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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扶持政策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创业扶持政策范文(精选12篇)

创业扶持政策 第1篇

近年来, 国家高度重视创业工作, 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报告、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文件以及人社部文件中多次提出扶持创业。按部署, 福建省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创业政策, 在全省开展大学生创业扶持。2012~2013年, 福建省各级财政投入6823.1万元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2014年, 福建省省级扶持60个项目启动资金290万元;宁德市市级扶持39个项目启动资金186万元;宁德市县 (市) 级也都扶持了一批项目的启动资金。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的难点

1.项目选择难。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 创业项目的选择尤其难。项目的选择是创业能否成功的关键, 不仅要考虑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市场前景、经济效益, 还要结合大学生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大学生刚走出校门, 资金、经验、人脉的积累都较为薄弱, 项目选择集中在门槛低、竞争激烈的项目上, 这对创业成功影响很大。

2.决定创业难。传统大学教育以就业教育为主, 创业能力与创业意识培养薄弱。社会观念也普遍认为大学生出路为就业。创业的风险也增加了决定创业的难度。宁德市的大学生创业典型林恩辉、许贤芝、虞文斌在创业交流时均表示决定创业时周围人的惊讶以及父母的反对。突破这些阻力决定创业, 要求大学生具有相当强的创业决心及创业能力。

3.资金筹措难。选择好项目决定创业后, 首先要解决的是资金问题。场地、人员、设备等各项创业所需都要资金。大学生的创业资金来源途径不多, 本人积累很难满足要求, 父母提供、亲朋好友或银行借贷为主要来源。社会环境对大学生创业支持的薄弱是资金筹措难的重要原因。

4.市场开拓难。现阶段我们所处市场经济环境为买方市场, 供给过剩, 消费不振, 市场开拓是所有创业者面临的验题。产品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利润、机遇等开拓市场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能否适应市场需求或创造产品引领市场需求对大学生创业者能力是很大的挑战。

5.风险防控难。创业的风险是多方面, 在政策、技术开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生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存在。要预防风险, 就要对风险点有应对措施, 经营情况的多变使得应对措施很容易出现漏洞。大学生创业者在风险防控方面要学习的内容是很多的。

三、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1.启动资金扶持。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与社会效益等, 经评审, 可获得省级3万~1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省级以下启动资金扶持标准各地标准不一, 如:福州、宁德等市标准为3万~10万元, 龙岩市标准为1万~5万元, 有的地方没有该项扶持措施。

2.经营场所扶持。全省各地建立不少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限定时间内免费提供给大学生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用于创业, 在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场地创业的, 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场租补贴。

3.一次性开业补贴。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项目, 由纳税所在地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具体标准各地不一:宁德市补贴标准为2000元~5000元, 龙岩市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自主创业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1万元。

4.小额贴息贷款。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申请贴息担保贷款, 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额度可提高。宁德市的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最高达30万元。

5.工商注册优惠。工商注册方面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措施有:放宽注册资金要求、放宽经营场条件、减免工商事业性收费等方面。

6.税收减免。按照创业项目经营内容区分, 税收项目及税收额有一定的减免。

除了这些措施外, 还有创业培训、办理人事代理、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YBC项目、申请专利项目资助等扶持措施。

四、大学生创业扶持中存在的问题

1.省、市、县扶持政策协调问题。目前, 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扶持政策措施, 一些扶持措施存在协调问题。例如:可扶持的大学生毕业年度范围差异问题, 有的地方设定户籍限制问题, 有些地方扶持政策缺乏实施细则没有实际执行问题, 有的扶持政策执行障碍多、程序繁琐问题等。这些问题使得扶持政策变得复杂, 不利用于大学生理解、掌握与利用。

2.启动资金评审方法与标准缺乏。启动资金扶持是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与社会效益等方面评审确定等次, 这几方面衡量方法与标准的缺乏影响了评审的开展以及评审等次的确定。

3.创业指导专家组织困难。大学生创业项目门类很多, 有许多共性的问题, 如资金筹措、人员管理等, 但更多的是个性问题:种植水果、茶叶等就有品种选择问题;做食品销售的就有保鲜以及运输问题。创业指导专家由创业培训教师、成功企业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专家组成, 创业中更多要解决的是个性问题, 创业指导专家要较大范围地适应创业需要难度较大。

4.创业项目鉴别和管理问题。我省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措施很多都涉及资金扶持, 这就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借用扶持政策套取扶持资金的情况, 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存在着对申报扶持的创业项目进行鉴别和管理的问题。有效鉴别真、假创业是创业扶持政策落地实施的重要前提, 由于创业的项目行业多, 情况多样且变化频繁, 扶持措施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制定以及管理都比较困难, 这影响了扶持措施落地实施。因不设评审环节, 场租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的发放尤其需要解决鉴别审批和管理问题。

5.一些部门创业扶持政策针对性内容缺乏。工商、税收方面的扶持政策实际上是普惠性的, 如:放宽注册资金要求、放宽经营场条件、减免工商事业性收费、按经营内容减免税收等, 针对性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措施缺乏。

6.扶持措施落实时间较长。启动资金扶持评审一年一次;小额贷款不同经办银行有不同时限, 有的也长达4~5个月;一次性开业补贴半年一次;场租补贴等其他补贴也均有不短的审批时间。

五、夯实创业扶持的一些思考

1.省级统筹设计创业扶持政策。首先, 为协调扶持政策, 由省级统筹设计省、市、县的各项扶持政策, 规范各项扶持措施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审批程序、时限及管理办法, 充分调动数量最多的县级扶持力量, 让大学生更加方便利用政策解决创业中存在的问题。其次, 省级制定启动资金评审方法与标准, 推进启动资金评审在更多地方更好地开展。

2.多渠道做好项目工作。首先, 常规化组织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 通过培训、洽谈会等形式推介给大学生。其次, 通过创业大赛的形式吸引相关规模以上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入股大学生创业项目。再次, 在农村引导盈利模式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大学生创业。

3.加强创业能力建设。在大学教育中要结合专业课程进行创业教育。把专业知识的优势转化为创业能力的优势, 转化为市场开拓的优势, 转化为风险防控的优势。把专业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专利, 让知识产权保护为创业保驾护航。用专业优势弥补大学生资金、经验、人脉积累薄弱的劣势, 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4.创业宣传要多元化。大学生创业扶持宣传大部分宣传可享受的政策措施、创业政策实施情况、创业典型的事迹等。笔者认为, 宣传工作还可以在鼓励创业、容忍创业失败上多做文章, 引导社会树起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新观念, 缓解社会观念影响大学生创业的问题。

5.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专家的作用。省级协调组织领导, 把各地现有的创业指导专家利用起来, 利用互联网, 通过论坛、网站、QQ群、微信等手段, 搭建起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咨询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帮扶通道, 提高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其次, 要发挥专家在创业扶持政策制定中以及启动资金扶持评审中的作用, 鼓励他们建言献策, 让创业扶持政策更贴合实际。

6.改进贷款担保措施, 缩短贷款审批时限。现有的创业贷款很多要求公职人员担保, 这对很多创业的大学生来说, 是个不小门槛。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有种农户联保的担保方法, 创业贷款也可借鉴此方法, 使用有固定住所、有收入、信用良好的人作为担保人, 降低贷款门槛。此外,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 要促进大学生创业者抓住市场机遇, 缓解资金困难, 缩减贷款审批时限也是很有益处的。

女性创业扶持政策 第2篇

国家政策惠及亿万妇女

惠及亿万妇女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广大妇女斐贝创业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出台的。据调查,2009年城镇近20%中小企业的女企业家融资渠道变窄;农村妇女发展生产严重缺乏资金;同时,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女大学生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女大学生人数呈逐年增加,学校毕业后21至29岁年龄段出现了14.4%的失业妇女。

