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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精选6篇)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第1篇

很多高校都会设置奖学金,奖学金不仅意味着金钱奖励,而且还会是就业简历上一个成就。能拿到奖学金的人都是非常优秀的,每一个勤奋好学的大学生都希望自己可以拿到奖学金,从而获得额外的生活费。而大学辅导员在奖学金评定中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辅导员在评定奖学金的时候虽然会保持客观理性,但难免会受到主观影响,对某些熟悉的学生优待。如果大学生拿到奖学金,用不用“感谢”辅导员呢?

在高校中,奖学金的评定是非常严肃的,会有非常明确的标准和评定规则,这些不是靠送礼就可以解决的。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辅导员确实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学生个人的实力。如果大学生的成绩非常差,那不管怎么送礼,也不能拿到奖学金。如果没有满足奖学金的硬性要求,那就连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都没有,更不用说拿到奖学金了。因此,拿到奖学金就证明学生个人是非常优秀的,这和辅导员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大,并不需要给辅导员送礼。

如果在拿到奖学金后给辅导员送礼,那很明显会有“暗箱操作”的感觉,从而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在情商不是特别低的情况下,大学生在拿到奖学金后是不会立刻“感谢”辅导员的,而辅导员在“敏感期”内也不会接受学生的答谢。如果事情被发现的话,不仅奖学金会被收回,而且辅导员也会处分受罚,甚至还会被辞退。因此,大学生在拿到奖学金后,是没必要“感谢”辅导员的,他最应该感谢的是自己的努力。

当然,如果在拿到奖学金后想要表达对辅导员的感谢,最好是在一两个月后再“犒劳”辅导员,而且礼物不需要太贵重。实际上,最好的感谢方式是再接再厉,努力学习,成为院校中最出色的学生,不辜负辅导员的期望。既然在没有送礼的情况下拿到奖学金,那就可以看出辅导员看重的不是送礼,而是学生个人的能力。如果在拿到奖学金后反而去送礼,那是在害人害己,同时也是对辅导员的侮辱,这不应该。

你觉得拿到大学奖学金后要不要“感谢”辅导员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本文编辑:阿零

(本文图片来源网络,侵联删)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第2篇

高校辅导员处理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若干思考

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每位高校辅导员老师每年都要面对的.问题,对每位大学生来讲它不仅是奖金更是一种荣誉.通过对几年工作中奖学金评定问题的总结,得出了几点不错的经验供同行借鉴与探讨.同时也为高校辅导员处理学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法.

作 者:李云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河南,郑州,451191刊 名:华章英文刊名:HUAZHANG年,卷(期):“”(12)分类号:G645关键词:高校 奖学金 评定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第3篇

一、制度德性与大学生奖学金制度

(一)制度德性的内涵

制度德性,也就是制度伦理,意指制度的合道德性以及合道德性的程度,是对制度作道德评判。制度德性本身是一个有结构的整体,可分为制度设计德性和制度运行德性两部分。制度作为个体生存的更具基础性的框架,其所蕴含的价值导向对生活于其中的个体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恶劣的制度让好善之心无处兴发,而良善的制度却能让为恶之心无间藏身。

(二)大学生奖学金制度的类型

我国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是一个有层次有功能分化的制度体系。按层次可分为国家级的奖学金、高校自设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在功能上,有偏重资助的,如国家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奖优型的, 如国家奖学金。笔者认为,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制度安排尽管不一样,但作为一项关乎道德影响的制度都是可以进行“善恶”考察的,即从制度德性看,任何良善制度的德育可能是有一致性的,因此对这样一个奖学金制度体系不作更为细致的区分。本文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就是对这样一个制度体系的指称。

(三)德育的途径

德育的途径简单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德育, 包括各类德育课程等;一类是隐性德育,例如环境的影响等。制度作为德育的重要途径属于后者,在德育中,制度通过提供一定的育人环境起作用。可以认为,如果制度本身是良善的,那么基于制度的教育环境就是善良的,在环境中浸染的学生也会受到不知不觉的正向影响。尤其对于大学生这样一个心智日渐成熟的个体来说,直接的道德教育如果方式不当很可能带来逆反心理,间接的环境熏陶、制度濡染很可能会事半功倍。

当然这一切正向的连锁反应的起点是,制度本身的合道德性,那么“善”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该是什么样子?

