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第1篇
点评方式:每月5日之前随机抽查上个月7天的处方进行点评,全年抽查处方4846张,平均每月抽查403.8张处方。2012年抽查结果:合理处方为77.6%,不合理的处方主要是不规范处方;平均每张处方用2.56个药物、用药金额47.8元,基本药物使用率为57.4%、通用名称的使用率为98.7%、注射剂的使用率为22.9%、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为27.8%。
不规范处方分析:不规范处方包括费别、科别、住址、诊断等处方前记内容不完整,修改处方、超疗程用药没有医师签名或注明理由,大额处方无患者签名同意,单位、住址等遗漏,还存在个别处方中抗菌药物应用不规范的现象。
不合理用药分析:不合理用药处方有重复用药现象,有诊断与开具药物不对症的情况,个别处方中存在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错误,偶有超剂量、超浓度静脉给药现象。
抗菌药物应用:总体上,抗菌药物处方数占总处方数的比例在下降,且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日渐规范,但仍有未根据抗菌药物特点和病原菌种类选择抗菌药物的情况存在,需进一步改进。
针对现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希望各科医生与药房加强合作,使临床科室提高对处方正确书写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处方不规范书写的监管,并按我院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格处采取相应措施;
2、建议信息科设置程序使填写不完整的处方无法通过,从系统上消除项目填写不完全的错误,如年龄、用法用量等项目;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第2篇
1 临床资料
我院作为三级甲等骨伤病专科医院, 门诊量不大, 药品品种少, 药比较单一。从2010年6~10月, 共随机抽查处方2200份, 占处方总数的4.8%, 根据《处方管理方法》, 指定具有处方点评资格的临床药师进行点评, 并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 把分析结果上报药剂科和医务科, 并进行通报。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 并通报批评, 与以警戒。
2 结果
共点评处方2200份, 其中合理处方2123份, 合格率96.5%, 不合理处方77份, 不合格率3.5%, 在不合理处方中, 不规范处方66份, 占85.7%;用药不适宜7份, 占9.0%;超常处方4份, 占5.1%。
3 分析
在随机抽查的处方中, 不合格率分析如下。
3.1 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 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有些医生未标明科别、日期, 字迹潦草, 药师都难以辨认。
(2) 新生儿, 婴幼儿未写明日, 月龄的, 只笼统的写着几周岁, 未按要求用绿色的儿科处方。
(3)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一律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 有些医生只标明商品名, 有的使用药品的化学分子式, 如生理盐水, 写成NS, 葡萄糖写成GS, 占很大一部分。
(4) 用法, 用量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有的医生为了图省事, 快, 不在处方上写清药品的用量, 有的药品说明书的用量说1d3次, 1次1~2片, 患者很难根据自己的病情搞清楚是吃1片还是2片, 需要药房工作人员按医生的处方告之, 但医生的处方确写“遵医嘱”, 药师很难解释清楚, 病人怨声载道。
(5)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占很大一部分, 有的医生修改只签名, 但不标明日期, 或者一张处方连续修改2处以上。
(6) 无特殊情况下, 门诊处方超过7d用量, 急诊处方超过3d用量, 慢性病, 老年病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标明理由。门诊处方和慢性病处方都能较好的执行, 急诊处方执行较差, 经常看到急诊病人提着大兜的药品, 有的外用的膏剂, 一盒能用4d, 但有些医生最多能开八盒, 经过开展处方点评, 这种现象明显好转。
3.2 用药不适宜处方
3.2.1 适应证不适宜的
例如某位患者临床诊断为病毒性感冒, 但开具的处方确是头孢曲松, 头孢曲松只对细菌有效, 而对病毒无效。某位患者诊断为单纯性的疼痛, 应开具去痛片或氨芬曲马多片, 却开具草乌甲素片。
3.2.2 重复给药
某位患者诊断位关节炎, 开具处方醋氯芬酸钠和洛索洛芬钠片, 2种都是非甾体抗炎止痛药, 对胃刺激较大, 联合应用, 加大对胃的刺激, 属于重复给药。
3.2.3 医生超级使用抗菌素
随着《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的出台, 其合理应用越来越受到医务人员的关注。我院规定主治医生用二代抗菌素, 副主任医生只能用三代抗菌素, 三代以上使用需经过科主任批准。但在门诊处方中, 经常见越级使用抗菌素。
3.3 超常处方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二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作用药物的。例如某位患者诊断为滑膜炎, 有少量积液, 医生开具处方帕歌斯片及马栗种子提取物片, 2种都属于消肿药, 作用相似, 这样严重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 加重经济负担。但这种情况在处方点评中很少。
4 讨论
通过开展处方点评, 及时的发现问题, 并反馈给了医生, 起到了警示作用, 使用药合格率大幅提高。处方点评工作是对医院, 医生, 药师以及整个社会都有利的制度。还要加强对其的宣传, 使医院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能够认识到其重要性, 提高其业务水平, 不要仅靠药师的监管, 把关, 努力做到每张处方都是合格的处方。同时将处方点评工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提高处方质量, 严格控制大处方, 促进合理用药, 缓解老百姓看病难, 看病贵的问题。总的来说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开展良好, 通过干预, 通告, 警戒, 有效的促进了合理用药, 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提高。
