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3篇)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子长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市土地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子长县共有农用地348.8万亩,建设用地6.7万亩,未利用地3.8万亩。1998年全县调整划定基本农田3117块,面积29.1万亩。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煤油强县、草畜富民、城镇带动、项目推动”战略目标,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周密部署、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土地和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有效,煤矿资源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地质灾害防治和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呈现出了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关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抓早动快,周密部署,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就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土地卫片执行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把搞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明确指出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
精力,摸清底数,分清原因,对违法违规用地从严从速处理。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县经发局任副组长,人劳、规划、城建、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子长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部署和要求,集中精力,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违法违规用地从严从速处理。各乡镇也根据实际制订出台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工作设备,基本做到了工作到单位,任务到人头。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了周报制度,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了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任务,我们将宣传教育作为切入点,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活动,先后悬挂横幅15条,张帖标语12条,制作大型宣传牌4块,耕地保护责任牌16块,散发宣传传单15000余份,设置宣传咨询点4个,出动宣传车3辆,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曝光违法用地案件4次,召开由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3次,营造了浓厚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氛围。
(三)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图斑反映,我县共涉及4个乡镇8个村庄13个图斑180.4亩土地。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我县责成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业务人员,深入图斑实地逐地块逐图斑进行
了核查。经核查,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12宗166.73亩,其中耕地151.12亩,基本农田20.60亩。监测图斑中合法用地2宗56.8亩,其中耕地56.8亩。违法用地10宗109.93亩,其中耕地94.32亩,基本农田20.6亩。违法用地中国家重点工程用地6宗60.12亩,其中耕地60.12亩,基本农田12.5亩。违法用地中省级重点工程用地3宗23.71亩,其中林地3.1亩,未利用地12.51亩,基本农田
8.1亩。实地伪变化3宗13.67亩。
根据核查情况,我县已责成国土资源部门组建工作组立案查处10宗109.93亩,其中耕地94.32亩,基本农田20.60亩。(目前正在调查取证阶段)。
二、下一阶段工作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按期高质量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拓宽宣传链条,扩大宣传教育范围。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专题宣传等形式,开展多层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依法用地观念。在具体的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重大违法用地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达到查处一事,震慑一方,查处一人,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按照卫片执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尽快对本辖区内的卫片图斑逐宗梳理,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排序,有恢复耕种条件的尽快恢复耕种。处理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移交司法部门的移交司法部门。
三是分析原因,健全完善土地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认真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在抓好查处与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的制度。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2篇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3篇
Q:今年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政策有哪些调整?
A:和去年相比,今年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取消了“630”政策。即取消“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二是延续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部里已经明确的其他政策。如“检查(监测)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以及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等政策。三是新明确了两条政策。即: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经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四是在工作程序上取消了初报数据环节,完成验收后一次性向部报送数据;今年的数据填报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中设定的行政单元保持一致,不再予以调整。此外,督查、交叉检查、验收工作,也主要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Q:根据新的政策环境,我省今年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如何应对?
A:为顺利完成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任务,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好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启动后,我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纪检监察、财政、人社、公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考虑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量大、线长、面广、环节多,我省本级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准确把握政策,统一技术标准。5月24日,召开了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技术研讨会,对数据填报、卷宗资料、外业核查等业务进行规范,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以便实际操作中予以参照。三是强化指导培训,夯实业务基础。为夯实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提高工作效率,总队于5月底组织各市州及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卫片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详细解读了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政策,对工作流程、注意事项及往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并组织学员进行实务操作考试。四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准确。五是开展挂牌督办,查处重大案件。省里将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图斑,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六是强化警示约谈,督促查处整改。省厅将依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整改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对违法违规严重地区报请省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地区,将暂停办理用地、用矿审批,并扣减相应的用地指标。
Q:我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4篇
按照《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x市辖区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国土资发[2010]17号)及2010年2月24日万明市长在全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有关要求,现将我区卫片执法问题图斑整改工作近期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0]7号)的要求,我区成立了游仙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区长xx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三分局,电话:。
二、落实责任
我区分管领导何军副区长及时向区委书记xx、区人民政府区长xx先进行汇报,并迅速落实主要领导相关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一)市国土资源三分局向各直属国土资源所和分局相关科室安排对图斑的实地核查工作。市国土资源三分局纪检员刘明泽负责督促各镇乡完善手续,副局长杨纯锡负责问题图斑宗地的用地手续完善的资料审查,分局与市局监察支队、法规科、利用科、规划科、耕保科及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就问题图斑完善用地手续相关问题进行工作衔接、对接,分局法规办按《关于抓紧整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问题图斑的紧急通知》(绵国土资发[2010]30号)的要求,负责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整改的进展情况及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召开了全区涉及图斑的13个镇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相关乡镇限期在2010年5月10日之前完善用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三分局将《游仙区2010年卫片图斑基本情况核查表》发至各镇乡,以镇乡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图斑号、用地单位、土地坐落及坐标、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初审情况,目前办理完善用地手续情况、目前需要完善手续的工作程序所需准备的各类报件资料等情况核查落实,并将相应的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落实到每个有图斑的镇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所在镇乡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分局耕保办工作人员,公布了镇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土所工作人员、分局耕保办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各镇乡专人负责,图斑涉及的单位、企业或村社派专人与镇乡配合,分局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各股室做好与各镇乡协调工作和业务指导,限期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对图斑涉及的13个镇乡(柏林镇、东林乡、凤凰乡、建华乡、街子乡、石板镇、石马镇、魏城镇、小枧沟镇、新桥镇、游仙镇、玉河镇、忠兴镇)共38个问题图斑完善手续的情况每周进行履职督办督查,定期通报。
