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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财务内部范文(精选6篇)

财务内部 第1篇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财务内部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促进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二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三条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一)规范经济行为及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第四条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院会计制度》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二)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员工在处理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操作,任何个人都不得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

(三)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经济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1(五)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 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经济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范围审批的经济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采购与付款、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对外投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七条 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八条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第九条 医院应当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写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

第十条 医院不定期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

第二章 货币资金

第十一条 本内控制度所指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及现金等价物。

第十二条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医院财务软件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二)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

2、支票预留印鉴中:医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出纳私名章由出纳员保管。

3、空白发票与发票专用章应分别由票据保管员、出纳员保管。

(三)医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四)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五)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医院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审批人及权限见《财务开支与审批规定》及医院其他相关规定。

3、支付复核。报销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电脑记账)。第十三条 现金的管理

(一)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对现金库存进行管理,严格遵守上级财务部门或基本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间的结算,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收费员及出纳可视不同情况,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并编制现金日报表。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四)实行不定期的查库制度,设立查库单。经财务部门领导批准,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财务人员同时查库。查库要作出查库记录,由财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并由查库人员及出纳同时签字。

(五)制定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下班时将现金全部存入保险柜,抽屉内不准存放现金。

第十四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财务部门开立账户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财务部门应加强银行账户集中管理,定期对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

(二)应当指定会计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若调节不符,应及时向财务部门领导和会计主管汇报,以便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出纳对于领用的各种银行票据必须登记,建立使用银行支票、现金支票的登记簿。制证人员对于领用的各种银行票据必须按该银行票据的号码顺序制单,不允许出现跳号、短号等现象。

(四)票据出纳开具转账支票时应将金额或限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绝对应记载事项填写、盖章齐全,并如实填写用途。支票领用人员必须在支票存根和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五)办理转账支票的委托收款业务,必须由审核人员审核该支票的金额、出票日期,印鉴以及用途等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再交由出纳人员开具相应的收费票证,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一)财务部门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收费专用章以及财务部门公章分别设专人保管。其中个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所有的收费票据必须与收费专用章分开保管;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以及所有的银行空白凭证必须与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工作。

(三)为加强对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置专人对各类收费票证建立《票证购买、使用辅助账》,详细记录领用票据具体人员、数量及每册使用情况,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核对开出票据金额与账面收入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除财务部门授权收款的科室、部门外,其余科室、部门不得自行购买收据收取款项。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少缴、漏缴、拖欠、挪用所收款项,必须将所收款全部及时上缴医院财务账户。

(五)所有已启用的收费票证,不论是否用完,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前必须交回财务部门进行验收、核销。

第十六条 往来资金的管理

(一)严格借出款管理,借出资金应根据授权审批额度由主管财务院长(或授权人)审批。

(二)所有办理借款手续的经手人均为借款归还或发票取得的责任人.

(三)因公出差所借的差旅费,借款人应在出差返回后10日内办理结算报销,余款返回。前账未清,后账不借。

(四)正常垫付的设备费、修缮费、业务费等应收及预付款,在取得合法报销凭证后,应及时清理转账,原则上不得跨会计年度结算。

(五)财务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对往来资金账目进行抽查。会计主管应督促应收及暂付款项的清理工作,对于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及时查明原因,指定专人进行清理,并提出处理方案。

第十七条 外汇业务的管理

财务科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医院的各项外汇业务。

第三章 实物资产

第十八条 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分别对全院药品、试剂;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信息配件;五金、百货、办公用品、家具、电器等的采购、保管、发出及报废处置负责。

第十九条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一)各类实物资产必须办理入库手续,且采购、验收、结算各环节应分别设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全部办理;办理入库与领取使用人不得为同一个人;采购与使用原则上不应为同一科室(主管实物资产部门除外)。

(二)不同规模固定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必须取得不同级别的授权并经审批;新增固定资产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有关管理部门根据使用要求,分别编制购建计划,大中型项目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算与施工预算书等必要的书面文件,报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固定资产的调出、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办理。