摘要:目的 通过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促进合理用药。方法 抽查我院2010年6~10月处方2200份, 进行处方点评, 并进行统计分析。结论 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有助于促进合理用药, 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处方点评工作,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处方管理方法[S].2006:7.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第3篇
对本季度不合理处方医嘱专项点评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并反馈给各科与药房,请各科与药房督促医师、药师学习,并进行用药的持续性改进,以减少用药方面的安全隐患。
1.1 临床资料
1.1 资料来源:汇总本季度每个月随机抽取不同类别药品的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共计106183条。 1.2 方法:随机抽查的处方,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卫办医管函〔2012〕1179号),结合药品的说明书、教科书、文献资料及注射剂临床配伍检索表,及按照2004年9月1日起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依据,记录每张不合理用药处方出现问题的原因,明确用药不合理的问题,对其进行归类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不同类别药品合格率分布
2.1.1不同类别药品合格率分布(见表1),本季度抽样率48.2%,合理用药合格率83.6%。其中: 合格率低于80%的药品类别由低到高依次为:单病种用药、单品种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生物制品、抗过敏与调节免疫用药、激素及内分泌调节药。
合格率介于80%~90%的药品类别由低到高依次为:消化系统用药、中成药用药、神经系统用药、非手术抗菌药、血液系统用药、解热镇痛用药、专科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营养用药、门诊抗感染用药。
合格率90%以上的药品类别由低到高依次为:抗肿瘤用药、手术期抗菌药、泌尿系统用药、麻醉与诊断用药专项点特殊药品使用。
类别
激素及内分泌调节药专项点评 抗过敏与调节免疫用药专项点评 生物制品专项点评 呼吸系统用药专项点评 单品种用药专项点评 单病种用药专项点评 门诊抗感染用药专项点评 营养用药专项点评 心血管系统用药专项点评 专科用药专项点评 解热镇痛用药专项点评 血液系统用药专项点评 非手术抗菌药专项点评 神经系统用药专项点评 中成药用药专项点评 消化系统用药专项点评 特殊药品使用专项点评 麻醉与诊断用药专项点 泌尿系统用药专项点评 手术期抗菌药专项点评 抗肿瘤用药专项点评 不合理处方医嘱用药点评汇总
表1 不同类别药品合格率分布
总条数 抽样数 抽样率% 不合格数 构成比 合格率%
11533 6564 841 8964 5537 16505 22889 23244 12695 9015 15155 5785 4701 3866 46266 15705 2010 1916 3915 2610 369
4290 5281 841 4386 3257 7312 14424 4000 5757 5770 10099 1986 2947 1858 21622 5680 759 533 2453 2559 369
37.2 80.5 100.0 48.9 58.8 44.3 63.0 17.2 45.3 64.0 66.6 34.3 62.7 48.1 46.7 36.2 37.8 27.8 62.7 98.0 100.0 48.2
1168 1354 202 975 721 1533 712 997 989 1476 285 384 228 606 69 48 215 205 27 17422
6.70 7.77 1.16 5.60 4.14 8.80 4.09 5.72 5.68 8.47 1.64 2.20 1.31 3.48 0.40 0.28 1.23 1.18 0.15
72.8% 74.4% 76.0% 77.8% 77.9% 79.0% 81.6% 82.2% 82.7% 82.9% 85.4% 85.6% 87.0% 87.7% 88.1% 89.3% 90.9% 91.0% 91.2% 92.0% 92.7%
2654 15.23
2574 14.77
220085 106183 100.00 83.6%
2.1.2不规范医嘱频次前二十总排名(见表2)表明:中成药6种、抗感染用药3种、抗过敏3种、消化用药2种、降压药2种、其他4种。
药品名称
表2 不规范医嘱频次前二十总排名
频次 药品名称
频次
盐酸倍他司汀片j 158 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乙 15 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j 131 克拉霉素缓释片乙Ⅰ 13 注射用头孢他啶*乙Ⅱ 92 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乙 12 马来酸氯苯那敏片j 90 醋酸泼尼松片j 11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Ⅰ0.5g 32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胶囊乙 10 非诺贝特片jx 22 香连片jx 10 裸花紫珠颗粒jx 22 喜炎平注射液jx125mg 9 尼群地平片j 21 喜炎平注射液jx50mg 9 云南白药气雾剂j 21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j 9 舒筋活血胶囊*甲 17 枸地氯雷他定片乙 7 2.2. 各科本季度不合格处方医嘱分布
2.2.1从各科本季度不合格处方医嘱分布(见表3)表明:抽样处方医嘱64287条(剔除单病种、单品种用药),合格率82.54%,比上季度降低4.37%。
合格率低于80%的科室由低到高依次为:五官科、外一科、门诊五官科、妇产科。 合格率介于80%~90%的科室由低到高依次为:内三科、感染科、外三科、门诊皮肤科、门诊外科、ICU、门诊口腔科、门诊中医科、门诊内科(专家)、门急诊科、儿科、外二科。
合格率90%以上的科室由高到低依次为:门诊理疗科、门诊妇产科、内二科、内一科。 2.2.2不合格数量前五的科室分布
不规范处方医嘱用药数量由高到低依次为门急诊科、门诊外科、外三科、五官科、门诊中医科。 用药不适宜用药数量由高到低依次为门急诊科、儿科、门诊五官科、内二科、内一科。 超常处方医嘱用药数量由高到低依次为门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门诊五官科、外一科。