三、积极整改
(一)可以完善手续的图斑:各乡镇组织用地单位到市国土资源三分局耕保办完善手续。
(二)居民点和个人建房图斑: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占用手续;
(三)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的图斑:需要征用土地的,完善相关征用手续,在这之前,须完善先行用地手续;
(四)用地单位使用已征国有土地的图斑:需要完善相关供地手续;
(五)对不符合灾后重建政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用地图斑:责令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限期拆除复耕,交还土地。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5篇
防城港市
人民政府文件
防政发„2011‟5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预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及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防政发„2011‟4号)精神,2011年1月20日至23日,市人民政府组织了两个工作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了预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现场检查,各地虽已开展了整改工作,但从整体来看,还存在外业执行方面查处力度不够、强制措施不力、整改情况不理想等问题。上思县、东兴市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各有1宗虽已进行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港口区、防城区(江山片区纳入防城区)整改工作不理想。港口区2009年度卫
-1-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49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18宗,未达到整改标准31宗(其中:立案查处10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4宗,未达到整改标准6宗;非立案查处整改39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14宗,未达到整改标准25宗)。防城区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10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7宗,未达到整改标准3宗(其中:立案查处6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5宗,未达到整改标准1宗;非立案查处整改4宗,基本符合整改标准2宗,未达到整改标准2宗)。
对港口区、防城区因整改不力,在限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给予严肃批评。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验收评估,现对各地整改工作再次提出严格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港口区、防城区人民政府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土地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督察意见书》以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预检查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整改,务必于2011年1月30日前对所需整改事项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要对前阶段工作进行一轮“回头看”,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自纠,逐宗落实,查漏补缺,做好整改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防止因工作疏漏影响验收评估。市国土资源局要落实专人,加强指导。
二、市人民政府督察室、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督察检查,对因措施不力、逾期整改不到位,影响全市验收评估工作的,将按相关规定首先对项目责任人及土地管理责任人追究责任。
特此通报。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整改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防城港市委会,市工商联。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7日印发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6篇
区政府:
在市、区各级领导的支持关心下,本着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妥善处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全力以赴,圆满完成了我办事处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市、区政府关于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后,办事处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西城办事处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专题会议。同时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以 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以 为组长的西城办事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派 具体负责落实该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扎实工作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建立了“合理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共同责任机制,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部门工作内容及职责,实行限时办结制,为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经费本不宽裕的情况下,压缩其他工作经费开支,拨付资金购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卫片执法检查硬件设备,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我办事处全力以赴,全体上下以牺牲正常休息时间为代价,与时间赛跑,及时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向上级汇报,向上级及同行虚心请教,经过紧张工作,完成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内业准备、外业核查等工作,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阶段性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未出现违法新增建设用地。但是,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该工作技术要求较高,如GPS的普及运用、Mapgis(或Arcgis)等软件的熟练应用、坐标系转换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二是经费不足,一些硬件配置不足,如手持GPS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成立专门的卫片执法检查机构,抽调人员组建相对稳定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队伍,举办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对我县2011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排查,重点对重点工程建设区域用地、矿山企业用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行为进行逐宗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来年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三)继续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巡查责任,巩固“土地百日行动”工作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氛围。
卫片执法检查年度创新之举 第7篇
为了更好地了解今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容,掌握实际操作方法,准确把握政策,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相关官员,详解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几大变化。
检查范围不断扩大,土地和矿产一并检查
工作任务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拓展到一并开展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从今年开始,除继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外,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检查范围也不断扩大,部从1999年第一次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来,从最初的66个城市,到2008年度的172个城市,2009年度实现了全国2859个县(市、区、旗)全覆盖,2010年度则在全国2859个县(市、区、旗)全覆盖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从2007年度开始,国土资源部根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工作。2007年度集体约谈了9个城市;2008年度拓展了约谈方式,登门通报1个城市、集体约谈5个城市、委托约谈2个城市;2009年度公开集体约谈了5个市(州)、7个县(市、区),委托约谈了6个市、3个县。部领导还带队到部分省登门通报情况,到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走访介绍了情况,并联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实施问责。
对象集中,流程简化
检查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工作对象和内容更加集中。以往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直接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变化图斑来开展执法检查,要对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核查,既查合法的,又查违法的,工作量非常大。有人形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一年干一次,一次干一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开展。
2010年度,国土资源部决定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象和内容集中在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发现和查处上,与已经开展的工作做好衔接,充分发挥“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先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划定启动问责范围,然后再由各省组织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进行验收评估。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部将先开展验收,确保数据准确。在此基础上,再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做到精准问责,心服口服。
排序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去年,是完全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结果来计算各地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各地反映监测图斑有遗漏、监测时段跨年度等多种情况。