(三)新增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应由有关部门对其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产品备件、原始价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进行逐项验收,同时填制固定资产领取清单,交财务科入账,并在管理部门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账,在使用部门建立实物台帐;固定资产的减少(报废、出售、对外投资等),应由有关部门对其性能、新旧程度、成套性等进行鉴定、评价。

(四)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财务科应根据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固定资产类别编号,在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中进行登记,管理部门、6 使用部门应相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卡片,实现帐、卡相互制约;固定资产的减少,财务科、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根据有关凭证,对其数量、价值予以核销。

(五)定期盘点: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清查盘点,如发现有盘盈、盘亏和毁损等情况应查明责任,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实物性资产,医院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 第十八条所述及实物资产主管部门应做好各类物资的库存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并与财务科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审批制度。因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而产生的经济收入必须交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报废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财[2004]196号)办理有关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固定资产报废的残值收入必须交财务部门。

第四章 采购与付款

第二十三条 对于上述实物资产及其他资产,其采购根据本章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医院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四)采购与验收。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不得由同一部门、科室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 应当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

第二十六条 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物品或劳务等类型,确定主管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医院应当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预算内采购项目,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行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当报院长审批。

第二十七条 对于重要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二十八条 医院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二十九条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

医院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第三十条 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收回退货货款。

第三十一条 对由于采购借支而形成的预付账款应根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经办人为交还预付款或取得发票的责任人。

第三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已到期的应付款项须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与支付。

建立对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医院也应当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 监管部门应对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采购与付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采购与付款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大宗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三)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管理。重点审查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

(四)有关单据、凭证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况。重点检查凭证的登记、领用、传递、保管、注销手续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五章 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

第三十四条 建立医疗服务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服务的开单、操作、确认科室和收款三项业务为不相容岗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即严禁提供治疗 等临床和非临床科室私下收取医疗费,所有医疗业务收入均应通过收费处、住院处及出纳部收取、盖章确认。

第三十六条 医院收费流程依照财务科具体规定。

第三十七条 医院建立减免医疗费用的制度,应制定减免标准以及适用范围,超出范围的不允许未经审批即减免医疗费用。

第三十八条 技诊、检验等化验、治疗的科室应通过收费处盖章确认才能进行医疗服务。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提供后应立即确认并作为预交金的抵减项处理。

第三十九条 医院建立催交、追回欠交医疗费用的制度,住院处每日以预交金余额低于500元为标准,通过病人所在科室对该部分病人进行催交,科室应配合这项催交预交金的工作。对符合减免费用的病人,应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减免手续;超出规定的减免医疗费用,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

第四十条 医院建立退回医疗费用的制度。因药房缺药病人要求退药、因未接受检验、治疗服务而要求退费等原因,均应通过没有提供医疗服务的部门或科室签章确认且处方、检验、化验、治疗单据等齐全才能够办理退款手续。门诊病人到门诊退费专窗办退款;住院病人则须通过财务科科长确认方能退款。

由于医保病人存在结算问题,如果收费和退费期间跨期,确认可以退款后应到财务科办理退费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院应当在开单和提供医疗服务等相关部门设置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提供医疗服务登记制度,并加强开单与提供医疗服务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理》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及时办理医疗业务收入收款。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将医疗收入及时入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收费员应于每天规定时间进行日结,并根据日结报表上显示的应交款项缴纳业务收入。出纳员于每天下午到收费处核对并收取收费员日结报表及款项。若当日现金余额较大,可预交收入。

第四十四条 收费部门应对收取的票据负责,对印鉴不清、逾期等票面因素不规范的票据负有追换责任。

第四十五条 住院处应做好欠费病人登记工作,年度结算前做好病人欠费明细表,交财务科办理欠费挂账手续。

病人出院预交金余额未能退回的余款,一年后仍未有病人认领,则应上缴财务科。财务科作往来挂账手续。

第四十六条 医院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出现病人欠费的科室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应当督促提供医疗服务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四十七条 信息系统中应能及时反映每位返院病人原欠费金额,及时反映每位病人的信用情况。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定期与欠费病人通过核对欠费情况。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四十九条 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提供医疗服务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四)提供医疗服务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提供医疗服务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第六章 对外投资

