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
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精选6篇)
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 第1篇
选择题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公民是指()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生活的人
C、热爱社会主义的劳动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下列行为属侵犯姓名权的是()
A、小卢的继父肖某强迫他改姓肖,小卢不从,继父常以各种借口打骂他
B、小殷常给同学起外号来取乐C、常某偷看别人日记后,将其内容公开
D、洪某和陈某是邻居,平时常因小事而争吵,这天洪某又当众辱骂陈某
3、下列情况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的有()
A、父母为了解未成子女的思想动态B、老师为了教育学生
C、领导为了掌握下属员工的思想活动 D、公安机关因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4、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是()
A、姓名权B、生命健康权C、劳动权D、平等权
5、在我国,如果公民有犯罪嫌疑,需要逮捕,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方可执行。这说明()
A、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B、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
C、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D、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6、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
A、批评、建议权B、言论、出版、结社自由
C、选举和被选举权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7、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错误的是()
A、它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B、它对加害者造成一定的C、它是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效手段 D、它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8、青少年在与违法分子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下列做法不可取的是()
A、及时拨打110电话,配合警察制服不法分子
B、不管怎样,都要挺身而出,与不法分子拼到底
C、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巧妙借助社会力量将歹徒抓获
D、在不利的情况下,更要讲究智斗
9、“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表明()
A、权利和义务两者是完全相同的 B、权利和义务两者是矛盾的C、权利和义务两者是对立的 D、权利和义务两者是一致的10、中学生小刘有写日记的习惯,同学小王偷看了小刘的日记,并将日记的内容在班内 传播。小王的行为侵犯了小刘的()
A、必然权D、隐私权C、著作权D、通信秘密
11、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人身自由权利C、合法财产权利D、劳动休息权利
12、某窃贼在行窃时被居民抓住,愤怒的居民将窃贼打得遍体鳞伤,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窃贼的行为是违法的,挨打活该B、只要窃贼将所窃赃物交出来就算了
C、居民抓窃贼合法,打伤窃贼违法D、居民不该打窃贼,应该拉他去示众
13、下列所述行为中,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有()
①将同学的秘密告诉其他同学②超市老板在超市里安装监视器防盗③某医生将患者患有性病的消息在其他患者中传播④某新闻媒体将“知心姐姐”热线电话公之于众
A、①②③④B、①②C、①②③D、①③
14、公民保护自己隐私的有效方法是()
①选择与值得信任的人交流和沟通②上网时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③有什么秘密都向网友谈④把自己封闭起来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②④
15、一天,17岁的中学生李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同学徐亮发生口角而扭打,李明的脸部被打伤。回到家他感到自己吃了亏,第二天便带了一把水果刀到学校,将徐亮刺成重伤。下列对此事的认识中,正确的是()
A、李明刺伤徐亮属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
B、李明受伤在前,刺伤他人在后,不负法律责任
C、李明属未成年人,刺伤他人不负法律责任
D、李明刺伤徐亮,侵犯了其生命健康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16、某私营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本企业劳动,发生一切工伤事故,死伤一概 由工人本人负责,企业一概不负责。”这一合同()
A、是有效合同,因为它是双方协定一致的B、是有效合同,因为它符合平等自愿原则
C、是无效合同,因为它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安全方面的规定
D、是无效合同,因为它不符合工人的意愿
17、下列关于公民的健康健康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生命权和健康权、隐私权组成B、受我国法律保护
C、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
D、是公民最首要的人格权
18、我国建立的保障公民权利体制的核心是()
A、民法B、宪法C、刑法D、行政法
19、何平的爸爸怕何平在社会上交不良朋友,每天趁其不在家,翻看其日记。这种做法()
A、侵犯了何平的合法权利B、合理的C、是对子女负责的权利D、有利于何平的健康成长,值得提倡
20、针对爸爸的做法,何平可以()
①要求爸爸赔礼道歉②要求爸爸停止这种行为
③自已的爸爸,不在意④向爸爸提出搞议,如果不行,就算了
A、①③B、②④C、②③D、①②