2.2.3 不合格构成比高的前五科室,由高到低依次为门急诊科、儿科、门诊五官科、妇产科、外一科。
表3 不合格处方医嘱用药科室分布与构成比
科室 抽样数 不规范 用药不适宜 超常处方医嘱 不合格小计 构成比 合格率% ICU 323 儿科 8820 妇产科 1762 感染科 557 门急诊科 34197 门诊妇产科 1046 门诊口腔科 24 门诊理疗科 34 门诊内科(专家) 148 门诊皮肤科 502 门诊外科 1758 门诊五官科 3165 门诊中医科 211 内二科 3065 内三科 1314 内一科 2897 外二科 1139 外三科 1895 外一科 1198 五官科 232 合计 64287 13 15 0 1 561 15 3 0 4 1 178 11 20 8 20 5 6 43 19 21 944
15 1018 14 52 3587 12 0 0 19 19 28 356 3 134 52 94 83 63 87 24 5660
23 610 611 13 2106 37 1 0 4 47 47 384 13 92 72 124 130 139 166 2 4621
51 1643 625 66 6254 64 4 0 27 67 253 751 36 234 144 223 219 245 272 47 11225
0.45 84.21 14.64 81.37 5.57 64.53 0.59 88.15 55.71 81.71 0.57 93.88 0.04 83.33 0.00 100.00 0.24 81.76 0.60 86.65 2.25 85.61 6.69 76.27 0.32 82.94 2.08 92.37 1.28 89.04 1.99 92.30 1.95 80.77 2.18 87.07 2.42 77.30 0.42 79.74 100.00 82.54
3. 不合理处方医嘱点评分析 3.1不规范处方医嘱
主要存在临床诊断不规范或用缩写或体检、购药等操作行为代替诊断,甚至无临床诊断开药等(见表4),使得药师无法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不规范医嘱项目
诊断不全无病因或部位 无诊断开治疗用药
临床诊断不规范或用缩写 检查或体检开治疗性用药 超过7d未注明理由 合计
3.2抗感染不适宜处方医嘱
医师未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有关规定选择开具抗菌药。按照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氟喹诺酮类经验性治疗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外,其他系统感染原则上应有药敏试验。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指导原则要求不宜常规预防性用抗菌药有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一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用或不得联合使用抗菌药预防感染。非感染性疾病甚至病毒感染、过敏性疾病等超适应症用抗菌药,缺乏循证医学证据,建议明确诊断。
门诊选用级别高的抗菌药,联合用抗菌药不适宜,包括重复用药与不良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如抗菌谱存在重叠或抗菌机制相同,缺乏伍用药理基础与循证药学证据,反而可能增强不良反应。存在“包围战式”或注射与口服伍用未考虑维持抗菌药浓度。要求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需纠正“新药比老药好”、“注射比口服好”、“广谱比窄谱好”、“联合比单用好”等错误观点。
抗菌药选用不当,如用量过小或过大、用法或使用频率不当、溶媒选择不当、疗程过短或过长等问题(见表5,6)。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过多、过度预防用药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选药不合理、用药时机和用药时间过长等问题(见表7,8)。
表5 抗感染不适宜处方医嘱分布与构成比
不适宜医嘱项目 急诊处方 门诊处方 医嘱单
不符合说明书规定适应症
超过常规用药持续时间 给药途径不恰当
剂量不足或过大或成人化 抗菌药选用级别过高 频次低效差易耐药 频次高增加ADR 频次与数量不匹配 体检或检查开治疗用药 无细菌感染诊断抗菌
选药或用量与治疗指南不符
选药与卫生部2009年38号文不符 诊断不全 总计
415 0 4 141 0 1494 61 34 3 160 81 14 2 2409
12 0 0 0 0 23 12 0 5 51 0 5 1 109
1 27 0 0 101 60 28 0 0 31 11 22 7 288
合计 428 27 4 141 101 1577 101 34 8 242 92 41 10 2806
构成比 15.25 0.96 0.14 5.02 3.60 56.20 3.60 1.21 0.29 8.62 3.28 1.46 0.36 100.00
表4 不规范处方医嘱分布与构成比
急诊处方 门诊处方 医嘱单
65 6 10 97 272 450
169 6 16 8 21 220
0 3 5 0 2 10
合计 234 15 31 105 295 680
构成比 34.41 2.21 4.56 15.44 43.38 100.00
医嘱内容
表6 抗感染不适宜药品频次前二十
规格 医嘱内容
988 头孢克洛缓释胶囊乙Ⅰ 534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甲Ⅱ 379 注射用头孢硫脒*乙Ⅱ0.5g 154 阿奇霉素分散片jⅠ 83 注射用头孢硫脒*乙Ⅱ1g 61 注射用磷霉素钠*甲Ⅰ
52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甲Ⅱ0.5g 5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jⅠ 42 头孢克肟颗粒乙Ⅱ 39 头孢丙烯片乙Ⅱ0.25
表7 围手术期抗菌药不规范处方医嘱科室分布与构成比
外一科
外二科
外三科
妇产科
五官科
合计
规格 34 30 29 26 25 20 20 19 19 18 注射用阿昔洛韦*乙 利巴韦林注射液*甲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0.5g乙Ⅱ 注射用头孢他啶*乙Ⅱ 注射用炎琥宁jx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jⅠ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0.6gjⅠ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1.2gjⅠ 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jⅠ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Ⅰ0.5g 不规范处方医嘱项目 构成比
