都能运输的,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 必须具有五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
(3) 由于危险货物运输需要具备特殊的运输条件和掌握危险货物性质的能力, 因此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 颁发从业资格证。
(4) 危险货物自身稳定性处于一定得临界点, 在储存和运输中, 要有严格规定和特殊要求, 稍有偏离、疏忽或操作错误、防范不当, 就会发生事故, 而危险货物一旦发生事故, 往往具有灾难性, 损失巨大, 伤亡惨重, 影响极大。
二、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原因分析
(一) 管理原因。
1. 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原因。
由于公路上路政、运政、稽政和公安部门四支执法队伍的同时存在, 造成了行政效率低、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出现事故时互相推诿的现象发生。这就人为造成交通不畅, 使危险货物在途时间长, 增加了危险性, 同时当遇事故时不能及时救援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企业管理原因。由于我国大部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小, 专业化程度低而造成的缺乏管理甚至无管理。
(二) 人员失误。
由于从业人员队伍和行业管理人员队伍素质普遍较低, 加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中普遍存在着安全驾龄短、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对所承运的危险货物特性认识不足, 缺乏处理紧急事故的能力, 这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又一问题。
(三) 设施设备缺陷。
一是危险品容器或包装缺陷, 二是道路设施的缺陷, 三是车体本身的缺陷, 这些都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
(四)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健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问题虽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先后有十几个部委发布过有关危险货物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是, 这些法律条文的重叠性多, 层次低, 都是对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以及从业资格等方面的粗放型管理, 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漏洞。
三、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对策分析
(一) 限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资格。
利用第三方运输理论整合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由专业化运输公司负责危险货物运输操作管理, 改变目前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格局。
(二)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培训教育管理。
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 安全意识, 多开展实战演习, 提高他们处理紧急事故的应变能力。
(三) 完善设备设施, 运用科技实现精细管理。
1. 制定危险品容器和包装的标准。
相关部门应对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加强检查, 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的容器和包装标准, 使其严格规范化。
2.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建设。
对主要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进行建设, 并加大维护和监管力度, 使道路运输安全, 畅通运行。
3. 加强先进技术在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中的应用。
利用RFID及3G技术, 建立全国性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统一平台, 实现信息沟通, 实时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在途状态信息。
(四) 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管理行政执法力度。
1. 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
对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 对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2. 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为确保运输安全, 急需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相关的规范、标准来约束和控制运输全过程。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管理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 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使执法监督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常用现行危险品法律和法规。
要严把“三关”, 做好“一监督”管理工作, 即企业资质关、车辆及设施设备技术条件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关, 并且对上述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让我们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走上安全、高效的轨道上来。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344号令)
[2]田晓, 浅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J) 市场论坛, 2010
[3]刘贵萍, 浅谈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J) 商场现代化, 2009
从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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