21、小李同学无意间获得同桌小王的电子邮箱密码,于是经常上网打开小王邮箱看里面 的内容,有时还向其他同学传播。这一行为侵犯了小王的A、名誉权B、肖像权C、人身自由权D、隐私权
22、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方式是()
A、非诉讼方式B、诉讼方式C、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D、报复方式
23、有些同学,利用他人的缺陷给他人起外号,这种行为实际上侵犯了他人的(B)
A、荣誉权B、名誉权C、姓名权D、生命健康权
24、某学校一学生寝室丢失了物品,老师怀疑是本学校的学生所为,经过调查在毫无结 果的情况下,让同学在班级投票“选小偷”。这种做发()
A、保护了同学的财产所有权B、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C、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D、是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手段25、2006年5月30日,杨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充斥着侮辱、谩骂和恐吓,给杨某
造成可极大的精神痛苦和刺激。通过调查发现短信发送人后,一些亲戚朋友建议杨某实施 报复,而杨某则主张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后来,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其结果是短信 发送人向杨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回答下列两题:
(1)、该短信发送人的行为()
(1)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2)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不道德的行为
(3)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4)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A、(1)(2)B、(3)(4)C、(1)(2)(3)D、(2)(3)(4)
(2)、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A、法律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手段B、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制裁他人
C、法律意识强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就多D、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6、某校初二学生张某和李某星期天去乒乓球馆打乒乓球,玩了三个小时后,他们付了钱,交回乒乓球拍后准备回家。但是出门时被报案人员拦住,以两副昂贵的乒乓球拍丢失为理由,强行将二人脱去外衣,对其身体和背包进行搜查。你认为两位中学生应该()
A、忍气吞声B、纠集朋友到乒乓球馆大吵大闹,使其无法正常营业
C、对报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使其付出代价 D、寻求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7、某中学为了方便管理,规定交费多的同学与交费少的同学穿着不同颜色的校服,以 区分“贫富”学生。对于学校的这一做法,你认为这一规定()
A、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B、体现了学生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
C、属于正当的学校保护D、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28、某村村民张某因为个人恩怨,购置高音喇叭、扩音器等广播器材,自命为“人民广播站”,在村中以广播的形式,散布时任村委会主任李某贪污受贿、盗窃及村霸等“十大罪状”的 谣言。对张某行为的评价,你认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行为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B、张某的行为是在打击贪污等犯罪活动的有效方式
C、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D、张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29、某校班主任每周组织一次“最好”和“最差”学生的评选。热按后把表现最好的同学安排在前排,而最差的则安排在最后的墙角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1)该做法有利于加强课堂管理(2)该做法有损学生人格尊严,应坚决制止
(3)该做法不科学,但也不违法,不提倡,也不必禁止(4)该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A、(1)(2)B、(3)(4)C、(1)(4)D、(2)(4)
30、下列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有()
A、王林和李明因一件小事产生分歧,王林对李明不满,于是造谣李明曾在书店偷窃书籍
B、王某由于考试不及格,老师在班级队会上批评王某时说“你真笨,像蠢猪”
C、法院对犯罪分子公开审理
D、某校一学生寝室丢了东西,老师无端怀疑是本校师生所为,让同学们投票“选小偷”
31、某班级班主任想组织一次“民主测评会”,让学生不记名投票,在全班选出“最不 受欢迎的同学”。若你是班级中的一员,面对这种情况,你应该()
A、按照班主任的要求认真填写选票
B、在选票上写上自己不喜欢或认为有缺点的同学名字,可以帮助他们改正缺点和毛病
C、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给予该班主任刑罚处罚
D、即时劝阻班主任的做法,因为这样做有损班级同学的人格尊严,是一种违法行为
32、某人到公司去应聘被拒绝,因为在他的档案中有一次考试作弊的记录。这件事告诉 我们()
A、要保护自己的隐私权B、肖像权对我们很重要
C、姓名权不能乱用D、要珍惜自己的名誉
三、多项选择题。
33、下列内容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A、宋某与赵某有私仇,故意损毁赵某的像片
B、记者去一所职业高中拍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登在中国教育报上,以此宣传职高的校貌
