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功能范文
保障功能范文(精选12篇)
保障功能 第1篇
关键词:农地,保障功能,规模化,制度创新
一、形势的发展使我国农地的保障功能重于生产功能
1.人口增长使人地矛盾越来越紧张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 乡镇企业的发展承载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农地的生存、保障压力得到了一定的减轻。但到1997年以后, 乡镇企业大规模的私有化改制使这些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 不但不能继续承载农村人口的非农就业任务, 反而连续减少了1000万职工的就业岗位, 而城市经济的发展也赶不上时代的就业需要, 农村每年增加的200万劳动力只能依托于农地的就业与保障。从另一方面来看, 目前, 我国人口已增加到13亿以上, 人均耕地减少到约1.2亩, 再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的缘故, 我国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 有666个县的人均耕地在联合国制定的0.8亩的警戒线以下, 463个县在人均0.5亩的危险线以下。到2030年中国人口将增加到15亿才趋于稳定, 届时人地矛盾的紧张可能难以想象。[1]这些情形足以表明, 中国农村的耕地不仅具有双重功能, 而且逐渐地转变为以承担农民的生存保障功能为主。
2.土地征用过程中人员安置矛盾突出
农村土地征用在不同的时代对农民有着不同的保障效应。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 农村对土地征占并不反感, 因为所有被占土地上的人口会由国家包下全部就业和福利保障。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来, 城市就业和保障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 征用农地不能再解决农村人口转移和劳动力的安置, 各种矛盾顿起, 有的甚至演化为直接冲突。
一方面, 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大幅度增加, 从1980年代初期到1990年代中期农村人口增加了1个多亿, 到目前差不多又增加了1亿人;另一方面, 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 土地被征用、被占用越来越多, 近期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农民被驱赶上楼、农民被强制农转非, 但是在此过程中农业人口转移出去却相对减少。有关研究表明, 1980年代平均每一份土地被征用, 能带动1.2份农业人口转移, 到了1990年代, 这个比例已降到0.8, 现在则降到0.6。土地不断被征用而人口却未转移, 仅存土地的保障功能远大于其生产功能。[2]
3.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使农地保障越来越重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速度的加快, 越是发达地区征用土地, 越是表现为农村、农民更大土地收益的损失。由于失地的农民在补偿时仍然按照以前的三项费用标准补偿, 所以根本得不到土地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大量增值收益。农民的“保命田”被“剥夺”, 却没有获得相应的“保命”费用和补贴。这完全是由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所造成的。之所以在土地征占中形成大量腐败而且屡禁不止, 就是因为在现行制度条件下, 权力部门与土地占有者能够以国家的名义, 通过设租、寻租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而人口和社会负担却甩给农村社区与剩下来的农地。这种不公平和腐败问题逐渐演化成一种社会冲突, 阶层矛盾越来越大, 农地的保障功能和生产功能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大。
二、农地本身的保障功能确实十分出色
农地的经济 (生产) 功能之低已成共识。[3]其实,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汉朝, 人们就已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太史公司马迁先生在他的名著《史记》里就说得清清楚楚:“夫用贫求富, 农不如工, 工不如商, 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现在由于产业化、科技化的发展使农业的经济功能与工商业的经济效应更不能相提并论了。事物有着平衡的原理, 某一方面强了另一方面就较弱, 一方面弱了另一方面就较强。农地的经济功能较弱, 其保障功能可是十分出色。
首先, 农业有一个重要的自给自足性收益, 保障农民少受通胀之害。任你物价如何飞涨, 农民农地上生产的粮食不用出钱买, 菜不用买, 食用油不用买, 水不用买, 柴禾不用买, 等等。目前我国的通货膨胀已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 城市里许多日常用品的价格已经翻番了, 有的甚至翻了几番, 市民的生活水平受到了严重影响, 以至于党中央、国务院已把治理通胀、稳定物价作为2011年的头等大事来抓。这样, 农业、农民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消费支出上的通货膨胀, 为他们带来很大的收益。
其次, 农业有着基本生活保障 (生命保障) 收益。如果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没有了, 他们还要在城市里生活的话, 那就只有饿死、冻死的份儿。若是他们还有土地, 退回到农业, 土地能生产粮食、蔬菜等基本生活资料, 会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再假若国家闹粮荒, 粮食紧缺, 多少钱也难以买到粮食, 这时候, 农民的土地能生产粮食, 此时的粮食就是无价的, 农业的收益就是不可能用金钱计算的。中国的古人就很智慧, 之所以他们一直强调农业是根本, 商业是末业, 就是看到了农业的基本生活保障收益极高的缘故。现在的农民是历史上农民的子孙, 他们对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因此他们一般情况下绝不放弃农业。即使在眼前的工商业中能取得较高的经济收入, 他们也会居安思危, 以备万一, [4]把土地、农业作为生存的最后防线。
另外, 现在农业上的国家负担 (税费) 取消了, 随之而来却是国家众多的农业补助, 如种粮直补、种棉补助、种烟补助、养猪补助、养牛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 只要种地, 这些额外保障都是有的。这就导致现在一些城市人口想把自己变为农民户口、农业人口, 然而乡村社区却断然拒绝。
三、农地之外的保障很难实行
1.我国工业化正在起步, 提供不了充足的就业岗位
我国改革开放仅仅三十年时间, 步入世界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轨道和平台的时间应该更晚 (我国在2001年底才加入世贸组织) , 因此, 我国的工业尤其是制造业大多还处于全球化 (世界工厂) 中的低端乃至最低端的分工环节, 仅有一部分进入世界传统产业及中间加工工业的环节, 中高端产业的链条我们基本还无缘问津, 可想而知, 仅低端产业能提供多少工作岗位!制造业还在初级阶段, 相关的服务行业肯定也不会发达, 城市化的水平也不太高, 这些都使得第二、三产业的岗位极其有限。相反, 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却源源不断, 数量庞大, 这有限的工商业岗位于此来说真可谓是供不应求、杯水车薪。而且正由于我国工业基本上处于世界工厂的初始链条, 那么中、高环节的一点点震荡或波动就会对其造成很大的冲击, 而恰恰近些年来世界经济危机或其他灾害性事件频频出现, 诸如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亚洲金融风暴、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2011年初的日本大地震等, 这些都会对中国的经济、就业特别是农民工就业产生重大的影响。
就以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为例。由于国际形势的恶化, 海外市场对中国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急剧减少。据2009年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字, 全国大约有2000万农民工因此次金融危机失去工作, 达到农民工总数的15.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 在2009年春节前返乡的大约7000万农民工中, 因企业裁员、企业关停、收入低、找不到工作等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有关的因素而返乡的农民工为1200万人, 占返乡农民工的17.1%, 占农民工总数的8.5%。另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 2009年春节返乡的7000万农民工中, 虽然有80%已经返城, 但是其中的1100万人还没有找到工作。[5]
非农就业薄弱、脆弱, 难以托付农民的生活和就业保障之重。
2.中国还是一个比较穷的发展中国家, 拿不出较多的资金对农民全方位保障
众多的学者都认为, 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使农民放弃土地、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大增强, 于是就构建了对农民的种种保障, 主要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失业保障、农民医疗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障等。但问题的关键是, 种种保障是要有经济实力的, 哪一种保障不要钱啊。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 上层建筑是要以经济为基础的, 是根本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善良的愿望、美好的期待是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的。
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国民保障水平高, 不发达国家的国民保障水平低, 就是因为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较强。我国是否已有建立农民周全保障的经济实力呢?答案是否定的。目前, 中国企业居于全球产业链条的末端, 不仅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少, 而且能够分享的工业利润更是极为有限。中国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 主要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 技术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又没有自主知识产权, 基本赚取的都是“辛苦钱”。很显然, 我国企业在世界产业链末端只能分享到微薄的利润。鉴于此, 姚洋教授指出:“中国仍然是一个比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 在世界一百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里, 如果按人均收入排名, 我国只能排到一百二十名左右。在收入水平如此之低的情况下, 要建立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困难的。”[6]
3.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可能不适合对农民工的保障
从某个角度讲, 农民工既不是农民, 也不是工人, 更不是城市居民。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 工人和城市居民是在城市安居的, 而农民工恰是不断迁移、不断流动的一族。此种不间断的迁徙性使某些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很难对他们实行。就拿当前正在城市推行的养老保险来说吧, 它要求移民工人和本地工人参加同样的保险, 但是, 众所周知, 保险的可携带性是很差的, 当参保人从一个省份迁移到另一个省份的时候, 他的保险就作废了。再者, 出来打工的农民都比较年轻, 近期不可能获得养老保险的收益。正是基于此, 保险公司才热衷于此种保险的城乡统一, 因为这其中有着太大的利润空间。然而, 对于多数移民工人来说, 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就是对他们的一种变相剥夺。
既然目前我国农地的保障功能如此显著, 那么我们在发展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这一关键因素, 此一进程中至为重要的农地制度设计更需如此。现行的农地 (规模化) 制度少考虑农地的保障功能, 我们必须要对其改革创新。我们应该坚持一条稳健的、循序渐进的同时又符合农业发展大方向的农地制度创新路径。
参考文献
[1]温铁军.农民社会保障与土地制度改革[J].学习月刊, 2006, (10) .
[2]杨帅等.经济波动、财税体制变迁与土地资源资本化——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三次圈地”相关问题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 2010, (04) .
[3]黄延廷.论导致农地规模化的几种因素——兼谈我国农地规模化的对策[J].经济体制改革, 2010, (04) .
[4]徐勇.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J].中国社会科学, 2010, (01) .
[5]李培林, 李炜.近年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态度[J].中国社会科学, 2010, (01) .