这项政策有别于以往妇联组织实施的妇女小额信贷,在贷款额度、贷款覆盖等方面给予妇女特殊支持。如,以前妇女单笔贷款资金一般都在1万元以内,这次将妇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万元,合伙经营的人均提高至10万元,额度明显增加;政策覆盖面由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拓展至农村妇女。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广大城乡妇女而言,有利于解决创业初期面临的资金不足的问题,是帮助妇女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是让妇女群众真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民心工程。对于妇联组织而言,妇女斐贝创业就业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项目的实施、贷款的发放大大增强了妇女对妇联的认同感、信任感,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项目实施亮点纷呈

“截止到6月21日,我们乡已经办理了477户,给斐贝创业妇女贷款额度达到了2000多万元。区政府采取了妇女小额贷款„一门式‟服务,把妇联、劳动局、区担保机构、区农村信用社几家单位集中在一起办公,使得贷款办理手续更加简便高效。”甘肃武威凉州区古城镇副镇长李秀梅如是说。就在凉州区政务大厅四楼,一块“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办理中心”的牌子挂在那里,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为一批又一批申报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妇女们办理贷款。

政策实施以来,妇联组织认真做好妇女的贷前宣传、贷中审查、贷后服务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注重服务,力求实效,工作得到了党政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妇女群众的欢迎拥护,各地形成了工作亮点和特色。

在担保方式上,云南省推出了“贷免扶补”的小额贷款工作模式,政府出资2亿元统一提供担保、免除妇女的反担保;宁夏放宽了反担保条件,可以以个人财产担保,也可以由村民联保,还可由乡、村干部担保,方便了妇女贷款,有利于实现应贷尽贷;江西省规定,确实难以落实反担保措施的,可采取女企业家会员“联合反担保”的方式担保;在信用社区中实现免担保,扩大了政策受益面。

在奖补制度上,陕西省规定,当年完成小额担保贷款应回收任务达到90%以上的妇联组织,按照当年贷款回收总额的2%予以奖励;广东省规定,对基础扎实、贷款管理工作尽职、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贷款回收率达到93%以上的妇联组织,按照当年新推荐贷款额度的1%以内安排奖励资金。

2016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早知道 第3篇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造就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核心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尤其在于激发青年的创造力。

教育部日前公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新规定要求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义务。此外,针对近年来兴起的大学生创业潮,规定也给予了支持,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可折算成学分。

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可以细分为物质上的鼓励和精神上的支持,其中物质上的鼓励包括提供场所、设立奖金等。北京市教委与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将对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给予每校50万元的支持。该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除了物质上的鼓励,还要照顾到大学生创业者的心理感受。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将为创业的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持证学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相比于《就业失业登记证》,新的证明更容易被大学生创业者所接受。

对于那些初出校门怀揣创业梦想的年轻人来说,创业该怎么开始?国务院又为他们准备了哪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呢?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www.cyonE.com.cn/)。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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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的几点建议

1.有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大学生创业必须制订一个完整的、可执行的创业计划书,即可行性报告,主要回答你所选的项目能否赚钱、赚多少钱、何时赚钱、如何赚钱以及所需条件等。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在现实、有效的市场调查基础上,不能凭空想象,主观判断。根据计划书的分析,我们再要制定出企业目标并将目标分解成各阶段的分目标,同时订出详细的工作步骤。

2.周密的资金运作计划:资金如同企业的粮食,要保证企业每天有饭吃,不能饿肚子,就要制定周密的资金运作计划。在企业刚启动时,一定要做好3个月以上或到预测盈利期之前的资金准备。

但开业后由于各种情况会发生变化,比如销售不畅、人员增加、费用增加等等,因此要随时调整资金运作计划。而且,由于企业资金运作中有收入和支出,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创业者还要懂得一些必要的财务知识。

3.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大学生创业由于缺少社会经验和商业经验,如果把自己独立放到整体商业社会,往往会难以把握。这时可以先给自己营造一个小的商业氛围,进入行业协会是比较有效的一条途径。创业者可以借助行业协会了解行业信息,结识行业伙伴,建立广泛合作,促成自己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同时,创业者可选择一个能提供有效配套服务的创业(工业)园区落户,借助其提供的优惠政策、财务管理、营销支持等服务,使企业稳定发展。另外,还可以找一个经验丰富的企业管理咨询师做企业顾问,并学会借助各种资源,学会和各方面的人合作,千方百计给自己营造一个好的商业氛围,这对创业者的起步十分重要。

4.从亲历亲为到建立团队:企业不是想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大学生有文化、头脑灵、点子多,但在创业的初期,受资金的限制在没有形成运作团队之前,方方面面的事情必须自己去做。只有明确目标不断行动,才能最终实现目标。在做事的过程中,要分清主次轻重,抓住关键重要的事情先做。每天解决一件关键的事情,比做十件次要的事情会更有效。当企业立了足,并有了资金后,就应该建立一个团队。创业者应从自己亲历亲为,转变为发挥团队中每一个人的作用,把合适的工作交给合适的人去做。一旦形成了一个高效稳定的团队,企业就会跨上一个台阶,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

5.盈利是做企业最终的目标:做企业的最终目的就是盈利,因此无论是制定可行性报告、工作计划还是活动方案,都应该明确如何去盈利。大学生思维活跃,会有许多好的点子,但这些好的点子要使它有商业价值,必须找到盈利点。企业的盈利来源于找准你的用户,因此,企业要时刻了解你的最终使用客户是谁,他们有什么需求和想法,并尽量使之得到满足。

6.不要惧怕失败: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失败是难免的,失败了不气馁,调整方案,换个方式和方法继续前进,永远不要停止前进的脚步。对于创业者来说这很重要!看看我们身边一些成功的企业,特别是网络时代的英雄们,有几个是按他们创办初期的想法赚到钱的,他们大都经历过一个“死而复生”的过程,坚持就是胜利,唯有坚持才使他们成为今天的网络英雄。我们应该明白,失败并不可怕,它是企业迈向成功的阶梯。

《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给创业者带来五大利好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0月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将给劳动者创业带来五大利好。

1.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指导意见》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创业者将获更多能力培训

《指导意见》针对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求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

3.创业者将有更多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4.创业者将有更好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简化审批、办证手续,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要求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5.创业者将获更多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

(摘自《中国政府网》)

重庆:网络创业可享扶持政策 第4篇

近日, 重庆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开展网络创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支持网络创业。

认定对象为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 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申请认定时已在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申请网络创业认定, 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网店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或依托独立网上交易平台, 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 (含) 以上。二是诚信经营、信用良好, 网店综合评价率 (综合评分与总分的百分比) 或好评率 (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 较高。三是申请认定时已连续经营6个月, 平均月营业额在3000元 (含) 以上。同时经营2家 (含) 以上网店的, 营业额可累加计算。

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 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 符合条件的, 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简介 第5篇

一、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

(一)申报对象: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报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申报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三是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补贴标准:

1、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且仅限当年申请。

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

当年新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

①企业社保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月按补贴对象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②企业岗位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其与补贴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补贴期限:

除对首次申报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可延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小微企业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市域内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型企业。

(2)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100%。

(3)补贴期限:一年。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

2、每年能提供10个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比例不低于20%;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具有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制定可行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5、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见习补贴。

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的标准是:见习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属于第二产业的按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见习基地属于其它产业的按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

【个人篇】

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相关政策

(一)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为每月1050元;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度标准为每月364.04元。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1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补贴标准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16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内,具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本市户籍的:

1、 登记失业人员;