二、大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设计德性与运行德性

制度德性按动静连贯的次序可分为静态的设计德性和动态的运行德性,这两种德性的生发处、着重点不同,以这样两种视角分别考察理想的奖学金制度的德性,可以对奖学金制度的制度德性有更深入的理解。

(一)设计德性之理想“善”

在理想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制度设计者的个人价值偏向是应该尽量予以排除的干扰因素。在韦伯设想的严格意义下的科层制组织中,个体的人仅是作为组织机体的一部分存在的,个体毫无偏向趣味可言。在这样的组织模式下个人的因素才可能被有效排除,才能真正做到一切基于理性、不偏私。且不论这样一种基于理性的管理模式是否适用于高校的管理,仅就高校在向这样一种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畸形的官僚———行政体系而言,似乎中国高校中的制度设计者不免会受到更多个人因素的干扰。这样一种现存的体系在设计的一开始就让制度德性先天不足。但严格说来,程序的不公正并不一定就会带来实质上的偏私。在一定程度上这样一种政策设计模式可以被视为精英决策的一种变式,精英作为特定领域的专家承担相关领域的决策责任。相关精英在高校奖学金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如能基于一种对众人之事体谅和关照的道德情怀制定制度, 此情怀总会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德性中彰显出来。

奖学金制度的设计德性具体可以从两个角度体现出来。其一是制度设计的立场,一项有着人文关怀的制度不会站在受众的对立面以压制性的淫威施暴于学生的心理,当然这并非要求制度放弃自身的权威性,而是要实现刚性的要求与柔性引导的统一。大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设计立场只要是两者结合,就能在制度与个人之间留出一道自由的空隙,而这道空隙正是培养独立自由个体的必要空间。其二是制度设计的动机,动机在道德的考量中一直处于凸显的位置,康德的自由意志论强调动机的纯粹性,由此看来基于动机的考察分析一项行动的道德性是合适的。就奖学金制度的设计而言,其动机只要是促进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认识自己,而非以某一尺度将学生分等,这样的制度动机就会反射出德性的光辉。

(二)运行德性之实际“善”

不同于落实在文本上的制度设计中的德性,制度运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德性的存在方式更具有生成性、互动性,运行德性的善正是在这样的动态过程中实现的。除了对过程的考察,根据功利主义伦理学家对道德的思考,制度运行结果的道德性也是衡量制度德性的重要维度。奖学金制度的运行德性也就可以从运行方式、运行效果两个维度来评价。

在运行方式上,只有合乎道德的方式才能带来正向的道德影响。成功的道德教育不同于知识教育,前者要求知情行的统一,而后者可以停留在认知的层面。良善的奖学金制度对学生的道德产生着正向影响,因为其不止于制度背后善的理念的自然呈现,也依赖具体执行制度时执行者以自身的道德情感点染学生的道德情感,为学生将认知转化为行动提供了持久的动力。一个制度的良善性不会自我实现,必须依赖良善的执行方式,奖学金制度的执行者在公正、尊重、关怀等道德原则下承担着制度运行中的德性要求。在运行效果上,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其效用是有限度的,虽然功利主义者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标准遭人诟病,但否认效用评价标准的客观存在又不免偏颇。笔者认为暂可借鉴这样的评价标准,但在此受到关注的是制度运行结果给学生带来的道德感受和道德影响。良善的奖学金制度的运行德性在结果上,其着眼处不是学生的物质满足感与不足感,而是对学生后续道德行为的影响,即达成一个让学生在后续的生活学习中继续追求“善”的事实,而这正是高校奖学金制度的运行结果对道德教育的意义所在。

三、基于制度德性的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德育 的积极影响

在设计和运行两方面都坚守“善”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作为一种学生德育的资源,其自身的德性特征又与德育本身的规律性有着暗契。