论社区的社会保障功能 第2篇
时间:2012年4月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临江东路社区 对象:社区的广大居民
目地:提高自己对社区劳动保障的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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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社区社会保障
管系底法然服区充本定助区它是以社区为主体和载体,为理服务,并多渠社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的基础部分。道筹集资金,在定基本保障、单位补充保障后发生困难时给予托底的保障,务和托底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托底保障、政府法定基本保障保障三大层次。社区托底保障保障拾遗补缺、消除死角,帮基本保障的政策和待遇,为社救济、解困救急等经济上的托成员提供各种物质和精神上的社是最社,发层、为助区底社
区社终区基挥次单政政成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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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障和享活理为体定实供为。
供体托受仍、社补基法互社
二、社区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最基础的托底保障
1.社以最的人了讲有遇村个帮等援那进保的宗管培障法。负代年法保社物2.政障成教距会保障起源于社区社会保障。人类生活是群体生活为特征的,人类给大自然留下的明显的印迹之一,就是分布在地球表层上各种类型的聚落—村庄、城镇和城市等。们在这些聚落里生活、生产、活动,形成彼此间相互联系的小型社会,这就是我们的“社区”。在社区里,大家互相认识,着一份友谊和感情存在,当“亲友邻舍”上逆境时,大家便乐意去援助。在我国农至今尚存许多互助互济式保障的习俗,一人有难,亲友邻舍都会按着个人的能力去忙,或按约定俗成的规矩去尽义务。英美国则是由教会出面,作出一些有计划的施,也有一些民间或宗教慈善机构,从富人里募捐钱款,对贫穷与受灾难的社区成员行救济。这种社区成员的自我互助互济式障和宗教团体慈善保障伴随着人类社会长期发展,一直到15至16世纪的法国,教团体所掌握的慈善事业逐渐被政府接。政府采取了集中资金、组织救济、劳动训、儿童教养等一系列措施,官方济贫保机构才开始出现。1601年英国颁布《济贫》,对无业游民实行政府救济和强迫劳动1834年英国颁布《新济贫法》,认为政府有实施救济、保障公民生存的责任,为现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到1883法国“铁血宰相”俾斯麦颁布《疾病保险》,标志着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现代社会障制度的产生。可见,社会保障的起源在区,政府的法定基本保障是社会发展的产。
府法定基本保障不能替代社区的托底保。政府对全体公民承担保障责任后,社区员之间自发性的互助互济以及民间和宗的慈善事业并没有停止,而且随着贫富差的拉大还在进一步发展。在中国,由于建 2
国市,体会计国个且质更划车,墓一的障化单场人随管势位保托、离成常3.我保要响水社以居社制成划城单功一为生船看地切目逐,位经员着理群保障底私于员需国障受。平会后民区就员经市位能致重育、电”保标渐社人济增人非体障只。营“生要政。一我低保在的社是,济居,多的要,飞影的障的“区”的加口常,没是另从单产社府社个国、障城市实行的是单位体制,国家对城福利保障大包大揽,社区功能弱化会保障功能也基本丧失。所谓单位政府通过单位全面动员和控制社实施社会整合的一种特殊机制,在时期是整合社会的主渠道。那时我民都被安排在相应单位里,任何一包括学校和企业都有行政级别,而元化。比如企业不仅承担与自身性经济功能,而且担负着比经济功能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如职工计子女入托、入学,出具结婚、购买机票证明,职工洗澡,食堂,住宅,医疗,退休养老等等从“摇篮到种种生活服务。“单位”,就没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单位体制开始互解,单位保衰落”,企业的社会福利功能在弱成为社会整合的主要载体,很多“在向“社会人”转变。比如随着市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下岗失业,他们离开了单位,成为社区人;老龄化,离退休人员增多,社会化迫切。这些社区成员是社会中的弱最需要社会保障阳光的照耀。但单有了,单位补充保障不完善,政府最基本的保障,急需社区社会保障外,随着经济类型的多元化,个体业人员越来越多,他们一开始就游位体制”之外,从属于社区。这些经营的风险大,不稳定性强,也非会保障为依托。的社会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基本会保障的内容、水平和方式,一般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人口多、底子薄,这就决定了我国标准不可能太高,在相当长时期内 3,只能实行以保障基本生活为标准的社会保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建立,刚刚起步,尚不可能覆盖全体社会成员,养老保险只在城镇职工中实施,医疗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起步,失业保险在企事业单位实行,大量的个体从业人员,甚至三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职工不在社会保障网中,他们抗风险能力低,最需要社会保障。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相应地出现了对社会保障不同层次的需求,除了政府强制性基本保障外,还应有单位补充保障和社区托底保障。
三、社区社会保障的功能
国外的社区社会保障是自下而上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自治民间组织,大多起源于教会、慈善机构和民间的自助力量。资本主义发展中有两种思潮,一种是自由主义思潮,相信市场的作用,企图依靠市场手段来解决所有问题;另一种是左翼主义思潮,认为市场有缺陷,市场导致贫富差距,主张用人道主义来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社区社会保障就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的,是与对于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的理念相呼应的。中国的社区建设刚刚起步,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开展起来的,1999年民政部在全国确立了11个城区为城市社区试验区,上海、青岛等地政府在推进社区转型和改革中,就是将社区作为实施社会保障的依托来建设的。社区社会保障的功能包括以社区为依托的保障功能、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
1.保障功能:包括就业保障、托底保障和互助保障等。就业是社区成员的最基本的保障,社区可以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及时了解社区成员的就业情况,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社区建设中本身就会提供大量的如管理、家政、保安、保洁、保绿等服务性的社区公益性岗位。社区就业将成为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就业的重要渠道。托底保障就是社区组织对社区成员在享受了政府基本 4
保障后,遭遇到新的家庭无法解决的风险,或暂时没有被政府保障所覆盖而需要救助时进行托底性保障。互助保障是社区群众性的自我保障和互助保障,通过群众自愿参与,成立互助互济会等群众自我保障性组织,运用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筹集资金,在社区成员间有困难或需要时互助互济,如病伤互助,灾害互助等。
2.服务功能:包括社区的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低偿服务主要是一些行政事业性服务,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如社区医疗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减少就诊费用。有偿服务是商业性服务,是企业行为。无偿服务主要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志愿者为老弱病残贫以及其他社区成员的生活、社会活动等提供的福利性义务服务。这是社区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种服务包括物质上的帮助,福利上如为残疾人建立的盲道等设施,还有精神层面的帮助。国外社区服务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德国的“邻里之家”活动是睦邻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德国社区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日常有病员护理,家庭服务,临时照看小孩,烹调,家电修理,购物,园艺等服务项目。美国50%的成年人和70%的大学生参加了种种类型的社区志愿服务。服务领域包括照顾老人、儿童、残病人、病人和单亲家庭等。服务内容包括送午餐、咨询服务、安慰电话等。美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标准是每个志愿者每周参加无偿社区服务工作4小时。
3.管理功能社区管理主要是受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对社区成员进行的综合性管理与服务,包括帮助政府部门落实各项政策和制度,对社会成员具体管理,如下岗职工、无业人员、无单位人员、离退休职工等,社会保障管理,如对社区成员享受政府法定基本保障的审核,社会救助金、社会保障金发放等,社区互助组织和服务机构的管理等等。
四、完善社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和措施。
1.树社的区略发无长发和障促2.完推社,的在管在通,应会,管一障基就、信服务机立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中国区建设刚刚起步,是党和政府组织、推动结果,这无疑会加速社区发展,有助于社管理功能的强化。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忽,社区发展运动关注自助性的加强,社区展的宗旨就是用社区的力量来解决个人法解决的问题,用政府的力量帮助社区成,使地方社区在个人、国家和世界生活中挥重要作用。社区建设应以人为本,自治参与是社区发展的核心价值。社区社会保的目标是保障社区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进人的发展,这是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善社区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党和政府在动社区建设过程中,各个部门都提出要在区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要编制人员经费如此建设社区,社区则成了政府管理层次又一级延伸,那就不是社区,而是政府。社会保障管理中,政府系统的政策实施和理是重要的,但是,受保对象平时均生活社区,有的完全回归社区,政策实施需要过社区。因此,必须在社区建立以块为主通过块统筹协调的组织。区或街道委员会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委员,统一领导和规划安排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统一信息收集,统一申报批准,统一基金理,统一标准待遇,统一给付发放。街道级以社保机构为中心的各种社区社会保项目归口统一领导,一个网络覆盖,一个金托底。街道可以建立一个集职业介绍、业指导、岗位开发、保障托底、社会救助中介服务、信访接待、志愿服务为一体,息上岗,服务联网,管理统一的社会保障务中心,集中办理涉及社会保障的有关事,将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有结合,为社区成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3.探渠和多动立集慈要自保策资指4.加,区、务,顾。有顾心关文5.建八帮的个会或困标蓄年索多方筹集社区社会保障资金的方式和道。资金来源是建立社区社会保障的关键根本保证,要坚持筹资渠道多元化、形式样化,政府财政要定期拨款资助,广泛发民间募集,企业捐助等等。同时在社区建经常性的基金,还可以举办义卖义演,筹社区社会保障基金。政府应允许基金会、善机构、互助机构的设立和运行,给予必的资助,引导和监督。同时社区也应形成我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区社会障工作的进展、资金筹集、储存运营、政执行、对象确定、标准掌握、操作服务、金发放、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导和监督。
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形成社区照顾机制。政府必须投资兴建社活动场所和服务网络,通过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等机构和组织,开展有偿和低偿服。同时建立社区服务志愿队伍或互助组织开展社区咨询、义诊和义务维修、家庭照等无偿互助活动,逐步形成社区照顾机制所谓社区照顾,是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为需要的社区成员提供物质、劳务和精神照。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劳动服务、理支持等等。这种机制形成后,社区人际系将进入良性互动之中,有利于社会主义明社区的建设。
立社区居民互助帮困机制。“一方有难,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要把单向的困变为双向互助帮困结合起来,形成互助帮困机制。社区居民可以自愿组织形成某项目或综合性的互助会,入会者为会员,员必须定期缴纳一定的互助金,建立综合某一个项目的互助帮困基金,当会员发生难时,互助会按照事先约定或章程规定的准给予帮助。在社区还可以推行“劳动储”和“时间储蓄”的自助制度。德国凡是满18岁的公民,利用工休日做义工,可 7
保障功能 第3篇
一、剩余价值的投资激励功能
当今环境下再看《资本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停留在剥削批判层面,更不能因为看到两极分化就彻底否定市场竞争与价格利润回报机制,要看发展中国家的主要矛盾与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实际需要。
(一)资本形成需要激励机制
如果没有利润与剩余价值,资本与投资就不会出现。关键在于,资本是帮助创造剩余价值的重要价值,是创办企业、形成工商业经济组织、解决就业的重要条件。如果普遍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如果一国制度不允许人们平等创造和拥有剩余价值,资本就没有积极性,投资就不会形成,历史上已经积累的部分资本很快会消耗毁灭,新的等待投入的资本则会观望、逃离,社会的就业状况、财富状况与经济发展就会停滞倒退。
现代经济学的一对重要基础概念就是激励与约束,激励和全社会的激励机制构成了现代经济分析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市场失灵的约束机制也是现代经济分析的一大重点,二者经过理论和历史检验,不可偏废。对于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前计划经济国家,如何充分发挥人们创造财富、创办企业的积极性,如何保证剩余价值的合理激励功能,并形成适当的剩余价值再分配机制,是摆脱贫困与特权垄断的历史性重任。
(二)剩余价值的可持续也有条件
剩余价值的激励功能、创富功能如此强大,为什么资本主义尤其早期资本主义不断出现严峻经济危机呢?就实体经济危机而言,症结也在于剩余价值的激励功能与保障分配功能失调。如果单纯突出剩余价值的投资激励功能,而不能加以合理适度的剩余价值社会化分配约束,就会出现工人阶级普遍贫困现象,就会出现少数资本家占有绝大部分剩余价值的极端两极分化状况,供应侧能力独大而需求侧能力严重不足,形成经济危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经济危机具有循环性和周期性,经历四个阶段:经济繁荣、生产过剩、萧条危机和复苏回升,四个阶段循环往复。其中,商品生产过剩是指商品生产量超过有购买力的需求状况,如果普遍购买力低下,大量产品无法实现销售,利润率会下降甚至亏损破产,资本会大量转移逃离。其实质是剩余价值无法再循序实现,而这又根源于剩余价值被少数利益集团垄断独享。因此,剩余价值能够循环创造的可持续性,又以社会有效需求比较充足为条件。
二、应对大危机的两种历史出路与社会保障
(一)集权计划经济模式的实质
二战后,资本主义大危机让人绝望,很多发展中国家选择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对立面,直接消灭剥削和剩余价值,割资本主义尾巴,这在当时冷战封锁环境下可以理解。但这样做剩余价值的投资激励功能、财富创造功能被剥夺了。同时,穷国政府依然需要大量资本来进行大建设、来追赶发达国家。
在全社会普遍贫困、剩余财富很少情况下,政府容易禁止社会民间的投资创业,剥夺广大人民的微薄剩余,形成高度集中但规模暂时初显的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这就是苏联斯大林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巨大工农剪刀差的根源,也是城市低消费、低生活水平、地方容易缺乏自主权的根源。
强制积累,积小成多,在中央层面短期具备了规模效应,较快建立起工业体系,甚至建立了强大一时的战备军工体系,创造了苏联计划经济曾经高速增长的历史奇迹。这种模式的实质是中央政府独占全社会有限的剩余价值,是初级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模式。