2010年,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在遥感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外业调查弥补了遥感监测可能遗漏新增建设和监测时段不一的不足,同时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有关结果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更加客观。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8篇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内容和依据
(一)土地执法检查对象和内容
2011年省市下达我县要求进行核查的图斑数据。
(二)检查依据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2011年10月10日-32日,县统一部署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数据上报
2011年11月1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市局报送2011年卫片数据。
(三)组织核查(2011年11月10日-12月30日)对下法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
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应栏目。
对“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要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办理情况,判定用地性质。对其中的合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合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对其中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选择“违法用地”,填写相应栏目。
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其其中立案查处的,填写《违法用地行为连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对“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套合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使用的勘测定界图(或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方法,查清该类地块实际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填写《“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的“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
(四)成果上报
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按照市局要求2012年1月份前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整改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于依法处理到位后的违法用地,要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和补办手续要在6月10日前完成。截止6月10日,对问责比例超过10%的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将实施问责。
(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由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并对土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开展督查、验收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9篇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指导开展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突出重点,做好衔接,合理设臵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检查对象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2011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
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1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制作下发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地方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后,部应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与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套合分析后得到的图斑,并与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叠加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上,剔除遥感影像未反映的图斑后,标识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形成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制作完成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后,由中国地质调查局通过内业判图、野外验证等,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形成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下发各地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各地开展核查。
各地按照部的统一部署,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和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时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图、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核查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有关情况,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政策要求,逐一判定图斑性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改。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
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编发简报、周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决。要根据本省(区、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所辖各市、县全面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地方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
(四)各地初报数据,部组织审核。
1.填报单元。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予以设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调整要求。
2.数据审核。各地核查结束后,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初报数据。部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各地上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套合分析,核验地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整改纠正,其中涉及土地卫片检查的,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五)部组织开展督查。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并将相关督查结果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六)各省(区、市)上报数据成果。
各地根据部督查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各省(区、市)在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提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七)部组织开展验收。
部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分别组织验收。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纠正。未纠正到位和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最终数据成果。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部机关有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组成验收组,根据部制定的验收标准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重点检查部对各地初报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
(八)各省(区、市)上报工作情况报告。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最终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九)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部根据各地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2011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部根据各地2011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警示约谈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一)部、省分工。
部统一部署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所辖各市、县进行培训、指导、督查和验收,并按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有关数据。
(二)部有关单位的分工。
执法监察局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地籍管理司负责提供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成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套合分析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维护。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工作成果,组织制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利用2011全国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及对部分全国规划矿区、重点矿区、重点矿种遥感监测成果提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进行野外验证,组织制作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部级验收,检查、督促各省(区、市)对部数据审核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组织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1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并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规划业务部门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矿产勘查、开发、储量管理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规划院、地调院、测绘院、信息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五、政策界限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检查(监测)时段。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
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201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土地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