(一)德育立场:能者从之

大学生奖学金制度的规范对象仅限于想要获得奖学金的人,只有那些有自我提升要求的人才会感觉到奖学金制度的压力与动力,这样一种规范面使学生自己保留了相当大的自由性。在这样的意义上,奖学金制度就像是一面导向性的旗帜,感召着而非强制着每个个体。制度的非全面性、非强制性的特点正为个体道德的自然兴发留下了一片自由的空间。德育理论中的价值澄清理论认为,真正的道德教育是个体在面对尽可能多的选择方案时教师通过澄清的手段,使学生自己基于理性做出自由选择,只有经历了这样一个不带强制性的选择过程,个体才会形成珍视之心。奖学金制度彰显着一种中道而立、能者从之的立场,这种非强制性正提供了一份德育所需的自由度。

(二)德育动机:成其所是

大学阶段是学生进行自我认知、自我定向、自我设计的关键阶段,只有经历了这样一个自我探寻的过程, 个体才会真正知道该去往何处。在一定意义上,奖学金制度为个体可能还不确切的自主选择提供了一份外界的确证。另一方面,奖学金制度内在构成的多样性鼓励学生基于特长的发展,让学生成其所是。这样两个方面的特点对德育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奖学金制度的设立是一种必需的德育激励和指引。当然, 这样一种个人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向并非忽视对学生道德上的一致要求,而是不再强调这种要求的外在性,相反,通过提供学生认识自己的机会,让学生进而认识到共同的人性基础上的道德内在一致性。这样的道德律因为有了自身的探寻思考而更加深刻,同时相同的人性又保证了道德探寻结果的相像。奖学金制度给了学生道德上成其所是的选择机会,同时,这样各德其德的结果却往往是德德与共。

(三)德育方式:春风化雨

理想的奖学金制度中的德性一定包含着制度运行方式上的合德性,这既是一种理论上的应然状态,也是一种现实中值得孜孜以求的目标状态。合道德的运行方式基于不同的情境会有不同的呈现,但其核心一定是人性与人性的相遇和感化,只有形成这样一种能够触动心灵的关系,在制度运行中道德的正向影响才会真正化育学生的道德品质。在奖学金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因为涉及利益分配的问题,尤其在学生日益现实化的社会背景下,强调通过制度执行者的道德品质春风化雨般的感化学生,似乎有些太过理想化。但制度执行者的行为方式对奖学金制度的德育可能性的开发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如果高校的奖学金制度执行者能够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让学生在感受到制度的严肃性时也能顾及学生的人格尊严,这样的运行方式虽然不能让所有学生满意,但却会让所有的不满在道德原则下低头。

(四)德育效果:乐学乐群

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不管是侧重于资助还是奖励,其目标都是要让学生能够专注于学业,这样一种制度的旨归却因为涉及经济利益而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遭到冷遇, 更有甚者经济利益成了引发学生间、师生间矛盾的导火索。这样的现实运行状况完全与乐学乐群无涉。至此不能不反思经济利益的外部激励带来的明显的负面效应。在德育上,经济利益的外部驱动能否带来内部的道德发展,这是值得疑问的。但必须承认学生的道德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根据德育的个体功能的三个阶段的划分, 即生存、发展和享受,处在生存阶段的个体是基于道德的利己性进行道德行动的,即认为之所以践行道德是因为个体在利他中能够实现合理的利己。在这样一种初始阶段的道德发展中,外部激励是有必要、有价值的。但也必须承认这样一种外部的经济驱动在促进德育上力量是有限的。由此看来,奖学金制度在运行效果上若要具有道德性,就不能仅止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对学生价值行为的影响,而是应该有制度道德的支撑。理想的奖学金制度德性保证了其本身不会是单薄的金钱驱动,外部的经济利益只是不期然的际遇而已。但现今奖学金制度运行效果的道德影响力远不能让学生真心地乐学乐群,这或许正说明了现今的奖学金制度不合理。

四、基于制度德性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改革趋向

以上通过对奖学金制度的制度德性的分析以及理想奖学金制度的德育积极影响的分析,试图论证大学生奖学金制度确实存在有待开发的德育可能性。但现实中的奖学金制度自身的德性还有待提升,这就使其德育功能的发挥不尽如人意。本文尝试对奖学金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一)物质与精神并重

在市场经济的时代,单凭经济利益的物质引导很可能只是在迎合学生在社会生活中沾染上的功利主义习气,尤其是考虑到大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大学处在这样一个时代自然无力与社会相抗衡,但是如果大学都逃避坚守人类精神家园的道德责任,这将是大学堕落的开始,也是整个社会的不幸。所以,奖学金制度应该尝试将物质与精神相结合,不单单进行物质奖励,更要进行精神奖励。