由于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权利与活动被政府强制集中积累挤出,政府投资、命令经济占据社会资本极大部分,挤出效应过大过久,量变引起质变,经济体就无法循环下去,全社会的扩大再生产与剩余价值再创造就陷入停滞,隐形的经济政治大危机就突显出来,计划集权模式在经济上、人道上都无法持续,就走到了历史尽头。
(二)社会保障性资本主义的实质
相反,另一种历史出路,是二战后欧洲民主社会主义模式和美国社会保障性质的资本主义模式,包括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政府经济规划调节作用增强的市场开放竞争模式,这些发达国家通过全面、全方位社会保障,杜绝了工人阶级普遍贫困、绝对贫困的的再出现,经济体的购买力、有效需求大大增强,使经济社会走向新的繁荣稳定。
虽然也有周期性危机,但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性资本主义的整体生活水平,民主自由程度、人道主义程度都比二战前有了质的历史性进步。这两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欧美日韩社会保障性资本主义增添了困境,但还没有根本动摇它们的实体经济,实体经济中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和研发创新激励机制基本有效,只要去虚拟化、去过度金融衍生化、去高杠杆化,社会保障性资本主义会持续创新发展。
(三)两种模式的剩余价值视角比较
关键在于,欧美战后没有走彻底消灭剩余价值、消灭市场经济的道路,而是充分保留了全社会对剩余价值和财富创造的本性追求,同时,又通过高额财产税、遗产税,通过全面的、全民均等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或福利制度,使社会占有了大部分剩余价值,实现市场创造的巨大剩余价值的社会化,既消灭了过度的阶级差别,又保持良好的投资创业激励,创造了大量就业和高薪中产阶级群体。
相反,计划经济国家的中央集权建设赶超模式,虽然靠垄断占有国民有限的剩余价值快速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却无力支付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更无力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只能搞工农二元差别,靠低城市生活水平、禁止经济自由竞争和等级分配模式来维持一段时期。这样,剩余价值的激励功能被超经济强制剥夺了,社会保障的持续资本来源——剩余价值也就随之萎缩消失了。
三、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从剩余价值的激励功能与保障功能的协调作用看,我国改革的大方向是清晰的。改革的方向就是充分保证剩余价值的巨大激励功能,同时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剩余价值的可持续。
(一)破除特权垄断与充足社会保障
保证剩余价值的充分激励功能要求进一步破除垄断和特权审批寻租经济,确立对内开放的充分竞争性市场经济,给大量民间资本广阔的投资出路,促进实体经济繁荣。分享剩余价值的,不只是资本家,还有土地所有者的地租、银行或资金供给者的利息。当前,发展较为缺乏的是有效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因此,通过全覆盖、全方位社会保障消除1.4亿贫困与低收入人口,将剩余价值分配适度社会化,使全体居民无后顾之忧,有充足购买力,形成足够大的全社会有效需求,实现剩余价值的社会保障融资分配功能,这样也保证了资本自身的安全与可持续。
(二)消除城乡二元人为分割体制
农村、“三农”问题的根源实质,是人口过度拥挤在有限土地上,生产要素匹配严重失衡,农村总体上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和税收,剩余价值为负。多年来我国靠中央一号文件缓解三农问题,用大量补贴来维持相对贫困的小农户生存,巩固了2.4亿小农户生产方式;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住房制度的二元分割歧视,使当代产业工人不能自然正常地转化为市民。这是用城市工商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来反哺维持落后小农生产方式。
因此,政府资本退出特权垄断,改革政府垄断征地卖地,对民间资本充分开放竞争,帮助2.4亿农民工正常转化为市民,提供全民充分社会保障,是发挥好剩余价值的投资激励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的必经途径。这样改革努力,我国将形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市中产阶级群体,形成充足的大规模国内有效需求,解决中国经济对外需的严重依赖,历史性地消灭城市像欧洲、农村郊区象非洲的严重失衡局面,避免特权经济陷阱和拉丁美洲陷阱。
参考文献:
①刘福垣. 社会保障主义宣言[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②萨缪尔森. 经济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③林毅夫. 经济发展与转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程斌,1973年生,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资经济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土地财政、城市化与投融资)
亟需建立功能安全保障体系 第4篇
我国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 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SIS) ”。同时, 开展仪表功能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试点, 强化大型化工装置的安全仪表系统的配置, 紧急情况下能够实现安全处置, 也将作为今后几年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之一。
功能安全保障体系是基于整体安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有机结合, 涉及到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安全仪表生产认证、安装运行、测试维护等各阶段工作以及人员资格认证等, 包含功能安全理论、技术方法、服务及系列标准各方面, 是西方发达国家多年来在安全生产实践和安全科研中所产生的优秀成果, 很好地体现了这些国家在安全生产预防和安全监管方面的思想理念、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技术措施与管理方法等内容, 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采矿、核能、运输等众多行业。应该说, 完善的功能安全保障体系对于工业发达国家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发挥了积极作用。
功能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对于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和创新安全监管模式, 提高事故预防控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实施我国的功能安全保障体系需要多行业多部门联合行动, 要从战略高度进行综合分析、宏观设计、统筹安排和合理规划。各行业、部门、科研单位、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多方协同工作, 在功能安全研究与应用、标准实施、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基地规划、中介服务等多方面开展工作, 并在科技扶持、教育培训、研发投入方面建立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
保障功能 第5篇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身份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并可进一步扩展承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安徽省社会保障卡由国家统一规划,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公众发行。
二、什么是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
201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人民银行开展战略性合作,推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建设。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在具有记录信息、查询信息、办理业务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实现协同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与银行金融业务,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加载金融功能的形式,由隐蔽磁条加芯片的方式过渡,最终在同一芯片内实现金融功能。
安徽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正
— 1 — 面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采用迎客松水印图案作为背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印有合作银行标识及名称、发卡单位名称、银联标识、持卡人照片、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中国国籍国内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华侨等则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编制规则统一分配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号、有效期限、发卡单位印章、银行卡号、ATM标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银行服务电话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智能卡芯片,既支持社会保障业务,又支持金融业务。目前,安徽省共有七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社会保障卡左上角标记该卡所属银行信息。样式如下:
三、新发放的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新卡)与原社会保障卡(老卡)的区别
— 2 — 1.新卡采用国家社会保障卡文件和数据结构2.0标准,全省统一建设,数据集中管理,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老卡采用国家社会保障卡文件和数据结构1.0标准,由各市组织制作、发放,不能全省通用。部分市未发放老卡。
2.新卡是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老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功能。
3.新卡正式使用后,老卡将陆续停用,具体衔接办法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功能
按照人社部总体规划,社会保障卡有六大功能:
(一)电子凭证功能。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二)信息记录功能。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三)自助查询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终端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就医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异地
— 3 — 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五)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职业技能鉴定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六)金融支付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人社部规划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优化
— 4 — 业务经办规程,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六大功能应用。各市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普遍支持在统筹地区内的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和门诊药店购药,支持省内异地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社会保障卡应用还将逐步扩展到其他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五、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一)申领
在安徽省内居住、就业或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国公民、港澳台人员、华侨、外国人,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申领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单位、社区(村)集体办理,也可由申请人到就业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本人签字确认的申领登记表。
(3)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交制卡工本费。
(二)密码修改与重置 1.初始密码和账户激活
社会保障卡的社会保障应用和银行账户均设置有初始密码。社会保障应用的初始密码(均为:123456)必须修改后才能使用,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及时持本人社会保
— 5 — 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或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用卡网点修改社会保障应用初始密码,同时按照相应银行规定修改银行账户初始密码。
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金融功能;持卡人只有在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手续后,才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2.密码遗忘后的处理
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密码,须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重置手续。
3.密码锁定后的处理
为确保社会保障卡使用安全,如果持卡人将社会保障应用密码连续10次输入错误(人社部计划将其调整为6次,待正式文件出台后,我省将对新制社会保障卡做相应调整),该卡将不能使用,并提示密码锁定。社会保障应用密码被锁定后,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密码解锁手续。
如果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密码被锁定,须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解锁手续。
(三)信息修改
持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机构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后,再按照注
— 6 — 销、新申请流程换卡。
持卡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非社会保障卡卡面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或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站等途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个人信息变更。银行账户的非社会保障卡卡面个人信息变更,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四)挂失解挂 1.如何办理挂失
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持卡人可以先行办理临时挂失,再办理正式挂失,也可以直接办理正式挂失。已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都不可使用。
1)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包括社会保障应用临时挂失和银行账户临时挂失。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的网点柜台、12333电话服务热线、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完成社会保障应用临时挂失。持卡人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临时挂失。