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六、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的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各地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8月15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各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
9月15日前,完成部级验收后,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
督察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最终数据成果。数据通过部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
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通过部级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附表内容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报部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附表一式三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部执法监察局邮箱)。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属于土地变更调查方面的,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和部地籍管理司联系,联系人:李万东、牛新萍,电话:(010)66562971、66558217;属于矿产资源遥感监测工作方面的,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联系,联系人:杨金中,电话:(010)62060309;属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与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磊,电话:(010)66558656;其他方面的问题,与部执法监察局联系,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宾洪超、闫振标,电话:(010)6655833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潘辉,电话:(010)66558327。
部执法监察局邮箱:zfjzdc@mail.mlr.gov.cn
附表:1.《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3.《“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
4.《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 5.《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6.《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7.《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8.《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9.《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 10.《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第10篇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及省、市《201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依据。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对违法用地严重的镇、处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其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
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整改,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调度督促,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高的地方要重点督导,做到及时消除违法用地状态,严控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
(二)督导整改。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下发后,根据全省排名和约谈情况,对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比例仍高于15%的镇(处),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直接约谈,限期整改;组织相关部门对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数据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重点核查、整改,严格判定图斑性质,严格整改到位。
(三)积极做好迎接省级督查和数据初报准备。5月20日前,各镇(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完成实地核查、整改和
查处工作;5月20日,完成卫片数据成果审核,做好数据初报准备。
(四)6月19日前,做好迎接市级督查准备,并按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上报数据。8月5日前,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再报数据成果。
(五)迎接省、部两级验收和上报最终数据。8月13日前,迎接省级验收;9月15日前,准备部级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卫片数据的终报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检查(监测)时段。201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消除违法状态地块。2015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2014卫片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五)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2014卫片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
五、数据报送要求
相关部门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
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军,电话:8188029。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11篇
7月15日前,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初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成果。
7月25日前,做好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初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8月5日前,迎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卫片数据的验收工作,并做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交叉验收准备工作。
9月5日前,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叉验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进一步修正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的省级督查验收准备工作。
9月1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上报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9月25日前,区政府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10月至12月,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对象、工作程序、政策界限等多个方面变动较大,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做到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按时段、保质量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查处整改落实。
要明确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并与当前的控违拆违工作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借势推进,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抓好违法用地查处执行落实工作,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及时执行落实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内容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建章立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为掌握工作动态,尽早发现问题,加强沟通联系,继续实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月报、专报制度。国土部门要自2014年4月起至本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止,每月27日中午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绍兴市局执法监察局报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月报》、《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度表》、《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情况表》(月报内容及格式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上报)。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12篇
为切实做好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并严肃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卫片核查情况,对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2〕55号)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288号),对违法用地严重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五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四是2012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地方填报为“空闲地”但2012、2013遥感影像均显示为已建设的图斑。五是虽然未在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中体现,但2013内发生的违法用地。
2014年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建立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上虞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对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查、验收;三是制定警示约谈方案,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警示约谈。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所涉及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涉及图斑的外业核查、内业资料收集和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整改工作,并按要求按时上报本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和各类统计报表,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国土局工作
⒈负责提供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相关数据成果,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⒉对疑似违法图斑是否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⒊对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供地和采矿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的内容。