(二)科学与人文结合

在我国,高校对奖学金制度的设计运行有很强的自主性,各高校根据自己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评选指标,各种难以量化的学生发展项目通过拆分组合,在科学思维的指导下严格以数字排名进行取舍。这样一种奖学金制度的设计模式相较以往的主观评价似乎更具科学性,但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其一是这样一种分项赋分的适恰性;其二是这样一种量化排名方式下带来的人文关怀的缺失。冷冰冰的数字只会让学生感受到制度的冷漠,而不会提供给师生一个能够进行沟通的人性化平台。因此,奖学金制度如果要想更好地发挥德育的作用就必须改变对科学性的极端化追求,而是要注重人文关怀,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将学生视为有个性的、不可完全量化的人。

(三)权威与民主并行

一项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才能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权威与制度并非是相伴而生的,权威是有条件的。韦伯将作为权威的人分为三类,即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一项制度的权威虽不同于人的权威,但也可以按此思路做出区分。可以认为制度的权威来源于这样三类,其一是制度的传统,朝令夕改的制度是没有权威可言的;其二是制度的效果,一项制度只有通过好的实践效果才能确证自身的权威;其三是制度的法理性, 这包括制度的制定程序以及制度的上位法理。基于第三点的意义上提出民主对于制度权威的价值。就大学生奖学金制度而言,这样一个制度的制定只有经过学生参与制定的民主过程才会使制度被学生自愿服从。因此,高校的奖学金制度要实现权威性必须加强民主性。

(四)过程与结果兼顾

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统一是评价的一个发展方向,奖学金制度的有效运行一定是基于科学的评价方式,也只有基于一套科学的评价方式才能让奖学金制度的运作结果体现出公平的道德实质。我国高校的奖学金制度多是基于最终的成绩排名来筛选学生,这样的评价很容易造成一些错误,尤其在一个考试诚信存在问题的高校,这样的安排很容易埋没一些真正有向学之心的人。因此必须拓展学生评价的视野,将过程评价纳入评价体系。而且就结果评价来说,必须承认来自不同家庭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一开始的基点就有差异,因此简单的横向比较很难说明真正的问题,而应该采用增量评价的方法,将前期的差异剔除,尝试以每一阶段获得进步的程度作为奖学金获得与否的考虑依据。

综上所述,奖学金制度不断趋向于完善的过程正是其制度德性不断完备的过程,而具有德性的制度是完全可以作为德育资源进行开发的。当前我国的奖学金制度要想实现与德育的良性互动,首先需要的就是从制度设计到制度运行不断提升自己的合德性。在德行修养上, 合德的奖学金制度带来的物质奖励不是终点,而只是个人在道德修养上的一次外来的推动。

摘要:文章从制度德性的视角分析了合德的高校奖学金制度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的特点,据此认为奖学金制度是具有德育可能性的,并从德育立场、德育动机、德育方式和德育效果四个维度论证奖学金制度与德育的契合,提出基于制度德性的大学生奖学金制度改革趋向。。

关键词:大学生,奖学金,制度德性

参考文献

[1]汪肖良.制度德性与个人道德[J].学术月刊,1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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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贵臣.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德育功能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1.

[6]胡金木,王云.校规的制度德性审视[J].中国教育学刊,2007,(10).

[7]杜时忠.制度德性与制度德育[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2,(1).

[8]吕耀怀.道德建设:从制度伦理、伦理制度到德性伦理[J].学习与探索,2000,(1).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第4篇

关键词:高校;奖学金;评定

【中图分类号】G640

目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奖励条件、种类、等次和形式做了概括规定,但对奖学金评定程序未作明确规定。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公布、申请、参与、审查和公示等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高校学生奖学金的概念

(一)高校学生奖学金的概念

所谓高校学生奖学金是高校自身、政府、团体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的奖学金。高校奖学金基本上是由政府奖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大类型组成,由于社会奖学金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本文不做研究,且本文只针对本科层次的奖学金制度研究。

二、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本文选取了山东省的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临沂大学共7所院校进行研究,发现高校奖学金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公布滞后且内容不详实。