2)正式挂失。正式挂失包括社会保障应用正式挂失和银行账户正式挂失。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正式挂失。持卡人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银行账户正式挂失。
2.如何办理解挂
持卡人办理挂失后,未办理补领申请手续前,找回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可以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已办
— 7 — 理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的,不可办理解挂。解挂包括社会保障应用解挂和银行账户解挂。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解挂。银行账户解挂按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补(换)卡
社会保障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持卡人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申请补(换)卡,并按照规定交纳制卡工本费。持卡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领卡回执,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领卡,然后前往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激活金融功能,旧卡由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回收。
持卡人如在社会保障卡补(换)期间急需用卡,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临时卡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与正式卡一致,无银行账户。临时卡有效期3个月,持卡人在有效期满或领取新卡时须交还临时卡,否则新卡将无法激活。临时卡免费申领,遗失或损坏须按照规定缴纳制卡工本费。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即时补(换)卡试点,各地将陆续开通即时补换卡业务。已开通的地区,参保人提交补(换)卡申请后,正常情况下可在一周内领卡。
(六)注销
持卡人有以下情况的,可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1)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2)因社会保障卡姓名或社会保障号码错误需换卡的;3)需变更发卡地的;4)需变更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的。
— 8 — 注销包括社会保障应用注销和银行账户注销。持卡人应持社会保障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注销,并前往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已注销的社会保障卡由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收回。
六、社会保障卡的常见问题
(一)社会保障应用与银行账户的关系
从管理主体上来看,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管理;从业务应用上来看,两者有联系,银行账户可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缴费、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支付等。
(二)异地办理
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等业务不支持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的挂失解挂、密码修改与重置、注销等业务支持异地办理,持卡人可在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挂失解挂、密码修改与重置、注销等异地业务遵照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代办
社会保障卡申请、社会保障应用挂失、解挂、注销等各项业务可以代办,代办时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相关业务代办遵照社保卡服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异地应用
社会保障卡采用省级集中建设,支持全省通读,省内任
— 9 — 一地市制作的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可正常使用。持卡人在省内参保关系转移时可不换卡。
社会保障卡是否可在省内跨参保地使用(业务发生地与参保地不同),取决于实际应用场景,如: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持卡就医结算应用时,社会保障卡可跨参保地使用。
由于全国性的社保卡管理服务及业务应用平台尚在建设阶段,目前暂不支持跨省用卡。
(五)如何正确保管社会保障卡
1.不要将社会保障卡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如磁铁、手机、电视等),避免损坏卡面和芯片。
2.牢记并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
3.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
4.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七、法律责任
(一)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因持卡人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如发现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在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应用等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其上级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八、联系方式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问题研究 第6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原因;表现;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6)06-0070-03
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对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维持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具有阶段性意义。但是由于耕地减少、失地农民增加、过快城市化对农村带来的负外部性、城乡社会保障功能差距、农民“隐性失业”,以及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民工的失业隐患等因素的存在,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弱化。如果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到一定程度,将会诱发农村经济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经济下行的趋势也不能再依靠农村土地这个“缓冲带”进行软着陆,城市和工业经济的风险也会增加。
1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是指当农民没有充足的财富积累,没有足够的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收入,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时,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土地收获物供给基本生活资料,或者以土地收入作为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和抵御社会风险的主要手段[1]。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并不是制度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它只是弥补了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上的缺失和不足,与社会保障制度发挥着类似的功能。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农村土地具有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经营土地的产出是农村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重要来源。二是农村土地具有养老保障功能。农村土地的经营可以为儿女提供养老的经济来源,也可以为仍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提供生活和养老保障。三是农村土地具有医疗保障功能。我国实施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更多的针对大病和住院医保,土地仍能够承担新农合保障外的医疗负担。四是农村土地具有失业保障功能。农村土地给农民提供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就业机会,也能够承担农民工在城市失业的风险。
2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的表现
2.1 基本生活保障方面
农村土地基本生活保障功能是否弱化,在于农民的收入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以及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能否维持其消费支出。2015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1 422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9 223元[2],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80.75%。而在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中,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支出占73.10%。农村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侧重于保障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或贫困农民,农村居民生活的成本过大,需要农村土地生产来维持基本生活。另外,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由于消费支出水平比在农村更大,当农民工的收入得不到保障而又不能回到农村经营土地时,只能不断降低消费支出以维持基本生活,形成了城市中摇摆不定的“贫民”。
2.2 养老保障功能方面
201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为2.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人口老龄化严重;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的老龄化问题将会更加突出。而农村老人几乎没有退休金、没有能够维持生活的储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每月也仅有五六十元,养老保障问题也更加突出。农村老人的养老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是儿女赡养,二是依靠自己劳动。在中国,农村老人依然有能力提供劳动。根据抽样调查,江苏省农村老人劳动参与率为46.0%,60~64岁老人的劳动参与率更是达到了69.0%[3]。并且,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老人将会从事更多的农业劳动。另外,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老人提供了心理上的保障;而农村土地的减少或农民拥有土地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
2.3 医疗保障功能方面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布数据,我国的医疗费用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医疗费用上升背景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新农村合作医疗也并未能完全解决农民的就医费用高的问题。截至2014年底,全国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达7.36亿人,参加率为98.9%,人均筹资410.9元[4]。新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我国大部分农民,但新农合重点提供大病医保和住院医保,仍然存在着报销药品种类不全、级别较低医院的医疗水平低下、普通疾病医治报销比例较低及因大病住院而导致的因病致贫返贫等众多问题。农村土地的医疗保障功能更着重体现在不能被新农合报销的那部分医疗费用,而这样的医疗保障功能随着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而弱化了。
2.4 失业保障功能方面
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由快速增长转变成可持续发展状态。经济增长压力的持续增大,对农民工就业影响巨大。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受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打击,2009年有2 500万农民流动打工者失业;根据2009年春节前后农民工监测数据的统计,在2009年第一季度末不再继续外出的返乡农民工有64.0%在本地从事农业[5]。经济下行的趋势会导致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民工就业相对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的企业,面临更多效益下跌的风险,农民工失业风险随之加大,而大多数农民工是没有购买失业保险的。回到农村的农民工如果失去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也就失去了失业之后的最后保障。
3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原因分析
3.1 耕地减少
根据国土资源部历年公布的《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1996年底全国耕地面积为1.30亿hm2,2008年底全国耕地面积为1.22亿hm2,在12 a间耕地面积减少了0.08亿hm2;且随着中国人口的增加,人均耕地也呈现出减少的趋势。由于统计标准和统计技术的改进和调整,2013年底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显示,以2009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我国耕地面积为1.35亿hm2,但其中仍有0.10亿hm2耕地由于位于坡地或需要退耕调整或被污染破坏等因素不适于耕种[6],这些不适于耕种的土地大多数集中在中国西部地区。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耕地的减少会严重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从生态环境角度来看,耕地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平衡;从社会深层角度来看,耕地的减少有相当部分将耕地用于非农用地,会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是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40%,土地的保障功能随着人均耕地的减少势必也会越来越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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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失地农民增加
自从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加快。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0.27亿hm2,流转耕地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0.4%;流转出其所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 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2001—2014年间批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共计0.03亿hm2。土地的流转和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导致了大量失地农民的出现。根据中国社科院公布的《2011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估计,中国失地农民总量在4 000万~5 000万,并且每年以300万人口在增加。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完全不复存在,若其他产业不能吸纳失地农民的就业,隐患巨大。
