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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转让合同书文本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厂房转让合同书文本(精选11篇)

厂房转让合同书文本 第1篇

厂房转让合同书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 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元整(金额大写 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 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 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年 月 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书文本 第2篇

乙方(受让方):

现甲方欲将正在经营的洁美水洗坊厂房及设备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厂房及设备转让一事,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其有洁美水洗坊厂房及设备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受让。

二、该水洗坊位于乌市米东区古牧地镇西工村三队二巷4号,包括内容有:现有厂房二年的租赁时间,50公斤洗脱机一台,50公斤洗衣机一台,100公斤洗衣机一台,50公斤烘干机一台,100公斤烘干机一台,0.5吨蒸汽锅炉一台,脱水机一台,烫平机一台,30公斤烘干机一台,金杯面包车一辆。

三、甲乙双方共同同意以元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分两次付款(第一次预付壹拾壹万元整,第二次付款时间为5月28日之前付清余款壹拾柒万元整),在此期间,乙方不能二次转让该水洗坊。若乙方不能如期付款,甲方有权收回该水洗坊的一切经营权及设备,壹拾壹万元自动转为违约金,概不退还,并承担甲方五个月的经济损失(以转让费的20%计)。

二、甲方保证该水洗坊在年月日之前无任何产权纠纷,在年月经济纠纷及安全事故各种事由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转让费全部付清之后,一个月之内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水洗坊的一切变更手续。此后,乙方享有该水洗坊的所有权并自由支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客户维护和厂房设备维护,如设备故障则有甲方联系维护,乙方负责维护费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土地及厂房转让中的重要问题研究 第3篇

1.1土地及厂房转让的概念

土地及厂房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厂房所有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1.2土地及厂房转让的前提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 不得转让: (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 共有房地产, 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 权属有争议的;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转让房地产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 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 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 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上述条文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2章土地及厂房转让的交易方式选择问题

2.1土地及厂房转让的交易方式

2.1.1将土地及厂房直接在登记部门转让过户

将土地及厂房在登记部门直接转让过户是指一方将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通过行政部门直接过户登记至另一方主体名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在土地没有进行开发利用之前不得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所以按照该方式进行转让的前提条件是土地上已经建造了房屋。这是最直接的, 也是最原始的方式。

2.1.2采用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所谓股权转让, 是指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 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1由于股权转让对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有利无害。因此, 各国立法原则上允许股东自由转让其股份。股权自由转让源于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公平、正义理念, 同时, 也是资本最本质属性的表现, 赋予资本流通之自由, 是对其本能的复位。2如果土地及厂房办理在有限公司名下的, 则购买方可以通过收购该公司股权的方式取得土地及厂房的所有权。

2.2两种交易方式的适用

如果收购方对土地及厂房的出卖方比较了解, 明确对外不存在债权债务的情况下, 建议采用第二种方式。如果出卖方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出卖资产的, 则应该认定为可能对外结欠大量债务, 在出卖方没有足够的担保情况下, 则应该采用第一种交易方式。

地上无建筑物的土地转让又称为光地转让,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定, 光地不得进行转让, 所以在此情况下买方想对光地进行交易的话, 只能选择股权转让方式进行。土地证办理在公司名下, 而公司又被股东所持有, 公司的股东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买方后, 间接达到买方持有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也就是只能按照上述第二种方式进行交易。

2.3两种交易方式的利弊分析

2.3.1第一种转让方式的利弊分析

(1) 缴纳的过户费用高, 当事人往往因为过户费用的承担问题而导致无法达成协议。该交易方式适用相关税收政策的一般性规定, 转让方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 受让方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税收负担重。3整个过户费用分为契税、营业税、增值税、过户登记费用、评估费用等, 大致费用在评估价格的12%左右。采用土地及厂房直接过户的方式时, 产生的税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在财政局缴纳的契税, 第二部分为在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三部分为在房产交易中心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过户登记费用。契税按照评估或者交易价格的4%征收, 由买方向财政局缴纳。营业税按照交易价格的5%征收。增值税则区分为不同的情况处理, 营业税和增值税由卖方向税务部门缴纳。房产交易中心主要收取的是登记费用, 该项收费按照房产面积计算并由双方各半承担。土地管理部门收取的是登记费用, 该项收费按照土地面积计算并由双方各半承担。

