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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书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采购意向书范文(精选7篇)

采购意向书范文 第1篇

采购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供方自愿向需方提出申请参加供货,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

一、采购的基本内容

1、产品名称及单价: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单价为 元/块,面积共约 ㎡。

(面积数以双方签订的实际供货合同为准)。(以上单价含普通税票含运费)

2、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为 天。

3、付款方式

材料到达甲方指定施工地点后,先支付合同总价的50%,待甲方抽检合格后再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需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抽检,如检测不合格双方共同进行复检,如确认不合格,供方负责调换货物,合格为止。未经检测,需方不得使用,如使用视为抽检合格,抽检合格后按以上付款方式支付剩余货款。

二、采购意向条款

1、供方签订本意向书后,需方将在主合同签订之后,正式通知供方签订正式的供销合同(以下简称“供销合同”)。

2、供方同意在接到需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供销合同。

3、双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供销合同应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所载明的内容以及符合本意向书的双方均同意的其它条款。

(2)供销合同的核心内容(标的、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条款)必须与本意向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三、供方的声明和承诺

1、本意向书所有的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需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供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本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

3、供方同意需方拥有本意向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释。

四、其他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供方和需方各执壹份。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以上防水材料平米数以供销合同为准,签订供销合同后,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需方: 供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采购意向书范文 第2篇

此致

敬礼

系X班

年月日

休学申请书

尊敬的系领导

,我因问题,需休学X年(20xx-20xx学年)至X年XX月再返校继续完成学业.

请予批准

姓名:

系:系

材料采购意向书 第3篇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需方以《物料订购单》传真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传真后应回传确认函(合同),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半个工作日(4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

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交货期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为准。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品质保证: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5.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6.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7.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8、质保期限:供方对提供的产品实行3年保修。

三、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订单工作令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坏等由供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

2.运输、装卸费用:供方承担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构成: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

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2.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卖双方协商后的价格。

3.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发票进账情况支付货款,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原则上采取电汇方式,可采用承兑汇票付款。

六、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为初步验收)。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七、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重新包装的所有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3.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期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一千五元计算,同时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如供方交货时间完成,需方未提货,壹个月内不收滞库费,超过壹个个月部分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4.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5.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支付至少壹仟元违约金,延误需方出货期而致需空运交货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6.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质量技术监督

局进行质量鉴定。

八、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九、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处罚。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

切债务。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但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

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遭受不可抗力方无法预见的且超出其合理控制的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封锁、战争状态、**、阴谋破坏、火灾、履行销

售合同的关键设备瘫痪、运输阻滞或交通事故、政府行为

(例如但不限于修改法律规定和取消进口许可)

以及疫情的爆发。

十、合同纠纷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仲裁会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 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二、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卢旭日篇二:物资采购合作意向书

供货合作意向书

甲方: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对 供应商的筛选,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 项目合作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 项目供货合作意向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条件与承诺

甲方将向乙方协议采购,具体的品种、规格、单价、要求等见本供货意向书附件表,表中所列内容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正式 采购合同。

1、采购意向书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品种、规格,与本意向书“ 种类附表”(附件一)中所列相应内容相同的,综合单间暂按 定价(附件二)。(2)附件一中没有列明的,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另行定价(结合投标价和市场价来确定 价格)。

2、甲方按照以上原则待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要求与乙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 单价或拒签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根据意向书对乙方处以 元的罚款。

3、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品种和规格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采购,另行选择 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诺保证供货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5、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验货标准

1、采购产品质量按下列顺序依次决定:(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在本合作意向书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2、产品的计量标准按下列顺序依次决定:(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在本合作意向书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验货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对乙方供货进行书面确认时仅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物资验收单》作为有效的验收单据(此单仅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不作为货款支付的依据),使用其他形式或样式的验收单据(进、出场单据)所做确认无效且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三、货款付款方式

1、本项目货款无预付款,前期货款由乙方先行垫付。为保障乙方的利益,货款根据建设单位拨款情况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甲方资金筹措到位可暂借给乙方,具体金额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 货款金额给予乙方。