3.3 农村过快城市化带来负外部性
城市化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不能忽视的。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如果农村城市化进程过快,将会产生大量的问题。例如:巴西和墨西哥的城市化率分别为81.4%和80.0%,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在巴西和墨西哥,大量的失地农民涌向了城市。失地农民在劳动力过剩的城市中不能获得工作,同时也没有了土地带给他们保障,形成了大量的贫民窟,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此外,农村过快城市化是对农村公共资源和农民利益的掠夺,同时也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4 城乡社会保障差距
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差距表现在经济和社会的各个层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农村与城市差距巨大;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国尚未在农村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或存在制度缺失、或制度尚不健全。以农村的农民工群体来说,根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61.9%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8%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其中西部地区1.1%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农民工参保率很低,其中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率还要更低。
3.5 农民“隐性失业”
将隐性失业的概念引入农业生产中,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也存在着大量隐形失业的情况。由于农村的人均耕地较少以及农业机械化程度增加,往往很多劳动都能由少数人在较短时间完成,其他时间处于“失业状态”。另外,对于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大多时候因为获得就业不得不接受不能与其劳动价值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形成“隐性失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外出务工的农民的“隐性失业”是土地不能发挥社会保障功能的体现,如果农民的权益不能被完全保障,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将会产生更多问题。
3.6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农民工失业隐患
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在于其作为中国经济波动的“稳定器”和“调节器”[7]。在城市经济繁荣的时候,农村向城市经济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的高速发展;而在城市经济衰退的时候,农村又作为“劳动力蓄水池”,能够吸收在城市中失业的农民工。当失业的农民工回到农业生产时,土地便成了一种功能意义上的“失业保险”。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4年全国农民工2.7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8]。城市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农民工放弃农业生产。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的增长速度放缓,城市劳动力过剩问题必将出现;同时,经济发展的质量要求更高,人力资源的质量也更高,大量低文凭、低技术的农民工也将在未来不久慢慢被淘汰。如果在城市不能继续务工的农民工回到农村,而在农村又没有能够维持生存的土地,不仅仅会产生经济问题,也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
4 对策与建议
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采取适当的政策减缓其弱化速度,具有现实性的意义。
4.1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弥补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缺失的部分,国家和政府应在政策层面加大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倾斜力度。逐步完善农村的社会最低生活、养老、失业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发展。保证社会公平,通过税收和财政制度的改革,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力度。
4.2 放缓“跃进式”的城镇化进程
在城镇化进程中,过快的城镇化让农民不再拥有赖以生存的土地,却也不能有效地发展经济带动失地农民的就业、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因此,我国在发展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吸取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和墨西哥的教训,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跃进式”地“创造”城镇化。
4.3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在城镇化发展的思路探索中,应当考虑现有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公平地保证农村与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使农民能够更好地回乡就业、回乡创业,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4 加大力度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
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不仅可以吸引投资,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同时也可以吸收从大城市经济中失业的农民工。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意义,可以为中国经济放缓的隐患发挥缓冲作用,即使产生规模较大的经济危机,也能实现中国经济在县域和乡镇的“软着陆”。
4.5 向农民提供更多培训机会
随着中国的经济转型,经济的健康发展越来越需要更多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因此,在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权益的同时,从根本上应该加大对农民的教育投入和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形成完善的农民工就业教育培训机制,使农民工的生产能力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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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家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公报[R].2015.
Abstract: It is significant to maintain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of rural lan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y "New Normal".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at now the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of rural land has gradually weakened, 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major weakening performance from the 4 aspect basic of living protection, old-age security, medical security and unemployment security, analyzed the reason and raised countermeasure and suggestion, so as to slow down the weakening speed.
Key words: rural land; social security function; weaken; reason; presentation; countermeasure
浅谈廉租房的保障功能 第7篇
关键词:廉租房,社会保障,现状,建议
廉租房指的是政府通过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的方式, 向那些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符合并且有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其主要的功能在于通过这个制度特有的供应、准入、保障和退出机制来为城镇中的低收入者提供很好的住房保障, 以利于维护处于城镇中弱势群体的民众的居住权, 是实现全社会公平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条新途径。
一、我国廉租房社会保障功能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
1. 廉租房的供应机制的问题。
廉租房的供应机制是其发挥好它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基础。而在推行廉租房制度过程中廉租房的来源是其供应机制中较为典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廉租房的供应机制中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的, 而其他的社会主体相对来说其参与度就比较的低, 这也就使得廉租房供应的社会化不够, 不利于廉租房制度性供应机制的形成;二是在廉租房供应机制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廉租房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使得廉租房的建设效果不太理想, 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租户的住宅权的实现;三是廉租房的供应地区差异较大, 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呈现出明显的差异,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廉租房的供应机制运行的均衡性。
2. 廉租房的准入机制问题。
廉租房的准入机制是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 同时对廉租房社会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方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比较分析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与当地房价的相关性, 同时也对廉租房的准入条件的内部差异进行比较, 我们可以发现廉租房的准入机制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首先, 廉租房准入机制中的人均住房面积确立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主要由人均住房面积准入和家庭收入准入这两大部分来构成。廉租房的准入条件确立是否科学合理与其当地房价具有很大的相关性。通过调查发现廉租房的准入收入与当地的房价的相关性较高而准入面积与当地的房价的相关性则比较低, 这也就反映了廉租房的准入面积的确立是不太科学的, 这也在整体上影响了廉租房的准入机制在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次, 各地区对廉租房的准入收入的确立有较大差异,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对于廉租房的社会福利的公平分享。
3. 廉租房的控制机制问题。
廉租房的控制机制是保障廉租房发挥其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机制, 构成它的三个主要环节是过程控制、反馈调试以及风险调节。在廉租房的控制机制的三个环节中主要存在廉租房的转租继承、变通模式以及拆迁补偿这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 在廉租房的转租继承的私用方面, 由于一些政府没有对廉租房的产权做非常清晰的界定, 使得一些租户将廉租房进行转租和继承, 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廉租房的公用和社会保障性的发挥。其次, 廉租房的变通政策比较单一,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廉租房制度的适应性, 使得廉租房政策的执行效果不甚理想。最后, 由于廉租房制度缺乏拆迁补偿机制, 使得廉租房制度的执行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同时也使得租户的住宅区保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 廉租房的退出机制问题。
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其效力。但是从整个全国来看, 各地方政府并没有全部都制定了廉租房的退出机制。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廉租房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有制约作用, 而且也不利于我国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
二、发挥廉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的策略
结合对廉租房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和分析, 发现影响廉租房制度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的因素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既有现实条件方面的问题也存在制度方面的问题。因此, 在寻找完善廉租房社会保障功能发挥的策略时, 必须在现有廉租房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突破和创新。
1. 充分发挥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的作用, 完善廉租房的供应机制。
首先, 地方政府应该继续在廉租房建设方面承担重要的责任, 以利于充分保证有效的廉租房供应。中央政府也要在廉租房建设方面给予地方政府一些财政补贴, 以利于全国各个地区之间廉租房建设的均衡发展。地方政府在增加对廉租房建设的财政预算的基础之上, 还要继续扩大廉租房的覆盖范围, 在实现了保障特困家庭住房的基础之上还要实现对困难家庭住房的保障。其次, 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上还要积极引入市场资金, 有利于廉租房供应机制的进一步社会化。国家在对待廉租房建设方面, 可以进一步提高应用于廉租房建设项目贷款的优惠政策或者可以增加对廉租房建设的补贴。通过各种方式在廉租房建设中引入市场资金, 可以减轻政府在廉租房建设方面的压力, 同时也能有效的缓解廉租房供给不足的局面。
2. 科学合理的构建廉租房准入标准, 促进廉租房准入机制的科学性。
廉租房的准入条件主要由家庭人均收入准入和人均住房面积准入两个方面构成。而这两者中更能反映民众实际家庭困难的是家庭人均收入准入标准, 廉租房的社会保障性就是体现在对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补贴和救助。因此, 地方政府在确立廉租房准入标准时应着重考虑家庭收入的准入, 然后再考虑家庭人均住房等其他的各项准入条件。此外, 尽管在我国存在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但是经济发展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城市之间的廉租房准入标准应该要相对统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各级政府应该缩短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廉租房准入标准的差异, 从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公平。