2、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3、 在蓉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4、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的:

1、在蓉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含藏区“9+3”毕业生);

2、 享受本市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3、 参加本市用人单位或企业岗前培训的劳动者。

(二)补贴方式

1、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蓉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自主择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补贴方式实行直补个人。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补贴培训,补贴方式实行直补机构。

创业扶持政策 第6篇

担保金额最高达100万元,是新政策最大的亮点。资金紧缺是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遇到的最大的拦路虎,为了帮助创业者成功闯过第一关,新政策规定,针对企业法人申请者(包括小微企业),担保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此外,新政策规定,拥有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且有成熟创业计划的青年人可以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支持。小额贷款担保的运作方式是由政府为创业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放贷,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基准利率执行。与此同时,政府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贷款利息补贴。

人均房租补贴最高达2800元,是新政策支持创业者解决经营场地缺乏困难的重要手段。新政策规定,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在注册地实际发生的租金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当年从业人员人均房租金额及从业人员中本市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来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2800元。与此同时,上海市将开发建设一批创业园区,直接为创业者提供登记注册服务及办公场所,充分发挥其创业孵化器的作用。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建设创业园区70个,引进创业组织2826个,创造就业岗位2万多个。

成都:出台18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第7篇

近日,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出台18条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成都市将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未就业、创业、培训等具体情况, 提供动态帮扶。鼓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对市级见习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把在农民合作社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纳入基层服务项目范围。

成都市将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 扩大到在校创业大学生。对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 (包括领办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 , 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 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大学生创业财税扶持政策研究述要 第8篇

关键词:财税政策,绩效,创业

目前, 中国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了一个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理论界学者们将大学生创业作为解决中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深入探讨了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 提出了一系列颇具价值的理论主张。本文综述了学者们关于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主要学术观点, 以便为今后进一步深化相关研究, 提出更加完善的财税政策, 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大学生顺利创业, 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一、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必要性

(一) 财税政策有助于解决大学生创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些学者以问卷、采访等方式进行了实际调查, 通过相关数据的分析发现, 目前当前大学生创业普遍遇到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就是资本短缺, 难以筹集到创业所需要的启动资金。在这种情况下, 财税政策就可以在促进大学生创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它能够及时地帮助准备创业的大学生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 并提供各种优惠措施和便利条件, 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激情和积极主动性, 保护和鼓励大学生创业, 助力大学生们成功创业, 因此, 应当尽快构建系统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来大力扶持和促进大学生创业。【1】

(二) 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证明财税政策是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必要举措

截至目前, 中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率明显低于西方发达国家, 而最终实现成功创业的比率就更加偏低。有的学者分析了中国大学生创业比率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影响因素, 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西方发达国家实施了一整套完善系统的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所以, 财税政策是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必要举措, 中国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财税政策, 大力扶持大学生进行创业, 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 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2】

(三) 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可以缓解就业压力

从20世纪末至今, 中国对高等教育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化改革, 大力扩大招生人数的规模, 最终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型, 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国民的整体素质。然而, 在风靡全国各地的“扩招潮”影响和推动之下, 中国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校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一致的扩大招生的行为。由于连续几年的不断扩招, 每年大学生毕业生人数也随之急速增加。目前中国大学生毕业人数的连年攀升, 进一步加剧了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严峻形势, 直接导致了大学生求职的困难, 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出现了所谓的“史上最难就业季”, 从而给社会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稳定带来了诸多隐患和不利因素。当前中国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已经受到各级国家政府、社会各界、高校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毋庸置疑, 财政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是解决目前中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它可以通过促进创业来增加就业,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严峻就业形势, 缓解目前日益沉重的就业压力。实际上, 中共“十七大”就已经明确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发展战略, 要求实施包括财税政策在内的各种优惠措施, 从而以促进大学生创业来带动其就业。【3】

(四) 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大学生成功地进行创业不但能够增加就业岗位, 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有效地解决目前就业难的问题,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 大学生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不断地寻求和发现商机, 并据此合理整合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发明出各种更为先进的相关科学技术和生产工具, 从而尽最大可能地提供社会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 创造出最大化的价值和利润。例如, 美国大学生较高的成功创业比率, 带来的一个积极结果就是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 造就了许多像微软一样的高新科技产业公司, 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在科技领域产生了许多成功的高科技创业公司, 大力推动了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学者据此就认为, 大学生创业可以推动科学技术创新的进程, 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可谓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强大驱动力, 所以财政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是很有必要的。【4】

二、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绩效

近年来, 中国各级政府十分注重强化对大学生创业的促进和保障力度, 先后推出了包括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诸多方面的财税政策, 以此来扶持大学生, 激励其积极大胆地进行创业, 并力求实现创业的成功。截至目前, 中国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来说较为完善的体系。对于这些财税政策在大学生创业方面所产生的绩效, 学者们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评价。

有些学者认为, 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绩效。财税政策的全力扶持为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营造了一种愿意且敢于创业的适宜理想的思想文化氛围, 从而产生了诸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甚至使得许多大学生开始将创业作为了一种习惯性选择和孜孜以求的人生目标。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绩效还表现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职业观念, 从政策层面正确引导了大学毕业生的合理分流和恰当择业, 尤其是大大增强了大学生立志创业的坚定信心, 并引发了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高度重视、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在此情况下, 大学生进行创业的人数越来越多, 创业成功率也有了明显提升。尽管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缺陷和问题, 但是从整体上看来其实际绩效还是相当理想的。【5】

而有的学者则认为, 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虽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但是其对大学生创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却十分有限, 最终的实际成效也不够明显, 与既定的预期目标仍有很大的差距。当前具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人数占总数的比例虽然有所提高, 不过大学生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没有被充分激发调动起来, 真正付诸于行动的创业大学生所占比例还明显偏低, 而实现成功创业的大学生人数更少, 可谓失败者多如牛毛, 而成功者凤毛麟角。显然, 这种情况与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初衷是不相符合的。其不尽如人意的绩效结果, 是与财税政策自身及其实施过程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直接相关的。【6】

三、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所存在的问题

理论界学者们一致认为, 财税政策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 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大致说来, 其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几点:

(一) 财政专项资金规模有限

一些学者指出, 中国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力度还十分弱小。这主要表现在:直至今日中央财政仍然没有建立专门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专项资金, 而在地方政府当中, 目前仅仅杭州、上海等少数的发达地区通过财政拨款方式建立了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中国大学生进行创业时能够申请的资金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业基金。不过, 由于财政部门所投放的这些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扶助资金种类较少和规模有限, 所以现实资金需求往往超过当前财政专项资金供给规模, 由此中国大学生进行创业所产生的现实资金需求更是远远大于其所可以获致的资金资助数额。【7】

(二) 政策宣传不力

为了深入地了解当前中国扶持创业的财税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学者们进行了调查和走访。有的学者以问卷的方式调查了中国大学生对扶持创业的财税政策的了解程度, 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大学生对相关财税政策“不太了解”, 甚至还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竟然对扶持创业的相关财税政策“完全不了解”, 更加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只有较少数量的大学生能够“了解”相关财税政策。这些学者们还通过随机的采访询问进一步了解到:许多打算自己进行创业的大学生, 并不太了解, 甚至并不知道国家所制订和实施的扶持创业的财税政策具体的优惠内容。这个不尽如人意的结果, 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扶持创业的财税政策宣传不力, 需要更加强化相关政策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工作。【8】