第五十条 为了加强医院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制定对外投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第五十一条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医院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医院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 融、投资、财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五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资建议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对外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

第五十五条 医院应当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并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五十六条 医院应当制定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经单位最高决策机构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

对外引投资业务需要签订合同的,应当征询单位法律顾问或相关专家的意见,并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签订。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可根据需求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或其他管理人员。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对派驻被投资单位的有关人员建立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

第五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严禁设置账外账。

第六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的管理,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保管权益证书,建立详细的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财会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

第六十一条 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的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第六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对应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转让对外投资应由相关机构或人员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第六十四条 医院财会部门应当认真审核与对外投资处置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对外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六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七章 工程项目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项目包括医院基础设施的改、扩建项目和日常的修缮工程、维护保养工程。

第六十七条 有关工程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总务科对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办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现行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严禁未经医院领导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第六十八条 工程项目应执行我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第六十九条 按国家文件规定应公开招标的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未到公开招标金额的工程项目应实行院内招标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 招标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每项招标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家投标单位参加竞标。

第七十一条 内审机构应派人参与工程项目的签定,审核合同的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书面合同应留存财务部门一份,以便监督执行。

第七十二条 内审机构应当审核有关合同履行情况的凭证,并以此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应当拒绝支付有关款项。

第七十三条 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财务部门应及时取得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并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第八章 成本费用预算

第七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十五条 成本费用支出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

(三)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对成本费用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的授权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成本费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成本费用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章 担保

第七十七条 根据《担保法》等有关规定,我院作为国有非营利性医院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经济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第八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内部 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公司实行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二条 原始凭证的稽核,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公司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加本单位公章。

(四)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有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五)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六)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有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三条 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报销凭证,记账凭证内容是否与后附原始凭证相符。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第四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三)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四)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五)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六)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七)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八)明细账与总账是否相符,资产类、负债类核对金额。

(九)成本、费用、收入累计数与会计报表数是否相符。

(十)应付工资、待摊费用等科目的真实性。

第五条 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财务内部 第3篇

关键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比较

一、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准则概述

2001年美国安然公司破产及其以后一连串的会计丑闻事件, 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了扭转这一局面, 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简称“SOX法案”) 。SOX法案为公众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建立了一个新的监督体制, 并将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作为关注的重点之一。SOX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当局评估和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要求独立审计师对公司管理当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进行鉴证, 并报告其鉴证结果。这标志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被纳入强制性信息披露范围, 同时也首次从强制性监管角度提出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作为对SOX法案的回应, 2004年3月9日,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 发布了《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AS2) , 并于6月18日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批准实施。AS2关注的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以及这项工作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在AS2出台的随后两年多时间里, PCAOB密切关注AS2的执行情况, 并通过广泛地收集公众公司财务信息、参加圆桌会议及获取各方面的反馈信息重新对AS2所有重大方面的有效性进行评估。通过对来自各方意见的讨论, 2007年6月12日, PCAOB发布了《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AS5) , 并于7月25日经SEC批准实施。AS5最终取代了AS2。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比较

PCAOB在AS2中首次提出了综合审计的理念, 即公众公司的审计师不仅要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还要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那么, 外部审计师在执行双重审计任务的同时, 应如何区分这两种审计以及将这两种审计有效整合呢?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

1. 审计内容及范围不同。

根据AS2的规定,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评价公司管理当局的评估, 就公司管理当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形成一个意见。而根据AS5的规定,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AS5在AS2的基础上, 省略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概念介绍, 而直指审计目标和审计步骤。从制订审计计划、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控制测试, 到评价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最终形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见,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的全面评价。而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测试, 其内容少得多、范围也小得多。外部审计师基于测试内部控制的成本和效益考虑, 甚至可以选择放弃测试内部控制而直接执行实质性测试。在SOX法案实施后, 测试内部控制不再是验证财务报表的一个可选择工具, 而成为审计的直接目的之一, 是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在这种情况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就非常明显了。