(2) 办理过户时间长, 在土地办理过户之前首先需要房屋办理过户, 在房屋办理过户之前需要解除抵押, 房产过户包括评估在内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土地过户手续繁琐, 需要合同审批和发证二个审批过程, 如果办理顺利的话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

(3) 安全性大, 双方之间交割清楚后不存在其他债务连带纠纷。在土地及厂房过户后双方不会牵涉原有的债务连带问题。例如:甲公司原有债务很多, 乙公司购买甲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后, 甲公司原有的债务均与乙公司无关, 原有的债权人只能向甲公司追要而不得向乙公司主张权利。

2.3.2第二种方式的利弊分析:

(1) 费用低。办理股权转让时只需要缴纳少量的工商股权登记费用, 不涉及房屋及土地的产权, 所以不需要缴纳契税和营业税。依据财政部及税务局的有关文件, 2004年10月1日后, 在企业重组、分立、兼并和破产等过程中免交契约税, 该政策本来是针对国有企业改造, 但实际上对开发企业来讲, 是法律上的一个疏忽。任何企业都可以借这个文件把一个公司的土地在没有更多成本投入的情况下, 分成10个公司的土地, 然后通过转让公司转让土地。4

(2) 风险高。股权收购的目标公司如果原来对外结欠有大量的债务的话, 那么目标公司被新股东收购后, 目标公司仍旧需要承担之前遗留下来的大量债务, 通常在收购之前新股东会从财务账册上查明对外所结欠的债务, 但是有些公司的隐形债务未登记在账册中的就无法查清。例如, 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无法记录在财务账册中, 目标公司在变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后仍旧需要对之前的担保承担责任。

2.4土地及厂房交易资金的支付方式

在土地及厂房的交易过程中, 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卖方坚持在办理过户完成后再支付款项, 而买方则坚持在办理过户之前需要支付交易款项, 有时候最终导致双方之间的谈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2.4.1作为律师, 笔者在办理这样的案件时, 往往建议当事人采用如下几种资金支付方式:

(1) 买方将交易资金全额存放在律师事务所, 待双方将房产过户完成后在由律师事务所全部支付给卖方;

(2) 双方到银行开设监管账户, 印鉴章由双方各自掌握一枚, 然后买方将交易资金全部存放在银行监管账户上。待双方完成土地及厂房的过户后一次性支付交易资金。

(3) 由买方提供有信誉的保证人, 由保证人为买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卖方对保证人的信誉认可后, 双方先进行土地及厂房的过户。

2.4.2笔者不主张在土地及厂房的交易过程中采用支付定金的方式, 原因在于:

(1) 土地及厂房的交易金额比较大, 按照10%或者20%的定金计算的话该笔资金的金额还是比较大, 资金大带来的风险也相对高;

(2) 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对土地及厂房的登记、抵押状况进行调查, 买方选择转让土地及厂房往往资金状况不太好, 在没有进行正式调查之前支付定金容易导致纠纷;

(3) 办理土地及厂房的过户时间较长, 在办理过户的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随时可能出现法院查封等其他意想不到的情况, 在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出现时很难分清是谁的过错, 而买方支付的定金也很难收回。

第三章在行政部门登记中的常见问题

3.1抵押问题

卖方转让土地及厂房之前往往因为银行贷款而已经抵押给银行, 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前需要将银行抵押解除, 否则按照无法进行过户登记。

3.2查封问题

有时候土地及厂房的转让是迫于企业经营困难。经营困难的企业遇到诉讼时经常会有法院对被告的土地及厂房进行查封, 所以遇到此类案件时需要先办理解除查封的手续后, 才能办理土地及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

3.3土地证和房产证产权不一致的问题

卖方持有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定要保持一致, 有时候卖方注重的是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证的问题。在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时所有权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去办理了变更登记, 而没有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办理房产证过户之前需要核对土地证上的名称, 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的, 需要先到土地管理部门去办理更正手续。

3.4集体土地需要土地所有权人确认的问题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这二种情况分别在土地证上注明清楚“国土”和“集体土地”字样。在办理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转让时, 房产登记部门需要审查土地所有权人是否同意地上建筑物产权转让, 所以遇到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书面确认同意,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已经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明清楚。