(三) 未能统筹协调

中国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的实际绩效, 并非仅仅取决于财税政策本身的具体情况, 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其他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然而, 这些旨在帮助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却散见于各个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当中, 是由财政、税收、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工商管理、教育培训等诸多各不相同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并负责实施的。互不相属的部门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 常常各自为政, 难以彼此有效地统一行动。同时, 在促进大学生进行创业活动的过程中, 同一项财税扶持政策的实际贯彻在不同部门和地区之间却存在着十分显著的差异。显然, 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未能实现统筹协调, 切实发挥地区联动效应。【9】

(四) 缺乏长效性

有的学者指出, 虽然中国各级政府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 但是由于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不足, 人们尚未充分认识到财税政策一贯地持续推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 其中相当部分的财税扶持政策是一些主管领导为了增加政绩的“面子工程”, 具有较为强烈的功利性。所以, 许多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往往没有构建自身稳定实施和持续推行的保障机制, 成为昙花一现般的短期行为。正因如此, 财税扶持政策一般都缺乏长效性, 即只是侧重于鼓励大学生开始创业, 而忽视了相关政策扶持的连贯性。在后续创业阶段, 大学生所创建的企业常常因为得不到进一步的扶持而运营困难, 更不能够持续地发展壮大。结果大学生最终真正实现成功创业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致使以创业促进就业的预期目标无法完全实现。【10】

(五) 难以真正落实

当前专门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大多是一些十分零散的优惠措施, 相关的系统性财税扶持政策在中国还比较缺乏。相应配套实施措施的欠缺, 直接增大了操作的难度。同时, 有关促进和保障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也还特别缺乏, 在此情况下, 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就可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而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有关财税政策往往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 甚至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和变形, 更有甚者, 由于实际主管部门没有推行相关财税政策的积极主动性, 一些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并没有真正实行。加上没有实践经验或案例可供借鉴, 有的基层主管部门不了解相关的具体操作程序, 不知道将财税政策转变为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范制度的方法。这就导致了国家出台的政策大学生无法享受的尴尬局面。许多已经出台的财税扶持政策因无法操作而没有正真实施, 创业大学生不能切实享受到应有的优惠。【11】

(六) 忽视强化创业教育

有的学者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其结果显示:绝大部分的大学生在读书期间没有受到过正规的创业教育、培训和辅导。目前中国多半数的大学生都对创业方面的有关政策不甚了解, 不具有进行创业的各种必备能力和经验, 尤其是缺乏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投资、税收优惠和法律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正因为如此, 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培训和辅导就显得十分重要。成熟有效的创业教育体系统, 理应为一种由政府主导、高校参与、社会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然而, 目前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的财税政策仅仅是向创业教育提供了金额有限的补贴, 而在较大程度上忽略了对创业教育的大力支持和强化, 并没有注意引导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创业教育之中。【12】

(七) 条款过于苛刻

扶持创业的相关财税政策表面看来显得特别优惠, 然而其条款苛刻、程序复杂。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贷款等许多方面, 都增加了诸多方面的限制条件。例如, 免征营业税额的税收优惠必须是由技术开发业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业务得到的收益;要求得到财政贴息贷款优惠的大学生创业者必须自愿去欠发达的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去创业, 还要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尽管国家推出了财政贴息贷款政策, 但是银行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 往往还通过要求担保、限定户籍等方式人为地过度提高贴息贷款的门槛, 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者很难获得财政贴息贷款, 截至目前成功贷款者仍数量有限。财政部门所投放的专门创业扶助资金的申请条件严格, 特别是地方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所建立的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 规定只扶持符合条件的当地大学生。显然, 中国的大学生一般是难以真正得到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许多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也没有能够充分地照顾到大学生群体的特殊之处, 且严格限定了扶持对象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大大缩减了财税扶持政策的受益面, 结果缺乏普遍性和适用性,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主动性, 未能充分发挥财税扶持政策的激励效应。【13】

(八) 优惠力度过小

从优惠范围来看, 财税扶持政策常常只是规定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和所得税减免, 例如目前北京主要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优惠时间来看, 大学生通过创业活动所建立的信息业、技术服务业、咨询业等各类企业, 能够免除征纳企业所得税的期限最多只有两年。然而, 实际上其中绝大多数企业在刚刚开始的两年很少能够获得高额收益, 其利润尚未达到企业所得税的起征点, 基本上都是低利运营, 甚至处于支出成本大于收入盈利的暂时亏损之中, 尤其是一些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获取投资回报的创业项目, 前两年更是毫无任何盈利。显然, 在税费优惠方面, 当前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优惠力度过小, 尤其是和国外相关税收优惠相比更是远远不够。所以, 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免税政策犹如一只“美丽的花瓶”, 并没有带来预期的良好效果。【14】

四、财税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的适宜性和可行性, 使创业大学生可以切实享受到真正的政策优惠, 更好地发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作用, 以便激励更多的大学生能够愿意进行创业, 并尽可能地实现创业成功的预期目标, 学者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改进措施:

(一) 扩大财政专项资金规模

目前, 资金不足是制约大学生创业的一个重要因素。有鉴于此, 许多学者纷纷要求强化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真正消除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障碍。为此, 各级政府必须尽快建立财政专项资金, 并进一步扩大其规模。政府结合大学生创业者的具体情况, 可以设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创业专项资金来促进和保障大学生的创业活动。例如, 由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导、多方面筹集其他资金为辅助设立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 以政府来牵头、集合社会各方出资, 设立服务于大学生创业活动的投资基金;整合高等院校资源和各个企业、个人所捐献资金, 设立高校创业扶持资金, 向大学生提供及时的原始创业扶助资金;由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激励资金, 对获得成功的大学生创业者给予奖赏, 坚定大学生进行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同时, 各级政府也应当给予大学生一些必要的信用担保, 联合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 在资金方面向创业大学生提供大力的财政扶持。此外, 各级政府还应当处理好财政资金的衔接工作。【15】

(二) 强化政策舆论宣传

针对当前财税政策宣传不力, 大学生普遍不了解国家所实施的扶持创业的各项财税政策的现实情况, 有的学者提出:国家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各个高等院校都要尽可能地借助于文字资料、电子网络、“创业论坛”、“创业设计大赛”等一系列专题活动, 全面地向大学生宣传财税优惠政策, 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另外,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还应当设立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咨询专门机构, 及时地提供与创业相关的各种财税政策动向, 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并为创业大学生们进行信息咨询服务, 从而使创业大学生能够切实透彻地领悟政府制定的各项财税政策的详细内容, 有效地鼓励大学生积极地开展创业活动, 获取政策绩效最大化。【16】

(三) 统筹协调创业扶持政策

一些学者认为, 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必须与其他一系列相关政策进行统筹协调, 才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政策绩效。为此, 政府在出台和实施财税优惠政策来扶持大学生进行创业活动之时, 应当进一步完善激励大学生创业的长效机制, 尽快制定相辅相成的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其他有关配套政策措施, 构建一整套有利于凝聚全社会力量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系统, 切实发挥创业扶持政策的联动效应。具体说来, 学者们从给出了下面几条建议: (1) 地方各级政府的不同主管部门相互之间应该加强协调和沟通, 构建高效的政策实施协调机制; (2) 政府各基层政府和行政单位在实施政策之时, 需要相应地推出必要的配套规则, 以保证能够十分统一地来执行政策; (3) 将政策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 力求各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配合一致, 取得理想的政策效果, 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创业。【17】

(四) 注重强化创业教育

大学生在刚刚开始创业之时一般都不能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所以对创业大学生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针对当前忽视创业教育的现状, 有的学者要求注重强化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 以期鼓励和促进大学生积极地创业, 并让大学生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创业方面所需具备的有关经验、知识、技能等, 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失误, 增加创业的成功率。政府应当通过建立专项资金, 设立专门创业培训机构, 并采取适宜的见习补贴计划, 特别是加大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力度, 积极培训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技能。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必须依托于学校, 在固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集中的创业教育培训。政府要结合不同学校在规模、性质、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专项财政拨款的实际数额, 严格根据要求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建立专门的培训组织, 定期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方面的教育培训, 以提高创业大学生的基本素质。【18】