C、李某是市三好学生,因犯了错误,被少先大队委没收了李某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D、某自选商场的于某,怀疑李某偷拿商品,擅自搜身检查
34、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就要()
A、从实际出发B、知法、懂法
C、以法作为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 D、做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
35、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收到非法侵害时,正确的做法有(A、受害人依法进行自卫B、其他公民有权予以制止
C、受害人受到轻微伤害时,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
D、非法侵害情节构成犯罪的,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 第2篇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41.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42、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3、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44、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内容包括哪些?P49~50
答:(1)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即:公民的住宅步伐非法搜查)
(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
(3)公民有权对个人童心内容保密
(4)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
45、公民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答:(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3)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
4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4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法律保护的方式P55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
48、我们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答:(1)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2)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 第3篇
一、时效性与真实性的选择
思想品德课的生命力, 就在于理论联系实际。因此, 思想品德课必须要紧扣时代脉搏, 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反映社会生活实际。特别是九年级思想品德课是以国情、国策教育为重点内容的课程, 时代性是其突出的特点。这就要求教师要根据需要, 突破教材的局限, 适时地运用新材料、新信息, 并利用理论分析说明复杂多样的社会现象, 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提高学生对现实的认知度。而网络则能在第一时间提供海量的新闻和信息, 这为我们获取多样的教学素材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网络时代充分体现了各种信息传播的及时性、速度性, 纸质媒体的出版周期常以天或周计算, 而网络新闻的更新周期却是以分钟甚至秒来计算的;而且网络的容量之大, 是任何其他媒介都无法企及的。但与此同时, 我们也应注意到, 正是这些特点也带来了弊端。在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 尤其是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 为了吸引关注, 赢得点击率和阅读率, 有的记者一味求新求快而无暇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细致的背景分析, 容易导致有的新闻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不客观公正, 甚至有时可能把流言蜚语、道听途说当成事实来报道。而思想政治课是一门探求真理的学科, 来不得半点虚假, 所以, 引用时事的教学素材一定要真实, 不可胡编乱造、道听途说或者是经不起推敲, 否则就有悖于思想政治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例如, 今年某报刊登了一则新闻。当看到这则新闻时, 我马上想到了可以将它与教材中的平等与尊重、关注民生等内容联系起来, 于是将其摘录下来, 准备运用到教学中。可是, 不久, 新华网就证实此报道为虚假新闻, 我庆幸自己还未使用。但也不禁想到, 如果没看到后来的报道而将虚假的新闻作为教学内容, 将会对学生产生怎样的误导。作为政治教师, 在注重网络新闻和信息的时效性的同时, 不要急于使用新的信息, 应确保所选素材的真实性、科学性。我们要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不要盲目从众, 要有自己的主见和思考, 在热点事件特别是一些存有争议和疑问的事件前保持一份冷静,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能去伪存真。
二、坚持以正面性为主, 反面为辅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这一点在网络信息的传播中能得到充分体现。负面新闻、负面事件、负面话题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容易诱发人们的好奇, 引发人们的探究讨论。于是, 有的网络媒体可能有时登载、炒作各种负面新闻来吸引眼球, 提高网站点击率。而且我们可以观察到, 网上各种舆论交锋, 有时可能是负面舆论压倒正面舆论。一些人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较强的批判意识, 以期改善;也有一些现实境遇不佳者则是宣泄情绪。如果教师不加引导地将这些负面信息、负面新闻大量地引用和展现在课堂中, 这样的负面情绪也会感染学生。我们应该认识到, 学生的身心发展还不成熟, 特别是中学生, 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还在形成中, 判断是非、分析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 对事物的看法很不全面。教师上课时总是例举消极的现象, 容易让学生产生错觉甚至偏激的观念, 怀疑社会的发展, 否定国家的进步。这既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 也不利于培养亲近社会、热爱国家的合格人才。教师在收集网络素材时, 应把握正确方向, 多弘扬正义, 用积极的例子激励学生, 使学生能正确分析社会发展的形势, 认识到主流是好的、积极的, 那些消极的东西毕竟是少数。不过这不是说揭示社会阴暗面的例子就一概不能用, 而是要少用、慎用, 更要有技巧地用。