第四章土地及厂房转让中的其他问题

4.1建造中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厂房转让的问题

有些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正在建造厂房,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转让厂房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即必须完成厂房建筑施工的25%工程量以上才可以转让。

4.2土地超过法律规定时间未开发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 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实际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履约过程中, 造成土地二年未开发的原因比较复杂, 大致原因有:

(1) 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方负责周围的五通一平或者七通一平,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府在二年时间内未完成土地的五通一平或者七通一平,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2)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沿海地区特别在苏州、昆山一带的土地利用速度加快, 土地出让速度决定了土地规划不断调整。

(3) 企业在购买土地时效力不错, 但是在之后的时间里由于国际及国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企业的效力发生下滑无力继续建造厂房, 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下滑导致没有财力在规定的二年时间里建造厂房。

若是因土地出让方的原因导致在二年内无法完成开发的, 企业不需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风险。国土资源部开出的“药方”是“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5在中国境内的开发区大力招商的前提下, 一般政府部门不会强制性的收回土地, 为了营造和谐、亲商的投资环境, 政府部门往往和企业进行协商处置。

4.3房地一体原则

房地一体原则, 其具体含义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主体一致原则, 以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一同处分, 这种处分包括转让、抵押等。6在笔者接触的案例中, 有些企业在转让和抵押厂房时, 为了节约税金, 或者出于收购资金的考虑, 在与买方签订协议书时约定只转让厂房, 而保留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是法律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 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企业这样操作也会给自己今后的经营带来麻烦。如果未来进行银行借款, 办理抵押登记时, 登记部门要审核房产证的所有权人是否和土地证的使用权人一致, 如不一致将不予登记。

结语

本文通过对土地及厂房转让不同交易方式的比较以及对交易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的列举分析, 总结出了应对此类问题的种种方法, 为土地及厂房转让的交易者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土地及厂房的转让交易中存在的问题非常之多, 不断接触此类转让交易, 必将不断遇到新的问题。另外, 随着国家政策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土地及厂房的转让交易也将出现更多的问题。因此, 总结分析转让交易中出现的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施天涛著:《公司法论》 (第二版) ,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第254页。

[2]奚晓明编:《股权转让纠纷》 (第二版) , 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第8页。

[3]王海锋:《企业房地产转让的纳税筹划探析》, 载《会计师》, 2012年第19期。

论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第4篇

关键词 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1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具体含义包括:(1)合同转让仅仅指合同主体变更,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当事人。(2)合同转让的不是合同内容,也就是说没有改变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3)合同转让本身是合法的,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要求,否则,合同转让行为不受法律保护(4)合同转让应该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针对合同义务转移)或者通知对方(针对合同权利转让)。(5)合同转让如果涉及到批准、登记手续的,还要办理相关手续。

2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即不改变合同权利内容,由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里转让权利的合同当事人为让与人,接受转让权利的人为受让人。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出合同关系。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来,与原来的债权人共同拥有债权。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债权时,也取得了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但是,《合同法》特别规定,三种情形下,债权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

一是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权利,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订立的,如果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就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使合同难以履行,从而破坏了合同订立的基础,违反了合同订立的目的,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这种合同权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

二是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就可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种约定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那就能够产生法律效力,那就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然,这种约定 只能在合同转让之前作出,相反,如果在转让之后作出,则不能影响合同的转让效力。而且,这种约束也不得约束第三人,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将合同权利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则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项权利。

三是依照法律不能转让。我国一些法律对某些权利的转让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比如《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合同债权不能转让。对于这些规定当事人应该严格遵守,不得违反法律,擅自转让法律禁止转让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权利完全不同于转移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只是应该通知债务人。没有经过通知,该转让权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就生效。

3合同义务转移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法律责任。

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债务人全部转移合同义务时,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是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合同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并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债务人部分转移合同义务时,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合同义务的转移,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请求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新债务人享有基于原合同关系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利。《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三是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四是原第三人对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如果担保人没有明确表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则担保责任因为债务的转移而归于消灭。《担保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4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是指当事人一方经过对方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也可以分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前者指合同权利义务全部由出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后者指合同权利义务部分由出让人转移给受让人。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可以看作是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移的综合,因此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分别适用于其中的合同权利转让部分和合同义务转移部分。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或者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置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参考文献