2、付款原则:

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一致同意各项工程款均应在业主已支付该部分工程价款的前提下,向乙方支付业主已付工程款的同等比例(除非另有约定)。如果业主拖欠工程款,则乙方工程款相应延缓支付,待业主支付后或甲方资金筹措到位后再付给乙方。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到甲方收款,并在第一次收取款项时,必须持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一致的授权收款委托书交甲方财务备案。

3、采购款支付流程如下:

①由甲方根据 进场计划及工期要求下达《 采购计划》(含 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 采购计划》供货;

②乙方供货后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 采购款的支付依据;

③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 采购计划的规定支付给乙方已进场 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正式 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合同乙方须与甲方按本意向书所附的附件一另行签订 采购合同。

七、正式合同未签订前双方履行本意向书,正式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作废。所签署合作意向书不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双方所达成的合作细则,以正式合同为准。

八、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书时再予以补充。

九、本意向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本合作意向书以下为空白内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附件一: 采购要求

附件二:乙方供货清单及单价 篇三:供货合作意向书

供货合作意向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代表需方通过对供应商的筛选,确定乙方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正在承接的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的战略合作供应商之一.并订立本供货意向书。

一、合作范围 材料(设备)(详见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由乙方负责供货,具体以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供货合同)为准.二、合作条件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供货意向书合作范围内所属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的 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供货合同。

2、供货合同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型号、规格,与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相应内容相同的,按实际招标价格执行。

(2)附件一中没有列明的产品,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另行招标。

3、甲方按照以上原则要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供货单价或拒签合同。

4、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供货物不能满足本工程技术和设计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承诺提供的本工程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材料(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保证供货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如有必要乙方派有经验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6、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三、材料(设备)款支付

为保障乙方的利益,甲方本工程款项专款专用,甲方按乙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采购金额直接支付给乙方。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甲方根据材料进场计划及工期要求下达《供货通知书》(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供货通知书》供货;

2、乙方供货后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3、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分项供货合同的规定支付给乙方按本分项供货合同规定应得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分项供货合同的依据,具体供货项目乙方须与甲方按本协议所附的合同范本另行签订分项供货合同。本意向书未涉及的内容,以供货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满后,供货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不影响已签订的分项供货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篇四:采购意向书

採購意向書(參考範本)尊敬的客戶: 本公司為合法設立企業,為確保後續交易談判順利進行,特出具此意向書,內容如下: 1.採購商品:火車廢鐵軌.2.規格:isri r50-r65 3.數量:100000噸/月 4.合約長度:6個月 5.包裝方式:散裝.6.貨品長度:1.5米~12.5米.7.價格350美金/噸到岸價aswp.(香港)8.產地:俄羅斯聯邦。

9.裝貨港:novorosslysk, primorsk, vladivostok。10.交貨時間30到45天。

11.訂金及預付款:買方無需支付。12.履約保證金:賣方提供2%銀行履約保證。13.檢驗:sgs或類似(費用由賣方支付)15.信用狀條款:貨品到達買方港口并經sgs檢驗合格,信用狀方可 放款。篇五:采购意向书 xxx项目采购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供方自愿向需方提出申请参加供货,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

一、采购的基本内容 1.价格明细

此项目所需 产品 如下: 2.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为__360___天。3.付款方式

供销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20%;发货前支付60%;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支付15%;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5%。4.质保期

质保期:自 产品生产日期起三年。

二、采购意向条款 1.供方签订本意向书后,需方将在主合同签订之后,正式通知供方签订正式的供销合同(以下简称“供销合同”)。

2.供方同意在接到需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供销合同。3.双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供销合同应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所载明的内容以及符合本意向书的双方均同意的其它条款。

(2)供销合同的核心内容(标的、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条款)必须与本意向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三、供方的声明和承诺 1.本意向书所有的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需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供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本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3.供方同意需方拥有本意向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释。