三、关注网络信息更要关注现实生活
网络信息不受时空的限制, 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教师和学生的视野, 成为我们了解社会了解世界的有效工具。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 网络是现实生活在数字空间的延伸, 它应该是从属和服务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所以, 网络和网络信息只是可供凭借的工具和材料, 不是教学内容的全部。教师应以教材知识为切入点, 回归现实世界, 根据教学目标、学生特点, 充分挖掘和利用所有具有教育意义的信息资源, 特别是关注学生身边发生的事, 要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 使教学返璞归真。为此, 教师应认识到生活中的每时每刻, 每人每事都具有教育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依靠学生, 把学生身边发生的具体事例和实际问题, 以及具有本土特色的时事、人物、案例等资源, 适时地应用到思想品德课教学中, 引发学生的共鸣。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探究合作, 培养他们探究分析问题的能力, 为学生的道德教育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例如, 学习九年级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这一课时, 讲到文化遗产的保护, 我将课前收集到的网络材料换成本地的文化遗产, 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先收集了解本地有哪些文化遗产, 然后调查一下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情况。将学生收集到的素材经过筛选和组织, 运用到课堂上, 更容易让学生了解保护文化遗产的迫切性和措施, 也更好地培养了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我想, 这些资源比起教材、网络资源更具有持久性, 效益更明显。
巧解中考思想品德选择题 第4篇
在教学中,笔者总结出“四句诀”、“十不选”解题法,取得了很好的解题效果。
一、“四句诀”解题法
“四句诀”解题法:阅读题干找中心(阅读题干材料,找出中心思想,这是前提),研究题眼好入门(研究材料后面的指向,即题眼,这是解题的关键),排除无效干扰项(不要急于直接进行选择,而是要先行排除,把不符合题意的干扰项排除,目的是提高选择的准确率),比较之后见分晓(把余下的选项进行比较,选出最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
例1(2009年·山东济宁卷)为应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出了积极努力,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如确保国内金融体系稳定、增加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密切同其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和配合等。这表明()
①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②没有中国的参与,世界经济将陷入瘫痪③中国已成为发达国家④中国政府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A.①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本题中“金融危机”、“重大举措”是关键字眼,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作用的理解和认识情况。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当今世界树立起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③的说法是错误的,因而可以把C、D排除。②的说法过分夸大了中国在国际上的作用,也是错误的,因此答案为A。
二、“十不选”解题法
1.题肢本身表述错误者不选(逆向选择题除外)。
例2(2009年·山东卷)针对一段时间以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让人民吃得安心、放心,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作为消费者,我们要()
①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安全意识②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生产不安全食品的行为④发现有人销售不安全食品,立即予以没收、销毁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解析:该题由题干、选择肢和选项三部分组成,解答此题时可以使用排除法,先排除或选出最有把握确定下来的选择肢,然后一一甄别剩下的选择肢。“发现有人销售不安全食品”,我们有举报、检举的权利,但没有没收、销毁的权利,所以④是错误的,排除④后即得正确答案A。
2.题肢与题干要求不相符者不选。
例3(2009年·浙江嘉兴卷)义务体现着社会对个人、国家对公民的要求。下列属于未成年人依法履行义务的是()
A.定期购买嘉兴《南湖晚报》
B.国家法定节假日出游
C.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D.因观看球赛休学在家
解析:该题考查了依法履行义务相关知识。解答该题的关键是抓住题目的关键词——“依法履行义务”,然后再结合所学知识排除干扰项。公民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义务,故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依法履行义务的表现。A、B、D项都不符合题意,正确答案是C。
3.因果相悖者不选。