3. 构建合理的廉租房保障方式, 促进廉租房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政府应该对廉租房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以提高廉租房控制机制的有效性。首先要对廉租房分配的申报、审核和公示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并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以确保各类信息的公正性与真实性。其次, 各级政府要加大虚报申请廉租房各类信息行为的惩罚力度, 从廉租房申报源头上杜绝机会主义。再次, 地方政府对廉租房要实行动态的跟踪管理, 对廉租房的使用状况和居民的家庭情况进行定期的核查, 以利于从制度上解决廉租房的转租和继承等现实问题。最后, 各级政府应明确对廉租房的拆迁补偿标准, 切实维护保障租房住户的住房权。政府同时还应该对廉租房的政策进行创新, 以增强廉租房政策的执行力度。中央政府要对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实行的廉租房政策变通模式进行鼓励, 进而充分提高廉租房政策在各个地区的适应。
4. 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 增强廉租房政策的执行力。
在现阶段我国的廉租房的退出机制还不够完善, 主要是因为政府对于廉租房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有所欠缺。因此, 中央政府应该将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制度中加入对廉租房实施情况的考核与考查, 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廉租房制度, 进而增强廉租房政策的执行力度。通过对廉租房退出机制的覆盖范围的扩大, 实现对租户住宅权的合理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卉.浅谈我国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辽宁建材.2010 (08)
[2]韩立迭, 李耘清.我国廉租房制度发展演变及对策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09. (11)
[3]赵红艳, 施琳琳.基于财政视角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体系研究.地方财政研究.2008 (3)
发挥农机监理功能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第8篇
一、农业生产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1. 部分农机产品的质量差
质量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农机使用效果的关键问题之一。少数农机的生产厂家为了减少生产成本, 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农村市场的占有份额, 非法拼装、改装农业机械, 将产品安全标准抛在脑后, 随意改变机体结构, 使机体的承载力、安全性能、额定功率等机体结构的相关指标匹配不合理, 降低机体的使用寿命, 增加了农业机械在使用中的危险系数。有的厂家为了达到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 在用钢材时以次充好, 使车体的钢架易断裂造成事故;有的厂家利用报废机械的零件进行组装, 改头换面后重新出售, 给生产带来了极不安定的因素, 成为安全隐患。
2. 农机售后服务跟不上
现在的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已经不是厂家一方的事, 也是全社会的事。农机使用时, 由于机件的损坏或质量问题导致农机不能正常使用, 势必大大影响农机运输、作业的进度。售后服务跟不上, 有的农机手私拉乱接, 买零配件自己动手修理, 零件间匹配不合理, 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极易出事故。
3. 违章操作现象多, 部分人员操作技术差
有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农机时, 不懂得实用技能, 往往自学成才, 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不懂得起码的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救护常识, 加上疏忽大意、思想松懈、安全警觉差, 违章行为多, 轻者造成机件损坏、财产损失, 重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 农机管理环境急剧恶化
由于农机主要用于农田作业和农产品的加工、运输, 活动范围主要在广大的农村, 分布较为分散, 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很难有效地依法管机、依法治机。其次是有些地方政府不注重对机械的管理, 认为是小事情、不必要, 甚至认为是加重农民负担, 容易引起农村的不稳定等, 不去管理甚至干涉农机监理机构的管理, 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或者搞形式、走过场, 不对农机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管, 农机违章现象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 制而不止, 劳而无效。
农机的推广与普及, 深入到农村的千家万户, 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生产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二、农机监理的主要功能
1. 宣传教育功能
农机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就是大力宣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指导农机手遵章守法, 安全生产。在实际的宣传中, 不仅要宣传农机法律法规, 而且要结合工作实际, 将农机违章与农机事故案例结合起来, 以血淋淋的事实警示农机手, 牢记“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不开英雄车、斗气车。宣传可采用多种方式, 可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大张旗鼓地进行, 也可用标语、条幅、展板张贴宣传资料, 还可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广为宣传。除此之外, 不等不靠, 充分利用工作生活中的农机事故案例教育农机手, 使他们提高警觉, 安全作业。
2. 牌证管理功能
牌证管理包括的范围大、内容多。一般来说, 牌证管理包括农机入户、年检;驾驶考试及安全教育培训;牌证核发;档案管理等。牌证管理是农机监理工作的中心工作。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可以严格禁止拼装车、改装车等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农机入户, 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通过对农机手的严格考核, 可以督促他们认真参加技术培训, 掌握技能, 更安全地从事农业生产。
3. 安全执法检查功能
农机监理人员进行田检路查, 深入田间场院、农村道路进行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检查农机运行状态, 检查机件的连接、磨损、匹配情况;检查安全装置如制动、转向、电路等是否齐全有效。二是检查农机手有无影响驾驶操作的身体缺陷, 检查有无违章行为。通过安全执法检查, 可以发现农机使用中的很多问题, 可以了解农机的大致分布情况, 因此能够把握农机监理工作的主攻方向。
4. 服务功能
农机监理担负着维护人民生命财产不致因安全问题而遭受损失的社会责任。掌握农机作业事故发生的规律, 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消除事故隐患, 保障农机生产安全。
5. 沟通与协调功能
农机监理工作一头联系着国家, 一头联系着广大的农机户。农机监理和道路交通管理相比, 由于农机分布在广大的农村, 地点分散, 农机拥有量大, 流动作业, 因此管理的难度较大。仅靠农机监理一家孤军奋战, 难以取得实质性管理成效。必须加强与公安、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齐抓共管。
三、当前影响农机作业安全的主要因素
1. 新机磨合不合理
一般农机手购买新机后, 没有进行磨合或磨合不合理、不到位, 就直接投入作业, 这样做害处很多。由于新机各种零件的加工表面, 存在着肉眼看不见的高低不平的加工痕迹。若不经过磨合就投入作业, 会使凹凸不平的摩擦表面很快损伤。有时磨合时间短, 摩擦表面磨合质量不佳;磨合后, 若不及时更换润滑油, 也不清洗油道, 磨合时产生的金属屑及杂质滞留在摩擦部件内和油道中, 加剧零件磨损。缩短了零件使用寿命, 增加了许多不安全因素。
2. 私自改装现象严重
很多农机手为了多挣钱、少花钱, 常常私自改变农机的结构。农机的承载量、发动机的动力性及车架的稳定性等是经过科学设计及严格鉴定后确定下来的, 农机手擅自加高拦板、加长车厢、加大柴油机的皮带盘, 这样做害处很多。首先农机主要是满足农村市场, 经常出入狭窄的小巷或乡间小路, 加大尺寸后进出不方便, 易造成事故。其次, 农机超载, 缩短了机体使用寿命, 长时间的超负荷运转使发动机过早磨损而提前大修;加大皮带盘提高转速, 行驶速度过快, 超过规定的额定转速, 易发生危险。
3.“超期服役”家常便饭
在农村的田间、道路上, 经常可看到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仍在“超期服役”。由于农机超过了使用期限, 重要的零部件接近或超过疲劳限度, 再加上有些农机手不愿花钱去维修, 只注重使用, 不注重保养, 得过且过。因此机件随时可能出现故障, 引发恶性事故。
4. 无牌无证, 安全意识差
一些农机手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而是靠“家教”出师, 缺乏必要的驾驶、操作技术, 没有办理相关牌证。值得注意的是, 由于农村青壮劳力外出打工, 十几岁的少年和六七十岁的老人开车的人数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5. 违章载人现象多
根据农机安全使用要求是不允许载人的, 但在农村的许多地方, 特别是集镇和作业现场, 农机载人或站人现象多。在农村, 农机不仅是生产工具, 也是农民的代步工具。
四、求真务实, 充分发挥农机监理功能
1. 切实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在宣传中, 不搞形式, 不走过场。增加宣传的实用性、指导性、教育性。将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 常抓不懈。提高农机手对于安全问题的认识, 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安全作业。安全教育不能死搬书本, 要积极为农机手搭建交流平台。把法规条文融入到实际事例中, 与实践经历相结合, 更易让农机手产生共鸣, 主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 严格考核制度
农机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核应坚持标准, 从严要求。求真务实, 坚持原则, 要严把检验、考核质量关, 加强源头治理, 消除事故隐患。
3. 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农机监理队伍
加强农机监理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技能培训, 紧跟形势发展要求, 不断拓宽农机监理业务, 提高管理水平, 服务农机安全生产大局。
4. 建立健全农机监理网络
农机数量多, 管理任务重, 监理人员少, 远远不能适应安全监管的需要, 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乡级农机管理员和村级农机安全员, 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联管网络。
5. 将农机管理绩效纳入当地政府的年终考核目标
把农机管理绩效作为年终考评的项目之一, 能引起当地政府的足够重视和大力支持, 农机监理功能才能有发挥效用的土壤。
6. 建立多部门联管机制
加强多部门联合, 齐抓共管, 加大管理力度, 增强气势, 便于工作开展。
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判例及功能解析 第9篇
关键词:安全保障义务,违约责任,侵权责任,间接因果关系
一、运用合同法解决经营者责任的尝试及不足
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通则》来获得赔偿;但如果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遭受第三人侵害,经营者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在现行法律之下缺乏明确规定。如何解决该纠纷确实考验了法官的智慧和良知。我国法院尝试运用合同法和侵权法来解决,为法律规定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我国法院运用合同法解决经营者责任的最早案例是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赔偿纠纷案。王利毅、张丽霞的女儿王翰到上海参加会议,入住上海银河宾馆期间被犯罪分子杀害,财物被劫。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王翰的死亡和财物被劫是罪犯的加害行为所致,银河宾馆并非共同加害行为人。银河宾馆在管理中的过失,同王翰的死亡与财物被劫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原告以银河宾馆在管理工作中有过失为由,要求银河宾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但认为银河宾馆作出的“24小时的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的服务质量承诺,将合同的附随义务上升为合同的主义务,银河宾馆没有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但银河宾馆只对其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王翰也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王翰未能充分了解和利用宾馆提供的安全设施,给罪犯提供了条件,在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中也有过失,因此可以酌减银河宾馆的违约赔偿责任。
运用合同法解决被告的违约责任必须解决合同的成立和合同内容问题。在该案中,住客付费入住宾馆便与宾馆形成事实上合同关系,根据双方之主观目的,宾馆应承担住宿、保管、服务等义务,包括提供合于其收费及等级的宾馆设施及服务的主合同义务,提供钥匙、服务说明的从合同义务和照顾、保护的附随义务。宾馆未能制止他人对住客的侵害构成对附随义务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运用侵权法解决经营者责任的努力与困境
在李萍、龚念诉五月花公司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中,我国法官运用侵权法来解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问题。李萍、龚念诉五月花公司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的案情是,原告带儿子龚硕皓前去五月花餐厅就餐,隔壁包房发生爆炸,造成龚硕皓死亡,李萍残疾。原告在犯罪分子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起诉五月花餐厅。一审法院认为餐厅发生的爆炸是第三人的犯罪行为所致,与五月花公司本身的服务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五月花公司不应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起诉。二审法院认为五月花公司是为实现营利目的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并由此引起餐厅爆炸事件,使李萍、龚念一家无辜受害。五月花餐厅在爆炸事件中虽无法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过错,但也不是与李萍、龚念一家受侵害事件毫无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判令被告补偿原告30万元。
该案运用侵权法认定经营者的侵权责任存在两大障碍:一是因果关系问题,经营者未能阻止第三人对消费者的侵害,第三人的侵害行为是消费者受害的直接原因,而经营者的不作为行为是损害后果的间接原因。间接原因对损害后果仅起到促成和提供条件的作用,这种促成和提供条件的作用是否也属于应承担责任的因果关系。二是过错问题,受害人依据侵权行为法提出赔偿请求,必须证明经营者有过错,但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行为造成损害,受害人要证明经营者的过错非常困难,况且因果关系的间接性也使得过错的认定异常复杂,受害人的赔偿请求难以得到支持。比较前两个案例,有趣的是两案的法官皆认为消费者的伤害是犯罪行为的加害行为所致,经营者的服务行为与伤害后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难怪,该案依据侵权法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要依据公平责任原则。