首先,大部分高校都是在奖学金评定时才公布评定制度,制约了奖学金激励作用的发挥。其次,内容简单笼统,只说明了奖学金的种类金额、评选条件等,在评选程序环节没有可供院系参考的评价体系。

(二)奖学金的金额和覆盖面问题。

高校中,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金额比较高,分别为每人每年8000元和6000元,但是获奖比例低,一般每个年级只有一两个名额。校级综合奖学金金额因学校级别而异,教育部直属的山东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一等奖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3000元和2000元,三等奖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元和800元,省属其他5所高校的金额较低,一等奖是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三等奖一般为每人每年200元。7所高校综合奖学金三个等级的覆盖面分别为5%、10%—15%、15%-20%,获奖百分比越高,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也就越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就业率;而获奖百分比高会导致奖学金激励机制的下降。

(三)附加积分和学业积分的权值问题。

目前,很多高校的附加分制度存在不足,如加分项目多而杂、加分额度过高,使一些参加社会活动多或在某方面有特长的同学加分很高。这种情况引起了平时学习很刻苦而参加社会活动较少或无特长同学的不满。没有比例限制的附加分,会使学业地位大大削弱。

(四)缺乏统一的综合积分评定办法。

目前对学生综合积分办法的制定方式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学生综合积分办法的制定应以院系制定为主,学校只作原则性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以学校制定为主,制定全校统一的学生综合积分办法,院系只作补充和细化的规定。我认为制定全校统一的学生综合积分评定办法对于统一贯彻学校的教育理念是十分必要的。以院系为主来制定评定办法,很可能出现院系过分偏重本学科需要而使其价值取向与学校教育理念偏离。

(五)名额确定方式问题。

高校奖学金名额确定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严格按专业排名”,“按班级分配”,“由院里领导综合确定”。“严格按专业排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整体成绩排名;“按班级分配”能有效地减少因班级学习氛围和环境等造成的班级之间的差距;“由院里领导综合确定”可有效地防止奖学金过于集中,减少学生之间因投票产生的矛盾。调查表明,即使同一个学校的不同学院,奖学金名额确定方式也大相径庭,许多学生抱怨名额确定方式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大大挫伤了学生评奖的积极性。

三、高校奖学金评定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制定完整具体的奖学金条例,做好奖学金的宣传工作。

首先,各高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方针设计一套合理的奖学金评定体系,使院系在评定过程中有据可依。其次,各院系应在新学期开始组织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条例”,让学生全面了解评定标准和评比方法,并自觉主动地把奖学金评定标准内化为自己的行动。评定结束后应召开表彰大会,使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

(二)树立均衡观念,合理确定金额上限,带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首先,奖学金金额不能过高。奖学金的金额应在发挥激励作用的同时,又不会使学生对其过度关注,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其他方面。另外,奖学金的级差不能过大。考试成绩本身具有偶然性且对学生的考查有局限性,所以在学生自身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奖学金设置也不应拉开过大距离,否则,会使获奖等级较低的学生心理产生不平衡。

(三)改革奖学金覆盖面,完善评奖类别。

首先,合理确定奖学金覆盖面的尺度。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要求,结合奖学金总额,合理地规划奖学金覆盖面,满足不同年级的学生要求。此外,奖励类别应满足学生的多样性。奖励方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放奖学金;二是除奖学金以外的其他奖励方式,如荣誉表彰等。

(四)严格控制加分幅度,适度调整附加分项目。

首先,调整附加分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些附加分类别。附加分类别要能起到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同时补偿学生因从事该项目所消耗精力的作用。学校可以取消一些工作相对简单的项目,如学生助理等。同时,学校也应该增加一些项目,如义务献血等,提高大学生奉献社会的意识。

其次,严格控制加分幅度。对不同的加分项目,学校可以根据其难易程度明确合理的加分范围。此外,学校还需根据自身的教育方针控制加分力度,在鼓励学生的同时又不影响专业学习。

(五)规范名额确定方式,提高评奖方式的合理性。

一是按照奖学金评定程序和章程,严格按专业排名确定名额。可有效避免和减少不公平现象的产生,还能调动整个专业的学习氛围和竞争热情。二是减少民主表决的措施。民主表决过程过于简单,学生在事前对各种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并不了解,会造成学生的表决态度不认真。

四、结语

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检验奖学金制度合理与否的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对奖学金体制也有了新的要求和期望,学校只有不断地深入到学生中去调查和了解,不断完善现有的奖学金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1]唐丽珍.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的激励理论效应浅探[J].宁波大学学报,2003,4

[2]霍世平,郑捧柱.激励保障与学生管理[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0,8

[3]吕尧锦,薛声.改进高校奖贷金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高教研究,1994,6

[4]潘玉驹,嵇小怡.高校学生奖学金制度的改革与思考[J].现代教育科学,2002,(1).