2.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准确程度要求不同。

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需要外部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因而要求评价结论有较高的保证水平。而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测试只是规划实质性测试的重要依据, 因而对评价结论的准确性要求不是很高。如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保守评价, 仅给予极低的信赖度, 这样只会增加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 会影响审计效率, 一般不会影响审计效果。但要防止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过于乐观的评价, 否则会增加审计风险。

3. 对外部审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不同。

AS5具体列明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目标和审计步骤, 其对外部审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专业胜任能力都有了更高的要求。首先, 审计计划的编制难度加大。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复杂程度与公司规模和经营性质等因素有关, 因此要求外部审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然而, 在AS5要求遵循COSO框架的前提下, 往往导致外部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以COSO框架为蓝本制订标准化格式的审计计划。这种标准化格式的审计计划可能不能识别出财务报告重大内部控制薄弱点。这不仅增加了审计费用, 也降低了审计质量。其次,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完成控制测试后, 外部审计师需要评价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并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程度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意见类型。而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一直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难度最大的一个方面, 究其原因, 就是在评价内部控制缺陷是否重大时, 需要外部审计师进行大量的职业判断。而在确认为重大缺陷以后, 外部审计师还必须进一步判断该缺陷是否为实质性漏洞。

4. 对外部审计师的责任要求不同。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就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表示意见, 所以外部审计师只需对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提供保证。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获得公司管理当局特定日期的评估结论中不存在实质性漏洞的合理保证, 所以, 外部审计师需要对内部控制及公司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双保险”的鉴证, 从而承担了双重责任。

(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联系

1. 目标相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 就公司管理当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发表审计意见。而根据AS5的规定,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目标是获得公司管理当局特定日期的评估结论中不存在实质性漏洞的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就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表达表示意见, 其直接面向的也是社会公众。可见,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一致的, 两者都是为了对向公司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高质量会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 其共同目标是提高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信息的质量。

2. 程序关联。

从审计过程来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可以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财务报表审计中, 外部审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随后需要进一步执行的审计程序。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 外部审计师不仅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还要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外部审计师可以利用所取得的内部控制评价的证据来改变财务报表审计的属性、时间和程度, 也可以根据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中发现的缺陷来决定财务报表审计实质性测试的属性、时间和程度。

3. 方法相同且有所改进。

财务报表审计中, 为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 外部审计师可以采用观察、询问、问卷调查、讨论等方法。当然,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 这些方法也被外部审计师大量采用。另外, AS5设计了一种自上而下的风险导向测试方法。这种测试方法要求外部审计师首先将注意力集中于公司层面的控制, 然后是重要会计账户, 以引导外部审计师关注重大处理过程, 最后关注交易或应用层面的具体控制。每一步获得的结论都将指导外部审计师关注下一控制层面上的高风险领域。通过这种测试方法很自然地引导外部审计师关注高风险领域, 指导外部审计师只需要测试那些与是否存在实质性漏洞而获取合理保证相关的控制。这降低了审计成本, 提高了审计效率。而传统的自下而上的审计方法, 很可能使外部审计师纠缠于交易或应用层面的具体控制之中, 这些测试可能对预防或侦查财务报表重大错报无任何意义, 从而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成本开支。

三、启示

(一) 明确审计目标, 整合审计概念

AS2首次提出了综合审计的理念, 同时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并使审计尽可能有效, AS2又设计了综合审计模型。通过单独并行的过程来同时实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外部审计师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审计来检查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也可以通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来更好地设计和执行那些用来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公允表达的审计程序, 两者终极目标一致、程序相互补充, 既降低了审计成本, 又提高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以及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因此, 在审计实务中, 外部审计师应充分整合这两种审计, 充分利用审计资源。

(二)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明确审计责任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对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也加大了审计人员的风险责任。可以说, 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直接影响到审计的质量。因此, 在面临这样一项全新的任务时, 审计人员需要重新学习, 以迎接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挑战。