例4(2009年·山东泰安卷)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抢救生还者的过程中,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倍努力,绝不轻言放弃。”这是因为()
①人最宝贵的是生命②生命世界丰富多彩③生命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④生命是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④
解析:这类试题的因果关系是内在的、真实的,如果强加因果关系或虚假的因果关系,都会导致错误出现。解答这类试题,一要看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二要注意因果关系是否颠倒。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是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因此“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百倍努力”地抢救生命。②不符合题意,应予以排除。正确答案是C。
4.题肢和题干属间接联系者不选。
例5(2009年·贵州黔东南州卷)我国大学生找工作难,但目前国内技术工人却十分紧缺。某汽车厂招收260名数控技工,月薪达到6000元仍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上海市公布了四类工资最高的职位,其中有两类是高级或中级技术工种。这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在选择成才目标时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②当今激烈的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③在选择成才目标时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④要提高自身素质,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解析:该题属于启示类试题,主要考查了“未来道路我选择”有关知识。解答本题的关键是抓住题干的实质。在选择成才目标时既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又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立志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①、③、④与题干是直接的、本质的、主要的联系,②与题于是间接的、次要的联系,且不符合题意,应予以排除,正确答案是B。
5.题肢与题干外延不相符者不选。
例6(2009年·江苏南京卷)作为中学生,保障我们基本权利最重要的法律是()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宪法
C.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刑法
解析:该题考查了“宪法和普通法律”相关知识。解答该题的关键在于看懂内涵的同时,掌握外延的规定性。该题题干突出“作为中学生……”,增加了试题的迷惑性。《刑法》与中学生关系不大,应该预先排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法都要依据宪法制定。因此,宪法才是保障我们基本权利最重要的法律。正确答案选B。
6.题肢和题干矛盾者不选。
例7(2009年·河北卷)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与完善,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②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③是我国的立国之本④规定了人民享有直接管理国家的权力
A.②③
B.①④
C.①②
D.③④
解析:该题考查了考生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认识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13亿人民不可能都去直接管理国家,而要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去管理国家事务;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所以③、④都是错误的,不能选,正确答案选C。
7.题肢与题干重复者不选。
例8(2009年·山东滕州卷)2008年6月27日比尔·盖茨退休
了,但是比尔·盖茨所说的话却始终存在于我们心中,教育和警示着我们,如:“靠愿望和祈祷是不行的,实现理想必须动手去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话告诉我们()
A.只要动手去做就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B.任何理想的实现都离不开艰苦奋斗
C.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
D.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解析:解答好该题的关键在于审题。该题中A项与题干表述重复,应排除。C、D项表述虽然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能入选。所以正确答案是B。
8.正误相混者(即题肢中既有正确的部分也有不正确的部分)不选。
例9(2009年·湖北武汉卷)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国内外游客数量将达到几千万,需要许多志愿者的参与。参与志愿者活动,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下列关于“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③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不需要承担任何社会责任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解析:该题考查了“责任”的内涵。解答该题时,我们要仔细读完题肢,小心“陷阱”。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但也应该自觉承担责任,所以③的说法是错误的,不能选。
9.反向选择题中正确者不选。
例10(2009年·福建泉州卷)学会欣赏与赞美,是与人相处的重要内容。把赞美阳光慷慨地施予别人,既鼓舞了他人,又愉悦了自己。下列说法中不属于欣赏与赞美的句子是()
A.好朋友考试成绩有进步,对他说:“你真行!”
B.同桌穿一件新衣服上学,对她说:“真漂亮!”
C.班里某位同学出手打人,对他说:“真勇敢!”
D.竞选失败的你对成功者说:“祝贺你!”