奖学金制度 第5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全人教育和创新教育理念,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创造优异成绩,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校长奖学金”)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奖项,用以奖励道德品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三条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连续两次获得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或者连续四次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并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 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并获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三)参加重大科技文化交流或学科竞赛活动,赢得良好声誉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一般应取得证书,或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专题报道)。

(四)关心、热爱学校,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活动,对学校建设与发展提出独到见解或方案,经学校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二)院系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院系校长奖学金候选人一至三名,并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院系反映,院系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三)公示结束后,各院系将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审核、汇总各院系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并组织所有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确定校长奖学金提名人(不超过二十名)。

(五)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校长奖学金提名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反映,学生处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六)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提名人,组织校内媒体广泛宣传其个人事迹,并组织学生对提名人进行投票。

(七)校长办公会依据校长奖学金提名人个人事迹情况、院系推荐情况、答辩情况、投票情况,最终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只按校长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发放奖金。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选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评选内,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90%以上(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优良)。

第五条 评选内,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文体竞赛、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参评国家奖学金。表现特别优秀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 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 , 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 , 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 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三)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 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四)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 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五)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六)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七)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3 年 9月1日起施行。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第五条 各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评选细则需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时,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奖金按照奖励最高金额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 1日起施行。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

第二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分别按可参评学生人数的5%、10%和15%评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评选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二)申请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内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申请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内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1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四)申请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内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30%。

第四条 评选规则

(一)评选以院系为单位,分年级、专业或班级按分配比例进行。

(二)评选应以学生当学年所学各门课程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一贯表现择优进行。

(三)评选人数以规定比例为限,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应评数,则按照实际人数评选,不降低评选标准;如符合条件学生人数超出应选比例,则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序选至满额为止;如出现平均学分绩点并列且超出应评数的情况,则以并列学生必修课的平均分由高至低排序选至满额,其余学生顺延至下一等级参评。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有效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协调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社会工作奖学金。

第二条 社会工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按全校可参评学生干部人数的15%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知本职业务知识,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四)评选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五)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出于公心,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六)模范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第四条 各班干部人数按8人计算,各院系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人数按15人计算。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科研创新奖学金。

第二条 科研创新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科研创新奖学金设置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按照可参评人数的1%和2%进行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团队)每年1000元和每人(团队)每年500元。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参评科研创新一等奖的学生或团体,在评选内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含获得国家专利);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二)参评科研创新二等奖的学生或团体,在评选内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以本校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者担任所学专业类专著的编委;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三)参评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创新水平需要有相关领域专家的鉴定意见。

第四条 级别认定:学年内同时获得多项成绩的,以一项最好成绩参评;级别由相关部门认定。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健康体魄、陶冶学生艺术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文体竞赛奖学金。

第二条 文体竞赛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体育特长生),文体竞赛奖学金设立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按照可参评人数的1%、1%和2%评定,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500元、300元和200元。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参评文体竞赛一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二)参评文体竞赛二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体育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四到六名、集体项目四到六名;或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三)参评竞赛优胜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七和第八名、集体项目第七和第八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积极参与校园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参加校级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且破校纪录;或在校级文艺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个人项目获得比赛一等奖;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学校文体活动做出重要贡献。

第四条 级别认定:学年内同时获得多项成绩的,以一项最好成绩参评;级别由体育部或校团委认定。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 1日起施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菱东京UFL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设奖人所提设奖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菱东京UFL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奖励等级、奖励金额均以设奖人当年所提设奖要求为准。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