三、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确立及司法实践
最早运用安全保障义务处理的案件是吴成礼等五人诉官渡建行、五华保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的案情是,原告亲人吴艳红在被告官渡建行办理存款和汇款手续时,遭抢劫遇害身亡,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官渡建行未能合理配置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安全防范设施,安排的值班保安又未能在合理限度内尽到保安义务,在吴艳红死亡事件上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待作案人被缉拿归案后,官渡建行可就自己承担的赔偿责任向作案人追偿。官渡建行虽未在合理限度内尽到充分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对吴艳红的死亡有一定过错,但该行毕竟设置了录像监控系统,也安排了值班保安人员,与完全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同。其承担的过错责任应与这种情形相适应,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最后,法院判被告官渡建行承担原告方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该案虽然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实施之前,但却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处理案件,成为运用安全保障义务解决经营者责任的第一案。
四、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的功能
(1) 维护私法交易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安全。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渊源是危险控制理论,即任何人无论其为危险的制造者还是危险状态的维持者,他都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措施保护他人和他人的绝对权利。作为安全保障义务源头的德国一般安全注意义务始于交通安全注意义务。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创立之初是德国用以解决供公众往来的道路交通设备,如土地、道路、公园、运河、港湾设备、桥梁等事故的责任归属。如法官认为不动产的占有者负有在其可以支配的危险领域内维护供公众通行的空间无任何危险的义务,其未能防止危险的发生就被认为有过错,应当对其不作为行为承担责任。这种保护性义务在其他的法律关系中也存在其踪迹,如交通安全、医疗关系、雇佣关系、产品责任等,是一种维护社会整体安全的义务。在吴成礼等五人诉官渡建行、五华保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官渡建行是以人民币存取、结算为主要经营内容的金融企业法人,其经营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客观上潜在着易受不法行为侵害的危险。作为金融企业法人,官渡建行负有防范、制止危险发生,保障银行自身及进入银行营业场所客户的人身、财产权利安全的义务。该义务既是法律为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而对金融企业法人提出的要求,也是客户在与银行长期合作中对银行产生的希望,安全保障义务基于社会公共安全的考虑而保护特定的人员,是民法义务扩张的结果。
(2) 建立了一种新的侵权行为类型,为受害者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请求权基础。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运用合同法解决经营者未阻止第三人侵害受害者的法律责任问题存在难以克服的理论混乱;而运用侵权法却存在因果关系和过错认定的障碍,受害者难以获得救济,有失社会公平。安全保障义务要求经营者或社会活动组织者承担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保护义务,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保护义务致特定当事人受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立了一种侵权行为类型。安全保障义务是一个上位概念,它在客观上可以在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为当事人提供一种请求权基础,也可以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为受害者提供另一种请求权的选择空间。
(3) 确立了过错认定的新标准,解决了不作为侵权行为过错认定的困境。根据司法解释,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在于对保护义务的违反。过错的认定不是对主观心理状态的判定,而是对客观义务的违反。
(4) 肯定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确立安全保障义务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间接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保护义务,致特定人受到侵害的,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间接因果关系。按照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作为损害发生条件的间接侵害行为,仍成立因果关系。间接因果关系的证明应采用反证法,从“如果行为人尽到了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实施了应当实施的作为行为,损害后果是否可以免除或者减轻”的假设入手。如答案是肯定的,则应认定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反之,该因果关系就不能成立。由于原因的多元化和多功能的特点,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不同于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解决的是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客观联系,核心是过错的认定;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解决的是侵害人对损害的赔偿范围。赔偿范围的确定除依据过错外,还应依据原因力的大小。根据司法解释,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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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研究 第10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住房货币保障,住房实物保障
1 拓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重要意义
1.1 关于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争论和质疑
1) 关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前两条无可非议, 争议的焦点在于最后一条: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一是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有公权侵犯私权之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因而公积金在各种业务中产生的增值收益, 在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托管费用后, 应归缴存职工所有。持有此观点的专家学者有卢飞 (2007) 、张鸿铭 (2008) 等;二是增值收益的使用有无视公积金制度互助性之嫌。增值收益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的息差实现的。中高收入缴存职工使用中低收入职工的部分公积金, 通过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 由此产生的增值收益理应帮助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职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或直接向该部分职工分红。持有此观点的学者有叶胜荣 (2007) 、孙程程 (2009) 等。
2) 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权益长期受到损害。中低收入缴存职工无力购房,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法使用, 由于沉淀资金只享受着较低的存利率, 导致长期跑输通胀、资金不断贬值。持有观点的学者有柳鹏 (2011) 、顾书桂 (2013) 等。
1.2 重要意义
1) 拓展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体现了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 有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度的互助性。一方面, 通过加大对中低收入缴存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 使中低收入缴存职从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得到实惠, 体现了住房公积对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保障性;另一方面, 通过中高收入阶层发放住房贷款形成的增值收益, 反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阶层, 形成惠及高、中、低个收入阶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有利于充分发挥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
2) 拓展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有利于解质疑, 减少争议, 提高住房公积金影响力, 为住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营造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住房积金制度建立20年来, 对于最应从中受益的中低收缴存职工来说, 由于住房消费提取无门 (无力房) , 非住房消费提取又有诸多限制条件, 以及远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计息利率, 绝数人都是坐看公积金不断贬值却无可奈何。因而, 方政府、商业银行、中高收入阶层就成为住房公积制度的直接受益者, 这就导致社会上关于住房公积制度“劫贫济富”的质疑和批评之声不绝于耳。拓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还原住房公积金作为决各个收入阶层职工住房问题的“互助基金”这一本属性, 才能有效化解质疑, 不断减少争议,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力的同时, 也为住房公积金的发展营造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
2 拓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路径分析
一是住房货币保障, 即为中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住房货币补贴, 减轻他们租赁住房的租金压力。这属于对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明补形式, 住房货币补贴的资金来源可为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托管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二是住房实物保障, 即为中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来源稳定、低于市场租金的住房, 供其租住[1]。这属于对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暗补形式, 建房资金的来源为住房公积金本金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 拓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 拓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主要有住房货币补偿和住房实物保障两种路径。将这两种路径予以细分, 可归纳出以下四项措施, 其中措施一和措施二对应于住房货币补贴这一路径, 措施三和措施四对应于住房实物保障这一路径。
3.1 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直接发放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对所有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未进行住房消费提取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发放补贴, 补贴发放金额可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乘以补贴发放率确定。发放率可根据通货膨胀、一年以上定期存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差值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该政策在推行过程中, 可能存在增值收益向下剧烈波动造成的政策持续性风险, 而且每月发放的补贴金额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作用有限, 可能会让政策的效用大打折扣[2]。但是, 这毕竟是对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纠偏和完善, 使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至于贬值或更少的贬值, 一定程度上可缓解住房公积金“劫贫济富”的现状。
3.2 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发放市场化租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限定条件, 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可在市场上租房, 然后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补贴。为扩大政策受益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限定收入、住房、补贴比例、补贴住房建筑面积上限等条件, 并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进行细分, 对每个细分职工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这种补贴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工作和生活需要自由选择住房并申请租房补贴, 较大的方便了缴存职工, 但由于租赁房屋分散在不同的区县和小区, 不便于进行统一管理。
3.3 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定向再出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从房屋租赁市场筹集闲置房源, 与房主签订租赁协议, 进行简单装修后, 定向出租给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并发放一定比例的租房补贴[3]。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租赁主体之一, 承担着诸如房屋损坏、租金拖欠与追缴、房屋资产管理等诸多责任和风险, 赋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较多的行政责任和政府职能。
3.4 利用住房公积金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或一定的结余本金, 委托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建成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定向出租。该措施突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限制, 实施起来存在较大的政策障碍, 但仍不失为一条拓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的有益思路, 一项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卢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与运行模式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 2007 (2) :35.
[2]蓝相吉.关于住房公积金建保障房的几点思考[J].数字城市, 2010 (10) :65.