(五) 加大优惠力度

目前中国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优惠力度过小, 尚未能够吸引足够数量的大学生立志于创业活动。对此, 政府应当制定更加合理的财税扶持政策, 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向创业大学生提供切实有用的助力, 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 促进大学生创建的企业能够健康发展。例如, 政府可以实行差别税率、低税率, 在一定时间内采取税收减免政策, 将免税期限由一年或两年延长到三至五年。除了适当延长免税期限之外, 免税期间的各项亏损允许用来抵减在以后盈利年度的利润, 从而给予大学生创业者实实在在的利益, 保证在免税期间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 大学生创业者的所得税负担都能够有所减轻。政府主管部门还应当适当地提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 对于一些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且没有应纳税所得者, 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凡是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而创办的各类企业, 只要是符合一定的优惠政策条件, 都可以享受相关方面的税收优惠。所能够享受的各种优惠如果重叠, 那么就按照其中最优惠的条款执行。【19】

(六) 保障政策真正落实

创业扶持政策 第9篇

一美国政府创设的良好政策环境

1. 市场准入条件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4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 截止到2013年6月, 美国的营商便利度在189个国家中排名第四。在美国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仅需6个程序, 从开始注册到新公司开业仅需5天, 所需的费用仅占人均国民收入的1.5%, 开公司所需的最低法定资金为0美元。而中国大陆的营商便利度的排名则是第96位, 开办企业的难易度排在第158位。办企业成本低、流程快, 已成为美国大学生创业率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2. 资金扶持渠道

在美国,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是多样化的, 如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产业界、科研机构以及非政府非盈利组织机构等。尽管如此, 美国联邦政府依然是高校科研经费的最大提供者。据统计, 2007年联邦政府各部门提供的科研经费占全部高校科研经费的62%。对大学技术转让的研究表明, 大学衍生公司与专利许可的数量与科研经费的支出数额呈正相关。国家对某领域科研经费的增加, 能提高学校对此领域的重视度, 从而增加该领域的专利获得率, 为创业做好技术上的准备。

此外, 早在1953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小企业法案》, 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 意在帮助小企业获得政府在资金、技术、管理上的扶持。小企业管理局还在众多大学中设立小企业发展中心, 不仅加强了学术界与小企业发展的联系, 同时也为潜在的或现有的小企业提供财政、营销、生产、技术、管理上的协助, 以及创业和商业培训;其帮扶主体不仅包括大学生, 还包括社会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 使它们能够通过创业改善生活质量。在1982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 并实施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鼓励并援助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1992年又对此法案进行了修改, 明确指出:小企业局可以为那些不能按合同期限或正常放宽渠道获得贷款的小企业担保, 金额最高可达75万美元的3/4, 对10万美元以下的贷款可以担保80%, 利率不超过2.75%, 担保贷款最长可至25年, 平均期限为7年。除了隶属于国家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融资担保外, 还设有区域、社区担保体系, 政府还通过政策引领,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如加大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并减免利息, 获得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种子资本等。美国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 极大程度地化解了初创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困境, 为大学生创业营造了较为宽松的信贷环境, 提高了学术创业者利用科研成果创业的积极性。

3. 知识产权法案

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完善知识产的保护法。在1980年颁布《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术创新法》之前, 但凡是由政府机构资助而创造的科研成果, 其所有权都归属于政府, 未与联邦机构协商, 任何人无权使用。为了改善这一现象, 提高大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和民用价值, 《贝多法案》和《史蒂文森——魏德勒技术创新法》规定:允许大学或国家实验室保留由联邦政府经费资助所得的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 并鼓励将研发成果下放给小企业;大学有权获得由联邦政府出资的研发成果的转让收入, 并与发明人共享。这两部法案的颁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它使大学管理者和教师对创业的态度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促使大学衍生公司大量兴起。随后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1986年的《联邦技术转移法》、1989年的《国家竞争力技术转移法》、1992年的《小企业研究和开发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又对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条例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以上法案的颁布和实施, 不仅保障了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校企之间的合作, 促成了以科技为核心的创新企业的大量崛起, 也使得大学的功能更加多样化, 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4. 培训指导服务

创业服务机构是创业链条的中间环节, 它既可以帮助创业者降低企业的成本和风险, 提供政策咨询、专家帮带等服务, 还可以提供融资渠道、吸引风险投资、促进技术转移、进行商业培训, 具有企业润滑剂的作用。美国的企业孵化器种类众多, 早在1985年美国就成立了全美商业孵化器协会, 为创业者提供了办公设备和空间, 提供了培训和交流平台, 降低了企业的运营风险, 提高了大学科研成果的商业转化率, 实现了企业和人才的双重孵化。诸如此类的孵化机构还有大学科技园——意在加强大学和企业之间有效衔接, 促进大学衍生公司的形成;技术转移办公室——帮助学术创业者进行市场调研、拟撰创业企划书、筹集风险投资、谋得创业地和必要的设备、新产品的评估等“一条龙”服务。除了实体的创业服务机构, 美国还有专门的网站, 提供法律咨询、专家帮带等服务。

二我国大学生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大学生创业兴起于1997年, 但参与率一直偏低。据清华大学创业中心的一项报告显示, 在发达国家中, 大学生创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20%~30%, 而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比例不到1%。不仅如此, 创业成功率也偏低, 据2004年教育部调查97家早期学生企业, 盈利的仅占17%;学生创办的公司, 5年内仅有30%能够生存下去。政府如何充分发挥其驱动功能, 激励大学生创业, 提高创业成功率已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1. 政策认知度、完善度较低

与美国大学生的高创业率相比, 我国的创业率实在是相差甚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政策的认知度较低。2015年1月, 《北京市创业青年群体调查报告》显示:有22.9%的北京创业青年不了解北京的创业政策;有30.8%的创业青年称从未享受过政策。对于政府相关机构来说, 这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不论制定多好的政策, 不被大众所熟知, 依旧是徒劳无用的, 对于创业者来说, 也是一种遗憾。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相关的法律条文虽已逐渐专业化, 但是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现存的法律文件中, 如《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 制度的供给都太过概括, 大都以宏观倡导为主, 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其次, 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门性法规严重不足, 很难提供全面的保障。缺少关于科研成果价值评估的具体规定, 使科研成果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 无法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2. 资金扶持力度不足

在我国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自有资金, 亲友资金、政府融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然而, 与美国政府是主要承担者的境况相比, 自有资金和亲友资金成为我国大学生创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据“2015年创业邦30岁以下创业白皮书”调查显示, 在我国创业启动资金有50%来自个人储蓄、14.86%来自于亲友资助, 而仅有1.36%来自政府补助或创业基金, 银行贷款的所占比例更甚, 竟为0% (如图1所示) 。这主要是因为, 在我国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小额贷款机构几乎没有;国家对于政府这类公益资金的管理和申请流程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政府提供的小额贷款金额有限, 并且申请手续复杂、要求高、时间长;贷款的偿还期较短, 对于想贷款的学生来说无疑会形成心理压力;风险投资的获取途径少、金额少。