解析:该题中A、B、C项的做法都符合欣赏与赞美的要求,因此不能入选。我们必须仔细阅读题目要求,以免误选。
10.题干要求单一者(如带有“核心”、“根本”、“关键”、“最”、“中心”等字眼),有些题肢即使能在题干中得到体现,但如果不符合题干单一性的要求,也不能选。
例11(2009年·福建福州卷)如果根据下面两幅图表现的共同主题拟定一篇报道,最恰当的题目是()
A.共建和谐社会
B.维护社会公平
C.争当时代先锋
D.共享改革成果
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 第5篇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动摇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社会上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我们必须与其进行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1)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涵义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2)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3)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是维权的利剑。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这些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九大类。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2.正确行使权利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公民的义务 1.我们的法定义务
(1)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2.我们的道德义务
(1)道德义务的含义: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3)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1)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现。
(2)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3)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倡导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种行为。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的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3.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1)珍爱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3)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
(1)人格尊严权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名誉的含义及作用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①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②我 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 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既是侵权行为,又是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我有肖像权
(1)肖像是指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再现。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肖像权 ①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②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维护姓名权
(1)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一、隐私和隐私权 1.人人有隐私
(1)个人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等。
(2)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越迫切。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1)隐私权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2)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①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权。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②公民享有个人信息保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禁止他人非法搜查、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③公民享有私人通信秘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3)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2.依法维护隐私权
(1)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2)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伤害、赔礼道歉;若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一、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2)教育的作用 ①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是人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智力,才能增长才干,享受现代文明,才能取得成功。
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2.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1)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2)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
①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②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公益性,既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二、珍惜学习机会 1.维护受教育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2.履行受教育义务
(1)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我们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 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2)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一、财产属于谁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1)社会上的财产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因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2)我国制定、运用多种法律,采用各种不同方式,有效地保护着公民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其中,我国的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3.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
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求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2)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3)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4)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行政违法现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消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二、财产留给谁
1.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1)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2)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3)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1)所谓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3)公民可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允许的。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3.当继承权发生争议的时候
(1)作为继承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该相互关爱、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而不要见利忘义、斤斤计较。我们在遗产继承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2)我国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无形的财产 1.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