(三) 统一评价标准, 初步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目前, 我国将内部控制鉴证服务定性为审核业务, 审计人员可接受委托对内部控制实施审核, 相对于AS2和AS5将此类业务定性为审计业务明显还有很大差异。其主要表现在, 缺乏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 造成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流于形式。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经验, 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内部控制标准和内部控制审计准则, 初步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令人欣喜的是, 在2006年7月15日, 经国务院批准, 由财政部发起, 国资委、证监会、保监会等机构联合参与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 并计划在3年内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科学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该委员会于2007年3月2日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并于2008年6月28日正式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可以预见, 在不久的将来, 我国将迎来一部类似美国COSO框架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将借鉴SOX法案的规定,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报告。

对于外部审计师来说,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其新的业务增长点。对于资本市场来说,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提高了财务信息质量。虽然有人指出其成本过高、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碰到了诸如评价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但我们依然可以预见, 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道路上,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会走得很远。

参考文献

[1].陈汉文, 李荣.财务呈报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的国际发展.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7;3

[2].黄京菁, 王禄河.SOA404条款引发审计价格上升对职业界的影响分析.审计研究, 2005;4

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 第4篇

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企业为了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而采取的一定手段。同时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并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不断改革而进一步完善。本文将对当前我国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现状及改进途径进行分析与阐述,以促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1.企業内部财务控制的意义

内部财务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前提。现代化的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在企业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并贯彻于企业管理的多个方面。同时内部财务控制主要就是对通过沟通、合作及调节,而使相对分散、独立的财务活动整合起来,共同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中,一方面能有效减少费用,也就是降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市场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并有效防控腐败行为;另一方面则保障企业经济的顺利发展,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

内部财务控制能有效保证企业经济运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促进企业财务规划的顺利实现,因此要加强企业财务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调节。同时,企业财务计划一般在开展财务活动之前制定,由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影响因素多样化、复杂化,因此计划中难免存在漏洞,这就需要通过财务活动的控制进行弥补,并对财务活动进行调整。因此,有效强化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能够保证企业财务计划活动积极、可靠的运行;另外,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也是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环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如果仅限于对合理的决策进行制定以及切实可行的预算活动,却对实施的行动不重视、不加强控制,那么预计的财务目标很难顺利实现。从某方面来说,财务的预测、预算以及决策能够为企业财务活动指明方向,提供规划、依据等措施,财务内部控制则主要对这些规划行为进一步落实,如果没有有力的财务控制保障,那么财务活动的任何预测、决策与预算都难以达成目标。

内部财务控制决定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市场化经济管理过程中,对于企业、社会来说,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爆发,各种制度危机、诚信危机等日益显露,因此内部财务控制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可见,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在经济中起到促进、保障、监督、管理等作用,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决定作用。

2.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企业管理者内部财务控制的意识薄弱。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因此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理念。若企业内部没有建立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有些企业仅以财务制度来取代,或者不考虑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而生搬硬套其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还仅限于书面,而并没有切实执行。

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监督不到位。财务监督手段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及内外因素的不断变化,而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框架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企业常有的监控形式就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职能不仅在于监督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还在于加强组织环境的“软控制”。但是当前很多企业中有关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统一,有些企业同时设立了审计部与审计委员会两个职能部门,但是大部分公司仅成立审计部。

财务信息失真严重。当前,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十分严重,尤其很多企业的财务工作管理混乱,且由于核算不实而导致信息失真。由于财务信息的不对称现象,造成财务信息的供需双方长期处于不对称状态中,尤其企业及财务人员在处理财务信息中存在优势,能够利用不对称信息、进行财务造假等,以篡改原始凭证、掩盖不合法的经营、人为捏造财务事实等。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65期2014年第3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另外,由于一些企业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淡薄,单纯追求个人利益或者企业的不正当利益,唆使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信息。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坚决抵制领导的错误决定,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但是由于会计人员的任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都取决于领导者的决定,因此会计人员难以抵制管理者的错误决定。也就对信息失真提供了人为因素。

3.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途径分析

加强企业管理者的内控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使其树立科学的财务内部控制观念,以此消除在内控实施过程中的障碍。企业管理人员的态度在财务内部控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进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需积极落实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以积极的态度执行本岗位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认识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针对各岗位的业务范围及权力责任而制定的,因此应该将财务监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充分发挥内外监督作用。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若想切实实行并取得良好的收效,必须开展一定的监督手段,而企业内部最重要的监督手段就是审计监督。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内部审计在检查内部财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性,并将审计工作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控制及事中督查,让监督工作具有日常性及全过程的参与性、控制性,同时将监督与评价的结果及时反馈,为企业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依据。