3. 缺少风险化解、权益保护制度

大学生在创业这个群体里仍然属于弱者, 面对复杂的创业环境和动荡不安的市场, 由于经验少、实践能力不够成熟, 往往会面临巨大的风险, 极有可能导致创业失败。我国现有的政策中, 帮助大学生化解创业风险的力度太小, 致使创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多数情况下都由创业者自身或其家庭共同承担。正因为我国对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权益没有做到较好的保护, 缺少相应的风险化解机制, 缺乏完善的创业退出机制, 才会使许多大学生对创业望而生畏, 安分守己地选择岗位就业。而美国现如今已然建成了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 为创业资本提供了若干条畅通的退出渠道, 有股票主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等,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4. 培训帮带服务不到位

从我国目前已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来看, 大多数都依托于与科技园区的合作, 并非是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而设立的, 而且这类孵化基地一般都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 发展不平衡。并且对于已使用的孵化基地, 其功能明显不足, 远不能够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美国小企业发展中心其设立的目的就是帮助小企业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尤其是大多数小企业发展中心都坐落于大学校园中, 对于大学生来说更为方便, 使创业中的资金、技术、风险、法律、管理等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和解决, 不仅如此, 它还为预创业者发掘创业商机、提供创业培训等服务。类似于这样的机构还有企业孵化园、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办公室等。其系统的创业服务平台, 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

5. 缺乏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政策的制定固然重要, 但是政策的执行情况、落实水平、影响效果等也不能忽视。政策的定期检查监督, 不仅能够有助于其进一步修改完善, 还有利于政策的普及。在美国, 政策的执行力度大、落实到位、普及度高, 这也是促使许多大学生选择创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到目前为止, 在我国还缺少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展望

1. 加强宣传力度, 营造创业氛围

提高政策的认知度, 使政策真正做到惠及民生, 应适当拓宽传播形式。如建立一个权威的官网, 提供一个专门的平台, 介绍相关政策, 并提供咨询问答服务, 对于疑惑之处随时可为之解答;现如今人手不离电话、人人都有微信, 可以借助这个便利条件, 开通相关的微信公众号, 使之更加贴近青年的生活, 更能深入人心。同时, 政府应联手大众传媒和学校, 鼓励创新创业和冒险精神, 对于成功典范的正面能量多加宣传, 努力营造既能鼓励创业又能容忍失败的社会文化氛围。

2. 建立专项基金, 保障资金来源

资金问题仍然是大学生创业的最大瓶颈。在借鉴美国融资体系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应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建立大学生创业专项基金, 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金的设立, 完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申请程序;简化相应文件的审批环节, 公开审批流程, 降低中小企业的注册门槛;为大学生创业开通小额担保的绿色通道, 简化担保与反担保的手续, 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功能;提高小额贷款额度, 适当延长贷款的偿还期限;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天使投资人、行业协会等组织为大学生提供资金扶持, 并对这些组织给予适当的税费减免作为鼓励;健全大学生创业的贴息补息政策, 对于毕业后未就业但积极参与创业培训的个人和个人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创业者予以补贴。

3. 加大规范力度, 完善实施细则

目前为止, 我国各部门, 如教育部、劳动部、人力资源部等, 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但正是由于政出多门, 且各自的着重点都不同, 致使许多条文都有一事多译的矛盾现象出现, 易混淆创业者的判断, 政府应协调各部门出台一部具有整体性的权威政策“以正视听”。制定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细则, 明确规定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权属、利益分配等实施细则, 使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同时修订我国的相关文件, 完善其中较为滞后的内容。在大学校园内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相关事宜, 改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评估机制与奖评制度, 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并完善创业的退出机制, 降低大学生的创业的风险和顾虑。

4. 丰富服务内容, 提高孵化能力

构建国家、省、市、高校四类创业孵化基地相互扶持、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良好格局, 以国家级创业基地为首, 形成金字塔形的创业孵化运行模式, 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丰富孵化基地的服务内容, 提高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 从经营培训、发掘商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到管理咨询、企业融资、风险投资、法律援助, 为创业者提供全面的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按人口比例建立一定数量的孵化基地, 保证国家各地区创业水平平衡发展。尝试构建网络平台与实体机构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建立官方权威网站, 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建立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项目库, 并丰富其中的项目种类和数量, 提供项目推荐、指导、评估等服务。同时, 建立相应的专家库、经验库, 对缺乏经验的大学生提供专家引导和帮带的实质性服务。

5. 纳入考核体系, 做好督查工作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的评估考核和奖励机制, 对于业绩较好的企业, 适当予以税费减免或经济补贴资助;对于业绩较差的企业, 严格遵守市场的竞争原则, 优胜劣汰;对于信誉度或名誉度较差的人想二次创业, 应先做出评估, 随后再决定是否给予创业资助。把大学生创业率、政策的落实度纳入到政府的考核体系中, 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并加大力度做好政策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使政策能够真正地走到群众中去, 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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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铁铮.莫让创业政策遭遇“肠梗阻”[N].中国教育报, 2014.01.15

创业扶持政策 第10篇

一、美国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特色政策

(一)具有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实行创业教育最早和最成功的国家,创业教育已成为创新型美国源源不断的动力。

1. 多样化结构的创业教育组织机构。美国很多大学设有创业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把老师及学生的研究成果转移给企业。其他还有创业家联合会、智囊团、创业研究会、家庭企业研究协会等。

2. 多种渠道的创业教育资金扶持,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了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机构,鼓励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创业者积极创业。此外,创业教育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例如科尔曼基金会(ColemanFoundation)。

3. 完备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美国学校的创业教育课程,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研究生,形成了相当完备的体系。如今,美国已有超过500所的大学提供创业课程及学位。

4. 通过立法来加强就业、创业培训。近半世纪,美国颁布了很多相关立法,如《从学校到工作机会法》、《劳动保障法》等。通过这些立法来开展人员的多形式的培训。

(二)成熟的创业投融资机制

美国在政府应尽量不干预市场的前提下,实施了包括创业支援的中小企业政策。作为联邦政府制度,由中小企业部提供信用担保,但有的州政府除了提供信用担保以外还进行贷款。担保比例一般为贷款额的76%,但对于1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担保比例为84%。中小企业部把中小企业划分为诞生期的企业(即刚创业的企业)、创业企业(即创业后6个月到1年的企业)和既有企业(即创业后1年以上的企业)。对不同企业根据其发展阶段提供不同条件的担保,有短期(不满1年)担保制度、中期(1年以上)担保制度以及长期(7年以上)担保制度。美国已构建了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以民间资金为主力、并以私人或独立的创业投资公司为主要中介和以高利润为保证的创业投资机制。

(三)应急的创业政策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09年2月17日签署“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of2009)”。依照该法案,美国政府将以前所未有的巨大努力来复苏经济,保留或创造成百上千万的就业机会。该法案是特别针对所面临的空前的大萧条提出来的并包括一系列措施,如使国家基础设施现代化、扩大教育机会、提升能源独立性、保护并改善社会卫生保障以及降低税收等。

美国政府于2009年5月17日~23日开展小企业周(Small Business Week)活动,以弘扬创业精神,促进美国经济赖以生存的大量创业者和小企业的发展,从而创造就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推动创新。具体支持政策包括:降低贷款费用、提供贷款担保、开放二级市场、简化申请程序等。

二、荷兰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特色政策

荷兰位于欧洲西部,面积约4.2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600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第10位。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与地缘政治,荷兰自古以来便以贸易与商业作为立国之本,虽然有联合利华、飞利浦、壳牌石油等少数几家大型企业,但其经济仍以中小企业为主。

长期以来,荷兰各大高校与其他层次的教育机构有着各种各样的创业教育培训课程,2000年形成统一模式。荷兰经济部、教育文化科学部以及农业、自然与食品质量部3个部门联合在荷兰全国推广创业教育,并开展了名为“教育与创业合作计划”的项目,取代了之前规模较小的“学会创业”计划。其特色政策如下:

(一)项目带动创业政策

荷兰政府在创业教育上非常重视国际间的合作,与全球最大的创业基金会美国考夫曼基金会(Kauffman Foundation)开展合作,为有创业想法的优秀学生提供各种创业实习的机会。被选中的学生将前往美国进行为期6个月的高强度的创业培训,并与美国顶尖的企业家与教育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学校同企业建立联系,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并把大赛中学生的优秀创业项目提供给企业,经过专业的研究考查后被采纳的项目,企业将会为这个项目投入资金入股以及决策指导的形式来扶持大学生创办实业。

(二)以政府为主导的创业教育培训模式

荷兰政府高度重视创业教育,2008年向国会提交的《荷兰王国创业教育报告》称,至2011年,预期将投入3300万欧元的资金来激励荷兰的创业教育。该项计划的目标有两个:一是让更多的荷兰的教育机构将创业教育融入其理念、课程设置与组织机构;二是使更多的荷兰学生在具备创业意识的基础上、对创业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并在毕业后的5年内真正的创办自己的公司。许多荷兰知名大学,如格罗宁根大学、乌特勒支大学等,将人才培养分为五种类型:本科生教育、预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创业教育、成人教育。在具体的创业课程上,荷兰高校把“企业管理”与“创业学”这两门课程加以综合,并采用案例的教学法,就是以真实的案例引导学生吸取前辈的经验,并学会如何发现商机、把握商机和利用商机。许多创业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并不是专职教师,而是来自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包括自己曾经选择创业而后成功或失败的人。邀请这些人前来做讲座、授课,或是参加说明会,能够使学生掌握第一手的创业经验,并且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另外,许多荷兰高校开设名为“三明治”的教育课程,即在学习过程中设有企业带薪实习模块,该模块为必修。虽然这并不是直接的创业教育,但却给学生们提供了接触真正的企业的机会,也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企业的管理与运营,为日后可能的创业打下基础。

(三)政府鼓励建立地方性创业中心政策

目前,由荷兰政府带头,从2000年至2012年共在全国的范围内建立了6个地方性创业中心,主要由政府出资,推进企业与高校合作,为希望创业的学生提供创业实习、理论指导以及创业后的各种服务与支持。此外,各个创业中心都有各自的侧重点。具体情况如表所示

资料来源:陈冲,钱逸昀.中国、荷兰、比利时高校创业教育比较研究,2012

荷兰被称为“欧洲的门户”,长期以来一直都是欧洲重要的物流与商业中心,商业被视为其立国之本,因此商业气息十分浓厚,社会对自主创业的态度也十分的积极。

三、国外大学生创业政策的经验及启示

美国、荷兰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早,对于我国起步阶段的创业教育有许多可借鉴之处。基于前文的比较,我国可以在以下方面改进。

(一)注重树立创业素质理念

从荷兰的教育理念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观点,创业可以在人生的任何阶段进行,希望创业的人员也并非一毕业就必须去选择创业。作为一名成功的创业者,出色的管理技巧、丰富的市场经验与为人处事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所有这些都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洗炼,而刚毕业的学生未必就具备这些素质。“创业教育”本身并不是为了“创业”,而是为了提升国民综合素质与整个社会的创新风气,可以说这是荷兰创业教育理念最大的特色。

创业教育不仅仅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种途径,也是提高社会创新能力与竞争意识的方法及手段,同时还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输送高素质人才。因此,原有的“为创业而实施创业教育”应当变成“为提高素质而实施创业教育”。学生在具备了创业教育的核心企业家精神以及相对应的素质后,往往更能适应职场中的竞争。即使毕业后并未真正的创办公司,也能在现有的工作岗位中进行创新,实现自我与集体价值的统一。

(二)推行有利于创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美国支持创业的金融手法有三种。其一是由政府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其二是政府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来帮助企业从商业银行那里获得贷款。第三是政府采取合办、自办形式设立投资公司,该公司以购买股份的形式向企业投资,或者政府采取减税等措施来鼓励民营投资公司投资。在这个基础上美国又构建了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以民间的资金为主力,以私人或者独立的创业投资公司为主要中介,以及以高利润为保证的创业投资机制。

(三)重视培养企业家精神教育意识

荷兰高校对“创业教育”的理念完全不同,这在选词上就已经有了明确的体现。荷兰把创业教育称作“企业家精神教育”,即荷兰创业教育的目的主要是使学生具备“一名成功的企业家的精神”,而并不去要求受教育者一定自己创办公司。荷兰人认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必须要具备发现商业机会的眼光、充足的信心与抗压能力、丰富的市场经验、良好的商业道德、对产品的深入了解、高超的管理技能与健康的体魄。创业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获得这些技能与素质。

摘要:美国、荷兰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成功经验在于:其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成熟的创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型创业教育培训模式、应急创业、项目带动创业和政府鼓励建立地方性创业中心的创业政策。我国应借鉴美国、荷兰政府的先进经验,从更加注重创业素质,树立创业理念,推行有利于创业发展的金融政策等方面进行改进;高度重视培养“企业家精神”教育意识,通过创业教充把解决就业问题与提高社会创新能力融为一体,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美国、荷兰政府,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经验及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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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宝存.确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J].中国高等教育,2010

[3]刘帆.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目标、模式及其趋势[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

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 第11篇

专项资金扶持包括:

(一)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图书出版、数字出版、发行、印刷,期刊(杂志)、报纸、动漫游戏、网络视听、音像制品、演出等業务及相关管理的宣传文化单位;

(二)党报党刊、重点新闻网站、对外宣传媒体和单位;

(三)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培训机构,及经认定的优秀文化人才所属单位;

(四)宣传文化部门所属文化产业推进公共服务平台;

(五)宣传文化部门所属重点文化设施运营单位;

(六)宣传文化部门所属转制文化企业;

(七)其他经本市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宣传文化单位;

(八)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重大文化项目。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使用。无偿资助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单位的公共性项目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贷款贴息主要用于对宣传文化单位临时性资金不足及有偿还能力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项目借款的利息补助。

贴息资金根据实际贷款金额给予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贷款单位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导向类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引导、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设施等。具体包括:

(一)支持导向类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发展扶持;主流媒体发展新媒体重点项目;纯文学类报刊发展扶持;宣传舆论导向类项目及重大新闻出版题材的策划、组织、宣传、发布、评估及奖励等经费;对外宣传媒体扶持及重点外宣工程经费;其他主流媒体宣传经费。

(二)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引进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奖励和资助优秀文化人才;其他文化人才保障经费。

(三)引导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主要用于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电影产业发展扶持;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扶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扶持;印刷技术升级改造扶持;图书发行渠道建设扶持;精品图书出版及版权保护扶持;转制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扶持;重点文化设施维修改造补贴及贷款贴息;文化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其他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等。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沪文创办[2014]3号) 根据支持项目的情况,由市政府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扶持资金支持范围:主要从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出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推广应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使用。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50%。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

各区县应参照本办法,根据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安排相关配套扶持资金给予支持。

申报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四)已获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获过本扶持资金支持的单位,若获支持项目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文资[2012]4号) 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

(三)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倾斜。

(四)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五)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

(七)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方式包括:

(一)项目补助。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

(三)保费补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补贴。

(四)绩效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方式。

重大项目指财政部按照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的文化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中央各部门、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报;

(二)中央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

(三)地方申报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报财政部。

一般项目指申请人按照本办法所确定的支持方向自行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中央各部门、资产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报;

(二)中央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

(三)地方申报单位向地方财政部门申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

(四)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进行申报。

(上海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研究所姜怡供稿)