(1)知识和智慧是无形的财产。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智力成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2)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2.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
(1)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2)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作为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 消费者的权益
一、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1.我们都是消费者
(1)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这既包括吃饭、穿衣、住房等物质方面的消费,也包括满足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用服务时,我们便成了消费者。
(2)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消费者处于被动的、不利的地位。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觉醒起来,想步伐经营者奋起反击,以维护自身权益。
2.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九项权利。
(2)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 1.炼就一双“慧眼”
(1)在现代社会,影响人们消费行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这就要求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2)炼就“慧眼”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需要我们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要掌握有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2.维护权益的途径
(1)法律赋予我们消费者权利,我们自身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意识不仅要体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而且要体现在不公平交易发生之后。
(2)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些途径是:与经营者协调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 我们崇尚公平
一、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1.众说纷纭话公平
(1)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一个重要主题。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2)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2.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
(1)人们在社会合作交往中,如果受到不公平对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就会感到冤枉、气愤,甚至导致报复行为。这种心理和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降低,导致彼此关系恶化,合作难以为继;会会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
(2)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因此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有了公平,才能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二、维护社会公平
1.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1)公平总是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但是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2)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3)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我们可以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4)公平意识是道德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2.自觉树立公平合作意识
(1)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
(2)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他人不公平。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课 我们维护正义
一、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1.走进正义
(1)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在社会进程中,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3)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如果没有正义制度规则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2.社会发展需要正义
(1)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正义,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2)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正义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
二、自觉维护正义 1.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
(1)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我们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2)非正义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和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面对非正义行为,如果选择消极的态度,就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
2.做有正义感的人
(1)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面对非正义行为,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采取行动维护正义。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
(2)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 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予以声援和救助。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在尽量在 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初二思想品德学习心得 第6篇
概括起来讲,主要是要增强生命教育、相处之道、网络文明、民族团结、劳动观念、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一、生命教育
1、强化生命健康教育的必要性。
(1)生命健康权的地位。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是一个人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也要求公民不要以任何理由侵犯其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2)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成年人是我们家庭、社会、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又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需要来自家庭、社会、学校=司法机关等方面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自己也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
(3)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现在,在学校、在家庭、在社会都有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现象,有的还显得尤为突出,像校车安全、不发分子拐卖妇女儿童、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都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
2、强化生命健康教育的措施。
(1)落实每周一节的生命健康教育课时和内容。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初中阶段每周开设一节生命健康课,有专门的教材,安排专职进行施教。生命健康课教师要与思想品德课教师进行联系和配合,整合好教育资源,拟定好各自的教学视角和重点。
(2)强化课堂教学。如:校车安全、劣质奶粉事件、地沟油问题等内容都可以进入课堂,丰富课堂教学的素材。
(3)做好讲座或专栏。生命健康教育史一个永恒、全方位的主题。进行生命健康教育不仅仅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的职责,也是全体的职责,特别是班主任的职责。学校可以举办生命健康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可以举行以生命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级活动,像逃生演练、疾病的防治、交通安全讲座、水火电安全板报等活动。
二、相处之道
1、强化相处之道教育的必要性。
(1)初中生成长的需要。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内容是按照学生的生活范围逐步展开的,在培养学生交往品德上,安排了与父母的交往、与老师的交往、与朋友的交往等内容,这正是初中生将来走向社会所必须的品德。