另外,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完善,仅靠企业内部的监督力量是不够的,政府的相关部门如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对企业的监督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工,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并实行资源共享,进而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管,以内外结合的方式,巩固内部财务控制的基础。相关部门可加强对注册财务师从业者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注册财务师等相关工作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大媒体宣传作用,对于违反国家政策的企业进行曝光,实行开放式的社会监督机制。

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在招聘财会工作人员时,应严格遵守考试制度,以选择政治水平良好、富有正义感与职业道德、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当前,各种财务资格的考试制度已逐步完善并实施,将有一批既懂业务又遵守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加入到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中。另一方面,对国有企业现有的干部任用制度加强考核,建立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评及选拔机制,摒弃原有的仅靠数字来考核企业经营者水平与业绩的方法,对于弄虚作假的经营者,要严惩不贷。

由上可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企业对内部财务控制的意识已经有了充分提高。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就不能顺利实现企业管理。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贯彻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以发挥内部财务控制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第5篇

一、日常费用的报销制度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正规的发票或收据,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索取相关收据,需要自行书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领取报销单,认真填写报销单,报销单据一律使用黑色笔进行填写,写明日期、用途、金额等相关重要信息。

3、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会计人员复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到出纳人员处报销,领款并签字确认。

4、如遇到总经理外出不在(原则上在一日以上的),不能执行审批工作的,每人报销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部门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三级审核通过后,出纳人员可以执行放款支付工作,待总经理回来后统一补签;100元以上的经三级审核通过后,需由出纳人员请示总经理后,方可执行是否放款工作。

5、如遇到总经理不在,100元以下的金额,不能保证三级审核的,出纳人员不得放款。

二、借款制度

员工需要预先借款支付垫付款等金额时,员工需要先填写借款单,经审核通过后出纳人员方可放款。业务金额支付完毕后,借款人需要填写报销单进行报销工作,将剩余的金额上交回出纳。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审批工作的,需及时与负责人沟通,经同意后方可放款。

三、发票管理

1、开具发票须书写发票申请书,详细写明开票的具体信息,中途更改开票资料的,须及时通知财务人员。

2、因发票申请单填写错误,导致开票信息错误作废的,责任由开票申请人自行承担。

3、开票申请人领取发票时,必须为本人自行领取,且要签字备案。

四、应收账款管理

财务内部培训课件 第6篇

生:①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②资本、基金核算③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④工资、成本费用、财物成果的核算⑤出纳⑥稽核⑦总账⑧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⑨会计档案的保管⑩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师:那不同的企业是否必须要全设这十个工作岗位呢?例如简炜林集团开业,要请会计人员,就可以把我们全班有会计证的同学全都请过去,是吧。同时,黎雪莲公司也开业了,不过了他的公司较小,那就只能请一两个同学了。这就说明了会计岗位可以多设也可以少设,甚至不设,对吗?根据什么?

生:企业的规模、需要。

师:对,根据企业的规模,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形式有哪些?请同学们先看教材,并找到相应的答案。

生:(看教材)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师:好。一般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是在小型企业,一岗多人会出现在大中型企业。例如,刚刚我们所说到的简氏集团,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是哪种模式?

生:一岗多人

师:那黎雪莲公司呢?

生: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

师:我们就来问问黎同学,公司开业了,想聘请谁过去当会计人员,好吗?

生:陈、黄、甘,够了

师:嗯,都是几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啊。好,那他们要做些什么工作?

生:陈责管钱,黄负责管账,甘凤琴负责还没想到

师:黎雪莲同学好厉害啊,真得是一个明智的老板,为什么这样说?他懂得聘请一个人管钱另一个管账,这也是我们今天要学的,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叫做内部牵制制度。请同学们一起来看看什么叫做内部牵制制度。

生:出纳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责权则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内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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