创业扶持政策 第12篇

一、湖北省农村青年创业存在的问题

据湖北省统计局统计, 湖北省农民工外省务工人员达619.04万人, 占总外出从业人数的57.49%, 而农村创办企业发展缓慢, 吸纳劳动力的数量十分有限, 在当地农村创办企业务工人员为138万人, 仅占湖北省外出总人数的15%[1]。

1. 创业成功率低。

首先, 创业优惠政策不够完善, 阻碍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虽然各级政府都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的文件, 也制定了一些创业的优惠政策。但由于缺乏“一站式”的服务, 创业信息不通畅, 农民创业承担的风险很大, 扶持优惠政策又缺乏具体的实施措施, 没有相应的服务部门领导, 所以许多优惠政策成了给农民工的“空头支票”。其次, 创业申办程序手续复杂。据调查, 创业审批要经过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房产等多个部门, 由于有些部门服务意识差, 经营审批手续复杂, 门槛高, 收费重, “吃, 拿, 卡, 要”的现象十分严重[2], 因而制约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最后, 创业培训机制需要完善。在创业项目选择、申报办理程序、经营管理理念、产品推荐及企业形式建设等方面缺乏相关的知识及有效的领导, 从而影响了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创业的缓慢发展, 最终造成了农村劳动力当地就业率低, 制约了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2. 农村创办企业规模小。

农村创业需要资金支持, 只有有了雄厚的资本, 才能使这些企业做大做强。而农村一直未形成一个有效保证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使得本来就处于弱势的农村经济“雪上加霜”。作为信贷支农主体的农村信用社, 由于缺乏资金实力, 面临资金筹措困难[3], 造成农村金融环境滞后, 导致农民创业融资艰难。尽管有一些企业市场前景较好, 但由于融资举步维艰使得这些好的项目无法扩大规模, 始终停留在小规模的行列, 因而实力弱小, 所能容纳的农村劳动力十分有限。大部分创业者都认为, 目前, 农民创业资金主要是自有资金, 正规金融信贷比例较少, 资金匮乏已成为农村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3. 农村创办企业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低。

尽管湖北省加大了农民工技术培训, 但因为农村创办企业实力不足, 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低, 培训过技能型农村劳动力纷纷“孔雀东南飞”, 走向沿海发达城市, 而使本地企业出现了招工难的困难处境。因而出现了“企业技术人员不足企业发展缓慢实力不足工资待遇水平低对熟练技工的吸引力弱企业技术人员缺乏”的恶性循环怪圈, 影响了这些农村创办企业的长期发展, 进而影响了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4. 创业能力差。

据统计, 湖北省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20%, 其余的全部为初中小学文凭及文盲, 因而对创业缺乏相关的技能。一方面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 渴望改变现状。另一方面他们又由于知识水平低, 不知该如何去做。守着几亩薄田, 靠天吃饭, 等着有一天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去改变他们的贫穷状况。有的农民虽然有创业致富的愿望, 但由于缺乏创业的思维和创业的能力, 创业活动仅仅局限在个人或家庭, 创业层次低。

5. 创业者“两型社会”意识淡薄。

大多数农民由于科学文化水平低, 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缺乏了解, 因而在创业过程中往往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 仅仅把利润和收益作为唯一考虑要素, 实行简单粗放生产。如湖北随州地区香菇木耳等农副产品的种植, 使许多农民摆脱了贫穷落后的状况, 走进了致富的道路。然而, 走进这些地区放眼望去, 以前茂密的树林光秃了, 只剩下一些还未长成的小树苗。这些香菇木耳的生产材料是以无数棵树木为代价的。这样的农村创业只在乎眼前利益, 而忽视了长远利益, 必然对未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不利。

二、促进农村青年创业的扶持政策建议

1. 加强创业教育, 提高创业成功率。

所谓农村创业教育是指在对农民进行学科学、学技术的培训过程中, 注重农民的革新精神、冒险精神、开创意识、科学管理和创新技能的培训[4]。创业教育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基础, 同时通过创业教育, 创业能力的提升也有助于创业者的机会识别和机会把握能力[5]。第一, 提高创业教育的普及面, 将其扩展到农村地区及广大的民众中。第二, 通过向农村发放创业方面的书籍、报纸、杂志等来增加农村青年的创业知识, 培养创业理念。第三, 在农村建立创业技能培训班, 对农村创业青年进行技能培训, 并对他们提供创业方向、创业信息等方面的指导。

2. 加强政府政策支持, 增加农村青年创业数量。

创业政策完善能激起和强化创业动机[6]。良好的政策对于鼓励和吸引农村青年创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几年国家不断完善各种创业优惠政策, 对于提高农村青年创业方面的作用相当明显。然而许多地方政府由于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原因, 导致政策的落实不够到位, 影响了优惠政策对于促进创业方面的实际效果, 因此必须在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对于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考察。政府在执行部门之外设立监督部门, 专门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主要包括农村青年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农村青年创业奖励机制、创业企业的行政审批准入门槛等有利于鼓励农村青年创业的优惠政策。

3. 加强金融资金支持, 提高创业可能性。

湖北是中部地区一个农业大省, 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 农村收入普遍较低,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青年创业的重要因素。解决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问题, 一方面要继续发挥金融对于农村青年创业的支持作用, 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由政府拨款设立区域创业专项资金, 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支持, 对于有前景的创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据统计, 湖北省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建立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扶持8万多城乡劳动者创业, 带动30万人就业。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万笔、18.3亿元, 共扶持城乡9.22万人成功创业。从省级失业保险金中调剂了3.5亿元扶持创业, 帮助城乡5万人创业, 带动二十万人实现就业[7]。另外, 要放宽对于农村青年创业的借贷限制。第一, 降低农村青年创业借贷要求限制, 保证更多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利用。第二, 延长农村新创业者的还款期限, 保证充足的发展时间。第三, 减免农村创业资金的借贷利息, 减轻创业者的还贷负担。

4. 加强风险规避, 增强创业信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而农村新创业企业由于科技、结构、资金等方面的局限, 竞争能力较弱, 导致农村青年创业者承受的风险相当大, 必然对农村青年创业的成功产生威胁。而且对创业失败的严重后果的估计也使许多农村青年对创业活动“不敢问津”。要解除农村青年创业的后顾之忧, 就必须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风险的规避。一方面, 在创业过程中建立企业风险预警系统, 帮助企业预测并应对各种风险, 尽量降低企业各种活动的风险程度, 提高农村青年创业的成功率。另一方面, 建立企业风险保障, 设立专门的风险基金, 用于创业失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减轻创业失败对于创业者所造成的影响, 从而减轻农村青年创业的后顾之忧, 增加创业的信心, 增加创业的数量。从“创业过程中规避, 创业失败后保障”两方面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保驾护航。

5. 加强创业培训, 培养创业人才。

一是要把农村青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作为重点。只有开发农民的内在潜力, 培育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 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农民的创业能力, 才能真正形成新农村的持续建设能力。开展创业活动就是要激发和培养农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技能, 形成农村长远发展的动力源[8]。二是支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针对农民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要, 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要注重把政府支持和社会培训结合起来, 对掌握一定技能又有很强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重点培训, 并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指导, 通过案例分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三是培训机构不仅要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 增加农民的知识和技能, 更要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让他们把建设“两型社会”的理念贯彻到创业活动中。

6. 完善社保制度, 提高工资水平。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面向城镇所有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是对依法转让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进城的“新市民”, 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对待, 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保留生产资料进城的居民, 也可暂缓纳入, 以减轻社会保障压力。三是农村创办企业要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及资金支持, 来不断扩大自己的实力, 完善企业内部的保障制度, 为企业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并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 以员工的业绩作为标准, 来增长员工的工资, 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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