[1] 孙鹏.合同法热点问题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

公司厂房转让合同 第5篇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与面积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号,宗地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元(¥)转让

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

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厂房转让合同 第6篇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厂房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厂房原属于,位于,厂房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3、交付后,上述工业厂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该厂房的任何使用权利和义务。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厂房总价分三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收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2、__年__月__日前甲方把厂房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元(大写元整),收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3、余款人民币_元(大写元整)于年月日之前付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赔偿金。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1、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4、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六、标的物的交付年月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厂房转让合同 第7篇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________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x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x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x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x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论财产保险合同转让条件 第8篇

摘 要 2009年我国的立法机关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本文从修订后的《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为出发点,通过分析我国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转让规定的合理性,提出保险标的转让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 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 转让

一、保险合同转让

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承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的本条修订被人们认为是“新保险法改采对物主义”,“新保险法有利于发挥保险法的保障作用”①。新《保险法》的修订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保险合同的转让问题仍然值得分析,以便能在实践中更好的应用。首先,就保险合同的转让作一下限定:以财产保险为准进行讨论。保险合同转让就是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基于法律和事实发生权利和义务的转移而导致建立在保险标的之上的保险合同的转让。

二、保险合同转让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转让条件和保险标的具有复杂的关系,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例。以下仅就其中主要立场相对的两种条件进行分系,以阐释我国《保险法》修訂的合理性。

(一)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转让

《日本商法典》第650 条规定,“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转让他人时,推定其同时转让保险契约的权利,但保险标的转让显著变更或增加危险时,保险契约即丧失效力②。”从日本商法典的规定来看,采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自动转移。这种立法例的意义主要出于以下理念和考虑。首先,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个人作为主体与社会中的经济组织相比,处于市场的弱势低位。出于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调整这种关系,以限制契约自由下的利益失衡。其次,规定保险合同可以随保险标的转让自动转让,有利于市场交易。现代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里,财产自由流转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保险制度作为一种财产保障措施,在不削弱它的保障功能的同时,让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自由流转。从而尽可能的促进财产的流转。第三,保险合同自动转让,有利于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保险合同是特殊的合同,保险指向风险,保险的目的是经济补偿,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来获得利益,同时要满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对的射幸利益。保险人并不因为保险标的的转让必然加大风险,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同时也获得风险保障,如果限制保险合同的自由转让,就违背了保险的初衷。

(二)保险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才能转让

我国前《保险法》采用的就是此种条件,可以看出这种立法例的背后蕴藏着如下的理念。第一,维护契约自由的原则。契约自由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和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最朴实的基础原则之一,是私法自治的核心部分。契约自由的思想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契约是当事人相互统一的结果;其次,契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③。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契约,当然的是契约自由的结果。故保险标的转让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转让,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尊重他的选择权。第二,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坚守。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效力的相对性。合同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除非第三人同意。李永军教授认为“契约的相对性是契约自由的副产品,契约自由包括契约的相对性”④。我个人认为契约自由和契约相对性虽然渊源深厚,但有各自的范畴,所以将合同的相对性单独提出。保险标的的转让的效力不能及于保险人,故保险合同不当然转让,除非保险人同意。第三,维护保险的安全性及稳定性,防止保险欺诈,维护保险的诚信原则。一般认为,保险合同是一种对人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原则上其主体不得任意更换。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他在订立合同时所选定的对方当事人的。如果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而未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因为对方当事人未必了解第三方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有可能相信,并有可能发生在第三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权利或利益上的损害。另外,也存在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目的,而不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就转让合同的情况。所以合同的转让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第四,有利于保险人重新确定保险利益,估算风险,决定是否继续承保,及是否增加保险费率。从保险利益原则来看,财产保险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就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存续期间,转让保险标的,原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丧失,从而导致原保险合同因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去效力。