无感染诊断入院或术前1d用药 选药与2009年38号文规定不符 合用与2009年38号文规定不符 医师说明未注明抗菌药用药时间 预防抗菌药用药频次不足或过多 切口甲类愈合出院带抗菌药 Ⅰ类切口预防抗菌药时限>24h Ⅱ类切口预防抗菌药时限>72h 使用二联抗菌药预防切口感染 其他
总计
药品名称
4 5 0 0 0 0 10 8 0 0 46 6 3 0 0 0 1 27 7 0 0 53 25 11 0 0 2 0 33 34 0 0 66 10 0 0 0 1 0 10 167 0 0 137 10 5 0 0 0 1 4 42 0 0 59 55 24 0 0 3 2 84 258 0 0 361 15.24 6.65 0.00 0.00 0.83 0.55 23.27 71.47 0.00 0.00 100.00
表8 围手术期抗菌药不规范药品频次
频次 药品名称
107 56 29 28 23 15 9 6
注射用克林霉素jⅠ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jⅠ0.75g 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乙Ⅱ1g 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jⅠ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Ⅰ 注射用头孢硫脒*乙Ⅱ0.5g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jxⅠ
频次 3 3 3 2 2 2 1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甲Ⅰ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jⅠ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甲Ⅱ0.5g 注射用头孢他啶*乙Ⅱ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Ⅰ0.5g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甲Ⅱ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乙Ⅱ2.25g 注射用磷霉素钠*甲Ⅰ
3.3普通药物不适宜处方医嘱
适应证与遴选的药品不适宜,患者虽有适应症,但医师在选药时忽略了药物潜在的不良反应以及年龄、特殊生理期及其他疾病史等因素,而选用了不适合患者个体情况的药物,甚至出现禁忌症或慎用。应注意遴选原则,根据国家处方集、治疗指南或专家共识或诊疗规范及有关管理规定,注重循证医药学证据用药,使用不良反应小、无潜在毒性,不会掩盖其他疾病症状药物。
联合用药不适宜,包括重复用药与不良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无伍用药理基础与循证药学证据。重复用药指用成分相同和功能相近或相似的同类药使不良反应相加。不良相互作用指同时或先后配伍使用,可
降低疗效或增加不良反应的现象。
其他如用量过小或过大、频次不当、溶媒选择不当、疗程过短或过长等问题(见表9,10)。
表9 普通药物不适宜处方医嘱分布与构成比
不适宜处方医嘱 急诊处方 门诊处方 医嘱单
超过常规用药持续时间
给药剂量不足或过大 给药频次不足或过高 给药途径不适宜
适应症与诊断或病情不符 未按时辰药理学给药 未按照辰药理学给药
用药方案与指南或诊疗常规不符 重复用药
注射预防应激性溃疡疗程>7d 合计
药品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乙 小儿热速清颗粒j 酮替芬分散片jx 辛伐他汀片j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j 蓝芩口服液乙
马来酸氯苯那敏片j 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乙 硫酸沙丁胺醇片*乙 山蜡梅叶颗粒jx
3.4超常处方医嘱
超常处方医嘱常见缺乏治疗指南或共识支持的超说明书用药,包括超适应症、超低年龄、超给药方式、超禁忌症、超剂量等。一旦引起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因举证不能而败诉。因此,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原省卫生厅《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⑴门诊等用药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⑵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原卫生部《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规定:严格掌握适应症,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
循证医学不是排他医学,对不严重的一般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应严格遵循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但面临危重病情又缺乏证据时,医师仍要积极救治,此时经验和基础研究结论都可成为治疗决策依据。因此,超适应证用药应把握5个关键点:无替代药、为患者利益、循证支持、医院批准、患者知情。
超常处方医嘱科室分布与常见药品排名、高风险的禁忌或慎用用药(见表11,12,13)。超常处方医嘱项目适应症、剂量、禁忌。超常处方医嘱频次前二十中成药4种、营养药7种,其他9种。
0
779 162 14 504 274 0 42 45 0 1820
1 7 13 3 370 6 0 0 1 0 401
177 135 70 179 284 0 9 453 174 22 1503
合计
178 921 245 196 1158 280 9 495 220 22 3724
构成比 4.78 24.73 6.58 5.26 31.10 7.52 0.24 13.29 5.91 0.59 100.00
表10 普通药物不适宜药品频次前二十
频次 药品名称
492 266 245 238 206 190 183 142 131 130
氨茶碱注射液j 曲马多注射液*乙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j 枸地氯雷他定片乙 双氯芬酸钠栓
枯草杆菌肠球菌二联活菌多维颗粒*乙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jx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乙 曲马多分散片jx 阿托伐他汀钙片乙