四、其他

采购合同,采购意向协议,采购书 第4篇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收款银行: 账号: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出售本协议项下货物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限定如下含义:

1.1意向协议:指不是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1.2甲方订单:是具有要约功能的书面文件。当甲方订单发至乙方时,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要约;

1.3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是具有承诺功能的书面文件。当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时,甲方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合同生效;

1.4收货人:指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收货人限定在甲方或者甲方所代表的其兄弟公司之内。

2、特别约定:

2.1本协议是意向性协议,本身并不构成合同,不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如果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向乙方发出一份或数份订单,则自乙方确认甲方发至的一份或数份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勿需双方确认或追认自动转变为合同,本协议的内容和乙方确认的订单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双方必须履行;如果在本协议存续的期间内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不向乙方发出订单,或乙方不对甲方发至的订单给予确认,则不仅本协议不能转变为合同,而且既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也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缔约过失;

2.2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并得到乙方的确认,甲方购买的货物既有可能是甲方为自己购买的,也有可能是甲方受其兄弟公司委托代表其兄弟公司向乙方购买的,确切是谁购买的,唯以甲方向 乙方:()

乙方发出的并经乙方确认的订单中所载明的收货人而确定;

2.3根据本条第2.1、2.2款的约定,乙方向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中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后,该收货人就乙方交付其的货物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甲方拥有的权利履行甲方承担的义务;但在乙方未交付货物之前,仅由甲方和乙方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4根据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的约定,乙方向哪一收货人交付了货物,乙方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向该收货人开具所交付货物的发票;接收货物的收货人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检验、验收权,并负有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所接收的货物价款的义务;

3、货物名称、品种和规格:

3.1在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货物为:(); 3.2货物的品种和规格为:(); 3.3货物的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为:();

3.4乙方保证对所售卖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让是其合法有效的行为;

3.5乙方保证所售卖的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4、质量标准:

4.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出售的货物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本协议存续期间,若货物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有变更(包括质量指标等),甲方有权变更本协议中的质量标准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按甲方变更后的质量标准执行;

4.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各项质量指标,若有其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即视为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4.3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出厂证等; 4.4无论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均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并以甲方检验结果为准确定乙方所供货物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5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货物的生产日期与其交货日期之间的期限不超过该货物保质期的30%。

5、包装和运输:

5.1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由乙方负责按如下方法包装:();

5.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返还,归甲方所有;

5.3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包装应足以经受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而保护货物不受损害; 5.4包装规格为:();

5.5运输方式:();

5.6货物按本协议第7.2款约定交付前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7运输保险:()。

6、甲方订单及乙方确认:

6.1甲方及甲方兄弟公司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订单或者不发出订单;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有权确认订单或者不确认订单,但无论乙方确认订单还是不确认订单,都应按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

6.2甲方发送给乙方的订单应载明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单价、到货地点、到货期限及乙方确认 订单的方式和确认的期限等内容; 6.3如果乙方确认甲方的订单,并且确认的通知是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限内以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的,则自乙方确认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和乙方确认的订单一并转变为合同,双方依此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6.4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向乙方发出数份订单,则凡是经乙方确认的订单均与本协议一并转变为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凡乙方未确认的订单则不具有该效力。

7、货物交付:

7.1乙方应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到货地点、到货期限等组织发货;乙方需将货物运至订单载明的到货地点并由()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由()方承担;

7.2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将根据本协议第3、5条和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检斤检尺计量,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包装、包数或箱数进行查收,并履行货物交接手续;

7.3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品种、规格不符、包装破损、货物被污染或损坏等情况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或保管货物并通知乙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4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收货人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欠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数量的,甲方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有权拒收或将货物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8、货物验收:

8.1在收货人对本协议项下货物按本协议第7.2和7.3款约定进行查收后的()天内,收货人完成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和验收;

8.2货物检验验收的标准:收货人按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只有货物完全符合这些约定和要求的,方为货物合格;