国家赔偿法中的权利保障和功能缺失 第11篇
在本文中浅析了国家赔偿的权利保障和功能缺失。
关键词:国家赔偿 公权力 行政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正式实施,经过十五年的社会变迁和经济发展,我们国家又审时度势地在2010年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我们的国家赔偿法经过十五年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总则提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可见,国家赔偿法以族中人权为核心,国家赔偿法是国家限制国家权力的适用、国家保护人权之法,《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再就是为了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法在2010的修改中强化了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具有亮点的方面。首先,新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大大地拓展了赔偿范围。旧的国家赔偿法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作为赔偿的前提,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在确有违法且损害公民权利的情况下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这一单纯的违法归责原则是一种有缺陷的归责原则,在新的国家赔偿法中将行为的特性去除了“违法”这一特性,将本条规定为:“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一招本法取得国际赔偿的权利。”这一修改拓宽了公民權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畅通了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救济的渠道;其次,“精神损害”正式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虽然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民事侵权领域中早已确立,并且有侵权责任法加以支持,但此前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立法涉及,新的国家赔偿法明确提出:“之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将有效的减少损害他人人格、人身权的侵权行为的发生,充分体现了对公民尊严的尊重;再次,在新的国家赔偿法中,对赔偿费用的支付保障作出完善,赔偿请求权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或者赔偿决定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支付,有关部门自收到支付申请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这一修改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支付的明确性与确定性充分保障了受损害人的受赔偿的权利;最后一个我认为的亮点是新的国家赔偿法增强了国家赔偿的纠纷化解功能,在新的修改中重点突出了协商赔偿的指导性原则,规定了赔偿义务机关在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还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保障功能 第12篇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GYK) 是铁道智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根据与先行列车之间的距离的进路条件, 在车内连续地显示出允许的运行速度, 列车按速度的显示自动或人工控制其运行。在该系统中, 车载信号直接指示列车应遵守的速度, 防止由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事故。
GYK设备是轨道车运行控制的三项设备之一, 它能利用安装在轨道车底部的传感接收器接收地面的信号, 通过与轨道车空气制动系统的连接, 能够有效地控制轨道车在行车过程中的超速、冒进和冒出的发生, 防止人为操作失误造成列车“两冒一超”事故的发生。
2 GYK基本构成及控制原理
2.1 基本构成
GYK包括装设于轨道车上的主机、人机界面 (DMI) 、机车信号机、接收线圈、速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制动装置 (电磁阀) 、熄火装置、故障隔离装置、警惕按钮和轴温监测装置接口。其组成如图1所示。
2.2 控制原理
根据轨道车运行和作业特点, GYK具有五种控制模式, 分别是正常监控模式、调车模式、目视行车模式、区间作业模式和非正常行车模式。
轨道车在区间正常运行时采用速度分级控制——根据机车信号信息, 以进入闭塞分区后700 m处为目标点, 计算产生控制曲线, 防止轨道车超速或越过关闭的信号机。
轨道车在区间作业和限速区段采用速度连续控制——以轨道车计划停车地点或限速区段起点为目标点, 计算产生连续的速度控制曲线, 防止轨道车越过设定的停车点, 防止超过限速区段的限制速度。
当轨道车速度达到控制模式曲线时, GYK对轨道车实施常用制动、熄火和紧急制动, 防止轨道车“两冒一超”。
3 GYK对轨道车行车安全的控制实现过程
3.1 控制区间显示信号
当机车信号接收到的地面信号变为限制信号 (例如绿黄灯、黄灯、双黄灯) 时, 以进入闭塞分区后700 m为目标距离, 按TSM区控制轨道车减速运行, GYK显示屏上距离窗口显示递减剩余距离, 剩余距离接近零前司机必须采取停车措施, 否则列车自动采取紧急制动;当机车接收到的信号为红黄灯时 (地面信号为红灯) , 列车500 m内控制停车。当机车信号转为无码红灯时, GYK语音报警“红灯停车, 5, 4, 3, 2, 1”, 7 s内司机按警惕键解除报警, 否则GYK输出紧急制动命令;当机车接收到的地面信号变为允许信号时, 按接收到的信号控制轨道车运行。
3.2 控制进、出车站信号
3.2.1 进站信号控制
司机在预告信号机位置对车位进行人工校正后, 列车以进站信号机前100 m处为目标点进行控制。如果司机未对车位校正, 当轨道车运行中的机车信号显示红黄灯信号 (地面进站信号显示红灯) 时, GYK分两种情况控制: (1) 距离进站信号机大于600 m时收到红黄灯, 列车在运行前方500 m前必须停车; (2) 距离进站信号机大于100 m, 小于600 m时收到红黄灯, 列车在进站信号机前100 m必须停车, 否则GYK输出紧急制动指令。
轨道车运行中机车信号由双黄灯变为白灯时 (地面信号显示双黄灯) , 列车在运行前方700 m前必须停车, GYK显示屏左上角显示“侧线进站”。列车速度小于20 km/h时, GYK提供解锁条件, 司机按规定解锁后, 列车按目视行车方式继续运行。
当机车信号变为允许信号时 (地面信号显示绿灯、黄灯、绿黄灯) , GYK退出目视行车, 列车按正常监控运行。
3.2.2 出站信号控制
正常监控模式下, 当机车信号显示红黄灯信号 (地面出站信号显示红灯) 时, 按信号关闭作业车运行, GYK显示屏距离显示0, 速度显示0, 列车移动, GYK立即输出紧急制动指令。
列车过站中心后, 当机车信号由双黄灯变为白灯时 (地面信号显示黄灯) , 按目标距离700 m停车控制, GYK提供确认条件, 司机按出站键后, GYK窗口左上角显示“侧线出站”, 限速距离按当前允许速度延伸一个常用制动距离。
当机车信号变为允许信号时 (地面信号显示绿灯、黄灯、绿黄灯) , 列车按正常监控运行。
3.3 控制运行速度
GYK输入运行限速公里参数后, 如果列车实际运行速度等于或大于限速值, GYK就会输出常用、紧急制动命令, 迫使列车停车, 例如限速33 km/h, 列车运行速度接近33 km/h时, GYK语音警示司机“注意限速”;运行速度等于33 km/h时, GYK实施常用制动, 语音提示“常用制动”;运行速度大于33 km/h时, GYK实施常用制动, 语音提示“紧急制动”。
列车接近限速区段 (前方限速比当前线路限速低时) , 距限速地点1 km时, 语音提示“距离限速区段1 km, 减速运行”;越过限速区段, 语音提示“限速结束”。
3.4 控制车辆溜逸
轨道车空挡情况下由停车状态移动时, 速度≥3 km/h或移动距离≥10 m, 或速度从≥3 km/h降为0 km/h, 停车后列车制动压力下降<80 k Pa时, GYK实施防溜报警, 语音提示“注意防溜”。司机必须在10 s内按压警惕键或5 s内追加减压≥80 k Pa, 实施车辆溜逸控制, 否则GYK输出紧急制动指令。
3.5 司机警醒功能
GYK在正常监控模式、区间作业进入、区间作业返回模式, 速度大于20 km/h时, 如果运行2 min没有任何操作, 则启动周期警醒功能。声光报警在10 s内, 司机必须按压按钮或踩踏踏板, 停止报警, 否则实施紧急制动, 这样可使司机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3.6 道口提醒功能
当轨道车接近规定的道口地点1 km和500 m时, 语音提示“前方道口, 注意限速”, 提醒司机注意道口行人与车辆。
3.7 非正常行车的控制功能
非正常行车模式下具有地面信号确认﹑绿色许可证行车﹑路票行车、引导进站四种状态。GYK可对轨道车这四种非正常行车模式进行有效的控制。
4 GYK操作不正确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GYK操作不正确对行车安全的影响主要有: (1) 运行途中GYK擅自关机或将隔离装置手柄置于故障位, 导致GYK行车安全保障功能全部失效; (2) 出车前GYK未进行自检, 或者自检状况不良出车, 导致运行途中GYK故障, 轨道车无法正常行驶; (3) GYK控制模式转换错误, 导致运行数据错误或制动停车; (4) GYK输入信息错误, 导致超范围施工、超速、紧急制动等后果; (5) 违章解锁, 导致GYK防超速、防冒进、防溜逸功能失效; (6) 未按时对GYK进行版本升级, GYK数据与实际运行线路数据不符, 导致GYK无法操作, 指令输出错误; (7) 运行途中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或者超速引起GYK放风紧急制动时, 对车辆轮踏面造成擦伤, 对走行、传动部造成隐性伤害。
5 GYK故障后的应急处理
机车上线运行, 必须保证列车监控装置作用良好, 否则不准上线。但设备运行中难免发生故障, 如不及时处理, 将直接影响行车安全。
5.1 GYK故障情况下的处理规定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 (GYK) 发生故障时发出告警语音, 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司机应控制列车运行至前方站停车处理或请求更换机车, 在自动闭塞区间, 列车运行速度不超过20 km/h。
GYK故障隔离装置是GYK设备故障时用于紧急制动输出隔离的开关。GYK工作正常时, 隔离装置手柄处于正常位。GYK故障时, 作业车停车后, 根据调度命令, 司机将隔离装置手柄置于故障位, 使紧急制动输出转入隔离状态。
5.2 常见故障的分析与排除
GYK无速度显示:检查速度传感器接线有无15 V电源, 检查速度传感器接线有无断裂或松动, 检查速度传感器与车辆轮对是否安装良好, 有无损坏。
运行中GYK死机, 导致紧急自停时, 应重启GYK, 如果故障消除, 可接着运行;如故障仍然存在, 应检查驾驶室内主机背面的GX7插头是否脱落。如果GX7电源插头接触良好, 则检查主机背面的保险丝是否被烧坏。
列车管压力为0:检查电源插件有无故障、压力传感器接线是否接触不良、压力传感器是否损坏、模拟出入板或主控记录板有无故障。
机车信号接收不到:检查上下行设置是否正确, 检查前进、后退设置是否正确, 检查机感器与主机的连线是否松动, 检查信号板是否故障。
6 GYK数据分析对行车安全风险的防控作用
GYK产生的列车运行记录数据是行车安全分析的重要依据, 是精确记录列车各时点运行的不可更改的最原始、最科学、最有证明力的数据。
GYK数据分析是指乘务员每日将轨道车运行的数据转储, 并传送至上级管理部门, 专职分析员每日对运行数据进行分析, 查看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制动机试验、操作及各种监控模式转换、各控制键操作是否正确, 分析GYK紧急制动、常用制动动作原因和乘务员违章操作行为。
先进的设备要靠人操作, GYK保障行车安全的功能要靠乘务员对GYK的正确操作来实现。分析轨道车GYK运行数据, 就是对乘务员现场操作进行指导, 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预防运行隐患。
7 结束语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GYK) 是铁路确保行车安全的重要科技手段。它利用人机互控, 实现了列车“防冒、防超、防溜”的安全目标。它还可以提高乘务员的行车安全意识, 有效防控行车事故的发生, 是轨道车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铁路职工岗位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轨道车司机[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运[2009]71号.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S].2009-04-17.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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