通过对比两者的不同,两种条件从不同的角度维护了不同的利益。但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我比较赞同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自动流转。首先,契约自由原则是随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契约自由在当代经济组织以绝对优势的地位屡屡侵犯个人的权益的现实情况下,如继续坚守契约自由的固有含义而不变通,则有违追求正义之宗旨。第二,合同相对性也因为现实的变迁而被突破。在通常的保险标的的转让中,保险人的风险一般不会增加,再加上保险业本身的投机性和风险性,保险标的的转让合同自动转让对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格局未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认为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转让条件的选择和规定是科学和合理的,既采取了自动转让的条件,又为维护保险人的利益规定了通知义务和风险增加下的解除权,维护了一种平衡,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和交易的促进。只是通知的义务和风险增加解除权的实践可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尤其是风险增加的评估问题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界定。

注释:

①邢海宝.保险法中转让问题研究.保险研究.2009(4).

②石慧荣.保险合同问题研究.载现代法学.2004(5).

③[英]阿蒂亚.合同法概论.程正康等译.法律出版社.1982:5.

工厂厂房转让合同 第9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

(大写: 元整)。

2.单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厂房设备转让合同 第10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享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及享有所有权的厂房、设备、材料等转让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设备、材料等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甲方因

享有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至年月日止。

厂房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享有对该厂房的合法所有权。厂房内设备、材料等详见附件一清单。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材料等。

2、转让价款共计元整(金额大写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元整(金额大写元),余款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之日(以双方签署交接单为准)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及对厂房、设备、材料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未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厂房、设备、材料等设定任何抵押或债务,且第三人不会对本次转让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3、本次转让前,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付款后日内与乙方办理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按量将转让标的交付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 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甲方中途悔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厂房转让合同(参考) 第11篇

立契约书人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厂房转让合同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工厂的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厂房连同基地,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库存清单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第二条本件让售价及计算方法:

1.厂房场地、生产设备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

2.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程度,在50%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50%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3.生产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4.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___万元,除在本年10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___月份起的帐款均由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付款方法:

1.前条在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协议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万元,余款_______万元,在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2.前条第四项应收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第四条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定于_______月_______日为交收日期。定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厂房现场为交接地点。

第五条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3.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4.厂房场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代书费及其他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5.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6.乙方声明本件盘让,已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依法决议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是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予甲方,以赔偿甲方。

第七条为确保本件协议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两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保证合同附后)。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厂房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厂房位置与面积

甲方现有位于,厂房栋层,占地面积M2,建筑总面积M2,厂房具备有红本《房地产证》,房产证号:号,宗地号。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以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此售价为甲方实收价格,不包含过户的手续税(费)用,(除土地使用费转让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证该房产的真实性、转让给乙方之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给甲方。上述定金同时转为预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元(¥),甲方收到预付购房款后将该房产证原件交付给乙方。余款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乙双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并在厂房宿舍清场完毕当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清场完毕,余款将作为赔偿乙方损失。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深圳市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各一份,在个工作日内(不含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国土局办理有关产权转让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推辞或有意拖延,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政府、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产价款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起两个月内,甲方应保证厂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户进行清场完毕,以确保乙方按时进驻,顺利接管。

4、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业并行使一切权利。

5、水费、电费以现租赁厂家离厂当日,甲、乙双方实抄水电表底为准,甲方负责过户给乙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就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进行清点确认,同时列明清单,确保上述房地产在产权变更清场后,一并交付给乙方,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则要作价赔偿。如租户在机器搬运时,需对主体墙面改动,甲方应该恢复原状,以照片为准。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本《协议》签订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址:

厂房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土地转让乙方并为乙方办理土地批租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位置:

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面积:

该地块使用面积_______亩,带征面积_____亩,合计为______亩,以上土地距甚力丈报告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凭。

三、土地性质及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转让价格:

土地_________亩;以上各项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五、付款:

本协议签定生效以后,乙方即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在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后支付_____万元,余款_______万元在乙方获取房地产证(绿证)后一星期内付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2、协助办理其用水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3、协助办理用电手续(费用由甲方支付);

4、负责办理使用土地转为批租土地的转性手续,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5、交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左右),由上级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积极参与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生产、绿化管理方面接受村委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垃圾清运工作由村同环卫部门协调,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上述款项,如延期支付,则甲方办理转让的期限相应延后。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由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鉴证单位:

厂房转让合同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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