8.3在收货人根据本条第8.1、8.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收货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派人前来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收货人的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4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约定的货物,收货人有权退货,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换货,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则按本协议第11.1、11.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5在收货人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单位包装中的数量不足本协议第5.4款约定的,收货人有权按同等比例扣减该批次实收数量,并有权选择:或者按扣减后的实收数量及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扣减的数量,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的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 约责任;

8.6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3、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妥善处理该批不合格货物,否则收货人有权勿需通知乙方而自行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7凡是国家、行业或乙方约定货物有保质期的,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8货物虽经验收质量合格,如果收货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货物的,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或赔偿损失,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9在收货人使用过程中或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货物,收货人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保管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价款和支付:

9.1收货人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和按本协议第7、8条约定所确定的实际收到货物的数量计算并向乙方支付价款;

9.2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为含()%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内的完全单价;

9.3除本条第9.1款约定的价款外收货人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9.4 在收货人按本协议第8条的约定对货物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天之内,乙方向收货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的发票接收人、地址以收货人通知为准,在收货人收到发票并审查无误且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天内,收货人向乙方支付按本条第9.1款约定计得的价款。

10、甲方违约责任:

10.1在乙方对甲方订单确认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直接损失(或人民币元);

10.2若收货人未按本协议第9.4款约定向乙方付款的,乙方应给()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收货人仍不能给付的,自宽限期满,由收货人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1、乙方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期限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的()%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2若乙方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交货期限逾期()天仍不能交货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或根本违反合同,由乙方按本条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3乙方对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不能交货或虽交货但因质量不合格被收货人退货的,由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价款的()%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4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3.4或3.5款约定,因售卖货物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甲方或收货人受到追索的,应向甲方或收货人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

11.5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须签署“阳光承诺”(详见协议附件1)并严格遵守,合作过程中若有违反阳光承诺行为,将被列入不合作供应商;

11.7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时,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8甲方有权直接从待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待付的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如果甲方在支付本合同第9.4款约定的合同价款时未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乙方的追索,甲方仍有权继续追索。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

12.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受该事件影响下的协议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

12.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十五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 12.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协议或变更终止本协议达成协议。

13、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3.2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4、协议变更与转让:

14.1本协议一经成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14.2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组、转让、出兑等变更的情况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4.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本协议债权(应收账款)向第三人质押。

15、本协议的存续期间:

15.1本协议存续期间为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6、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6.1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16.2 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6.3 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方式向对方进行通知。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16.4 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16.5 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条款约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16.6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的正式通知,除可以采用上述地址以直接交付、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对方外,还可以按16.7款约定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对方。但均以书面形式写就并盖章;

16.7甲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乙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17、其它约定:

17.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17.2 协议一方因与对方员工发生的私人经济往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协议对方不负任何责任;

17.3本协议存续期间内,以及在其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经营信息;

17.4最惠待遇: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乙方给予甲方在中国市场最优惠待遇,保证在产品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双方确定的订单价格是乙方在中国境内同期销售价格的最低价格。如乙方在报价与协议存续期间对其它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甲方价格,甲方有权获悉、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差价双倍补偿差额;若乙方隐瞒真实销售价格,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五年内不再与乙方合作; 17.5(其它未尽约定);

17.6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盖章)

苗木意向采购合同 第5篇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滨湖新区环城公园绿化工程所需的苗木能及时供应,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绿化苗木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

一、因绿化工程的需要甲方从乙方订购苗木,苗木名称如下:

1、春鹃

5、刚竹

9、琼花

13、夏鹃

17、枫杨

21、葱兰

25、云南黄馨

2、紫玉兰

6、夹竹桃

10、慈孝竹

14、鸢尾

18、凤尾兰

22、金丝桃

3、木芙蓉

7、五针松

11、金丝柳

15、黄菖蒲

19、红瑞木

23、金边黄杨

4、杂交马褂木

8、红花夹竹桃

12、千屈菜

16、珍珠梅 20、锦带菜

24、细叶麦冬

二、针对于该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对苗木质量要求如下:(1)按清单规格要求,选择新鲜度高、根系发达、土球完好、树形优美、冠幅饱满不偏冠、无病虫害、无其他污染物的苗木进行种植,必须为苗圃的苗。乔木规格不得低于招标中清单规格,且高度、干径、冠幅、树干的通直度均应基本一致。