⒋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件,并核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⒌负责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的内容,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⒍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审核《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 “违法情况” 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报绍兴市局执法监察局。
四、工作安排
2014年4月至5月,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我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2013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区政府组织再次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
5月至6月,领取并下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6月至7月,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 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件数据为依据开展核查,填报数据,进一步推进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7月15日前,向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初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成果。
7月25日前,做好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初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8月5日前,迎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区卫片数据的验收工作,并做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交叉验收准备工作。
9月5日前,对省国土资源厅交叉验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进一步修正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并做好迎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的省级督查验收准备工作。
9月1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上报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和数据成果。
9月25日前,区政府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10月至12月,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对象、工作程序、政策界限等多个方面变动较大,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做到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按时段、保质量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查处整改落实。
要明确责任,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并与当前的控违拆违工作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借势推进,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整改。同时,要切实抓好违法用地查处执行落实工作,各部门要相互协调,及时执行落实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内容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切实提高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建章立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为掌握工作动态,尽早发现问题,加强沟通联系,继续实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月报、专报制度。国土部门要自2014年4月起至本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止,每月27日中午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绍兴市局执法监察局报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月报》、《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度表》、《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情况表》(月报内容及格式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上报)。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第13篇
作 者:编委会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6月
开 本:16开精装
册 数:全四卷
光盘数:0
定价:998元
优惠价:499元
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
第一篇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获取
第三章土地信息的表达
第四章土地信息数据库
第五章土地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第二篇土地信息的分析与电子政务
第一章土地信息分析概述
第二章土地信息分析方法
第三章土地信息成果输出
第四章国土电子政务概述
第五章系统设计框架
第六章系统建设内容和主要功
第七章能国土电子职务系统平台建设
第八章国士电子政务的实施设计
第三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地籍管理的主要业务
第二章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第三章地籍数据库设计和建立
第四章地籍管理信患系统若干关键问题
第四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系统
第一章土地市场的主要业务
第二章土地定级
第三章基准地价测算与自动更新系统
第四章宗地地价评估
第五章网上房地产管理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
第六章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第五篇土地规划信息系统
第一章工地利用规划业务分析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工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子系统
第六篇土地行政执法管理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第三章土地行政决策
第四章土地行政执行
第五章土地行政效率
第七篇地权、地籍与低价行政执法管理
第一章地权行政管理
第二章地籍行政
第三章地用行政管理
第四章地价行政管理
第五章地税行政管理
第八篇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第一章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概述
第二章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
第九篇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监测
第一章土地利用/覆被分类
第二章基于遥感数据的全国土地利用/覆被分类体系
第三章土地利用/覆被遥感分类技术
第四章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信息图斑提取方法
第十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一章土地利用违法厅为查处标准
第二章土地承包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三章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第四章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土地复垦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六章土地审批违法仔为窒处标准
第七章违法占用土地
第八章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
第九章侵犯土地权属
第十章闲置撂荒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十一章非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章土地变更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贯彻实施与土地行政执法卫星遥感全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贯彻实施与土地行政执法卫星遥感全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贯彻实施与土地行政执法卫星遥感全
第一篇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获取
第三章土地信息的表达
第四章土地信息数据库
第五章土地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第二篇土地信息的分析与电子政务
第一章土地信息分析概述
第二章土地信息分析方法
第三章土地信息成果输出
第四章国土电子政务概述
第五章系统设计框架
第六章系统建设内容和主要功
第七章能国土电子职务系统平台建设
第八章国士电子政务的实施设计
第三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地籍管理的主要业务
第二章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第三章地籍数据库设计和建立
第四章地籍管理信患系统若干关键问题
第四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系统
第一章土地市场的主要业务
第二章土地定级
第三章基准地价测算与自动更新系统
第四章宗地地价评估
第五章网上房地产管理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
第六章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第五篇土地规划信息系统
第一章工地利用规划业务分析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工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子系统
第六篇土地行政执法管理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第三章土地行政决策
第四章土地行政执行
第五章土地行政效率
第七篇地权、地籍与低价行政执法管理
第一章地权行政管理
第二章地籍行政
第三章地用行政管理
第四章地价行政管理
第五章地税行政管理
第八篇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第一章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概述
第二章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
第九篇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监测
第一章土地利用/覆被分类
第二章基于遥感数据的全国土地利用/覆被分类体系
第三章土地利用/覆被遥感分类技术
第四章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信息图斑提取方法
第十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一章土地利用违法厅为查处标准
第二章土地承包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三章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第四章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土地复垦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六章土地审批违法仔为窒处标准
第七章违法占用土地
第八章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
第九章侵犯土地权属
第十章闲置撂荒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第十一章非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章土地变更违法行为查处标准
作 者:编委会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年6月
开 本:16开精装
册 数:全四卷
光盘数:0
定价:9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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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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