频次 103 88 70 68 60 58 46 46 44 42
超常处方医嘱项目
不符合说明书规定适应症 儿童剂量成人化 剂量超说明书上限 特殊人群存在禁忌症
缺儿童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支持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越权使用白蛋白
越权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越权使用抗肿瘤药 越权使用糖皮质激素 总计
表11 超常处方医嘱分布与构成比
急诊处方 门诊处方 医嘱单 1260 332 788 452 23 491 0 0 617 384 176 0 8 2 77 0 0 0 0 0 8 0 0 0 0 0 0 0 0 0 2104 533 1981
表12 超常处方医嘱频次前二十
频次 药品名称
合计 2380
966 617 560 87 0 8 0 0 0 4618
构成比 52 21 13 12 2 0 0 0 0 0 100 药品名称
缩宫素注射液j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0.5g乙Ⅱ 马来酸氯苯那敏片j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乙 枸地氯雷他定片乙 注射用辅酶Ajx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40mgj 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jx 丹参酮||A磺酸钠注射液*乙 维生素C注射液j
频次 95 95 93 84 63 56 54 51 46 46 药品名称
胞磷胆碱钠胶囊乙 喜炎平注射液jx50mg 喜炎平注射液jx125mg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乙9AA 人血白蛋白注射液乙 参麦注射液j50ml
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j18AA 注射用维生素B6j 盐酸倍他司汀片j 注射用血塞通0.2gj
表13 说明书提示用药禁忌
代码 用药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c禁忌
高血压 高血压
严重肾功能不全 严重肾功能不全 严重肝功能不全 前列腺肥大 严重肝功能损害 妊娠期 早产 哺乳期 消化道出血 肠梗阻 癫痫 癫痫 高血压
骨髓机能障碍
587 379 223 221 213 171 157 138 130 125
频次
45 13 4 3 3 2 2 2 2 2 2 1 1 1 1 1 人血白蛋白注射液乙 酚酞片j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jx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j18AA-I 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jx 苯海索片j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乙9AA 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Ⅰ0.5g 缩宫素注射液j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j 盐酸伊托必利胶囊乙 枸橼酸莫沙必利片jx 甲氧氯普胺注射液j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jx 舒必利片j 依托泊苷注射液j
3.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分析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应用的管理,开具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医嘱,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防止滥用。尤其超适应症等应注意诊断与用药相符性,明确诊断。注意处方用量癌痛患者确需使用吗啡制剂时,可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其吗啡制剂的使用剂量。
不规范处方医嘱项目
注射给药开成口服
诊断不全无病因或患病部位 使用可加重疾病症状 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不符合说明书规定适应症 总计
表14 不合格处方医嘱分布与构成比
急诊处方 门诊处方 医嘱单
0 1 14 14 21 50
1 1 0 3 14 19
10 0 14 0 0 24
合计
11 2 28 17 35 93
构成比 11.83 2.15 30.11 18.28 37.63 100.00 药品名称
地西泮注射液j 地西泮片j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j 曲马多注射液*乙
4.小结
表15 不合格处方医嘱用药频次 频次 药品名称 25 17 15 13
右佐匹克隆片乙 曲马多分散片jx 盐酸曲马多缓释片jx 地佐辛注射液乙
频次 11 5 4 3 希望临床科室与药房针对点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持续性改进,尽可能避免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共同确保患者用药更加安全、合理、有效、经济。
4.1 医师必须重视与规范电子处方医嘱录入,保证处方医嘱经得起维权考验。重视患者年龄、性别、肝肾功能、过敏、诊断等的正确录入,重点核对规格、用量、用法等后再提交,以防录入遗漏与错误。重视并认真分析监控灯的警示,使用His系统规定单位、用法,防止选错单位与用法。临床掌握药物相关知识不全面,有的药品不但未注重药物适应证,对于药物的药动学特点、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制剂类型等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应加强临床医师临床药理学和药物动力学方面知识学习。
4.2 药师加强对药物使用权限、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关注出现频次高的科室,用药风险大药物,积极协助医师合理用药,深入临床,开展药物咨询,提高用药安全。药师配发药品前必须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规定,严把处方医嘱审查质量关,加强四查十对拦截不合格处方医嘱,以提高审方水平与处方合格率。有的药师仅仅因不愿“得罪”处方医嘱医师,尤其住院药房有的不合理用药连续多天,多名药师审查调配未被发现或干预。对不合理用药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问题处方及时提醒医师并予以纠正或登记上报领导。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性改进,以提高用药安全。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第4篇