(2)实现社会和谐的需要。我们现在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因为家庭式社会的细胞。我们教育学生要“爱人民”,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热爱一个学生,长大后又怎么去热爱其他的人?再者,现在的初中生中独生子女比较多,有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思想的人大有人在,有的朋友关系紧张,有的不懂寻找真正的友谊,所以,强化人与人关系方面的知识传授很有现实意义。
(3)要体现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影响着并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观念。由于生活背景、年龄特征等差异,使本该和谐相处的亲子关系也出现了不和谐;由于身份、地位、看问题的角度的差异使师生关系之间也会出现一些矛盾;现在不少的初中生由于交友的不慎,而误入歧途。我们要根据时代的特点,对初中生的交往注入新的内容和方式。
2、强化相处之道教育的措施。
(1)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现在是一个大变革的社会,父母在外务工的比较多,学校的留守学生比较多,学生的亲情比较缺失,这时我们更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特别是在节假日,在学生父母回家的日子里,让学生感受亲情的温暖,感受家的温馨,学生亲身感受是在课堂上学不来的。
(2)开展好单元活动。
(3)教学走进学生的心灵。现在的思想品德课教学之所以实效性比较差,主要是由于教师的教学没有触动学生的心灵,教学始终在学生的心灵之外徘徊。在教学时,可组织一些亲子活动、师生联谊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自己的父母、老师、朋友。教学时,创设的教学情境要符合的认知特点,要与学生的生活、学习实际相适应,让学生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三、网络文明
1、强化网络文明教育的必要性。
(1)网络的出现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标志。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我们要辩证地看待每一件事情。网络出现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带来了便捷,但也不可否认有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成了网络的俘虏,这时,父母和老师就成了“谈网色变”,一概地批评网络的出现与存在,这是错误和偏激的观点,我们要一分为二地认识网络,利用好网络,给网络一个正确的定位。
(2)网上信息良莠不齐。网络的信息容量很大,有关部门对网络信息的监管也不是十分的到位,所以,网上信息真假难辨,好坏俱在,一些不良的信息、图片对心智不很健全的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
(3)不少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意识不强。我们上网要遵守网络文明公约,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但有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暴力色情等,有的从不良行为发展到了犯罪行为,所以,进行网络道德教育和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强化网络文明教育的措施。
(1)举行“网络利弊谈”辩论赛。
(2)配合班主任开好“远离网瘾”主题班会。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是许多家长、班主任感到头疼的事情,为了发挥好教育的合力,做到思想品德老师、班主任、家长对戒除学生网瘾的齐心协力,思想品德老师可以与班主任联合开好“远离网瘾”主题班会,上号戒除网瘾的团体辅导课,还对网瘾特别大的学生进行个别的心理辅导。
四、民族团结
1、强化民族团结教育的必要性。
(1)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各个民族的人民在这个大家庭里幸福快乐地生活。国家统一,民族兴亡,是所有中华民族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的世世代代的追求。“爱好和平”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之一,我们有责任把它传承下来。
(2)国际国内形势决定的。国际上,敌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有人在,他们居心叵测。在国内,以“台独”、“藏独”、“疆独”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不可低估,他们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从事分裂国家和民族的活动,我们要高度警惕,特别是我们的青少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3)初中生的知识体系要求。初中生的知识面比较窄,认识问题还没有那么深刻,并且还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初中阶段进行民族团结内容教育,可以让他们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特点以及我们各民族的相互关系,还可以扩大他们的知识面,熟悉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他们将来捍卫民族团结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强化民族团结教育的措施。
(1)运用多媒体整合教学内容。
(2)举办民族团结的专题讲座。举办有关民族团结内容的知识讲座,特别是在每年“两会”召开期间,针对“两会”的代表和委员的民族结构状况、代表和委员所提出的关于“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建议或议案,开展一些讲座,帮助学生释疑解惑。
(3)开展图片展或者办板报。每年的十月为我国的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月。各个班级可以利用这个契机,举办我国各民族发展的成就展,或者办一期“爱国”的黑板报,其中可以加入一定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学生是喜闻乐见的。
五、劳动观念
1、强化劳动观念教育的必要性。
(1)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劳动创造了财富,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是我们获取食物的源泉,劳动成果是我们劳动的结晶。我们要树立劳动光荣,不劳而获是可耻。劳动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职业的分工不同,每一个劳动者都拥有同等的尊严。我们要珍惜劳动成果,不要铺张浪费。
(2)就业从“做事”开始。现在大学生就业很紧张,在很大的程度上,有的大学生的就业观念不正确,眼睛朝上看的,想找劳动强度小的,工资又高的工作,不愿意下基层,不愿意脚踏实地地干活。所以,大学生的就业就要从“做事”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最基础的事情做起。
(3)青少年劳动观念比较缺失。现在的初中生基本是独生子女,家庭条件都比较好父母和长辈都百般的宠爱着的,除了读书之外,没有其他的体力劳动,从而养成了学生的劳动观念不强,在学校里你爱劳动,在家里更是不想劳动,长此下去,这样很危险。
2、强化劳动观念教育的措施。
(1)开展“今天我当家”活动。让学生利用周末的一天,在自己家里开展“今天我当家”的活动。这一天里,要负责家里的买菜、做饭、洗衣、卫生、接待客人、照顾老人、采购物品等事项。活动结束后,让学生说出活动后的感受。
(2)开展“劳动最光荣”主题班会。在班会开始之前,让学生收集一些与“劳动”、“劳动模范”、“劳动成果”相关的资料,还可以约请当地的劳动模范、普通的劳动者、本班劳动积极者谈体会或经验介绍。
(3)开展零花钱使用情况调查。现在的初中生一般都有零花钱,有的还比较多,初中生的零花钱都来自父母给的。到底初中生是怎样使用零花钱的呢,我们可以利用课外时间开展零花钱使用情况的调查,针对学生消费中不太正确的现象,我们要进行引导,让初中生的消费做到合理、环保、绿色、维权、节约,从小养成珍惜劳动成果的好习惯。
六、法制教育
1、强化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之一。我们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青少年从小要具有法制观念和意识,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
(2)危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青少年的年龄都比较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不太强。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上是不是出现侵犯青少年合法的事件,这时青少年要依法维权,依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青少年学法、用法很重要。
(3)某些初中生的法治观念淡薄。由于青少年的是非观念不强,还收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某些初中生不能严格自律,喜欢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沾染上了一些不良行为,从不良行为开始,逐渐走向违法犯罪的泥潭不能自拔。所以,初中生要自觉学法,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2、强化法制教育的措施。
(1)整合初中阶段法制教育的内容。根据初中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我们在进行法律知识传授时,要做到心中有数,新授课时有些地方根据需要还要补充一些法律常识。
(2)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现在的初中学校一般都有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平时要解答学校师生的法律疑惑,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至少每一个月要开展一次法制讲座,特别是新颁布、新修订、与师生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要进行重点、全面地讲座,以扩大师生的知识面,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初二下思想品德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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