(二)有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的学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第四条 本办法自 2013年9月 1日起施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第二条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按可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选。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爱党,品行端正,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二)学习好。学习认真刻苦,评选内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三)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以上;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条 各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评选细则需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4 年9 月1日起施行。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有效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沟通协调能力,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第二条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任期满一年的学生干部,按全校可参评学生干部人数的10%评选。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二)熟知本职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工作求真务实,办事出于公心,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四)各方面严于律己,模范带头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五)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者需获得本社会工作奖学金。第四条 各班干部人数按8人计算,各院系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人数按15人计算。第五条 各院系可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评选细则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 2014年9 月1 日起施行。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第二条 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我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优秀毕业生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或在校期间获得过校长奖学金。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及以上。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四条 本科应届毕业生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同时满足第四条

(一)、(二)、(四)项或者

(一)、(三)、(四)项的可以申请评选:

(一)学风严谨,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并结项的,或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的;

(二)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区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的;

(三)有正确的就业观,服从国家需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优秀毕业生:

(一)不能取得相应学位的。

(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第五条 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遴选推荐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生实施办法》,推荐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第六条 非西部地区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到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授予市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北京市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的毕业生,到北京基层地区从事村主任、村支书助理工作的毕业生,以及毕业后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的毕业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 1日起施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集体意识与团队精神,有效增强班级凝聚力,全面提高班级建设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条 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在校学习满一年的本专科生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班级数量的10%,奖励金额为每班每年1000元。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有坚强团结、积极向上、受同学拥护的班委会、团支部,班内学生干部、党员、团员模范作用好。

(二)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及时召开班会,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有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团结互助的优良班风,班内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

(四)有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班内学生热爱所学专业,经常开展学习互助活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

(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生动、活泼地开展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有实效。

(六)积极组织班内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班体育达标率100%。

(七)班内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建设,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宿舍管理的规定,努力保持宿舍整洁、卫生。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先进班集体:

(一)班内学生有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校纪处分的。

(二)班内学生无故不缴纳学费,无故逾期不注册的。

(三)一学年内全班学生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10%的。

(四)班级开展的活动引发不良后果,或班内学生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条 本办法自 2014年9 月1日起施行。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第二条 优良学风班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在校学习满一年的本专科生班,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班级数量的10%,奖励金额为每班每年500元。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班内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积极性高,班级整体学习风气良好;

(二)班内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课堂出勤率与作业完成率高;

(三)班内学生考试通过率95%及以上,获得当学习优秀奖学金者人数较多,学习成绩整体良好;

(四)班内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科研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五)经常开展有利于学风建设的活动,积极组织建立各种形式的学习小组,班内学生能够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优良学风班:

(一)班内学生有考试违纪情况;

各国奖学金制度 第6篇

美国 奖学金申请与入学申请同步进行

美国院校提供的本科奖学金种类主要分为Need-Blind奖学金,Need-Based,及Merit-Based三种。根据美国本科院校的教育传统,奖学金采取“择优发放,先到先得”的原则,对于素质优秀的学生,学校丝毫不会吝啬自己的钱袋。一般而言,申请热门专业的奖学金将会面临较为严酷的竞争,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前,应当对美国奖学金发放相关细节进行充分的了解。

留学专家介绍,美国奖学金审核除了注重学生学业成绩外,还较为看重学生的软实力。一般情况下,申请大一的奖学金难度较大,因为学校要看高中阶段学术成绩,而考量学术成绩的标准比较高,比如学生是否参加华罗庚杯数学竞赛等。美国对学生软实力的考核,着重于学生的特长爱好、参加公益活动情况等等。建议赴美留学的学生最好到大二再申请奖学金,成功率会更高。学生要申请奖学金,先要了解学校有多少奖学金资助项目,有的放矢进行申请。一般托福要达到79分才能获得资助资格,如果想申请全额奖学金,分数甚至要达到100分以上。要注意提前了解奖学金的条件与截止申请时间,很多奖学金是先到先得,名额授完后,即便学生非常优秀,也不可能再向其发放奖学金。美国的教育文化推崇个性张扬,肯定学生个人能力的主动展示,所以,申请奖学金时,学生应当发挥充分的主动,与教授建立良好富有成效的沟通,充分展示自己的特长和个人素养,最终获得教授的认可和青睐,将奖学金收入囊中。