一、组织机构
(一)处方点评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审核、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二)处方点评专家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
1.参加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参加具体管理工作。
2.参加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药事知识及规范化管理培训,对临床及管理、宣传、监测提供技术指导。
3.对药物使用不合理的各种情况进行界定,对药物使用情况、趋势进行分析,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提出管理使用药物的方案。 4.对处方点评结果,分析结果及处理方案进行裁定,同时制定干预措施。
(三)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职 责:医嘱点评由医务科负责实施;门诊处方点评由药剂科负责实施。
二、点评范围
每月随机抽取100张中药门急诊处方、30份医嘱。
三、医务科组织医学、药学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处方的点评工作。
四、中药饮片评价细则
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1.患者一般项目、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中医诊断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
4.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电子打印处方需医师手工再次签名。 5. 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中成药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6.饮片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5、中成药中的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6、每张中成药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7.中药饮片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另包等;
8.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10.严格控制每剂药品味数及药品金额,合理使用药品,切忌浪费使用。 11.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2.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取汁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3.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4.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1.根据处方点评中药饮片处方开具的规范性。
2.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用药的合理性。
五、点评形式
1、医务科、药剂科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医师处方进行点评。
2、依据《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每月随机抽取二日处方,对中药处方进行点评,点评数门诊处方不少于100张、医嘱不少于30张。
六、罚则:
1、医务科对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对点评结果在院内进行通报、公示。
2医务科对开具不合理处方(医嘱)的个人和科室将以《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医院相关考核机制定进行考核。
3医务科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4.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5.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经济处罚等措施。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第5篇
二、建立中药处方点评机制,定期检查中药处方并作出评价。中药处方点评小组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处方的评价细则:
(一)处方书写 :
1、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2、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3、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4、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剂量;
6、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8、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9、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10、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11、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12、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13、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14、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15、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16、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7、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依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使用的合理性。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第6篇
一、为规范中药饮片处方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药饮片处方(包括门急诊饮片处方和住院饮片处方)点评是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规范性、药物使用的适宜性(辨证论治、药物名称、配伍禁忌、用量用法等)、每剂味数和费用进行评价,发现实际存在或者潜在的用药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
三、 医院应当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确切落实药师对医师处方审核和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中药饮片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制定并落实考核和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四、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由医政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处方点评专家组为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处方点评的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数目。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XX张,工作小组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进行点评。住院中药饮片处方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六、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定期通报,必要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七、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一般项目应填写完整,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四)饮片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的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河南省中药饮片处方用名目录》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五)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六)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七)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八)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九)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十)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一)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二)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十三)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九、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开具处方未写中医诊断或未写中医证型的;
6、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7、未使用饮片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8、中药饮片或处方的用法用量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饮片超剂量使用未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的;
10、开具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辨证与用药不符的;
2、中药饮片或处方的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3、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4、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2、每剂味数过大的处方;
3、每剂费用过大的处方。
十、药剂科会同医政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并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十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十二、医政科应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一个月内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下月仍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一个月,经医政科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其处方权;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处方点评工作表下载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