(2)土球标准:乔木类干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灌木类地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球类土球直径需达到冠径的0.7倍。所有土球高

度,需达到土球直径的0.7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土球形状成苹果型。

(3)小苗需精品,二年生以上,带土球。(4)球类苗木均为光球。

(5)以上所有苗木如有烧坏、发黄、枯萎的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6)树皮破损度:长度不超过20CM,宽度不超过树干周长的1/3。(7)乙方必须按以上规定及甲方所提供的苗木清单上的苗木品种、规格提供苗木,品种纯正,不得有变种或更改品种。(8)山地苗将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

(9)所有小灌木需精包装,运输中不得挤压,确保小灌木栽后不“倒荫”。

(10)苗木的挖掘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植物材料---木本苗》CL/T34的规定。

(11)苗木运输包装技术标准:运输中必须有包装覆盖物,车厢上部必须封闭确保根部少失水分。

三、验收标准

1、买方验收员、施工代表,绿化工程监理与甲方共同对苗木按合同要求。

2、苗木准运手续(当地林业局出具)。

3、苗木规格、数量、单价见后附绿化苗木采购价目表。

四、交货期限地点:

自甲方通知乙方日起三日内把苗木送到栽植现场,如因乙方供苗延误甲方工期,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苗木起挖时间至到苗时间必须经甲方确认。

五、付款方式

1、苗木全部运到指定地点,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货款。

2、苗木运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60 %;余款 40 %,三个月 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如遇不可抗力,甲已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律仲裁解决。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木意向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滨湖新区环城公园绿化工程所需的苗木能及时供应,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绿化苗木的采购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

一、因绿化工程的需要甲方从乙方订购苗木,苗木名称如下:

1、雪松

5、香樟

9、春梅

13、红枫

17、水杉

21、乌桕

25、花莲

29、睡莲

2、桂花

6、结香

10、合欢

14、黑松

18、碧桃

22、木芙蓉

26、紫玉兰 30、七叶树

3、毛鹃球

7、三角枫

11、落羽杉

15、海桐球

19、金丝垂柳

23、红花木槿

27、乐昌含笑

31、日本晚樱

4、垂丝海棠

8、红花紫薇

12、黄山栾树

16、二乔玉兰 20、洒金柏球

24、红花继木球

28、大丰花月季

32、杂交鹅掌揪

33、红叶石楠球

二、针对于该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对苗木质量要求如下:(1)按清单规格要求,选择新鲜度高、根系发达、土球完好、树形优美、冠幅饱满不偏冠、无病虫害、无其他污染物的苗木进行种植,必须为苗圃的苗。乔木规格不得低于招标中清单规格,且高度、干径、冠幅、树干的通直度均应基本一致。

(2)土球标准:乔木类干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灌木类地径与土球直径比不小于1:8;球类土球直径需达到冠径的0.7倍。所有土球高度,需达到土球直径的0.7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土球形状成苹果型。

(3)小苗需精品,二年生以上,带土球。(4)球类苗木均为光球。

(5)以上所有苗木如有烧坏、发黄、枯萎的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6)树皮破损度:长度不超过20CM,宽度不超过树干周长的1/3。(7)乙方必须按以上规定及甲方所提供的苗木清单上的苗木品种、规格提供苗木,品种纯正,不得有变种或更改品种。(8)山地苗将视为不合格品予以退回。

(9)所有小灌木需精包装,运输中不得挤压,确保小灌木栽后不“倒荫”。

(10)苗木的挖掘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植物材料---木本苗》CL/T34的规定。

(11)苗木运输包装技术标准:运输中必须有包装覆盖物,车厢上部必须封闭确保根部少失水分。

三、验收标准

1、买方验收员、施工代表,绿化工程监理与甲方共同对苗木按合同要求。

2、苗木准运手续(当地林业局出具)。

3、苗木规格、数量、单价见后附绿化苗木采购价目表。

四、交货期限地点:

自甲方通知乙方日起三日内把苗木送到栽植现场,如因乙方供苗延误甲方工期,乙方需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苗木起挖时间至到苗时间必须经甲方确认。

五、付款方式

1、苗木全部运到指定地点,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计算货款。

2、苗木运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60 %;余款 40 %,三个月 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经验收不合格的苗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如遇不可抗力,甲已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律仲裁解决。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采购意向协议书的 第6篇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双方协商,共进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项目如下:

二、合作方式

1、先提货(或先制作、安装),后付款

2、付款方式:凭乙方开具的发票进行结账

3、合作期限:日到年日。合作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关系及本协议自动作废。在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如需续签需提前签订下一阶段的合作协议后继续展开合作。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需要采购的商品的具体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2、甲方提货时需与乙方双方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最终结账依据;

3、合作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

及时结款给乙方(若验收不合格,如何退货);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如遇缺货或其他原因,乙方需积极协调货源,如不能及时供应需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另行寻找采购商;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低于或与市场价持平,不得高于市场价,如经甲方了解供货价格高于同行,甲方有权拒付超出市场价部分商品价格(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两次以上超出市场价,甲方有权取消本合作意向书(横线改为解除本协议书);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需保证质量,要求产品有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质量保证。

4、乙方不得公开或透露甲方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5、乙方如因经营地址变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经营的,需及时告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横线改为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

或项目符合甲方要求,如因乙方技术、设备等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六、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内如一方要求中止协议,须提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改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协议,则协议在对方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起两个月后自动废止。改为则协议在对方发函确认后终止。

2、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方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委托意向书[范文] 第7篇

一、服务和管理事项:第一条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外墙面、楼梯间、四层楼顶屋面等。

第二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楼梯照明、建筑户外照明、水泵房;商业层消防设施设备、扶手电梯、供电服务(高压配电间值班至各楼层强电井);供水至各楼层水表前阀,下排水服务至室内共用总管及室外所有管道;中央空调服务指冷水机组系统至各楼层风机房送风口;电梯指所有扶手电梯和货梯;消防监控报警系统及消火栓、喷淋、消防水泵房等。

第三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等。

第四条公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五条公共部位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周边广场及内楼道的卫生保洁、市场日常垃圾的袋装化管理及集中代处置,区环卫处收取的清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公共秩序的管理和服务,包括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各种车辆的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管理。

第七条安全护卫管理服务。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小区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协助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第八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第九条因经营需要经批准,在室外广场开展各项活动,予以配合。

第十条其它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一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并合理收费。

二、服务和管理费用及其它: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和设备更新资金,指提供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绿化的养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收取的费用。乙方提供服务的劳动所得是服务成本费的合理利润。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和设备更新费用,由乙方按月向业主收取费用。

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元/月·平方米,停车费元/月;设备更新资金约定为1000元/月,超出部份由专项维修资金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所属小区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零点五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有关费用的调整以政府有关部门文件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约定为准。第十五条公共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乙方设有独立计量表核算,合理分摊计收。

第十六条乙方对甲方小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自行承担。第十七条乙方向甲方小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三、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遵守小区《业主公约》及其它业经业主委员会批准施行的其它管理制度。

2、参与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参与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5、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小区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查核准。装饰装修应无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现象。

7、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实物、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

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②占有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等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③损坏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④乱堆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⑤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建、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⑥未按规定行驶、停放各种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

常通行;在消防通道上设置路障和乱停车。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催交或经多次催交未果时支持乙方采取必要的制约措施。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甲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3.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4.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管理计划、费用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

5.负责编制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

二十条 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由甲方提出乙方负责跟踪并落实执行,直到甲方移交楼宇给乙方管理方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采购意向书范文

采购意向书范文(精选7篇)采购意向书范文 第1篇采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是供方自愿向需方提出申请参加供货,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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