澳洲 奖学金申请审核较为严格

澳洲奖学金的种类及发放金额无法与美国比肩,高中生入读澳洲本科,可申请包括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院校奖学金,一般工程、计算机、科学等专业和领域的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机会比较多。

奋进奖学金(Endeavour Awards)是澳洲政府推出的一项基于学术成就水平的国际奖学金项目,属政府奖学金计划的一部分,该奖学金最高金额可达22.85万澳元,该奖学金计划旨在为亚太、中东和欧美地区的优秀人才提供来澳学习、从事研究和发展专业能力的机会。奋进奖学金一般由澳洲各州政府统一发放,但是发放名额相当有限,故而申请竞争异常残酷。该奖学金目前不接受个人申请,有意于此的中国学生可与中国教育部或外经贸委联系。澳各大学的奖学金,即院校奖学金,一般都由各院校直接选择发放。此类奖学金种类繁多,但发放名额相当有限。每一种奖学金都有各自的发放标准,申请者要确认条件是否符合,盲目申请将得不偿失。另外,一些国际组织也为留学生提供奖学金。留学生需要在这些机构驻本国的代表处办理申请手续。这些奖学金通常由以下机构提供:外国政府机构、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亚洲发展银行、联合国、洛克菲勒基金等。另外,澳洲移民(微博)部会优先审批具有这类奖学金资格的学生签证申请。

留学专家指出,澳洲大学奖学金的含金量较高,如果能成功申请到,不仅意味着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费用上的减免,更重要的是,学生可以进入学校的人才库,从而在未来的学习过程中,获得一些难得的参加比赛和实习等发展的机会。含金量较高的推荐信、精彩的个人陈述、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良好的语言成绩等材料,是成功申请的必备要素。学生一般都是要先申请大学,等满足所有条件后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条件来确定是否发放奖学金,因此如果打算申请奖学金的话,越早申请学校越好。

加拿大 品学兼优学生备受青睐

加拿大为国际留学生提供的资金奖励类别主要有助学金、补助金、奖学金,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等几种,不少省份都有针对于国际学生的奖学金,例如BC省。专业课成绩以及学习能力,是加拿大院校审核学生奖学金申请的两大主要依据。如果学生在上述两方面均表现优异,学校会主动向学生发放数目可观的奖学金,以资鼓励,诸如阿尔伯塔大学、麦基尔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等,均会为优秀的国际留学生提供500-5000加元不等的入学奖。除却这部分优秀学生,大部分学生如果想获得奖学金,均需提出奖学金申请,并接受学校评估,通过者即可获得3000-10000加元不等的奖学金。

加拿大的奖学金申请一般与录取申请保持同步,学生可登陆所申请院校的官方网站进行奖学金申请操作,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优秀的申请材料是奖学金申请成败的关键,所以学生在准备申请材料前要对材料的内容框架和逻辑架构进行细致审慎的精雕细琢。申请材料应当尽量突出学生学习成果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履历,并且要着重突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得的个人具体能力的提升。申请文书务必简明扼要且信息全面,论证逻辑务必缜密,以增强申请信的说服力。

英国 主动寻找信息把握申请先机

与美国奖学金申请一步到位不同的是,英国的奖学金申请同录取申请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体系,申请英国院校的学生要主动搜集有关英国院校奖学金项目的相关信息,并结合自身条件比照奖学金发放条件申请适合的奖学金项目,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一般而言,英国本科奖学金发放较少,理工科类成绩优异者可以申请到1000~1500英镑的奖学金,相对而言,文科学生的奖学金申请难度偏大。英国的院校和一些知名企业会有奖学金项目,牛津、剑桥是英国高等教育的象征,两所顶级院校在接到学生奖学金申请之后,会派专家组到中国组织面试考核,考察学生的英语水平、学习成绩、以及学生的发展潜力。一旦面试通过,可以获得学费和生活费全免的奖励,而一些知名企业,也会为本企业从事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的发放,通过申请的学生一般会获得进入该企业工作实习的机会,通过这样的奖学金发放项目,相关企业会达到宣传企业及为企业进行人才储备的战略目的。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辅导班奖学金制度(精选6篇)辅导班奖学金制度 第1篇很多高校都会设置奖学金,奖学金不仅意味着金钱奖励,而且还会是就业简历上一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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